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ubus是什么东西?”简问。
罗奇的墨镜上落了一层细细的红色粉末,让他看上去像个瞎子。“听着好像是incubus之类的东西。不过应该不是这个意思。”他说。{指在睡觉时临幸的女妖、男妖}
“我跟哈里·德通哈说我们要去找吉米·艾哈迈德时,他说吉米是个succubus。”
“听上去像是一种蛆虫。人身上携带的寄生虫,水蛭之类的。”
车子终于拐进了市区,来到一片商家的仓库区。这里有很多小酒馆,每家小酒馆都传出喧哗声。这里以前属于市中心。如今这座城市不再有中心。随着汽车的出现和增多,山区也被开发出来,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郊区,拥有自己的购物和休闲中心;之前在山坡上砍树种地的农民把地卖了,搬到了平地上。回到高地住宅区,空气温和许多,没有那么炎热了;城区被抛在脑后,变成一道与大海,红树林和大平原融为一体的风景。就像现在,城区与黄昏的颜色融为一体,海边升起烟雾和粉红色的云彩,与绚丽的灰色、红色和橙色云朵交相辉映。
一抹琥珀色的阳光照在山坡枯黄的植被上。简刚到这里的时候,这些植被在她眼里只是风景的一部分,但其实里面隐藏着陌生和危险:无家可归的疯子,沿着旧路流浪,穿过花园,走过房子和被开垦的树林,像原住民那样只认得世代不变的景物,坚持着某种古老的通行权。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流民;有着茫茫然红色眼睛的流民。还有土匪。警车在这些高地住宅区巡逻。有时晚上或清晨可以听见炮火声。报纸、广播和电视上说有游击队。
简和罗奇住的房子建在一片光秃秃的大草坪上,是在一块凹凸不平的山坡上凿出了这么一块平地,一边还留有一道天然的土墙。有草的地方是黄褐色的,靠近土墙的地方则几乎光秃秃的,此刻夕阳照射下的草地金黄一片;每棵草、每块土都投下一道阴影,使得整个地面看上去十分引人注目。房子本身和草坪差不多宽;不高,只有一层,木瓦屋顶伸出粗坯的水泥墙壁一大截,墙上长着某种常春藤。
屋后的露天阳台外是一道斜坡,斜坡底下是隘谷和树林。城区在远远的山脚下,是大平原的一小部分。大海的边缘仍泛着光,但是其他部分和沼泽已经变暗,与大平原融为一体,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陆地。
“那么不真实,”简说,“那么隐蔽。最高统帅。那些所有宣传。那些食物。当然了,这些是游击队的绝好掩护,不是吗?”
二
天空逐渐变得雾蒙蒙的,夜晚的寒气降临到了山上。隐藏在夜幕之中的城市隆隆作响,和平时一样,成千上万台收音机一齐播放着雷盖音乐。仿佛在某处,人们月复一月地在举行同样的聚会,播放同样的音乐。同样的聚会,同样的音乐,在山脚下,在城市的大街上,在重建区,在翻过垃圾场的市郊。同样大的声音,人群、车辆、广播音乐同样固定的节拍在白天听不见,到了夜晚便清晰可辨。如同路边的火光,在日光下看不见,现在则一清二楚:公路两旁星星点点的小火苗冒着烟。
画眉山庄里又黑又静。天空先是变为深蓝色,后来就渐渐地和四周的树墙一样黑了。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响;小伙子们发出的每一个声响从水泥和瓦楞铁皮上反弹回来,听上去尖锐刺耳,向他们提醒着这里的空寂和外面的黑夜;这些小伙子在城里都是扯着嗓门说话,在这里却轻声轻气,近乎耳语。两盏油灯在每个角落投下阴影。
从前,在这栋小屋盖好之前,在墙还没有抹灰,玻璃窗还没有安上去的时候,小屋里比现在热闹、快活。那是斯蒂芬斯在的时候。可是斯蒂芬斯走了,一些小伙子也跟着他离开了;如今半数以上的床铺是空的,只剩下相似的光秃秃的床垫和贴在墙壁上的剪报(黄色的黏胶把纸张背面印的东西透了出来)诉说着曾有人住过。
那些离开的是有家可回的小伙子;在城里他们有母亲,有阿姨,或者有他们唤作阿姨的女人。留下来的则是无处可去的小伙子,像布莱恩特这样的。城市造成这样的孩子大量产生,他们是被不小心怀上的,经过后院的生产阵痛和出生仪式后逐渐被抛弃,而后他们只好让自己依附于某些团体,再通过这些团体依附于某些可以暂时提供吃住的人家。
布莱恩特想念斯蒂芬斯。斯蒂芬斯把画眉山庄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地方。他有很多话说;他读书;他有想法,还懂得很多常识。小斯蒂芬斯长着一个可笑的酒糟鼻:但是当他开口说话,你就不觉得可笑了。斯蒂芬斯不用非待在山庄里不可;他有妈妈,有家。可是斯蒂芬斯因为自己的想法来到山庄,他的到来让很多小伙子高兴。并非斯蒂芬斯说的每句话布莱恩特都理解,他只知道跟斯蒂芬斯在一起他觉得开心和安全。斯蒂芬斯知道怎么鼓励人。可如今斯蒂芬斯走了。他没有回城里他妈妈家:这点布莱恩特确认过了。没有人知道斯蒂芬斯去哪儿了。
没有了斯蒂芬斯和那些在他之后一个个离开的小伙子,布莱恩特晚上不想待在山庄里。他不喜欢和留下来的小伙子们在一起。他们和自己太像了,和他们在一起他感觉茫然无措。他想出去,待在其他人中间。他有那个女人给他的一美元,还有其他钱,这些钱让他躁动不安。
几乎在看到那个女人的第一眼,布莱恩特就决定要冒险跟她要钱。刚开始他不确定对方会不会给他钱,甚至担心会被告状,可是当他叫她,看见她脸上的恐惧时,他立刻知道不会有问题。这个小小的胜利把他和屋里的其他小伙子分离开来。但是他已开始觉得他的胜利不知怎的变了味,他变得不安。他不说话;不与他人接触,摆出一副有人不小心冒犯了他的样子。
他们早早吃了晚饭,米饭和炖肉。吃完饭,布莱恩特把自己的盘子拿到小屋后面的茅草披屋,在洗碗的水桶里蘸了一下水,然后放到洗碗台上。他没有回屋里去,而是绕到屋子前面,避开从门口射出的光,来到马路上。不久,他就将小屋微弱的灯光抛在身后了,在漆黑一片中朝公路走去。他不喜欢黑,也不喜欢夜晚在灌木林里摸索前行,但心头的兴奋给了他勇气。要步行三英里。他走得很快,等来到公路上他已满身是汗。
他知道车不好打。画眉山庄名声不好。他记得斯蒂芬斯在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并不苦恼,有时还故意装混混以迎合他们的坏名声。每隔四五分钟就有一辆车经过,车灯把他照得分明:一个穿着牛仔裤和条纹运动套衫的黑人小伙子,身材矮小,面目狰狞,扭曲的脸因为流汗而发亮,一根根蛇一样的发辫散发出敌意,让他显得越发丑陋。他拼命招手,没有车停下来;站在公路上,周围全是灌木林,他开始感到孤独、害怕。想到这个夜晚就要泡汤,变得无趣,想到要沿着原路郁闷地走回去,之前的兴奋变成了反胃。
终于有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车里几乎坐满了,无疑这就是司机冒险停车的原因。布莱恩特在一个胖女人身旁坐下,当他们的肩膀碰到时他能感觉到那女的躲开了。十五或二十分钟后,出租车驶离公路,来到一个小镇上,这是围绕着工厂区的中心发展起来的一个小镇。出租车在靠近小镇中心一个挂着一只发亮的时钟的店门口停下,布莱恩特就在这里下了车。
刚过八点,距离夜场电影开始还有半个小时,距离街上变冷清也还有半个小时,夜晚最后宝贵的半小时,人行道上三三两两悠闲的人群,生意红火的卖椰子的手推车,咖啡馆和酒吧,店铺屋檐底下的小吃摊和牡蛎摊,甚至还有小型的宗教集会,闪烁的霓虹灯、陶瓶里冒烟的火把、宛若圣诞节烟花棒的电石灯,似乎有很多乐子可供选择。不过如今的布莱恩特变聪明了;不再是个毛头小子了,他知道这些东西都是骗人的。他身上有钱,他得把钱花掉,或者说他想赶紧摆脱这些钱,同时他也知道他完全是在浪费,到头来这天还是会像它开始时一样结束。
布莱恩特走进一家华人开的绿颜色的咖啡馆,这是一栋老旧的木建筑,像座谷仓,天花板上垂下两个没有灯罩的灯泡。他要了一杯花生宾治,同时砰砰地敲打吧台,还“啊!啊!啊!”地大喊。他这么做并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想引人注意,想看看吧台后面那个穿着背心和卡其短裤的中国人的眼神。这个中国人眼睛几乎眨都不眨。花生宾治又酸又臭,不过布莱恩特并没有把它吐出来,而是将蜡纸杯放在吧台上,付了钱,走了出去。
他想看电影。大部分电影他都看过了,在这些乡下电影院,一些影片被放了又放。年龄小一点的时候,他看过黑人主演的不同人种混交的黄色电影,这些电影看的时候很刺激,过后则令人沮丧,还是斯蒂芬斯告诉他这种电影是邪恶的,会把人毁了。布莱恩特选了西德尼·波蒂埃主演的两部连播,走进一家装有百叶窗、电风扇吱呀作响的小电影院。又是独自一人,夜晚接近尾声。
在第一部电影里,波蒂埃饰演一个带枪的人。布莱恩特一直很喜欢这部电影,但他知道这是假的,不让自己陷进去。第二部是《谁来爱你》。这是布莱恩特最喜欢的电影;让他哭也让他笑,是他的最爱。不久他便完全沉浸其中:他在这部电影里的波蒂埃身上看到永远不会有人知晓的自己,任何人都不会,多么可悲:这个人已在布莱恩特携带的这具躯壳里死去,在电影中则被真真切切地展现出来,布莱恩特知道那就是他,没有紧张不安,没有愤怒,没有佯装的丑陋,而是幽默风趣、谈笑风生。看着看着,他开始为自己被剥夺的人生难过:他幻想将来有一天,他成为真正的自己,不是一个带枪的人,也不需要一份伟大的职业或者什么豪言壮语,就是他自己,那个他被爱,被家和家里的人重新接纳。他抽泣起来,其他人也跟着他抽泣起来。
电影院的杂役小子忙活起来,他关掉电扇,让屋里安静下来,接着打开出口,又拉上窗帘遮住街上的灯光。外面寂静无声;车辆稀少。布莱恩特已经在害怕空虚,害怕一天的终结了。他的钱已经花光了,他又和早晨的时候一样穷了。钱给他带来的兴奋过去了。等到电影结束、他离开影院,咖啡馆应该关门了;酒馆也应该关门了;只剩下那辆卖椰子的手推车,空椰子壳比椰子多,一些人就睡在商店的屋檐下,喝醉酒的,神经不正常的,还有一个戴草帽的老妇人在借着一支火把的亮光卖剥了皮的橘子。这个夜晚就只剩下打车返回、沿着树墙与灌木丛之间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路步行回到山庄了。于是,电影还没结束,布莱恩特就伤心起来,想着上天对他如此不公,想着他不幸的一生。整个一生。
回去比出来时更难打到车。布莱恩特站在发亮的时钟底下;夜已深,街上行人稀少,出租车里没有乘客,可是司机们都假装没看见他。最后终于有一辆长途合乘出租车停下来,车上有两名乘客,布莱恩特钻了进去。直到车开上公路,他才开口说:“画眉山庄。”
车子驶离工厂区后,司机在油门旁边的车底板上摸索起来;坐在后座上的布莱恩特听到响声,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司机有一把短剑。布莱恩特紧张不安,他说:“怎么这年头人人都喜欢扮坏蛋?”话一出口他被自己凶恶的口气吓了一跳。司机没理他,只是咕哝了一声。几分钟后当布莱恩特大喊:“停车!停车啊!你要去哪儿?”他又咕哝了一声,然后把布莱恩特放下,收了他的钱。车前灯一闪而过,红色的后灯也逐渐远去;只剩下布莱恩特独自一人站在黑暗中。
布莱恩特是在距离通往画眉山庄的马路不远处的一个交叉口下的车。他没有往山庄的方向走,而是抄一条近路:不一会儿灌木丛不见了,树墙前的那栋房子展现在他眼前。有灯亮着,不是彻夜不熄的昏暗的车棚灯泡,而是客厅射出来的灯光。
吉米还没睡,布莱恩特知道他一定是在写东西。吉米笔头勤快。布莱恩特对吉米的写作十分尊敬,他知道吉米这么晚还在写东西一定是因为有什么事情发生,让他头脑兴奋。
*
吉米在写作。很晚时他才有了写作的心情。下午的烦乱情绪一直挥之不去,从黄昏到日落,从日落到深夜。吉米通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作的,在烦乱的时候,在迷失自我的时候,在突然间回想起过去某些事情的时候,抑或是在感到恐惧的时候。
下午,当简和罗奇让他滔滔不绝地讲啊讲时,他开始感到他的话语无法为他提供支持,他在和他的话语彼此分离,他的眼前一片漆黑,浮现出一个永久遗失的世界,他看见自己的生命正在那片荒原上终结。简和罗奇走了以后,他让自己沉浸于那片漆黑之中,封闭着下午的记忆:那是关于简的回忆,而她的仪态和言谈举止告诉他那漆黑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然而同时,在他的幻想中,简赶走了那片漆黑,他想象简穿着喇叭裤紧张、颤抖地站在小屋外光秃秃、亮晶晶的泥地上。/
我不明白一个这么有成就的男人怎么会在这种地方浪费自己的生命,跟这些——说实话,我实在不敢恭维——一无是处的当地人在一起,看他们像畜生一样随地大便,还不在高高的草丛里拉,而是在路上,因为,你听着,他们怕蛇。
这种事我这种阶级的人是着不惯的,可是彼得却面不改色,我想大便周围嗡嗡嗡的苍蝇声在他听来就像音乐一样呢。他说他要让大家知道他喜欢和当地人在一起。真可笑。那是因为他们让他感觉良好,和他们在一起,他有一种他在别处体会不到的优越感,尽管他总说革命,说他在南非为黑人受尽折磨。
我在来这里之前就听说过这个叫吉米的人。我在伦敦听说过他,他在那里是个名人,但我从未想到命运之神会让我们相遇。在这里他是一个争议人物,谁都不能无视他,人人都议论他。对于一般人,普通大众,他是个救世主,他了解、热爱普通百姓,因此,对于其他人,即政府和富有的白人公司之流,他是个异类,他们害怕他,排着队要给他钱。萨波利切公司的罗奇先生也是,他以为他在利用吉米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他也害怕他。
因此,我想方设法要见这个人,虽然我知道他不见我这样的访客,他讨厌别人去打扰他。终于到了约定的日子,我来到画眉山庄,看见他光着膀子,他的皮肤并不黑,而是可爱的金色,像一尊青铜神像,我惊呆了,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他不发一言,我害怕这种冷漠的沉默,然而我被他那完美的礼节,还有他让那些没有教养的黑人尊敬他并懂得守一些规矩的方式所折服,要知道这些黑人可不知道什么规矩。
你无法相信他和他们是如此不同。其他人住在公路或者山上简陋的棚屋里,只要有一块旧木板和一个沥青桶,他们就可以过活,你应该亲眼看看那些棚屋,然后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瞧不起这些当地人。可是吉米的房子不一样,当我走进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从这头到那头,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所有的东西都整齐、干净,收拾得井井有条。而且他的藏书可真多,在这方面一点儿也不节省。他显然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如今这样的人不多了。
我说:“你介不介意?”然后走向书架。他说:“那些可不是摆设,是货真价实的书。”我抽出《呼啸山庄》。“啊,”他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你看的是勃朗特姐妹那部伟大的作品。一个多么天才的家庭,你不得不相信遗传。要喝茶吗?”
我看得出他是一个不易相处的人,但是他努力尽到宾主之仪,而且尽管他很愿意(这点出乎我的意料)在茶桌上与来客闲聊,可我看得出他脑子里始终在想着伟大的思想和计划。但是他绝不会透露半点他的想法,他知道怎么管住自己的嘴。他生活在自己奇特的小世界里,他的脑子里装满了大事情,他背负着全世界受苦大众的重担,背负着住在棚屋里、在肮脏的小后屋里长大的人们的重担。
我被这个男人深深吸引,我情不自禁,当我看着他的时候,我两眼放光。彼得吃醋了.可是这不奇怪,什么革命什么对黑人的爱总是这么就荡然无存了。回家的路上我恍恍惚惚,什么也看不见,晚上,彼得的碰触令我反感。我们很少干那事,可是突然间他欲火焚身,他清楚个中原因,而我看得出不久彼得就会站到另一群人那边,试图摧毁这个男人。
我连梦里都是这个男人,可我不知道我们能否再见面。我知道我若再去打扰他,他定不会原谅,我不想惹他厌烦。他是所有特权的敌人,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产阶级,我知道尽管他表现得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其实他恨我这样的人。我只要看着他的眼睛就能明白何谓仇恨。/
开始动笔的时候吉米是迟疑的,只是把一些话记在便笺本上。渐渐地,他兴奋起来;文字不再仅仅是文字;他觉得自己可以写很长时间。此时,由于太兴奋了,他停下笔,起身在房间里踱步。走着走着,他想起了外面的黑夜和树林;他的自信心又一点点消失了。忧伤向他袭来,一如疲惫、愤怒和宿命感;等回到书桌前,他发现写作的激情已不复存在,且不会再回来。便笺本上的文字又只是文字而已了,虚情假意的。/
一天,我开车行驶在公路上,突然,车流之中,我的车坏了,就在这个我需要帮助的时刻,吉米开着他的阿斯顿·马丁轿车经过——/
只有文字:吉米再次搁笔。/
一天,在海滩上,明媚的阳光透过椰子树洒到树下的沙丘和汽车上,美不胜收,除了有一群野蛮人——/
听见马路上传来脚步声,吉米停下笔等着。布莱恩特从前门廊进来,眼睛红红的,气喘吁吁,面无表情。他动作粗暴,好像他此刻急冲冲地跑进屋只是为了让人注意他自己的情绪。他什么也没说,也不看吉米,一屁股在两张毛绒沙发的其中一张上坐下,腿分得开开的,头靠在背垫的顶上,望着天花板。眼角有刚流下的泪水。
吉米问:“布莱恩特,你去看电影了?”
布莱恩特没有回答。
“《谁来爱你》?”
布莱恩特用一根长长的、弯曲的手指擦去一边眼角的泪痕。
吉米知道这部电影,也知道布莱恩特看后的反应。他说:“去给自己弄点阿华田。”
布莱恩特没有动。
吉米说:“看着牛奶,别煮沸了。”
吉米看着布莱恩特站起来,动作没有刚才那么粗暴,然后看着他离开客厅。他望着布莱恩特留在身后的门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转向书桌,翻开便笺本上新的一页。/
亲爱的罗伊,上次我寄给你一些从本地小报上剪下的剪报,我想那些剪报会让你产生兴趣,让你对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情有所了解。这里似乎没有一个掌权的人意识到危机迫在眉睫,整个世界就要爆炸,而想到世界目前的构成,想到那些在画眉山庄和我一起工作的小子,我就觉得摧毁这个世界才是摆在明智的人面前唯一的办法。
每当停下来想想建设性的努力不受赏识,想想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我就会产生摧毁的冲动,想看到所有的东西被大火吞噬,而在这样的夜晚,我觉得我几乎要为我们的世界,为生活其中却得不到保护的人们哭泣。当我想到我曾对自己的人生寄予多么大的期望,当我想到希望这么快就破灭,我黯然神伤,而当我再想到那些从未有过任何期望的人,我就更加伤心。我们是地狱之子。
也许说到底,罗伊,这个世界只为现在拥有它的人而存在,而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拥有任何东西。将来的赢家是已经取得胜利的人,如今他们不愿冒险,比如那些自由主义者。你比我清楚,当危机来临时,这些人多么让我失望。你以为把我变成他们的玩童,然后赶出英国,他们就会放过我。但他们没有。在这里他们也还是不放过我,你能想象吗?这些来炫耀炫耀他们乳白色的大腿就以为对事业作出了贡献的自由主义者。
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利用价值,彼得·罗奇先生也是。我称他为主人,他都没听出我是在拿他开玩笑。他是南非伟大的白人革命者和受尽折磨的英雄。他写了一本书,我想你应该都没听说过,但在这里,当然,他是一个震惊世界的畅销书作家。现在他为我们这里一家老牌帝国主义公司萨波利切工作,这个公司以前是一个巨大的奴隶贸易公司,如今却假称黑人们很美丽,还雇佣了罗奇先生来证明这一点。我假装配合,你又能做什么呢——/
他突然停笔。魔力失效了。文字有时带给他无限可能,现在却不能让他恢复自我。他是一个迷失的人,比小时候更加迷失,那时在父亲的店里,在学校,在城市的街道上,他只看见他看见的,而且一无所知。
布莱恩特静静地坐在毛绒沙发上看着他。玻璃罩着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阿华田空杯。他的眼睛不再湿润,脸上又有了表情,情绪比刚才平静了些,他的猪尾辫软趴趴地垂着。
“布莱恩特,你向那位女士要钱了吗?”
“吉姆?”
“你向她要钱了吗?”
“吉米,你知道我不会干那种事。”
他给予别人安慰,可他自己更需要他们的安慰。他走向布莱恩特,这个从出生起就奇丑无比的人完全就是在某些特定情绪下的自己的写照。他抱住布莱恩特。
三
高地住宅区的新建房流行用红杉木百叶窗取代玻璃窗,关上窗,屋里便一片漆黑。每天简就是于这样的漆黑中(她关上百叶窗不让虫子钻进来)在自己的房间里醒来,然后重温片刻她的神秘旅程。夜间长途飞行:抹去了过去和距离的引擎的嗡嗡声;到达一个又一个灯火通明的机场的回忆,更像是梦,而非对真事的回忆;兴奋过后人疲惫得没有反应;以至于,离开伦敦才几个小时,她就觉得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种陌生感起于伦敦机场。乘客已经全部登机,突然来了一则大雾警报,所有人都从飞机上下来,然后再次登机,又等了五个小时。伦敦就在外面;但飞机里面已是乘客和空姐构成的另一个世界。这些空姐在地面上是伦敦的一部分,并不引人注意,此刻在飞机上穿着特别的制服,却显得很英国、很有异国情调。乘客身上也起了变化:烦躁不安与过分自信突显出来,主要是脱掉外套、松开领带的男人们;黑人乘客当中,服饰和言行举止上的差异愈发鲜明。
飞机在伦敦耗了一下午,在不知深夜还是凌晨的时候到达纽约。几个美国人走上来,两个男人在简身边的空座位上坐下。简太累了,没有理睬他们,只是注意到他们带的黄色书,标题用小字印在简单的白色封面上。每当她小睡片刻醒来,总会发现两个人都在看书。拿骚机场,中转候机厅关着,一个像是走廊的地方有微弱的光。一个有些不好意思的黑人——尽管穿西装系领带,一看就知道是个工人——想勾搭一个红头发女孩。再次登上飞机,简伸手去拿已被放在椅后背口袋里的《荡妇》;可是坐在她旁边的美国人,书的主人,把他那肉乎乎的手放在了她手上,拿走了书,说:“这可不是小女孩看的东西。重口味的。”再次醒过来后就没办法接着睡了,一些窗户透进亮光;盘子,动作麻利的空姐现在在制服外面系上了围裙,这样她们的角色又变了。那个美国人对简说:“你需要特别护理。”
飞机着陆,几个穿卡其制服的黑人一面继续高声聊天,一面匆匆登上飞机喷洒杀虫剂,气味十分刺鼻。走出飞机,刺眼的阳光和炎热的天气让简一时不适应。那两个美国人带着她穿过水泥走廊来到入境安检处。途中,她的衣服被汗水浸湿,眼前掠过几块不规范的法语标示牌。他们带着她径直来到一排队伍的前头;他们一定是什么大人物.因为他们不用办手续就通关了,简也跟着他们通关了,没有提交入境卡,没有出示回程机票,也没有给她的护照盖章。
在海关大厅等行李的时候,简的脑子渐渐清醒过来。她已经在想那两个美国人中的一个了:他成了候选人。他给了他在这里的地址,简注意到他不住在城里。他问她住在哪里,谁来接她。简漫不经心地提起罗奇的名字,语气里暗示他是一个名人,期待那两个美国人——发出或惊讶或担忧的感叹,简此刻判断他们是做生意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听说过罗奇,也没有听说过他所在的公司。
走出海关大厅,两个美国人见到了罗奇,脸上露出惊讶,甚至可以说是失望的表情。罗奇中等身材,没有穿外套,比在伦敦时苗条,甚至有些清瘦,他靠在铁栏杆上,衣着和姿势无异于出租车司机和临时搬运工,只不过他是懒洋洋地站在出口。那两个美国人的失望和突然的冷淡传染给了简,立刻也成了她对此次会面的反应。
他们不习惯在公共场合接吻或拥抱。
罗奇说:“你和大人物坐同一班飞机。”
“他们一路上都在看黄色书。重口味的。”
“他们是铝土矿公司的。这个地方是他们的。”
“他们带我过了入境安检。安检员没有看我的护照或者回程机票什么的。”
“但愿你离开的时候不会因为这个而有麻烦。”
“我需要特别护理。”
车子经过一片已经热烘烘的绿色平原,车窗打开着。右手边是美得令人惊叹的山峦,蓝色的雾霭下绿意盎然,起伏的山脊线在晨光中显得十分柔和。简不认识山上的植被,只觉得是绿油油的一片。她想:以后,以后我就会知道这些是什么了。
报废的汽车,路旁高草地边地中海颜色的小房子。篱笆后面井然有序的庭院里的工厂;然后是垃圾场,望不到尽头的小镇,七零八落的店铺和挤挤挨挨的房子的斜屋顶,生锈的瓦楞铁皮,百叶窗和回纹窗格,后院的绿色植物,电线,歪歪斜斜的墙,破烂的人行道,没有清理的排水沟,“真正的黑人,不要投票”的标语。接着,车子向上驶往高地住宅区,人行道变成路缘草带,房子变大了,周围还是可以看到一间间小棚屋。但是之后,棚屋不见了,只有宽阔的马路,大花园,大房子,植被把刚刚经过的市区和平原遮挡住了。往上行,感觉还是清早,随着车子盘旋而上,偶尔可以看见山下烟雾朦胧的平原,分不清哪里是陆地,哪里是沼泽和大海。
一道水泥墙壁,沿山坡而下,草坪一侧的两条水泥路还处在阴影里;一间爬满常春藤的平房,一栋宽阔的大房子,面向一个红花点点的绿色山坡。百叶窗的房间,关上红杉木窗,屋里一片漆黑;一个黑人女佣,咖啡。简渐渐入睡,旅途中的画面颠三倒四地出现在她的梦境里:黑人,空姐,两个美国人,夜晚的机场,白天坐车经过的绿色平原.飞机的引擎声还萦绕在她耳边,就像某样东西抹去了那个被她抛在身后的世界的痕迹,筋疲力尽和紧张焦虑,她感觉自己好像侵犯了他人领地,她愈发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她在一片漆黑中醒来,一时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她起身拉开红杉木百叶窗,强烈的阳光让她睁不开眼。
这不过是四个月前的事情。那一天一夜一晨的旅行,那些一连串的梦一般的画面在简的新生活中仍然历历在目。她刚到这里的时候,到处还都是绿色的,山上繁花似锦。但是紧接着就开始干旱,而且她听说这是四十年来最严重的干旱。山上的树木都枯了;很多竹林着了火;高地住宅区的植物也沾染了市区的某种颓废。树木凋敝;植被大都干枯稀疏,邻家的房子现在看得到了。但是山下的市区和平原还是和简第一天到这里时一样陌生。同样没有改变的还有她一到这里就产生的信念:她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其实她隐约料到会这样。她早已习惯料到她的决定可能是错的,她开始觉得这个世界又一次辜负了她。
在伦敦,简觉得罗奇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她为自己挑中他的眼力而自豪。那时在她看来,罗奇是个实干家,而在她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可以被称为实干家。那些人,记者、政客、商人,每星期每星期地对报纸上最新危机事件、电视上最新议题发着牢骚,他们鹦鹉学舌、人云亦云;他们几乎歇斯底里地谈论着这个国家的衰败。但是这些小危机总是会过去,秘密议论的政治阴谋和商业诡计最终化为乌有;他们说的尽是些陈词滥调,久而久之,人们不再相信他们说的话。失败永远是别人的事:成天把危机挂在嘴边的人自己却往往十分平静,满足于自己的职务,生活在自己的职责之中,固步自封,跟自己谴责的那些人差不离。
简感到虚弱、漫无目的和隐隐约约的不满,这种不满现在针对的是这个世界,是男人。一天晚上晚饭前,在她家里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她当时和情人在一起,他是一个左翼记者,她对他的观点不再感到惊奇,她看穿了他的虚伪和野心,也不再读他写的文章。她喜欢他的英俊,但仅仅像喜欢一幅画:这具外表光鲜的躯体给予她的太少。他压在她身上,她没有反应,他想亲吻她,她把头扭开;她的私处干干的,他难以进入。突然,她一把将他推开,他赤身裸体、毫无防备地站在床边。她无意取笑他,只是弯起右膝,点了一支烟。他问:“你干吗这样?”她回答:“我想干吗就干吗。”他给了她一个耳光,重重地打在她的下巴上,烟从手里掉了下去。他又给了她一个耳光,她的脸热辣辣的,她哭了起来,她敏捷地捡起掉在床上的香烟,起身裹上床单,冲进浴室。她任由眼泪肆意流淌,却小心地不发出声音。她等着他来敲门:打算不作回应。她听见卧室里的脚步声,听见脚步声到了走廊,然后走下铺着地毯的楼梯,最后她听见前门关上的声音。她在浴室里待了一会儿,等着门铃响,等着被拯救。但他没有回来;这时她发现自己湿了,顿觉失望和恶心。
这件事之后不久,她遇见了罗奇。他刚刚出版了一本讲述自己南非经历的书。他被逮捕、严刑拷打、审判、监禁,后在国际组织的抗议下被驱逐,他在南非的资产亦遭冻结。第一次见面罗奇并未给她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但是后来她读了他的书,通过他的书接近他。而不久,她便感到不可思议,她居然根据他的书和他在书里描述的经历就判定自己了解他。
在简看来,罗奇是个实干家,和她认识的任何人都不一样。他话不多;他没有一套一套的理论;单是他这个人本身就扩大了她的世界观。她一直觉得南非颇为神秘,而罗奇仿佛把她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国度,带入了真实的事件和行动;她觉得他让自己对人类的可能性有了新的认识。她很高兴他的长相并不出众,旁人奇怪她看上他什么让她感到满足:这个四十多岁的小个子男人,一脸愁容,面颊凹陷,从鼻子到嘴角有着深深的皱纹,眼光略带嘲讽。
两人从不谈论南非,也不讨论他的书;至于他被严刑拷打、投入监狱的事情,简宁愿不去想。他来自一个更为重要的世界;她认为他和自己一样看到了她所在的这个世界即将被摧毁,而且他不仅看到了,还有所行动。他是一个实干家;他的书和经历就是证明,她以为他的过去在召唤他,所以当他没有停下来享受他的书带给他的荣誉,而是突然决定离开伦敦,接受这么一份不太靠谱、待遇也不怎么好的工作,来到这座小岛,为一家听起来像是由殖民店主们构成的公司工作,她以为他是要去一个新的、令人意想不到的世界纷乱的中心。
简已经决定要追随他,追随他的生活。她已经决定等房子一租出去就跟随他离开。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情,引起了她的怀疑。罗奇竟然张口大笑;以前她只看见过他微笑。罗奇张口大笑,他嘴角上翘,露出萎缩的牙龈和长长的臼齿,之间有着黑色的缝隙。简感觉自己仿佛瞥见了一具骷髅的牙齿,瞥见了半人半羊的萨蒂尔,瞥见了这个人的灵魂。她一度觉得他相貌不凡,甚至开始觉得他英俊。而这一瞥像是瞥见了一个丑陋的陌生人。她让自己把这个荒谬的瞬间抛到脑后;她已经下定决心。可是在她到达的那一刻,她的怀疑又回来了。在她的这些感情经历中,她总是会得到某种警告、某种小暗示,某种预示未来的小信号。而现在,被预示的事情就在眼前。
四个月过去了,如今她知道了她到这里第一天就知道的事情:她来到了世界尽头的某个地方,来到了某个穷尽了所有可能性的地方。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当初在伦敦她怎么那么单纯,竟然相信世界的未来在这样的地方酝酿着,掌握在这样的人手中。
高地住宅区自成体系,与城区不相往来,起初邻居们生活其中的那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吸引了她。在这里,在这个她自以为来到了世界中心的地方,人们谈论的却是离开,是移民加拿大和美国所需的证件:这些谈论是秘密的,因为离开一出口就好像是背叛和投降。没有人比哈里·德通哈更像高地人,没有人比他更原住民、更安定。可是自从哈里利用经常去加拿大出差的机会弄到了加拿大的永久居住权的消息被不小心走漏了以后,这些品格一夜之间就变得令人恐惧和恼火。
哈里把家里一间装有空调的休息室布置成酒吧,酒架上挂着一个发光的小牌子,上面写着“哈里酒吧”,摆着他收藏的尊尼获加威士忌和其他酒吧物品。这里一直以来都是大家聚会的地方。屋里的气温低到可以穿羊毛衫和毛衣;灯光昏暗,来自各个国家的令人眼花缭乱的酒吧广告营造出移动的圆圈、泡泡或喷泉的效果。就在这里,在一种奢侈的、度假似的而非具有危机感的氛围中,大家习惯了与站在自己的吧台后面的哈里谈论空调,谈论当晚室内会冷到何种程度,谈论当地局势。
起初,简还等着弄清楚这些局势的详细情况,等着认识人们口中的那些人物,山下市区里的实干家、政客。可是人物众多,他们的行动原则混乱不堪,话题转瞬即逝,很快,简就失去了兴趣,不再想谈论新的政治联盟,反正这些联盟常常是一事无成,也不再想分析新的政治威胁,这些威胁同样稍纵即逝。这里不会发生什么重要的事情。这个地方就是它所呈现的那样,不会再多。再者,罗奇也并非像她原本想象的那样身居要职——她清晰地记得她在机场的海关大厅向那两个美国人提起他的名字,等着他们发出惊叹的情景。
简明白了,罗奇是来这座小岛避难的。他是雇佣他的公司的一名职员,他属于高地住宅区这种地方,他是半个殖民者。他在这里远不如在伦敦有名气。简至今仍不理解罗奇为何如此突然决定离开伦敦。她怀疑这座岛上是否有超过六个人读过他的书。当然,他有一定的名声,在南非受过苦的名声。没有这个名声,他是不会被萨波利切公司雇佣的,自然也就不会得到工作许可。对这个名声有尊敬,但是还有别的:一种奇怪的施恩的态度。
简想不通为什么这里的人对罗奇抱有施恩的态度,对格兰德利特太太却是敬重,甚至是敬畏。格兰德利特太太出身于一个老种植园主家庭。她是一个棕色皮肤的老女人;在她举办的鸡尾酒会和晚宴上,她总要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提醒黑人他们在她的房子里显得多么奇怪,直到不久前都只有黑佣才可以进她的房子。
格兰德利特太太的本地口音相当重。她说仆人们说的英语;这是她的特权之一,也是她与自己请到家里来,有些还操着一口纯正的英国英语的黑皮肤要人保持距离的方式。在这些聚会上,格兰德利特太太总是能设法说一次“黑鬼”这个词,仿佛只是一种幽默,她喜欢引用一些旧时街上或种植园里说的带有“黑鬼”的习语,希望她的客人们能听懂。比如,说什么东西非常合适,她会说“就像山药适合黑鬼的嘴”一样合适;那些黑人听了就会哈哈大笑。一次,简听见她形容一个话太多的人说他的嘴“就像一个生病的黑鬼的屁股一样动个不停”。
这些把来格兰德利特太太家当作一种荣耀的人在那里夸张地假装自在,对于这类老掉牙的种植园习语,他们与她一起哈哈大笑,不去理会掺杂在她话里的种族挑衅。而同样是这些人,却可能对罗奇咄咄逼人。他们知道他的南非史;他们觉得跟他在一起是安全的。但是他们好像要进一步考验他,每一个初次见到罗奇的人似乎都想听到他发表一些个人声明和爱的宣言。通常这些人一开口就把种族歧视归咎于罗奇,或是摆出一副罗奇要为他这个岛民在其他国家所受的一切侮辱负责的样子。这种事情简碰见过不止一次。
还有一件事也奇怪得很。这些在格兰德利特太太面前避而不谈种族问题的人,却爱跟罗奇打探南非的事。他们想进一步了解黑人在那里遭受的侮辱;而当他们听到他们想听的内容时便表现出尴尬、不安甚至是愤怒。一天晚上,当罗奇谈论那里的气候,谈论那里热爱体育运动的人们,谈论白人的健康体格,简看见周围人那冷冷的恨意。罗奇也看见了。从那以后,即便别人逼他——这件事不胫而走——他也不再谈论了。
格兰德利特太太在她旧式的老房子里挑衅黑人,黑人就来挑衅罗奇。他们对罗奇的要求要比对格兰德利特太太高得多。数周后,简发现尽管大家对罗奇的过去确有崇敬之情,但是在很多人眼中,罗奇不过就是一个丑角。他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和生意人,他没有任何重要的技艺。他是一个做善事的实干家,永远不会呈现出什么成果,他所做的就是代表他的公司与穷人打交道,组织男子俱乐部和体育活动,在这里发个奖杯,到那里送个板球装备。他与吉米·艾哈迈德共事,很把他当一回事,比那些给吉米钱的人还认真;他贿赂贫民区的小子,让他们去画眉山庄工作。
在高地住宅区和其他任何地方,当地人,不论是不是黑人,都可以对未来、政客和政治冷嘲热讽。可是罗奇,因为他的过去、他的书(这里几乎没人读过他的书,书里记述的事情是那么遥远,完全属于另一种生活)和他的工作,却必须对未来持一种比较乐观的态度。罗奇应该为自己辩护。可是他从不多说。他似乎对别人的嘲讽满不在乎,对有人要他讲讲他的工作时人们彼此之间交流的眼神满不在乎。
于是,简发觉;在这座在她想象中将会上演拯救世界的行动的小岛上,罗奇只是个难民。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他住在哪里不是由他说了算的。他以大公司雇员的身份入住高地住宅区,他的职位高到可以分到一栋房子,而邻居们也是以此接受他的。在哈里的酒吧,人们愉快地跟他打招呼;他被看作高地住宅区某个古怪但可靠的居民。而他似乎也接受这样的角色。
正是罗奇的消极被动让简觉得失望、反感。他们刚认识的时候,罗奇不愿多作解释,他的平静让简认为他有着长远的眼光,对未来有着某种设想。即便是现在简偶尔也会想:如果不考虑她的失望而是着眼于罗奇的人生,他也许就是一个圣人,从高处俯视着芸芸众生的愚蠢行径,并一次又一次地给予原谅。可是她看到了他萨蒂尔式的笑,瞥见了他那长长的臼齿、变黑的牙根和牙齿之间宽大的缝隙。他的眼神和话语从不表露什么。简明白,以前她以为他是把他的愤恨一直压抑在心里,对在南非的遭遇的愤恨,对出了岔子的人生的愤恨,有一天他会爆发并采取行动。然而如今,她已不再相信他有这样的激情。他唯一有能力做的似乎就是进行廉价的挖苦,主要是针对她。她已认定:根本就没有什么谜,罗奇没有什么事情要报复,他性格之中的某个部分,某个行动的马达,已经被切除。
当简对罗奇还抱有期待时,她从来不问他在南非蹲监狱的事情,不愿让他谈论他所受的侮辱。可是有一天,当她在心里已将他放弃、为两人的关系画上句号,她问他难道不曾对在监狱的遭遇怀恨在心。而得到的回答令她大吃一惊。罗奇本可以给她看个伤口、向她吹嘘某种美德,抑或只是诉说一段经历,可他却说:“你得明白我一向认可权威。这可能跟我上的学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