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说你现在日子应该更舒心了吧。”斯凯尔顿说。
她把粘贴簿从斯凯尔顿手中一把夺走,砰地合上了。她又是一阵发作,剧烈到真的叫人不敢看她。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在这儿过的日子你知道多少?我很多年前就想自杀了,只不过我知道我死了他正是求之不得。所以我报复他只有这一个办法,那就是活着,我得活下去,我得活得比他长。啊,我好恨他。我时常想到要毒死他,可我又怕,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毒,要是他死了,那些中国人就要把抵押的东西收走了,会把我赶出去。到时我还能去哪呢?这世界上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斯凯尔顿惊得目瞪口呆。他一时间想过这女人是疯子。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格兰奇夫人用锐利的目光扫了他一眼。
“是不是听我说这些你很吃惊啊?我没瞎说,你要知道,每个字都是我心里想的。他也想把我杀了,只是也没那胆子罢了。而且他很清楚要怎么杀我。马来人杀人的伎俩他都知道。他是在这儿出生的。这个国家没有一样事情他不懂。”
斯凯尔顿强迫自己开口说话。
“你知道吗,格兰奇夫人,我在你家完全是个外人。把这些我其实没必要知道的事情全告诉我,你会不会觉得其实并不明智呢?说到底,你们很少与外界往来,难免总会惹对方生气的。不过现在庄园也好起来了,说不定你们哪天就能去一趟英格兰吧。”
“我不想去英格兰。让他们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我觉得太丢人了。你知道我什么岁数吗?四十六。看上去有六十,我自己知道。这也是为什么要给你看那些照片,好让你知道我也有过另外一副样子。唉,老天啊,我的这条命真是叫我给糟蹋了!他们总说东方如何浪漫。让他们自己来浪漫好了。我宁可在英国乡下的剧场里管服装,我宁可在那里扫地,搞卫生,也比现在要好。来这里之前,我一辈子没落单过,生活里总是吵吵嚷嚷的;你是不知道一年到头找不到个人说话是什么滋味。什么话都憋在心里。一天连着一天,一周接着一周,十六年,除了那个世界上你最恨的人谁也见不到,你说说这是什么滋味?十六年,跟一个恨你恨到不肯正眼看你的男人一起生活十六年,换了你会是什么心情?”
“唉,也不至于吧。”
“我跟你说的都是事实。我干吗要骗你?我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了,管你会怎么想我呢?要是你到了海岸,把我说的这些告诉了那儿的人,我猜都猜得到,他们会说:‘天呐,你不会真的住在那户人家里吧?真同情你。那男的是个孤僻的怪人,那女的精神不正常,还会抽搐,老跟手上有血要抹在裙子上似的。当时还卷到一桩蹊跷到家的麻烦事里去了,只不过没人知道真的发生了什么。已经过了太久了,这个国家那时候可野得很。’蹊跷到家的麻烦事,这还真说到点子上了。我可巴不得跟你讲一讲。到了俱乐部这种八卦他们想听得不得了,你可以一两礼拜不用自己付酒钱了。让他们去死吧。耶稣啊,我恨死这国家了。我恨那条河。恨这房子。恨他妈的橡胶。当地人叫我恶心。而这一切,就是我余下的人生——直到我死,都没有医生会来照顾我,没有一个朋友会握着我的手。”
她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斯凯尔顿之前绝对想象不到,格兰奇夫人居然还能表现这样的戏剧张力。那种粗暴的讥诮其实听着和她的悲痛本身一样让人难受。斯凯尔顿还很年轻,不到三十岁,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个艰难的局面。但一言不发恐怕是不行了。
“我很替你难过,格兰奇夫人。希望有什么事情是我能帮你的。”
“我并没有求助。没有人能帮我。”
斯凯尔顿发愁了。听格兰奇夫人刚刚的话,他不禁怀疑之前这位女士牵扯进了一桩神秘甚或是可怕的事情,可能把这桩事情说出来,又不用惧怕后果,正是她所需要的那种解脱。
“我不想多管闲事,可是格兰奇夫人,如果你觉得把你刚刚提过的那件事情说出来会好受一些——就是你说的那桩‘蹊跷到家的麻烦事’,那我以我的名誉发誓,绝不会往外传一个字的。”
她突然就停止了哭泣,仔细地打量着他,看了很久。她还是在犹豫。斯凯尔顿感觉她想要一吐真相的欲望几乎不可抵御,不过最终她摇摇头,叹了口气。
“说了也没用。无论怎样都帮不到我了。”
她就这样站起来,唐突地把斯凯尔顿留在了那里。
那天早中饭只有两个男人坐下来吃。
“我妻子让我转达,她今天又头疼得厉害,就不下床了,请你不要见怪。”格兰奇说。
“哦,我很抱歉。”
格兰奇看他的眼神像在质问,斯凯尔顿隐约感觉到其中的怀疑和憎恶。他脑中闪过的念头是格兰奇不知怎么就发现了妻子找过他,还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斯凯尔顿努力想引起对话,但他的主人三缄其口,饭吃完的时候,桌上一片沉寂,只有格兰奇起身才有了声音。
“你看上去好得差不多了,也肯定想尽早离开这鬼地方。我已经传话给河对面,安排两条马来帆船把你送到海岸去。他们明天一早六点就到。”
斯凯尔顿确信自己方才的揣测是对的,格兰奇知道或者猜出了妻子没有管住嘴巴,所以想第一时间遣走这个危险的客人。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斯凯尔顿微笑着答道,“我已经全好利索了。”
格兰奇的目光中没有回应他的笑容,反而都是冷冷的敌意。
“我们等会儿可以再下盘棋。”他说。
“也好。你什么时候从办公室回来?”
“今天没有什么事情,我就不出门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臆想,但斯凯尔顿觉得格兰奇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很像是在威胁自己,似乎他今天一心要确保妻子和斯凯尔顿不会再有独处的机会。格兰奇夫人晚饭也没有出来。喝过咖啡,抽了方头雪茄,格兰奇把凳子往后一推,说道:
“你明天还得早起,恐怕也该睡觉了。你走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去园子里了,所以就现在跟你道别吧。”
“先等我把枪拿过来吧,你就挑一支你最喜欢的。”
“我让仆人去拿。”
枪拿来之后,格兰奇挑了一支,但看不出来对这份厚礼是否满意。
“你应该清楚,这支枪的价值,比你花费我的食物、烟酒加起来也多得多了。”
“照我的理解,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回赠一把破枪算不得什么慷慨吧。”
“啊,这样,要是你想这么去看,那我倒是真管不着。不管怎样,很谢谢你。”
他们握了握手,分开了。
第二天早上,行李都已经在马来帆船中装好,斯凯尔顿问主人家的男仆,能否临行前跟夫人道个别。男仆说他去问问看。斯凯尔顿等了一会儿,格兰奇夫人就从屋里出来,到了门廊上。她穿了条日本丝的粉红旧睡袍,缀满了廉价的蕾丝,皱巴巴的,也不干净。脸上的粉依然很厚,抹了腮红,嘴唇上是猩红的唇膏。脑袋抽搐得比往常更厉害了,也还是不停做着那个奇怪的手势。一开始,斯凯尔顿觉得她像是要让别人看自己身后的东西,可听了昨天她的那番话,现在这手势又的确像是想把什么东西从裙子上抹掉了。她自己说的是“血”。
“我不想还没谢谢你这两天的好意就走。”他说。
“哦,没事的。”
“那好吧,再见了。”
“我送你到码头吧。”
没走几步路,码头已经到了。船夫还在整理行李。斯凯尔顿朝河对面看,那里有几幢当地人的房子。
“这些人应该就是从对岸来的吧,似乎村子还不小。”
“挺小的,就那几幢房子。之前还有过一个橡胶园,公司破产,那个园子也荒废了。”
“那儿你去过吗?”
“我?”格兰奇夫人喊道。她声音提得很尖利,头和手又是不由自主地一阵猛烈抽搐。“没去过。我干吗要去?”
斯凯尔顿只是为了找句话说,实在难以想象为何如此简单的一个问题却让她如此激动。不过这时船上都准备好了,他和格兰奇夫人握了手,踏上了船,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船离岸时,他向格兰奇夫人挥手道别。正当船只滑入河道中流,后者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代我向莱斯特广场问好!”
船夫划桨有力,离那个可怕的人家和那两个不幸却又让人厌恶的夫妇渐行渐远,斯凯尔顿大大地舒了一口气。他庆幸格兰奇夫人到了嘴边的那个故事没有说出来,一旦听了那个关于罪孽或蠢举的惨剧,恐怕在回忆里他就永远和那个家庭联系在了一起,再也逃不脱了。他想要忘记他们,就像忘记一个噩梦。
但格兰奇夫人还一直看着他们的船,直到行至河道拐弯的地方,离开了她的视线。她缓缓上坡回到了家,进了卧室。为了阻挡热力,窗帘都放下来了,光线有些暗,但她还是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他们一结婚,诺曼就给她订做了这个梳妆台。当然,是一个当地的木匠,而且镜子要从新加坡运过来,但设计、尺寸、形状都完全依照她的意思,梳妆打扮的东西全都放得下。她渴望这么一个梳妆台不知多少年了,一直都没有。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这梳妆台时自己是多么高兴。她双臂搂住丈夫的脖子,亲吻他。
“哦,诺曼,你对我真好,”她说,“能逮到你这样的男人真是我命好,你说是不是?”
那时候,她见什么都高兴。河流上、森林里的生命都那么有意思,林中万物蓬勃生长,鸟儿有明快的羽毛,蝴蝶都如此的艳丽。她忙着让家里有一点女性操持的样子,把自己的照片都摆了出来,弄了些瓶子放花;她东翻西找,摆出了各种小玩意儿,说是“会让屋子很有家的感觉”。她对诺曼谈不上爱,但还是很喜欢这个男人,而且婚姻生活也很愉快,从早到晚不用做事,只要放一放留声机,玩一玩接龙,读几本小说,一定是愉快的。而且不用再担心未来如何也是愉快的。当然有时候是寂寞了一些,但诺曼说她会习惯的,而且保证一年之内——最多两年——他就带妻子回英国住上三个月。能向朋友们炫耀一下自己的这位丈夫会多么好玩啊。她觉得让丈夫动心的是演艺界的光彩夺目,但她其实完全没自己说的那么成功。她本想要丈夫意识到,自己是放弃了演艺生涯做了一个庄园主的妻子。她还声称认识很多明星,但其实这些人她甚至都没搭上过话。到时回国的确得想些糊弄的手段,但她没问题的;说到底,可怜的诺曼对舞台的了解,不比一个娘胎里的宝宝更多;她只能说:要是糊弄不了这么一个老粗,那她十二年的演员生涯也算是白费了。第一年一切都还好。有一回她还以为自己怀孕了,后来证明是误会,两个人都有些失望。但她也开始觉得无聊了。似乎每天都该死地在重复做同样的事,想到日复一日这样下去,她就有些害怕。 诺曼说那一年他不能离开种植园,两人吵了一架。这时候诺曼说了一句话吓坏了她。
“我讨厌英格兰,”他说,“要是照我的意思,以后再也不会踏上那个国家一步。”
生活如此孤寂,格兰奇夫人慢慢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可以连着说上几个小时。现在,她拿粉扑沾了些粉,在脸上涂抹,一边对镜子聊着天,完全就像那里面是另外一个人。
“那个就是警告啊;我应该坚持自己回去,谁知道呢,说不定到了伦敦就能找到工作了。单说舞台经验我就不少了吧,不说别的。到时我再写信跟他说,我不回来了。”她想到了斯凯尔顿。“没告诉他可惜了,”她继续道,“我是犹豫着想说来着,或许他是对的,或许说出来我会觉得轻松。倒不知道他听完了会说些什么。”她模仿起了斯凯尔顿的牛津口音:“我真是万分抱歉,格兰奇夫人。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帮到你。”她笑了一声,听起来几乎像抽泣。“我好想跟他说说杰克。哦,杰克啊。”
他们结婚两年的时候,来了个邻居。那时橡胶的价格奇高,一个个庄园被开垦出来,其中一个大企业在河对岸买了一大片土地,因为有钱,做什么事都很奢侈。他们安排过来的管理者自己有艘汽艇,所以想喝一杯的时候,随时就可以开船过来。那人的名字叫杰克·卡尔。这是个同诺曼大不一样的男人;首先他是位绅士,读的是私立学校,上过大学;大概三十五岁,个子挺高,不像诺曼那么壮实,算是那种穿了晚礼服会很好看的瘦削身材;波纹鬈发,眼睛里总带着笑意。她最迷的就是这种男人,自然一眼就喜欢上了。能有人陪着聊伦敦、聊戏剧,本身就是享受。杰克为人活泼,不拘束,说的那种笑话都是你能听得懂的。没过一两个礼拜,她在杰克身边感到的自在,和丈夫相处了两年都从来没有过。诺曼身上总有种什么东西她摸不透。当然丈夫疯狂地爱着她,这是自然的,他也聊了不少自己的事情,但她总有种异样的感觉,那就是诺曼有意藏着什么不让她知道。这也不是他故意要藏,只是——怎么说呢,解释不清楚,或许可以说是诺曼有一部分太怪了,他没法用语言表达。后来,跟杰克熟了,她也提起这种感觉,杰克说那是因为诺曼出生在乡下,虽然血管里没有一滴当地人的血,但这个地方已经塑造了他,所以其实他已经不算真正的白人了;他已经有了东方人的成色。不管怎么努力,他已经不可能做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了。
因为两个下人(厨师和家仆)都在屋外有自己住的地方,空空的房子里,她自顾自放声聊着,窸窸窣窣的话语划过木地板,穿透木墙,怪异得不像人间的声音,倒像新酿的酒在酒桶里发酵。她讲故事的样子就像斯凯尔顿坐在面前一样,可又前言不搭后语,即使后者听了,也很难跟上故事的发展。她很快就意识到杰克·卡尔对她有所图。她有些激动。她从来不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但在舞台上那么些年,自然也是有过一些经历的。一连几个月奔波演出,有时总得让自己高兴高兴,否则怕是熬不下去。当然,她不会这么轻易地就交出自己,不想跌了身价;至于诺曼,好吧,反正眼不见,心不痛。他们俩心意相通——自然说的是杰克和她——知道这件事或早或晚总会发生,只是等待一个时机罢了。而时机一定是有的。但之后发生的事让两个人始料未及:他们疯狂地相爱了。要是斯凯尔顿真的听到了故事的这一步,他的意外并不会比两位当事人要大。他们是两个很平凡的人,他是个普普通通的庄园主,本性开朗、善良,她是个无名的小演员,人远远谈不上聪明,岁数也不小了,除了身材匀称、面孔俏丽之外没什么能让人欣赏的地方。一开始只是漫不经心的暧昧,突然毫无征兆地就成了摧枯拉朽的激情,两人的材质都无法长久地支撑那种一天天愈发不讲道理的渴求。他们只想待在一起,只要分开就焦躁、痛苦。她觉得诺曼无趣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既然是夫妻,她一直容忍着;但现在丈夫常让她厌恶到发狂,因为是他隔在了她和杰克之间。私奔是不可能的,杰克·卡尔除了那些工资什么都没有,这份工作就来之不易,他不能随便放弃。两人相会很不容易,要冒极大的风险。或许他们的那些冒险,他们克服的阻碍,都成了爱的燃料。一年过去了,但爱意还和开始时那样难以抵御。这是一年的煎熬和极乐,一年的惧怕和狂喜。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的父亲她知道一定是杰克·卡尔,于是欣喜若狂。生活很难,这没有错,有时候难到她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应对,但之后她的生活里会有一个孩子,一个他的孩子,这样一切都不算什么了。分娩的时候她要回古晋 [11] ,正好那个时候杰克·卡尔要去新加坡出差,会离开几周,但他保证在她去古晋之前一定赶回来,而且一到就会差当地人送信给她。那封信最终送来的时候,她幸福到身心俱痛,简直要呕吐。她从来没有这么想他。
“听说杰克回来了,”吃饭的时候她跟丈夫说,“我明天早上过河,把他答应给我的东西拿来。”
“我觉得不必要。到下午晚些时候他一定会过来的,你就能拿到了。”
“我等不了。我想那些东西想得快发疯了。”
“行,随便你吧。”
她忍不住就要聊起杰克。他们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话说——她和诺曼,但那一晚,她兴致很高,就像刚结婚那几个月一样谈兴十足。她平时也起得很早。河岸上有个浅浅的水池,池边还有沙滩,她第二天和平时一样,六点就起来了,去池塘里游了个泳。在那样清澈、凉爽的水中随性舒展一下筋骨真是美妙极了。池头枝上有只翠鸟,倒影在水中蓝得亮眼。生活真美好。她喝了杯茶,跨进一条独木舟,一个仆人划桨送她到了对岸。这一程也耗了将近半个小时。快靠岸的时候,她朝岸上看;杰克一定知道她会迫不及待来见他,一定会出来等的。果然,他就在那里。她心里的那阵爱恨美妙得几乎难以承受。他走下来,到码头扶她上岸。他们手牵手沿着小径往上走,走到一个划桨的仆人和上面屋子里那些窥视的眼睛都看不到的地方,两人停下了脚步。他伸出双臂搂她,而她满心狂喜地任由他抱住自己。她贴在他胸口。他吻上了她的嘴唇。那一吻里,全是分离的煎熬和重聚的幸福。他们浸润在爱的奇迹中,浑然忘了时间和地点;他们不再是一男一女,而是圣火中交融的两个灵魂。他们的脑海中什么念想都没有,口中也不再发出一个字。突然她感到一记可怕的撞击,就像谁中了一拳,然后几乎是同时听到震耳欲聋的一个声音。她吓坏了,又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把杰克抱得更紧了,而杰克抱着她的手却在抽搐。她惊呼了一声,觉得杰克正向自己倒过来。
“杰克。”
她努力要扶住他,但是杰克太重了,他倒在地上的时候也把她带倒了。这时她发出巨大的一声哭喊,因为她先是感觉到一股热量,然后便看着自己身上溅满了杰克的血。她开始尖叫。一只粗糙的手揪住她,把她拎了起来。是诺曼。她痛苦极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诺曼,你干了什么?”
“我把他杀了。”
她茫然地瞪着他,把他推开。
“杰克。杰克。”
“闭嘴。我去找些人帮忙。这是一次意外。”
他快步沿着小径走了上去。她跪下来,把杰克的头捧在怀中。
“亲爱的,”她呻吟道,“哦,亲爱的。”
诺曼带了几个苦力回来,把他抬到了屋子里。那一晚,她流产了,一连几天病得就像她也一定挺不过去。最终恢复之后,她就有了那些紧张的抽搐,一直到现在。她以为诺曼会把她送走的,但他没有,他必须把妻子留在身边,才能减轻大家对他的怀疑。当地人之间有些流言蜚语,一段时间之后地方长官来了,问了不少问题;但当地人都怕诺曼,地方长官什么都问不出来。那个送她过河的迪雅克人不见了。诺曼说是他的枪出了什么问题,杰克在检查的时候走了火。那个地方人死了很快就下葬,等他们想检查的时候,即使把尸体挖出来也不会有多少证据来证明诺曼撒谎。地方长官的疑点并没有完全排除。
“在我看来这案子真可疑极了,”他说,“但缺乏证据,我大概也只能接受你的说法了。”
她要是能走的话,付出什么都愿意,但带着她这些神经毛病想挣钱养活自己,真是一丝一毫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留下——否则就会饿死;而诺曼只能留下她——否则就是死刑。自那之后,一切如旧,照目前的情形看,以后也什么都不会发生。无尽岁月会一点点蚕食掉他们余下的疲惫生命。
格兰奇夫人突然不再说话。她耳朵很灵,听到小道上的脚步声,知道诺曼巡视庄园已经回来了。她的头激烈地抽搐着,手也按捺不住那个不受控制的可怕手势。梳妆台太乱了,她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那支珍贵的口红,抹在了嘴唇上,这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起来一股诡异的冲动,让她在鼻子上也涂满口红,成了音乐厅里那些红鼻子的喜剧演员。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放声大笑。
“让生命见鬼去吧!”她吼道。
* * *
[1] 收录于1947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环境的产物》(Creatures of Circumstances )。
[2] Borneo,东南亚加里曼丹岛的旧称。
[3] Dyak,婆罗洲的土著居民。
[4] Lavengro ,乔治·博罗(George Borrow,1803—1881)于1851年出版的作品,以描写博罗本人十九世纪初游历英国的成长经历为主,书名是吉普赛语,意为“语言大师”。据说博罗去世时掌握了六十种语言。
[5] Nerve Storm,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医书上指某种“偏头疼”,此处应只借来形容抽搐的剧烈程度。
[6] Sarawak,东马来西亚一个州的名称。
[7] Siam,泰国的旧称。
[8] Penang,马来西亚西北部岛屿。
[9] 1857年由法国人卡斯特林(J. Casteleyns)创立,多次改建、迁址、易主,在世纪之交是新加坡最好的酒店之一,1932年倒闭。
[10] Long house,指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常见的公用农舍。
[11] Kuching,马来西亚沙捞越州首府。
异邦谷田
The Alien Corn [1]
和布兰德夫妇认识了好久,才知道他们跟菲尔迪·拉本斯坦之间的关系。我初识菲尔迪,他就年逾五十了,而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早已过了七十岁。但菲尔迪没怎么变。一头粗硬的头发虽然都白了,但依然浓密、卷曲;而他体形一如年轻时候那般挺拔。大家说他那时候俊美非凡,的确不难相信。他现在的侧脸还是有犹太人高贵的样子,一双光芒四射的黑眼睛曾在多少胸膛里酿出大祸来——而那些人中有不少并非他的族人。他很高、很瘦,椭圆脸,皮肤干净,而且会穿衣服,即使在这个年纪,换上一身夜礼服,仍然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之一。他那时衬衫的硬前胸会配上巨大的黑色珍珠,戴铂金和蓝宝石的戒指。或许浮夸是有些浮夸,但你只会觉得这太符合他的性格了,要换成别的形象倒反而别扭。
“说到底,我是个东方人,”他说,“我能展现一种野蛮人的奢华。”
我时常觉得实在该有个人来给菲尔迪·拉本斯坦写部传记。他并不伟大,但他的人生在自设的范围之内,已经活成了一件艺术品,一件微型的杰作,就像波斯的细密画,好处就来自于它的没有缺憾。只可惜写传记的材料太少了。那些书信很可能已经损毁殆尽,而那些需要提供回忆的人也岁数很大了,眼看就要离世。菲尔迪有超乎常人的好记性,但他是绝不会写回忆录的,因为他把自己的过往完全当成一种不可分享的取乐之道;而且他也是最讲究隐私的人。此外,除了马克斯·比尔博姆 [2] ,我也想不出谁能把菲尔迪的传记写好。在这个严酷的世间,也只有比尔博姆能对浅薄之事怀有如许温暖,能从无用之举中抽取出精微的悲情。马克斯认识菲尔迪比我早得多,也熟悉得多,我奇怪他怎么从来没想到要在这个主题上施展自己出神入化的才华。菲尔迪生来就像是马克斯笔下的人物。而在我的想象中,除了奥布里·比尔兹利 [3] ,谁还有资格替这本优雅的书配上插画?他们会立起一座由三重铜甲 [4] 护身的不朽塑像,将稍纵即逝的神采锁进了透明的琥珀中,供后世欣赏。
菲尔迪的胜利都是社交的胜利,而他的战场就是这花花世界。他出生在南非,二十岁才来到英格兰。有一段时间在股票交易所上班,但父亲去世留给他一大笔财产,于是他退出金融场,把全部精力放到了寻欢作乐之中。那时候英国的上流社会还很封闭,一个犹太人要推倒壁垒并不容易,但在菲尔迪的面前,它们就像耶利哥的城墙一般 [5] 。菲尔迪外形俊朗,有钱,爱好户外运动,而且有他在旁边,总不会觉得乏味。在柯曾大街有他的一幢房子,里面配了最精致的法式家具,一个法国厨师,和一辆布鲁厄姆车 [6] 。我倒是很想了解一下他辉煌的生涯是如何起步的,但第一次见到菲尔迪时,他已经是伦敦最潇洒的人物了。那是在诺福克一幢极为气派的豪宅,女主人雅好文学,听说我是一个初露头角的小说家,便发来请帖;宴会中其他宾客都非同小可,让我一时有些慌乱。在场一共有十六个人,都是内阁成员、贵妇、世袭贵族,谈的都是我一无所知的人和事,我自然觉得有些羞怯、孤单。他们对我很客气,但并不关心;我也意识到自己或多或少已经让女主人开始头疼了。是菲尔迪救了我。他和我坐在一起,陪我四下走动,跟我聊天。知道我是个作家之后,他跟我谈起了戏剧和小说;他又听说我很多时间都住在大陆,就聊起了法国、德国和西班牙,聊得妙趣横生。他似乎特别在意要我陪在他身旁,而且与我聊起这些不俗之事,更给我一种飘飘然的印象,就如同我们两个与在场其他人不同,他们只晓得政治局势、离婚丑闻,以及近来不肯杀死雉鸡的趋势,都是那么可笑。但如果菲尔迪在心底真的对这些兴高采烈的英国上层有半分轻视,那也只是在我面前才显露了一丝痕迹;现在回想,或许那只是他用高明而隐晦的手段在恭维我罢了。一方面,他喜欢施展自己的魅力,看到我无疑享受着他的言谈,我敢说菲尔迪自己也很得意,但另一方面,如此大费周折地讨好一个无名小说家对他没有别的好处,只可能是因为他对艺术和文学真的有兴趣。我觉得他和我在本质上都与那个场合格格不入,在于我,因为我只是个作家,而在于他,则是因为他的种族,但我非常羡慕他举手投足之间的自在。他完全没有显出一点点的尴尬。所有人都喊他菲尔迪。他似乎永远精神饱满,妙语、玩笑、应对,从来都信手拈来。这样的豪宅中,大家喜欢他,是因为他能逗这些人笑,但菲尔迪又从来不会故作高深而让他们觉得不舒服。他把一丝东方的浪漫带入他们的生活,却又让他们觉得自己更有英国风范。只要菲尔迪在左右,你从来不会觉得无聊,而且只要请了他,就不用担心英国社交场上常有的那种让人难以招架的沉默;一个空档正要出现的时候,菲尔迪·拉本斯坦已经开启了另一个所有人都感兴趣的话题。对于任何派对来说,他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他有讲不完的犹太故事;而且善于模仿,学起犹太人的口音和手势都惟妙惟肖。他会缩起脖子,做出狡猾的表情,声音变得油腻,顿时就成了一个拉比,一个旧衣贩子,一个聪明的旅行推销员,一个法兰克福的胖老鸨。那简直就像看了场舞台剧。当然,也因为他自己是个犹太人,而且喜欢强调这一点,所以大家都笑得很放心,但我内心中却也暗暗有些不舒服。他的这种幽默对自己种族太残忍了,让我多少有些质疑。后来我发现这是他最拿手的节目,随便在哪里遇见菲尔迪,迟早都会听到他最新收集的犹太故事。
但那一天他讲的最精彩的故事倒和犹太人无关。我当时印象太深,以至于到现在还记着,只是从来没有机会讲给别人听。把它放在这里,是因为里面涉及的人物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名流,会留在后世的记叙中,这则小轶闻若就此湮没也未免可惜了。他说自己还年轻的时候,有一回住在乡下,那幢房子那两天还住着兰特里夫人 [7] ,正是她风华绝代,名声也如日中天的时候。正巧萨默塞特公爵夫人住在离他们开车不远的地方,那是埃林顿骑士比武大会的“美皇后” [8] ;菲尔迪与她略有来往,就想到何不让这两位女士见上一面。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兰特里夫人,获得首肯之后,就写信给了公爵夫人,询问是否可以带这位名满一时的美人去拜访她。他说,让这个时代最可爱的女子(当时是八十年代)向上个时代最可爱的女子致敬,也是佳话。“当然可以带她来,”公爵夫人回信道,“可我得先提醒你,她会大吃一惊的。”他们坐着一辆双马拉的四轮马车前往,兰特里夫人戴了贴着头顶的蓝色帽子,用长长的绸带系住,显出她漂亮的头形,蓝色的眼睛也更蓝了;登门之后,迎接她的是一位丑陋的糟老太太,后者略带嘲讽的锐利目光一直在打量来看望她的绝代佳人。她们用了下午茶,聊了会儿天,就坐马车回来了。一路上兰特里夫人几乎没有说话,菲尔迪后来看到她在默默垂泪。回到住处,兰特里夫人进了自己房间,晚上没有下来吃饭。这是她第一回意识到,美貌是会消亡的。
菲尔迪要了我的地址;我回到伦敦没几天,就收到他的宴会邀请。在场的有六个人,一个嫁给英国贵族的美国夫人,一个瑞典画家,一个女演员,一个知名的批评家。餐桌上的食物和红酒都是上乘的,对话也轻松、机智。宴会之后,菲尔迪推脱不过众宾客,弹了钢琴。他只弹维也纳华尔兹舞曲,我后来知道这也是他的保留节目。这种音乐轻盈、悦耳、让人动情,与他不动声色的华丽性格很相称。菲尔迪的演奏十分自然、活泼,指间有种优雅的气度。自那以后,我和他很多次坐在同一张宴会桌上;除了他自己每年会邀请我两三次,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也越来越多地在其他人作东的场合中遇到。后来我的确获得了些声名,而他大概也不像过去那样耀眼了。最近几年,我会在一些有其他犹太人出席的派对上见到他,菲尔迪那流淌的、神采飞扬的目光会落在自己的同胞身上,似乎觉得这世界沦落至此十分好笑,但他也并不带任何恶意。有些人说他势利,我倒不觉得;他只是正好早年间交往的人物都太了不起了。他真的热衷艺术,和艺术家打交道是他最出色的时候,因为他会一洗自己在大人物面前那种淡淡的插科打诨的习气,让你突然想到,他其实从来没有那么迷醉于权贵们的显赫与排场。他有无可挑剔的品位,很多朋友都非常乐于借用他对艺术的了解。他是最早重视旧家具的人之一,从世代相传的大宅子的阁楼里抢救出了不少无价之宝,然后把它们尊贵地放进客厅。对他来说,在拍卖行里闲逛是很有意思的事,有些贵夫人既想获取一件美妙的艺术品,又希望它是聪明的投资,这时菲尔迪会很乐意给出自己的意见。他很有钱,又很温厚;喜欢赞助艺术,常不辞辛苦地为自己欣赏的年轻画家争取机会,也会安排没有表演机会的小提琴手去富人家里演奏。但他也从来不会因此让他的有钱朋友们吃亏。因为他的鉴赏力太强了,不会上当,所以对那些没有才华的人他即便不会无礼,但也不会多花一丝力气去帮助他们。菲尔迪自己办的音乐会,虽然规模很小,但表演者精挑细选,绝对是难得的享受。
他一直没有结婚。
“我了解这世界是怎么回事,”他说,“我也很自豪自己没有什么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9] ,但我还是没办法娶一个非犹太人的妻子。就像穿着餐服去听歌剧,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干罢了。”
“那你怎么不娶一个犹太人呢?”
(这个对话我并未亲耳听到,是一个活泼、大胆的女子事后将如何对付菲尔迪的经过告诉了我。)
“哦,亲爱的,我们犹太女人太会生育。要往这世界塞进一个个小艾奇、小雅各布、小丽贝卡、小利厄、小蕾切尔 [10] ,这念头就让我受不了了。”
但他也曾有过大家津津乐道的情事,轰动的浪漫过往依旧萦绕着他。年轻时,他也曾是多情之人。我碰到过一些老夫人,都说他当年的魅力如何无法抗拒,而且一旦起了忆旧的兴致,她们还会聊起这个那个女子如何为了菲尔迪神魂颠倒,我能听得出来,因为菲尔迪过于俊美,对于这些爱上他的女子,老夫人们都是体谅的。有些贵妇人我在那时的回忆录中读到过,或者见面时已经成了让人敬重的老太太,为自己在伊顿上学的孙子喋喋不休,桥牌打得一团糟,但我想到她们年轻时居然为了一个英俊的犹太人满脑子是罪恶的欲望,就觉得很有趣。其中最众所周知的一段风流韵事,女主角是维多利亚时代末期最俊俏,又最有飒飒英气的美人——赫里福德公爵夫人。这段恋情延续了二十年。菲尔迪自然在这段时间里也有和其他女子动情的时刻,但和赫里福德夫人的关系最为稳固,也最为社交圈所共知。这段恋情结束之后,他居然能让这位不再年轻的情人变成一位互相信赖的好友,可见他处事何等之圆融。不久之前在一个午餐会上我还遇到了这两位。老太太身材高大,依然有种气魄,但饱经风霜的脸上盖了张脂粉面具。那是在卡尔顿酒店,我们的东道主菲尔迪迟到了几分钟。他到了之后要给我们点一杯鸡尾酒,公爵夫人告诉他我们都已经喝过一杯了。
“啊,怪不得你的眼神格外明亮。”他说。
老太太沧桑的脸上泛起喜悦的红晕。
我也不年轻了,已确乎成了个中年人,不知多久之后我就必须形容自己是个老头了;我写过书,写过剧,到处旅行,体会了各种经历,相恋也失恋过,但在派对上会遇见菲尔迪这件事从来没有改变。战争爆发,宣战出兵,千万军人死于沙场,世界不同了。这场战争对菲尔迪来说不是好事。他岁数太大,不能入伍,而他的德国名字就有些尴尬,但他处事谨慎,不会出现在可能遭到羞辱的场合中。老朋友们都对他很忠诚,他虽然没有将自己隔绝起来,但算是很有尊严地避世而居着。和平降临,他又鼓足勇气尽可能地享受已然不同的世界。社交圈里什么阶层都能见到,派对有些喧扰,但菲尔迪依然很适应新的生活。他依然会讲好笑的犹太故事,他依然弹奏迷人的施特劳斯圆舞曲,他依然出入拍卖行告诉新发家的有钱人该买什么。我住在国外,但只要回伦敦就会跟菲尔迪碰面,而且越发觉得他有些不寻常。他全然不服老,没有生过一天的病,似乎从来不会疲惫,而且穿着上更是没有一点马虎。他对所有人都感兴趣。而且头脑依然敏捷,大家邀请菲尔迪不是因为旧交情,而是他值得你这样做。在他柯曾大街的宅子里,依然举办迷人的小音乐会。
就是在他邀请我去音乐会的时候,我发现他认识布兰德夫妇,才写下了这些关于他的记忆。我们当时在希尔大街参加一个盛大的晚宴,女士上楼之后,我和菲尔迪正好坐在一起。他说莉亚·玛卡特下周五晚上会去他家中演奏,又说要是我能去的话,他会很高兴的。
“真是太抱歉了,”我说,“我要去布兰德家。”
“哪个布兰德?”
“他们住在苏塞克斯郡一个叫做提尔比的地方。”
“我这才知道你们认识。”
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又笑了笑。我不知道他觉得哪里有趣。
“哦,我和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客人在他们家都住得非常惬意。”
“阿道夫是我的侄子。”
“阿道弗斯爵士?”
“听上去像是个摄政时期哪个家伙传下来的名字对吧?但我不用瞒你,他的名字就叫阿道夫。”
“所有我认识的人都叫他弗雷迪。”
“我知道。我也了解米里亚姆,也就是他的妻子,只有别人叫她穆丽尔的时候才答应。 [11] ”
“他怎么会成了你的侄子?”
“因为我的姐姐汉娜·拉本斯坦嫁给了阿尔方斯·布莱克戈尔,去世的时候是阿尔弗雷德·布兰德爵士,第一代准男爵。他们的独子,后来也就自然成了阿道弗斯·布兰德爵士,第二代准男爵。”
“那么弗雷迪·布兰德的母亲,那位住在波特兰街的布兰德夫人就是你的姐姐?”
“是的,我姐姐汉娜,现在是我们家里最年长的了,今年八十岁,但身体样样都好,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我从来没见过她。”
“我想是你在布兰德家的两位朋友不想让你见吧,因为她一直没有改掉她的德国口音。”
“你从来不跟他们见面吗?”我问。
“我已经二十年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了。我纯粹就是个犹太人,而他们太英国了,”他微笑道,“我从来都记不住他们叫弗雷迪、穆丽尔,以前常在不应该的时候把阿道夫和米里亚姆这两个名字随口说出来。他们也不喜欢我讲的故事。不见面对双方都好。战争打响之后,我不肯改名字,这就彻底闹翻了。我已经来不及了,要朋友们想到我的时候不用菲尔迪·拉本斯坦这个名字,我肯定习惯不了。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史密斯,一个布朗,一个罗宾逊。”
虽然他这几句话是在逗我笑,但语气之中似乎有微乎其微的嘲讽之意。联想到我一直以来的隐约怀疑,这时又感觉到了——这种感觉微弱到似乎只可能是臆想——在他难以看破的内心深处,其实对于这些被他征服的非犹太人有种冷酷的蔑视。
“那你也一定不认识他们家两个小伙子了?”我问。
“不认识。”
“老大叫乔治。可能没有他弟弟哈里聪明,不过是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我觉得你会喜欢他的。”
“他现在人在哪儿?”
“说起来,他刚被牛津停学了。现在估计在家里。哈里还在伊顿。”
“那你何不带乔治来跟我吃个午饭?”
“我问他一下。我想他一定非常愿意。”
“这孩子不守规矩的传闻,连我都听说过了。”
“啊,我倒不这么认为。他们要让他参军,特别青睐近卫团,但他不愿意,所以就去了牛津。他不用功读书,费了不少钱,在那儿花天酒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被停学是为了什么?”
“不知道,总之不是大事吧。”
这时候东道主正好站起身来,我们便也跟着上楼了。和菲尔迪道别的时候,他关照我不要忘了邀请他侄孙。
“到时给我来个电话,”他说,“周三合适。周五也可以。”
第二天我就去了提尔比。那是一幢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大房子,周围园地广阔,黇鹿游走,开窗就可看到绵延起伏的草地,就我所知,似乎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布兰德家的地产。佃户们一定都觉得这个地主棒极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整洁的农场,如此干净的粮仓和牛棚,而那猪圈简直可以用来欣赏。酒馆让人想到过去英国的水彩画,阿道弗斯爵士建的那些村舍既古朴,又很适宜居住。要按这个标准经营自己的产业一定所费不赀。还好阿道弗斯爵士不缺钱。他的园地里到处可见恢弘的古树,还有一个九洞高尔夫球场,细心打理得如同园林,而那些宽敞的花园让当地人引以为傲。布兰德家的豪宅有陡峭的屋顶和装了直棂的窗户,由英国最有声望的建筑师整修,内部的家具和装饰则是布兰德夫人的手笔,看得出不俗的品位和见识,风格上没有分毫不妥帖之处。
“当然都做得很简单,”她说,“就是乡间的一幢房子而已。”
餐厅里张挂着表现传统英式户外运动的画作,齐彭代尔风格 [12] 的椅子价值不菲。客厅里是雷诺兹 [13] 和庚斯博罗 [14] 的肖像画,“老克罗姆” [15] 和威尔逊 [16] 的风景。即使在我住的客房,除了那张四柱大床,还有伯基特·福斯特 [17] 的水彩画。这房子赏心悦目,住在其中对任何人都是种享受,但说来也怪,它完全没有穆丽尔·布兰德想要追求的效果——虽然没有任何事会比这一件更让她难受——住在这里你没有一刻会觉得自己是住在一幢英国房子里。你总感觉这屋子里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处心积虑购置的。你看不到餐厅墙上那种地道的皇家学院风格的肖像画,或者旁边那幅某位先辈从“大旅行”带回来的卡洛·多尔齐 [18] ,也没了家里某位老太太所作的那些让客厅显得格外拥挤和亲切的水彩。这里没有一张丑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沙发——没有人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就被放在那里,也没有人想到可以把它扔掉。这里也没有一张手工刺绣花样的椅子,可能是某个未出嫁的女眷在大博览会 [19] 的时候不辞辛苦赶制的。这里只有美,但没有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