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人性的因素:毛姆短篇小说全集 Ⅱ》作者:[英] 毛姆【完结】 > 《人性的因素》.txt

“多少也是因为他不许我不答应。这已经是第五回求婚了。我拒绝得也着实累了。”.3

“失败了整天唉声叹气也没用,我只好告诉自己要理性一些,尽量把整件事放下。没人喜欢输,但我的确输了,也只好装作若无其事。这个时候,我们抓到一个中国人,他要把布朗森的怀表给当了。

“我跟你说过,布朗森的表和表链都被拿走了,当然布朗森夫人也给了我们一个颇为精准的描述。那是一块半猎用表,有金属外层护盖,本森 [10] 出的。还有一条金链子,三四个印章和一个放硬币的钱袋。那个当铺老板是个聪明人,一看到那块表就认了出来。他想了个理由让中国人等在那里,通知了警察。他们逮捕了中国人,立马就送到我跟前。我见到他就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辈子还没有这么高兴见到谁。不是我对罪犯有什么感情,你知道,我其实也挺同情他们,在这个游戏里面A和老K都握在警方手里,不过每次抓到这些人我还是会觉得一丝爽快,就像桥牌里一步妙招成功了。终于要真相大白,因为就算不是这个中国人自己行的凶,我们也很确定可以通过他找到杀人犯。我对他眉开眼笑的。

“我让他解释这块表他是如何得来的。他说他从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买来的。一听就知道是瞎编。我简单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形,告诉他我们会判他谋杀。当然我只是吓唬他,而这个中国人果然被吓到了。他说这块表是他捡来的。

“‘捡来的?’我说。‘你倒是想得出。哪里捡的?’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他说他是在森林里捡的。我笑他,问他是不是像这样的手表森林里到处都是啊?他说他就在那条从卡布隆到阿罗利匹斯的小道上走着,看见有闪光的东西,走近就发现这块表了。这就怪了。他为什么要把捡手表的地点说在那里呢?要么他说的都是真的,要么这人诡诈透顶。我问他表链和印章在哪里,他马上拿了出来。他已经被我吓住了,脸色惨白,全身发抖。这是个腿都软了的、不起眼的家伙,要是我以为这算把凶手抓到,也就太糊涂了。不过他的惊恐也说明他还有事情没说。

“我问他是什么时候找到表的。

“‘昨天。’他说。

“我问他怎么会去那条从卡布隆到阿罗利匹斯的近道的。他说他之前一直在新加坡打工,因为父亲病了,就去了卡布隆,昨天来阿罗利匹斯也是为了工作。他父亲的一个朋友是个木匠,给了他一份活。然后他提供了新加坡他老板的名字,和当地那位木匠的名字。他说的这些听上去没有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太容易证实了,也不太可能是假的。当然,我也想到要是真如他所说,那这块表就在林子里躺了一年,一定破烂不堪;我想打开它,但失败了。当铺老板也在警局,就在隔壁房间。他恰好还懂一些修表的手艺,我让他进来检查一下;他打开的时候还吹了声口哨,表上是厚厚一层铁锈。

“‘这表没用了,’他摇着头说,‘它不会再走了。’

“我问他怀表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没有给任何提示,他说一定是长期处在潮湿的环境中。我把抓到的中国人关进了监狱,为的是起一些警示作用,又派人去请他的雇主。等待的时候我努力想梳理些道理出来。我倾向于那个人没有说谎,他的恐惧可能只是捡到东西就去卖掉,感到愧疚罢了。即使很无辜的人落到了警察手里也会紧张;我也不知道警察有什么特别,大家在我们跟前总是不自在。不过要是真如他所言,是在那个地方找到的怀表,那么一定是有人扔在那儿的。这就有意思了。就算杀人犯觉得留着表太危险,一般也会把金盖子熔掉吧;对于当地人来说,这很容易办到。而且那表链的纹饰太过普通,他们也知道不太可能追查得到。全国上下多少首饰行里都有这样的链子。当然,也可能是他们钻到森林里去的时候太慌张,把这些东西掉了也不敢回去找。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大:马来人习惯把东西塞在纱笼里,而中国人的外套都是有口袋的。另外,一旦进了森林,他们就应该知道不用着急了,甚至可以在那里等着分赃。

“没过几分钟,我派人去找的那个木匠到了警局,证实了之前的那些供词。一个小时之后我也从卡布隆收到消息,警察见过了他的父亲,告诉他们这小孩来阿罗利匹斯是替木匠干活的。目前为止,那个囚犯所说的一切都似乎没有问题。我让人把他带上来,告诉他,我会去那个他号称发现怀表的地方,到时他要把确切的位置指出来。我把他和一个警察铐在一起,还带了另外两个人,其实没什么必要,因为这可怜虫吓得一直在发抖。我们的马车停在小道和大路相接的地方,下车往前走,离布朗森被杀相距不足五码的地方,中国人停了下来。

“‘就在这里。’他说。

“他指着森林,我们就跟着他往里走。大概走了十码,他指着两块大石间的缝隙,说就是在这里找到的。他能注意到那个地方只可能是万分的巧合,而且如果真的是在那里找到的,很显然是有人故意要把东西藏起来。”

盖兹停下来,朝我意味深长地看了看。

“换了你,当时会怎么想?”他问。

“我不知道。”我回答。

“那好,我告诉你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怀表在那里,那钱说不定也在附近,至少值得搜查。当然了,在森林里找东西难度太大,俗话说的‘在草垛里找根针’与之相比,那简直容易得跟打牌、猜谜一般了。但我必须查一查。为了有更多的人手,我把那个中国人解了手铐,让他也干活。不但带着的三个警察都在找,连我自己也一起找了起来。我们排成一排——一共五个人——在布朗森被杀的地点前后五十码的范围内,沿着道路往森林中找了一百码,每一寸地方都没放过。我们会翻开落叶,会探进树丛,还有大石底下、树洞里,我们都会看。我知道这很愚蠢,因为成功的概率不会超过千分之一;唯一的希望就是凶手杀人之后心慌意乱,藏东西会仓促,会选择最明显、最先看到的隐蔽之处。那块表就是这样。我定下的范围也不大,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既然藏表的地点离道路如此之近,那么想丢掉这些赃物的人一定有些迫不及待。

“我们一直没有停止搜索。慢慢地我有些疲惫和恼怒。每个人都汗如雨下。我快渴死了,什么喝的都没有。最后我只能承认这是个失败的任务,至少那一天不能再继续了,这时那个中国人突然从喉咙深处大喊了一声——这年轻人一定眼神特别好,他蹲下身从一个虬结的树根下抽出一个又脏又烂的东西,散发着酸臭的气味。那是一个在雨里浸泡了一年的钱包,而且一直是蚂蚁、甲虫的食物,天知道还被什么东西咬过,总之又湿又恶心,但那的确就是个钱包,而且是布朗森的,里面有他从卡布隆取来的新加坡币,虽然只剩下一团没了形状的恶臭的纸浆。当然银币还没找到,而且我相信一定也藏在附近,但我已经不在意了。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那就是不管是谁杀了布朗森,他都没有从中赚到钱。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当时注意到充气轮胎留下那条粗粗的线两侧,有布朗森的脚印,我说那是他停下来,大概在和谁说话?他体重不小,所以脚印很深;他不只是停车在松软的沙地上站了一下,又立马上车走了。他最起码站了一两分钟。我之前的解释是他在跟一个马来人或中国人聊天,但我越想越可疑。他凭什么要停下来聊天啊?布朗森正急着回家,虽然生性开朗,但和当地人也绝不会这样自来熟。他对那些人一直保持着分明的主仆关系。那些脚印一直让我很困惑。现在真相在我眼前闪过。不管谁杀了布朗森,他绝不是在抢劫,当时被害者会停下来聊天,是因为那个人一定是他的朋友。我一下子就知道了凶手是谁。”

我向来以为侦探小说是小说中极为有趣、巧妙的一类,也一直遗憾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华,但这样的小说我读了不少,而且谜底揭示之前我不能自己破案的情况是很难得的。我很早就猜到了盖兹的用意,但他最后说出来的时候我承认还是感到震惊。

“他见到的那个人是卡特莱特。卡特莱特正在射鸽子,布朗森停下来问他在玩什么,聊完天骑走的时候卡特莱特举枪把两枪管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脑袋。卡特莱特把钱和怀表拿走是为了伪装成团伙抢劫,匆匆把它们藏在森林里,然后在森林边缘沿小路走到了大路上,回到小屋,换上网球服,跟布朗森夫人驾马车去了俱乐部。

“我记得他那天网球打得多糟糕,而且我为了减轻对布朗森太太的打击,一开始说布朗森只是受伤,没有死的时候,我记得他整个人都塌了。要是布朗森只是受伤,就有可能说出实情。天呐,我可以想象他当时的心情。那个孩子是卡特莱特的。只要看看奥利芙就知道。就说啊,你不是也看出来了吗?医生说过,布朗森太太得知怀孕的时候极为不安,还要他保证不告诉布朗森。为什么呢?就因为布朗森一定知道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你觉得布朗森夫人知不知道卡特莱特干了些什么?”我问。

“她一定知道。我回想她那一晚的表现,就对此坚信不疑。她的震惊,不是因为布朗森被杀,而是因为我说他只是受伤,后来我承认他被发现时就已经死了,她顿时嚎啕大哭,是一种释然。我了解那个女人。看看那个方下巴,你能说她不是强硬得跟块石头一样?她有钢铁般的心志。一定是她让卡特莱特这样做的。她计划好所有的细节,每一个步骤。他完全就在她的控制之下,就跟现在一样。”

“听你的意思,难道当时你和其他人完全没有怀疑他们两人之间有问题吗?”

“一点没有。一点没有。”

“要是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她又怀了孩子,一走了之不就行了吗?”

“他们怎么走?只有布朗森有钱;她身无分文,卡特莱特也是一样。而且卡特莱特没有工作。你觉得要是把这段风流韵事挂在他脖子上,他以后还能找到工作吗?他快要饿死的时候,布朗森接纳了他,他却偷了人家的妻子。就这样跑了必定走投无路。他们不能让世界知道真相,唯一的机会就是除掉布朗森。于是他们果然除掉了布朗森。”

“或许他们可以求布朗森放过他们。”

“是的,不过我觉得他们没有这样无耻。他对他们太好了,又是这么善良的一个家伙,我觉得他们没有勇气把真相告诉他。他们宁可让他死。”

我们沉默了片刻,回味着盖兹的话。

“既然这样,后来你是怎么做的?”我问。

“什么都没做。还能做什么呢?哪里有证据?就凭我们找到了怀表和钱包?说是凶手藏在那里,后来又不敢去找,也很说得通。说不定凶手拿走了银币已经很满意了。要说那些脚印,可能是布朗森停下来抽了根烟,或者是路上拦着一根树桩,他等着碰巧遇到的几个苦力把树桩挪开。一个道德上无可指摘的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四个月生下的孩子,谁能证明那孩子不是他的?没有一个陪审团会判卡特莱特有罪的。我闭口不言,布朗森的谋杀案就这样被忘记了。”

“我想卡特莱特夫妇并没有忘记。”我说道。

“要是真忘了,我也不会意外。人类的记性都短得吓人,就我的职业经验来说,可以告诉你,当一个人确定他的罪行不会被知晓时,他的悔恨之意不见得就有多么沉重。”

我又想到下午见过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瘦瘦的、戴着金框眼镜的秃顶老头,一个是白头发的邋遢老太太,讲话直率,带着尖刻又温和的微笑。我几乎难以想象在遥远的过去他们曾被如此狂乱的激情所左右(除此之外还能如何解释),竟最后踏上这样一条路,让残忍、冷血的谋杀成了他们唯一的出口。

“既然知道是这样,和他们相处不会觉得不舒服吗?”我问盖兹。“虽然不想待人太过苛刻,但我也只能认为,他们不是什么好人吧。”

“这你就错了。他们是很好的人——可以说是这里最好的人了。卡特莱特夫人心地善良,也很会逗趣。我的工作是阻止犯罪,一旦罪行发生就抓住犯人;但我见过太多的罪犯了,知道总体上他们并不比其他人更坏。一个十分正直的人也可能因为情势所迫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被逮住,他就会受到惩罚,但这并不妨碍他还是原来那个正直的人。当然社会制定了法律,必然要惩罚那些违反它们的人,这没有问题,但一个人的行为未必就能体现他的本质。要是你也像我一样做过这么多年的警察,就会知道一个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什么样的人。还好警察只管人们的所作所为,而不是所思所想;否则就完全不一样了,事情会变得难办得多。”

盖兹弹掉了方头雪茄的烟灰,朝我笑笑,还是他那种带着讥讽意味的干涩微笑,但并不让人觉得讨厌。

“这么说吧,有一份工作我是不要干的。”他说。

“什么工作?”我问。

“上帝的那份工作——末日审判,”盖兹说,“这事儿可别找我。”

* * *

[1] 1927年首次出版,收录于1933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阿金》。

[2] Tanah Merah,位于马来西亚东北角,马来语中本义“赤土”。

[3] Federated Malay States(1895—1946),大英帝国在马来半岛的殖民政体之一,由半岛上四个接受英国保护的马来王朝所组成。

[4] Middle East,与现在的用法略有差异,曾经西方地理学家用它来描述从波斯湾到东南亚一带的大致区域。

[5] 原文sukas,具体指何种饮料不详。

[6] Gin pahit,即前文的红杜松子酒。此处是马来语中的称法,pahit本义为“苦”。

[7] Stengah,马来语“一半”,指用等量威士忌和苏打水混合成的饮料,流行于二十世纪初东南亚英国殖民者之中。

[8] Aden,也门共和国港市。

[9] Marlborough,即马尔伯勒公学(Marlborough College),1843年创立的贵族寄宿学校。

[10] 即1897年创立的英国制表品牌J. W. Benson,创始人James William Benson,曾是皇室和皇家海军官方供表商。

机会之门

The Door of Opportunity [1]

正好一等车厢里没有其他乘客,算是运气。他们带着不少行李,阿尔班有一个旅行箱和一个男士大拎包,安妮带着她的梳妆盒、帽盒。行李车厢里还有他们的两个大箱子,都是立刻要用的东西,不过剩下的家当阿尔班都让一个代理人运到伦敦暂且存放起来了,他们自己要先做些打算。那里东西着实不少:书和画,阿尔班在东方收集的珍奇玩意,还有他的枪和鞍具。松杜拉他们是再也不会回去了。阿尔班跟以往一样,给了搬运工一笔慷慨的小费,然后去了报摊。他买了《新政治家》《国家》 [2] 《闲谈者》和《速写》 [3] ,以及最新一期的《伦敦信使》 [4] 。他回到车里,把这些期刊扔在了座位上。

“车只开一个小时就到了。”安妮说。

“我知道,但我就是想买。之前饿太久了。想想明天一早就可以买到当天的《泰晤士报》《快报》 [5] 《邮报》 [6] ,多棒啊。”

她没有接话,阿尔班把头转开了,因为他看到两个人朝他们走过来。那是从新加坡一路同行的一对夫妻。

“过海关没问题吧?”他高兴地朝他们喊。

男的似乎没听到,没有停下脚步,不过女的回答了:

“没问题,他们没发现香烟。”

她看到了安妮,友好地笑了笑,也朝前走去。安妮脸红了。

“刚刚还担心他们会进来,”阿尔班说,“我还是希望能独占这个车厢。”

安妮看着他的眼神有些怪异。

“我觉得你不必担心,”她答道,“应该没有人会进来的。”

他点了一支烟,在车厢门口徘徊,微笑中透着喜悦。经过红海,到了苏伊士运河的时候,海风凛冽。船上一些人换上了暖和一些的衣服,之前安妮习惯了看他们穿白色的帆布西装,觉得还挺体面的,此刻惊讶于他们变化之大,已经不伦不类了。领带就糟糕得很,衬衫也穿得全然不对。法兰绒裤子都是脏兮兮的,破旧的高尔夫外套,一看就知道是从店里买的成衣,蓝色哔叽裤也难掩出自土气裁缝之手。大多数乘客在马赛下船,不过有大概十来个人还在船上;有的是在东方待得久了,觉得在比斯开湾再走一程对身体好,也有的跟他们一样,为了省钱会一直坐到蒂尔伯里港。现在有几个人在平台甲板上散步,头上戴着遮阳帽或双层帽檐的阔边毡帽,穿着厚重的大衣,还有几个戴着不成样子的软帽或礼帽,既显小,也没有刷干净。他们这副打扮看着叫人讶异,有种郊县人特有的样子,都不像是第一流的人物。不过阿尔班已经完全是伦敦的派头了,时髦的大衣上找不到一点灰尘,黑色的霍姆堡毡帽 [7] 看上去是全新的。你绝对想不到他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国了。领口非常贴合,薄软绸的领带也打得挺括。安妮看着他的时候,忍不住暗暗赞赏他的神气。接近六英尺的身高,身材苗条,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更何况他的衣服都剪裁得非常合身。头发是金黄的,依然很浓密。蓝色的眼睛,肤色有些泛黄,年轻时皮肤白里透粉的男人岁数大些都会这样。他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头形长得很好看,架在长长的脖子上比例也协调,倒是喉结有些太突出。他的那张脸不能说多俊美,但有种高贵的气度。因为五官端正、鼻梁挺直、眉宇宽阔,所以格外上相。说实在的,如果只看相片,你会觉得他是个极为英俊的人。真人倒的确不如相片,可能就是因为眉毛和睫毛颜色太浅,嘴唇太薄,不过他很有文化人的气质,一脸的雅致,而且有种不俗之感,莫名就能打动你。你觉得这是诗人才有的长相,安妮当年跟他订婚的时候,她的女性朋友问起,她都说未婚夫长得像雪莱。此时阿尔班转过来看着她,蓝色的眼睛里是淡淡的笑意。他的笑容一直都很有魅力。

“在这样的天气里踏上英格兰的土地真是太完美了!”

正值十月,他们航行在灰色的海峡上,头顶是灰色的天。空中一丝风也没有。渔船休憩在平和的水面上,就像大自然已经再也想不起来自己曾经的敌意。海岸绿得不可思议,但那种绿是明亮体贴的,和东方丛林那种铺张、激烈的绿又很不一样。不时经过的红色城镇有种家的舒适,它们微笑地迎接着背井离乡之人。驶入泰晤士河的河口,他们看到埃塞克斯郡丰富的层次,稍后又在肯特郡的河岸上看到了乔克教堂 [8] ,孤独地立在周围饱受日晒雨淋的树木间,再远一些是考博姆 [9] 的树林。薄雾中的红日向沼泽落去,夜色降临。车站里弧光灯在黑暗中点出一小块一小块又冷又硬的光斑。搬运工穿着肮脏的衣服吃力地来回忙碌,胖站长戴着礼帽一副位高权重的样子,这个景象让人看了欣慰。站长吹响口哨,挥了挥手臂。阿尔班踏进车厢,坐在安妮对面的角落里。火车启动了。

“到伦敦是六点十分,”阿尔班说,“应该七点就能到杰明大街了。这样我们就有一个小时洗澡、穿衣服,八点半的时候到萨伏依 [10] 吃饭。今晚开瓶香槟,亲爱的,再来份大餐。”他呵呵笑起来。“我听说斯特劳德夫妇和蒙底夫妇约好了会去乔卡德罗餐厅 [11] 。”

他拿起报纸,问妻子是否要拿一张去看,安妮摇摇头。

“累了?”他微笑道。

“没有。”

“激动了?”

安妮轻轻笑了一声作为回答。他开始翻阅起了报纸,从出版商的广告开始;丈夫此时难以抑制的兴奋安妮感受到了,因为看着这些广告让他觉得自己又回到文明世界中。在松杜拉他们也订了同样的报纸,但总要迟六周才能读到,虽然这样夫妇俩不至于被向往的世界抛在身后,但也更彰显了他们的背井离乡。但这些都是刚从印厂里新鲜出炉的,它们的气味就不一样;那种挺括的感觉本身就是种享受。他想一口气把它们读完。安妮看向窗外。乡野黑漆漆的,只看得到车厢里的灯映在玻璃上;不过很快乡镇的景象侵入到车窗里来,她连着好几英里看见一幢幢凄凉的小房子,偶尔有一两扇窗户中透出一点光亮,而烟囱和夜空构成丑陋的图案。他们经过了巴晋、东汉姆和布隆里——经过时站台上这些地名会让她好一阵发颤,又觉得自己太可笑——然后又到了斯特普尼。阿尔班把手中的报纸放下。

“还有五分钟就到了。”

他戴上帽子,把搬运工放在行李架上的东西取了下来。阿尔班看着妻子,两眼放光,嘴唇抽动了一下;她知道丈夫此时勉强才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他也朝窗外看,主干道上路灯亮堂极了,挤满了有轨电车、公交车和有篷货运汽车,其他的街上也是人头攒动。哪来的这么多人!商店里也是灯火通明。路沿都是小贩和他们的手推车。

“这就是伦敦。”他念了一句。

他抓过妻子的手,温柔地握了握。他这一笑里有太多的柔情蜜意,她不得不说句什么。安妮试着开玩笑:

“它难道不让你觉得肚子里怪怪的吗?”

“我弄不清自己现在是想哭还是想吐。”

芬彻奇街 [12] 。他放下车窗,朝一个搬运工挥手。伴随一阵嘈杂的刹车声,火车停住了。一个搬运工打开车厢门,阿尔班把包裹逐一递给他。他跳下火车,还是像以往一样恭敬地抬手帮助安妮下到了站台上。搬运工去拿推车了,于是他们就站在自己那堆行李边上。两个之前在船上同行的人从身边走过,阿尔班朝他们挥了挥手。其中那个男人僵硬地点了点头。

“之后再也不用对着这些糟糕的人彬彬有礼的了,真让人觉得舒心。”阿尔班轻松地说。

安妮朝他扫了一眼。他真的是个难以理解的人。搬运工推着车回来了,装好行李,领着夫妇俩去取大行李箱。阿尔班伸手握了握妻子的手臂。

“这伦敦的气味,天呐,真是太棒了。”

他享受着噪音和周围闹哄哄的样子,也乐意被身边的人流推来挤去。弧光灯的光亮,以及它们投下的那些清晰而又浓烈的阴影,让他喜不自胜。他们到了街上,搬运工替他们喊出租车去了。阿尔班看着那些巴士和努力在混乱中维持秩序的警察,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他那张气宇轩昂的脸上此时竟像是有种才情洋溢的表情。出租车到了。他们的行李堆在了司机旁边的座位上,阿尔班给了搬运工一枚二先令六便士的硬币,出租车便开动了。他们沿着格雷斯彻奇街开去,加农街交通拥堵,一下开不过去了。阿尔班突然一声大笑。

“怎么了?”安妮问。

“我太兴奋了。”

车沿着筑堤开,这里倒是相对安静了一些。出租车和私人的轿车从他们车窗外驶过。电车的铃声在他听来像是音乐。从威斯敏斯特大桥他们穿过国会广场,驶入圣詹姆斯公园绿色的静谧中。他们在杰明街旁边的一个旅店里订好了一个房间,前台带他们上楼,搬运工也把他们的行李拿了上来。房间里有两张单人床和一个洗手间。

“看上去还不错,”阿尔班说,“等我们找到公寓之类的住处前,这里应该也够用了。”

他看了眼自己的手表。

“你看,亲爱的,要是我们同时开行李,一定会撞在一起。时间还多得很,你收拾干净和换衣服比我费时,我就给你腾出地方来吧。我想去一回俱乐部,看有没有留给我的信。我的西装就在旅行箱里,洗澡、换衣服只需要二十分钟。你觉得这样安排怎么样?”

“行,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我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回来。”

“没问题。”

他口袋一直装着一把小梳子,此时他取出来梳理了一下自己金色的长发,然后戴上了帽子。他朝镜中的自己扫了一眼。

“要不要替你把浴缸的水龙头打开?”

“不用麻烦了。”

“那好,待会儿见。”

他出门了。

丈夫走了之后,安妮把自己的梳妆盒与帽盒拿出来放到了大行李箱上,然后摇了摇铃。她没有摘下帽子,而是坐下来点了一支烟。仆人来应铃之后她让对方把搬运工找来。搬运工来了。她指了指行李。

“你能不能把这些东西先放到大堂里去。我一会儿就告诉你接下来往哪里搬。”

“好的,夫人。”

她给了搬运工一个弗罗林 [13] 。他把大旅行箱和另外两个包裹带了出去,关上了门。几滴泪珠从她脸颊滚落,但她抖擞了一下精神,擦干眼泪,补了粉。此时她要尽全力保持镇静。阿尔班想到要先去一趟俱乐部是她走运,让事情简单了些,也给了她片刻时间把事情想明白。

这件事她几个礼拜之前就打定了主意,现在到了实施的时刻,不得不说出那几句可怕的话,她有些恐惧。她的心一直往下坠。要跟阿尔班具体说什么她心里很清楚,而且很早之前就想好了,跟自己练习过几百遍,从新加坡回国的漫长旅途中,每天都要重复几次,但她怕自己待会儿会慌乱,她怕会和阿尔班争执起来,想到那样的难堪场面她觉得有些晕。不管怎样,还好她总归有了一个小时可以做心理准备。他会说她无情、残忍、不讲道理。只是她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不。不。”她大喊道。

她痛苦地发抖。眨眼间她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小木屋,回到了那些事最初发生的时刻。当时她就跟平日里一样坐着,快到午餐的钟点,再过几分钟阿尔班就该从办公室回来了。巨大的门廊就是他们的客厅,想到丈夫回到的是眼前这个可爱的房间,她心里就很快乐,她知道虽然来这里已经十八个月了,但丈夫还是时时能感受到她在木屋上花的心思。百叶窗合上,外头是正午的烈日,但屋里过滤了的光线显得很柔和,让人觉得阴凉和安静。安妮最在意家里看上去是什么样的,虽然为国效力常因为紧迫的需求不断地从一个地区换到另一个地区,每一处都待不久,但分派到一个新的岗位她都重新燃起热情把家里经营得温馨而迷人。她的趣味很新潮。来做客的人往往意外地发现家里没有小摆设,震惊于窗帘选色的大胆,而墙上那些银制画框里略微变色的玛丽·洛朗森 [14] 和高更的复制品就更让人莫名其妙了,虽然连它们摆放的位置都是安妮极具匠心安排过的。她心里清楚,来过家里的人没有几个赞赏她的品位,而华莱士港和彭伯顿的体面夫人们更是觉得这样的设计古怪、做作、别扭;但对此她并不以为意。她们之后会长进的。这样惊一惊对她们来说不是坏事。此时她四下看了看自己这又长又宽阔的门廊,叹了口气,就像艺术家得意于自己的一件作品。她的这件作品活泼、疏朗,让人觉得宁静,既能提神,又温和地引人遐思。那三大盆黄色的美人蕉让房间的色彩布局格外完整。她的目光在书架上停留了一会儿,这满满一架子的书也让整个殖民地的人不知该作何想,在他们看来,这都是些奇怪的书,而且大多数都显得太沉重了;安妮此时看着它们,眼神中透露着柔情,就好像这些书都是有生命的。然后她又扫了一眼钢琴。谱架上还有一份琴谱打开着,大概是德彪西的曲子,阿尔班去上班之前在弹。

阿尔班被派到达克塔去当地区长官的时候,安妮的朋友都来宽慰她,因为达克塔是松杜拉最偏远的地方了,它和政府总部所在的那个城市之间没有电话,甚至连电报都没有。但她觉得挺好。之前他们在达克塔待过一小段时间,安妮希望可以就在那里一直待下去,直到阿尔班十二个月之后放假回国。达克塔面积和英国一个郡相当,有长长的海岸线,海上散布着不少小岛。一条宽阔的河流蜿蜒穿过达克塔,山丘为茂密的原始森林所覆盖,从两岸延伸至远方。要沿河往上游走好一段,才到驻地分署,那里有一排中国人的店铺、一个地方办事处、一幢地方长官的小屋、一个职员宿舍、一个兵营,还有椰树林中藏着的一个当地人村落。他们只有两个邻居:溯游而上几英里有一个橡胶种植园,另外,附近一条河的支流上,住着一个伐木营的管理人和他的助手,都是从荷兰来的。橡胶园有条汽艇每月会顺河而下两回,这是阿尔班夫妇跟外界的唯一交流了。不过他们虽然寂寞,但并不无聊。天蒙蒙亮,小马就在等着他们了;早晨万物清新,他们一起出去骑马,森林里那些不通车辆的马道残存着热带才有的夜的神秘。回来之后,洗澡、更衣、吃早饭,然后阿尔班就去办事处了。安妮一上午都会用来写信、做针线活。到的第一天,她就爱上了这个国家,花了大力气学会如何与当地人交谈。她听了关于爱、嫉妒和死亡的故事,浮想联翩。别人还给她讲述过往浪漫的传奇,告诉她那样的时代其实就在昨日。她一心要沉浸于这个陌生民族的风俗之中。她和阿尔班的阅读量都不小,本来带去的书就很可观了,而几乎每次收信都有从伦敦寄来的新书。任何值得关注的事他们都不会错过。阿尔班喜欢弹钢琴,对于一个业余爱好者来说,弹得已经很不错了。他研习琴艺一向认真,而且指上力道柔和,乐感也很敏锐。他可以轻松地阅读曲谱,每次尝试新的曲子,安妮都很乐意坐在旁边,看着琴谱欣赏。不过他们最开心的还是游览当地风物,有时出趟门要半个月才回来。他们会坐着马来帆船沿河而下,然后从一个小岛扬帆驶向另一个小岛,在海中游泳、钓鱼;又或者,他们会划桨逆流而上,直到河水变浅,而两岸的树木靠得如此紧密,只留出一线天空。到这里船夫只能撑篙向前,而他们会在当地人的家中过夜。那里有个河水汇成的水塘,他们就在里面游泳;水太清澈了,可以看见池底的沙子闪着银光。这一处的景致是如此可爱,如此宁谧,如此远离尘嚣,你觉得就在这里过一世也不算糟。不过有时候,他们夫妇又会沿着森林中的小道步行去很远的地方,露宿于帆布帐篷中,尽管有蚊子来折磨他们,有水蛭吸他们的血,但是每一分钟都很愉快,哪里也不如在折叠床上睡得香甜。另外,出门还有另一项乐趣,那就是回家:享受井然有序的家庭生活,享受从祖国来的邮件和报纸,享受钢琴。

到时阿尔班会迫不及待坐到钢琴前,指尖满是对琴键的渴望,而在他弹奏的斯特拉文斯基 [15] 、拉威尔 [16] 和米约 [17] 中,安妮也听出了一些阿尔班,听到了夜晚森林的声响,河口的黎明、星光,和无比清澈的林中水塘。

有时候会一连几天落下瓢泼大雨。阿尔班就会学习中文,为的是能和当地的中国人用对方的母语交流。而安妮则终于可以着手那一千零一件之前没空做的事情了。那样的雨天让两个人更亲密了,本来夫妻之间就有不少话能聊,但忙着自己事情的时候,不用言语就能感觉到彼此间的亲近是很幸福的。他们融洽极了。下雨的日子被关在木屋的四面墙之间,让他们觉得好像成了一个人,共同面对外面的世界。

有时候他们会去华莱士港。这算是种调剂,但安妮每次到了能回家的时候都心里高兴。在华莱士港她总是不自在,意识到那里的人没有一个对阿尔班有好感。他们都是很平庸的人,中产阶级,来自小地方,贫乏无趣,让阿尔班和她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的爱好需要才识,他们是全然不感兴趣的;而且他们中的不少人头脑闭塞、心胸狭窄。但既然阿尔班和安妮一大半的人生都注定摆脱不了这些人了,他们对阿尔班如此嫌恶总是让人感到疲惫。他们说阿尔班太自负。丈夫对他们总是很和气,但安妮也明白他们讨厌丈夫的热情。当他试着活跃气氛的时候他们认为这是装腔作势,而一旦他开别人玩笑,大家又觉得阿尔班这是为了取乐而不惜伤人。

有一回他们住在总督府邸,总督的妻子汉内太太喜欢安妮,跟她聊起这回事;也有可能是总督建议妻子给她一点提示。

“你知道吗,亲爱的,你丈夫不肯讨好别人真是很可惜的事情。他当然很聪明,但是总巴不得让大家都看出来他也知道自己聪明,恐怕不太好吧?我丈夫昨天刚跟我说:当然了,我知道阿尔班·托雷尔是派出来这些年轻人中最聪明的一个,可他比谁都更惹我生气。我可是总督啊,但每次跟他说话,我总觉得他把我当成了个蠢蛋。”

糟糕的是安妮的确知道阿尔班对总督的才能何其鄙视。

“他不会故意要做出高人一等的样子,”安妮笑着回答,“而且他真的一点也不自负。我觉得大概只是因为他鼻子挺、颧骨高吧。”

“你知道,俱乐部的那些人都不喜欢他,都叫他‘粉扑雪莱’ [18] 。”

安妮脸红了一下。这个称呼她之前听到过,当时生气极了。她眼里都是泪水。

“我觉得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汉内夫人牵过她的手,带着疼惜轻轻握了握。

“亲爱的,你知道我并不想惹你伤心。你的丈夫不管怎样都一定会平步青云的。但要是他能再通人情一些会过得容易不少啊。他为什么不踢足球呢?”

“这项运动他不喜欢,他只有在网球场上才会高兴。”

“这我们可看不出来,他打网球的时候只让人觉得这里没有谁配做他的对手。”

“不过,也的确没有。”安妮像是被之前的话刺痛了。

阿尔班正巧是个出色至极的网球选手。在英格兰他打过不少巡回赛,安妮知道把那些臃肿、健壮的男人在球场上耍得团团转,阿尔班有种无奈的满足感。他可以让这里最好的选手显得可笑。有时候在球场上他会惹恼对手,而安妮也知道他只是一时好玩罢了。

“他打球真是为了求几声喝彩吧?”汉内太太说。

“我倒不觉得。你得相信我,阿尔班完全不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就我看到的情况,他也一直对所有人都很和气、友善。”

“他那种时候最让人受不了。”汉内夫人冷冷地回道。

“我知道大家不怎么喜欢我们,”安妮说,笑了一笑,“我很遗憾,但确实不知道我和阿尔班还能做什么。”

“不是你,亲爱的,”汉内夫人喊道,“所有人都很喜欢你,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还一直忍着你的丈夫。亲爱的,谁有办法不喜欢你呢?”

“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好喜欢的。”安妮说。

但这句话其实不怎么出自真心。她一直在演着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女人,实际内心觉得有趣极了。他们讨厌阿尔班是因为他有一副卓尔不群的样子,因为他喜欢文学和艺术,他们不懂,就认定这些东西没有男人气概;他们讨厌他也因为他比这些人都更有能耐。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阿尔班出身比他们更高贵。他们觉得阿尔班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其实说到底,他的确高人一等啊。但对安妮他们有所容让,是因为她是个不起眼的丑姑娘。至少她是这么看待自己的,但实际上她不是,或者说,就算她长得的确不好看,那也是一种很让人喜欢的丑。她的身材不错,那是她最可夸赞的一点。此外就是她的眼睛。深棕色的眼睛,不但大,而且水汪汪的,很有神;平时总透露着活泼热闹,但有时也很温柔,闪烁着迷人的同情心。她人长得黑,鬈曲的头发也几乎是黑的,小鼻子胖乎乎的,鼻孔倒不小,嘴也实在太大。不过她很精神,很有活力。殖民地的夫人们聊起自己的丈夫和仆人,和她们在英国的孩子,安妮作为听众像是从来都津津有味;而男人们跟她讲那些她早已听过的往事,也会以为她听得饶有兴致。大家都觉得这真是个好女人。他们从来不会想到,在安妮的眼里他们是那么狭隘、粗鄙、虚伪。这些人觉得东方毫无魅力可言,是因为他们目光粗俗,眼里只有实际的东西。浪漫就在他们的门前徘徊,却像不识时务的乞儿一样被驱逐了。对这些人她是漠然的,常跟自己背诵兰多 [19] 的诗句:

我爱的是自然,自然之下是艺术。

她回味了一番和汉内太太的对话,但总体上并不为此感到焦虑。或许她该跟丈夫暗示一二,阿尔班似乎全然意识不到自己受众人嫌弃,这一点她也一直觉得有些怪异,但她又怕自己说了什么,丈夫日后就会拘束了。之前俱乐部那些人的冷漠阿尔班是从来不在意的。他会让别人觉得紧张,觉得不舒服;每回他一出现,房间里就有种尴尬,但开心的阿尔班一向对此毫无知觉,跟所有人都轻轻松松地热情寒暄。事实就是阿尔班眼里一向没有别人。她对丈夫来说自然另当别论,不单是她,还有他们在伦敦的一小帮友朋;但这些殖民地里的人,这些政府官员、种植园主和他们的妻子,对阿尔班来说都不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就好像棋盘上的兵卒一样。他可以和他们一起笑,一起打趣,对他们抱着客气、宽让的态度,但在安妮看来,丈夫是把自己当成了小学校长,正带着孩子们出去野餐,一心想要让他们玩得尽兴;每每想到这一层,安妮都忍不住哧的一笑。

她觉得跟阿尔班讲了怕也没什么用。他不会假模假式,这时她有些高兴地意识到自己却很精于此道。跟这些人还能怎么样呢?男人都是从二流学校毕业之后就来了殖民地,生活什么也没教会他们,到了五十岁还都像愣头青。其中大部分人都酗酒,除了垃圾什么都不读。他们的理想就是和其他人一样,他们给别人最高的评价就是这真是个好人。要是你对精神层面的事情感兴趣,就是假道学。他们常因为彼此羡慕而痛苦,满心里都是琐碎的妒忌。而那些女人可怜极了,总是执迷于一些不值一提的勾心斗角。他们的社交圈比英国任何一个小镇都狭隘,所有人都嘴上仁义,但心里满是怨恨。他们不喜欢阿尔班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只能忍着,因为阿尔班太能干了。他聪明、精力充沛,没有人能对他的工作有什么诟病。在之前的每个岗位上,他都是成功的。因为心思细腻,又有想象力,他明白当地人的想法;阿尔班能说服当地人做的事情,换了谁都办不到。他有语言天赋,政府官员之间交流用的口语自然基本没问题,他甚至还懂得当地语言的精微之处,有时候跟村长说的那一席文绉绉的话不仅是给对方面子,也让他们刮目相看。他也有管理的天赋,不怕承担责任。假以时日他一定能升到常驻官。阿尔班在国内还小有势力,他父亲是位准将,在战争中殉职,虽然他工资之外没有个人收入,但有不少位高权重的朋友。提起他们,阿尔班常能说些有趣的反话:

“民主政府的一大好处,就是有才干的人不用担心自己会徒劳无获,只要背后有权力在支持他。”

阿尔班显然是这个殖民地政府里最能干的人,似乎想不出什么道理能阻止他最后成为总督。安妮心想,到了那时,他让大家介意的那种高人一等的态度,就会恰如其分了。他们会接受他的号令,而他也会知道该怎样让大家尊重、服从他。想到那样的高位并不会让安妮觉得慌张,觉得这些都是他们应得的。要是阿尔班当上了总督,她成了总督夫人,应该会很有趣。而且那会是多么好的机遇!政府职员和种植园主都是羔羊,一旦总督府成了文化活动的中心,他们一定会从善如流的。一旦赢得总督好感的最佳办法是做个聪明人,那糊涂汉立刻就会不再流行了。她和阿尔班会珍视当地艺术,好好收集那些旧物,让人怀念业已消逝的过往。这个国家的进步会是它自己都未曾梦想过的;他们带给它的发展,是一种有序、美好的发展。他们会在下属心中灌输对当地美好河山的爱,以及对当地浪漫民族的关怀。他们会让这些人明白音乐意味着什么。他们会扶持文学。他们会创造美。这里将迎来一个黄金时代。

突然她听到阿尔班的脚步声,便从白日梦中醒来了,所有那些都还在遥远的未来。现在阿尔班还只是个地区长官,他们应该在意的是当下的生活。她听到阿尔班进了浴室,把水泼在自己身上。过了一会儿,他进来了,已经换上了衬衫和短裤。金色的头发还是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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