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布丰的格言:“风格即人。”如果他说得没错的话,那么了解一个人理应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他的文风。问题是这句话果真正确吗?我想在布丰的眼中人是和谐统一的一个整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大多数人都是美德与缺陷的混合体,在他们身上集合了相互之间如此抵触的优点和缺陷,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如此地昭然若揭,你才不得不相信这样相互矛盾的品质能够共存于同一个人身上。伯克在他的年代广受世人的评论;有人热情地赞美他,也有人激烈地抨击他。根据流传下来的许多不同的报道,还有赫兹利特的文章以及菲利普·马格纳斯爵士所著的那本精彩的《生平》,我想我们可以对伯克其人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印象。但这个印象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你简直无法相信如此罕见的美德居然能同如此可悲的缺陷携手;这一定会令你大惑不解。
埃德蒙德·伯克于1729年出生于爱尔兰,父亲是律师。在那个年代律师是个非常受人鄙视的职业: 约翰逊就曾如此评价离开公司的某个人:“我从不屑于背后说人坏话,但我相信这位先生是个‘律师’。”伯克二十岁出头时就前往伦敦学习法律,并在来到伦敦后不久同一个叫威廉·伯克的人成了密友。这两个伯克即便是亲戚,亲缘关系也很远。很快埃德蒙德·伯克放弃了法律,选择了文学。此后的几年中他靠为书商写作尽力维持生计。他出了两本书,似乎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帮助他认识了霍勒斯·沃波尔并赢得了约翰逊博士的深切友谊。他于1757年成婚,同年他的弟弟理查德也来到了伦敦。这三个伯克彼此情投意合;威廉和理查德与埃德蒙德夫妇同住,四人收入共享。理查德是个吵闹、冲动、品行不端的家伙,在旁人看来一无是处,但威廉却很能干进取。他在剑桥结交了有用的关系;1765年当罗丁汉姆勋爵受国王之命组建内阁时,他说服了罗丁汉姆邀请埃德蒙德担任其私人秘书,又说服弗尼勋爵送给埃德蒙德一个由其家族把持的选区[4]。
伯克立刻开始在下议院崭露头角。约翰逊博士在给班纳特·兰顿的一封信中写道,伯克“在下议院第一次亮相时取得的声名是前所未有的。他发表了两篇演讲,呼吁废除印花税法, 受到了皮特先生的公开赞扬,并让全城为之惊叹”。 罗丁汉姆于1766年倒台。两年后伯克买下一栋取名“格里高利”的私宅,位于贝肯斯菲尔德,占地六百英亩。伯克这样做是件很自然的事情。他此时声名远扬,对自己的能力信心满满。可以想象,以他高昂的精神,洋溢的热情,他是很不情愿在寒舍中屈尊的。他热爱社交,喜欢宴请宾客。接济值得接济的才子(尽管有时这并不值得),舒缓穷人的贫困,这对他来说总是件乐事。他出身卑微,而根据当时的习俗,这一点经常会被用来对他揶揄嘲讽。他的身边都是大人物;宴会上人人都用得着他,而他也知道自己的价值。但他不能不注意到人们依然带着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他坐在他们中间,但却不是他们的一员;他身上总是有一种爱尔兰冒险家的气味。当然,他原本就是个爱尔兰冒险家;而他恰好也是个道德高尚,社交与智力天赋卓越,而且知识宽广的人。他一定想,买下格里高利能让他在这个国家中有一席之地,增加他的威望,使他能更加平等地同那些贵族士绅们会面,从而扩大他在这些人身上的影响力;而直到此时,他凭借的仅仅是自己的才华。
这座豪宅花费两万英镑,每年还另需两千五百镑维护费。很奇怪,一个几年前还满足于为书商多兹利写些粗制滥造的东西,一年只挣一百英镑的人,居然愿意支付如此大的一笔开销,而且还背上如此沉重的负担。这三位伯克在弗尼勋爵的资助下从事东印度股票市场的投机交易,他们买下格里高利宅的钱似乎就来自投机所得的利润。但不幸的是,股票大跌,他们入不敷出,而最终弗尼勋爵也破产了,威廉·伯克逃离了英国。埃德蒙德卷入了一场困扰了他一生的财政危机,不得不将房产的“每一寸地”都抵押了出去,还要向朋友们借钱。买下格里高利的那一年,他向大卫·加利克借了一千英镑,不久之后又向约书亚·雷诺兹借了两千英镑。他在与罗丁汉姆结交的十七年里,一共向他借了高达三万英镑的贷款。人人都知道,两人之间只要发生了金钱来往,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紧张,最终常常会导致关系冷淡。但伯克的朋友们却十分尊重他,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他们敬仰他“高尚的人品和卓越的价值”,因而为他送上他恰恰急需的金钱来表达情意,比如布罗克斯比博士就曾向他赠送一千英镑。 罗丁汉姆死时曾留下遗言,要求销毁伯克的借条。雷诺兹也如法炮制,还外带留给伯克几千英镑遗产。
伯克是个骄傲的人,珍视名誉。我们也许会想,他是否曾为向朋友们借钱感到过一丝羞耻。他似乎从未想到过要把格里高利宅卖掉,这样不但能还清债务,还能把自己从这种不但屈辱而且有损名誉的状态中解救出来。我们只能猜测,在他看来这是一笔至关重要的财富,不惜任何尊严代价也要留住。当然他也未必认为借钱有什么屈辱的。我们知道,借钱这种习惯染上容易戒除难,善借之人很快就能找到既能满足需求,又能不失尊严的方法。
伯克对于金钱满不在乎,这通常被认为是爱尔兰人的天性。他也有爱尔兰人的慷慨热情。
不论自己手头多么紧张,他依然不停地向那些博得他同情的人提供经济援助。他曾经误认为一个叫詹姆斯·巴里的爱尔兰画家是天才,便资助他去意大利学习。诗人克拉布穷困潦倒时,曾向一个又一个名人恳求帮助,但都石沉大海。最后,他投向了伯克。伯克安排他在格里高利住下,直到最后看见他舒适安定地开始生活后才安心。这只是伯克一贯慷慨大度的两个例证。几乎所有和他接触的人都不能不意识到他的伟大。我们不能不惊叹人们是如此频繁地提及他所受到的“崇敬”,以至于我甚至怀疑这个词在当时的内涵是否与现在有所不同。我对于在上一场战争中主持国事的政治家、将军和元帅们心怀尊重与敬仰;我欣赏自己有幸结识的诗人和小说家身上的伟大天赋;但我从未想过要以“崇敬”的心情看待他们——我想其他人的想法也和我一样。也许我们已经丧失“崇敬”的能力了。在担忧和失望在他身上投下了阴影之前,伯克一直富有魅力,性格友善。他很健谈,约翰逊博士就曾赞美他的“侃侃而谈”。我有时想,这本领是不是还能取悦现在的人。也许今天的我们很难不觉得这样的“健谈”有些乏味;因为这个时代充斥着信息,我们等不及听人长篇大论,宁可自己去读书看报。和伯克本人一样,我们也不是好听众(约翰逊曾抱怨道: 他谈话的愿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如果有人在桌子一端发言,他就会找桌子另一端的人说话),如果有人把谈话变成了独白,一定会让我们很不耐烦。而且伯克既不机智也不幽默,我们很可能会觉得他有些乏味。尽管他那种威严的气度和优雅的举止给范妮·伯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比起他的雄辩我们会更喜欢奥斯丁笔下亨利·蒂尔尼[5]的那种花哨的轻浮。
理查德·伯克几年前曾通过埃德蒙德的影响被任命为格拉纳达西印度岛屿的王室财务总管。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崩盘后,他返回了自己的岗位。他以近乎免费的价格从“红肤加勒比人”——邻近的圣文森特岛原住民的后裔——那里买下了一大块土地,其地值据估计高达十万英镑。这一交易是如此的声名狼藉,以至于圣文森特议会拒绝承认其合法性。伯克一家此时极度窘困,埃德蒙德拼尽全力要保住弟弟的财产权。他答应福克斯,如果他能说服当时在职的诺斯勋爵判决收购有效的话,就分给他一块赃地作为报酬——福克斯那时自己也非常缺钱。福克斯照做了,诺斯勋爵显然也乐于从命,但他把事情办砸了,理查德败诉,返回了英国。随后他又被指控贪污了一万英镑的王室收入,接受了审判并被判有罪。理查德上诉;伯克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将上诉判决无限期地推迟了。可以想象,如果他真的确信弟弟无罪的话,那他理应乐于见到正义得到伸张。威廉·伯克为避免因债务问题遭到逮捕而逃离了英国,随即去了印度;在那儿,还是通过埃德蒙德的影响,他被任命为国王军队的发饷人。他从事了一系列不光彩的勾当,据估计从中牟利了足足十五万英镑;菲利普·马格纳斯爵士将其描述为令人发指的欺诈。在彻底名誉扫地之后,他不得不返回英国,面临因挪用公款而遭逮捕的危险。真是一对活宝!
这件肮脏勾当的大多细节直到菲利普爵士在温特沃斯·伍德豪斯审阅了相关文件后才真相大白,但在此之前很多相关内容已经流传了出来,严重损害了埃德蒙德的名誉。约翰逊博士对于人格的判断十分准确,终其一生都对埃德蒙德钟爱有加。他赞赏伯克的智慧、学识、友善和仁慈,但鲍斯韦尔所作的传记中有几段文字,表明即便是他也怀疑埃德蒙德的诚实。的确,按照十八世纪的潜规则,为国家干事就理所当然应该吃国家饭。但伯克是个道德家、改革家。他标榜自己的高风亮节,可居然运用权力把极不称职的人安插到利润丰厚的职位上;他标榜自己的诚实,可居然当众发表虚假声明,说自己从未涉足东印度公司股票。他始终与不公正和腐败做斗争,可自己居然不遗余力地帮助威廉和理查德的腐败欺诈行径。伯克是个伟大的演说家;我们很难将他堂皇的箴言与其可鄙的行径统一起来。难怪有人说,他是个骗子,是个伪君子。但我不这么认为。有一种缺陷是大多数人所共有的,对此政治家也不能幸免;而这种缺陷在他身上被放大到了极端: 那就是,什么符合他的利益,他就愿意相信什么。我不知道该把这种缺陷叫做什么,但它既不是虚伪也不是欺骗。
当伯克开始感情用事时,他的判断力就被蒙蔽了。他最动人的品质——热烈的感情——居然会产生如此糟糕的后果,这真是他人生的不幸。威廉和理查德是一对骗子,而且还是笨骗子,他们那些丑陋的伎俩没有一次成功的。可埃德蒙德居然写道:“回顾我的一生,我生命轨迹中所有的闪光点无不直接或间接地得益于威廉·伯克。”而对于理查德他写道,他的品质如此正直,任何诱惑都无法腐蚀他。他自始至终地爱他们,尊重他们——尽管这听起来不可思议。在他眼中他们俩决不会做任何错事;不论证据多么确凿,他就是不相信。
“如果一个人恰巧和伯克共用一个屋檐避雨,”约翰逊博士写道,“他一定会说——‘这真是一个非凡的人’。”伯克的非凡体现在很多约翰逊所不了解的方面。你很难遇到一个像他这样具有如此矛盾个性的人。他既正直又卑琐,既直率又诡诈,既公正又腐败。一个人是怎样调和如此矛盾的个性的? 我不知道。但我们不应过于责难。蓓姬·夏普[6]不是说过,想要做个一年收入五千英镑的好人并不难吗?如果伯克生来就是个坐拥豪宅的绅士,收入丰厚,那他的行为毫无疑问会像他自己一贯坚信的那样无可指摘。对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他从未有过丝毫怀疑;他一直认为自己受到的辱骂(这是他自己的原话)是可耻的不公。马基雅维里告诉我们,当他回到书房时就会换下乡村服饰,穿上锦袍,就像他惯于以共和国秘书身份在贵族们面前出现时穿的那样。而伯克也在内心里做着相同的事。在他的书房中,他不再是那个鲁莽的赌徒、无耻的揩油者、缺德的钻营之徒(虽然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他自己)、满嘴谎话的辩护人,为了自己的口袋不受影响,攻击那些旨在匡正极端不公现象的必要措施。在他的书房中他就是那个思想高尚的人,那个以精神的高贵、人格的伟大与慷慨为朋友们爱戴与尊敬的人。这时,也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对伯克说“风格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