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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扬·马特尔 当前章节:1514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49

指南针也不管用了。无论在哪条路上,它总是指向远离道路的荒野。指针颤抖着,如同他颤抖的身体。

迷路的原因多种多样,迷路的状态和迷失的感觉却是相同的:麻木、恼火、倦怠、绝望。经过马塞杜-迪卡瓦莱鲁什之后的某个地方,一群野孩子向汽车投掷石块,大象皮革被砸破,金属车罩被砸得坑坑洼洼,最糟的是,驾驶室的挡风玻璃也碎了。这意味着他不得不迎着呼啸的寒风驾驶。他穿上外套,戴上护目镜和帽子,可惜缺了那双精致的皮手套——它们在车厢火灾中被烧得焦脆。他又一次遇上爆胎,而这次他必须得修了,因为挂在脚踏板上的那只已是换下的破胎。

一天下午,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虽然没有任何路标,但地图表明他已进入葡萄牙高山区——从逐渐向上的坡度和路旁越发陡峭的崖壁就能看出来。他欣喜万分。很快,很快他就能找到梦中的教堂,他独到的眼光将得到完美的证明。使命即将达成。他将面对一尊非同寻常的十字架苦像,向它倾诉过去一年他背身行走时对自己说过的话,还有他的愤怒,他的绝望。他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道路很快变得平坦和缓。他迷惑地左右张望,发觉自己正在驶过一个国家虚荣的产物。每个国家都渴望炫耀自己的山脉,将其视作掌上明珠,因此这片贫瘠的荒野——高度不足以被誉为“山峰”,用作农田又嫌高——被安上了一个雄伟的名字。但是葡萄牙高山区并没有高山。这里没有高过山丘的东西,也没有所谓的“群山环绕”,只有一片广袤、起伏的草原,几乎不见树木;这里凉爽、干燥,被明朗沉静的阳光漂得发白。他期待见到积雪和岩石,眼前却只有低矮蔓生的金黄色荒草。草原蔓延到目光尽头,其间只点缀着零星的小片树林。仅有的“山峦”是一些表面坑坑洼洼的怪异圆石,它们体形庞大,是某种剧烈地质运动的遗迹。草原各处流淌的小溪散发出意想不到的活力。这片草原,正如它的同音词所暗示的那样(14),是人们前往某地中途的临时落脚点。历史上一代代贫困的本地人迫不及待地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搬去世界各地更宜居的地区,他同样希望尽快穿过此处。沿途经过的村庄凝聚了他在村庄之间的开阔地带里感受到的孤寂。他遇到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散发着岁月和孤独的气息,却没见到一个孩子。这些人住在简陋的四方形石屋里,屋顶铺着页岩,人的房间搭在牲口棚的上方,这样人畜之间形成了共生的关系——人获得温暖和食物,动物获得饲料和安全。这片土地不适宜深耕细作。只能见到小片耐寒的黑麦、大块的菜地、栗子树林、蜂房、大量的养鸡棚、猪圈,以及成群游荡的山羊和绵羊。

此处夜晚的严寒是他在葡萄牙未曾经历过的。入睡时他裹紧毛毯,穿上能找到的每一件衣物。他把帆布雨篷剪成小片,用它们勉强修补破损的车窗,于是车厢内变得十分昏暗。他点起蜡烛取暖。一天清晨,当他醒来时,发现大地已被皑皑白雪所覆盖。等到下午三四点钟,雪化了大半,他才敢开车上路。没了挡风玻璃,驾驶时异常寒冷,他不得不放慢车速。

白天总有一些时刻让他注意到这片风景的美丽。它往往与地貌无关,更多取决于天气和光线的变幻。他不再像身处南部地区时那么容易迷路,因为村庄日渐稀少,道路也寥寥无几。不过这些道路都破败不堪——多年前它们由一个雄心勃勃的政府铺设,却被之后的每一届政府遗忘。实际上,整个地区似乎都被当权者遗忘了。然而,和所有乡村一样,一座座教堂在葡萄牙高山区竖立起来。各个村庄争相书写自己的历史。他仔细研读地图,锁定了五座村庄: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桑塔利亚、莫弗雷塔、瓜德拉米尔和埃斯皮尼奥塞拉。倘若能如他所愿——一定会的,一定会的——那么在其中一座村庄里,他会发现那件被变幻莫测的历史洪流冲刷上岸,由乌利塞斯神父的痛苦凝结成的作品。

他先去了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村。村庄教堂的木制十字架苦像平淡无奇。瓜德拉米尔教堂的祭坛上的苦像也是一样。

意外发生在去埃斯皮尼奥塞拉的路上。

他在一个明朗的黎明醒来。空气明净、无味、干燥,完全不同于气味繁复的葡萄牙海岸空气。他行走在路旁的沙砾上,鞋底爆出沙沙的干涩脆响。一声鸟鸣令他一惊。他仰起头。就在那个瞬间,一只猎鹰冲着一只鸽子俯冲下来。空气中一阵震颤,几片羽毛零乱飘落,猎鹰的身影划出一道平滑的弧线,利爪紧紧抓住殒命的鸽子,继续优雅飞行。它扇动翅膀,重上高空。托马斯目送它消失在远方。

行驶了大约一小时之后,道路变得开阔平坦,两侧的土地也一样。就在那时,在汽车引擎盖的前翼上,那个孩子出现了——更准确地说,是那个孩子的手出现了。那一幕那么诡异,那么出人意料,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一根树枝吗?不,确定无疑那是一只小手。如果一个孩子摁着车头站起来,那里正是手的位置。人的身体被汽车碾过时是什么声音?显然就是他此刻听到的:轻柔、短暂,“砰”的一声。

和每个受到惊吓的人一样,他的脑中时而一片空白,时而又转得飞快。他必须看看那个孩子。也许他只是受了伤,也许他只是吓坏了。假如真是个孩子的话。他伸头出去,向后张望。

他看见车后的路上有个越来越远的鼓包。小小的一团,一动不动。

他停下车,走出车外。他摘下帽子和护目镜,屏住呼吸。那个鼓包很远了。他背身朝它走去。他每次回头,它都更近一分,他的胸口也更紧一分。他越走越快,心脏在胸膛里狂跳。他终于忍不住转身朝那个鼓包跑去。真的是个孩子。看上去五六岁,穿着偏大的衣裳。一个大脑袋的农家男孩,一头令人惊讶的金发,一张可爱、漂亮的脸,只是被一道道污垢弄脏了。什么样的葡萄牙人会有这样的眼睛——蓝色?返祖现象,还是外国血统?四目相对,让他心惊胆战。

“孩子,你还好吗?孩子?”

最后一句他喊得很大声,仿佛死亡只是一个听力问题。孩子的眼睛一眨不眨,苍白的脸上凝固着严肃的神情。托马斯跪下来,触摸孩子的胸口。他只感到凝重。一条涓涓血流出现在孩子身下,以河流惯常的方式在地面上流淌。

托马斯浑身战栗。他抬起头。一阵微风拂过。无论目光投向哪个方向,都是一如既往的壮丽景色:近处的荒野植被、远处的农田沟壑、道路、天空、太阳。所有的一切各归其位,时间依照自己的韵律流淌。然后,眨眼之间,没有任何警告,一个小男孩打乱了所有的秩序。田野当然会注意到;它们会升起,掸去尘土,凑上前投来关切的目光。道路会像蛇一样翻卷起来,发布哀伤的声明。太阳会在悲戚中暗淡下去。重力也会深陷沮丧,各种物体浮在空中,质疑存在本身。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田野依然沉默,道路依然笔直,早晨的阳光不曾眨眼,依然射出清冷的光。

托马斯回想最后停车的地点。那是在几公里之前。他打了个盹儿,前额靠在方向盘上,引擎仍然在转。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趁那个时候爬上车头,而他正低着头未曾留意?

孩子总是爱玩的。

这种事加斯帕尔也做得出来:爬上一台热乎乎的、抖动的机器,看它到底是什么样子。

“对不起,小家伙。”他低声说。

他站起身。除了离开,还能怎么办?

他以自己惯常的方式行走,那个孩子一直留在他的视野里。恐惧在他心中翻腾。他一只手抓起恐惧,把它塞进一个盒子,拧上盖子。如果他尽快离开,这一切便可如同没发生过一样。现在这场事故只存在于他心里,它是一道私人的印记,一道只留在他良心上的刻痕。除了他,没有谁会在意。看啊,风依然在吹,时间依然在流淌。况且,只是一场意外。它就这么发生了,他毫无恶意,对过程也一无所知。

他转身就跑。当他跑到车头伸手转动摇柄时,发现引擎罩上的小盖子是开着的。盖子位于罩子的最前端,司机从驾驶室里是看不见的,这样的设计是为了不用掀开外罩就能检查引擎。那个孩子是不是把它当作一个圆形迷你游乐室的入口了?为什么孩子一定要有这么强的好奇心?他能想象男孩是如何趴在车头,脚大致踩在哪里,手抓住哪里。底盘外沿、摇柄底座、悬挂弹簧的末梢、支撑头灯的细杆、开着的盖子的边缘——对于一只小猴子来说,有那么多选择。一个多么舒适的藏身之处,或许当温热躁动的机器猛然启动时他还有些兴奋,然而,恐惧和疲劳接踵而至。速度那么快,震动那么剧烈,路面如同一条激流在车下转瞬即逝。

他关上盖子,转动摇柄,然后匆忙回到驾驶室,把车推到一挡。他迟疑了片刻,考虑前方和身后各有什么。车猛地一震,开始向前移动。他踩紧油门,汽车开始加速。他把它调到二挡,然后是三挡。他看了看车侧面的后视镜。影像摇晃不定,但仍可以看清那个鼓包。他收回视线,盯着前方的路。

他并没有开出多远。路蜿蜒着没入高处的一片松树林。他停下车,关上引擎,静静地坐着。然后他抬起头,从没有玻璃的前窗看出去,透过树丛望向来路。他离那段路已经很远了,但仍然能注意到移动的物体。他看见一个微小的人影,只是一个点。那人在跑。他通过狂奔的双腿隐约看出那人的衣着,推测那是一个男人。那人一直跑,然后突然停下来,向前一扑,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最后,那人站起身,把那一小团从路上抱起来,沿原路往回走。

托马斯的心在下沉。他作为一桩盗窃案的受害者,现在却犯下一桩盗窃案。两次被偷走的都是孩子。两次他的善良和悲伤对于结局都无能为力。两次都是命运在作祟。有苦难也有好运,但他的好运再一次用尽了。他忽然感觉自己被吞噬了,仿佛他是一只在水面上挣扎的小虫,一只巨大的嘴将他一口吞下。

过了很久,他回过头。他启动汽车,继续上路。

在埃斯皮尼奥塞拉的教堂他没有发现任何宝物,在莫弗雷塔同样一无所获。只剩下桑塔利亚的教堂了。如果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不在那里,他该怎么办?

去桑塔利亚的路上,他开始感到不适。疼痛一波接着一波,每次来袭时他似乎都能清晰地感觉到胃的边界。边界之内,绞痛紧咬住他不放。阵痛稍一缓解,下一波痉挛接踵而至,然后恶心的感觉蔓延到全身。爆发是剧烈的。唾液充满他的口腔,它的味道、它的存在,进一步加重了恶心。他停下车,跌跌撞撞下了车,浑身发抖,冷汗直冒。他双膝跪地,秽物从口中喷涌而出,一股白色的激流喷溅在草地上。腐烂奶酪的恶臭。他蹲下直喘气。恶心的感觉再一次势不可当地涌上来,他又吐了一次。吐完之后,胆汁把喉咙烧得生疼。

他蹒跚着回到车上。他在后视镜里照了照。他邋遢不堪,眼窝深陷,头发黏连蓬乱,衣服脏得看不出原样。他简直就像一串烤肉。他度过了一个阴森、失眠的夜晚,一双蓝色的眼睛和一张悲伤阴沉的小脸在他眼前挥之不去,他的胃不住地收紧又放松。他猛然醒悟,自己的病是因为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在他的体内推搡。

第二天早晨,他来到一座名叫图伊泽洛的村庄。这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村里的广场却空无一人。他下了车,从广场中央的水池里掬水喝。他应该洗个澡,但他实在打不起精神,也不太在乎。他更想找个地方买些吃的。葡萄牙高山区的小村里,村民大多自给自足,或者通过物物交换维持生活,有时一户人家也可以是一间非正式的商店,但在图伊泽洛,连这样的商店也找不到,只有大片的菜园和放养的牲口。这座村子里到处是动物:猫、狗、鸡、鸭、绵羊、山羊、奶牛、驴、鸟。等他回到车上,腹痛又一次袭来。他刹住车,定定神。这时,村里的教堂进入他的视线。那是一座低矮的建筑,朴素、简洁,但仍独具魅力。灰白的石墙在阳光下闪着微光。他向来认为质朴的建筑风格最适合宗教氛围。在教堂里,唯有圣歌飞扬,其他华丽之物都只是在假借信仰之名展示人类的傲慢。图伊泽洛的这座教堂,没有高耸的尖顶,没有肋拱,也没有飞扶壁,但它更贴切地体现了步入教堂的信众真实的谦卑。这座教堂不在他的名单上,但进去坐坐或许能让他暂时忘却腹痛和内疚。

他试了两扇门,都锁了。转身离开时,他看见一个女人。她站在不远处看着他。

“今天亚伯拉罕神父钓鱼去了。如果你想进去的话,我有钥匙。”她说。

他有些犹豫。还有一段路要开。前方还有许多未知。但是她在邀请他。而且他注意到,这个女人很美。一位乡间美人。这让他心情一振,同时也让他心里一疼。曾经,他的生命中也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

“太感谢您了,夫人。”

她自我介绍到她名叫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并让他稍等片刻,转身消失在转角。他坐在教堂的台阶上等待。只需和一个女人打交道让他舒了口气。闯入这个不知名的小村却免受人群围困之苦,他着实心存感激。

卡斯特罗夫人回来了。她取出一把巨大的铁钥匙。“教堂的看门人是我的丈夫拉斐尔·米格尔·桑托斯·卡斯特罗,但他这个星期都不在。”一番叮叮当当之后,她开了锁,推开教堂的门。她让到一旁,请他进去。

“谢谢。”他说。

里面很暗,因为窗户很小,而且他刚从明亮的阳光下走进来。他来到中堂中央,站在两排长椅间唯一的走廊中。他依然腹痛难当。孩子,别再推搡了!他担心自己会吐在教堂里。他希望卡斯特罗太太别跟得太近。还好她没有。她待在门口,让他独处。

他的双眼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石头壁柱以圆拱相连,构成了白色墙壁的框架。壁柱顶端的柱头朴实无华。这里的墙壁一片空白,没有教堂里常见的耶稣受难主题壁画,窗户上也没有彩绘玻璃。他背身沿中堂往里走。一切都肃穆、简单。教堂在他眼中回归了其原初的形象:一个容身之处、一个避难所、一个港湾。他感到疲惫不堪。

他注意到教堂狭小的窗户、厚重的墙壁和筒形穹顶。罗马式风格很晚才传到葡萄牙,也过了很久才日渐式微。看样子这是一座典型的小型罗马式教堂,没有留下岁月的印记,后世也没有被改建。一座被遗忘的存在了七个世纪之久的教堂。

“这座教堂是什么年代的?”他大声问。

“十三世纪的。”那个女人回答。

得知自己判断无误,他心中甚喜。他沿着走廊慢慢后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两翼的耳堂映入眼帘,无惊无喜。他转身面对祭坛,俯身坐在第二排的长椅上。他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向祭坛和上方的十字架苦像。这尊苦像不像那种随处可见的刻意引人哀思的标准雕像,看样子是文艺复兴早期的作品。耶稣的长脸、加长的手臂,以及缩短的双腿显示出艺术家笨拙的尝试——他试图校正观者仰视时的视觉误差。在仰视的观者眼中,加长的手臂和缩短的腿看上去比例刚刚好。它比不上曼特尼亚或者米开朗琪罗的杰作,但也极具表现力,耶稣的面部尤其如此,对于情绪的刻画接近巴洛克风格。这件作品通过透视的手法表现出耶稣人性的一面,这一尝试值得称道,大约出自十五世纪早期。

他忽然感到一阵恶心,下意识地捂住嘴。孩子,住手!他站起来,稳住身体,背身沿着走廊往后退。在准备转身出门之前,他最后扫视整座教堂,目光再次落在十字架苦像上。这凝神一瞥让他与它心念相通。这一瞥不仅缓解了他肉体的痛苦,还平复了杂念丛生的心绪。

抬起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感觉很不自然,但他不愿让目光离开十字架苦像。他向前走过去。这尊苦像不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它的年代距离今天更近些,他已经可以确定它的年代——一六三五年。这么说来,它的确是巴洛克风格的,或许应该称之为非洲巴洛克风格。绝对错不了,他眼前的就是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它就在这里,从圣多美漂洋过海而来。啊,真是个奇迹!乌利塞斯神父在日记中的描述和他用双手打造的实物简直毫厘不差。手臂、肩膀、悬挂的躯体、弯曲的腿,还有,最重要的,那张脸!现在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一切,这尊苦像确实在闪耀,在尖叫,在怒吼,在咆哮。当圣殿的帷幕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真正的上帝之子一声大喝,吐出他最后的气息。

“劳驾——”他朝卡斯特罗夫人大喊。

她向前几步。

他指着教堂正中的苦像问她:“那是什么?”

那女人一脸困惑。“那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是的,但是那表现的是什么?”

“十字架上的受难。”

“但他是什么模样?”

“人的模样。上帝深爱着我们,所以把自己的儿子赐给了我们。”她简略地回答。

“不对!”托马斯喊道。他微笑着,尽管腹部的每块肌肉都在痉挛,“这上面是一只黑猩猩!一只猿猴。面部描画得很清楚——脸上的毛发、鼻子、嘴。虽然有浓密毛发的遮挡,那些特征也显而易见——如果你见过猿猴的话。还有他的长臂和短腿,它们不是艺术上的夸张,它们是猿猴的四肢!黑猩猩的四肢就是这样的,上身长、下身短。你明白了吗?你们这些年来一直在向一只钉在十字架上的黑猩猩祈祷。你所谓的上帝之子并不是神——他只是十字架上的猿猴!”

大功告成了。这尊苦像,一旦被公之于众,会让其他所有苦像无地自容。他喃喃自语:看吧。你带走了我的儿子,现在我要带走你的儿子。

他想让自己的笑声显得轻松些,但他的胜利被汹涌的情绪吞没——那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他努力克制着。这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的真相,一个生物学上的现实。所有的科学研究结果都指向我们存在的物质性。此外,这尊苦像美得令人窒息,发现它并把它带回博物馆的荣耀将归属于他。然而,那种悲哀越来越深。他望着乌利塞斯神父的猿猴苦像。不是神——只是动物。

他一手捂着嘴跑出教堂,一句福音诗毫无征兆地回响在他的脑海。耶稣因为犹大的出卖而被逮捕,信徒们纷纷离他而去。马可说: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15)。

他此刻不也同样赤着身子?

卡斯特罗夫人看着他离开,他倒着走路的怪异姿态让她惊讶不已,他仿佛被一阵风拖出了教堂。她没有跟随他,而是走到祭坛前,抬头端详那尊苦像。那人刚才说什么?猿猴?她眼中所见的耶稣,臂长是因为他怀抱众生,脸长是因为他的悲伤。她从没觉得这尊苦像有什么奇怪。制作者已经尽力而为了。而且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亚伯拉罕神父身上。更何况,她祈祷时总会闭上眼睛。那只是一尊十字架苦像。即使他是猿猴也没什么关系——是就是吧。他依然是上帝之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那个陌生人。

托马斯背靠汽车,剧烈地干呕着。从直肠到咽喉,他成了一整块痉挛的肌肉,仿佛被那个孩子攥在手心,像块湿抹布一样拧来拧去。他从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位神父出现在广场上,一手握着钓鱼竿,另一手提着穿成一串的三条鱼。

亚伯拉罕神父看见了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她一脸困惑的表情;他看见了传闻中的那种新式马车(不过这辆车实在状况堪忧);他也看见了车旁那个衣衫褴褛的陌生人,他正在撕心裂肺地干呕。

托马斯爬进驾驶室。他想离开。他迷茫地盯着方向盘。如果要避开旁边的墙,车需要向右转。那意味着他手中的方向盘应该向哪边打?没等他找到答案,心中泛起的悲楚就将他吞没。方向盘最终还是彻底击溃了他。他哭了起来。他哭泣,是因为感到恶心至极。他哭泣,是因为连日的驾驶令他身心俱疲。他哭泣,是因为磨难刚过去一半,他还需原路开回里斯本。他哭泣,是因为他蓬头垢面,狼狈不堪。他哭泣,是因为人在异乡,连挨数日,每晚睡在寒冷逼仄的车里。他哭泣,是因为他丢了工作,今后该何去何从,该怎么维持生计?他哭泣,是因为他发现了一尊十字架苦像,而他其实已经不在乎它了。他哭泣,是因为思念父亲。他哭泣,是因为思念儿子和爱人。他哭泣,是因为杀死了一个孩子。他哭泣,是因为,是因为,是因为……

他哭得像个孩子,上气不接下气,泪流满面。我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动物。这就是我们,我们只有自己,仅此而已——我们与上帝之间并不存在更神圣的联系。早在达尔文之前,一位举止疯狂却头脑清醒的神父在一座非洲荒岛上遇见了四只黑猩猩(16),领悟到一个重大的真理:我们是直立行走的猿猴,而非堕落凡尘的天使。随之而来的孤独感压得托马斯快要窒息了。

“神父,我需要你!”他大喊道。

亚伯拉罕神父把渔具扔在地上,朝那个可怜的陌生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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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里斯本的一座古老拱门,因门上刻有圣婴耶稣像而得名。——译注(本书中注释除特殊说明外均为译注,下同。)

(2)有轨电车一词在原文中为“tram”,泛指城市地面有轨公交。在电力的广泛应用前曾出现过马车、蒸汽机车等。里斯本于一八七三年出现有轨马车,直到一九〇一年电车才首次投入运营。

(3)圣多美岛的港口名。圣多美是非洲西海岸位于赤道上的一座岛,一四九三年至一九七五年间为葡萄牙殖民地,曾为黑奴贸易的中转站。

(4)原文为crucifix,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像。基督新教的crucifix通常为单独的十字架,天主教供奉在教堂、家中和随身佩戴的crucifix则有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形象。葡萄牙主要信仰为天主教,因而全书中的crucifix为后一种。——编注(5)指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

(6)Saudade一词有思念、怀旧之意,常见于葡萄牙的民歌法多(fado)和航海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往往用来表达对已经逝去的某事或某人的怀恋之情。

(7)古代西欧地名,指现在的法国、比利时等地。这里用作法国的代名词。

(8)Torquemada(1420—1498),西班牙第一位宗教裁判所大法官。他被认为是“中世纪最残暴的教会屠夫”,在任职的十五年间判决烧死上万名“异端”。在这里,托马斯是借用他姓氏里的“Torque”讲了个双关语。

(9)原文为“Torque”,和前面的“扭矩”原文是同一个词。

(10)有油蜡涂层的全棉面料,兼具防水和透气的性能。

(11)一种有篷大马车,通常由四匹马拉动。在汽车普及之前是一种主要的运输方式。

(12)一七五五年里斯本曾发生一次大地震,时任国务大臣的庞巴尔侯爵主持了城市的重建。

(13)也称为“中间航程”,是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间“三角贸易”的中段。欧洲人把商品运到非洲西海岸交换奴隶,然后把奴隶运到美洲新大陆交换农产品与工业原材料,最后返回欧洲。

(14)英文原文中“草原”的用词是Steppe,它的同音词指Step(台阶)。

(15)出自《马可福音》(14:51-52)。考虑到普通读者对思高本中的译名不太熟悉,本书中宗教人物译名及《圣经》引文采用和合本《圣经》中的译法。后同。

(16)此处“黑猩猩”并非指真正的猩猩,而是指非洲黑人。当时的欧洲白人视黑人为动物。

第二部分 归途

欧塞比奥·洛佐拉缓缓念诵了三遍主祷文。念诵完毕,他开始倾诉内心对主的赞颂,并向祂祈求。他的思绪飘忽不定,却总能回到当下;他的话语时断时续,最终仍能连贯成句。他赞颂上帝,并向祂赞美自己的妻子。他祈求上帝保佑她和他们的孩子。他祈求上帝赐予他长久的支持与庇护。然后他反复念诵了二十多遍“基督圣体(1)”,一是因为他身为医师——具体说是病理医师——以研究人的身体为业,二是因为他身为上帝的信徒,以对主的承诺为念。他站起身,回到办公桌前。

他自认是一名严谨的医师。他开始审视刚刚写完的一段话,目光酷似一个回望新犁过的垄沟的老农,想要确认自己的活儿干得还不赖,垄沟里能长出庄稼。他想要确认自己的报告足以阐明病因,这个段落是否达到了他一贯的高水准,它是否真实、清晰、简明、确凿?

他正在处理积压的工作。今天是一九三八年十二月的最后一天,距离新年只剩下几个小时。几天前,他刚象征性地度过了一个凄凉的圣诞节——其实他也没有过节的心情。桌上铺满了报告,有些摆在显眼处,其余的按重要程度错落有致地叠放,还有一些等着结案归档。

办公室里很安静,门外的走廊也静悄悄的。布拉干萨的人口不足三万,但城中的圣弗朗西斯科医院在上杜罗地区首屈一指。他在这间医院担任主任医师。医院的其他区域灯火通明,充斥着喧哗与忙碌——人们哭喊着冲进急救病区,病房里的病人一个劲儿按铃,把护士拖入无休止的对话。病理分析区位于这些喧闹楼层之下的地下室,这里总是阒然无声,就像所有的病理分析区一样。他希望把这种气氛维持下去。

他加了三个词,又划掉一个。这个段落完成了。他最后读了一遍。他认为,病理医师是医生当中唯一懂得写作的。其他所有希波克拉底(2)的追随者都把病人的康复视作自己的胜利,但他们写下的那些文字——诊断、处方、治疗建议——在他们眼中只是转瞬即逝的必要工序。那些只求病人康复的医生,一旦看到病患重新站起来,就会转而处理下一个病患。诚然,每一天都会有病患步履轻盈地离开医院。不过是个小意外,或只是偶染风寒——他们如此安慰自己。欧塞比奥会在重病患者身上花更多心思。他会留意那些病患离开医院时蹒跚的脚步和蓬乱的头发,他们绝望的表情和眼中的恐惧。尽管百般不情愿,他们清楚地知道,总有一天他们都在劫难逃。有很多种方式可以吹灭生命脆弱的烛火。一股冷风在我们所有人身后追赶。当一截燃尽的蜡烛头被送来,灯芯乌黑成灰,侧面凝固着成行的烛泪,如果在葡萄牙布拉干萨的圣弗朗西斯科医院,负责处理的医师要么是他,要么是他的同事何塞·奥塔维奥大夫。

每具遗体都是一本写满故事的书,每个器官都是一个章节,所有的章节由共同的叙述者来联结。欧塞比奥的专长就是阅读这些故事,用解剖刀翻开每一页纸,最后在故事结尾处写一篇读书报告。报告必须准确反映他在“书”中所见。这像是一种冷静务实的诗歌创作。和所有读者一样,他也受到好奇心的驱使。这具尸体上曾经发生过什么?如何发生?为何发生?他搜寻那个手段高超、无可阻挡、此刻却隐匿不见的影子,那个终将降临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影子。死亡是什么?尸体躺在那里,但那只是结果,而非死亡本身。当他找到一个严重肿大的淋巴结或长满异样皱纹的组织时,他知道自己正紧追死亡的足迹。但有趣的是,死亡出现时常常伪装成生命,比如一团生长旺盛的异形细胞,或者,它像杀人犯一样在逃离现场前留下一条线索:一把冒烟的枪、一条动脉外壁的硬化结块。他总是在第一时间检视死神的作品,那时它刚刚转过墙角,衣角的沙沙声没入一片静寂。

他靠在椅背上伸了个懒腰。椅子“吱呀”一声响,仿佛上了岁数的骨头。他注意到工作台上有一份报告,就在显微镜靠墙摆放的位置。它怎么会在那儿?工作台下面的地板上又是什么——另一份报告?还有他办公桌上的玻璃杯——它已经干透了,简直是在积灰。他坚信适度饮水对于人体至关重要。生命在于润泽。他应该把杯子洗净,倒上新鲜清凉的水。他摇了摇头。别再胡思乱想了。他有许多东西要记录,不仅仅是用溶液和切片,还要通过文字。对于每一个案例,他必须收集病人的临床病史、尸检发现以及组织学分析结果,并将它们融合成清晰连贯的整体。他必须专注于工作。专注,说你呢,要专注。找到恰当的词。再说,还有其他尚未完成的报告。有一篇他已经拖了很久,今晚必须完成。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已经放了好几天了,一半曝露在空气里,一半泡在水里,不久就会腐烂膨胀。

一阵响亮的敲门声吓了他一跳。他看了看表。晚上十点半。

“进来!”他喊道。声音里难掩恼怒,如同水壶嘴里喷出的蒸汽。

没人进来。但他感觉到坚硬木门的另一侧有一个沉默的存在。

“我说进来!”他再次大喊。

门把手依然没有响动。病理学不是一门经常需要处理突发状况的医科。病人,或者说他们的活检样本,基本上总是可以等到第二天早晨,至于死者就更有耐心了,所以门外不大可能是一个接到紧急病例的医护人员。况且病理医师的办公室都安排在外人不易找到的位置。有谁会在这个时辰,在新年前夜,费尽周折来医院的地下室找他?

他心烦意乱地站起身,桌上的几份报告被撞得一片散乱。他绕过桌子,握住门把手,拉开门。

他面前站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面容和蔼可亲,长着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手里拎着一个袋子。见到她他很惊讶。她看着他,张口说话,嗓音温暖而低沉:“为何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我白天呼求,你不应允;夜间呼求,并不住声。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心在我胸中,如蜡融化。我的嘴唇枯干,如同瓦片。啊,亲爱的,快来助我!(3)”

欧塞比奥轻不可闻地叹息一声,不过这种情绪转瞬即逝,他开心地笑了。门口的女人是他的妻子。她偶尔会来办公室看他,只是很少这么晚。她名叫玛丽亚·路易莎·莫塔尔·洛佐拉。他对她的抱怨早已烂熟于心。它们大多摘自《诗篇》第22篇,她最爱的一篇。其实她在世俗生活中没有一丝值得痛苦的理由。她的身心都很健康;她住在一幢漂亮的房子里;她从没想过要离开他或者他们居住的城市;她有一群知心好友;她从没真正感到无聊过;他们有三个成年的孩子,个个都健康幸福——简言之,她拥有幸福生活的全部要素。只是他的妻子,他亲爱的妻子,是一个业余神学家,一个半吊子神父。她格外认真地对待生命的法则和她自身的尘世烦忧,一心以约伯(4)自勉。

她喜欢引用《诗篇》第22篇,尤其是第一行:“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舍弃我?”他心想:这句悲叹是以“我的神,我的神”开头的。即使他帮不上她什么忙,有人聆听多少会有点儿好处。

在和妻子的相处中,他需要时时聆听——他确实如此,却很少能帮上忙。她的嘴唇也许真的枯干如瓦片,但她从不引用《诗篇》第22篇里的下一句——“我的舌头贴在我的牙床上”——因为那会是一句谎言。她的舌头永远不会贴在牙床上。玛丽亚热爱从口中迸出的语言。对她来说,写作是熬鸡汤,阅读是小口喝汤,只有话语才是香喷喷的烤鸡。所以她热爱说话。她无时无刻不在说话。独自在家时,她自言自语;独自上街时,她自言自语;自从三十八年前他们相遇的那天起,她就在他耳边说个不停。他的妻子是一段滔滔不绝的话语,其间没有一处真正的结尾,只有暂停。但她从不会胡言乱语,并对他人的胡言乱语缺乏耐心。有时她对朋友的愚蠢谈话很不耐烦。她给她们端上咖啡和蛋糕,听她们说东道西,之后抱怨道:“一群豚鼠,我身边全是豚鼠。”

他猜想妻子读过关于豚鼠的书,看来它们的某种特征激起了她的厌恶:它们弱小,它们完全无害却也毫无防备,它们怯懦,它们简单地满足于啃上一两颗麦粒而对生命不寄予更多的期望。作为一名病理医师,他倒挺喜欢豚鼠。它们确实在各个方面都很弱小,特别是比起生命赤裸裸的残酷与无常。他解剖的每一具尸体都向他低语:“我是一只豚鼠。你能否用你的胸膛温暖我?”胡言乱语——妻子会这么评价。她对死亡缺乏耐心。

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他喜欢情人间充满爱意的喁喁私语,玛丽亚对此也容忍过一段时间。虽然他的职业乍一看很残忍,他却有一颗柔软的心。当他第一次遇见她——那是在大学的咖啡馆里——他觉得她是自己见过的最迷人的造物。这个严肃女孩的美丽点燃了他心中的火焰。一看见她,他的耳畔就回荡起歌声,整个世界光彩夺目。他的心怦怦直跳,满怀感激。但是不久后她就投来不屑的眼神,告诉他不要那么多废话。他清楚地意识到,他的使命是倾听她的话语,然后适当回应,避免用轻浮的言语惹恼她。她是沃土是阳光是雨露,他只是让庄稼生长的农夫。他是个必不可少的配角。他对此欣然接受。他那时深爱着她,如今同样深爱着她。她是他的一切。她依然是沃土是阳光是雨露,他依然乐于做那个让庄稼生长的农夫。

只是今晚他希望做一些工作。显然这不可能了。“滔滔不绝”已经向他袭来。

“嗨,我的天使,”他说,“见到你太惊喜了!袋子里有什么?你应该没去买东西。这会儿所有商店都打烊了。”他凑过去吻了妻子。

玛丽亚没有搭理他。“死亡是一扇难以叩开的门。”她平静地说。她走进他的办公室。“欧塞比奥,这是怎么了?”她大声说,“你的办公室简直一团糟。实在太不像话了。你让客人坐哪儿?”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办公室。确实凌乱不堪。病理医师工作时接待的病患一般不需要坐下,也不在乎整洁与否。他们通常平躺在走廊对面的工作台上,没有一句怨言。他把工作台前的椅子搬过来,放在办公桌前。“我没想到你今晚会来,我的天使。来,坐这儿。”他说。

“谢谢。”她在椅子上坐下,顺手把袋子放在地上。

他收拢桌上的报告,把它们塞进手边的文件夹里,和其他文件夹摞在一起,再把它们通通放到地上。他伸脚把这堆文件夹踢进桌下的暗处。然后,他一只手抓起桌上零碎的纸片,并用掌边拂拭那些让人难堪的积尘,另一只手用作簸箕,把垃圾倒进桌边的纸篓里。好了,这下好多了。他坐下来,隔着办公桌与那个端坐的女人四目相对。丈夫与妻子。

“我终于找到答案了。我必须告诉你。”她说。

答案?问题是什么?

“好,你说吧。”他说。

她点点头。“我最初尝试着从笑入手,因为你喜欢笑。”她说,脸上却没有一丝笑意,“你见过的,我读的那些书。”

他想了想。没错,这样就能解释她为什么会读那些书。过去几个月里,她从最钟爱的科英布拉书商那里订购了阿里斯托芬、莎士比亚、洛佩·德·维加、莫里哀、乔治·费多的戏剧和几本薄伽丘、拉伯雷、塞万提斯、斯威夫特、伏尔泰的大部头。读这些书时,她总是正襟危坐。他自己没读过这些高深的书,也猜不透她为什么要读。不过他对她的事从不干涉。

“幽默不适合用来解读宗教,”她继续说,“幽默或许能够指出宗教的诸多过失——比如屡见不鲜的道德沦丧的神父,或是假借耶稣之名的嗜血狂魔——但是幽默无法带来真正的宗教启迪。那只是为了幽默而幽默。更糟的是,幽默会曲解宗教,因为宗教当中容不得轻佻——我们不要误把轻佻和快乐混为一谈。宗教中充满了快乐。宗教就是快乐。所以,轻佻地嘲笑宗教,就会不得要领。倘若你只是想找乐子,倒也无伤大雅;但如果你想真心悟道,那就误入歧途了。你懂我的意思吗?”

“虽然明白得有点儿晚了,但我想我能懂。”他回答。

“然后我试着读童书,欧塞比奥。耶稣不是说过,我们必须像小孩子一样承受神国(5)吗?所以我重读了从前我们念给雷纳托、路易莎和安东听的那些书。”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三个孩子小时候的样貌。那几个小家伙面对母亲的喋喋不休,仿佛热带的孩子对付多雨的天气——他们不顾大雨滂沱,跑到屋外的水洼里尽情嬉戏,放声大笑。她从不会因为这些欢声笑语而气恼。他努力把注意力拉回到妻子身上。

“这些书唤起了许多幸福的回忆,同时我也有些伤感,因为孩子们都长大了。但是它们毫无宗教上的启迪。于是我继续寻找。然后,答案赫然出现在我面前,灵感就来自你最喜欢的作家。”

“是吗?真有意思。当时我见你一头钻进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还以为你想在刻苦研究之余休息一下。”

他和她都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实读者。从最早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开始,他们读过她所有的书。多亏了葡萄牙侦探小说协会的不懈努力,她的每本小说一被翻译成葡萄牙文,他们就能收到新书。葡萄牙读者总是翘首企盼,所以翻译进行得很迅速。这对夫妻都懂得不要在对方沉浸在新书中时前去打搅。等到两人都读完了,他们会一同重温案情,讨论那些自己本该捕捉到的线索以及误导他们走入死胡同的破案思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明星侦探是赫尔克里·波洛——一个自负、长相古怪的小个子比利时男人。不过在波洛那颗鸡蛋形的脑袋里藏着最敏锐最具洞察力的大脑。他的“灰色细胞”(他这样称呼自己的大脑)永远忠于理性,总是有条不紊地运转。那些细胞总能觉察到他人视而不见的细节。

“《尼罗河上的惨案》真是一本天才之作!她的下一本书应该快出了。”他说。

“肯定快了。”

“你从阿加莎·克里斯蒂那里找到了什么答案?”

“先让我回顾一下心路历程,”她回答,“这条路蜿蜒曲折,所以你一定要专心听。我们先从耶稣的神迹讲起。”

耶稣的神迹。她最爱的话题之一。他瞥了一眼显微镜旁边的钟。今夜会很漫长。

“你的显微镜有什么问题吗?”妻子问。

“没问题。”

“在显微镜里看到的东西对你理解耶稣的神迹毫无帮助。”

“你说得对。”

“盯着钟看也不能拯救你的未来。”

“你说得很对。你渴吗?在我们开始讨论之前,你要不要喝口水?”

“用那个杯子?”她不屑地瞥了眼书桌上那个脏兮兮的玻璃杯。

“我会把它洗干净。”

“这还差不多。我暂时还不渴。不过你提到了水,还真是切题——我们等会儿再回来说水。现在,听仔细了。耶稣的神迹——他有那么多神迹,如果我们认真想想,会发现它们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施惠于人身体的神迹。这类神迹有很多。耶稣让盲人复明,聋子复聪,哑巴开口,瘸子走路。他缓解高烧,治愈癫痫,祛除心理疾病。他帮助麻风病人摆脱病痛。一个饱受血漏之苦十二年的女人触摸了他的斗篷,出血立刻止住了。当然,他还令死者复生:不仅有睚鲁的女儿和拿因城寡妇的独子——这两人都刚刚死去;还有拉撒路——他死了足足四天,尸体已经开始发臭。我们可以把这一类称为耶稣的医疗神迹,它们在他的神迹中占了绝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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