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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知识产权

作者:美-李纳斯·托沃兹 大卫·戴蒙 当前章节:1539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12

1 、各种观点

目前,关于知识产权的讨论是如此之热烈,以至于我不可能不与支持或是反对某一观点的论调相遇而能够安然地独自思考。

有些人认为,专利和劳动保险形式的知识产权法规是自由世界的祸害,信息提供者 (IP) 法规并不仅仅是训导,实际上简直就是罪恶,应该尽快地加以铲除。另一些人认为整个世界经济实际上是由知识产权所驱动的。这些人想通过他们的努力来加强 IP 法规的法律地位。

结果是,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有时变得非常鲜明。

当然,争论的大多数问题落脚于互联网问题,还有一些问题则着眼于圣何塞的夜生活这一热点问题。在与知识产权法规相关的一些具体问题上,将会有极为热烈的争论。随着人们对于从第一修正案到是否要建立 IP 法案的一切问题的争论渐趋热烈,未来的某个时候有可能会使开放源代码的行为不再出现。

我发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快要陷于精神分裂了。

其实这并不意味着,就这个问题而言我已经没有了自己的主张:我个人非常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是我自己的观点最终却成为争论双方的两个对立面了。我可以告诉你,这是非常让人困惑的。这意味着我只好同时与双方论了。我以为,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就具有双重性,它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对于许多人,包括对我自己而言,知识产权是有关人类的创造活动的规则 ,是关于那些使我们成为人类――而不是动物 ( 当然,这本身是一件好事 ) 的活动的规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产权”这一名称本身就是一种侮辱。它并不是如有形财产那样可以出售,它是创造性活动本

身,这是人类所能够做到的最伟大的事情。它是艺术,它是蒙娜丽莎。但它也是一整夜编程工作的结果,它是你作为一个程序员感到极为自豪的最终成果。它是如此珍贵的东西以至于将它出售是不可能的事情。它是作为创造者的你不可剥夺的一部分,使你之所以成为你的一部分。

那种创造――不管它是以绘画、音乐、雕塑、菱或是程序的方式出现,都应当受到尊重:创造者和他所创造的事物之间有着你所无法切断的密切联系。这就像母亲与孩子之间的联系,或者如同中国菜与味精之间的联系。但是与此同时,它却又是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应当分享的事物,因为它是属于人类共同的。

好吧,让我们换一个角度:如果以每年大约七万亿美元的交易额来看的话,则知识产权是一桩数额巨大的生产。人类的创造活动获得了一个价格标签,而且它居然是异常昂贵的。创造是稀有的,于是它不仅仅是昂贵的,也是相当奢侈的。这一点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争论和观点完全不同的人群。那些将人类的创造结果称之为是“财产”的人,不用说,便是律师了。

再来看看这一章的标题。持有“财产”观点的人们获胜了 ( 英文“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一词中的“ property ”也是“财产”的意思 ) 。不管怎么说,它们的名字确实有些“尴尬”。

那么问题的症结在何处呢?

知识产权的最为著名的例子是“版权所有”这一提法。

版权所有在法律上很容易获得。你并不需要登记你的版权:你自动就会成为你所从事的任何创造性工作的版权所有者。与其他大多数知识产权法规相比,这一点是版权的一个重要区别,这事实上使个人可以方便地获得其版权。你可以获得一个版权,仅仅是通过著作、绘画或者是创造一个与众不同的事物即可。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加上一个标志,诸如“ (c) 版权所有, 2000 , by 某某某。”但是坦白地说,你并不需要这样做。不管你说不说,你都拥有版权。以这种方式说出来,只是使得人们如果需要使用人的创造成果的话,能够更方便地联系到你。

当然,仅仅拥有版权本身并不是非常有价值的。然而事实是,你拥有你所创造的东西就意味着你可以控制它的使用。例如,你有权将这一艺术成果出售给其他人,而且在这个问题上,除了美国国税局以外,任何人都不会说什么。但是,它其实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其他人在同样的问题上陷于困惑时帮他们解决了问题,省却了时间与精力。

例如,你可以以版权所有者的身份来使用你的权利,试着去做一些更为有意义的事情,而不仅仅是将其出售,你可以将它授权给别人使用,这比出售它更好。与出售你的艺术成果不同,你能够出售许可证给别人以让他有权对其做某做事情,而你仍然保有版权。简单地说,你可以拥有你的蛋糕,也可以吃了它。这也是微软世界是何以被创造出来的原因:无限地出售许可证以便可以让大家使用某种东西,而事实上自己又毫无损失。难怪人们会喜欢他们自己的这种财产。

是否有人已经注意到这其中的问题了呢?如果你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看出任何异常,我可以将其中的微妙之处卖给你。

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在于它自身:你作为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可以永远地出售它,而称自己却什么也没有推动。你无需冒任何风险。

事实上,你有权决定你的许可证的书写方式,你可以用这样一种方法来收发室,基本意思是:即使版权有问题,你也无需为止而负任何责任。听起来有些荒谬是不是?想必你已经感到惊讶了。

其缺陷是:顾客得不到保护,事情变得更为糟糕。产权所有者不但可以毫无损失地出售其产权,而且他还有权利起诉那些出售与其产权相似的产权的人们。很显然,产权所有者对于从其产品中衍生的产品拥有权利。

很显然,事情没那么简单。你如何来界定领悟与复制?如果不同的人们产生出相似的主意的话,那又该作如何处理?谁将能得到那份厚礼以至于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出售?而且还可以告诉别人抵制其他人的类似创造?不仅仅是消费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其他具有创造性的人们也没有在“知识产权”的名义下得到保护。

在这一点上使讨论变得有些龌龊的是,许多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的讨论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给创造者和艺术家以更多的“保护”。而人们似乎不曾、或者说是从未意识到,这样一种强有力的权利导致一些人剥夺了另一些人的权利。

也许我们并不会感到惊讶,那些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法的支持者们正是那些从中得益最多的机构。它们可不是艺术家和创造者本身,而是信息提供者的票据交易所:公司是靠其他人的创造性而生存的。哦,对了,还有律师们。最终的结果呢?版权法修正案就像是臭名昭著的数字化千年版权法案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或 DMCA) 一样, 后者甚至剥夺了消费者使用有版权物品的最后一丝权益。

现在,如果你得出我认为版权实际上是有害的结论,那么你错了。恰恰相反,我热爱版权。我只是认为没必要将版权所有者的权利无限扩大。不要扩大到将消费者的权利都被剥夺殆尽。我这么说并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消费者而言,而且我也作为一个拥有 创造者,不管是以这本书的作者还是以 Linux 系统的创造者的面目出现。

我作为一个版权所有者,有我自己的权利。但是权利是与相位的,或者像他们以一种相近的说法所说的那样,位高则任重。要负责地使用这些权利,而不是将他们视为对付那些没有这种权利的人们的武器。正如一位伟大的美国哲学家曾经说到的那样:“不要问版权能够给你带来什么,而要问问你能够为你的版权做些什么。”

最后,版权是一种相当适度的、循规蹈矩的知识产权形式。即使出现了如“数字化千年版权法案”那样的事情,“适度使用”这一提法也依然存在。拥有一项版权并不是给予版权所有者的成果以全部的权利。

而对于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情形则不同:它们是信息提供者的杀手锏。

对于软件专利的讨论――尤其是在技术圈子内――变得如此激烈,以至于它被视为是在文雅的公司内不应该被讨论的主题之一。当然此类话题还有枪支管制、流产权利、医用大麻以及百事可乐是不是比可口可乐味道更好等等。其原因在于,专利在许多方面对于新创造的东西给予了类似于版权保护的控制,然而却很少能够有像版权保护一样的弥补措施。

对于专利,一个最为尴尬的争论在于它与版权不同。你并不是仅仅创造了某种新的事物就可以获得专利。不是这样的,在你获得专利之前,你必须在专利局的办公室里经历痛苦而漫长的填表过程。顺便说一下,在专利局办公室等待有点像是在车辆管理局排队。但你必须意识到你将面临十二个专利律师,而且这个队有可能要排上两年之久。简言之,这并不像是在星期五晚上仅仅是自娱自乐的某种事情那么简单有趣。

然而雪上加霜的是,专利局办公室并不必然拥有资源可以用来核查你的新发明专利是否真的那么完美无缺。问题并不在于他们没有爱因斯坦来为他们工作,而在于对于新事物的恰当审查本身是有困难的。这就意味着在许多情形下,一些明显虚假的专利也会被接受。也许可以把专利局想象成邮局,在那里面,来来去去的什么人都有。

因此,结果会怎样呢?很显然,只有极少的个人获得了专利。另一方面,公司却获得了大量的专利。这些专利是他们用来对付其他公司的有力武器,可以威胁别人因专利侵权而要面临起诉。现今的专利系统基本上可以说是信息提供者这间的冷战,而不是他们之前的核战争。目前这种情况也不见得比过去的冷战好。那些挤在防弹掩体中的人们正是个人创造者,他们不得不对付一个几近疯狂的系统。他们缺乏足够的资源,无法拥有大量律师来对付繁琐的专利申请过程。

现在,如果你想避免专利申请过程中的麻烦,你可以采用更为厉害的手段: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优点在于,你不必担心什么商业秘密办公室或者类似的机构:你只需要将其封存起来,然后就不必顾虑那么多了。你仍然可以将它告诉别人,但你不必在告诉他们的同时说这是商业秘密。

过去人们一直是这样做的,实际上这也就是法规之所以被引入的原因所在。为了鼓励个人和公司公开其秘密,专利法允许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市场――如果你公开你所拥有的秘密的话。一个针锋相对的基本形式是:你告诉大家你是如何做成某事的,那么我们就允许你拥有一定年限的特殊权利。

在专利产生之前,人们会充满猜忌地保守他们自己的技术优势,一直到将它们带入坟墓。很显然,那是不利于技术进步的,因为有前途的技术从来没有向其他人公开过。对于专利特权的承诺使得专利成为将秘密告诉大家的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因为你再也不用担心你的竞争对手会发现你在做什么了――在这 上,如果你不这样做的话,你就会失去对你的成果的保护。

然而,那是过去,现在情形不同了。如今,即使是商业秘密也有了法律保护,尽管它们的理由世人无法理解。任何人都能够意识到,一旦秘密被公开的话,那就不再成其为秘密了。在知识产权法规中,却存在着一个奇异的、扭曲的例外情形,那就是,即使每个人都知道了这些秘密是什么,而它们却依然可以继续是秘密。如果你恰巧为某一不恰当的雇主服务的话,那么你头脑中的知识甚至可以让你吃官司。

一些知识产权法规显然让人感到恐怖。

很大程度上,在这场知识产权战争中寻求和平的解决之道正是公开源代码所努力的目标。尽管许多人对于公开源代码原真正目的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但在许多方面你可以将它看作是一种高技术缓和方案,是对于在这场知识产权战斗中将产权作为武器这一做法的一种否定。

因此,正如一句古老的咒语所说的那样:要做爱,不要战争。只不过我们所言是在一个更为抽象的层次上而已 ( 考虑到我所知道的一些可笑的人们,这也许太抽象了 ) 。

但是,正如任何主要的哲学断裂带一样,故事总是有其另一面。这就是我明显的精神分裂的根源所在。

我曾经尝试着解释为什么许多人觉得知识产权、尤其是强化知识产权法规显然是有害的。在赞成公开源代码的人群中 ( 坦白地说,包括许多在些群体以外的人 ) ,对于其中的许多人来说,没有比看到彻底销毁所有原子弹和彻底废除知识产权冷战更为高兴的事情了。

同一事物的另一面在于,的确,知识产权可能是不公平的,的确,知识产权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将其目标定位于大公司而不是消费者权利,甚至也不是个人著作者或创新者。然而其主体是积极有利的。知识产权集中于强有力的权利之上,与之相对应的事实是这一强有力的武器在市场上是如此的有效。核武器是冷战时代的终极力量,同样的原因使得知识产权在技术战争时代里大受欢迎。

技术也就因此而被出售了。

它不实生了一个强有力的正反馈循环。由于知识产权是如此好的一个财源,于是乎大量的人力就投入到创造更多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去了。恰恰这一事实是至关重要的。战争戏剧般地成为了工程创新和大飞跃的根源所在 ( 计算机本身最初开发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用于纯军事目的 ) ,同样的道理,知识产权的虚拟战争也有利于发动竞争引擎,给技术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资源。这是一件好事。

当然,我,作为一个势利的知识分子,相信仅仅是源源不断地提供资源并不能够必然地导致真正的创新。看一看如今的音乐行业就会明白这一点。每年有大量的美元投入到寻找下一个热门歌手之上――然而没有人会真正认为辣妹演唱组 ( 由于他们对于艺术的贡献而获得了许多巨额报酬 ) 能够与沃尔夫冈 ? 莫扎特 ( 他死于贫困 ) 的音乐相提并论。因此,对某一想法投入大量的钱财,并不必然产生杰出的天才。

然而知识分子式的势利――“你并不能购买到天才”这一哲学观点――在长期的商业模式中却并不真正有效。创新的源泉并不是太复杂以至于无法预测,也并不是太困难以至于无法得出可靠的结论。于是,长期的计划就不应当将精力集中于纯天才的前途发展上。现今的技术发展 ( 很悲哀,音乐也是如此 ) 并不依赖于爱因斯坦和莫扎特,而是依赖于大量的默默工作的工程师们 ( 对于音乐来说,要依赖于有良好天赋的女性 ) 。他们也许并不引人注目,但却正是他们偶尔会发出灿烂的火花。额外增加的资源并不必然成就伟大艺术,但却造就了缓慢而平稳的进步。最终,这才是最佳的。

“默默的工程师”这一提法也许没有“怪异的天才”这一提法那么具有浪漫的吸引力。想想有多少“疯狂的科学家”之类的电影被制造出来,与此相对照的是,又有多少“默默工作的工程师”之类的电影呢?然而,当话题转到商业上时,你所需要的是时不时出现的天才的火花,但你更需要的是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不断的小的改进与提高。

而这就是知识产权力量的光芒所在:通过使它变得有利可图,它已经成为了现代技术公司的圣杯,维持着这一庞大机器的运转。因此,由于对信息提供者加以了保护,理平稳的进步过程在不受阻碍地继续着。知识产权也许不再像我们所期待的那样有利,但它是可靠的。

因此我看到了问题的两面性。尽管我不得不承认,我宁愿看到更为有趣、更鼓舞人心的技术世界。在这个世界时在,经济因素并不总是那些获胜的因素。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信息提供者法规是由道义来制定,而不是由那些获得了最大份额蛋糕的人来制定。

相信我,我懂得经济问题。与此同时,我禁不住地希望,经济问题不要对现代知识产权法规产生如此大的负面。强化知识产权所有权的金钱刺激,以及用法律文本来表达“公平使用”与“道义”的困难,导致了有关信息提供者的两种急诊之间越来越大的分歧。就像是两位邻居之间的争吵一样,没有任何一方愿意承认恰当的解决方案有可能会存在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个地方。

显然,金钱刺激在这方面表现得很好。问题在于,何种知识产权法规能够推进发展?无疑地,贪婪地攫取钱财的兴趣恰恰能够促进这一点。

这一问题由于以下事实的出现而变得更加突出:现代技术 ( 尤其是互联网技术 ) 正在削弱许多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而且这种速度是我们所无法预料的。在许多方面没有人能够做出预测。我的意思是,人们能够想象居住在中西部的祖母们将会把绣花针技术应用于互联网么?复制艺术作品的能力――和技术本身――在很大规模上已经变得如此广泛并且易于获得,以至于拥有既定信息提供者的机构们东奔西跑,竭尽所能以支持他们的兴趣。他们全力以赴地禁止类似的复制,并引入新措施来禁止能够用于盗版的技术的应用。

上述情形有什么问题呢?问题在于,虽然大量的新措施使非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变得更加困难,但同时也使得合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变得更加困难。在 Linux 世界里正在发生着的经典案例便是所谓的 DeCSS 诉讼。

在 DeCSS 案例中,那些从事 DVD 影片解码技术研究的人们被娱乐行业起诉,理由是前者使得人们可以在互联网络中获得代码。在此案中,该项目的终极目标完全是合法的这一点其实都已无关紧要。事实是,该项目研究可能会潜在地用于非法目的。这一点便利即使是传播何处可以找到解码指令这类信息的行为在美国都是不合法的 (DeCSS 这一名称来源于解开 DVD 内容不规则性系统这一项目,托它的福,你才可以在计算机上观看影片 ) 。

这是一个极好的例子。知识产权法规并不用来促进创新,而是用于控制市场并控制消费者所能够做和所不能够的事情。这也是一个知识产权法规走得过了头的例子。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呢?想象一下能够实际上将其他人的权利考虑进去的知识产权法规。想象一下 IP 法规鼓励开放和共享。当然你依然可以有你自己的秘密,不管它们是技术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但你不应该用法律的形式来保护这类秘密。

当然,我明白。我是多么的不切实际。

2 、结束控制

既要生存,也要繁荣,这样的出路在于尽你所能去生产出最佳的产品。如果你无法靠此而生存和繁荣,那么你就不该这么做。如果你无法制造出好车,那你就应该像石头滚落山坡似的衰落。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汽车工业的写照。成功在于质量,在于给大众提供他们想要的产品。

成功不是试着去控制人们。

麻烦之处在于,人们经常会被纯粹的贪婪所驱使,而这一点从长期来看最终会导致失败。贪婪导致了决定被偏执和控制欲所统治。那些错误的、短视的决策,导致了最终的灾难。一个简单例子就是以美国公司的失败为代价的欧洲无线技术的初期成功。当美国公司还在试图利用他们的所有权独自控制市场时,欧洲公司已经围绕着一个单一标准,即 GMS 而联合在一起了,并且选择了竞争。竞争的结果促使公司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最佳的服务。美国公司被抛在了后面,他们为自己的竞争标准而困扰着。在一个有着共同标准的市场里,欧洲公司都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也就是为什么布拉格的孩子们要比美国的孩子们早几年就已开始用手机来交换文本信息了。

如果你想通过控制某一资源来赚钱的话,那么你终将发现自己会被市场淘汰。

这是一种专制的形式,历史上曾经有过大量的例子,它们的影响是负面的。比如说 1800 年在美国西部你控制了当地农民的水源。你对于用水很吝啬,因而要价很高。于是某一天,其他人设计出从其他地方引入水源的方法,而这种方法在你的高价水政策下不可避免地会变成是有利可图的事业,这时你的市场就会崩溃。技术在进步,可以被利用来将远方的水输送过来,或者促使环境发生改变。不管是哪种方式,你的垄断局面将会被打破,而你将会一无所有。这样的事情随时都在发生着。然而可笑的是,人们却依然没有看到。

让我们回到二十世纪音乐行业的衰退期,它所控制的资源是娱乐。公司拥有某个艺术家作品听所有权,艺术家创造出了一些独特的成功作品。公司可能在它所生产的每张 CD 上放上一到两首这类独特的作品。以这种方式,它就可以售出许多不同的 CD 唱片,而不是每个人都想要的一张包含了所有成功乐曲的 CD 。这时,有人就发明了 MP3 技术。于是突然间,音乐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 MP3 正是给了消费者以选择的权利,因而是有利于消费者的。

如果一张典型的 CD 唱片需要十美元,而它里面只包含了一位消费者想要的两首作品,则对于这位消费者来说,更为理智的方法是单独地购买这两首歌曲,随同其他的一些他想要的曲目,以一美元每首的 MP3 的方式来购买。顾客不再陷于专制情形中了。这种专制的情形,被贪婪驱使着的音乐公司所制定出的规则统治 工发,它只想让出其中一小部分曲目,但它却选择了认输。这也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音乐公司非常害怕 MP3 以及它的姊妹技术 Napster 和 Gnutella 。水的价格变得如此之高,以至于对于有人来说,设计出一种可能从其他地方引入水源的方法变得有利可图。

也正是这个待业,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自己绊倒了自己。当磁带复制技术进入市场时,它试图阻止消费者将他们的音乐作品复制到磁带上。它觉得磁带是人们不亲人版权法的完美媒介,因而就如何保护其版权引发了争论。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借口。音乐公司将道义大旗举得高高的,并诉诸于版权,其实它只不过是试图维持其对小环境特权的而已。事实上,磁带从未对音乐行业带来任何损害。不错,人们为了自己使用的方便确实复制了音乐,但那也仅仅意味着人们实际上购买了更多的密纹唱片,他们才有可能将之用于复制。喏,数十年后, CD 出现了, CD 的制造方式使你将曲目复制到自己的磁带上。偏执狂又来了。接着,数学磁带出现了。他们又推出了一种不同的 CD 采样率―― 48 千赫对比 44.1 千赫――目的在于防止使用者将他们的 CD 曲目复制到数字磁带上。不断地对消费者加压正是因为你想控制他们。在数学磁带的情形中,这一市场从未受到打击。这就有点像是试图愚弄大自然的力量。

于是不可避免地给我们带来了 DVD 技术。这一次,行业给我们带来的是比 VHS 录像带更好的音像质量,更小的体积,更方便的利用方式。但他们进行了加密以防被复制。更为雪上加霜的是,他们还加上了地区代码。你在旧金山购买的 DVD 无法在欧洲的机器上播放。这就给行业注入了不正当的因素:嗨,伙计们,我们可以在欧洲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我们的影碟 ! 因此让我们确保欧洲人无法在美国购买影碟。

娱乐业是否早就应该预见到这一显而易见的结局了呢?也就是说,水的价格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总有人会设计出一种新的方法引入其他地方的水?

是的,正当音乐行业贪婪地试图通过技术来控制人们的时候, DVD 加密已经为了所破解了。它们甚至不是被那些想复制 DVD 的人们所破解的,而是被另一些人所破解的。这些人只不过是想在 Linux 操作系统环境下观看影碟而已。也正是这些人,他们实际上想购买 DVD ,却又行不通,若非是解密码的话,影碟在他们的设备上根本无法使用。行业保护其领域的动机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它只不过是防止了市场的扩大,却创造了解 DVD 区位锁的动机。于是又一次,短期战略后来被发现是一个错误的决策。

娱乐业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已。数年来,软件行业也发生着同样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微软的捆绑软件战略最终注定要失败。另一方面,开放源代码产品,决无可能以一种专制的方式来使用,因为它们是自由的。如果有人试图以 Linux 为载体来捆绑销售它,那么,其他人就可以对它进行反捆绑,从而以人们真正想要的方式来出售它。

试图以技术来控制人是决不可能成功的。它最终总要对公司造成损害,而且也会阻碍人们对于该项技术的接受。最近的一个例子是 Java ,它现在已经远没有其初期那么富有吸引力了。原本想要控制 Java ,但 Sun 公司却基本上已经失去了它。 Java 现在依然运行得很好,然而却显然没有充分发挥其潜力。

Sun 并不仅仅试图通过 Java 本身来赚钱,公司将编程语言视为是使计算机对用户来说更为独特并使我们年轻貌美微软控制的一种手段,并且顺便也出售更多的 Sun 硬件。然而他们并不是真正想靠 Java 来赚钱,与此同时他们确实意识到他们不得不维持自己对它的控制。但问题是他们太急于与微软分庭抗礼。他们为恐惧、嫌恶和憎恨所驱使,而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处理商业问题的一种方式 ( 想想“感恩而死”乐队的歌词:“不是没有时间来憎恨” ) 。由于他们是如此憎恨和害怕微软,以至于他们做出了错误的许可证决策。他们使得每一个人,甚至包括他们的合作伙伴,都难于使用他们的产品。这也就是为什么像惠普和 IBM 这类公司最终都决定开发自己的 Java 工具。他们只是简单地说:“干掉 Sun 公司。”

Sun 试图通过两种不同的标准化实体来使 Java 标准化。由于控制问题,每一次他们都是勉强度过难关。一方面, Sun 想使语言标准化,但另一方面他们并不想放松对它的控制。于是标准化部门说道:“嗨,这并不仅仅与你自己有关。”结果, Sun 只好将此事搁浅。这是公司试图以对于那些实际使用这项技术的人们来说毫无意义的方式来控制技术的一个典型例子。对于公司来说,这种努力总是要失败的。它也会使技术本身失败――或者使它不再被人们所接受。

与此相对照的是掌上计算机公司所采取的“如果你喜欢什么就让它自由”这一战略。“掌上人”开放了他们的开发环境,也开发了他们的平台,这不仅仅是针对卖主,也针对那些想为平台编写程序的个人。他们公开了他们的应用编程接口 (API) 代码,并且可以很容易地免费获得他们的开发工具。这样作的结果是创建了以掌上为核心的小型产业。它造就了掌上现象,而不仅仅是在新市场里角力的一家公司。因此现在你可以看到有许多公司在出售基于派乐 (Palm Pilot ,一种掌上电脑 ) 平台的游戏,以及更多先进的日历程序,而不仅仅是派乐公司自己提供的程序。现在消费者可以选择他们想要的软件,这样每个人都从中受益,尤其是派乐公司,它由于开放了自己而获得了更大的市场份额。

Handspring 公司利用其设备护目镜 (Visor) 也在做同样的事情。它是派乐的竞争者。它使用派乐操作系统。公司将开放性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允许放开诸如 GPS 接收器和移动电话附件等硬件程序的源代码。像掌上一样,翻跟头公司也正在创造一个支持新平台的公司群体。

Sun 本身应该允许每个人都可以开发他们自己的 Java 语言――不加任何限制――也完全可以保证他们自身做得更好。那正是公司不被贪欲或者对竞争的恐惧所蒙蔽的标志。那也是一个公司相信自己实力的标志。

3 、未来的娱乐之旅

有什么人比商业预言家更加令人讨厌呢?

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假装知道疯狂的技术娱乐之旅会将我们带向何处?我猜测他们是很尽心尽责的。他们在小组讨论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为那些特征模糊的技术会议定下基调。而这类会议就像是在你的花圃上突然出现的令人不快的、无法食用的蘑菇一般。那些希望了解技术趋势的人们,花费了数以千计的美元来听他们在技术会议上的发言。这些会议倒是帮助了大量的旅馆工作人员、厨师以及酒吧间男招待们的就业,因而我认为他们并不是一无是处。

而今大卫跟我说我也应该写写有关“商业的未来”之类的章节。我有点被这种想法所玷污的感觉。但是,嗨,他也并没有让我沉溺其中,因为我的主要任务不在于此。而且,如果他的观点认为读者可能会觉得商业未来比之于生活的意义更为有趣的话,那么,我情愿就此打住而按他的意思来写。

但是,我将公开表明我的观点,就我所能忆及的事情而言,我并不是一个好的预言家,对于许多事情都是如此。我曾经预言我一开始为了自己使用方便而编写的小操作系统会在某一天遍布全球么?没有。出乎我的意料,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形。

我唯一想要说明的是,如果我被 Linux 变得如此之庞大这一事实震惊的话,那么所有其他人也必然会对此更加目瞪口呆。因此,也许我比大多数人预测得更好一点。谁知道呢?也许通过这一章我将会成为我们时代的预言家。

也许不可能。不管怎么说,事情是发展着的。

当然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经验,带着忧伤详尽地追溯过去,比方说,看看一个似乎不可匹敌的公司,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 (AT&T) 是如何步入衰落的――它仅仅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的观察期足够长的话,那么,野草终将有一天会泛滥并侵占雷蒙德地区的整洁的绿色建筑群。正如今日走红的年轻小明星脸上终有一天会长满皱纹、乳房会松弛下垂,今日的商业英雄也会被一种新的更富有激励机制的模式所替代。而英雄的公司,即使它竭尽全力地彻底改造自己,也终将会成为松弛的负担过重的 AT&T 模式。

我们称之为进化。这当然不是火箭科学。没有哪种营生可以永远生存,事情总是这样的。

然而,到底是什么在驱动着这一进化进程呢?是否存在着技术的根本性进化,以至于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有一天会出现电脑取代人类、将人类远远地抛在后面的情形呢?或者这仅仅是某种贩不可避免的前进过程,一种“勇往直前,排除万难”的东西导致了技术的进步呢?

我认为不是。

技术是我们所藉以利用的东西,不管是商业还是技术,都不可能改变人类的基本需求与向往。与其他事情一样,进货是缓慢的,但却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技术越来越进步,从简单生存到基于交流的社会,直至最终进入娱乐社会 ( 似曾相识的提醒:是的,此前在这些页中你已经见识过这个理论了,假如你坚持看完本书末尾的话,你将会再一次遇到这一理论 ) 。

人类注定是社会动物,技术也注定要进步。

因此毋须再去想有关十年内技术能够做些什么之类的种种预言。从根本上说,这些是无关痛痒的事情。三十年前我们就能将人送到月球上,但从那以后我们却再也没有送人去过月球了。我个人以为,这只不过是因为月球被证实了是一个很单调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夜生活,这有点像圣何塞。于是人们并不想再回到月球 上去了。与此同时,我们所聚集的大量技术都对其不起任何作用。月球依然是空空如也。当你谈及技术的未来时,真正有意义的是人们起要什么?一旦能够描绘出这一点,剩下的事情就是如何大规模地生产它,并使它足够便宜,以便人们能够在不牺牲另外也想要的东西的同时获得它。除此而外,没有任何事情真正有意义。

这里再说一些小插曲。真正的卖点当然是洞察力而不是现实。豪华游轮所出售的是对于自由的感知,对于盐海的感受,对于佳肴的观感和爱舟的浪漫。如果你感觉自己像小鸟般自由的话,有谁会在意船舱是否狭窄呢?

而这些又意味着什么呢?它解释了,比方说,为什么人们会对索尼公司生产的游戏站二代 (Play Station2) 如此痴迷,它是今年冲击商品货架的最大的单一技术 ( 在我正在写这些文字 的时候,它刚刚引入美国,其时是 2000 年 10 月底 ) 。这就是娱乐性社会的体现。

这也清楚地指出了个人电脑为何产生了一个观察问题。显然 PC 行业对于游戏控制台是有所顾虑的,主要原因在于,控制台被视作是无威胁的和有趣的东西,而 PC 却被视为是复杂和昂贵的。有时候这种顾虑甚至是一种敌意。

这也使我自己意识到,如果我们仍然在从现在起的十五年内大谈特谈操作系统,则难免会在某些地方犯严重的错误。也许这听起来有些怪怪的,毕竟它出自于一个以编写自己的操作系统而出名的人之口。然而事实是,从统计上说,没有人想要操作系统。

事实上,甚至没有人想要计算机。

每个人想要的这样一个神奇的玩具,它可以用来浏览网页,撰写学期论文、玩游戏、平衡账目等等诸如此类的所有事情。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分析家喜欢类似 PS2 这类调和的想法。它取代了计算机的许多零碎工作,没有那种显然很复杂又让人恐慌和着急的特性。这在技术上是无意义的,虽然我们始终都在将越来越多的计算机搬进屋里,但我们恰恰没有意识到它们可能分多么复杂而又令人恐慌。

因此我敢保证会成为第二个微软,如果他们能够将方方面面都组织得很好的话。但我现在并不是在声称这是一个类似诺查丹玛斯式的预言家的思维混乱的预言 ( 是的,我知道:那可能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但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 。尽管其他一些人也会同意这一点,但我是在努力地表明这一切是何以发生的。

我并不是在这里预言 PC 的消亡,就像此前许多人不成功地预言一样。 PC 的力量依然存在: PC 是计算机行业里的瑞士军刀。它们公然显示的复杂性足以吓跑那些并不喜欢技术的人们。这种复杂性恰恰是由于它们并不是为某一事物而量体裁衣的。然而,只有科技的灵活性才能使 PC 成为富有吸引力的事物。

于是,便有一个将它们统一起来,在黑暗中将它们联接起来的东西:通讯网络。通讯网络无处不在。你是不是无法忍受在一小时之内无法以至少每小时两次的频率来收发电子邮件?没问题,电脑可以做到,我的电邮迷朋友。你可以在海滨度过某一天,尽管你心里可能会产生些许的内疚感,但不管怎么说你还是可以同网络上发生的事情保持联系。记住:旅游将所有的技术奇观都变成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东西,也不具有威胁性,则其尺寸大小并不重要。

那么,在这些事情上, Linux 和公开源代码一般说来又如何参与呢?

你甚至不会觉察到它的存在。

它将存在于那些索尼机器的内部。你永远不会看到它,你也永远不会知道它,但它确实是在那里,促成了机器的运转。它将存在于某部移动电话之中,当你远离你的本地无线网络区域时,它将适时成为你的其余电子小器具的个人通讯网络中心。

你看,这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当然也是钱的问题。

4 、为何开放源代码

IBM 是一个有压榨消费者历史的公司。它是通过迷惑公众并确保没有其他人插足来赚钱的。事实上,那正是大多数计算机公司的经营之道,其中一些公司由下而上依然在这样做。接着,当 IBM 开发了个人电脑时,它无意识地公开了其技术,任何人都可以藉此复制。

单单这一个行为,比任何其他事情都更加能够激发 PC 的革命,后者又进一步激发了信息革命、网络革命与新经济――不管他们将这一发生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大规模变化称之为什么。

这是对于从公开源代码哲学中能够获得无限利益的最好说明。尽管 PC 并不是通过使用公开源代码模型发展而来的,但它却是这样一个例子,即某种个人或者公司公开的技术可以加以克隆、提升和出售。在其最纯粹的形式上,公开源代码方案允许任何人参与到他们的开发商和商业操作上来。

无疑, Linux 是最为成功的例子。

在我那脏乱的赫尔辛基卧室里发源的东西,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合作项目。它始于那些认为计算机湖代码应该自由地共享的软件开发者们所共同认可的一种观点,将一般公众许可――即反版权――作为运动的强有力的工具。它现在已经进化成为最佳技术的持续发展的一种方法。而且它还在进一步发展,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同。把 Linux 作为网络器操作系统的做法,正在滚雪球般地在大众中扩散。

在这种观念的鼓舞下所发生的一切,证明了它自身作为一项技术正运作于市场中。

现在,公开源代码已经发展到超出了技术和商业领域。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拉瑞 . 莱锡格教授 ( 现在斯坦福大学 ) 和查尔斯 . 尼森教授已经将公开源代码模型引入了法学界。他们启用了公开法律项目,这一项目是依靠志愿律师和法学院学生,将他们的观点和研究结论放在项目网站上以帮助完善论据和大纲,以对美国版权法案形成挑战。他们的指导思想是:当最大量的法学思维聚集在一个项目上时,将会形成最强有力的论据,通过粘贴和再粘贴,文章会形成信息的海洋。该站点很好地概括了对传统方式的折衷:“我们在保密方面所推动的,我们预期在来源的浓度和论据的广度方面会重新夺得 ( 将其意思在另一个领域中表达出来的话,那将是:如果有百万双眼睛来共同参与的话,则所有软件的缺陷都将消失 ) 。

数年来学术研究是如何进行的,这一一直让人困惑,在众多领域里几乎没有几项是有意义的。想一想,通过在网上集思广益的方式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加速疾病治疗方案的形成。或者,就某一任务而言,如果拥有最好的智囊团的话,则国际外交也能够加强。随着世界变得越来越小,随着生活和商业的节奏加快,以及随着技术和信息变得可能,人们意识到那种技术封闭方式和吝啬的方式正变得越来越过时。

公开源代码的理论基础就是:简单化。在操作系统这一情形里,源代码――即那些构成系统的程序指令――是自由的,任何人都可以改进它、改变它和利用它。但这些改进、改变和利用后的源代码也必须是可以自由获得的。项目不属于任何个人,而是属于每一个人。通过将其开放,会产生迅速和边疆的改进。比之于封闭起来开发,其结果会出得更快、更成功。

那正是我们开发 Linux 时所经历的。想像一下:你旁边是一个庞大的开发队伍,而不是一个以秘密小组形式组成的开发团队。潜在地拥有数百万更加聪明的头脑来参与同一项目,并且有同行评论过程的支持,啊,这力量简直是无以匹敌的。

人们第一次听说公开源代码的方式,听起来有些滑稽。这也就是为什么经过了这么多年以后它的优点才被人们所了解。开放源代码的“思想观念”并不是传播这一模式的动力,而是因为人们开始注意到一个显然的事实,那就是公开源代码是开发和提高最佳质量技术的最好方法。现在这种方式也在逐渐赢得市场,而市场的成功才使公开源代码获得了最为广泛的接受。围绕着无数的增值服务已经创建了许多公司。当钱财滚滚而来时,人们开始相信公开源代码的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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