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劳累了一天后,夜晚终于属于你一个人了。这时你驻足书架前,考虑着晚上该读些什么。你会从书架上取下《战争与和平》、《情感教育》、《米德尔马契》或是《追忆逝水年华》吗? 如果你会,那我对你深表敬意。或者,你想要跟上现代小说的潮流,拿起一本编辑寄来的小说,书中叙述了一个中欧人流离失所的悲惨故事;或是打开一本评论推荐的小说,书中毫不留情地披露了一个路易斯安那州底层白人的生活。如果这是你的阅读品味,那我向你表示衷心的赞许。对我来说,所有的经典巨著我都已经读过不下三四遍,因此它们再也没法教会我什么了;另一方面,要我读完四百五十页印得密密麻麻的纸张,探寻书中一个女人赤裸的灵魂,或是让格拉斯哥贫民窟的骇人生活(用的全是苏格兰土腔)震荡我的神经,就像封套上说的那样,我也实在是没有兴趣。这时我会选择侦探小说。
上一场战争爆发时我发现自己被囚禁在了邦多,一处靠近里维埃拉的海滨度假村——我必须声明,囚禁我的不是警察,而是时事使然。事实上我当时正在一艘帆船上。和平时期她正停泊在维勒佛郎什,但海军当局命令我们离港,我们便起锚驶往马赛,途中遇到了风暴,不得不停靠在邦多躲避,那里恰好有些码头设施。当时个人的行动范围正受到当局限制,人们不允许前往就在几英里开外的土伦港,除非你愿意填上一大堆表格,递交许多张照片,再经历一段漫长的等待最后领到一纸许可。而我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来此地避暑的游客此刻都已落荒而逃,度假村显露出一副令人惊诧的荒废相。赌场,大部分旅馆和许多店铺都已关门。但那些日子我过得倒也惬意。每天早上都能在文具店买到《小马赛》和《小瓦尔》,喝上一杯牛奶咖啡,再去逛逛市场。我找到了性价比最高的黄油和全市最好的面包店。我还曾使出浑身解数哄一个乡下老妇留给我半打新鲜鸡蛋。我还发现一大坨菠菜烧熟了会缩得只剩一点点。当我发现一个靠满脸真诚吸引我光顾的小贩结果卖给我一只烂熟到无法入口的甜瓜,或是一块硬得像砖头一样的喀曼波特软奶酪时(而她之前曾用真诚到颤抖的嗓音向我一再保证这块奶酪刚好“五分熟”),我再次为自己对人性的无知感到困惑。每天早上十点钟,文具店很可能还会进英文报纸——虽然是一个星期以前的,而我照样读得津津有味。
每天中午十二点有从马赛发来的无线电新闻。听完新闻便吃午饭,然后打个小盹。下午我在甲板上来回散步锻炼身体,或是站着看老人和孩子们没完没了地玩着保龄球(其他人都走光了)。五点钟有从马赛发来的《太阳报》,我就再读一遍早上在《小马赛》和《小瓦尔》上读过的东西。之后就只有晚上七点半的无线电新闻了。黄昏时我们就得进屋关门,只要向外面漏出一丝光,码头的防空巡逻员就会大声警告,严肃地命令我们把光遮掉。这个时候你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读侦探小说。
我那时手头有这么多的闲工夫,正是读上一本伟大的英语文学里程碑式作品,充实一回思想的好时候。我只断断续续地读过一点《罗马帝国衰亡史》,前后加起来不过一章。我一直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要把它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读一遍,从首卷的第一页直读到末卷的最后一页。现在可真是个天赐良机啊。但一艘四十五吨级帆船上的生活虽然舒适,但却缺少安宁。客舱的隔壁就是厨房,水手们正在那儿做晚饭,锅碗瓢盆响个不停,边做饭还边扯着嗓门讨论他们的私生活。其中一个水手进来拿一罐汤或是一罐沙丁鱼,突然想起来得把发动机开上,不然要停电。这时客舱服务生从甲板扶梯上踢踢踏踏地走了下来,说他抓住了一条鱼,你要不要煮了做晚饭,接着又进屋来铺桌子。这时对面的船长冲着这边招呼了一嗓子,接着一个水手就从你头顶的甲板上踩过,上船来找他想要的东西。这两个人言谈甚欢,你没法不去听他们说话,因为两个人都扯足了嗓门。在这种环境中想要集中注意力阅读是极其困难的,我觉得如果真的在这种情形下打开这本著作,那才是对吉本的大不敬。必须承认,我还没有心静如水到这种地步,能在此时此刻饶有趣味地阅读这本书。事实上那个时候《罗马帝国衰亡史》是我最不想读的一本书了——幸运的是我也没弄到这本书。而另一方面,我手头正有大把的侦探小说,而且总能拿去和其他的船东交换着看,他们的船由于类似的原因也正抛锚在码头上呢;更何况文具店里也总能买到不计其数的同类小说。因此在邦多的四个星期里,我每天都读两本侦探小说。
这当然不是我头一次读这类小说,但却是我头一次如此海量地阅读。一战中的另一段时间里,我因为染上了肺结核躺在北苏格兰的一座疗养院里,在那儿我发现了卧病在床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脱离了生活的重负带给你一种美妙的解放感,催生着各种奇思妙想和胡思乱想。从那以后只要我能让自己心安理得,一有借口就会上床“休养”。 感冒头痛是种令人痛苦的疾病,为此你还得不到半点同情。那些同你接触的人都会心怀忐忑地望着你——不是担心你发展成肺炎一命呜呼,而是害怕你把病传染给他们。他们几乎毫不掩饰心中的埋怨,怨你把他们暴露在危险之中。因此,只要染上感冒,我能做的就是立刻上床,手头备好阿司匹林,一瓶热水,外加半打侦探小说,我就准备好了不得已而为之地上床“疗养”了(尽管这里“不得已”的成分和“疗养”的好处都有待商榷)。
我读过的侦探小说数以百计,有好有坏,除非实在是不忍卒读,不然我一般都会从头到尾读完。即便如此,我也只敢说自己是个业余爱好者。我在后文中与读者分享一点自己的心得体会时,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对此我完全心知肚明。
首先我要区分惊险小说和侦探小说。我只在无意间读到过惊险小说,那是因为我有时会被书名或封皮误导,以为打开的是一本犯罪故事。它们是各种少儿读物的杂交混合,就是亨提和巴兰坦的那类作品,在我们年少时也曾带给我们欢乐。而这类书当下的流行大概就是因为有一个庞大的成年读者阶层,他们的思维依然停留在青春期。而我对那些一身蛮勇的男主人公和那些历经千难万险,在小说的最后一页和英雄终成眷属的女主人公向来是嗤之以鼻的。我讨厌前者那紧绷着的上嘴唇,而后者的轻佻令我发抖。 我时常对这些书的作者感到隐隐好奇。他们究竟是受到了神明启示,还是在某种精神痛苦的鞭笞下写下这些东西的,就像当年福楼拜写下《包法利夫人》一样?我拒绝相信他们是处心积虑地坐在那里,玩世不恭地盘算着怎么写本东西发大财。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不怪他们,因为这样谋生可比上街卖火柴整天日晒雨淋的要舒服多了,也胜过了在公共厕所里当服务生——那种工作只能让你看到人性的一个极其狭窄的断面……我更愿意相信,这些作者是人道主义者,当他们想到义务教育创造出了这样庞大的一个读者阶层时,心中充满了创作的动力。就这样,他们讲述着火灾与船难,列车脱轨,飞机迫降撒哈拉,走私犯的山洞,鸦片魔窟,邪恶的东方人,希望以此逐步引导读者有朝一日能够欣赏简·奥斯丁……
我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想要讨论的是犯罪故事,尤其是谋杀。偷窃和欺诈也是犯罪,而且也有可能需要高超的侦探技艺,但它们没法引起我浓厚的兴趣。从绝对论的角度来看(对于这类小说而言绝对论是一个恰当的视角),被偷的珍珠项链不管是价值两万英镑还是在沃尔沃斯花了几先令买的,这都没有区别;而欺诈,不管是骗了百万英镑的巨款还是三块七毛六分钱,都是同样肮脏的行径。犯罪小说家不能像那个乏味的古罗马人一样说人性的一切对他都不陌生;人性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陌生的,除了谋杀。谋杀理所当然是最为人性的犯罪行为,因为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在某个时刻动过这个念头,只是因为畏惧刑罚或是害怕自己的良心折磨(也许这第二种顾虑其实是多余的)才没有动手。但谋杀犯却勇于承担令我们踌躇不前的风险,绞架的阴影给他的行为投下了一分阴郁的难忘。
我认为侦探小说家应该对谋杀的数量严格控制。一场谋杀是最完美的,两场还可以接受,尤其当第二场是第一场的直接结果时;但如果作者只是因为担心破案调查正趋于乏味就贸然引入第二场谋杀来活跃气氛,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当谋杀超过两起时,谋杀就变成了屠杀。一起接着一起的血腥死亡与其说让人战栗,不如说让人发笑。在这一点上,美国作家更容易犯错——他们很少满足于一场,甚至两场谋杀;他们成群地枪杀,捅杀,毒杀,棒杀受害人,把整本书变成了一片屠宰场,给读者一种被人耍弄的不悦感。这是件令人遗憾的事,因为美国民族混杂,生活中涌动着各种暗流,因此比起我们自己那安稳,乏味,守法的国度,她的活力,她的冷酷,她的冒险精神无一不为小说家提供了一个远为多样且充满灵感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