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清晨五点差五分,康德教授的仆人兰普准时叫醒了他。五点钟,康德穿着拖鞋、晨衣和睡帽,睡帽上面还戴着一顶三角帽,坐在书房里准备用早餐。早餐是一杯淡茶和一斗烟。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康德用来思考当天上午的讲座内容。然后他更衣下楼;讲堂就在他家的底楼。他从早上七点讲到九点。他的讲座广受欢迎,想要找到好位置你必须六点半之前就赶到。康德坐在一张小桌子后,用谈话的语调轻声讲课。他很少打手势,而是用幽默和丰富的例证来生动讲课内容。他的目标是教会学生独立思考,因此不喜欢学生们埋头苦记自己说的每一个字。
“先生们,不要这样写个不停,”有一次他这样说道。“我不是神谕。”
他习惯于把目光聚焦在离他最近的学生身上,通过他脸上的表情判断他是否理解了自己的话。但一件小事就能分散他的注意力。有一次一个学生外套上少了一粒纽扣,结果打断了他的思路;还有一次一个困倦的年轻人不停地打哈欠,康德于是停下来说道:
“如果一个人无法抑制地要打哈欠,那么根据礼仪他应当用一只手遮住嘴。”
九点钟康德回到房间,换回晨衣、睡帽、三角帽和拖鞋,继续他的研究,一直到下午一点差一刻。这时他起身向楼下的厨娘喊话,告诉她开饭时间,然后换好正装,回到书房,等待前来午餐的客人。客人的人数从来都在两人到五人之间。康德无法忍受独自进餐。据说有一次他实在找不到人陪他吃饭,便让仆人上街随便带一个人进来。康德一贯要求厨娘准时备餐,客人准时到达。他习惯在他希望客人出现的那一天才发出邀请,这样他们就不至于为了同他一道午餐而放弃其他的预约。有一段时间一位克劳斯教授除了星期天外天天都来他家吃饭,可康德依然坚持每天早上都向他送去邀请。
客人一旦到齐,康德就会吩咐仆人上菜,自己去客厅里取银勺子——他把这些宝贝和钱一起锁在一张书桌里。客人们在餐厅落座后,康德便说:“开始吧,先生们。”然后大吃起来。饭菜很丰盛。这是康德一天里唯一的一餐饭,有汤、有豆荚烧鱼、有烤肉,最后还有奶酪和时令水果。每位客人面前都有一瓶红葡萄酒和一瓶白葡萄酒,这样他就可以自由选择。
康德喜欢说话,而且喜欢一个人说,如果有人插嘴或反驳他会很不高兴。不过他的话非常令人愉快,因此很少有人介意由他来垄断整场谈话。他曾在一本书中写道:“当一个缺乏经历的年轻人参加一场规格档次超乎他想象的聚会时,他很容易在开口说话时感到窘迫(尤其是在有女士在场的情况下)。这时,以报纸上的某则新闻作为开场白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别人不明白他究竟为什么要说起这个。他这时一定刚从街上走过,因此谈论坏天气是最佳的引子。”尽管他自己的餐桌前从来没有出现过女士,但康德还是一向惯于用这个方便的话题作为谈话的起始点。接着他会转向当天的国际国内新闻,然后由此谈及旅行者的见闻故事,异邦的奇特习俗,一般文学以及食物。最后他会讲些幽默故事。他的故事很多,而且讲得有声有色。这么做照他的说法是为了“让用餐在笑声中结束,这样可以促进消化”。他喜欢把午餐拉得很长,客人直到很晚才起身离席。客人们离开后康德不愿立刻坐下,免得瞌睡。他绝不允许自己打瞌睡,因为在他看来睡眠应当尽量节制,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延长生命。餐后他习惯作午后散步。
康德是个小个子,身高刚刚五英尺,胸廓也窄,两只肩膀一高一低,人瘦得皮包骨。他长着一只鹰钩鼻,但眉毛很好,肤色也很洁净。他的蓝眼睛虽然很小但很精神、很敏锐。他着装整洁漂亮,戴着一副金色的小假发,打一条黑领带,着一件领口和袖口绣花边的衬衫。他的外套、裤子和背心的质料精良,配着灰色的丝绸长袜和绣着银扣的鞋子。他的一只胳膊下夹着那顶三角帽,另一只手中拄着一根金头手杖。每天不论天晴还是下雨他都要散步,而且不多不少一个钟头。但如果天气过于恶劣的话,仆人就会跟在身后为他撑起一顶大伞。他唯一一次没有散步是当他收到卢梭的《爱弥尔》时。那本书他读得爱不释手,结果在屋里呆了三天。他散步时走得很慢,因为他认为出汗对自己有害;而且他喜欢一个人走,因为他习惯用鼻孔呼吸,这样做在他看来是为了避免着凉——如果他和同伴一起散步的话,出于礼貌就不得不说话,那样就只能用嘴呼吸了。他每天一成不变地走着相同的路线——按照海涅的说法,他总是沿着林登街走上八个来回。他每天离家的时间也是分毫不差,镇上的人都能根据他出门的时间来对钟。回到家后康德返回书房读书写信,直到天色变暗。这时,他习惯把目光对准附近一座教堂的尖顶,接着思考此时恰好占据着他思维的问题。 关于这点还有一个故事: 一天晚上康德发现,他怎么也看不到那个尖顶了,原来是旁边的几棵杨树长得太高,遮住了尖塔。这让康德坐立不安。幸运的是杨树的主人同意剪去树顶,这样康德就能继续怡然自得地思考问题了。九点四十五分,康德停下了他繁忙的工作。十点钟前他已经安稳地裹在被中了。
但就在1789年七月中旬到月底的某一天,康德踏出房门作午后散步时,没有走向林登街,而是走了另一个方向。哥尼斯堡的居民惊讶万分,纷纷议论世上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他们猜对了。康德刚刚得到消息: 七月十四日巴黎的暴民攻陷了巴士底狱,释放了囚犯。法国大革命开始了。
康德出身贫寒。他的父亲是个马具匠,品德高尚,他的母亲是个十分虔诚的信徒。关于父母康德这样说道:“他们给与我的教育从道德角度来说是完美无缺的。每当我怀念他们时,心中都对此感激不尽。”他其实还可以进一步说,母亲严格的宗教信仰对他最终形成的哲学体系同样产生了重要影响。 康德八岁上学,十六岁时进入哥尼斯堡大学。此时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他的父亲很穷,除了支付他的食宿费用外无力给他更多的帮助。他从一个鞋匠叔叔那里得到过一些经济支持,他自己也做过家庭教师,而且——令人意外的是——还凭着他在台球和奥伯尔牌戏上的本事赢了点儿钱,这才读完了六年大学。父亲死时,康德二十二岁,他的家庭就此解体。康德太太为丈夫生了十一个孩子,活下来的有五个: 本文的主角康德本人、一个比他年幼许多的弟弟和三个女孩儿。姑娘们后来都做了用人,其中两个嫁给了同阶层的人,小弟弟由鞋匠叔叔照料。而康德在没能申请到一所当地学校的助理职位后,先后在数个外省乡绅家中做过家庭教师。他因此得以融入一个在举止礼仪方面远胜自己出身阶层的社交圈,从而培养出了后来令他卓尔不群的翩翩风度和优雅举止。就这样他度过了九年光阴。后来他取得了学位,在哥尼斯堡大学成为了一名讲师。他住在公寓里,吃饭时选择那些有可能遇见好伙伴的小饭馆。但他十分挑剔。一次他被公寓里一只公鸡的叫声干扰了思考。他试图把这只鸡买下,但主人不愿意,于是他只好搬家。还有一次他搬家是因为一位同住的客人谈话过于乏味,另一次是因为大家希望他就学术问题做长篇大论,而这恰恰是他不愿意的。多年以后康德的经济情况才有了好转,能够买下一座自己的房子,还有一个仆人来照料起居。房子里的家具很少,屋里唯一的一幅画是一位朋友送给他的卢梭肖像。墙壁原先粉得雪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油烟熏得漆黑,你甚至都能在上面写名字;一次一位客人真的这么干了,康德温和地批评了他。
“朋友,你为什么要扰动那经年的尘埃呢?这自然而然形成的帷幔难道不比金钱买来的要好吗?”
尽管康德活到了八十岁,但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出生的小镇六十英里。他身体时常不适,鲜有不受病痛折磨的时候。但他凭借意志力能够将注意力从身体的感觉上转移开,就好像它们与自己无关一样。“他喜欢说,一个人应该学会适应自己的身体。”他性格开朗,对所有人都友好体贴;但他十分拘礼。他尊重别人,也希望别人以相同的尊重回敬他。当他声名鹊起时,人们纷纷热切地想要见他一面,于是找中间人牵线搭桥,邀请康德来自己家中做客;但康德总是要求这些人先来他家作礼节性的拜访,然后才答应回访,不论他们是怎样的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