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到皇家医院只花了三分钟。急诊室里挤满了因为烟火事故而受伤的人。雷布思到厕所脱下衣服,尽可能地把自己洗干净。他的衬衫已经湿了,摸上去是冰冷的,胸前有一行已经凝固的血迹。他转过身,从镜子里看见背后还有更多血迹。他沾湿了一团蓝色纸巾来擦。车里倒有一套衣服可换,但车还停在弗林街后面。厕所的门被推开,克拉弗豪斯走了进来。
“我尽力了。”他递过一件黑色T恤,正面印着一个夸张的僵尸,配上恶魔的眼睛,手里挥舞着长柄大镰刀,“医院一个年轻医生的衣服,我答应了一定会还给他。”
雷布思又抽了一团纸巾把自己擦干,然后问克拉弗豪斯他看起来怎样。
“额头上还有一点。”他把雷布思漏掉的那点血迹擦掉。
“他怎么样了?”雷布思问。
“他们估计他会好起来,前提是他的脑子没有感染。”
“你觉得是什么情况?”
“‘长枪’给汤米的口信。”
“这个人是汤米的手下?”
“他没这么说。”
“那他怎么说?”
“从楼梯上摔下来,头撞到最后一阶。”
“那被人从车上扔出来是怎么回事?”
“他说他不记得了。”克拉弗豪斯顿了一下,“唉,约翰……”
“怎么?”
“有个护士让我问你一件事。”
他的语调已经说明了问题。
“艾滋病测试?”
“他们只是提了一下。”
雷布思想了想。那个人的血曾经溅到他的眼睛、耳朵里,沿着他的脖子流下来。他看看自己身上,没有抓痕,没有伤口。“等等再看吧。”
“也许我们应该把监视撤走,”克拉弗豪斯说,“让他们自己解决。”
“然后派一队救护车随时准备收尸?”
克拉弗豪斯哼了一声:“这事符不符合长枪的风格?”
“非常符合。”雷布思说着拿起自己的外套。
“但是在夜店捅刀子不符合?”
“不符合。”
克拉弗豪斯笑了起来,但是他的声音里没有幽默感。他揉揉眼睛。“我们永远也抓不住这帮渣滓,是吧?老天,我真需要喝一口。”
雷布思伸手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小瓶金铃威士忌①。
①英国最受欢迎的威士忌品牌之一,由创立于一八二五年的贝尔公司生产。
克拉弗豪斯拆开封口的时候并不显得讶异。他喝了一大口,又加了一大口,把瓶子递回去。“谨遵医嘱。”
雷布思把瓶盖又拧上了。
“你不喝一口?”
“我戒酒了。”雷布思用大拇指摩挲着酒瓶上的标签。
“什么时候的事?”
“这个夏天开始的。”
“那你为什么随身带瓶酒?”
雷布思看看酒瓶:“因为这不是酒。”
克拉弗豪斯糊涂了:“那是什么?”
“炸弹。”雷布思把酒瓶又塞回口袋里,“一个小型自杀炸弹。”
他们走回急诊室。希欧涵·克拉克正在一个关着门的房间门口等他们。
“他们不得不给他用了镇静剂。”她说,“这家伙刚才又爬起来到处走。”她指着地上的印迹——喷溅而出的血迹,被几个脚印踩乱。
“有名字了吗?”
“他不肯说。他身上也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有两百多镑现金,所以基本可以排除抢劫。你觉得凶器是什么?锤子?”
雷布思耸耸肩。“锤子会在头骨上砸出坑来。他的伤口看上去太整齐了,我觉得他们用的是切肉刀。”
“或者大砍刀。”克拉弗豪斯补充道,“诸如此类。”
克拉克盯着他:“我闻到威士忌的味道了。”
克拉弗豪斯竖起一根手指压在嘴唇上。
“还有什么情况?”雷布思问。这次轮到克拉克耸肩。
“只有一点感想。”
“怎么了?”
“T恤不错。”
※※※
克拉弗豪斯把零钱塞到机器里,换来三杯咖啡。他已经给办公室打过电话,说监视暂停了。现在的命令是等在医院里,看被害人会不会说些什么。他们至少需要知道这个人是谁。克拉弗豪斯递了一杯咖啡给雷布思。
“加奶不加糖。”
雷布思用一只手接过咖啡,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只塑料的洗衣袋,里面装着他的衬衫。他想试试能不能把衣服洗干净,那是件好衬衫。
“约翰,”克拉弗豪斯说,“你其实不需要留在这里的。”
雷布思也知道。他的公寓离这里不远,穿过草坪公园①,走路就能到。他那间又大又空旷的公寓。隔壁住着几个学生,常常放音乐,都是他不知道的歌。
①The Meadows,位于爱丁堡城南的大型绿地公园。
“你也了解泰尔福特的团伙,”雷布思说,“你不认得这个人?”
克拉弗豪斯耸肩。“我觉得他看上去有点像丹尼·辛普森。”
“但是你也不确定?”
“如果是丹尼,那我们除了这个名字之外估计什么都问不出来。泰尔福特挑选手下时很小心。”
克拉克从走廊那头朝他们走过来,从克拉弗豪斯手里接过一杯咖啡。
“是丹尼·辛普森。”她确认,“我刚刚又去看了一下,他脸上的血已经都擦干净了。”她喝了一口咖啡,皱起眉,“糖呢?”
“你已经够甜的了。”克拉弗豪斯回答。
“他们为什么要对付辛普森?”雷布思问。
“因为他刚好出现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克拉弗豪斯耸肩。
“而且论资排辈的话他只是个小喽啰。”克拉克补充道,“可以看做一个客气的暗示。”
雷布思看着她。短短的黑发,表情精明,眼睛里闪着光。他知道她很擅长对付嫌疑犯,有办法让他们冷静下来,耐心而仔细地听他们说话;她出外勤也很能干,腿和脑子一样快。
“正如我所说,约翰,”克拉弗豪斯喝干了咖啡,“你随时可以先走……”
雷布思打量了一下空荡荡的走廊:“我在这儿妨碍到什么了吗?”
“不是这回事。但是你的任务是‘联络’——仅此而已。我知道你的风格:你对案子都很重视,有的时候太重视了。想想坎迪斯那件事吧。我只是想说……”
“你想说,别插手?”雷布思的面颊开始发红:想想坎迪斯那件事。
“我是想说,这是我们的案子,不是你的。就是这样。”
雷布思眯起眼睛:“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克拉克插嘴道:“约翰,我想他的意思是——”
“噢,没关系,希欧涵。让他自己说。”
克拉弗豪斯叹了口气,把空杯子捏成一团,四处找垃圾桶。“约翰,要查泰尔福特的案子,就意味着要留心长枪和他那帮人。”
“所以呢?”
克拉弗豪斯瞪着他说:“你想打开天窗说亮话?行。你昨天去巴林尼监狱了——我们这行里消息传得很快。你见了卡弗蒂。你们两个聊了好一阵。”
“他要我去找他。”雷布思撒谎。
克拉弗豪斯举起双手:“事实就是这样,正如你自己说的,他要见你,你就去了。”克拉弗豪斯又耸耸肩。
“你想说我是他的人?”雷布思的声音提高了。
“孩子们,冷静。”克拉克说。
走廊尽头的门被推开了。有个穿着深色西服的青年男子朝饮料机走过来,手里的公文包在身侧晃动,嘴里低低地哼着歌。走到他们跟前,他停住嘴里的小曲,放下公文包,伸手到口袋里找零钱。目光接触到他们时,他微笑了一下。
“晚上好。”
三十刚出头的年纪,黑色的头发往后梳得油光水滑,一绺卷发落在眉毛之间。
“能帮我换一英镑的零钱吗?”
他们翻了翻各自的口袋,没有足够的硬币。
“没关系。”虽然饮料机上清楚地写着“恕不找零”,他还是塞了一个一英镑的硬币进去,选了茶,不加奶,不加糖。他弯下腰端起纸杯,但好像不急着走。
“几位是警官吧。”他说话慢声慢气的,带着轻微的鼻音——苏格兰上流社会口音。他微笑着:“我们应该没有在工作中接触过,但是不难猜出来。”
“你是律师吧。”雷布思猜道。这个人点头承认。“你代理托马斯·泰尔福特①先生的法律事务。”
①即前文中的汤米。汤米是托马斯昵称。
“我是丹尼尔·辛普森①的法律顾问。”
①即丹尼·辛普森。丹尼是丹尼尔的昵称。
“一回事。”
“据我所知,丹尼尔刚刚住进医院。”男子吹了吹茶水,喝了一小口。
“谁告诉你他在这里的?”
“啊,我想这应该与您无关,您是……”
“雷布思警督。”
男子把茶杯换到左手,以便伸出右手相握。“查尔斯·格洛尔。”他打量了一眼雷布思的T恤,“您这身是所谓的‘便衣’吗,警督?”
克拉弗豪斯和克拉克依次作了自我介绍。格洛尔装模作样地向他们分派了名片。
“我猜,”他说,“各位在这里等着是想跟我的客户会谈吧?”
“没错。”克拉弗豪斯说。
“我能问一下原因吗,克拉弗豪斯警长?还是应该直接向您的上司请教?”
“他不是我的……”克拉弗豪斯瞥见雷布思的表情。
格洛尔抬了抬一边的眉毛:“不是您的上司?看起来好像是吧,您是警长,他是警督①。”他望着天花板,一根手指敲打着杯沿,半晌才说,“你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事。”接着又把目光重新投射在克拉弗豪斯身上。
①按照英国的警衔制度,从低到高依次为警员(DC),警长(DS),警督(DI),警司(DSS)和警察总监。
“克拉弗豪斯警探和我本人都隶属苏格兰刑事组。”克拉克说。
“雷布思警督却不是。”格洛尔提出他的观察所得,“有趣。”
“我在圣伦纳德警署。”
“那么说这里正是您的辖区。但是刑事组在这里……”
“我们只想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雷布思继续说。
“他摔了一跤吧,不是吗?说到这个,他现在情况怎样?”
“你还真是好心,这么关心他。”克拉弗豪斯嘟囔了一句。
“他还没有清醒过来。”克拉克说。
“看样子马上就要进手术室了吧。还是说医生要先给他照X光?我对这些流程没有什么概念。”
“你可以找个护士问问。”克拉弗豪斯说。
“克拉弗豪斯警探,我嗅到一丝敌意啊。”
“他说话就是这个样子。”雷布思说,“听我说,你到这里来是为了保证丹尼·辛普森不会乱说话;我们在这里则是为了听你们两个最终决定编出来哄我们的屁话。我想这么总结还算公允吧,你说呢?”
格洛尔将脑袋微微侧向一边:“我对您早有耳闻,警督。有的时候传闻会言过其实,但是,我很高兴地说,在您身上并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克拉克接口道。雷布思哼了一声,转头回急诊室去了。
※※※
急诊室里坐着一个穿着羊毛西服的人,腿上放着顶帽子,帽子上搁着一本平装书。雷布思半小时前刚见过这个人,他是一名警官,此刻正坐在一扇紧闭的门外,门里隐约传来刻意压低的说话声。这个“羊毛西服”名叫雷德帕斯,不是圣伦纳德警署的。他进入警察局还不到一年,是刚毕业的新人,外号“教授”。他个子很高,一脸雀斑,总是带着一种羞涩的表情。看到雷布思走过来,他便合上了书,一根指头还夹在刚看到的那一页里。
“科幻小说,”他解释说,“老以为年纪大了就不会爱看这些了。”
“有很多事都不是年纪大了就可以摆脱的,小子。这书讲的是什么?”
“老套路:时间的连续性受到威胁;平行宇宙。”雷德帕斯抬起头来,“您对平行宇宙怎么看,长官?”
雷布思冲着他背后的门点了下头:“谁在里面?”
“肇事逃逸案的受害者。”
“情况很糟吗?”“教授”耸耸肩。“在哪里出的事?”
“明托街口。”
“肇事的车有线索没有?”
雷德帕斯摇头:“等着看她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些线索了。您在这儿忙什么,长官?”
“差不多的故事,小子。你也可以称之为平行宇宙吧。”
希欧涵·克拉克走到近旁,手里端着一杯新买的咖啡。她向雷德帕斯点点头当做打招呼,他立即站起身来。良好的教养为他换来一个会心的微笑。
“泰尔福特不想让丹尼开口。”她对雷布思说。
“显然。”
“同时他也想扳回一城。”
“必定如此。”
她直视着雷布思的眼睛:“我想,刚才在那里他有点过分了。”她指的是克拉弗豪斯,但是不想在下级警官面前指名道姓。
雷布思点点头:“谢谢。”意思是:当时你没有直说,做得很对。克拉弗豪斯和克拉克现在是搭档,她让他下不来台,对自己也不会有好处。
门滑开,一个医生走了出来。她年纪很轻,看起来疲惫不堪。在她身后的房间里,雷布思看到一张床,上面躺着一个人,边上的医生和护士在折腾各种机器。然后门又关上了。
“我们准备对大脑做个扫描。”医生对雷德帕斯说,“您跟她的家人联系过了吗?”
“我连她的名字还不知道呢。”
“她的东西都在里面。”医生又打开门,径自走进去。病房里的一张椅子上放着叠好的衣服,下面压着一只包。医生把包拿出来的时候,雷布思看到了什么东西:一个扁平的白色纸板盒子。
一个白色的纸板比萨盒子。衣服:黑色牛仔裤、黑色内衣、红色缎子衬衫、黑色粗呢外套。
“约翰?”
还有黑色的皮鞋,两寸高的鞋跟,方头,看上去很新,但是有一些磨损的印记,好像在马路上被拖出了很远。
他现在已经在病房里了。他们在她的脸上罩了一个面罩,给她输氧。她的额头上有斑斑的伤痕和淤青,头发都拨到了后面。她的手指磨出了泡,手掌遍布伤痕。她身下不是真正的病床,只是一张比较宽的不锈钢手推车。
“对不起,先生,您不能待在这里。”
“怎么了?”
“这位先生——”
“约翰?约翰,这是怎么了?”
她的耳环已经被取下来了。三个小耳洞,其中一个比另两个要红一些。脸露在床单外,眼圈又黑又肿,鼻梁断裂,两边脸颊上都有擦伤,嘴唇开裂,下巴上有破皮,睫毛一动不动。他看见一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但在一切的背后,他看见的是他的女儿。
他放声大叫起来。
※※※
克拉克和雷德帕斯不得不把他拖出病房,克拉弗豪斯听到吵闹声也赶来帮忙。
“把门给我开着!谁关我宰了谁!”
他们试图让他坐下来。雷德帕斯从椅子上拿走自己的小说,被雷布思一把抢过去扔到走廊里。
“你他妈的还有心思看小说!”他口沫横飞,“萨米躺在那里面啊!你倒好,在外面看书!”
克拉克那杯咖啡已经被踢翻了,地上很滑,雷德帕斯在雷布思一推之下差点摔倒。
“您能把房门打开吗?”克拉克问医生说,“此外能不能来一针镇静剂?”
雷布思的双手死死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大喊大叫,没有眼泪,但是声音嘶哑难辨。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看见了那件可笑的T恤,意识到折腾了这一晚,他唯一的收获就是它:印着铁娘子①的T恤,眼睛发光的狞笑的恶魔面孔。他一把扯下外套,开始撕这件T恤。
①Iron Maiden,出身于英国东伦敦的重金属乐团,于一九七五年成立,是重金属乐界最成功与最具影响力的乐团之一。乐团常用的标志是一个眼睛发红光的僵尸形象。
她就在这扇门的后面,他想着,而我却在这里若无其事地跟人闲扯。他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在这里了。两件事在他脑子里闪了一下:肇事逃逸;肇事的车沿着弗林街疾驰而去。
他抓住雷德帕斯:“明托街口,你确定吗?”
“什么?”
“萨米……在明托街口?”
雷德帕斯点头。克拉克立即明白了雷布思在想什么。
“我觉得不是,约翰。他们是朝着反方向开的。”
“可以掉头。”
克拉弗豪斯听到了最后几句话,插口道:“我刚跟警署通过电话。他们找到那辆丢下丹尼·辛普森的车了。白色的福特埃斯科特,遗弃在菱形广场。”
雷布思看着雷德帕斯:“白色的埃斯科特?”
雷德帕斯摇头:“目击证人说那辆车是深色的。”
雷布思转身面对墙壁,双手撑在上面,凝视着墙上的油漆,好像他可以看透它。
克拉弗豪斯伸出一只手扶在他的肩上:“约翰,我相信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医生帮你去开药了,你要不要来点这个?”
克拉弗豪斯的臂弯挂着雷布思的外套,手里一个小酒瓶。
小型自杀炸弹。
他从克拉弗豪斯手里接过酒瓶,打开瓶盖,两眼瞪着空荡荡的走廊,把酒瓶举到唇边。
一饮而尽。
第二卷 “在空中花园/无人睡眠”
海边度假:拖车宿营地、漫长的散步,还有沙子城堡。他坐在帆布折叠椅上,试图看一会儿书。虽然阳光很好,风还是有些凉意。罗娜给萨米涂上防晒霜,说不能大意。她叫他留意着点儿萨米,她要回他们的拖车去拿本书看。萨米在努力把爸爸的脚埋到沙子里去。
他试图看书,但其实脑子里想的都是工作上的事。假期的每一天,他都会偷偷溜出去,找个电话亭,打回警察局查问进度。同事们都叫他好好度假,别的什么都别想。他的间谍小说刚看到一半,已经完全失去兴趣了。
罗娜真的尽力了。她原来想出国,找一个迷人的地方,温暖而阳光灿烂。但是家里的财务状况使她不得不妥协。所以他们最后还是来了法夫海滨,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她的地方。他是不是在期待着什么?重新唤起某些记忆?他小时候跟着父母来这里,跟迈克①一起玩,遇见一些别的孩子,两个星期的假期结束后就失去了联系。
①迈克是约翰·雷布思的弟弟,首次出现在雷布思探案系列的第一本小说《不可忘却的游戏》(Knots and Crosses)中。
他再次尝试着看间谍小说,但是思路又被案子占据了。接着,有个阴影罩到他身上。
“她呢?”
“什么?”他低头看。他的双脚都埋在沙子里,但是萨米不在跟前。她离开多久了?他站起身,扫视海滩。有几个缩手缩脚试图下海的人,入水都没有超过膝盖的深度。
“老天爷,约翰,她到哪里去了?”
他转身,看到不远处的沙丘。
“那些沙丘……”
他们警告过她的。沙丘经过海水的侵蚀,里面有很多空洞。那些小沙穴对小孩子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是这些沙丘极容易倒塌。早些时候,有个十岁的小男孩被埋在下面。等他被挖出来的时候父母都快疯了。他还没有完全被沙子闷死……
他们拔足狂奔。沙丘、草地,哪里都没有她的影子。
“萨米!”
“也许她跑到海里去了。”
“你应该看住她的!”
“对不起。我……”
“萨米!”
一个沙穴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影子,小手和膝盖撑着地一蹦一跳。罗娜跑过去,把她拉出来,紧紧地抱住。
“宝宝,我们告诉过你别跑到这里来的!”
“我是一只小兔子。”
雷布思看着沙穴摇摇欲坠的顶部,那里的沙子已经被植物和草的根茎掏空了。他一拳打上去,顶部完全塌了下来。罗娜看着他。
假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