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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 毛姆 当前章节:1543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22

我想到,花一生的时间去说服公众买一样他们不想要的东西,这是如此符合他的性格,让人不禁莞尔。

“我丈夫年轻的时候是个业余演员,演过不少戏,大家还说他很有灵气。”圣克莱尔夫人说道。

“都是些莎剧,有时候也演《造谣学校》 [21] ,垃圾剧本我绝不会接的。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我有天赋,浪费了是有些可惜,但总之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宴请宾客的时候,我偶尔会经不住女士们怂恿,背一段哈姆雷特的独白。但也只是这样罢了。”

哦!哦!哦!我实在太想见识一下那些宴会了,想到以后有无可能收到邀请,我激动得发抖。圣克莱尔夫人朝我微微一笑,端庄之中似乎是有种不堪回首的意思。

“我丈夫年轻时非常波西米亚的。”她说。

“我曾经的确放荡过,结交了不少画家和作家,像威尔基·科林斯 [22] ,甚至还有那些替报纸供稿的。沃茨 [23] 给我太太画过一幅肖像,我还买过米莱斯的一幅画。拉斐尔前派之中也有几个我的朋友。”

“您有罗塞蒂 [24] 的画吗?”

“没有。我欣赏罗塞蒂的才华,但我对他的个人生活不敢苟同。如果我不屑于邀请某位艺术家来家里用餐,那我也不会买他的作品。”

一时间我听得回不过神来,只见到波切斯特小姐看了一眼手表,问道:“埃德温叔叔,今天晚上你会给我们读书吗?”

于是我便告辞了。

有一天晚上我和圣克莱尔先生喝波尔图葡萄酒的时候,他终于把波切斯特小姐的悲惨遭遇告诉了我。她和圣克莱尔夫人的一个外甥订过婚,那个人是一位律师,还没结婚就被发现和他洗衣妇的女儿私通。

“很可怕,”圣克莱尔先生说,“很可怕。当然我的侄女做了唯一正确的事情,她退回他的戒指、他的书信和他的照片,告诉对方自己再也不可能嫁给他了。她还请求那个男子娶了那位被他伤害的女子,还说自己会把她当做姐妹。那回真是伤透了她的心。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爱过谁。”

“那位先生娶了那位年轻姑娘吗?”

圣克莱尔先生摇着头,叹了口气。

“没有。我们之前完全看错了他。我亲爱的夫人一直很痛心自己的外甥居然如此不知廉耻。过了不久,我们就听说他和另一位年轻女士订了婚,那位女士家境很好,自己就有一万英镑的财产。我认为我有责任写信给他的父亲,把事实陈述一番;他的回信无礼之极。信里说,如果他自己的女婿出轨,他宁可是在婚前而不是婚后。”

“之后怎么样?”

“他们结婚了,现在我爱人的外甥是高等法院里替国王陛下效力的大法官了,他的妻子也成了贵族夫人。我们从来都不在家里接待他们。他受封爵位的时候,埃莉诺提议请他们来吃饭,但我的夫人说绝不许他踏入我家的门槛,我支持她。”

“那么,洗衣妇的女儿怎样了?”

“她嫁了一个自己阶层的人,在坎特伯雷开了家小酒馆。我侄女自己也有些钱,想尽办法帮助她,还当了她最年长孩子的教母。”

波切斯特小姐太可怜了,让自己成了维多利亚时代道德祭坛上的牺牲品,她当然认定自己处事很高尚,而这种自我安慰大概也是她从中唯一的收获了。

“波切斯特小姐现在看去依然不同凡响,”我说,“想必年轻时一定无比的美好。她之后没有嫁人也让我不解啊。”

“波切斯特小姐以前是公认的大美人。阿尔玛-塔德马太欣赏她了,要她为自己的画作当模特,当然,这我们一定是不会允准的。”听圣克莱尔先生的语气,向一个正派的人家提出这样的要求本身就极为荒谬。“毫无疑问,波切斯特小姐除了那位表亲没有在意过别人。她之后再也没有提起这回事,一晃也三十年了,但我确信她依然爱着他。我亲爱的先生啊,这是个真正的女人,一生唯有一次真爱,或许我是有些遗憾她被剥夺了为人妻、为人母的喜悦,但我也不得不赞叹她的忠贞。”

但女人的心思是不可测的,说她们必定从一而终的人都太过武断了。埃德温叔叔,武断了。你认识埃莉诺这么多年,当年她的母亲身体有恙,最终离世,是你把这个孤儿接到了自己在莱因斯特广场那个宽裕甚至奢华的家里,那时她不过是个孩子;但真到了推根究底的时候,埃德温叔叔,你对埃莉诺又了解多少?

圣克莱尔先生向我吐露波切斯特小姐为何一直独身的感人故事之后,只过了两天,我下午打了一轮高尔夫球回酒店,女经理人心急火燎地走了过来。

“圣克莱尔先生向您致意,他问您可否一回来马上去二十七号房间。”

“当然了,是出了什么事吗?”

“啊,出了件闻所未闻的烦心事,他们会跟您说的。”

我敲了敲门,里面传出一声“请进,请进”,让我想起圣克莱尔先生在伦敦大概品格最高的业余莎剧团里演过戏。我进去之后看到圣克莱尔夫人躺在沙发上,一块沾了古龙水的手绢敷在额头,手里握着一瓶嗅盐 [25] 。圣克莱尔先生站在壁炉前,那架势就像能把所有火光都挡住一般。

“这么仓促地请你来很抱歉,但我们现在焦躁极了,但愿你能替我们指点一二。”

他的担心溢于言表。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的侄女波切斯特小姐,她私奔了。早上她递了一封信给我太太说她又头疼得厉害,每回她头疼都希望绝对没有人打扰,所以直到下午,我夫人才去看一看有什么能帮忙的。房间空了。行李箱装好了。那个镀银的梳妆盒不见了。枕头上留了一封信,里面知会了我们她的这个轻率的举动。”

“我很抱歉,”我说,“我不是特别清楚我能帮上什么忙。”

“我们一直以为在埃尔松,除了你她并不认识别的男人。”

他的含义在我心头闪过。

“我没有和她私奔,”我说,“我恰好结过婚了。”

“我们也看到你没有和她私奔。我们刚知道的时候,还以为……可如果不是你,那又会是谁呢?”

“我很确定我对此一无所知。”

“把信给他看看,埃德温。”沙发上的圣克莱尔夫人说道。

“格特鲁德,你就躺着吧,否则你的腰痛又要加重了。”

波切斯特小姐有“她的”头疼,圣克莱尔夫人有“她的”腰痛,圣克莱尔先生有什么呢?我愿意压五块钱圣克莱尔先生有“他的”痛风。他把信交给我;我读信的时候是一副正儿八经的痛心神情。

我最亲爱的埃德温叔叔和格特鲁德阿姨:

你们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很远的地方了。今天上午,我会嫁给一位在我心里极为珍重的先生。我知道这样离开是不对的,但我担心你们会为我的婚姻设置障碍。既然没有什么能改变我的心意,这样不告而别能省去我们之间的很多不快。我的未婚夫因为身体不佳,多年来避居在热带国家,所以非常不喜热闹,他觉得我们的婚礼也最好私下举行。当你们知道我是如何欢天喜地的时候,希望你们可以原谅我。请把我的箱子送到维多利亚车站的行李处。

爱你们的侄女,

埃莉诺

“我绝不会原谅她的,”我把信递回去的时候圣克莱尔先生说道,“她再也不许踏进我的家门半步。格特鲁德,我禁止你在我面前再提起埃莉诺这个名字。”

圣克莱尔夫人轻声地哭了起来。

“您是不是太严厉了?”我说。“波切斯特小姐为何不能结婚呢?”

“她什么岁数了,”圣克莱尔先生愤怒地说道,“这太荒唐了。我们会成为莱因斯特广场所有人的笑柄的。你知道她几岁了吗?她五十一了。”

“五十四。”圣克莱尔夫人在哭泣声中纠正道。

“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啊,我们完全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她老姑娘当了这么多年了,还惦记着结婚根本就不合适。”

“可她对我们来说一直就是个小姑娘,埃德温。”圣克莱尔夫人算是在求情。

“而且她要嫁的这个人究竟是谁?最让人恼怒的是其中的欺瞒。她一定在我们眼皮底下和那个男人来往很久了。甚至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这事只怕比我们担心的还要糟得多。”

我忽然似有所悟。那天早上我吃完早饭出去买烟,在烟草店里遇到了莫蒂默·埃利斯。之前有好多天没有看到他了。

“你今天可挺括得很。”我说。

他的靴子已经修好了,仔细地上了黑鞋油,帽子也刷得干净,换了新的领子和手套。我以为是我上次给的两英镑派上了大用场。

“我今天上午要去伦敦办正事。”他说。我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我想起两周之前我在田野里散步的时候,遇到波切斯特小姐,莫蒂默·埃利斯就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有没有可能是他们本来走在一起,看到了我埃利斯才落后了一些?天呐,我都明白了。

“我似乎记得你说波切斯特小姐自己也有一些钱。”我说。

“一点点。三千英镑吧。”

现在我没有疑惑了,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突然圣克莱尔夫人呼喊了一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埃德温,埃德温,万一他最后没有娶她呢?”

圣克莱尔先生一把捂在自己额头上,颓然坐进了一把椅子里。

“这样的耻辱会要了我的命。”他呻吟道。

“不用担心,”我说,“他一定会娶她的。这是他的惯例。他们的婚礼会办在教堂里。”

他们没有听到我说了什么,大概是以为我突然之间说了些胡话。可我心里已经很确信了,莫蒂默·埃利斯最后还是达成了自己的理想,波切斯特小姐让他凑齐了那一打。

* * *

[1] 首次发表于1924年,收录于1931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用第一人称单数写作的六个故事》。

[2] 这是乔治四世(1762—1830)的支持者给他的雅称,赞赏他衣着雅致、举止高贵;但这个大不列颠国王和汉诺威国王不管是私人生活还是作为君主,都骄奢无度,与这个名号正好成为对照。

[3] 摄政王指的是在其父王患精神病期间(1811—1820)统治英国的乔治四世;菲茨赫伯特夫人是他多年的伴侣,曾秘密结婚。

[4] Lieder ohne Worte ,德国作曲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的钢琴小品系列,创作于1829至1845年间,除了本身的音乐价值,也因为适合于各层次的钢琴手弹奏,在十九世纪极受欢迎。

[5] Alexandra of Denmark(1844—1925),1863年嫁给当时的威尔士亲王阿尔伯特·爱德华,后者即位之后她便成为了亚历山德拉王后。

[6] Sir Lawrence Alma-Tadema(1836—1912),英籍荷兰画家,作品描绘田园史诗,后多取材于希腊和罗马古迹。

[7] Whitaker’s Almanack ,1868年起在英国出版的大型年鉴,主要收集英国各类统计、讯息和综述。

[8] William Black(1841—1898),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的小说家,一度比特罗洛普更受欢迎。

[9] Rhoda Broughton(1840—1920),威尔士小说家、短篇小说家。故事以耸人听闻和敢于描绘女性欲望著称,被称为“流动书摊女王”。

[10] Ouida(1839—1908),英国小说家,以写上流社会生活的传奇式作品闻名。后文提到的《两面旗帜之下》(Under Two Flags ,1867)写的一个富家子弟遁逃至非洲,在种种浪漫纠葛之下,最后皆大欢喜重归英格兰的故事。

[11] Humphery Ward(1851—1920),英国小说家,亨弗莉·沃德是她婚后的名字,原名玛丽·奥古斯塔·阿诺德,她的叔叔即为诗人、评论家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

[12] 旧时海军中的体罚刑具。

[13] Eastbourne,英格兰东南市镇,海滨度假地。

[14] Douglas William Jerrold(1803—1857),英国剧作家、作家。

[15] “为自己的收敛而震惊”一句,偶有误传为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 1732—1818)所言。他是英国驻印度殖民官员,1774年升为总督,1786年被指控贪污,经过八年审讯,获判无罪。但这句话其实是另一位驻印度官员罗伯特·克莱夫(Robert Clive,1725—1774)说的。

[16] Royal Humane Society,创立于1774年,创立初期的宗旨是普及急救知识,奖励急救行为,以避免如溺水事故中不必要的死亡,后来表彰的范围逐步放宽。

[17] 指麦克白把野心形容为一个要跃入马鞍的骑者,结果落到了马的另一头,含义近似操之过急,反而办了坏事。

[18] Lyceum Theatre,伦敦著名剧场,始建于1765。1871至1902年间,英国演员亨利·欧文(Henry Irving,1838—1905)在此主演和制作的以莎剧为主的大量剧目,获得史无前例的成功;他本人也成为第一位被授予爵位的演员。

[19] Sir Everett Millais(1829—1896),英国油画家、插图画家,拉斐尔前派创始人之一;他的书本插画,尤其为特罗洛普小说所做的插图,声望极高。

[20] Garrick Club,1831年创建,宗旨是将文学聚会和对戏剧的支持结合起来。

[21] School for Scandal ,1777年首演,理查德·谢里丹(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创作的著名喜剧,描绘上流社会搬弄是非、道德腐化的可笑情状。

[22] Wilkie Collins(1824—1889),英国侦探小说家,主要作品有《白衣女人》《月亮宝石》等。

[23] George Frederic Watts(1817—1904),英国画家,雕塑家,亨利·詹姆斯把他称作是那个时代最好的肖像画家。

[24] Dante Gabriel Rossetti(1828—1882),英国画家、诗人,拉斐尔前派的重要代表。

[25] Smelling Salts,芳香碳酸铵合剂,用作苏醒剂。

人性的因素

The Human Element [1]

似乎来罗马每回都是游人最稀疏的时候。常常是八九月间,我要去别的地方,顺道就在罗马盘桓几日,重访一些旧游处和熟悉的画作——喜欢它们多半也是因为附着在上面的回忆。天气一般都非常炎热,留在城里的人整日沿着科尔索大街 [2] 来来回回逛个不停。“国家咖啡馆” [3] 里那些小桌子边上都是客人,一坐就是很久,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个空的咖啡杯和一杯清水。西斯廷礼拜堂里你看到一些晒红了的金发德国人,穿着灯笼裤,衬衫领口打开着;他们之前一定背着帆布包从意大利那些尘土飞扬的街道上走来。圣彼得大教堂里常有一队一队虔诚的信徒,从遥远的国度赶来朝圣(旅行费用里当然也涵盖了其他项目);他们听令于一位教士,说着奇怪的语言。“广场酒店”比较凉爽,适合休憩,空旷的休息厅里昏暗、宁静,到了下午茶时间,只见得到一个光鲜的年轻军官和一位美目婉转的女士,坐在一起喝冰柠檬茶;他们亲密地交谈着,语调低弱,但有着意大利人的那种流畅,丝毫听不出疲倦。你回到自己房间看书、写信,两个小时之后下楼,发现他们还在聊着。除了开饭前会有几个人踱进来,大多数时候,酒吧间是空的,男招待有工夫跟你聊起他在瑞士的母亲以及自己在纽约的经历。你们就生命、爱情和高昂的酒价交换意见。

今天也是如此,仿佛整个酒店是为我一个人在营业。迎宾的酒店员工领我进了房间,告诉我酒店基本住满了;我洗完澡,换了衣服,准备再去大堂的时候,见到了操控电梯的人,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他说酒店的客人最多不过十来个。意大利正值暑热,我一路南下到了罗马,颇觉疲累,打定主意要在酒店里安安静静地吃一顿饭,早点休息。餐厅面积不小,到餐厅已经时候不早了,灯火通明,但只有三四张桌子边上坐着客人。我四下看看,心生喜悦。到了一个你并不陌生的名城,孤身一人住在一个寂寥的大酒店中,这种感觉是很惬意的,是一种甘美的自由之感。我觉得自己的心神得意地扇动了几下翅膀。我在吧台边待了十分钟,喝了杯干马提尼,又点了瓶上好的红酒。虽然四肢还很沉重,但灵魂却被食物和酒精美妙地逗引起来,只觉得分外轻盈;喝汤、吃鱼的时候,头脑中纷纷然是各种愉悦的想法。我当时正在写一个小说,任由自己兴高采烈地给其中人物安排奇妙的遭遇,而他们也断断续续地在我的脑海中对话。我在唇齿间玩味某个字词,比红酒更醇美。这时我想到,小说要如何描绘人物的形象,才能让读者见到你心里见到的那个人,这真是很困难的事,甚至在我看来,是写小说最难的部分。当你逐一描绘相貌的所有特征时,读者看到了什么呢?我怀疑他们什么都看不到。有些作家的策略是抓住某个惹眼的特色,比如一种不自然的微笑,或者闪烁的眼神之类的,并加以强调,虽然这种策略很有效,但其实是回避了问题而没有解决它。我朝周围看了看,琢磨着我会如何描绘餐厅里的这些人。正对面有个男人也是独自在用餐,我问自己这样一个人该如何处理,权当练笔。他个子偏高,瘦削,有种说法叫“四肢灵活”我想也可以用在他的身上。穿着礼服,白衬衫前胸上了浆。他算是长了一张长脸,眼珠颜色很淡,鬈发略带金色,但有些稀疏了,额角秃了之后,眉眼倒显出了贵气。他的面容没有什么可说的,嘴巴和鼻子都跟大多数人相像;胡须剃得很干净;本来是白色的皮肤,但现在被晒红了。从他长相来看,像是一个不甚出众的知识分子,可能是个律师或者学者,在高尔夫球场上还有一两下子。我想他大概品位不俗,读过不少书,在切尔西的午餐会上可能是个很好相处的宾客。可我实在无法想象如何用两三句话把他鲜活又准确地表现出来,并且吸引读者。或许只该关注他那种隐隐显露的才识,而把其他的描述都省去,毕竟他给人留下的印象之中,也只有这一点是确凿说得上来的。我看着他,心里就这样琢磨着,突然他身子往前一倾,微微向我鞠了一躬,虽然是致意但动作很僵硬。我一受到惊吓就会脸红,这个习惯很莫名其妙,但这回我确实吓了一跳,只觉得自己的脸通红:刚才一连好几分钟把他当成假模特一样观察,他一定觉得我无礼至极。我立马朝他点了点头,满脸的羞惭,把视线转开了。还好这时服务生正巧把我的菜端了上来。就我所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位先生。但我吃不准他朝我鞠躬是因为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让他以为我们在哪里见过,还是我完全忘记了我们的确有过一面之缘。我很不会记人的脸孔,而这一回还有个额外的借口是他的脸实在太过普通;挑一个晴朗的周日,这样的人你可以在伦敦的任何一个高尔夫球场上找出一打。

他比我先吃完,站了起来,但出去走到一半停在了我的桌边,伸出手来。

“你好吗?”他说。“你进来的时候我没有认出来,并非有意要装作不认识。”

他说话听着很舒服,这种口音可以在牛津培养,也被很多从来没去过牛津的人所模仿。显然他是认识我的,但同样明显的是他不知道我没有认出他来。我这时也站了起来,因为比他矮一截,所以他是俯视我的。他有种慵懒的姿态,总觉得他好像自认为做错了什么,再加上微微有些弓着身子,更让我加深了这种印象。他的态度中既有些羞怯,但也有些居高临下的感觉。

“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喝杯咖啡?”他问。“我完全是一个人。”

“当然,我很乐意。”

他离开之后,我依然丝毫想不起他是谁,在哪里见过他;但我注意到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我们交流的短短几句话之间,在我们握手的时候,以及在他点头向我告别的动作中,他的脸上连一丝微笑的影子都找不到。近距离观察之后,我发现他可算得上英俊,虽然并非所有人都会赞同;他身材修长,五官很端正,灰色的眼睛长得好看;但他的这种英俊我觉得有些无趣。一个糊涂的女士可能觉得这种长相很浪漫,会让你想到伯恩-琼斯 [4] 笔下的某个骑士——虽然他形象更为高大,也不像画里面那些可怜虫,看上去好像个个都得了结肠炎。他的这种模样,会让人以为他穿上古装一定风采不凡,但真的打扮起来你就知道有多滑稽了。

没过多久我也用完了晚餐,到了休息室。他坐在一张巨大的扶手椅中,看到我便喊了服务生。我坐了下来。服务生走过来之后他点了咖啡和甜酒。他的意大利语说得非常好。我一直在盘算如何才能打听出来他到底是谁,又不至于冒犯他。没被认出总会让人不舒服,他们在自己眼中都太重要了,哪里想得到别人并不这么以为。他出色的意大利语引发了我的记忆,我不但想起了他是谁,也同时想起了我不喜欢这个人。他的名字叫汉弗莱·卡洛瑟斯,之前在外交部工作,职位还不低微,但主管哪个部门我记不起了。他曾被委派到不同的大使馆,我想地道的意大利语大概就归功于在罗马的旅居吧。之前没有想到他和外交有关实在是我的蠢笨,他身上全是这个行当的印记。过于客套,是精心设计来惹恼公众的姿态;冷漠,是心里认定外交官可不同于一般人;又混合着羞怯,这是不情愿地意识到一般人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们的不凡。我认识卡洛瑟斯已经很多年了,但见面的次数不多,也就是在午餐会上我向他问个好,或者在歌剧院里他朝我冷冷地点点头。大家都认为他聪明,不可否认他也的确有些文化修养,谈吐总是恰到好处。我没有想起他来实在是不应该,因为他最近又成了一个声望颇高的短篇小说家。一开始,他的作品发表在那些好心人时不时会创办的杂志里;这类杂志为的是让有水准的读者不要错过一些好东西,不过赞助者一旦觉得赔本赔够了,它们也就消失了。虽然受制于微弱的发行量,卡洛瑟斯那些印在精致纸张上的故事还是不知不觉间引来不少关注。接着这些短篇就结集出书了,一时间好评如潮,我很少见到周报这样众口一词,其中很多都专门给它划出一栏的篇幅,《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显然没有把它当成普普通通的小说来评论,而是另外挑了一个重要位置,紧靠着一篇谈论某位卓越政治家回忆录的文章。书评人为汉弗莱·卡洛瑟斯欢呼,称他为夜幕中的一颗新星。他们夸赞他的不落俗套、他的细腻、他巧妙的反讽、他的睿智。他们夸赞他的文笔、他对美的感知、他的氛围。终于出现了这样一个作家,把短篇小说这个在英语世界里坠入深渊的体裁又提升了起来,这些都是可以让任何一个同胞感到骄傲的英国作品,把它们和芬兰、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的同类型创作放在一起也毫不逊色。

三年之后,汉弗莱·卡洛瑟斯推出了第二本书,评论家们十分欣赏两书相隔的时间——这不是一个无耻贩卖自己才华的写手!与第一本相比,因为评论家有了冷静下来的时间,或许追捧是降温了一些,但那种热忱也足以让任何一个以文为生的普通作家大感欣慰了;而他在文字世界里的光荣地位也已经无可置疑。最被推崇的那个故事叫做《剃须海绵》,所有一流评论家都点出作者是如何只用三四页的篇幅,就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剃头店帮工的悲怆灵魂。

不过他最有名的一个故事叫《周末》 [5] ,也是篇幅最长的。第一本书就用了这个题目做书名。里面叙述的是一群人周六下午从帕丁顿火车站出发,住到塔普洛 [6] 的朋友家里,星期一早上又回到伦敦。因为用笔是如此优雅,以至于读来并不容易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其中一个青年男子是位协助阁员大臣的政务次官,他几乎就要向一个准男爵的千金求婚,但最后并没有。另外两三人撑篙在小舟中沿河而下;他们很多的对话都若有所指,但没有人能把话说完,想表达的都很微妙地蕴藏在那些横线和圆点中。对于园中的花卉倒是描绘了不少,还有一大段刻画雨中泰晤士河的段落,感触很是细腻。这些都是通过一位德国女家庭教师的双眼看到的,所有人都同意,卡洛瑟斯在传达这位女教师的观感时颇为风趣,耐人寻味。

汉弗莱·卡洛瑟斯的两本书我都读了。我认为了解同时代的作者在写些什么是一个创作者的本分。我很乐于学习,觉得在卡洛瑟斯的书里或许能发现一些为己所用的东西。但他让我失望了。我喜欢一个故事有开头,有中段,有结局。我也莫名偏爱那些有寓意的故事。氛围当然很好,但如果只有氛围,那就像只有画框没有画一样,没有多大的意义。或许我读不出卡洛瑟斯的好只是我自身的不足,我之前陈述他的两则短篇时意兴阑珊,或许也只是因为我的虚荣心受了打击。因为我非常明白在汉弗莱·卡洛瑟斯的眼中,我是个无足轻重的作家;我相信我的书他一个字都没有读过。仅仅因为我的畅销,已经足以让他认定不值得在我的作品上花费任何工夫。之前有一段时间,因为太过轰动,他似乎自己也要承受这样的耻辱了,但很快大家又看清楚,大众是体会不了他精微的文学造诣的。一个社会有多少知识分子很难测算,但知识界里有多少人愿意花钱资助他们珍爱的艺术却清楚明了。高雅到商业剧院不肯支持的戏剧,可以引来一万个观众;那些普罗大众理解不了的文学作品,可以卖出一千两百册。因为对于知识界来说,尽管对于美格外敏感,但他们更喜欢免费看戏,以及从图书馆借书来读。

卡洛瑟斯肯定对此并不在意。他是个艺术家。同时他还在外交部上班。作为一个小说家他的声望已然确立,不会去讨好粗俗的大众,作品卖得太好对他的创作生涯可能反而是种戕害。至于他怎么会想到要请我去喝咖啡,我也不明就里。他的确是孤单一人,但我还以为他有自己的思想作伴,定然不会寂寞;很难想象我能说出什么让他感兴趣的话来。不过我也看得出,他的确是在尽心竭力地做出亲切的样子。他提起我们上一次见面的场合,然后我们聊了一会儿伦敦共同的朋友。他问我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罗马,我解释了几句,他主动告诉我他那天早上刚从布林迪西过来。对话难以为继,我已经想好,只要不过分失礼,我会尽快找机会告辞。可没过一会儿,几乎很难说清缘由,但我的确有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正想尽一切办法不给我那样的机会。我很是惊讶,不得不凝神推敲了一番。我注意到,只要我的话一断,他就会立马提出一个新的话题。他一直在找那个会引发我兴趣的东西,想把我留下。卡洛瑟斯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让我能聊得愉快。照理说,一定不会是他觉得太过寂寞;外交界那么多朋友,找个人消磨一晚上自然很容易。我疑惑的其实是他为何没有去领事馆用餐;虽然是夏天,那里总有他认识的人。我还注意到,他从来没有笑过,言谈中急切得让人不舒服,就如同他要用自己的声音驱逐头脑中一些折磨他的念头,容不得有一秒的沉默。很奇怪。虽然我不喜欢卡洛瑟斯,也完全不在意他的祸福,而且和他相处让我莫名烦躁,但我忍不住起了些好奇之心。我认真扫了他一眼,想看出个究竟,也不知是我臆想,还是在他那双淡色的眼睛里确实被我看到了狗被追捕时的那种惊惧;虽然他的面容还是俊朗,他的表情依然得体,但神态之中总暗示着他的灵魂正经受煎熬。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脑中闪过十来个荒唐的解读。我也并非是多想排忧解难,而是如同一匹老战马,闻到硝烟自动会抖擞起来。之前我已疲惫不堪,此时却变得十分警觉;感受力突然伸出了触角,不再放过他的每个表情、每个动作。我之前想过他是不是写了个剧本,想让我提些意见,现在这个念头已经暂且抛弃。他们这些雅士很奇怪,总会着迷于舞台脚灯的光华,虽然根本不把我们这些工匠的文字功夫放在眼里,但也不介意听取一两条小心得。不过卡洛瑟斯今天不是这个意思。一个诗情画意的男子单身在罗马,是容易出事的,我心里琢磨,是不是卡洛瑟斯招惹了什么麻烦,而要从这样的麻烦中脱身万万不可在领事馆寻求帮助。理想主义者,我发现,往往在牵涉肉欲之时容易鲁莽行事。他们寻得真爱的地方,有时会被执法机关的造访唐突。我在心里窃笑了几声。一本正经的人陷在暧昧的局面中,即使天上的神仙也会发笑的。

突然卡洛瑟斯说了一句让我措手不及的话。

“我实在是太痛苦了。”他含糊着说道。

他这句话来得毫无征兆,显然又不是在说笑,而且听上去有种气提不上来的感觉,简直像在抽泣。我无法形容这句话是如何的出其不意,类似于转过一个街角,迎面而来的大风一下让你喘不过气来,站都站不稳了。我完全没料到他会说这种话。说到底,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从来不是朋友;我不喜欢他,他也看不起我。对我来说,他就不是一个生活中真实的人。一个如此自持、如此温文尔雅的人,对于社交圈待人接物的礼仪又如此熟稔,居然会突然对一个陌生人做这样的告解,真是不可思议。我天生不爱坦露心迹,不管承受怎样的痛苦,要说给另一个人听对我来说都是羞耻的事。我打了个寒颤。面前这个人的脆弱让我无法接受,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怒不可遏。他凭什么敢把灵魂中的痛楚扔给我?我几乎要吼出来:

“关我屁事!”

但我没有。卡洛瑟斯蜷缩在这张大扶手椅中,人整个垮了,脸也塌了,看起来很奇怪;本来他的面容有种高贵和威严,总让我想起维多利亚时代政治家那些大理石的雕像。我犹豫了,动摇了,方才听他说了那句话血气上涌,此刻又觉得自己脸色变得煞白。这个人太值得可怜了。

“真替你感到难过。”我说。

“你介不介意我跟你说说自己的事?”

“不介意。”

此刻我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卡洛瑟斯大概四十刚过,身材很好,有种运动健将的体魄,一举一动都透露着自信。但现在他一下老了二十岁,而且奇怪地萎缩了。我想起在战场上看到的那些殉职的士兵,死亡会让他们诡异地变得瘦小。我有些尴尬,便把视线转开了,但能感觉到他正试图与我对视,只好转回来看着他。

“你认识贝蒂·威尔顿-伯恩斯吗?”他问我。

“很多年前在伦敦有时候会碰到,最近很久没见了。”

“她现在住到罗德岛 [7] 上去了,你大概不知道。我刚从那里过来。最近一直住在她那里。”

“是吗。”

他犹豫了一下。

“恐怕你会觉得我跟你说这些事很奇怪,但我已经无计可施了,如果再不找个人说一说,我会发疯的。”

之前除了咖啡,他已经点过两杯白兰地,这时他又把服务生叫来,给自己添了一杯。休息厅里除了我们没有其他人。我们中间的桌上摆了盏有灯罩的小台灯。因为在公共场合,他压低了声音。这个空间很奇怪地给人一种亲密的感觉。卡洛瑟斯跟我说的话不可能完全记住,我就不逐字转述了,还是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更为方便。有时候他一些话说不出口,我只好猜他想表达什么;有些他没有明白的事情,似乎我比他看得更清楚。贝蒂·威尔顿-伯恩斯的幽默感很敏锐,他却一点幽默感也没有,所以我还听出了不少他懵然不知的弦外音。

贝蒂·威尔顿-伯恩斯我见过很多次,但对她的了解主要还是通过传言。她年轻时在伦敦那个小天地中颇引人瞩目,没有见到她之前就时常听人提起她的名字。战后是在波特兰大街的一场舞会上终于遇到了她,那也是她最为风光的时候,每次打开画报都能见到她的照片,人们的闲聊也离不了她那些荒唐的胡闹。那年她二十四岁。母亲去世了,父亲圣厄斯公爵岁数大了,也不够宽裕,一年到头大多守在康沃尔的城堡里,她就去伦敦和寡居的姑母住在一起。战争打响那年她才十八岁,去了法国,在后方的医院当护士,当司机。她跟着劳军的剧团巡演,回国在慈善性质的“活人造型” [8] 表演中当模特,找些零散的物品办拍卖会,在皮卡迪利卖旗子。她所有的活动预先都有大量宣传,每个新的形象留下的照片都数不胜数。我想她当时一定也很尽兴。不过现在战争结束,她更是变本加厉地放纵自己。当时所有人都有些忘乎所以;年轻人被压抑了五年,卸下重担之后,沉溺于各种放肆的玩乐,贝蒂每样都参与其中。有时候,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的事情就出现在了报纸上,而她的名字永远被放在标题里。夜总会那时刚刚兴盛起来,你每晚都见得到她。她过的真是种马不停蹄、夜夜笙歌的日子。形容这种生活只能用这样老套的说法,因为那种欢乐本身就是老套的。英国的百姓也有意思,就爱上了这个女子,在英伦的岛屿间只要提到贝蒂女士,就知道说的是她。她参加婚礼,女人们会将她团团围住,首演时楼座里的观众会为她鼓掌,就如同她是一位大牌的演员。女孩们模仿她的发式,肥皂和面乳的生产商花钱要把她的照片印在商品上作为宣传。

不用说,沉闷无趣的人,怀念旧秩序的人,自然认为贝蒂不可取。他们讥讽她永远活在舞台的照明灯光里。他们说这个女人对自我推广有种不可理喻的迷恋。他们说她为人放荡。他们说她太爱喝酒,说她太爱抽烟。我承认当时关于她的所有传言之中,没有一项让我对这个人产生了多少好感。有些女子的确会把战争当做取乐和出名的机会,我对这样的人评价不高。报纸刊载社交名流在戛纳散步或在圣安德鲁斯 [9] 打高尔夫球的照片,让我感到厌烦。我一向觉得这些“光鲜的年轻人”无趣至极。这种快活的人生在旁观者眼中的确有些乏味和愚蠢,但道德家们对之言辞苛责也很不明智。看着这些年轻人会生气,就像看到一窝小狗四处瞎转、在彼此身上翻来滚去、追自己的尾巴也会恼怒一样,都很荒唐。要是它们毁了花床、打碎了瓷器,那也最好耐着性子放过它们,有些小狗不够聪明,会溺水而死,其余的那些会渐渐长成听话的好狗。眼前的不服管教只是年轻和活力罢了。

活力也是贝蒂最耀眼的特质。对生活的迫切渴望在她身上放射出光芒,让你目眩神迷。在我第一次遇到她的那个派对上,她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的。她简直就像酒神的女祭司,跳舞时的放纵让人看了简直想笑,只觉得她未免也太热爱音乐,太喜欢运动自己年轻的四肢了。头发是棕色的,因为动作投入略显凌乱,眼睛是深蓝色的,乳白色的肌肤泛出玫瑰色的红晕。她自然是个大美人,但没有美人的冷漠,总是大笑,而没有大笑的时候脸上也带着笑意,眼神飞动,里面都是生命的喜悦。如果天神们有农庄的话,她会是那里的一个挤奶女工。她既有劳苦大众的健康和体能,但举止中的那种独立、仪态中那种高贵的坦率,又很像一个贵族夫人。我说不清她给我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大致就是她虽然单纯、自然,但对于自己的身份她并不是全然不知的。我猜想若是情势需要,她也可以立刻摆出架子,变得十分端庄。每个人和她接触都如沐春风,可能就是因为她不自觉地在内心深处认为你们两人之外,其余的整个世界都无关紧要。我明白为什么伦敦东区工厂里的姑娘们都崇拜她,为什么好几十万除了照片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人,也觉得她是自己的好朋友。引见之后,她跟我聊了几分钟。她在你面前表现出那种感兴趣的样子,让人觉得特别受用;你心里也明白她见到你不可能会真的如此高兴,你说的话也没有那么有意思,但还是会倾心于她的魅力。她的天赋在于能跳过两人相识最初那几个尴尬的阶段,见面不过五分钟,你就觉得好像已经是她一辈子的朋友了。把贝蒂从我那儿抢走的是一个邀请她跳舞的人,她急切而满足地投身于那个人的双臂之中,就跟她方才坐进我身边椅子里的神态一模一样。两周之后,在一个午餐会碰到她,我很惊讶她居然完全记得在舞会上喧闹的十分钟里我们聊过些什么。这位年轻的女士在社交场上真的是无可挑剔。

我把这件小事向卡洛瑟斯提起。

“她可一点不笨,”他说,“没有几个人知道她有多聪明。她写过一些非常出色的诗。因为她太欢快了,无所顾忌,对谁都毫不在乎,大家以为这是个糊涂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聪明透顶的一个女人。你绝对想不到她读过多少书,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时间。她的这一面可能没人比我更清楚了。我们有时周末在乡下会一起散步,或者在伦敦就开车去里士满公园,一边散步,一边聊天。她最喜欢花草树木,对一切都感兴趣;她懂得很多,讲话也很有头脑,没有什么是她不能聊的。有时候我们下午散过步,晚上又在夜总会碰到,几杯香槟喝下去之后她已经完全醉了,整个派对上就只见她最热闹,这时候我忍不住会想,要是这些人知道仅仅几个小时之前我们谈得有多深刻,他们会讶异成什么样子。这种对比太不可思议了。她身上似乎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子。”

卡洛瑟斯说这些话的时候,一丝笑容也没有,语气哀伤得仿佛在谈论一位被死神从亲朋好友间生生夺走的人。他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爱她爱得神魂颠倒,求婚就不下五六次。当然我知道我一点机会都没有,我只不过是外交部一个低阶的小职员,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她的确拒绝了我,但每次都一点也不伤人,我们的友谊也丝毫没有受损。你要知道,她真的很喜欢我。我给她的东西别人给不了。我一直以为她对我是最有好感的。我真是爱她爱得发疯。”

“我觉得,应该还有其他人也这么想。”当时我不得不接话,于是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当然还有很多人。她会收到一打一打的情书,都是没见过、没听过的男人写来的,矿工、非洲的农民、加拿大的警察。各种各样的人都向她求婚。只要她愿意,想嫁给谁都可以。”

“据说,甚至可以是皇室。”

“是的,她说她受不了那样的生活。然后她嫁给了杰米· 威尔顿-伯恩斯。”

“大家都吃了一惊是吧?”

“你见过他吗?”

“应该没有,有可能遇到过,但我对他没有印象。”

“他不会给你留下印象。人类史上还没有像他这样无足轻重的一个人。他的父亲在北方有家大工厂,战争期间赚了不少钱,买了个准男爵的爵位。我知道他这一辈子都没发过H这个音 [10] 。杰米跟我一样在伊顿上学,他们花了不少工夫想把他培养成个绅士,战争结束之后,他在伦敦也很活跃,很乐意开派对邀请朋友。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只知道他会买单。这个人无聊得让人受不了。你知道,很古板,特别客套,因为太怕自己哪里做错,反而会让你觉得不舒服。他每身衣服都像是头一回穿一样,而且都显得小了一号。”

一天早上,全然没有预警的卡洛瑟斯打开他的《泰晤士报》,把目光投向追踪名流的版块,发现有一桩婚事定下来了。女方是圣厄斯公爵的独女伊丽莎白,男方是约翰· 威尔顿-伯恩斯准男爵的长子詹姆斯。他惊呆了,给贝蒂打电话,问这新闻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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