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船慢了下来。我们紧紧地靠着码头的挡板把船泊好,登上了岸。此时是凌晨一点。我们走到他的莫里斯汽车那里,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歇口气儿,好像是刚摆脱了河中的水,正在把自己跟陆地上的土联系到一起。然后他踩上离合器,钥匙转动,引擎声打碎了寂静。他总是把车开得很快,几乎到了危险的程度,飞驰过纵横交错的、狭窄而又没有灯光的街道。伦敦城的这一片自打战争以来便只是部分有人居住。我们经过街道的废墟,时不时地会有一丛篝火闪现。他点燃香烟,敞着车窗。回家的路从来都不是笔直的,他忽而往左,忽而往右,一定时候会慢下来,突然又会拐进一条从没见过的小巷,仿佛是在预先测试逃跑的路径。还是到了这样一个点儿,他需要这样冒点险来让自己保持清醒?安全吗?我动了动口型,把蛾子的这个问题无声地抛向了窗外。有那么一两次,如果镖手觉得我不是很累,就会故意装出疲惫的样子爬出车子,走到我的副驾驶座上,让我去开车。在我应付着离合器,突突突地开过考宾斯布鲁克桥的时候,他会从旁边瞄上我一眼。随后我们就驶入了近郊,谈话就此终止。
我常常会被有些要跑远路的差事弄得精疲力竭。骨骼和血液的测试需要当场编故事。大伦敦地区赛狗协会的假印戳需要伪造,这样我们那些外来的狗才能进入全国一百五十家赛狗场中的任何一家,就好像它们带着伪造的身份准备要齐集于基督山伯爵的舞会似的。犬类的血统正随着杂交而不再纯正,赛狗业将遭受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奥利弗·劳伦斯在发现了镖手的勾当后,于离去前转了转眼珠问道:“接下来搞什么呢?进口猎狐犬吗?还是进口从波尔多偷来的孩子?”
“当然得是波尔多的。”镖手嘴上一点不饶人。
到现在,我都还喜欢在贻贝船上的那些夜晚。那艘船原先只是一艘普通的帆船,现在配备了现代化的柴油发动机。镖手是从“一位受人尊敬的港区商人”那里借来的,那人一周只需要用到三天;除非,他提醒说,突然宣布有皇家婚礼要举行,这意味着会紧急进口一批烫有王室头像或印记的廉价餐具,这些餐具都是从勒阿弗尔某家罪恶的血汗工厂里运来的。如果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运狗的事就必须往后推了。这是一条长长的灰色船,荷兰造的,他说,习惯于在吃水浅的贻贝养殖场航行。它和别的驳船不一样,在泰晤士河上很少能见到。货舱里的压重箱能打开灌满咸咸的海水,所以采集来的贻贝在到达港口之前能够得到贮存和保鲜。但这艘船对我们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它吃水浅,这能让我们在泰晤士河上哪儿都能去,从入海口一直往西到里士满,甚至到特丁顿,泰晤士河到了那里已经浅到绝大部分拖船和驳船都无法航行了。镖手还能驾驶着它出泰晤士河进到那些向北和向东通往牛顿浦和沃尔瑟姆修道院的港汊与运河,来干点别的买卖。
我依然还记得那些地名……厄里斯地区、里海码头,就像我也还记得和镖手一起在大半夜开车进市区时经过的那些街道。又是刚刚结束一趟跌宕起伏的驳船航程,他又在跟我聊他最喜欢的电影情节,为的是不让我睡着。他端起一副贵族腔调跟我模仿起了《天堂的烦恼》[24]里的对白:“还记得那个进去的时候进了君士坦丁堡银行,出来的时候带走了君士坦丁堡银行的人吗?那个人就是我!”汽车飞驰在没有路灯的街道上,他会转过头来讲些我爱听的,比如奥利弗·劳伦斯吵架时的习惯是什么,或者背书一般把我们开过的街道报上一遍——弯哩、西沃德斯通大街,或是我们刚刚经过的一所公墓——说:“用心记着,纳撒尼尔,说不定哪天晚上我会派你单独外出的。”我们把车开得飞快,常常要不了半个小时就能开到市里。偶尔,镖手还会大声哼几句歌,什么“新娘——有个家伙在你身旁”或是“女神——我为你欲火焚身”之类的。他唱得得意洋洋,还会突然挥舞手臂做个手势,好像又想起一首歌,同样说的是激情到头来往往一场空,就像在他身上刚发生过的一样。
赛狗当时已然是一项欣欣向荣的非法行当了。数百万英镑的金钱经赛狗而换手。巨大的人流涌向白城体育场或是富勒姆桥,或是来到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出来的临时赛狗场。镖手并没有很快就投身这一行业。首先他调查了这个行业的疆域。这项运动的地位相当于贱民,他知道最终政府会出手掌控的。《每日先驱报》上的社论态度严厉地警告公众,赛狗中存在着“由不劳而获的乐趣所带来的道德衰败”。不过镖手可不觉得公众的乐趣是不劳而获的。他曾经去过哈灵盖的赛狗场,在一条三赔一的热门狗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后,愤怒的人群把赛狗起跑处的引诱装置一把火给烧了。他也是当时被警察用高压水枪给滋倒的许多人中的一个。他推测不久以后就会发狗牌照,会把狗的血统登记在案,会设终点计时器,甚至会对机械兔的官方速度作出规定。偶然的可能性会变小,投注将会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他需要找到或发明出一条进入这个行业的快而窄的通道,是人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的,在人们想到过却还没有认真考虑过的地方让自己挤进去。镖手在赛狗行业中看到的商机就是很难区分的狗身上那种很难判定的天赋。
我们在卢维涅花园和他相遇的时候,他正在干着把一批品质难定、没有登记过的外国狗进口到英国的营生。在此之前,他已经有了几年在流动帐篷里做黑市买卖的经历。他钻研出一套用药的技巧,不是为了给狗增强力量和耐力,而是用安眠药让它们的速度慢下来。他用的是鲁米诺,一种用于癫痫发作的镇静剂。这其中的关键是要把时间拿捏准确。如果服药的时间太过接近比赛开始,那么狗在起跑门那里就会踉踉跄跄地倒地,只好由一个戴圆顶礼帽的管事来把它弄出去。但如果服药以后隔两小时再让狗比赛的话,狗跑起来就很像那么回事,然后跑到弯道的时候才发晕。拌过鲁米诺的动物肝脏只给专门的一群狗吃——比如有斑点的狗,或者公狗——这样你就不用在它们身上下注了。
其他一些由某人用家庭化学装置发明出来的混合物也得到过试验。赛狗如果服用了从感染性病后的外阴部收集来的液体,会突然因为瘙痒而分心,或是由于不可抑制且不合时宜的勃起而在最后一百码处放慢速度。镖手随后又开始使用氯丁醇片剂[25],他从一个牙医那里大批量地买来,将其溶入热水。狗喝下之后也能出现催眠般的迷离状态。据镖手说,北美的自然公园护林队一直用它把鳟鱼麻醉以后给它们挂辨识标签。
在镖手的过往岁月中,他是从哪里又是何时学到化学和药物知识的呢?我知道他是一个好学的人,有可能从任何人身上问到这些知识,甚至只是公车上一个坐在他身边的无辜的药剂师。他也是以差不多的方式从奥利弗·劳伦斯那儿学到了关于天气系统的各种详细知识。然而他从来不会轻易吐露自己的事情。这个特点或许是他在皮姆利科做拳手时留下来的,他虽然步法灵活,却少言寡语,自己像个谜,却对别人的肢体语言很感兴趣——一位反击型拳击手,仔细的观察者,善于模仿别人的风格。直到又过了很久,我才把他对药物的熟悉跟他对我姐姐癫痫病的了解给挂起钩来。
等到我开始跟他一起工作了,下药的黄金时期已经快过去了。每年有三千四百万人前去观看赛狗。但现在,赛狗俱乐部陆续设立了唾液和尿液检测,镖手需要找到新办法才能使赛狗赌博不仅仅依赖于逻辑和天赋。于是接下来镖手就想到了用长得像纯种赛狗的冒牌狗,以期把悬念和概率重新带回赛场。我完全卷入了他的计划,只要有空就陪着他登上驳船,在那些夜里借着涨潮进出伦敦,那样的旅程有时想来依然令我神往。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我们也并不是一直待在驳船上的。有时候,我们从位于伊林公园花园一个很隐蔽的家庭防空洞里挑上四五条狗,把它们放在后排座上开车出伦敦。这几条狗面无表情地从莫里斯车里凝视着窗外,一派王家风范。在一个小镇的竞技场里,我们让它们跟当地的狗比赛,看着它们像菜粉蝶一样飞过画有标记的场地。开车回伦敦的时候,镖手的口袋里装了比去时更多的钱,那几条狗则摊开四肢精疲力竭地趴在我们后面。它们总是憋了一身劲想跑,却经常朝着四面八方瞎跑。
运进来的这些冒牌货到底是天生的赛狗还是得了犬瘟热的虚货,我们从来就不知道。不过别人也不知道,这就是这桩事的有利可图之处。在驶向萨默赛特郡或柴郡的时候,我们对懒洋洋躺在身后的那些狗所知道的就是,它们是刚从船上下来的。镖手从来不在它们身上押注。它们只是一副牌里没用的那些张,是用来掩护真正看中那张的。业余的赛狗场到处涌现,但凡有点风声我们就跑去看。我会对着一张摊开的当地地图费力瞧上半天,寻找一个小村庄或是一个难民营,就因为听说那里有一家非正式的三流赛狗场。在某些这样的赛狗场里,狗在一片开阔的空地上追逐汽车拖着的、上面绑着一蓬鸽子毛的树枝。而我们去过的另一家赛狗场用的则是机械鼠。
我记得在那样的行程中,镖手只要碰到红灯停下的时候,就会把身子朝后仰,轻轻抚摸那些吓坏了的狗狗。我不相信这是因为他喜欢那些狗。不过他知道,这些狗踏上英国的土地只有一天左右。也许他觉得这样会让它们平静下来,能让它们觉得亏欠了他点什么,好在几小时之后在遥远的赛道上比赛时好好表现。它们只会跟他一起待上很短的时间,到了这天结束,有几条狗就不再会和他一起回伦敦了。有些一比赛就停不下来了,最后消失在了树林里,再也没谁看到过。有一两条他会卖给约维尔的一位教区牧师,或者也许卖给多丁顿公园附近波兰难民营里的谁。镖手对继承或是拥有从来不会多愁善感。他像鄙视人类的血统一样鄙视狗的血统。“出身永远不是问题所在,”他这样宣示道,仿佛是在引用《约伯记》中某句被令人发指地忽略了的名言,“问题出在那些该死的亲戚身上!让他们见鬼去吧!看看到头来谁才是有本事的爹。就得用掉过包的孩子叫那些稀有的血统感到不自在。”镖手从来也没有跟他自己的家庭联系过。毕竟,他们几乎算是在他只有十六岁的时候就把他给卖进了皮姆利科的拳击台。
一天晚上,他抱着一本重重的大书走进卢维涅花园13号,那是他从本地一间邮局里好不容易给弄来的,之前那本书一直都用链子拴在柜台上。那是一本由赛狗协会出版的用来告诫公众警惕“赛场不良行径”的分类手册,书中列出了所有被怀疑有犯罪行径的人。除了嫌犯照片——有些模糊不清,有些毫无用处——书中还列出了一系列的不良行径,从伪造证明到私印赌狗票,还有下药、操纵比赛结果、偷窃,甚至还针对混在人流中意图勾搭引诱的行为向人们提出了警告。镖手叫我和蕾切尔把三百页的罪犯名单一页页翻过去,看看他是不是也位列其中。不过当然,我们没有找到。“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他骄傲地大声说道。
现在,对于在赛狗规则中钻空子他已然是个老手了。有一次,他多少带点赧意地向我们吐露了他第一次触犯规则的经历。当时他把一只活猫在比赛中扔到了赛道上。他押了钱的那只狗——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押注——在第一个拐弯处很意外地跃过一道篱笆跑没影儿了。现在一只猫从天而降,飞落到其他狗狗们的面前,大家的注意力全被吸引到它身上去了,赛场上还在奔跑的就剩下那只机械兔了,它可是由转速达到每秒1500转的两马力马达驱动的。赛事随即宣告无效,那只猫消失不见了,镖手在拿回了自己投注的钱之后也消失不见了。
镖手的那些女性朋友没有一个愿意陪他做这种出城之行,不过我一辈子没养过狗,所以我选择和那些狗一起坐在后排,它们的吻部喜欢朝热的地方凑,所以都伸过来搭在我肩膀上。对于一个孤独的男孩来说,它们是很快就能混熟的、淘气的伙伴。
日近黄昏的时候我们重新回到城区,那些狗狗全都一个挨一个地睡着了。城市耀眼的灯光无法将它们唤醒,镖手半小时前朝背后扔过来的一片三明治上的面包皮也不能。镖手要赴一个晚餐约会,所以他好说歹说让我答应开着他的莫里斯车把那些狗送回伊林公园花园的家庭防空洞。他一辈子都得欠我情了。我把他在某个地铁站放下,让他带着衣服上残留的赛狗气味去会他的新情人。我没有驾照,可我有车。我带着那些狗,把车往城外的米尔山开去。
我要去另一所那种空房子跟艾格尼斯见面。到达后我把车窗摇下来给灰狗们透透气。我朝房子走去,当中回头一看,发现它们好不凄凉地望着我,像一个个失望的幽灵。艾格尼斯打开了门。“稍等。”我说罢跑了回去,把那些狗领进了小小的前花园,这样它们就能放松一会儿。稍后,我正要把它们赶回莫里斯车里去,艾格尼斯说,要不都进去吧。灰狗们一听这话,立马从我身边跑过去,蹦跳着进入了黑洞洞的房子。
我们把钥匙放在前门边,跟着兴奋的狗吠声进了屋。在这栋三层楼的建筑里,灯同样是开不亮的。在我们俩进过的房子里,数这栋最大,而且还完好无损。她哥哥已经升格为负责战后建造的房产的中介。我们在煤气灶蓝色的火苗圈上热了两罐汤,然后留在了二楼,这里可以借着一盏街灯洒进来的光看清彼此并聊天。我们现在已经放松多了,相互之间对于哪些事不会发生、不能发生、不应该发生,早就没那么多压力了。我们喝了汤。灰狗们冲进来,又冲出去。我们有一阵子没见了,如果我们希望这个夜晚充满激情,它会的,但不会是以我们所期待的方式。我不知道艾格尼斯的过去怎样,但就像我说过的,在我小时候,从来就没有狗狗进过我的房间,而此刻在这所借来的房子这些半明不暗的大房间里,我们跟它们一起在地面上打闹,它们长长的嘴热乎乎地贴着我们赤裸的心口。我们从一个房间跑进另一个房间,躲避着有街灯照亮的窗口,彼此用口哨打着信号。有一刻我们发现怀里抱着的是同一条狗。她仰面对着天花板,又穿透了天花板对着月亮嚎叫。那些狗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颇有点像苍白的食蚁兽。我们跟随着它们来到远端的房间,见到它们从楼梯那狭窄而又笔直的黑暗中走下来。
“你在哪儿?”
“在你后面。”
车灯洒进一扇窗,我看见艾格尼斯上身赤裸,腰上挂着一条狗,她正在把它抱到低一点的平台上,我们发现这条狗有点儿怕楼梯:这是我从那时起不分好坏印象最深刻的几段记忆中的一个神圣时刻,我以那种看着像是只完成了一半的方式为它贴上标签,整理归档。艾格尼斯,和狗。与其他的记忆不同,它有具体的场所和日期——那是在那个炎热夏季的最后几天当中——而且我心中有个愿望,很想知道多年以前我那青春期的朋友现在还会不会记得并想起那一系列位于东伦敦和北伦敦的借来的房子,还有米尔山那所三层楼房子,我们在那里曾和一群狗滚成一团,那些狗在汽车后座里局促了几小时,放出来后顿时陷入到昏天黑地的欢乐中,脚爪像高跟鞋一般在没有铺地毯的台阶上上上下下。艾格尼斯和我仿佛放弃了所有的欲望,只想在它们那高亢的吠叫声和毫无意义的雄性气概旁边奔逃。
我们降尊纡贵,成了它们的仆人、管家,为它们端来一碗碗水让它们吃相难看地吧唧吧唧畅饮,或者把我们吃剩下的偷来的三明治扔向半空中,让它们跳到和我们脑袋齐平来抢食。雷声响起时它们无动于衷,可等到雨开始下了,它们倒停了下来,全都拐到大大的窗口前,聆听那意蕴丰富的滴答雨声。“我们在这儿过夜吧。”她说。在灰狗们都蜷起来睡着后,我们也躺倒在它们身边,紧挨着它们,仿佛这就是我们长久向往的生活,它们就是我们所期盼的伴侣。这是那些年里我在伦敦感受到的一个野性的、毫无必要的、必不可少的、未被忘却的、充满人性的时刻。醒来时,一张窄窄的熟睡中的狗脸就在我旁边,它那平静的呼吸与我的相混合,样子看得出来正处于酣梦中。它听到了我因醒来而发生变化的呼吸,也跟着睁开了眼,然后变换了一下睡姿,把爪子轻轻搭上我额头,既有点像展露谨慎的怜悯,又有点像展示优越感。这让人觉得它是有灵性的。“你从哪儿来?”我问它,“从哪个国家?能告诉我吗?”我转头发现艾格尼斯站在我身边,已经穿好了衣服,双手插在口袋里,正看着我们,听我们说话。
天涯路的艾格尼斯。艾格尼斯街的艾格尼斯,她也属于米尔山,属于石灰窑场路,那儿是她弄丢那条短裙的地方。我当时就知道,关于我的这部分生活,我得瞒着镖手和蛾子。他们所在的世界是我父母消失后我所栖身的世界。艾格尼斯的世界是我此刻孤身逃往的世界。
现在已是秋天。赛狗跑道和竞技场渐渐都关门了。但在镖手的世界里,我依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参与者和必不可少的居中跑腿的人,所以他很自然地就想到在开学后要劝我翘课。刚开始我一周只翘两天课,不久我就号称自己得了好多病,从最近刚读到过的腮腺炎到身边正有人在得的任何病症,而且从我的新人脉那里我可以搞到伪造的生病证明。蕾切尔知道其中部分猫腻,特别是我已经发展到每周翘三天课了,不过镖手提醒我别告诉蛾子,用的是一个复杂的挥手手势,那时我已经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不管怎么说,这总比我把时间花在准备学校里的证书考试上要有意思得多。
镖手的贻贝船开始转向干起了新营生。这些天来,他在为那位“受人尊敬的港区商人”运送来自欧洲大陆的瓷器。装箱的货物要比那些灰狗好弄得多,但他号称自己的背不好,非常需要有人帮忙——“因为在黑黢黢的马厩或是死胡同里站着干太多了……”他很精通一点点放饵钓鱼的技巧。于是在他劝说下,蕾切尔周末又回到我们船上来了,来挣一两个先令的外快。这时的我们,已经经常航行在泰晤士河往北的那些运河上,之前我们都根本不知道有这些河。我们的起点和终点一直变换不定。有可能是在坎宁镇的海关楼后门口,或者是漂流在罗瑟希特磨坊旁边的浅溪。现在已经不再费心让二十条狗保持安静了,工作换到了白天,周遭是秋日的宁静。天气变冷了。
跟镖手相处了这么久之后,我跟他在一起已经不紧张了。逢到星期天早上,驳船在树荫下航行时,他会坐在柳条箱上看报,专找那些上流社会的丑闻秘辛,碰到刺激的就大声念出来。“纳撒尼尔——威尔特伯爵因意外导致自己窒息死亡,当时他半裸着身体,把一根绳子的一头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另一头系在了一台大型草坪滚压机上……”他拒绝跟我解释为什么一个贵族会做出这种事来。不管怎么说吧,草坪有缓缓的坡度,这就使得滚压机安静而持续地朝坡下滚去,把伯爵没穿衣服的身体拖了一路,最终勒毙了他。据《世界新闻报》称,该草坪滚压机在伯爵家庭中已经历了三代人。我姐姐性情更庄重些,对这样的报道不屑一顾,在一边认真地背自己在《裘力斯·恺撒》中的台词,她要在那个学期的校园剧中扮演马克·安东尼。到了这时节,我已经满心盼着能在学校的证书考试中考不及格,早就不再想着重读《燕子号和亚马孙人》这本被镖手称作“屎一样的书”了。
偶尔,镖手会手把着舵轮转过头来,想和我聊上几句,关心一下我在学校里混得咋样。“还行。”我会这么回答他。
“那你的数学呢——知道什么是等腰三角形吗?”
“当然知道。”
“真棒。”
年轻的时候我们不觉得这些话是在表示关心,哪怕只是表面上。可现在,当我回首往事,我感觉到了。
我们驶进了一条渐渐变窄的通道。周围的景色跟之前大不相同了,太阳光从开始泛黄的树叶间投洒下来,河堤发散出湿润泥土的气息。我们是在莱姆豪斯河段[26]把箱子装上的船,镖手说好几个世纪前人们在这里制造生石灰。后来移民们坐着东印度公司的船从这里上岸,他们来到这个新国度的时候相互间还没有共同的语言。我跟镖手说,我在收音机里听到过一个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叫《兔唇男人》,就发生在我们那天早上往船上装瓷器的地方。镖手听了很不相信地摇了摇脑袋,仿佛觉得文学这玩意儿应该是和他的世界毫不沾边的。我唯一见他读过的书都是西部牛仔故事和艳情小说,尤其有一本书还涵盖了这两大类型,叫《踢妓关铁骑》。
一天下午,我们需要在罗姆福德运河渐渐变窄的河道上行船,姐姐和我分守在甲板的两侧,把方向喊给掌舵的镖手。这段通道的最后几百码几乎被两岸的杂草给堵上。到底的时候,有一辆卡车在那儿等着,两个人来到船边,一言不发地把箱子卸了下去。镖手几乎跟他们连招呼也没打。然后我们把船倒着开,像一只被逼进了墙角的狗一样,开了四分之一英里后,河道才渐渐宽了起来。
罗姆福德运河只是我们去过的点之一。还有一次我们沿着火药厂运河而行。这里的水面上曾经一度只有吃水浅的火药船和压载驳船在航行,运输军火。表面看着很纯洁无辜的运河被人派这个用场派了差不多有两百年,因为这段运河的尽头是沃尔瑟姆修道院,十二世纪的时候这是一处只有僧侣居住的温良的建筑。到了最近这次战争时,数以千计的人在修道院这块地面上工作,原先存在这里的炸药也通过同样的这些通道和支流给运到了泰晤士河上。从僻静的水路运送军火向来都比从公共的道路上运输要来得安全。有时候装了纤绳的驳船由两边岸上的马来拖拽,有时候则由两队纤夫拉着走。
不过现在,军火厂已经拆了,无人使用的运河渐渐塞满了淤泥,在两边杂草疯长的堤岸间变得越发狭窄。到了周末,蕾切尔和我,镖手的两个小跟班儿,便漂浮在这寂静的水道上,聆听着新一代鸟儿们的鸣唱。我们船上装的东西或许并不危险,但对此我们一直都难以确定。在一直不停地变换路线和目的地后,蕾切尔和我不再完全相信镖手的那套说辞了。他之前说运瓷器就是为了回报那位在赛狗季把驳船借给他的商人。
反正,在天寒地冻之前,我们一直都在那些很少有人用的水道中航行,在渐渐变窄的河流中引领着小船通过。镖手脱去了衬衫,把他那露出肋骨的胸膛袒露在十月的阳光下。姐姐在记着她在《裘力斯·恺撒》当中该何时上下场。开着开着,沃尔瑟姆修道院那棕色的石墙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中。
我们静悄悄地靠岸,再次听到口哨声,再次有人出现,把我们的箱子装上停在附近的卡车。这次,相互间还是没有任何言语。镖手光着膀子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忙活,没跟他们打招呼,甚至连头都没有点一下。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像是他能让我放心,或是我能让他放心,而这让我很有安全感。那些人离开了,卡车在头顶纵横的枝柯之下沿着土路颠簸而去。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在船上,一个埋头在看学校里的功课,另一个头上潇洒地顶着学生帽,这样一副景象只怕任谁看来都是人畜无害的。
我们现在处身的是一个怎样的家庭呢?回头看来,蕾切尔和我在身份不明不白这一点上,跟那些伪造了假文件的灰狗们相比并没有太多不同。跟它们一样,我们突然间获得了自由,要面对规则变少、秩序变少的环境。可我们变成什么样了呢?人在青年时代如果不确定该走哪条路的话,最后会变得不那么压抑,这是可以预见的,但会变得无法无天,会发现自己很容易在世界中陷入隐身状态,得不到别人的承认。现在谁还是斯蒂奇?谁还是瑞恩?我跟艾格尼斯的幽会是不是在我的天性中注入了一种贼的狡猾?还有我逃了学去跟镖手一起混这件事呢?不是因为它带来了什么样的乐趣或烦恼,只怕是因为那种紧张和冒险的刺激吧?在学校的成绩单寄到家里后,我烧了一壶水,用蒸汽烫开了学校的官方信封,看到了我的成绩。老师们对我的评语都充满了鄙视,我实在是没脸拿给蛾子看,父母回来以前成绩单应当交由他保管的。我在煤气炉上把这几张纸给烧了,那里面能透露的信息实在是太多了。旷课的日子数不胜数。类似“平庸”这样的词语触目皆是,简直像是歌曲中反复的吟唱。我把烧下来的灰收好,放到某一格楼梯台阶的地毯下面,好像放回到了信封里一样。在这周剩下的几天里,我一直在抱怨,为什么蕾切尔的成绩单已经寄到了,而我的到现在还没来。
我在生命中那一段里做下的犯法事情大都不太严重。艾格尼斯一直从她工作的那家餐厅往外偷食品,直到某天晚上下班前,她把厚厚一片冻火腿夹在腋下往外走。由于被一些最后的琐事给拖住,令她脱身不得,导致她体温过低,一头栽倒在了饭店门口,火腿也从衬衫下面滑了出来,掉在了油毡地上。然而老板出于对她的关爱——她的人缘很不错——对这桩罪行采取了视若无睹的态度。
蛾子一直还在提醒我们要想着schwer(困厄),要为艰难时世做好准备,可我对于那些沉重的或是难以消化的东西总是回避加忽略。非法的世界令我感到的更多是神奇,而不是危险。就算是被镖手介绍给某个诸如莱奇沃思头号伪造专家这样的人物都令我激动不已,艾格尼斯那些摆脱规则的行径也是。
我们的父母离去已久,早已过了说好要回来的一年时间——蕾切尔心中的水平仪,或者随便你管它叫什么吧,已经发生了倾斜。她现在成了一个在夜晚活动的人。蛾子把她推荐给了自己的朋友,就是那个唱歌剧的,为她在科文特花园[27]找了个晚上的兼职。任何与舞台有关的工作都让蕾切尔感到着迷——一大张软软的能制造出雷声效果的金属板、活板门、舞台上的烟雾、白炽灯的蓝色反光。就像我被镖手给改变了一样,蕾切尔现在渐渐融入了戏剧的世界,成为了一个舞台提示员,不是给男高音的意大利语或法语咏叹调提词,而是向道具部门给出提示,迅速地在舞台上布置好布做的河流,或是在六十秒钟的暗场时间里把城墙拆卸掉。所以我们的白天和黑夜在感觉上一点都不像蛾子警告过我们的那种困厄时光。对我们来说,这分明是通向世界的奇妙之门。
一天晚上,在跟艾格尼斯度过了长夜之后,我坐地铁回家。我一路得倒好几次车才能回到市中心,当时已经很困了。我在奥德维奇站下了皮卡迪利线,走进一部电梯,我知道它总是会摇摇晃晃、哐啷哐啷地从地铁站深处往上走三层。那台慢悠悠的电梯在高峰的时候可以装得下五十个上下班的人,此时却空空如也,只有我一个。一盏暗淡的球形灯悬在正中的地方。在我之后进来了一个拿着手杖的男人,他之后又进来一个男人。剪式移动的门关上,电梯开始在黑暗中慢慢地动了起来。每隔十秒钟,经过每一层的时候,我看到他们都在看着我。其中一个就是几星期前跟着我和艾格尼斯上了巴士的那个男人。只见他挥舞手杖打碎了灯泡,另一个人拉下了紧急制动扳手。警报声响起,制动器刹住了电梯。突然间我们被悬在了半当中,踮着脚尖上下晃动,竭力在黑暗的悬笼中保持平衡。
我在标准剧院开电梯时度过的那些无聊之夜此时救了我。我知道大多数电梯都在与肩平或与脚踝平的地方有一个开关可以松开制动器。不在上面就在下面。那两个男人朝我逼近,我退到笼子的一个角落里,用脚在脚踝的高度找到开关,一脚朝着锁住的制动器踢过去,制动器松开了。红灯在笼子里一闪一闪,电梯重新又动了起来,接着门哗啦啦地在与街面齐平的那层打开。那两个男人退了回去,那个拿手杖的把手杖恨恨地扔到了地板上,我已经跑进了夜的深处。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吓坏了,脸上的表情分不出是哭还是笑。见到蛾子我跟他讲了我巧妙逃脱的经过——标准剧院的那部电梯还真是教会了我一点东西。他们肯定是觉得我身上有钱,我说。
第二天,一个名叫麦卡什的人偷偷来到了我们房子。蛾子宣布说这是他请来吃晚饭的朋友。此人个子瘦高,戴副眼镜,一头浓密的棕发,一眼就能看出他身上总带着股在校园里读最后一年的大学生的腔调。他的样子有点柔弱,不大适合群体性的运动项目,或许打打软式网球还行。不过我们对他的这第一印象并不准确。我记得在那天晚上的饭桌上,他是唯一能把一个旧的芥末瓶子打开的人。当时他轻轻松松地就把瓶盖转开,放回到桌上。他的袖子卷起着,我看到了他手臂上有力的肌肉线条。
对于阿瑟·麦卡什我们到底真正知道或者发现了些什么?他会说法语,也会说其他的语言,尽管他自己从来不会提起。也许他觉得说出来会被人笑。有一个谣传,或者说是笑话,说他会讲世界语。那是一门意在给全世界人说的语言,其实却没人在说。奥利弗·劳伦斯会说阿拉米语[28],她或许会欣赏这样的知识,不过她当时已经离开我们了。麦卡什说他近年来一直常驻海外,在黎凡特地区[29]从事农作物的研究。后来有人告诉我,奥利维亚·曼宁的《战争的财富》中西蒙·博尔德斯通这个人物很可能就是以他为原型的。现在回头看看,这话几乎是可信的——他的确看上去属于另一个时代,是那种在沙漠气候中反倒觉得更自在的英国人中的一个。
麦卡什和其他客人不一样,他宁静而又谦逊。每逢有人大声争论,他总是乖乖站到一边——这表示你千万别指望他会来居间调停。他对让人有点笑不出来的笑话也会点点头,尽管他自己从来不讲笑话——只有一天晚上他让大家吃了一惊,许是因为喝了点酒,他乘着酒兴给大家朗诵了一首拿阿尔弗雷德·伦特和诺埃尔·考沃德[30]打趣的五行打油诗,一时震惊了四座。不过这件事即便是在第二天,即便是当时就站在他身边的人也已经不怎么记得了。
阿瑟·麦卡什会让我对蛾子在干些什么犯起糊涂来。他在这么一群人里干些什么?他看上去跟其余那些很有主意的人一点都不像,言谈举止像是个无能而又自卑的人,又或者也许他自视极高,只是不显山不露水而已。他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他身上或许有一种羞怯,而在这羞怯之下很可能有他隐藏的另一个自我。并不是只有蕾切尔和我才是年轻人。
对于这些占据了我们父母房子的人,我仍然难以判断他们的确切年龄。从年轻人的眼睛里看出去,是不会得到可靠的年龄纪录的,而且我觉得战争更是为我们判断人们的年龄和社会等级增加了难度。蛾子的年龄感觉和我们的父母相当。镖手要小几岁,但这只是因为他显得更犟头倔脑、特立独行的缘故。奥利弗·劳伦斯还要年轻些,她之所以显得年轻,我觉得是因为她总在搜寻能令她进取的东西,能引起她兴趣、改变她生活的东西。她对改变完全是开放的。给她十年时间的话,她会具有一种截然不同的幽默感,而镖手虽然时不时地也能让人感到吃惊,却显然是走在一条走熟了的路上,而且已经走了好些年了。他是无法矫正的,这正是他的魅力所在。这正是他身上让我们感到安全的地方。
第二天下午我在维多利亚站下了地铁,感到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跟我来,纳撒尼尔。一起喝杯茶吧。来,我帮你拿书包,看着挺沉的。”阿瑟·麦卡什接过我的书包,朝着一家车站里的咖啡馆走去。“在看点什么书?”他回过头来问我,脚下却没有停步。到了咖啡馆,他买了冰激凌和茶,我们找位子坐定。他先用餐巾纸擦了擦桌上的油布,然后才把胳膊肘放上去。我还在想着他从我身后走上来,拍我肩膀,拿走我书包的事,这对于一个基本上算是陌生人的人来说,可不算是什么寻常的举动。我们头顶一直播报着火车的讯息,声音虽大,却听不清在说些什么。
“我最喜欢的都是法国作家。”他说,“你会讲法语吗?”
我摇了摇头。“我母亲会讲法语。”我说,“可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诧异于自己居然这么轻易就提起了这件事。
他的眼睛看着手中茶杯的侧面。过了一会儿,他举起杯子,慢慢地喝着热茶,眼睛越过杯沿望着我。我回看着他。他是蛾子的熟人,到我们家来过。
“我得给你几本福尔摩斯的书,”他说,“我想你会喜欢他的。”
“我在收音机里听过他的故事。”
“再看看书吧。”随后他用响亮而又短促的声音,很进入状态地引述起了书中的对话。
“在那里找到你当然会让我吃惊,福尔摩斯。”
“但我找到你却一点儿都不吃惊。”
“我是来找朋友的。”
“我是来找敌人的。”
沉静的麦卡什被自己的表演刺激得像通了电一样,这让这些台词显得有点滑稽。
“听说你在某个地铁站的电梯里有一段惊险的经历……沃尔特告诉我的。”接着他就问起了详情,到底在哪里发生的,那几个人长什么样儿。然后,在略微停顿后他问道,“这事儿说不定跟你母亲有关,你不觉得吗?你那么晚还在外面?”
我盯着他看:“她在哪儿?”
“你母亲走了,去干一些重要的事情。”
“她在哪儿?有危险吗?”
他做了个像是封住自己嘴的动作,然后站了起来。
我心里有点发慌:“我要告诉姐姐吗?”
“我跟蕾切尔说过了,”他说,“你们的母亲没事儿。凡事多小心。”
我目送着他消失在车站的人群中。
这一切简直像是一场渐渐消散的梦。可是第二天,他又来到卢维涅花园,偷偷塞给我一本平装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就开始看了。然而尽管我满怀好奇地想寻找我们的生活中究竟在发生些什么的答案,却没有浓雾弥漫的街道或是后巷可以让我找到线索,发现母亲的去向,或者阿瑟·麦卡什来我家干什么。
***
“‘我曾经常常彻夜无眠,盼望着能得到一颗大大的珍珠。’”
我已经快睡着了。“什么?”我问。
“我从书里读来的。某个老人的愿望。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每天晚上都对自己说。”艾格尼斯把头枕在我肩膀上,眼睛在黑暗里盯着我。“跟我说点儿什么吧,”她轻声道,“说点儿你记得的……像那样的。”
“我……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随便什么。你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
“我想那就是我姐姐吧。”
“你喜欢她什么?”
我耸了耸肩,她能感觉得到。“我不知道,现在很少见到她了。我想我们待在一起彼此就会有安全感吧。”
“你是说你觉得不安全,不是常常有安全感?”
“不知道。”
“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安全?别只是耸肩。”
我抬起眼睛,望着我们睡在其中的这间空房间里的黑暗。
“你爸妈怎么样,纳撒尼尔?”
“他们没问题。他在城里工作。”
“也许你可以请我到你家里去?”
“没问题。”
“什么时候?”
“不知道。我觉得你不会喜欢他们的。”
“那就是说他们没问题,但我不会喜欢他们。”
我笑了。“他们只是不怎么有趣。”我说。
“跟我一样?”
“不,你很有趣。”
“哪里有趣?”
“我说不清。”
她不出声了。
我说:“我觉得在你身上什么事情都能发生。”
“我是个上班的女孩子。我有口音。也许你不想让我见你爸妈。”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家现在成了个很奇怪的家。真的很怪。”
“为什么?”
“那儿总是有一堆人。很怪的人。”
“那才对我胃口呢。”又是沉默,是在等我答话,“你能到我家来吗?见见我爸妈?”
“好的。”
“好的?”
“对,这个可以。”
“真是没想到。你不想我去你家,倒愿意来我家。”
我什么也没说。然后:“我喜欢你的声音。”
“操!”她在黑暗中把头移开了。
那晚上我们在哪儿?哪栋房子?在伦敦的哪个角?管他呢。她是我最喜欢能待在身边的人。可与此同时,想到我们的关系有可能要结束,我还是有轻松的感觉。即使我跟这个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最放松,她拉着我进进出出那些房子,然后自然而然地问出了那么些个问题,我还是觉得越来越难以向她解释我的双重生活。某种程度上,我喜欢自己对她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她父母的名字。我从来没问过她他们是干什么的。我只对她感兴趣,即便艾格尼斯街不是她的名字,只是我们进的第一所房子的所在地,那是在哪个区我现在已经忘了。有一次我们在餐馆里紧挨着一起干活儿时,她曾经很勉强地告诉了我她的真名。她不喜欢这名字,她说,想要个更好的,尤其是在听到了我的名字之后。她刚开始的时候嘲笑“纳撒尼尔”的优雅范儿,笑它矫情,故意把四个字一字一顿地拖着长音念出来。当着别人的面嘲笑了我的名字后,她有一天在午休的时候遇见了沉默不语的我,然后问我能不能从我的三明治里把那片火腿“借”走。然后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
我从来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话。老是她在说,可我知道她也向往着能成为倾听的人,就像她想要拥抱发生在她身边的任何事情一样。就像那天晚上我开着镖手的车出现时,她坚持要让那些赛狗都进到房子里,这样它们才会在她的腿间蹦跃,后来才会在我们相拥而眠时躺在我们旁边,把它们箭一样的脸指向我们的呼吸之声。
我最后真的和她父母一起吃了顿晚饭。之前我不得不跑去她上班的餐馆,又几次跟她走进后厨,这才让她真正相信了我。她肯定觉得我只是想表现出礼貌而已。自从那天晚上她在黑暗中提出此事,我们再也没单独相处过。她家住一套一室半的公营公寓,晚上她得把床垫搬到厅里睡觉。我看着她温柔对待自己安静的父母,看她如何安抚他们,放松跟我一起时的拘束。我在艾格尼斯工作时和在那些房子里约会时见到的那副狂放样子,此时一点都不见了。相反,我开始感受到了她逃离自己那个世界的坚定决心,每天工作八小时,对自己的年龄撒谎以求在有可能的时候上夜班。
她贪婪地吸收着身边的世界。她想要理解每一种技能,理解人们谈论的每一样事物。我的沉默对她或许是一场梦魇。她肯定以为我生来就跟人有距离感,对于自己怕什么遮遮掩掩,对于自己的家庭情况也遮遮掩掩。后来有一天她撞见我跟镖手在一起,我就对她介绍说,这是我父亲。
在出没于卢维涅花园的那堆乱哄哄的人里面,镖手是艾格尼斯唯一见到的一个。我需要营造出一种情境,即我母亲是个整日在外旅行的人。我对她撒谎倒不是为了要蒙骗她,而是为了消除她受伤害的感觉,因为我一直都没把我生活中这种解释不清的情形告诉她——说不定也没跟我自己说过。不过和镖手见面已经足以让艾格尼斯有被接纳的感觉了。现在我让自己的生活在她眼里变得清楚些了,却好像在自己的眼里变得更混乱了。
对于这个突然降临的父亲的新角色,镖手摆出了一副充满关爱的慈祥长者派头。艾格尼斯被他这副样子吓了一跳,还以为他是个搞笑的怪叔叔。他邀请艾格尼斯去看了一场周六举行的赛狗,这终于让她明白了我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带着四条灰狗出现在米尔山。“那是我这辈子最棒的一个夜晚。”她轻声对他说。她喜欢跟镖手抬杠。这让我马上明白了为什么奥利弗·劳伦斯觉得跟他在一起那么愉快。要是他故意让自己说了一句有毛病的话,他会让艾格尼斯抓住他脖子,摆出死命掐的样子。我受到邀请,要我跟父亲一起,再到艾格尼斯害羞的父母家去吃晚饭,镖手带了一瓶外国酒过去,想要给他们留下好印象。当时很少有人会这样做。很多人家里甚至连开塞钻都没有,所以他把酒瓶拿到外面的阳台上,顶着栏杆把瓶颈给打掉了。“小心玻璃。”他喜洋洋地大声说道。他不知道这桌人里有谁吃过山羊。“纳撒尼尔的母亲喜欢吃这个。”他又大声说道。他提议把收音机从英国广播公司的对内广播换到某档更加活泼的音乐节目,这样他就能跟艾格尼斯的母亲跳上一支舞。后者发出一声惊恐的干笑,双手死死攥住椅子不肯松开。我像听庭审那样认真地听着他那天晚上说的每一句话,确保他没有说错我学校的名字、我母亲的名字,以及其他我们事先编好的说辞——比如说我母亲现在正因为工作原因待在赫布里底群岛上。镖手喜欢这个唠唠叨叨的父亲角色,尽管他实际上总是更喜欢让其他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