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记得母亲上次触碰我是什么时候了。我参加那些比赛的时候,母亲到底是会对我加以指导,还是粗暴地训上我一顿,我都没有明确的印象了。有时候她看上去有点患得患失,像十几年前的女人,没有三头六臂。这感觉有点像舞台上的场景。那些夜晚中的某样东西让我不由得把注意力都放到了半明半暗中坐在桌子对面的她身上——尽管我知道她就是让我分心的事物。我看见她的双手那么敏捷,而她的双眼又是如何只对我的所思所想感兴趣。对我们俩来说,这世上没有别人了。
那局棋下完,在休息前,我知道她还得再过几小时才会睡,她又在棋盘上摆起了棋。“这是我背下来的第一局棋,纳撒尼尔,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歌剧院里下的那盘棋。”她站在棋盘旁边,两手互下,一手执白,一手执黑。有一两次她停了下来,让我给出下法的建议。“不,得这么下!”她会说,语气中没有对我所选着法的气恼,而是充满着对大师着法的钦佩。“你看,他把象走到了这儿。”她的两只手越动越快,直到最后黑棋被完全击败。
我花了点时间才弄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要想知道母亲是怎样的人和她的真实生活,我就必须得在某种程度上爱她。这很难。比如我注意到,她不喜欢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要是我留在家里,她就尽量不出门,就好像怀疑我一有机会就会把她所有的私人物品给翻个遍似的。这样的人居然是我自己的母亲!我有一次跟她挑明了这点,她显得无比尴尬,于是我不等她为自己辩护就鸣金收兵,跟她道歉了事。我到后来会发现,在战争的舞台上她很擅长演戏,但我觉得她当时的反应绝不是在表演。她唯一一次流露出真性情是在给我看照片的时候,那几张照片是她父母保存在卧室的一个牛皮纸信封里的。有当时十七岁的母亲一脸严肃的学生相站在我们家椴树下的照片,还有几张照片上她跟意志坚强的母亲以及一个高个儿男人在一起,有时那人肩上还蹲了只鹦鹉。此人在好些照片中都有亮相,能让人看到眼熟。在后面他又出现的五六张照片里,他跟年纪稍稍又大了些的我母亲以及外公外婆在维也纳的卡萨诺瓦滑稽剧酒吧——我能看到酒吧的名字印在桌上的大烟灰缸上,旁边有十来只空的玻璃酒杯。不过除此之外,白漆屋里就没有什么东西能透露母亲成年后的生活了。如果我是忒勒马科斯[9],我既找不到母亲作为那位失踪家长的活动的证明,也找不到她在那颜色跟葡萄酒一样深的海洋上漂泊的证据。
大多数时间里我们都各自悠游度日,彼此不碍对方的眼。每天早上我都乐得出门上工,即便是周六也不想待在家里。后来有一天晚上,吃完我们常吃的清淡晚餐后,我注意到母亲有一点坐立不安。虽然外面一整天都是乌云低垂,眼看着就要下雨的样子,但她显然还是很想出门。
“我说,愿意陪我走走吗?”
我不想去,也能推掉,但想想还是决定去,为此见到了母亲脸上发自内心的笑容。“我再跟你说说歌剧院的那场比赛。”她说,“带上外套吧。要下雨的。我们可不想碰到点雨就回来的。”她锁上了门,我们朝着西面的某座小丘踱去。
她当时是几岁呢?也许是四十吧?我当时十八了。她结婚结得早,这是当时的习惯,也是风尚,尽管她在大学里学的是语言,她有次跟我说过她本来想拿个法律学位的。但她放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在家里养育两个孩子。她当时三十刚出头,还很年轻,等战争打起来后,她就干起了发报的特工工作。此刻她正穿着黄色的雨衣大步走在我身边。
“他的名字叫保罗·墨菲,那一天是1858年的10月21日……”
“好吧,保罗·墨菲。”我附和道,就好像已经做好了准备,等着她要发过网来的二发[10]。
“好吧。”母亲脸上透出了笑意,“我就只跟你讲这一次。他出生在新奥尔良,一个神童。十二岁那年他打败了一位正好旅行经过匈牙利的大师。父母想要他当律师,他放弃了,投身了国际象棋。他一生中最伟大的一场比赛就是在巴黎的意大利歌剧院里下的那盘,对手是布伦斯维克公爵和伊索阿德伯爵——他们能被人记住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被这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给击败了。”一缕会心的微笑爬上了我的脸。这些个劳什子贵族头衔哪!我还记得艾格尼斯曾给那几条在米尔山吃掉她晚餐的狗当中的一条起名叫“三明治伯爵”。
“但下这盘棋时的情景和地点也是让他们变得如此有名的原因,这有点像是某部奥匈帝国小说或是某部如《斯卡拉穆许》[11]那样的冒险作品的场景。三位棋手坐在布伦斯维克公爵的私人包厢里,位置几乎就在舞台的上方。只要探出身子,他们甚至能亲吻到女主角。当天是贝利尼的《诺玛,或杀婴记》的开演之夜。
“墨菲之前没看过《诺玛》,很想好好看看这场演出,因为他很喜欢音乐。他当时是背对着舞台坐的,所以他把棋下得很快,然后下完一步就掉过头去看向舞台。或许这就是令棋局成为杰作的原因,每一步下得都有如画笔在天空中画就的素描,几乎没有触到过地面上的现实。他的两位对手总是要经过一番相互争论才犹犹豫豫地走上一步。墨菲则在他们走完后扭过头来,瞄一眼棋盘,朝前走一步兵或跳一步马,随即又回身接着看戏。如果当时有能按停的比赛钟,那么他在整盘棋上所花的时间或许连一分钟都不到。神作,至今堪称神作,都觉得是最令人难忘的棋局之一。他执的是白棋[12]。
“所以棋局是以菲利道尔防御开始的,这对黑棋来说是一个被动的开局。墨菲刚开始的时候对吃黑棋不感兴趣,他更想做的是集中子力尽快将军,这样他就能回过头去看歌剧了。在这样的过程中,他的两位对手对理论着法的讨论声音越来越响,吵到了观众和扮演高级女祭司诺玛的女主演罗西娜·彭珂女士,她不停地朝公爵的包厢怒目而视。墨菲把王后和象调动了出来,共同控制住了棋盘的中央,把黑棋逼入了很局促的防守位置。”
母亲在黑暗中转过头来望着我:“你在听棋盘上的内容吗?”
“在听。”我说。
“黑棋很快就有点左支右绌了。这时到了歌剧的幕间休息。所有的一切都在舞台上发生——浪漫的爱情,嫉妒,谋杀的愿望,著名的咏叹调。诺玛被抛弃了,于是决定杀了自己的孩子。与此同时,观众们也一直在看着布伦斯维克公爵的包厢!
“第二幕中情节继续。黑棋的棋子都没能发挥作用,困守在国王的旁边,马也被墨菲的象给看死了。你在听吗?”
“在听,在听。”
“此时,墨菲又把一只车放到中路,投入了进攻。在进行了一番匪夷所思的弃子后,他把黑棋挤压到了更加绝望无助的位置。接下来他又用了最时髦的弃后的着法,就是前几天晚上我给你看过的,这种着法能很快导向将军。等歌剧的高潮到来时,就是执政官和诺玛决定在葬礼的柴堆上一起赴死,墨菲可以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音乐上,让他的对手陷入绝境。”
“哇哦!”我叹了一声。
“请不要说‘哇哦’。你在美国只待了区区几个月而已。”
“这是个很有表现力的词。”
“以菲利道尔防御开局,就好像墨菲在来看歌剧的路上突破了一种伟大的哲学境界。当然,这种事是无法刻意为之的。然而它就在那天晚上发生了。几乎到了一百年以后,那在《诺玛》舞台演出的阴影中走出的一步依然被认为是天才非凡。”
“他后来怎么样了?”
“他从国际象棋上金盆洗手了,成了一名律师,但干得不怎么样,便索性靠着家里的钱悠游度日,直到四十多岁后去世。他后来再也没有下过棋,但他有过了自己的辉煌一刻,还配着杰出的音乐。”
我们相望着,深深沉浸在了这个故事里。刚开始我还能感到天上在下雨,听着听着就忘了。我们站在一片杂树林的入口处,下方的远处是我们亮着灯的白漆屋。我能感受得到,她在这里要比待在那安全的温暖之中更开心。这里,不再有家的束缚后,她的身上焕发出了我很少见到的活力与轻盈。我们行走在林木的寒影中。她一点儿都不想回去,我们在那儿逗留了一阵,几乎什么话都没说,沉浸在各自的心绪中。我想,这肯定就是她在与她共事的人眼中的样子,在她那些无声的战争期间,在那些无人知晓的竞逐中。
***
母亲从马拉凯特先生那里听说,有个陌生人搬进了离白漆屋几英里外的一栋房子,人们问他从哪儿来,是干什么的,却什么也问不出来。
她沿着卢姆伯格树林走了一路,又穿过了圣詹姆斯村西南边那些有绿水围绕的农庄,终于来到了能看得见那人房子的地方。当时刚刚入夜。她等到那房子里所有的灯火都熄灭,然后又等了一小时。最后她摸黑回了家。第二天她又出现在了离那里有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看到那房子里还是没什么动静。一直等到快近黄昏了,那个骨瘦如柴的男人才终于出现。她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他绕着那个以前的小飞机场转圈子。他并没有目的地,她看得出来,只是在漫步,可她还是跟着他直到他回家。她再次等候在同一块地里,时间一点点过去直到他房里的灯几乎全都熄灭。她想办法来到离那房子近一点的地方,又改了主意,掉头回家,同样是摸黑走了一路。
第二天她跟邮递员聊天套话:“你给他送邮件的时候跟他聊过天吗?”
“其实没怎么聊。他是个很少见的人。甚至都不到门边来。”
“他拿的什么邮件?多吗?”
“这个啊,他不让我跟旁人说。”
“你还当真啦?”她几乎要笑话他了。
“嗯,经常是书。有一两次是从加勒比寄来的包裹。”
“还有什么吗?”
“好像就是书,其他我吃不准。”
“他养狗吗?”
“没养。”
“有意思。”
“您养吗?”
“不养。”
这场谈话没给她带来多少有用的信息,于是她终止了聊天,把邮递员弄得反倒有点意犹未尽。后来,在官方的协助下,她弄清楚了寄给陌生人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他往外寄出的又是什么。同时搞清楚的是此人来自加勒比地区,他的祖父祖母在英国殖民地的甘蔗种植园里当契约劳工。后来发现此人算是个作家,貌似还相当有名,甚至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是。[13]
她学会了陌生人名字的发音后又暗自念了好几遍,仿佛当它是一种稀有的进口花朵。
***
“他来的时候,会是一副英国人的样子……”
罗斯把这样一句话写在她某本备用的日记本上,我是在她死后才发现的。就好像在她家中这样私密的地方,甚至是在一本秘密的笔记本里,她依然需要小心翼翼地才敢把某种可能性给揭示出来。也许她都跟自己像念经一般地叨叨过很多遍。他来的时候,会是一副英国人的样子……
过去——母亲比任何人都知道得更清楚——绝不仅仅停留在过去。所以在那本私密的笔记本里,在她家里,在她自己的国家中,她知道自己依然是个攻击目标。她肯定认为,那是一个决意要报复的人,为了能不受怀疑地深入萨福克来到她身边,而会采取的伪装。对动机进行推测的唯一线索是,他或许来自欧洲的某个地区,她曾在那里工作过,并在那里作出了一些未必正当的战争决定。“你觉得谁会有朝一日来找你?”我要是了解到此事的话,就该早点这样问她,“你做过什么如此可怕的事情?”我想她会说:“我的罪可多着呢。”
她有一次向我坦承说,我们那个影子般的父亲在构筑防备过去的堤坝和防火墙上远胜世上的任何人。
“他现在在哪儿呢?”我问她。
“亚洲,也许吧?”这回答颇为闪烁,“他是个被毁了的人。我们走了不同的道路。”她上下交叠地搓着手,像是在擦桌子。自从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父亲登上了那架阿弗罗都铎飞机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一个被偷换了的孩子发现了自己的血脉。所以我对他的了解再也不可能像我对镖手和蛾子那么深了。他们俩就好像是父亲不在的时候我读的一本书,他们才是我学习的人。我渴望和他们一起不停地冒险,或者甚至渴望跟一家餐馆里的一个姑娘谈一场恋爱,那姑娘或许会淡出我的生活,除非我采取行动,坚持到底。因为那就是命运。
有那么几天,我尝试着侵入其他的档案,想发现一些我父亲的存在。但没有他以任何职务存在的证据,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海外。要么是那里没有他的记录,要么是他的身份享有更高的密级。这里是一个越往高处走越厉害的地方,这栋七层建筑里的高层已经渐渐消失进了雾霭,他们在很久以前就切断了与日常世界的联系。我隐隐觉得,如果父亲还存在于世界的某处,那么这里就是还能找到他的地方。不是在大英帝国某个遥远的区域,监视着日本军队投降,然后因为酷热、蚊虫以及在亚洲随处可见的战后生活的乱象而陷入疯狂。也许那些全都是掩人耳目的虚构,就像他所谓在远东得到的升职,意在遮掩我想象他在做的事情,那渐渐逼近的真相——那个含糊朦胧、如烟似雾的男人,从未被提及,而且看来甚至不存在于文字之中。
我回忆起父亲在离开前曾有几次让我陪他去城里的办公室,给我看大地图,那上面有他做过生意的各个地点,沿海的各个港口,还有隐秘的海岛帝国。我在想,这些办公室是不是也在战时充当过情报部门的中心。那栋办公楼在哪里呢?他曾在那里跟我解释他的公司如何从各个殖民地进口来茶叶和橡胶,那里还有一幅能开灯照亮的地图,以俯瞰的视角,展示了他的领域内的经济和政治地形。也许就在我唯一所知的这个地方,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曾经发生过相似的秘密活动。在小时候带我去过的那个办公室里他扮演的真正角色是什么呢?因为我发现在这一类的设施里,楼层的高度意味着权力。现在那栋大楼最能让我联想起的就是标准剧院,我们几个就在地下室里的洗衣房和充满蒸汽的厨房里干活儿,从来都不许我们到更高的楼层去,只能在门口和阶梯口像鱼一样被人挑来挑去,确保没人能去往比宴会厅更高的楼层,后来也只有套上了奴性十足的制服才有可能。难道我小时候就已经跟随着父亲进到过那些藏在云中的高层办公室了吗?
有一次,几乎像是个玩笑或是小测试,我把父亲可能的命运列了一张表,寄给了蕾切尔。
在柔佛州[14]被人掐死。
在去苏丹的船上被人掐死。
永久性擅离职守。
永久性卧底,但依然活跃。
退休后住进温布尔登某家医院内,罹患了妄想症,一直被附近一家兽医院里传来的声音弄得狂躁不安。
依旧待在联合利华大楼的顶层办公室里。
我一直也没有收到她的回复。
我的记忆中有那么多没贴标签的碎片。在外公外婆的卧室里,我看到过母亲做学生时的正式照片,而父亲的照片却一张也没有。即便在她去世后,我在白漆屋里匆匆地走来走去,希望能发现一点线索,让我弄明白她的生和死,即便在这过程中,我也没发现父亲的任何照片证据。我所知道的只是,他那一时代的政治地图辽阔而又临海,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是离得我们很近,还是已经永远消失在了某一处远方。随着地图上那些线的延伸,他可能生活在许多地方,也可能死在任何一个地方。
夜莺地板
报纸上没有对母亲去世的报道。罗斯·威廉姆斯的死没有在她曾属于的更广阔的世界里激起多少反响。在简短的讣告里,只说她是一位海军上将的女儿,也没有提到她的葬礼在何处举行。不幸的是,《明特观点》倒是提到了她的死。
蕾切尔没有出席她的葬礼。我在向亲友告知母亲死讯的时候想联系到她,但电报发出后没有收到回音。尽管如此,从小镇外边来参加葬礼的人还是多到惊人,我估计这些人都是早年与母亲共事过的。这么多年来她住址保密,但这些朋友还都在。
她没有葬在旁边的村子里,而是葬在了十五英里之外威弗尼区的贝纳克教区。她的葬礼就是在那里举行的。母亲并不信教,但她喜欢那个教堂办葬礼的简朴,谁在那里办过的肯定知道。
这是一场于下午举办的葬礼。之所以选这个时间,是因为从伦敦来的人可以在利物浦街赶早上九点的火车过来,葬礼结束后又可以坐傍晚的火车回去。我看着聚集在她墓前的那堆人,心里不禁猜测,这一切到底是谁筹划的呢?是谁为她选了墓碑上的那句话:“我在行过危险与黑暗时,没有失却过战士的气概”[15]。我问马拉凯特夫妇,他们说自己并不知情,不过马拉凯特太太觉得葬礼办得简洁高效,回味悠长。人群里没有记者,自己开车来的都把车停在离墓地几百码外的地方,以免惹人注意。我对母亲所能表现出的悲伤肯定让人觉得我们关系冷漠。我是前一天刚在大学里得到的消息,那些不知名的哀悼者肯定觉得站在墓边的那个十八岁大男孩无父无母,漂泊无依。葬礼结束的时候,他们之中的一个真的走到我跟前,无声地握了握我的手,仿佛这样才算是足够的慰问,然后才继续若有所思地慢慢步出了墓园。
我跟谁也没有说话。另外一位先生走到我身边说:“你母亲是一个杰出的人。”我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现在想想这么做很粗鲁,不过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盯着墓穴,看着她那窄窄的棺材很吻合地嵌在大地里。当时我脑子里想的是,那个做棺材的和不管哪个订了棺材的,他们肯定知道罗斯·威廉姆斯究竟瘦到了何等地步。还知道她肯定会喜欢黑樱桃木的棺材,知道葬礼上说的那些话不会吓到她或者在别人耳朵里听来是对她的讽刺,甚至也是那人选了墓碑上布莱克的那句话。所以我那会儿正在端详着脚下三四英尺的地方,脑子里想着这些东西,这时我听到了那个男人平静的甚至带点害羞的声音对我说:“你母亲是一个杰出的人。”等我意识到自己必须有点礼貌时,那个高个儿男人却出于对我当时不知为何不想被打扰的状态的尊重,已然走开了,我只看见了他的背影,没来得及向他致谢。
又过了一会儿,教堂墓地里空了下来,只剩下了我和马拉凯特夫妇。前来吊唁的从伦敦来的人和不多的几个村民都走了。马拉凯特夫妇在等我。从听到母亲去世的消息到现在我都没有见过他们,只跟山姆通过电话。我走了过去,他对着我来了这么个举动。他敞开了那件大大的、带着潮气的獾皮外套——双手还插在外套口袋里——然后把我兜到了衣服里,贴着他那温暖的身体,紧靠着他的心口。我认识他以来,他是那种很少会碰我的人。他很少会问我在干些什么,尽管我知道他对我会变成什么样的人颇感好奇,就好像我依然不谙世事一样。那天晚上我在他们家过夜,从客房的窗户望下去能看到他们家带围墙的花园。第二天他开车送我去白漆屋。我原本想走着去的,但他说他有话要同我讲。就在那时,他跟我讲了母亲是怎么死的。
村子里没别人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他连自己的妻子都没告诉。母亲是在头天晚上死的,马拉凯特先生到了第二天大约中午时分才发现了她。很显然,她是一下子死去的。他抱着罗斯·威廉姆斯——他叫起了她的全名,就好像突然间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荡然无存了——进了客厅。然后他拨了一个电话号码,这个号码是她有一次给他的,说如果她发生了什么事,那么就请他打这个号码。甚至在他打给我之前。
电话线那头的声音问了他姓名,确认了他在哪里。声音请他再次确认她死了。然后告诉他等着。一段时间没声音。声音回来了,叫他什么也不要做,只要离开那里就行了。要他对所发生的事情和他刚才做的事情保持沉默。山姆·马拉凯特把手伸进口袋,把她两年前给他的那张字条递给了我,上面写着要他打的号码。字迹不算正式,却挺认真,没有什么感情,不过我觉得它那清晰和准确中蕴含着一种无声的情绪,甚至是恐惧。他把我送到能俯瞰我家房子的那片丘陵隆起处后把我放了下来。“你可以从这儿走回去。”他说。然后我就朝着母亲的家走去。
我走进屋中的寂静。我放了些食物到屋外给野猫。然后在走进厨房前,先把平底锅“梆”地敲出一声响来,像她以前一直做的那样,以避开那些声名狼藉的老鼠。
有人来过了,这是当然的。沙发上没有马拉凯特先生把她放下的印子。任何能提供线索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我猜想对她的死进行了迅速而高效的调查,如果有过任何政府进行的报复,那么肯定什么也看不到了。没有人会通知我。房子里不会留下任何他们不想被人发现的东西。除非是她偶然间给我留下过什么东西,等着我去发现,再结合她或许某次提到过的只言片语来理解。“马拉凯特先生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不过马拉凯特先生要更无辜。”她说过这样的话。只是那个词不是“无辜”,而是“善良”。到底是哪个呢?是“善良”吧,我想。不知何故这很重要。这里面是大有不同的。
有一段时间我什么也没做。我在花园里转圈子,几乎像是巧合,我听到一只围着房子飞的杜鹃鸟正在发出中规中矩的鸣叫。我们小的时候,母亲曾经说过,杜鹃从东边来带来的是安慰,从西边来带来的是运气,从北边来带来的是悲伤,从南边来带来的是死亡。我抬头找了一阵,循声而去,走进了暖房,这里应该就是她死去的地方。暖房的嵌板不管之前被砸成了什么样,现在反正都修好了。我努力回忆着,过去母亲很少允许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家里。她总是会盯着我,看我捡起什么东西,或是对什么感兴趣。现在我已经从她的注视下解脱了,那些房间给了我一种更有力量的感觉。外面的天渐渐暗了下来。我从书架上抽出几本德国的平装书,想看看她有没有在书上面写过名字,但她的脚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不会留下足印的。有一本讲风流浪子卡萨诺瓦过了风华正茂的年纪之后的书,是一个名叫施尼茨勒的作家写的[16]。我把这本书带到楼上,爬上了床。
我做这些事肯定是在晚上八点左右,接下来我很快就被吸引到了卡萨诺瓦试图在中年时重回威尼斯那新奇而又扼要的故事中,所有的行动都发生在几天里,很适合中篇小说的简短篇幅。我聚精会神地读着,心中出人意料却又自然而然地生出对卡萨诺瓦的恻隐之心来。书是用德文写的,我读着读着就忘记了时间。当故事以卡萨诺瓦上床睡觉而结束时,我也睡着了,床头灯开着,那本小书依然在我手上。
我从自己一直睡的那张床上醒来,关掉了床头灯,发现自己置身在凌晨三点的黑暗中。我觉得自己需要换一种思路在屋子里走一走,用施尼茨勒那种更偏向欧洲大陆式的眼光。而且,现在也正是我母亲平时一直都还醒着的时间。
我拿着手电筒慢慢地在每个房间里走着,见到橱柜和梳妆台抽屉都拉开看一下。我首先搜查的是自己的卧室。在她还是个学生的时候,这里是她的卧室,不过现在墙上已经看不到任何那时的东西了。然后我来到外公外婆的卧室,这里停留在了他们的时代里,自从他们在车祸中去世后一直都保持着原样。第三个是一个中等大小的房间,那也是她的,床窄窄的,像她的棺材。房间里摆着一张她从外婆那里继承来的摄政时期的胡桃木书桌,她经常半夜里坐在桌前,清除着而不是记录着她的过去。家中很少用到的那部电话也摆放在这里。马拉凯特先生必须进到这个房间里来,才能拨打她给他的那个号码——也许在伦敦,也许在别处。
在那张胡桃木的书桌里,我的确找到了点东西,那是一张带相框的蕾切尔的照片,相框用母亲某件皱巴巴的衬衣包着,那张照片我之前从来没见过。我对着照片研究了一会儿,发现这肯定是在母亲离开我们,不知晓我们动态期间照的。我在想这是谁照的呢?蛾子吗?在我们没有注意到她的时候,她有多关注我们呢?这张照片还有一个更奇怪的地方,蕾切尔的穿着更像个成人,仪态举止也是成人的,而不是她当时所处的十几岁的年纪。我从来没见到过她穿成那个样子。
到结束夜间搜查为止,我没有再找到什么新东西,连忘在我卧室橱柜顶上的东西也没有。我第一次于假期跑来这里住的时候,她显然是在全部洗刷过一遍后才提出让我住这个屋的。我唯一找到的只是我姐姐那张加了相框的、被藏起来的照片,这才意识到我已经有一年没见到她了。此时大约早晨五点,我完全醒了,决定下楼。顺着楼梯我走进了一片冰冷的寂静中,当我踏上楼梯底端的木地板时,那片地板在漆黑中夜莺般响了起来。
无论谁听到突然冒出来的响亮的“吱嘎”声都会被惊醒,一年前我半夜下楼的时候就把母亲给吵醒了。当时我只是饿了,想去找点奶酪和牛奶,踩出惊天大动静后刚转过身来不知如何是好,母亲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楼梯顶端,手里还拿了样我吃不大准是什么的东西。见到是我后,她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了背后。在接下来的几个片刻中无论我走到哪里——她盯着我,虽然不紧张了但稍稍有点瞧不上的样子——那“吱嘎”“吱嘎”的声音都会揭示出我在黑暗中的位置。那片地板上只有靠边的地方有窄窄的一道踩在上面没有声音。但现在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就在吱嘎声中穿过走廊,直到进到她那个铺着地毯的带壁炉的小客厅里,夜莺警报才告停止。
我坐了下来。我的思维跳跃得很奇怪,此时想的不是罗斯的去世会令姐姐和我失去什么,我想的是她之前更早的那次离我们而去,反倒是那次令我们感到失去得更多。我想到了她开开心心地给我们重新起名字的事儿。非要管我叫纳撒尼尔的是父亲,但这么一个词对母亲来说太长了,所以我就成了她的“斯蒂奇”,就像蕾切尔变成了“瑞恩”一样。瑞恩到底在哪里呢?即便是对她那些成年人朋友,母亲也很喜欢给他们起更好听的名字,而不叫他们受洗时取的名字。她奉行拿来主义,喜欢把人们的出生地点或者甚至是她初次见到他们的地名拿来给朋友起名字。“那是奇斯威克。”她会这样称呼一个她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操着地方口音的女人。在我们小的时候,她总是会跟我们分享这种零零碎碎、好玩又长知识的小片段。而当她与我们挥手作别,就此消失后,这一切也都被她给带走了。我想到了她坐在书桌前清除自己的过去,而此时,当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待在白漆屋,才意识到我已经失去了她活生生的声音。她年轻时拥有的机智与聪慧,她后来所踏入并瞒着我们的秘密生活,现在已然消逝了。
她把这所房子删削成了一条嶙峋的通道。她的卧室、厨房、带壁炉的小客厅和两边都是书的通往暖房的过道。这些就是她放置最后几年生命的地方。这个家曾经满是乡村的邻居和绕膝的孙辈,却被砍得只剩下了骨头。所以在葬礼后逗留于此的两天里,我所见到的属于外公外婆的痕迹多过了母亲的。我的确在一个橱柜里见到了几张写过字的纸。一张上面是她对家里那只老鼠的一段奇怪的遐想,那老鼠就像是家里一个赖着不肯走的客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也习惯了。一张上面是她的花园的比例图,也许是马拉凯特先生画的。还有一张是一直在重画的黑海沿岸国家的地图。但大部分的橱柜都是空的,就像有谁清除掉了她生活过的基本证据。
我站在她的书架前,对于一个独自住在乡下,除了马拉凯特提醒说有风暴警报外很少听收音机的人,书架里的书显得有点少。她那时肯定已经厌倦了其他的声音,除了她在小说中发现的那些。那些小说的情节或许会跌宕起伏、信马由缰,但到了最后两三章不知怎的三下五除二就回归到了该有的结尾。在这所精简到极致的寂静的房子里没有会嘀嘀嗒嗒响的钟。她卧室里的电话从来也没响过。唯一明显的因而也是会让人吃一惊的声响源,就是那片夜莺地板。她告诉我,这片地板给她带来安慰,带来安全。除此之外,寂静。放假的时候,我能听到她在隔壁房间里的叹气声,或是合上书的声音。
她有多少次会回到那放平装书的书架前,在那里她可以跟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菲力希·加多和伏脱冷待在一起。“伏脱冷现在在哪儿?”她有一次刚从睡梦中醒来,曾经睡眼惺忪地这样问我,也许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是在跟谁说话。阿瑟·柯南·道尔说他从来不读巴尔扎克,因为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要想确认任何一个主要角色什么时候第一次出场简直太难了。但母亲对《人间喜剧》了如指掌,于是我开始想,不知在哪本书里她会找到自己那未被记录下来的生活的一个版本。她曾对散布在这些小说中的谁的职业生涯进行过追索,直到她对自己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她应该会知道,《苏镇舞会》是《人间喜剧》中拉斯蒂涅唯一没有出场的一篇,但在那本书里他也时时被人提及。一念之下,我从书架上把这本抽了下来,匆匆翻了一遍,然后发现在第122页和第123页之间夹着一张手绘的地图,我看着像是一座白垩山,画在一张六英寸乘八英寸的四开纸上。地图上没有地名。一张或许没有任何意义的纸片。
我重新回到楼上,打开了依旧放在外公外婆房里那个装照片的牛皮纸信封。不过里面的照片比过去少了。没有了之前一个夏天她给我看过的比较戏谑的、天真无邪的几张。我又见到了母亲严肃而又年轻的脸,站在从厨房延伸出来的欧椴树荫下——但那之后的照片,我最喜欢的几张,却不见了。所以那些照片也许并不天真无邪。就是罗斯和外公外婆以及那个从其他照片里看熟的高个儿男人一起照的几张——我尤其记得其中一张,在维也纳有着外国装饰风格的卡萨诺瓦滑稽剧酒吧里,母亲当时十八九岁的样子,坐在缭绕的香烟烟雾中,身边有这几个成年人陪着,一位热情的小提琴演奏者弯着身子凑向她。甚至还有另外几张,好像慢速摄影一样,大约是在一小时后拍的,所有这些人都在出租车的后座上,挤作一团,大笑不已。
“那是我父亲的朋友。他是我们家邻居,他们家是搭茅屋的匠人。”罗斯在给我看那些现在已经不见了的照片时曾这样告诉过我。我当时指着这个外人问她是谁。“他就是那个从屋顶上掉下来的男孩。”
“他叫什么名字?”
“我不记得了。”
不过现在,当然了,我知道他是谁了。
他就是那个出现在母亲的葬礼上,有着害羞的、平静的声音,站在她的墓旁想跟我说话的人。他比当时老了些,但我还是从那些零星的照片上把他给认了出来,他跟照片里一样的身高和仪态。我曾有一两次在我们大楼的走廊里见过他,他是办公室里的一个传奇,等在只有专人能使用的蓝色的电梯里,去往不知具体几层的高层,那里望出去的景色对在大楼里工作的我们大部分人来说,是只能靠想象的。
我在白漆屋待的最后一晚,也就是葬礼过后的第二晚,我走进母亲的房间,来到她那张没铺床单的窄窄的床上,躺在了黑暗中,像她肯定做过的那样,望着眼前的天花板。“跟我说说他吧。”我说。
“谁?”
“那个你跟我撒了谎的人。那个你说你不记得名字的男人。那个在你的葬礼上跟我说话的男人。”
屋顶上的男孩
每当罗斯家有人从屋子里出来捡鸡下的蛋或上汽车,他都会从呈斜坡的草屋顶向下看。十六岁的马什·费伦会以少年人的身份进入母亲的童年,是因为白漆屋的屋顶需要修补。他和父亲以及两个哥哥整个初夏都栖息在母亲家的屋顶,有时候会被太阳晒晕,有时候会被大风推来搡去。这一家子干起活儿来很有效率,相互间说话从来不带犹疑,彼此间出奇地步调一致。马什是最小的一个,只有听话的份儿。冬天里他一个人在附近的沼泽里干活儿,割下草来堆成垛,这样它们到了春天才会变干,届时他的父兄会把有韧性的柳树枝像发夹一样弯好,戳进草垛里,把它们编成铺屋顶用的长茎草毡。
突然刮来的一阵大风吹得马什下盘不稳,把他掀下了屋顶,他落下时拼命去抓欧椴树凉篷的枝条,想在摔到二十英尺下面的铺路石上前放缓一下速度。其他人在呼呼的风声中下了屋顶,把他平着抬进了厨房。罗斯的母亲铺好了两用沙发。他需要保持静卧,不能移动。所以马什·费伦要在这个给陌生人用的后厨房里当一阵子临时居民了。
这个曲尺形的屋子里只有自然光照明。屋子里还有一口柴炉,一张画着每一条小径与河流的众圣之地地图。在他的哥哥们继续在屋顶干活儿的几个星期里,这里将成为他的世界。日落时分,他能听到哥哥们离去;第二天早上他们蹬梯子上房时持久而又响亮的说话声让他从梦中醒来。最初的几分钟过后,他们的说话声就不大能听见了,他只能听见笑声和生气时的喊叫。两小时后他感觉到屋子里的这家人起身走动了,他们说话的声音是压低着的。世界对他来说是封闭的,却又是遥远的。在屋顶上干活儿的时候,他感到世界伟大而充满活力,虽遥远却正与他擦肩而过。
八岁的小女孩给他端来早餐,随即匆匆离去。他往往只有她这么一个访客。她往往只站在门口。他能看到她身后屋子的更远处。她的名字叫罗斯。他自己家里没有母亲,已经有好些年没出现过女人了。有一次她从家里的图书室给他拿来一本书。他把书看完,又问她再要一本。
“这是什么?”她注意到在她给他的某本书的最后空白页上画着几笔素描。
“哦,对不起……”马什感到很尴尬。他忘了自己在书上画的东西了。
“没关系。画的什么?”
“一只苍蝇。”
“奇怪的苍蝇。你在哪儿见到的?”
“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钓鱼用的假苍蝇。我可以帮你做一个。”
“怎么做?用什么做?”
“也许还会做一只蓝翅膀的小橄榄虫……我要用到线、防水漆。”
“我可以弄到。”她转身欲去。
“不,还得要别的……”他问她要纸,还有能写的东西,“我开一张小单子。”
她看着。
“这是什么字儿?你字儿写得真难看。还是告诉我吧。”
“好吧,要小的鹅毛,红色的铜线,别比人的头发粗太多,就是用在小变压器上——”
“说慢点。”
“——或发电机的。也许你能给我带根针来?再带些银箔来让针变得亮闪闪。”
单子还在继续。还得要软木塞和几片灰。有些他开口要的东西之前他从来没用过。她能给他带一个小笔记本吗?他只是在想象着可能性,就像置身于一个以前没来过的图书馆。她问线的细节、钩子的尺寸。到这时她才注意到,他画的素描跟他写的字不同,那是很注重细节的,像是由另一个人画的。少年觉得这是他好几年里头一次跟人说了这么多话。第二天他听到汽车离开车道的声音,是那小姑娘和她母亲。
一天大多数时间里他坐在阳光照进来的窗户边,手里做着做钓饵的苍蝇,除了颜色外跟他画的一模一样。要么就略有些艰难地站在他们的地图前,找他已经知道的和之前没听说过的地方——两边种着橡树的笔直的古罗马道路是一道清晰的直线,那长长的一道曲线是河流。到了晚上他从床上下来,溜进黑暗,移动一下他那笨拙的身体。他看不见自己,这很重要。要是髋部错位了,他就会倒到墙上或是床上。能动多久他就动多久,然后回到床上,一身大汗。这一切,他自己家里和那女孩子的家里都不知道。
在修补工作的最后一星期,两个哥哥钻进绳套里,身子悬到屋顶外面,用长链刀或长檐刀的刀刃来修剪山墙的顶端。男孩隔着窗子看出去,只看到铁的刀刃扫来扫去,草末像大麦一样簌簌地往下掉。
然后家人抬着他,还是平着,放到他们的大车上,消失了。曾经失去了的安宁重新又填满了房子。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小女孩和她的父母间或会听到费伦一家在遥远村庄帮人修房子的消息,他们就像乌鸦又找了一片新的树林栖息。但是那最小的儿子,马什,只要一得着空,就尝试着要克服他的跛。他会在黑暗中醒来,走过一所所他们铺过茅草的房子,或是在夜色行将消散的时候,走进已然鸟鸣可闻的河谷。马什现在开始在书里寻找对这种天色将曙时刻的描写。每当作者从情节中脱开,凭着对青少年时期印象的回忆,尝试着来一段对那一特殊时刻的描写,马什便如获至宝,心有戚戚。男孩开始每天晚上都读书。这让他在两个哥哥说话的时候可以充耳不闻。虽然他也有盖茅屋的手艺,但他已经离他们渐行渐远了。
充实。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过量的事物?补充?一种完满的状态?一种梦寐以求的东西?那个名叫马什·费伦的人希望能学习并如饥似渴地吸收周围的世界。等到罗斯一家两年后再次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他们一开始几乎都不敢认了。他的眼神中依然有些警惕,但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脸上已然脱了稚气,好奇的已经是更广阔世界里的工作了。罗斯的父母收留了他,就像当初在他是个受伤的孤单少年时做过的那样。意识到了他不凡的智力后,他们准备资助他读大学。从根本上来说,他已经离开自己的家庭了。
***
费伦靠着砖砌的檐口歇了一会儿,便在黑暗中爬上了大学里的塔楼,塔有一百五十英尺高,下临着看不见的四方院子。每周有三个晚上他会坐在被雨水冲刷得光滑的瓦楞上考验自己,直到天光破晓前的一两个小时,房屋和草坪渐渐露出面目来。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赛艇或足球这些公开的考验,只有带伤疤的手指和敏捷的行动透露出他的力量。在一家二手书店里,他找到过一本无政府主义的书,《屋顶攀爬者的三一学院指南》。刚开始,他觉得书中提及的这桩令人痴迷的事是虚构的,是小孩子编的冒险故事,于是他开始攀爬,仿佛是要弄明白这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不靠谱的吹牛。那些晚上他在塔楼屋顶没有见到别人,直到有天晚上他见到了用钉子剐出来的两个名字,旁边还有表示年份的1912。他在回廊的顶上漫步,顺着粗砺的墙壁攀援而上。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像鬼魂一样。
他开始慢慢见到了其他的夜游者。原来攀登竟是从马什发现的那本私下印制的书里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该书的作者叫温斯洛普·杨,进剑桥前是个攀岩爱好者,他对这般刺激的冒险非常怀念,便把他称之为“人烟稀少而又默默无闻的建筑”变成了学院中的阿尔卑斯山。《屋顶攀爬者的三一学院指南》里面有迷宫一样的插图和对最佳攀爬路线的详尽描述,在之前的二十年里鼓舞着一代代“建筑物外壁攀援爱好者”沿着“蜂巢路线”爬上排水管,然后在巴贝奇大讲堂那很不安全的瓦片屋顶上摇摇晃晃地滑行而过。所以在费伦身边几码远的地方有时会出现其他的攀援者。看到他们的时候他很平静,然后快捷地从旁边过去,不跟他们打招呼。只有一次,那天起了风暴,有个人从他身边跌落,他一把伸出手去抓住了那人的外套,将那人拽到了自己怀里,那张惊魂未定的脸透过能将人推来搡去的大风注视着他,那是一个不认识的一年级学生。费伦把他留在了一道安全的窗台上,又向着更高处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