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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VS奈保尔 当前章节:1514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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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这天早上简醒过来,就像她第一天醒过来时那样,发现红杉木百叶窗的房间里一片漆黑,发现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发现她又在一个男人身上看见了并不存在的东西。

简走过罗奇房间外面的镶木地板走廊,他和她一样也把房门微微打开以便空气流通,来到后面一间几乎空荡荡的大房间。这个房间没有什么功用,只是公司住房没有装修的空间的一部分。她打开折叠门,来到凸起的砖砌门廊。铁桌、啤酒瓶和酒杯都蒙上了露水;空烟盒浸湿了,水淋淋的;铁椅上集了一座子的露水。

太阳还没有升起;下面,在棕色的山坡下,平原和寂静的城市在雾霭中影影绰绰,沼泽上空白雾茫茫。简绕到房前。草坪和草坪四周湿漉漉的;近来露水是草坪唯一的水分来源,因为自从干旱以来政府禁止浇灌花园。从草坪一侧的土墙可以看出这里在被夷为平地之前是什么样子:草和草根长在一层薄薄的表层土上,一种砂岩,红色黏土。靠近土墙的草坪表面满是小小的黏土块。

简心想,她什么时候决定离开就可以离开,这是多么幸运啊。没有多少人有这样的自由:做一个决定,然后付诸实践。这是她幸运的地方之一.每当这个时候,她总是用这点幸运来安慰自己。她有这个特权:这是她最大的信念,超越其他一切她在生活的冒险中储存在她灵魂里的那些零碎的、互不相干的想法——她从一打男人那里学到的由一打理论组成的垃圾堆。她可以离开,她可以使用那张她到达时移民官员没有查看的回程机票。

她是幸运的,她有特权。然而,每当危机来临,而她的危机总是与她在男人方面的失败密切相关,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处于危机之中,而她的特权虽然可以带给她安慰却毫无用处。她可以回到伦敦;那个她已经放弃的社会,那个她认为面临毁灭的社会,依旧在运转。她会在伦敦安全地生活,但是是安全地生活在衰败之中。

简总是在自己身边看见衰败,即便只是在日常生活中。火车站的自动售货机里装满了糖果,可她知道总有一天里面会变空的;它们注定是要空的,正如她孩提时所见的那样,不过是堆还没有人想到要拿走的破铜烂铁。她看见已经无人居住的大广场,没有人住得起那里的房子。她看见越来越小的空地,看见建筑另作他用,与原先的设计不符。看见一栋房子外挂着一块伦敦郡议会颁发的名人故居匾牌,会让她联想到她周围住的不再是名人伟人,在未来几年内再没有哪栋房子有资格挂上这样的匾牌。

没有哪栋房子、哪个人物会被铭记。她知道,她感觉得到。然而她依恋着自己的房子,寻找具有实干精神的男人。她关注时尚的每一个变化,却也知道大多数时尚都是华而不实的。在一家新开的高级餐厅,在崭新的装修中,她可以看出衰败、劣质的迹象。

她生活在变化之中,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但是这并不能掩盖更大的世事无常的事实。可是她有特权:她每天都要对自己说一遍。安全是她特权的基础。然而,她却讽刺地看见周围的人都是逐利争名之辈,只在乎死板的规矩和形式,看不见灾难正在逼近。在她眼里,她的女性朋友都是一些空容器,等着男人来填满。这些男人的名字在她们的交谈中一遍遍出现,罗杰、马克、约翰。而当你看到本人,就会发现他们和这些女孩一样空虚。然而罗杰、马克、约翰也曾是简心目中的模范男子,她在他们身上看到非凡的品质。简就在她的言、行与感觉的矛盾之中,在知道自己安全却又抱着世界在衰败、在走下坡路的观点的矛盾之中,从一个危机走向另一个危机。

可眼下她身处异乡,这种变化无常的感觉更加明显。报纸和政府说褐色的山里隐藏着游击队员。屋后光秃秃的山和后花园,楔入一片林子和一个隘谷,在那个看不见的隘谷里有一群赤脚的流民,衣衫褴褛、疯疯癫癫,每天早晚成群结队从那里经过,他们步伐轻快,嘴里念念有词。简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高地住宅区看上去高高在上、很安全,其实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人性的躁动不安。这些大房子,这些大花园。这里的房子永远不可能置齐家具,永远不可能成为居住了两三代人的家。它们永远不可能像格兰德利特太太的老木房那样,木工装饰腐烂了,阿拉伯式浮雕花纹的内拱都沾上了灰尘,深褐色的地板已经翘起但被磨得光滑明亮,木地板的硬漆木纹从软一些的木头上凸显出来。而高地住宅区的这些新房子再过多少年也还是如此:只是一些水泥壳。即便运来一卡车一卡车的表层土,这里的花园也永远不会开花结果,不会凉爽,不会有绿色的步行道。这些花园太大了,它们总有一天会缩小。山下凌乱的市区和郊区工厂会慢慢蔓延上来,穿过公路和树林,最终占领这里。这个地方不可能出现伟人,它已穷尽所有可能。

天空明亮起来,沼泽上方的白雾渐渐散去。白天难得的凉爽很快就会过去。整个大平原上会开始燃起火焰,从高地住宅区透过一个个小孔往下看,就好像大地到处都在冒烟。远处,机场若隐若现。飞机的形状不是十分明晰,只是一些白色的小亮点。

格兰德利特太太曾说:“有时我只是看着机场,心想它真是好远啊。”她这么说只是想制造不安,但是很容易想象高地住宅区被封锁、包围。事实上,如今每天晚上就已经有种被封锁的感觉。警察在山上所有的主要道路上设置了路障,为晚宴、酒会,甚至是去哈里的酒吧增添了冒险色彩,也为高地住宅区居民的歇斯底里提供了意义。他们觉得受到山下的威胁,越搬越高,直到像在简和罗奇之前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家一样,不能再往上搬就飞走了。

房子里没有留下什么以前那些住户的痕迹。黄褐色的水泥墙壁上干干净净,没有钉子的痕迹,没有挂过相片。空荡荡的后屋的踢脚板上有一些划痕和黑色的擦痕,可能是一个或几个孩子玩游戏留下的;但是仅此而已。

屋外的痕迹则要多一些。他们在屋前靠着梯状水泥墙的一半假山一半花坛的地方种了玫瑰,幸存的纤弱的黄色花梗上有时还会开出小小的单花瓣花朵,当天开花当天枯萎。他们在黏土里种下的灌木,不仅没有长大反而干枯了。屋前唯一真正生长的是那些自己繁殖的小树苗:长在假山石头间的凤凰树,大门边上水泥裂缝里的三四株粉色风铃木,一株荆棘,黑色带刺枝条上长着数以百计的黄色小花。

屋后的水泥台阶延伸到了风化的山坡上,尽头有一堵挡土墙。台阶两旁的柏树发育不良,挡土墙底下长着些半死不活的百慕大草,雨季时,草坪和后门廊周围的草籽被雨水冲到了这里。挡土墙过去是一块平地,那里的土壤比较好,所以之前是一个菜园子,还种有香蕉树。简和罗奇都没有碰过菜园子。简很少走进台阶和挡土墙后的这片地势较低的园子;来到这里几个星期后她才发现园子尽头、隘谷边缘有一排洪都拉斯松树树苗。

前一户人家留下的最大的东西当属建在花园比较平坦的这一边的这栋不知是儿童屋还是临时房的建筑。可以看出是出自当地木匠之手:与其说它是市区随处可见的棚屋的缩小版,还不如说是翻版。小屋是木结构,紧贴地面,有一个房间和一个斜屋顶。墙是借用其他建筑上的旧木板搭的,所以五颜六色,还装有一扇旧镶板门。小屋看上去似乎仍完好无损,但其实已经开始腐坏。屋檐下有一个巨大的沙子筑的黑蚁窝,简原以为里面生活着很多蚂蚁,今天早上才发现蚁窝早已四分五裂,又干又空。

小屋的门开着一道小缝,简推了推,门开了,但是只能开到一半。一阵针扎似的刺痛划过简的手,像是被虫子叮了一下.简赶忙去拍刺痛的手,突然发现有人住在小屋里。

漆黑的小屋里只有透过木板缝照射进来的丝丝光线,满屋子散发着难闻的香烟、灰尘和旧衣服的气味,还有一股像是小动物尸体的味道。一个山上的流浪汉就睡在这里。他的头发乱七八糟地扎成长长的猪尾辫,有些地方是红棕色的,泛着厚厚的蓝色油光。一张大脸,阳光照到的地方很黑很亮。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躺在另外一堆破破烂烂的衣服当中。

简拍打手的时候,那人咕哝了一声。简看见他身边有一把短剑和一个旧油漆罐。她立刻转身,门也不关,快步走回水泥台阶。到了台阶,她跑了起来,跑上台阶,跑过百慕大草和发育不良的柏树,没有回头。他在那里多久了?他把花园里那栋小屋当成他的家多久了?跑到最上面一层台阶,在木槿丛旁,简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简想起画眉山庄那栋小屋里的布莱恩特和他那咄咄逼人的猪尾辫。他和那个睡在儿童屋里的人一样,来自山下的城市和平原,站在高处,城市和平原一览无遗。刚刚在山坡下的花园里,景物的比例变了;简仿佛一时间被带进了包含在那个视野中的错综复杂的生活。

太阳出来了,照在简的太阳穴上,树林和儿童屋投下阴影。平原上的雾霭渐渐散去。山峦以前是绿色的,只是风景的一部分,是点缀着红色和橘色的森林火的近景。

简想起布莱恩特,想起吉米·艾哈迈德。Succubus。回到屋里,简透过半开的房门看见罗奇还在睡觉。她改变主意,没有叫醒他,而是退回走廊,来到大客厅,透过观景窗可以看见屋前还处在阴影中的草坪。简从放在几乎空荡荡的架子上的平装书里取出《学院英语词典》,翻到她想找的那一页:“Succubus:与睡眠中的男子性交的女妖。”

罗奇在房间里喊道:“简。”

简来到罗奇的房间,罗奇说:“我刚刚做了一个噩梦,就在你从花园回来时。有人要折磨我。一个穿深色西装的医生。他说:‘我们要把你阉掉。’我知道我不想让他在我身上使箱子里的那些家伙。而且要弄我只要去厕所弄就可以了。”

罗奇以前从没说过这样的梦,简感到不安。刚开始他确实很紧张,可是讲着讲着他的紧张好像慢慢消失了,最后他居然笑了。简不知如何是好,表达同情、发表评论的时机过去了。

简说:“人总会在醒来以前做各种奇怪的梦。”

一辆汽车或是货车停在屋外。它在马路上转了个弯,然后就轰隆隆地驶下山去了。

简说:“报纸来了。我去拿。”

房子的另一头传来收音机的声音,是女佣阿德拉在她的房间里收听早间的赞美诗节目。这个节目是一个美国南部教会赞助的,专门播放黑人灵乐。

阿德拉虽然年轻,却很虔诚。她身体健康、体形丰满,却没有落下过一场美国南部传教士在市区举行的信仰疗法集会。一开始简觉得这些集会听上去很有意思,阿德拉告诉她有跛脚的黑人扔掉拐杖、拆掉绷带,在月台上奔跑欢呼;有被施了魔法的男孩把原本嵌在肉里的钉子等金属成功取出。可是不久,简就后悔鼓励阿德拉去参加这些集会;因为自从她得知简和罗奇是未婚“同居”后就很不高兴。她坚持要穿一件白色制服,像一个星期五晚上的女传教士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搜寻简和罗奇的新罪行,满屋子都可以听到她的抱怨声。

简走到前门去拿报纸时听见阿德拉的尖叫。她知道她尖叫的原因:后阳台的铁桌子上放的啤酒瓶。

“朗姆酒!”阿德拉大喊,“朗姆酒!朗姆酒!我的天啊,他们居然在这栋房子里喝朗姆酒!”

吃过早餐——阿德拉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听收音机:音乐、广告、政府通告——简对罗奇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回伦敦,你会说什么?”

罗奇正在看报纸上的警方新闻:前一天白天和傍晚发生的事件:突袭、枪战,贫民窟的斗殴,山底下城区很多人的生活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遭遇危机。

他说:“我会说但愿我能跟你一起回去。”

“可要是我永远离开,要是我不再回来呢?”

罗奇没有放下报纸,而是一直在读。直到摊开报纸翻页时,他才以他那一丝不苟的口吻说:“那就比较复杂了。”

罗奇没有再说什么。他的平静浇灭了简争辩的念头。情绪、感情和事件引导她采取行动。她一直有这个想法,现在更是如此。她早已决定;而把决定付诸行动的时刻就要到了。当罗奇回来吃午饭的时候,两人谈了别的事情,危机又好像过去了。

四/

这个男人占据了我整个的心思,让我再无心去想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再见到他。他在英国受了那么多苦,我想他不愿意见到我这种人。在这里人们只把他看作一个黑鬼,但是我这种阶级的女人能够看出他的本质,我理解,在英国人们在他身上看到了什么。这里的人说他出生在一个中国杂货店的后屋,说他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混血黑仔,是一个中国佬在某个黑夜撞大运种下的,这太可笑了,但是我看得出他是一个出身高贵的人,只有我这种阶级的人才看得出来,在我眼里,他是一位王子,来帮助这些又穷又苦的黑人,没有人愿意帮助这些黑人,他们自己更是不求上进、得过且过。

他是他们期待的领袖,我坚信终有一天他们将在大街上游行,为他献上王冠,那时,人人都说:“这个人出生在一个中国杂货店的后屋里,但是正如凯瑟琳对希思克利夫说的那样:‘你的母亲是一个印度公主,你的父亲是中国皇帝。’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请注意,这发生在英国,在那些牙买加人和巴基斯坦人来到英国,让英国人产生种族情绪、变得不喜欢像他这样的人之前。他们将会把他看作一位王子.有着金色的皮肤。

好几次我开车经过他那栋孤零零的、令人生畏的房子,时常看见深夜时分他的书房里还亮着灯。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我不想打扰他、惹他厌烦,因为我知道他正在写那本约稿的书。一天,我鼓起勇气给他打电话,当他接听时我的心狂跳不止,我放下了电话,虽然我渴望听见他那温柔、有教养的声音,那深褐色的声音,正如很多人所恰当描述的那样……/

吉米推开便笺本,打量起布莱恩特。布莱恩特正坐在两张毛绒沙发的其中一张上看报纸,尽力在翻页时不弄出任何声响。

布莱恩特过去不看报纸。但是斯蒂芬斯每天都看,布莱恩特也学样看起报纸来。斯蒂芬斯有自己的看报习惯。他特别爱看晚报。他不看那些外国新闻与政治要闻,他只看与警察相关的报道,而晚报上的这类报道更长,更新鲜,虽然常常和晨报讲的是同一件事情,却多了不少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他要找的就是这些细节。他能从街区的名字,从警察和目击者对某个事件的描述,从汽车在哪里被盗、之后又在哪里被找到等信息中读出他的朋友和敌人在做什么。斯蒂芬斯就是这样看晚报的,就像在看一张写给他个人的布告。此刻,布莱恩特就在试着用这种方式看报纸,他仔细阅读清清楚楚地印在报纸上的种种细枝末节,半希望半不希望能以此获得斯蒂芬斯的消息。

停下笔,思路中断,孤独来袭,吉米感到写作后的虚弱。他打量着布莱恩特:扭曲的脸,一根根的小猪尾辫,一张一合读报的嘴唇,蓝色旧牛仔裤里纤细的双腿;吉米像为自己难过那样为布莱恩特难过。

吉米起身离座,在蓝色的地毯上踱步。他走进卧室,站在五斗橱上的电话旁。犹豫了一下后,他拨通电话,屏息等待。

阿德拉说:“罗奇公馆。”

吉米没有作声。

“罗奇公馆。”

吉米放下电话,回到客厅,在书桌前坐下。/

我的心完全被这个男人占据。他很孤独,我看得出。这里的人忌妒他,他们的座右铭是:要灭灭这小子的威风,他们只想把他扔到树林里去任由他腐烂。在英国也是,英国人也想干掉他,于是编造出强奸和性骚扰,他的名气大到他们无法容忍,在他们看来,他只是一匹种马,所以他们把他送回来等死。但是他不是一个会被轻易打败的人,我相信他会让他们大吃一惊,他是一个令人过目难忘的人。

一天,我和往常一样浏览报纸以找寻他的新闻时,突然看到他将在狮子俱乐部{创建于1917年的全球性慈善服务组织}的一个大型集会上发表演讲,国内外的大人物,每个人当然都想听听他关于时事的看法。他将在艾伯特王子饭店的午餐时间发表演讲,我决心到时一定要去。

我在大堂的一处公告牌上看到他的名字和照片,我发现每个人都暗自兴奋,服务员们安静地聚拢在他正在演讲的房间外面。最后,我听见屋内传来一阵掌声,人们的欢呼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一个服务员喊道:“他来了!”只见吉米走了出来,身边的国内外大人物认真倾听他说的每一个词。这些人西装革履,而他穿着打褶的裤子和毛式衬衣,十分随意又不失体面,而且彬彬有礼,他与每个人亲切、友好地交谈。他的衣着也许随意了点,却展现出他黑豹般柔韧的身体线条。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里。我不知道他认不认得我,我该不该上前跟他搭讪。正在这时,他说:“这不是克拉丽莎吗?”我说:“你记得我?”那些大人物往后退了一步,能让大家看到我是这个有名却十分谦虚的人的朋友,我无比自豪。他说:“我当然记得你。我欠你一块钱。”

一抹笑意掠过他的双眼,我无比惊讶,因为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一定是看出了那天在山庄里我是多么害怕。我想此刻跟我说话的时候,他一定也从我浅色的眼睛里看出了恐惧,因为当我和他在一起,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施了催眠术的兔子。我想束手就擒,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将用自己的双手掬来水,我将从他温柔的手里喝水,从此我将不再惧怕他。/

吉米因为兴奋而虚弱无力。他感觉到自己的裤子湿了。他一面被那个美丽的梦折磨,一面又感到甜蜜的忧伤。那是他多年前还在学校里读书的时候听说的一个故事;只是一个故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慢慢变成一段对亲眼所见的回忆。一个周末,这个故事在市区的后院里传播开来,星期一早晨便被男孩们带到了学校。他们重复着从后院的女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对发生的事情心怀敬畏而非震惊,害怕惩罚降临到所有人身上,语气半是防卫,半是认命。

这是一个白人女孩在海滩被一伙暴徒强暴的故事。女孩流血,尖叫,然后昏了过去。其中一个暴徒跑到椰子树林里的一条咸水溪边,试图用双手为女孩捧些水来。

在那个星期一的早晨第一个把这个故事告诉吉米的男孩——从那个男孩的声音里可以辨出他住的那个后院的女人们的口音——那个男孩认为捧水的部分是事情发生后的疯狂和恐惧。而吉米却觉得那是整个故事中最感人的部分。这个故事深深地印到吉米的脑海里,他还逐渐想象出一个像旅游海报一样风格化的场景:椰子树下柔和的光线和模糊的树影,白色的沙子,阳光闪闪的浪花,纵横交错的弯曲的灰色椰子树干后面一片碧海蓝天,流血的女孩倒在一辆旧福特的前挡泥板上,掬着水的合拢的双手,感激的眼神,记忆里的恐惧。

吉米写不下去了。他从梦中醒来,发现四周一片虚空,发现自己如此细心准备的内心独白,却没有听众。他心神不宁,他想像福特前挡泥板上的那个女孩一样大叫。这种时候,他需要人群、冒险、邂逅,需要能够帮助他忘记自己的事物。可是周围只有一动不动的灌木丛和废弃的工业区。

他走过去站在布莱恩特坐的沙发旁,没有人爱、被抛弃、迷失方向的布莱恩特,简直和自己如出一辙。然而即便在布莱恩特身上也隐藏着某种美。他把一只手搭在布莱恩特的肩膀上,手指碰了碰布莱恩特的脖子。布莱恩特说了声“吉米”,报纸从手里滑落。要是他的美能够为人所知就好了。吉米把手伸进布莱恩特的套衫,抚摸着颤动、变硬的乳头,线条优美的胸部,再向下是结实的肚皮。布莱恩特开始吞咽口水,肚子上的肌肉收缩、下沉。往下,过了肚脐,是僵硬的腹股沟,有弹性的毛。他已经长成男人了,被隐藏的完整无缺的美。

“吉米,吉米。”

然而过了一会儿,吉米突然——几乎是粗暴地——把手收了回来,接着起身走进卧室,拿起电话。

简接的电话。“你好。”

吉米没有说话。

“你好。”简报了电话号码。

“简?我是吉米·艾哈迈德。”

“哦,是你。”

她上钩了:吉米能听出来。

他说:“你接电话的方式太英国了。只有英国人会这样接电话。”

“你指报电话号码?”

“你好吗?”

“累。而且热。”

假装生气:她要害羞了,要采取行动了。

“简。明天我要进城。要在艾伯特王子酒店见几个公司主管。他们请我吃午饭。你两点钟可以到大堂吗?你知道艾伯特王子酒店吗?”

“你找我做什么?”

“我们可以聊聊英国。我想在和公司主管们吃完饭后换换心情。”

“你要我一个人过去吗?”

“你愿意的话可以带主人一起来。不过我想把你的一块钱还给你。”

吉米停下来等着简的回应;他想大笑,想打破紧张,他能感觉到气氛正变得紧张。他想说:真是个坏小子。可是接着,他一本正经地放下了电话。

回到客厅时,吉米仍旧表情严肃。但是他的不安平息了。布莱恩特看出他的新心情,捡起报纸接着看起来。吉米感觉头脑清晰了,世界在他眼里变得无比美好。

吉米打了一辆出租车,一点过几分到达艾伯特王子酒店。身着制服的门卫打开车门。吉米至今仍对艾伯特王子酒店感到不自在,所以总是选择坐车过来。以前,就在战争爆发之前和战争结束之后,在飞机和大批游客出现之前,艾伯特王子酒店是岛上最大的饭店;对吉米而言,即便他去过伦敦,这个酒店的名字也依旧透着奢华。

以前,围绕着大公园的这一带是一个高级居民区。后来住在这里的人纷纷移民或者搬往山上;公园附近的这些私人大宅被改造成政府办公室、宾馆或者公司的办事处;再后来,独立以后,就成了使馆和领事馆。尽管用混凝土进行了翻修和加固,也尽管内部嵌有铁柱,艾伯特王子酒店看上去依旧是一副老派大庄园的样子:木头结构,磨得发亮的地板,一个走廊似的露天大堂。以前酒店禁止黑人进入,接待自北方坐游艇到来的游客;在海滩被发现之前,这里就只有观光客。可如今,它有种被遗弃的感觉,现在的游客都到海滩边的酒店去了,艾伯特王子酒店成了本地人光顾的地方。门卫和服务生的制服都不如从前崭新、笔挺;建筑本身也开始出毛病,大堂的木地板已经变形。午餐时间,翻修过的空调酒吧里挤满了在附近上班的人;气氛随意,而以前这里可是高档场所。但在吉米心中,艾伯特王子这个名字听上去仍旧十分悦耳,仍旧透着特权和华丽。

吉米在露天大堂紧挨着空调酒吧的一把柳条椅上坐下,点了一杯橘子汁。到一点半,午饭时间来这里喝酒的人差不多都离开酒吧返回了办公室,大堂里没什么人了。后面的墙上贴着英国海外航空公司伦敦海报的旅行服务台空荡荡的;电梯也不忙;电梯司机、门卫和服务生在大太阳底下休息。

饭店面对着公园。干旱烧光了公园里的草,稀稀拉拉的几个午间行人匆匆走过,扬起一阵阵灰尘。在正常时节,公园是艾伯特王子酒店吸引顾客的地方之一,如今只是一块尘土飞扬的空地;灰尘都落到大堂的地板上来了。公园的围栏在战争期间被拆掉了,算是岛民对战争的一种支持,留下一个个小小的铁墩子。战争结束以后没有再装围栏,如今公园和人行道之间并没有真正的界线。人行道因为大树不断延伸的树根而到处变得歪歪扭扭,公园里很多地方又被行人踩秃了。公园的另一边是第一个山脊,布满了疤痕似的住宅区,一道道红色的伤口即是弯弯曲曲的公路,红屋顶、银屋顶和黄白墙壁映在棕色的背景中。

橘子汁喝完了。简迟到了。吉米轻松了些。大约两点过一刻,简来了。她穿着紧身裤,腹股沟被勒出一条弧线;她不紧不慢地走进大堂,艾伯特王子酒店对于她显然没有对于吉米那么重要。

吉米看不出简此刻的心情。背对着公园里的阳光,她比他印象中矮,走路姿势笨拙,有点拖步。她的手臂相对于身体显得短了些,紧贴在身体两侧。她的脸是一个谜:他记不住她的脸,而此时,他想他明白这是为什么了。她的脸没有个性,轮廓模糊,难以名状.它可以变出很多张脸来。他注意到她的嘴,仿佛是第一次见到:她的嘴太大了,上嘴唇有点肿,好像被抽过似的,皱起的垂直线条表明曾经受过伤。这样的嘴巴让他联想到某些小孩子和仍然孩子气的大人的嘴巴:柔弱,被宠坏,还有着这种柔弱和受宠引发的残忍。

吉米已经想好要用怎样的表情和心情来迎接简了。可是此刻,当他审视着她的脸,他改变了主意。他站起身,走向她,说:“我的车在外面等着。”

“我们要去哪里?”

“我家。”

“到这里来真够辛苦的。我想喝点冰的东西。”

吉米跟着简走回他刚才坐的地方,大堂最里端。这个位置很开阔:前面是大堂,一侧有一条宽阔的走道,像一条室内走廊,再过去是一个露台,在水泥围墙内营造了一个小树林花园:这会儿太阳就在其正上方,在茂密的树林的阴影下生长着厚厚的葡萄藤和爬山虎,有着心形的大叶子,下面一点的叶子已经在干旱中枯萎,黑土干巴巴的。

吉米背靠着墙坐下,按铃叫服务生。简在一半在走廊里的椅子上坐下,把包放到了地板上,神态轻松。吉米注意到:这个女人有时间,她在等待事情发展。

吉米说:“如今在公共场所我都喜欢靠着墙坐。一种简单的防身法。在公共场所必须保持警惕。永远不要背对着门坐。”

简拿出一只蓝色圆筒的打火机点燃香烟。吉米注意到她淤青的上嘴唇向下遮住牙齿,然后紧紧闭住,这让他觉得有些反感。她的眼睛开始变得湿润;她不再像刚到的时候那么冷漠随意。

吉米提了提裤子,感觉自己的动作干净利落,自己的衣服也干净利落。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中指摸着小胡子。

“打火机不错。”他说。

“法国的。用完就扔。我想里面装的是撒哈拉的天然气。”

简把打火机递给吉米。但是她的眼睛开始被怒气笼罩。服务员来了,她点了一杯朗姆宾治,然后抽着烟,看着那个小树林花园。

吉米把打火机立在桌子上。

他说:“你也许不相信,小时候我最大的梦想是在这里做服务生。以前这里不许黑人进来。”

“这地方真够破的。”

“人总是在不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才偏偏得到它。这个世界是为那些已经拥有它的人存在的。为那些无需冒险的人。”

朗姆宾治来了。

“比如你在画眉山庄看到的那台复印机。我们得到破得不能再破的东西,他们还期待我们感恩戴德。”

简抿了一口朗姆宾治,似乎恢复了精神。

“和主管们聊得怎么样?”她问。

吉米没听懂。他的脑子飞速转动,他感觉自己被出卖了。就像在梦境中似的,一堆混乱的画面迅速在他的眼前闪过:简坐车到了他家,看了他写的东西,一切暴露无遗。一时间,他乱了手脚,突然,他想起他们在电话里的谈话。

他说:“狮子俱乐部?”

“彼得是俱乐部的会员。他来了吗?”

“主人没来。这些生意人现在都站在你这边,可是我不会对任何人保证我会好好表现。我不会对主人保证。萨波利切公司希望我这样,可是他们休想得逞。”

“这里没人喜欢萨波利切公司。”

“我恨他们。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发家的吗?萨波利切是普鲁士或德国某处来的移民。他于一八○三年到达。他去了特立尼达,在那里可以用黑奴换土地,你带去的黑奴越多获得的土地就越多。自由买卖。一八○七年奴隶贸易被废止。就像英国的出入境管制:每个人都想赶在禁令生效之前再捞一笔。萨波利切从利物浦的一家公司订购了一船的黑奴。具体数量没有人知道。两三百个,一个人头一百英镑。船到了以后禁令就生效了,萨波利切拒绝付款。等风波平息后,萨波利切变成了一个非常有钱的人。后来他离开特立尼达来到这里。这就是这家非常非常受人尊敬的公司的发家史。”

简的怒气又回来了,她的眼睛湿润了;吉米觉得她要么快要哭出来要么就要发脾气。

她说:“真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讲这个故事给我听。萨波利切的发家史我已经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

“这是主人的公司。”

“又不是我的!”

吉米说:“听着。我不希望我们成为朋友。”

简一下子警觉起来,有所戒备。

吉米注意到了她的变化,说:“在英国我有太多的女性朋友。”

她明白他的意思。他打量着她的眼睛。

吉米没有给简接话的时间。他用下巴往公园的方向指了指,说:“以前上学的时候,下午有时我们会到这里来玩。打板球、踢足球。白人会看我们玩。我们就会故意调皮捣蛋。我曾在英国遇见一个小时候来过这里的女孩。她随父母来的,住在艾伯特王子酒店。她对这里的回忆就只有那些在酒店外面的公园里踢足球的黑人小男孩。我们推算了一下日期,我觉得她当时一定看见我了,我一定是那群黑人小男孩中的一个。你怎么看?”

“她是你不能与之做朋友的女性之一吗?”

这个女人在求爱,准备被求爱。

吉米严肃地说:“今天下午要见你我很紧张。我顾不上头发,顾不上衣服。一看见你的眼睛,我就体会到了我对你的感觉。它们就像现在这样。似乎要尖叫出来。”

简不想让这个话题中断,问道:“你干吗紧张?”

“我担心我的想象欺骗了我。”

“是吗?”

吉米没有回答。他按铃叫来服务生。“布莱恩特在等我们。他想把那一块钱还给你。车子会载你回来。”

简可能会拒绝。但是吉米现在知道她会去。

*

门卫不再斜靠在门廊的铁柱子上,他站直身,吹了一声口哨。马路对面,一群司机坐在一棵大树稀疏的树荫底下的公园长椅上,那个又矮又胖的司机听到口哨声,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那辆美国大车在路上拐了个大弯,驶进半圆形的酒店车道。

高温和朗姆宾治作用下的简迷迷糊糊的,她注意到车的尺寸。真是又可笑又可怜,她差点笑出声来。门卫打开车门;吉米给了他小费。真是又可怜又可笑。车座很烫;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她的手臂上。车子离开灰尘满天、阳光刺眼的公园和遍布红疤的山峦,朝市中心驶去,越走越热;从车窗吹进来的风暖烘烘的。黑色的柏油街道,仍是居民区的样子;白色或黄白色的房子;又小又黑的阴影。蓝色挡风玻璃外是灰色的天空。

车里头很宽敞,两人坐在座位的两端,相隔甚远。吉米笔直、端正地坐着,左脚搭在右膝盖上,紧身裤向上缩起,露出薄尼龙袜,右手放在露出的下半截小腿肚上。简坐在司机的正后方。司机鲜艳的蓝色衬衫是亮闪闪的合成材料做的,透出底下的黑色皮肤和白色网状背心;被衬衫领口遮住一半的脖子上是一圈厚厚的黑肉和几缕稀稀疏疏的头发卷;从蓝色挡风玻璃透进的一束蓝光照在他赤裸的肥胳膊上。

吉米说:“那是网球俱乐部。”

简没有转头看,只是用余光瞥见路边有几栋建筑:没有空地,没有球场的影子。但是这一带就是这样:新建筑在老空地上见缝插针似的拔地而起。

吉米说:“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父亲是情报局的。他到这里后,有一天去了网球俱乐部。有锦标赛还是什么的。当然了,黑人不准入内。看见这里的白人表现得好像没有战争这回事,他很生气。他觉得马提尼克岛上的维希人随时有可能占领这座岛。他问其中一名选手,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孩,一副酷酷的、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问他难道不曾想过应该为他的祖国而战。那个男孩回答说:‘我更喜欢打网球。’”

简坐在座位的一端,心不在焉地听着,沉默不语。朗姆宾治和酷热让她迷迷糊糊的,有种她喜欢的冒险感觉。她听着吉米讲那个女孩的事,一个没有名字、父亲在情报局工作的女孩,简知道这不过是他编出来希望吸引她注意的故事,觉得有点好笑,但她允许自己去想象这么一个女孩;允许他灌输给她的这些意象在她的脑海中漂浮,并以此为消遣。

简已经经过市区无数次了,早就看腻了车外的风景。此刻,当她的兴奋逐渐升级为恍惚,感觉世界在融化,她发觉自己捕捉到了细枝末节:老式西班牙建筑的天台悬挂在人行道的上方,衣衫褴楼的乞丐们呆呆地坐在那里,旁边是卖泥巴模样的蛋糕、彩色糖果和钉在板子上的彩票的老女人。简感觉飘飘欲仙,感觉自己正在从一个安稳的世界被载往某处暂时不安稳的所在,她在冒险。她料到了会这样。她没料到让她感到一阵惊恐的是自己突然间掉进了市区,未知的、之前从未来过的市区。然而身体里的另一个她却依旧觉得好玩:这车真可笑,自己怎么会坐在里面,怎么会和吉米坐在这样的车里面。多么令人费解;多么荒唐。

吉米在一旁说:“如今他们都走了。加拿大、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都走了。”

那些网球选手。多么古怪,酷热之中,为他们献上的挽歌。吉米说着,简听着,两人仿佛隔得很远。仿佛吉米被抛在了身后。

车子来到大广场,这里曾经有一片树林,有柏油步行道,如今则挤满了汽车和简易的木头摊位。一打的喇叭高声播放着雷盖音乐,一会儿赛过汽车和卡车的轰鸣声,一会儿又低下去。病怏怏的流浪狗在广场上游荡,有些就趴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上,简端详着其中一只,死气沉沉的眼睛,身上有一块从黄癣皮里长出的生肉似的瘤子。车子来到海边,大海并没有给人凉爽、清新的感觉:细细的粉红色铝土矿尘埃,生锈的瓦楞铁皮棚屋,燃烧的垃圾场散发出的恶臭:山峦、森林、大海、红树林,这里的一切都变得脏乱不堪。

简像从来没见过似的仔细地打量着车外的景物,越来越兴奋。此刻,车子开始在公路上飞驰,驶过山坡上的棚屋,驶过新住宅区的红色长街,每栋小房子都投下一样角度的阴影。炎热的空气,汽车的轰鸣,飞驰的速度,简听任着这一切的摆布:小小的亢奋,她相信这亢奋仍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她知道这种感觉很快会过去,世界会重新变得实在,她的视线会恢复清晰。

吉米时不时评论一下车外的景物。他说话含糊不清,简也没有认真听。小小的亢奋变成了冒险;简喜欢这种感觉,希望被这种感觉包围,这种晕晕乎乎的感觉,奇怪的是,吉米的在场并没有对此起任何作用:炎热制造的亢奋,越开越快的汽车,满眼的堆在衰败之上的衰败,腐烂之上的腐烂。

简盯着司机的脖子看,盯着鲜艳的透明蓝色衬衫的领口里那近乎光溜溜的黑色粗脖,盯着脖子上的那圈赘肉,盯着那几缕跟他皮肤一样黑的小卷发出了神。

“那个是哪里来的?”

这次吉米直接跟简说话。此时车子已经远离市区,来到了工厂区,路边是烧焦的路缘和凹陷的田野,田野里停放着废弃的汽车残骸。

简摸了摸吉米指的银项链,说:“摩洛哥的。”她本想说:别人送的,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六便士。一个情人送的。”

吉米仍旧笔直地端坐在座位的另一端,沉默寡言,被这段车程和简的沉默不语搞得很尴尬,不停地舔舌头。他和在画眉山庄第一次出现在简面前时一样沉默寡言,但是这次却显得十分荒唐可笑。

“他不相信贵重的礼物,他不希望我们俩之间有钱的事情。”简补充道。

吉米听出了她的语气,说:“一件送给应有尽有的女孩的东西。”

可是当汽车驶离公路,进入废弃工业区,周围只有灌木丛和灌木丛里残存的房子地基,简的兴奋迅速变成某种类似犹疑的情绪。当车子停在吉米的院子里,白晃晃的太阳底下一片寂静,灌木丛挡住了所有的视线,简注意到又矮又胖的司机的那对强有力的粗胳膊,顿生失望之感。

兴奋逐渐消退;简又能清楚地作判断了。房子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点缀着莫名的黑色和黄色斑点的钢青色地毯,架子上的书和照片,包括那张一个女孩或者女人被挖掉了的照片——是父亲在情报局的那个吗?简认识那么多男人,挑选那么多男人作为候选人,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原本被冷眼旁观的一个房间或者一栋房子突然就变了性格,变成另一种房间,充满某个男人的个人特征。这个房间此刻让她感到反胃;恢复清醒的她试着在脑海里迅速回放把自己带到这里来的一连串事情,改变了自己这一天的性质的事情,努力找回镇定。

吉米说:“你的眼睛好像要尖叫出来。”

简几乎是带着怒气转向吉米,两眼湿润,似噙着泪水。

吉米把手搭在简的肩膀上,然后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她把嘴贴在他的嘴上,双唇大开。吉米吓了一跳,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当散发着烟味的舌头和嘴唇——曾经受过伤的嘴唇——为所欲为着——此刻没有了秘密,没有了情人从摩洛哥买礼物送她的虚张声势,言语变得苍白无力——当她的吻渐渐变得索然无味、毫无意义,吉米先是心想:这个女人真是如饥似渴,并不为之奇怪。可是他转念又想:这个女人根本就像个小女孩,无知得很,她想要的都在接吻里面,她以为她可以用表现强势来掩盖她的无知。

简胳膊底下的衬衫湿了;吉米这会儿才注意到。她的胸部紧紧地贴在他身上,他都不觉得那是胸,而只是一堆肉。简给他的反应时间太短了。他本应好好酝酿一下高潮,可此刻他感觉高潮在快速溜走。终于,他把嘴从简的嘴上慢慢移开,把她紧紧地抱住,喘着气。他感觉到高潮已经溜走,而且再也回不来了。

吉米抱着简,程式性地问:“我们要不要到隔壁房间去?”

简飞快地耳语道:“别问傻问题。”她的耳语一点儿也没有亲昵之感,然后立刻摆脱了吉米的拥抱。

简迈着进艾伯特王子酒店大堂时那种有点拖沓的步子,仍旧背着挎包,不紧不慢地走进卧室。她走在吉米前面,好像她知道怎么走似的。房间里铺着一张缀有鲜艳大花图案的栗色地毯,一张双人床上铺着黄色的烛芯纱床罩,仿木头纹理的床头柜,台灯,梳妆台,五斗橱上放着一部电话:像英国大街上家具店的橱窗里陈列的那种卧室,看上去非常刻意。地毯松松垮垮地铺在水磨石地板上,赭石色的水泥墙壁光秃秃的,房间里的光线单调刺眼。打开的窗户外面是一片死寂和炎热:烈日炎炎的浅蓝色天空,有气无力的灌木丛,连带刺的棕榈树的树冠也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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