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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扬·马特尔 当前章节:153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49

“我看见你是怎么走路的。”

“我的脚非常健康。”

托马斯迈着那双非常健康的脚,倒着穿过小镇,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伊波利托的铁匠铺。他惊喜地发现这位铁匠居然有一只巨大的汽油桶。托马斯高兴得简直要晕过去了。这些库存不仅足够喂饱他的汽车,还能抚慰他饱受蹂躏的身体。

“兄弟,我需要很多。我有十二匹马,它们身上全是虱子。”

“哦,你不能把这玩意儿用在马身上,会伤到它们的。它对皮肤的腐蚀很厉害。你需要一种兑水的粉末。”

“那你怎么会有这么多汽油?拿来干什么?”

“给汽车用的。那是一种新式机器。”

“太棒了!我就有一辆,而且正好需要加油了。”

“你刚才怎么不说?”那个乡下人乐呵呵地说。

“我一心惦记着我的马。那些可怜的牲口。”

托马斯对那十二匹受苦的马的真挚关爱令铁匠伊波利托大为感动。他耐心细致地讲解:如何用热水冲兑去虱粉,仅须涂抹患处,晾干之后再小心梳理、清除虱子。从头部开始,往后往下梳遍全身。这是个很费时的活儿,但爱马之人理当如此。

“把你的马牵来,我帮你处理。”伊波利托出于相同的爱马之心,不由得脱口而出。

“我不住在附近。我是开车来的。”

“看来你为了这种错误的药跑了很长一段路。我就有这种粉末。你刚才说十二匹马?六筒应该够了,八筒保险一点儿。你还需要梳洗的工具,保证品质上佳。”

“谢谢。我真是松了口气。你卖汽油多久了?”

“差不多六个月。”

“生意好吗?”

“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我这辈子还没见过汽车呢。不过别人跟我说,它是马车的未来。我可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说真的。我懂得经商之道。与时俱进非常重要。没人想买过时的东西。你需要成为第一个传播消息、展示商品的人。这是垄断市场的诀窍。”

“你是怎么把这一大桶汽油搬来的?”

“用马车运来的。”

听到这个词,托马斯心里一颤。

“不过你懂的,”伊波利托补充道,“我没告诉他们这是给汽车用的。我说是用来给马匹除虱的。他们对汽车的态度很奇怪,那帮赶车的。”

“是吗?快有马车来了吗?”

“哦,大概再过一个小时。”

托马斯撒腿朝他的车跑去,他是面朝前跑的。

他挟着银行劫匪的气势,在轰鸣声中开着伯父的雷诺回到铁匠铺。面对托马斯带来的这台躁动吵闹的机器,伊波利托又惊又喜,同时难掩惧色。

“这就是汽车?真是个吵死人的大家伙!我得说,这是一种美丽的丑陋。让我想起了我老婆。”伊波利托大声说。

托马斯熄了火。“我完全同意——我指的是汽车的部分。老实说,我觉得它是一种丑陋的丑陋。”

“嗯,也许你是对的。”铁匠陷入了沉思,大概在思考汽车将怎样毁掉他的生意和生活方式。他皱起了眉头。“好吧,生意归生意。汽油从哪儿灌进去?指给我看看。”

托马斯急切地伸出手指。“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让伊波利托灌满了油箱、油桶和所有装除虫剂的玻璃瓶。他焦急地盯着那些瓶子,迫不及待想举起一瓶把自己全身浇透。

托马斯付了油钱,又要了八筒马用去虱粉和品质上佳的梳洗套装。“欢迎下次再来!”伊波利托高声喊道,“记住,逆着毛从后往前梳。从头开始,往后往下梳遍全身。可怜的牲口!”

“谢谢,谢谢!”托马斯一边加速离开一边高喊道。

出了阿雷什,他离开大路,拐上一条有路标的岔道,希望绕过人口密集的尼萨城。他相信,即使地图上小路的标志模糊不清,它也能指引他绕过尼萨,重返大路。拐进岔道不久,他又拐上另一条岔道,随后是下一条。路面每况愈下,到处都是石块。他用尽浑身解数穿行其间。与此同时,路面高低起伏如同汹涌的海浪,他的视线大大受阻。乌利塞斯神父乘船穿过广阔海域驶向岛屿时,也是这般情景吗?

在他徜徉于海面之际,小路彻底消失了。先前尚能辨认的平整路面被千篇一律、石块密布的荒野取代。小路仿佛一条注入三角洲的河流,将他放逐到无垠的海面。他继续前行,但最终耳边响起了理性的声音,敦促他原路折返。

他掉转车头,但各个方向看上去毫无分别。他糊涂了。四面都是同样的旷野,崎岖、干燥、寂静,目之所及只有银绿色的橄榄树和升腾在空中的大团白云。他迷路了,与世隔绝了。夜晚即将到来。

最终他停车过夜并不是因为迷路,而是出于另一个更为私密的理由:寄生虫大军向他的全身发动了总攻,他再也招架不住了。

他在一块高地上停了车,车头轻轻抵住一棵树。树木散发的馥郁芬芳弥漫在空气中,感觉分外温柔。周围没有一丝声响,没有虫鸣,没有鸟叫,没有风声。耳朵捕捉到的唯有他自己的声响。万籁俱寂,他的目光变得敏锐,那些傲立在寒冬石缝中的细弱野花格外夺目。粉红色、浅蓝色、红色、白色——他不知晓它们的品种,却深深为它们的美丽所打动。他深吸一口气。他完全可以想象这片土地曾是传奇的伊比利亚犀牛的最后栖息地。它们在此间漫步,自由而狂野。

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走,都不见一个人影。他一直希望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再解决他的问题,现在终于找到了。是时候了。他回到车前。没有一个人,没有一种生物,能够忍受这种奇痒。在用魔力药水扫荡敌人之前,他决定最后一次沉浸在恣意搔痒的畅快之中。

他将十根手指高高举起,指甲黑得发亮。随着一声战士般的怒吼,他投入了战斗。他的手指划过脑袋——头顶、头侧、后颈——然后是胡须浓密的脸和脖子。他的动作快速、猛烈、充满激情。我们为什么会在经历痛苦或快乐的时刻发出动物般的叫声?他不知道,但他发出了动物般的叫声,露出了动物般的表情。他喊道:“啊啊啊啊啊!”然后是“哦哦哦哦哦!”他扔掉外套,解开纽扣,脱掉衬衫,扯下内衣。他向身上和腋下的敌人发起攻击。胯下是瘙痒的重灾区。他松开皮带,把裤子和内裤褪到脚踝处。他用力抓挠毛发茂盛的阴部,手指仿佛动物的爪子。他何时体验过如此的舒爽?他停手细细回味一阵,又重新开始。他一直挠到两条腿。指甲里有了血迹,没关系。但是那帮无赖又在他的股沟里重新集结,因为那里也毛发丛生。他浑身体毛密布。看着自己白皙的皮肤上冒出的一丛丛浓密的黑毛,这一向让他觉得极为难堪。多拉喜欢用指尖抚摸他的胸毛,这个动作总能给他安慰,若非如此,他只会对自己的体毛感到厌恶。他简直就是一只猿猴。因此,他非常重视理发,刮胡子也一丝不苟。平常他是个干净整洁的人,谦逊而内敛。但是此刻他被瘙痒逼疯了。他的脚踝被裤子绊着。他踢掉鞋,脱下袜子,拽下一只裤腿,然后是另一只。这下好多了,现在他可以抬腿了。他用两手一起攻击股沟,投入战斗:两只手左拍右打,两只脚交替跳跃,他发出动物般的嚎叫,露出动物般的表情,喊道:“啊啊啊啊啊!”然后是“哦哦哦哦哦!”

在处理阴部时,他的两只手像蜂鸟的翅膀一样拍打,脸上挤出酷似猿猴的满足神情。就在这时,他看见了那个农夫。就在不远处,正盯着他,盯着这个在一辆没有马的怪异马车旁一丝不挂地蹦跳、疯狂地搔痒、发出动物般嚎叫的男人。托马斯当场僵住了。那人已经看了他多久?

这种时候还能怎么办?如何才能挽回颜面,拯救他最起码的尊严?他收起脸上野性的表情,站直身子,迅速弯腰捡起衣物,然后尽可能庄重地走向汽车,消失在车厢里。难以启齿的羞辱带来彻底的麻木。

太阳落山了,天空漆黑一片,黑暗与孤独重重压在他身上。而且,这场彻头彻尾、毫不留情、让人无处躲藏的羞辱并非祛除寄生虫的良药。他身上依然覆盖着骚动的昆虫部落,他几乎能听见它们的响动。他小心翼翼地推开车门,探出头,环顾四周。没有人。农夫已经走了。托马斯点燃一截蜡烛。无论把蜡烛放在哪里,他都担心会损坏汽车的豪华内饰,于是他拔下一个汽油瓶的塞子,把点燃的蜡烛塞在瓶口。效果十分理想。车厢内一片温馨,仿佛一间迷你的客厅。

他走到车外,仍然一丝不挂。他取出一筒马用去虱粉和两瓶汽油。他要比伊波利托的建议更进一步。他要用汽油来混合去虱粉,而不是用水,这样药膏的杀伤力就能加倍。况且他也没水了。车厢水桶里的水一部分被他喝了,剩下的都喂了汽车。他只剩下一皮袋葡萄酒。他在锅里搅拌汽油和去虱粉,直到药膏不稠也不稀。这东西难闻极了。他用手指挑起来,开始往身上抹,疼得龇牙咧嘴。经过一场抓挠,他的皮肤变得异常娇嫩,药膏敷上去热辣辣的。不过一想到它带给寄生虫的致命打击,他就觉得值了。瓶上的标签写着:剂量不限。他欣然接受,毫不迟疑。敷完头脸之后,他开始抹腋下、前胸和肚皮,接着是腿脚。他在阴部抹了厚厚的一层。哪儿的药膏脱落了,他就补上双倍分量。到了屁股,他在汽车侧面的踏板上放了一大团药膏,然后一屁股坐上去,完工。他昂着头,胳膊夹着身体,两手张开贴在身上,端坐着一动不动。任何的动作,哪怕是呼吸,不仅会松动药膏,还会加剧灼烧感。

这是来自地狱般的灼烧感。他尽力去适应,但还是做不到。药膏似乎已经烧穿了他的皮肤,开始侵蚀血肉。他正在被活烤。寄生虫也一样。它们和它们的卵正成千上万地死去。他只须再忍耐片刻,它们就全死了。在那之后,他可以慢慢恢复。他继续等待,像一块咝咝作响的烤肉。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只听“嘭”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他从脚踏板上弹起来,部分因为惊吓,部分因为爆炸的冲力。他瞪大眼睛回过头,寄生虫和疼痛都被抛到脑后。车着火了!之前只有一支火苗在汽油瓶口摇曳,现在车厢里到处是成片的火焰。他的脑后一阵刺痛,这才意识到火苗已经从车厢跳到了他的头上。火一瞬间就蔓延到他的胡须、胸口、全身。“呼”的一声,他毛茸茸的阴部化作一团橙色的火球。他痛得大叫起来。幸运的是,去虱粉是不可燃的。但他的脸上、胸口、阴茎处仍传来阵阵刺痛——油火烧穿了去虱粉和体毛,直抵他赤裸的皮肤。他蹦跳着,两手拍打身体,将火苗扑灭。火终于灭了,他立在原地,一柱黑烟从他头顶升起。

车还在燃烧。他朝它跑去。半路上,他从地上捡起前一天遮在破窗上挡雨的湿毛毯。他冲进车厢,挥舞着毯子四处拍打,同时抛洒去虱粉,终于将火扑灭。

他把木箱从车厢里拖出来,打开箱盖。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在箱子的保护下安然无恙。他如释重负,差点儿哭出来。但是车厢——看看它的惨状!沙发的皮面焦黑发脆,两侧的面板烧焦了,天花板蒙了一层漆黑的灰。除了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其余全部窗户都震碎了,碎玻璃溅得到处都是。食物、驾驶装备、衣服全都焦黑残破。所有的一切都被灰烬和碳化的去虱粉覆盖。还有这难闻的气味!

他喝尽最后一点儿残酒,清理了驾驶座上的碎玻璃,然后赤裸着躺在驾驶座的毯子上,盖上貂皮大衣。疼痛折磨着他的肉体,伯父在梦里向他咆哮。夜间寒气袭人,灼烧的痛感却分毫不减。

天亮了,他哆哆嗦嗦地穿上衣服。无论多么小心,衣服还是刺痛着他脆弱的皮肤。他尽可能仔细地清扫车厢。他再次打开木箱检查日记。他不愿失去与乌利塞斯神父之间的联系。他在这位神父身上看到了一个因为遭受苦痛而变得完美的人,一个榜样。如果遭受痛苦却逆来顺受,你一无是处;如果遭受痛苦时奋起反抗,你就是个了不起的人。这就是他要做的:他要奋起反抗。他要向葡萄牙高山区继续前进,不达心愿誓不罢休。

不过他遇到一个始料未及的问题:挡在车头的树。距离太近,没法绕过它。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车前总有足够的空间,让他可以调整方向盘,驱车前行。他大声叫喊、斥责、诅咒。他试图想出解决办法,而答案显然只有一个:把树砍倒。车厢的必备工具中有一把斧头。他刚才见过它,上面落满了黑灰。他那位无微不至、深谋远虑的伯父无疑就是为了眼前这种情况才准备了斧头。不幸的是,若想彻底摆脱困局,他必须砍倒车前的所有障碍。但这棵树那么大,树干那么粗,他浑身还那么疼!

他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微风穿过车厢,他望着装满资料的木箱,终于重拾破碎的信心。他抄起斧头,在树后站定,抬手抡了起来。他砍啊,砍啊,砍啊。虽然砍得树皮纷飞,灰白的木头却坚韧而顽强。斧头的利刃一次又一次被弹回,只留下最细微的斧痕。对他而言,要每次砍在同一位置实在是强人所难。而且每砍一下,粗糙的衣服就会刮蹭他娇嫩的皮肤。

不一会儿,他已经大汗淋漓。他停下来休息,吃饭,然后继续。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不知不觉下午也过了一半。

临近黄昏,他已经在树干上砍出一个大坑。砍痕已经有树干一半深,树却没有一丝要倒下的意思。他的手掌磨得通红,已经开始流血。但双手的疼痛丝毫无法掩盖全身的痛楚。他精疲力尽,无以为继。

他再也砍不动了。障碍必须清除——就现在。他决定借助身体的重量把树干压断。他一脚踩在挡泥板边缘,一脚蹬在前盖上,伸手抓住最近的树枝。空手握着树皮简直是一种酷刑,但他仍然成功地用腿钩住另一根树枝,上了树。在一整天的苦工之后能够相对轻松地爬上树,他心情大好。

他沿一根树杈往外移动,两手分别握紧一根树枝。可以预见,树倒时他也会跟着掉下去。不过树不算高,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开始前后晃动身体,不去理会掌心里钻心的疼痛。树冠晃啊晃啊。他期待在某一刻听到一声脆响,然后以最短的距离落地。

这棵树却一声不响,带着橡胶般的弹性缓缓倒下。托马斯回过头,看见地面一寸寸靠近。落地很轻柔。但是他的双脚从树枝上滑落,毫厘不差地被最重的树枝压住。他疼得一声大叫。

他把脚挣脱出来。他动了动脚趾,没有骨折。他转身看了一眼汽车。就在这个刹那,他清楚地看到此前数小时埋头苦干时忽略的问题:树桩太高了。汽车底盘是绝对越不过树桩的。他应该在低得多的位置下斧。但即便如此,现在树干仍然与树桩相连。树倒了,却没有折断。树干与树桩连接的部分扭曲着,要砍断它难上加难。即便他能砍断树干,并且就算树桩很短,他能把树拖开吗?实在难以想象。这可不是一丛灌木。

他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这棵树耍了他。他瘫倒在纠缠的树枝当中,窝囊地哭了起来。他闭上眼,任由悲伤把自己吞没。

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他听到一个声音。

“朋友,你受伤了?”

他惊恐地抬起头。一个农夫仿佛从天而降。他身上的白衬衫亮得晃眼。托马斯正抽泣着,猝不及防地呛了一下,用手背抹去泪水。

“你被扔出来这么远!”那人说。

“是的。”托马斯回答。

那人看了看汽车和那棵树。托马斯原以为他问自己从树上掉下来飞出多远(其实他寸步没动,他还在树冠里面,就像鸟在窝里)。但农夫指的是从车里飞出来。他一定以为托马斯开车撞上树干,从车里飞到了树上。

“我的手脚疼死了,而且我渴得要死!”托马斯说。

农夫伸出一只胳膊抱住他的腰。虽然他身材矮小,却是个健壮的人。他把托马斯半扛起来,搀着他走到车旁,扶他坐在脚踏板上。托马斯揉着脚踝。

“有哪儿摔伤了吗?”那人问。

“没有。只是擦伤。”

“喝点水吧。”

那人掏出一个葫芦。托马斯大口大口喝起来。

“谢谢。谢谢你的水,谢谢你帮我。真是太感激了。我叫托马斯。”

“我叫西芒。”

西芒盯着地上的树、汽车的破窗、烧焦的车厢以及车身上密布的凹陷与划痕。“多可怕的事故!这机器的劲儿真大!”他感叹道。

托马斯希望西芒没注意到地上的斧头。

“可惜了这棵树。”西芒补了一句。

“你的树?”

“不是。这片树林是卡西米罗的。”

托马斯这才意识到这棵树也是一个生灵,而不仅仅是个障碍物。“它多老了?”

“看样子有两百到三百岁了。一棵好树,能结不少橄榄。”

托马斯吓得不知所措。“太对不起了。卡西米罗一定会很生气吧。”

“不会的,他能理解。每个人都会遭遇意外。”

“卡西米罗是不是岁数挺大,圆脸、白头发?”

“没错,卡西米罗就是那个模样。”

这么说来卡西米罗就是昨晚的那个农夫,那个目睹托马斯的寄生虫之舞的人。托马斯怀疑他对橄榄树的遭遇会持不同的看法,也不会那么宽容。

“你觉得这台机器还能开吗?”西芒问。

“我觉得它还行,”托马斯回答,“它很结实。不过我需要把它往后挪。这可有点儿难。”

“挂到空挡,我们一起推。”

那个词又出现了。托马斯不明白这台机器的空挡怎么能让它向后移动,但西芒看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

“已经在空挡了。只需要松开手刹。”托马斯说。

他穿上鞋,爬进驾驶室,用发痛的手松开手刹。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怀疑西芒脱口而出的解决办法比自己的砍树方案强不了多少。

“来啊。”西芒说。

托马斯来到车前,站在他身边。推车这事儿听上去有点儿不可靠,但是考虑到这位热心人不仅刚刚帮了他,此刻还在车前蓄势待发,他出于礼貌,用一侧肩膀顶住汽车。

“一——二——三!”西芒喊道。然后他用力推,托马斯也一起推,尽管并未真正发力。

他惊喜地看到车动了。他惊呆了,竟然忘了跟着车移动,结果脸朝下摔倒在地。短短几秒钟的工夫,车就已经离开树桩三个车身的距离。

西芒两眼放光。“这机器太不可思议了!”

“是啊,没错。”托马斯略带敷衍地说。

他从地上爬起来时悄悄捡起了斧头,顺手把它藏在腿后,放回车厢。西芒一直用无比赞赏的眼神盯着车。

托马斯此刻唯一想做的,就是在原地睡上一觉。不过一旦卡西米罗过来,看到此情此景,他就不得不解释对这棵活了两个半世纪的橄榄树犯下的暴行。他原地休整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再说,他已经迷路了,如果在这里过夜,明早他还是会找不着北。

“西芒,你能不能帮我找到离开这儿的路?我可能迷路了。”

“你想去哪儿?尼萨吗?”

“不是,我刚从那里来。我要去罗当旧镇。”

“罗当旧镇?你可偏得够厉害的。不过没问题。我认识路。”

“太棒了。你能帮我发动汽车吗?”

双手如此疼痛,他一想到摇手柄这个苦差就绝望得要晕过去。他猜西芒会乐意帮忙。他猜得没错。农夫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好,没问题。你想让我怎么做?”

托马斯向他演示如何转动手柄以及启动的方向。当这台机器咆哮着复活时,西芒犹如被闪电击中一般。托马斯招手让他上车,西芒快活地跳进驾驶室。托马斯把车推到一挡,车启动时,他瞄了一眼他的乘客。西芒的表情印证了托马斯在伯父身上所看到的——这台机器能把成年男人变成孩子。西芒饱经风霜的脸上乐开了花。即使他现在高声尖叫或是咯咯傻笑,托马斯也不会感到奇怪。

“我该走哪条路?”托马斯问。

西芒伸手指了指。每过几分钟,西芒就会纠正他的路线。没过多久,地面上有了路的痕迹。一条像样的路出现了,路面平整,而且有路肩。车开得越来越轻松,速度也越来越快。西芒的兴奋之情分毫未减。

开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找到一条真正让人安心的大路。托马斯停下车。

“从没想过我看到一条路会这么高兴。哪边是罗当旧镇?”他问。

西芒指了指右边。

“太谢谢你了,西芒。你真是帮了大忙。我必须报答你。”托马斯把手伸进焦黑色外套的口袋。

西芒摇了摇头。他费尽力气才说出话来,仿佛舌头遗失在身体的深处。“对我来说,最大的报答就是让我坐在这辆神奇的车里。应该是我来谢你。”

“这没什么。很抱歉把你带出来这么远。”

“走路回去不算远。”

西芒恋恋不舍地离开副驾驶座,托马斯继续前行。“谢谢,再次感谢!”托马斯喊道。

西芒不停地挥手,直到消失在后视镜里。

不久,车开始不自觉地偏向一侧,同时伴着噗——噗——噗——噗的响声。托马斯意识到可能出故障了。他踩下离合,然后踩下刹车。

他绕车转了几圈才发现右前胎有点儿——他寻找着合适的形容词——扁。圆形的轮胎瘪了下去。驾驶手册里有几页讲过这种突发状况。最初阅读时,当他确认这些圆形的轮胎不用润滑,就跳过了那几页。现在他取出手册,往回翻到和情况符合的章节。他的脸变得煞白。这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在把操作步骤从法语翻译过来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

搞清楚千斤顶的原理和用法;组装;在车下放好千斤顶;把车顶起来;取出螺钉,卸下轮胎;换上备胎;拧紧螺钉,固定备胎;把一切还原——有经验的司机大概会花半个小时。他用带伤的手干了两个钟头。

最后,他的双手沾满油污,隐隐作痛,身上汗流浃背,酸痛难当。好歹完工了,可以继续上路。他本应开心,却只感到发自内心的疲惫。他回到驾驶室,怔怔地望着前方。头顶阵阵刺痛,新冒出的烦人胡楂儿也把脸扎得生疼。“够了!够了!”他喃喃自语。痛苦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它会让他开窍吗?他会因此有所领悟吗?在乌利塞斯神父的例子里,绝大多数时候,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托马斯记得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事件:

今天我目睹了种植园里的一场争斗。两个奴隶之间的冲突。其他人一脸麻木地围观。争斗的起因是一个女奴,她也无动于衷地看着。无论谁获胜,她都是输家。那两个人用我无法理解的语言不断地大吼,最初只是用语言和手势,随后动起了拳头,最后抄起了家伙。整件事发展迅速,从受辱的颜面到受伤的身体,从擦伤流血到疯狂砍斫,直到结局到来:一个奴隶死去,身上刻着深深的伤痕,头被劈掉了一半。这时,其他奴隶,包括那个女人,都转身继续工作,以免监工来到现场。获胜的奴隶满眼冷漠,他往尸体上撒了些土,然后继续砍斫甘蔗。没有一个奴隶站出来报告或解释,控诉或辩护。唯有沉默着,为甘蔗松土。死者的尸体会迅速消亡,最初是被昆虫、肉食性鸟类和野兽分食,接下来阳光和雨水会加速这一进程。不久他就只剩下一个鼓包。只有当监工直接踏上这个鼓包时,残损的黑色皮肤下才会现出白骨和腐烂的血肉。这时监工才会明白那个失踪的奴隶到底去了哪里。

对于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乌利塞斯神父只写下几句感想:

主的伤口亦是如此,与那个死去奴隶的创伤无异。祂的双手,的双脚,被荆棘冠冕刺破的前额,尤其是体侧被士兵的长矛刺穿的伤口——殷红的伤口,非常、非常明亮,引人注目。

耶稣的受难是如此“殷红”和“引人注目”。但那两个在他眼前活生生争斗至死的人的苦难呢?他们不值一提。相比那些旁观的奴隶,乌利塞斯神父并没有体现出更多的责任感,他并没有挺身而出,去报告或解释,去控诉或辩护。他似乎对奴隶的苦难熟视无睹。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似乎从中看不出任何异样:他们在受难,但我也一样。所以,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随着托马斯越开越远,景色也起了变化。他熟知的葡萄牙大地有一种庄严的美丽。这块土地珍视劳作的声音,无论来自人还是动物。这是一块忠于责任的土地。现在荒野的迹象开始入侵。地面上袒露出大块的圆形岩石,暗绿的植被低矮、干枯,成群的山羊和绵羊游荡着。他从这些凸起的岩石上看到了葡萄牙高山区的影子,就像从破土而出的树根上嗅到树的气息。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他正在靠近布朗库堡,这是一座实实在在的城市,他精心设计的乡间路线上最大的城市。他心生一念:自己要在半夜开车穿过城区。这样他就能避开人群,因为带来麻烦的总是人。窄巷、市街、大道——这些他都能应付,只要没有一群人盯着他,冲他大喊,一层层围拢过来。假如他在凌晨两点以三挡的速度穿过布朗库堡,那么他顶多遇到几个夜班工人或醉汉。

布朗库堡进入了视野。他把车停下来,步行进城,一如既往地倒着行走。一个赶车人搭了他一段。他很幸运,因为进城的路途其实并不近。那人问他有没有看见路边那辆奇怪的马车,他说看见了,但没说自己就是车主。那人提起那台机器的语气里带着惊叹和担忧。让他吃惊的是它浑身上下的金属壳,他说,让他想起了保险箱。

在布朗库堡,托马斯确定了行驶路线。他欣慰地发现,通往城北乡间的那条路远离闹市,仅从城区的西北角绕过。只是路口略显复杂。

他向三个药剂师讲述了他的马感染虱子的故事,到手了十瓶汽油,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买了三筒马用去虱粉。他用两个袋子分装这些补给,一手一个。他想找间旅店洗澡休息,却屡屡吃闭门羹,连餐馆都不待见他。几个店主都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瞧瞧他焦黑的脸和烧焦的头发,其中一个甚至捏了捏他的鼻子,然后他们的手都指向大门。他累得无力抗议。他在一间杂货店买了食物,坐在公园长椅上吃了。他在喷泉池里喝水,大口地吞咽,一边把水泼在头和脸上,用力擦洗沾在头皮上的黑灰。他后悔没带上两个牛皮酒袋,要不就能灌满水了。之后,他倒着走回停车地点,布朗库堡在视线中渐渐远去。

他待在车厢里等待夜晚的降临,随意翻看那本日记来打发时间。

圣多美岛上奴隶的来源曾引发乌利塞斯神父的兴趣,他在日记里记录新到的奴隶的出身:“来自姆邦杜部落”或“乔克韦部落”。不过对于来自葡萄牙势力范围以外的非洲奴隶,他的记录就语焉不详了。圣多美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进港的船只来自各个国家——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不久以后,面对数不胜数的奴隶,他感到疲惫。他强打精神为他们祈祷,他们在他眼中变得毫无分别。“一个灵魂从何而来,”他写道,“真的重要吗?伊甸园的放逐者千差万别。无论从何而来的灵魂都是灵魂,他应当被祝福,应当被带到上帝的仁爱之前。”

但是有一天,他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乌利塞斯神父一反常态地奋笔疾书:

我到达码头时,一艘荷兰贩奴船正在“卸货”。四个被抓来的奴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远远地看着她们戴着镣铐、踉跄着走下跳板。这些可怜的灵魂是什么人?她们无精打采地迈步,弯着腰,没有一丝生气。我明白她们的感受。我和她们一样疲惫。那种炽热的激情再次降临在我身上。耶稣心怀众生:罗马人、撒玛利亚人、希利尼人,以及其他所有人。我亦当如此。我想靠近一些,但我太虚弱了,阳光又太毒。船上的一个水手经过,我和他打招呼,指着奴隶问他。他告诉我,她们是在刚果河流域深处的一次突袭中被俘的,并非来自部落交易。三个女人和一个孩子。我的荷兰语很差,没有完全听懂水手的话。我听到他用了“艺人”这个词。她们大概会从事某种表演。他并没有在这个词上附加任何下流的意味。什么?刚从刚果的丛林里被抓来,就要在新大陆为白人提供餐后娱乐?我对他说。他笑了。

我听说她们四个现在被关在加西亚的种植园里。那个孩子的母亲攻击了一名监工,为此被打成重伤。她们不愿穿衣服,看样子也没能提供像样的娱乐。她们的命运很快就会有定论。

尽管我已经虚弱到无法长时间站立,今天我还是去了加西亚的种植园,偷偷进入阴暗闷热的地窖里看望囚犯。那个反抗的女人已经伤重而死。她的尸体仍在那里,她的孩子无力地依偎在她身旁,近乎昏迷。地面上散落着正在腐烂的水果。另外两个还活着的女人是想绝食吗?我和她们说话,虽然知道她们一句也听不懂。她们无动于衷,似乎听不见我的声音。我为她们祈福。

我又去了一次。一股恶臭袭来!那个孩子基本没救了。起初,那两个活着的人像昨天一样对我不理不睬。我为她们读《马可福音》。我选择《马可福音》是因为那是最谦卑的福音书,揭示了救世主最接近人性的时刻,他虽然饱受怀疑和焦虑的煎熬,仍然闪耀着仁爱的光辉。我不断念诵,直到疲劳、高温和恶臭几乎将我摧垮。于是我在沉默中静坐。当我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个女囚,那个最年轻的少女,动了。她爬过来,靠在墙边,和我隔着栏杆相对。我轻声对她说:“主爱你,孩子。你从哪里来?告诉我关于伊甸园的事吧。告诉我你的故事。我们都做错了什么?”她没有任何回应。时间慢慢流逝。然后她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只是匆匆一瞥就转身离开了。她猜到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东西。我什么也没说。我的舌尖上不再有任何言不由衷的布道词句。我蜕变了。我看见了。我已经看见了。我看清了。那短短一瞥让我看清了一种不幸,在此之前,它从未在我心中激起涟漪。步入囚室时,我以为自己是一名基督徒,出来时,我明白自己其实是一个罗马士兵。我们与野兽无异。

我今天再去的时候,她们都死了,尸体已经被拖走焚烧。如今她们自由了,一直以来,她们本该如此自由。

乌利塞斯神父的下一则日记言辞激烈,充满了控诉。他简略记述了自己和岛上政要以及宗教权威之间的最终决裂。他在教堂里大闹了一场,用呼喊和抗议打断了弥撒。事件处理得十分迅速。

今天主教召见了我。我告诉他,我遇见了我们所轻贱的人,然而在面对面的时刻,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平等。我们并不优于他们,我对他说,事实上,我们还不如他们。他朝我大嚷,说即使是天堂的天使和地狱的罪人也分等级,所以人世间也应有等级。这种界限绝不可模糊。我被赶了出来。我惊讶于他雷霆般的盛怒和将我逐出教会的决绝。在他眼里,我已不再是神职人员。但我感到上帝的双手依然支撑着我。

托马斯每每读到这一段都觉得不可思议。把法国和英国的海盗逐出上帝的门庭是顺理成章的事,赶走荷兰水手也不无道理,毕竟他们比雇佣兵好不了多少,但是将一名肩负圣职的神父驱逐出教会?即使以圣多美的标准,这一裁决也显得太过严厉。不过,一个以奴隶制度为生的地方自然会敌视狂热的解放者。

就在那个时期,乌利塞斯神父第一次提到了“礼物”。每次读到这句话,托马斯都会心里一震。

现在我清楚了自己的使命。我会在死神带走我之前把这件礼物献给上帝。我感谢让我在加西亚的种植园里画下那幅素描——就在我去那间地狱般的囚室探视的那一日。她的眼睛让我见到光明。我将为我们犯下的罪行做证。离开伊甸园以后,我们已堕落至深!

托马斯翻到下一页,第一千次凝视神父提到的那幅素描。就是这幅画,就是画中的那双眼睛,让他开始了自己的追索。

夜幕降临在这片土地,是时候开车穿过布朗库堡了。他点亮仅存的一盏侧灯,拨动粗大的灯芯。火焰舞动着,散发出一圈温暖的光。幸存的那盏头灯里跳动着明亮的白色火焰,它咝咝叫着,仿佛一条发怒的蛇。它的光由水晶玻璃灯罩聚拢向前。要是头灯的光不那么左右不均该多好。他的独眼巨人形象着实狼狈。

他回想了一遍预定路线。他脑子里存了一系列路标。在每个需要做出选择的路口,他都记住了某处细节——一幢房子、一间商铺、一栋楼、一棵树。夜间不再有熙攘的人群,他可以游刃有余地寻找正确的路。

他有了一种骑着萤火虫的幻觉。当他从侧灯旁走开时,它的光晕让这个画面亦幻亦真。然而,就在发动汽车的那一刻,所有的幻象都烟消云散。汽车震颤着发出怒吼,令人联想到一条龙,尽管这条龙口中喷出的火焰是那么微弱。

火焰不仅微弱,而且毫无作用。这两盏灯虽然凑近了看很亮,置于无边的黑夜里却不过是针尖大小的光点。头灯唯一能做的,只是映出车头下方路面的大致轮廓,而且就连这活儿它也干得不怎么样。前方的一切——每一道车辙,每一次转弯——都让他措手不及,恐慌不已。

他唯一的反应是捏紧喇叭——他明白这完全不合逻辑,却忍不住一次次重复,仿佛夜晚是一头横在路中间的黑色母牛,几声喇叭就能吓得它跳到路旁。

在他摸索着前往布朗库堡的这一路上,车的挡位从没超过一挡。

在葡萄牙,阳光常如珍珠般柔和闪烁,它撩人心弦,亲切友善。这里的黑夜同样拥有独特的质感。你会发现稠密、浓烈、涌动的黑色凝聚成团,浮在房屋的阴影里,在普通旅店的院子里,在高大乔木的背后。夜入三更,这些黑色凝块扩散开来,像鸟儿一样飞到半空。在葡萄牙,夜晚是一个朋友。这是他平日里熟知的日日夜夜。只有在他遥远的童年,夜晚曾是恐惧的温床。那时的他战栗,哭喊。每次父亲都是他的救星,睡眼惺忪地走到床边,将他揽入怀中。他会贴着父亲宽大温暖的胸脯进入梦乡。

布朗库堡没有像里斯本那样点亮夜晚的街灯。他路线上的每个路标虽然在日光下那么醒目,现在却蒙上一层迷雾。街巷如巨型乌贼的触须般蜷曲起来。他始终没能找到那条穿过城北的路。相反,布朗库堡成了恐惧的温床。他试图保持同一方向直到城市边缘,无论如何只要出城就行。但每条街道的尽头都是个三岔口,每条岔路都把他带回城市的深处。更糟糕的是人。和四周的房屋建筑一样,人们也会毫无征兆地从黑暗中现身,他们的面孔突然定格在独眼汽车的白色灯光里。有些人惊恐地大喊,他们的恐惧也感染了他,然后他们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人转身就跑。在深夜的静谧里,汽车的声响着实刺耳,他还不断地按着喇叭,不过是想提醒路人。一开始路上行人寥寥,但随着他像一只疾行于海底的盲眼生物那样穿过城市,越来越多的人拉开百叶窗,越来越多的人拥入街道,衣衫不整却两眼发亮。他提到二挡,把他们甩在身后。没过多久,在城里又兜了一个圈之后,他遇到了更多的人。他看见他们,他们也看见他。他们朝他跑过来,他拐进另一条街。他加到了三挡。

如果无法逃跑,那就必须躲避。连续几个转弯后,他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中间仓促停下车。他匆忙吹灭侧灯和头灯的火苗。黑暗与寂静将他淹没。他侧耳倾听。那群夜游神会找到他吗?他壮着胆子往外走。他从街角探出头,往外面的街道望去。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让人放心的黑暗。看来他们被甩掉了。

接下来的漫漫长夜里,他徒步穿行于布朗库堡。他确定了行车路线,准备天亮就出发。

在他的午夜城市探险中,他走入一个不起眼的广场。广场中栽了树,置了长椅,广场中心一座孤零零的雕像笼罩在黑暗里。他看到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吓得跳起来,然后才意识到那是什么。白天这座广场是个市集。小贩的摊位依然伫立,桌下散落着丢弃的腐坏货物,有水果、蔬菜,或许还有肉。穿梭在垃圾之间的是狗。城市在短暂的惊扰后重回梦乡。夜晚的巨大穹顶之下,在如海底一般的寂静中,他看着这些流浪狗吞食人们的弃物。它们满怀希望地四处翻找、细嗅,偶尔有所发现便欢喜地大嚼。其中几条狗抬头看了看他,然后继续搜索。它们接受了他,正如他接受了它们。

回到车上,他感到了深海生物缩回外壳重获庇护般的释然。他在车厢里躺下小憩。然而,行走和缺觉让他极度疲惫。他睡过了头。某个胆大的旁观者按下喇叭,他猛地惊醒。他发现车厢窗外贴满了人脸,一双双睁大的眼睛盯着他,鼻息声此起彼伏。他用力推门才让人群退后,挤出一条缝下了车。他站在踏板上,呼吸着新一天的新鲜空气。难熬的一晚终于过去了,但现在似乎布朗库堡全城的人都在围着他,像明亮的蓝色海水一样波涛汹涌,拍打着他的车,喧嚣声有如礁石上飞溅的海浪。他一如往常地高声嚷嚷着请大家避让,人们眨着眼睛不明所以,汽车启动时他们一片惊呼,他猛踩油门冲出重围。这一切令他精疲力尽。他不停地开,直到困得脑袋耷拉到方向盘上。

他于午后醒来,迷迷糊糊地估算了一下。他尽力回想过去每一天中最难忘的记忆——第一天,那几座桥、蓬蒂-德索尔、马车,诸如此类——然后竖起一根手指。很快,一只手的手指全竖了起来,另一只手也竖起了四根手指。九天,如果没算错的话。今天是他上路的第九天。短暂的假期就快用完了。两天后的早晨,馆长就会等他回去上班。他双手抱住头。还不到一半路程。他应该放弃吗?但即使半途而废,他也无法及时赶回里斯本。现在掉头等于失败两次——他的工作和他的追寻。如果继续向葡萄牙高山区进发,他只会丢掉工作。而且如果他的追寻大获成功的话,或许还能保住职位。所以他要继续向前,他要百折不回。那是唯一明智的选择。不过天就快黑了。他明天再百折不回吧。

地貌一路变换,气候也由热转冷。葡萄牙内陆地区的冬季阴冷潮湿,车厢的金属框架和穿过破碎车窗的冷风加深了寒意。托马斯走出车厢。除了路面隐约的微光,目之所及只有黑暗。他想,动物知道无聊,可它们是否懂得孤独?他认为它们不懂。这不是同一种孤独,这是肉体和灵魂上的双重孤独。他属于一个孤独的种族。他回到沙发上,把自己裹进貂皮大衣,再盖上三张毛毯。他或许短暂地睡着了,但即使如此,他也梦见了一个寒夜,梦见自己瑟缩在一辆汽车的车厢里,等待着。无论清醒时还是在梦中,他都处于同样的悲惨境遇。在这几小时里,一个问题困扰着他:哪天是圣诞节?他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第二天一早,他顺利发动了汽车,顿时心情大悦。路旁的土地越发贫瘠,农耕的痕迹一一隐去,远古的岩层逐渐裸露出来。跃入眼帘的,皆是高耸的明亮岩层,简单、纯粹,一望无际。

他开始频繁迷失方向。在此之前,路还算好走,幸亏有地图,再加上几分运气,他倒没怎么迷路。离开布朗库堡之后,好运不复存在。日子过得一片混沌。他绝望地开进一座村庄,拉着一个村民问:“我找拉波拉-多科阿已经三天了。请告诉我,它在哪里?哪个方向?”那个年老的村民惊恐地望着这个一身臭气、面容憔悴的男人和这台同样一身臭气、面容憔悴的机器(昨天和前天他都看见这人驾着这台机器呼啸着穿过村庄),怯生生地说:“这里就是拉波拉-多科阿。”另一次迷路时,托马斯央求路人告诉他阿尔梅达在哪里,那个本地人笑了,大声回答:“阿尔梅达?不在这儿,哥们儿。阿尔梅达在边境的另一边。”托马斯瞪着那人的嘴,惊恐地意识到他说的不是轻柔的葡萄牙语,而是粗鲁的西班牙语。他开足马力冲回葡萄牙,生怕他未曾留意的那条边境线现在会像无法逾越的山脉般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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