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沙拉的狮子/サラダ好きのライオン》作者:[日]村上春树/译者:施小炜
文案:
村上春树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子?每天在孤独之中默默埋头写作?NO~!!
他爱爵士乐、威士忌,但同样爱旅行,爱猫咪,爱恶作剧,爱奇思妙想,过着平凡的生活,坐坐公共汽车,漫无目的地散散步,在商店买买萝卜和大葱。
村上春树在《爱吃沙拉的狮子》中写下这些温馨的细节,52则随笔流露出难能可贵的趣味和性情,配以大桥步52幅可爱插画,温暖又自由自在,读起来像在屋檐下抱着猫看天,治愈琐碎生活的烦恼忧愁。
如果说《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是最美味的乌龙茶,《爱吃沙拉的狮子》就是最美味的寿司。寿司配乌龙茶,炎炎夏日给你带来最清爽纯粹的欢乐。
♨前言
本书中收录的文字,除了一篇以外,都是为杂志《an·an》的随笔专栏写下的东西。将一年间在杂志上连载的文字(约五十篇)结集,差不多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形成一本书。这是该系列的第三本。
为什么是《an·an》?为何非《an·an》不可?时常有人这样问,因为我这二十多年来从未在其他杂志上写过随笔连载。但遇上这样开门见山的提问,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尴尬得很。为什么是《an·an》,老实说我也不甚明白,只能说上一句:“呃,这个嘛,反正是有种种缘由啦……”然而,其实也没有堪称缘由的东西。
但别人大惑不解的心情,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因为《an·an》的读者当然多半是年轻女性,而我当然是一位大叔度相当高的大叔,两者(理应)几乎不该有共通的话题,是不是?
然而某一刻,我骤然意识到只消横下心来,索性认命即可:“反正不会有啥共通的话题。”这样写起来反倒轻松自如。别去琢磨对方是如何想的,只管从心所愿,痛痛快快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自己觉得有趣的事情,不就得了吗?不如说,我能做的也别无其他了。于是就有了干脆利落地转变心态的精神。
另一方面,假如像我这样的大叔,在面向大叔级读者的杂志上撰写随笔专栏,势必会有意识地去写些“大叔属性”的东西。在这层意义上,《an·an》对我来说,倒不失为一种怡然自得的工作环境。
至于《an.an》的读者如何看待我写的东西,我就不太清楚了。假如她们觉得“这位大叔写的东西既难懂又无聊,简直是浪费纸张嘛”,那么,我就借这里向她们道一声歉。我自己倒是写得既有趣又开心。对不起啦。
回想起来,在我二十岁的时候,家里总是堆满了《an·an》、《平凡PUNCH》之类的杂志。那时我当然还很年轻,头发也留得长长的,想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变成一位大叔。而大桥步女士当时在为《平凡PUNCH》画封面,在《an·an》上写随笔。就是在这样一本杂志上,不知何时,我居然也写起随笔连载来,还请大桥女士绘制插图,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总而言之,每个星期能和大桥女士合作,我觉得是莫大的荣幸,甚至觉得上年纪也未必是坏事。当然,世间的事也不总像这样好运连连。
对容许我怡然自乐地续写这个专栏的《an·an》编辑部诸位,还有恐怕是勉强宽容这种续写的读者诸君,表示深深的感谢。
村上春树
♨忘不了,记不住
写这样的连载,常常会有人问:“一个星期接着一个星期,你可真有东西写啊。就不会话题枯竭、陷入窘境吗?”
对我而言,基本没有题材不够用的问题。因为在开始连载前,我会准备好五十来个话题,从中随意挑选一个,“这次就是它啦!”提笔便写。当然,日常生活中还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新的话题,再把它们加进一览表里。所以,我不记得有过“哎呀,这个礼拜写啥好呢”之类的烦恼。
只是不知何故,我往往都是上床之后,将要入睡之前,才想到“啊,这个也得写一写”的新话题。这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当然,一想到便赶紧拿笔记下来就万事大吉了,可我不是昏昏欲睡吗?(辗转难眠的夜晚对我来说,简直就像爱吃沙拉的狮子一样罕见。)枕边也没放纸笔之类,只好作罢倒头便睡。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早已把打算写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只是依稀记得“睡觉前好像想到什么东西来着”,记忆却深深陷入了软绵绵的泥沼。有些东西直到三个月后才想起是什么,也有些东西再也想不起来,至今仍然深埋在泥沼里。
我有点不明所以:为何偏偏是在入眠前想到这些素材呢?不单是随笔,心想“嗯,这个要写进小说里”的东西,也常常消失得无影无踪。要是将这些埋没的灵感全部收集起来,只怕能独立成册,弄出一本书来呢。
法国作曲家柏辽兹曾在梦中创作出一支交响乐。早晨醒来时,居然连第一乐章的细节都记起来了。会心之作呀,他心想。真厉害,睡梦中居然都能作曲。“好极了!趁这会儿还记得,赶紧把它写下来。”他立刻坐到桌前,唰唰地开始写乐谱。可就在这时,柏辽兹忽然想到一件事。他的夫人此时正身患重病,需要大笔治疗费用。他只好替杂志撰写评论赚取稿费。一旦写起交响乐来,就得花上许多时间才能写完,其间还不能分心旁骛,也就无法支付医药费了。
他只得眼泪汪汪地打算忘掉那支交响乐,然而旋律却萦绕脑际久久不去。尽管如此,他还是硬下心肠,拼命要忘掉。于是有一天,那音乐终于离他而去……就是这么个故事。真可惜呀。就这样,柏辽兹的一部(大概是)杰作便永远从音乐史上消失了。
从精神卫生的角度来看,比起强迫自己忘却难以忘怀的记忆,像我这样想记住却忘得一干二净,或许才是无害的呢。当然,也不是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只消统统忘掉就万事大吉哟。
本周的村上 “高田马场(Takadanobaba)”和“裸体大妈(Hadakanobabâ)”很容易听混嘛。什么?没这回事?
♨只见过牛头梗犬
萨默塞特·毛姆的短篇小说中,有一个骗婚惯犯的故事。这是个专门在海滨疗养地诱惑老处女,重婚达十一次之多的家伙,为此还被送进了监狱。关于这家伙的外表,文中是这样描写的:
他用惆怅莫名的眼神望着自己的鞋子。这玩意儿也需要好好修理一番。他长着瘦削的长鼻子、淡蓝色的眼睛,是个干瘪的小个子。肤色很糟糕,满是皱纹,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纪。既像是三十来岁,又像是六十来岁。这是个除了不引人注意,便没有值得一提之处的家伙。一个穷光蛋,这一点明白无误,不过衣着倒还算整洁。(龙口直太郎译)
这么一个寒酸潦倒的家伙,怎么能迷倒那么多女人呢?身为叙述者的作家百思不解,把这疑问说出口来。那家伙说道:女人的确迷恋仪表堂堂的男子,可一说到结婚,外貌之类就无所谓了。亏你还是个作家,根本就不懂女人嘛。想必是因为只娶过一个女人的缘故喽。一辈子“只见过牛头梗犬的话,怎么能算懂得狗呢”?
我也只娶过一个女人,算是个“只见过牛头梗犬”的蒙昧无知的人,却也脸皮颇厚,对广大女性有自己的一家之言。那就是“女人并不是有3事想发火才发火,而是有3时想发火才发火”。
男人发火时,来龙去脉基本都很清楚:因为如此这般,所以发火(姑且不问是否合适)。然而据我所见,女人多数情况下却不是这样。平日里也没怎么见她横眉立目,反倒是得过且过的事情,不凑巧赶上了发火期,她就会发火,而且是大发雷霆。就是俗话所说的“踩上地雷了”。
刚结婚那阵子,我根本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三番五次地经历种种折腾,我渐渐明白了个中缘由:“呵呵,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对方大光其火时,我只能严防死守,老老实实地充当沙袋。面对自然灾害,正面迎战是不会有胜算的。我就像一个聪明的水手,只管缩紧脑袋,心中想些不相干的事情,等待那蛮横的台风过去。
风停后,再慢慢地抬起脑袋,小心观察周围的情况。断定事态已经告一段落,再回归自己平时的节奏,一边哼着小曲儿,该干啥还干啥。可过上一段时间,头顶上又暗云密布了:咦,情况不妙啊……
假如有人单刀直入,问道:这样周而复始之间,人生是否有所进步?那可就叫人尴尬喽。但不管怎样,我通过牛头梗犬学到了这种实用的智慧,才得以维持大致相安无事的共同生活。诸位肯定也在这么做……是不是?
本周的村上 每次坐半藏门线,我就想一定得去一趟押上。那是个怎样的地方呀?
♨纵然爱已消亡
有个词儿叫作“亲切心”。这是个颇具情趣的好词儿,只不过很难翻译成外语。曾经有一次,我打算向外国人解释“他为人亲切”和“他很有亲切心”之间的差异,结果就没解释明白。深入浅出地说明了,却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没触及神韵。
我从亲切心这个词儿想到一位叫阿兰德·威廉姆斯的美国人。他是银行的审计员,去世那年四十六岁,虽然我并没有亲眼见过他。
一九八二年一月的华盛顿,一架佛罗里达航空公司的客机在寒潮来袭的恶劣天气中坠落到波托马克河里。大半乘客由于撞击丧生,却有六个人被抛进了河水里,威廉姆斯先生是其中之一。直升机赶来救援,将救生索抛下来,就落在极度衰弱的他身边,可他却让身旁的斯图亚特先上。直升机很快又飞回来,再度将救生索抛到他身边,然而他又让给了另一位女士。严寒刺骨的黄昏,河面开始结冰。等到直升机再次飞来时,那里已经没有威廉姆斯先生的身影了,因为他没能扛住过低的水温。浮在河面的六个人中,唯独他一人成了不归客。
威廉姆斯先生的壮举受到了赞誉,事故现场附近的大桥被命名为“阿兰德·威廉姆斯桥”。他的英雄行为令全世界的人感动。我也为之感动。不过我忽然想,这与其说是英雄行为,不如说是亲切心的问题。只怕威廉姆斯先生不管处于多么衰弱、多么严重的危急状态,只要身畔有一位女士,他都会自然而然地礼让:“您先请,我下一个再走。”这种事,他应该已习以为常。当然,果真如此的话,他行为的高尚程度也不会削弱。
我当然做不出像他那样的英雄之举。但写文章时,为了亲切地对待读者,却也绞尽脑汁、竭尽全力。不管是随笔还是小说,文章至关重要的要素就是亲切心了。也就是尽量把文章写得好读一些,易懂一些。
然而动手试试就明白,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写出易懂的文章,首先必须理清自己的思路,挑选合适的词语。既花时间,又费精力,还需要几分才华。有时看看差不多了便想撂手:“就这样吧!”
每当这种时候,我便想起威廉姆斯先生。狂风暴雪之中,他浸在波托马克河那浮动着冰块的河水里,却对周围的女士说:“您先请。”与这样一种亲切心相比,便觉得抱臂坐在写字台前搜索枯肠,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虽然这话说来太理所当然。
库尔特·冯内古特的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纵然爱已消亡,亲切依旧长存。”这也非常美妙啊。
本周的村上 不知何故,我很喜欢一面剥着八头芋艿一面喝威士忌。
♨要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欧内斯特·海明威曾在哪儿写道:“要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人必须办到四件事:种树,斗牛,写书,再加上生儿子。”
说到我自己,书嘛,迄今为止倒是写了几本,但其余三件还没有办到。我觉得今后只怕也难以完成。看样子还没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就要黯然无趣地了此一生了。好无奈呀(也许并不无奈)。但尽管他这么说,斗牛这种事,普通人哪里干得了呀。
因为采访去东北的牧场参观,在那里头一回亲眼见到了真正的公牛。不开玩笑,那可真是令人生畏。以前每次观看歌剧《卡门》,总认为那个斗牛士艾斯卡米诺生性轻浮、令人不快。可是近在咫尺地看到那庞大的黑漆漆的公牛,想到要与这家伙面对面决斗,便对艾斯卡米诺先生萌生了敬意。我可万万干不了这种工作。
总之,公牛块头庞大,长着两只锋利的角,目光凶狠,脾气狂躁,一遇上什么事儿便火冒三丈,一头撞过来。人类社会中偶尔也有这种类型的人,只是力气也罢速度也罢,都远远不及公牛。
我问牧场里的人:“为什么不把牛角锯掉?难道就不危险?”回答却是:“有角反而安全。”说是万一被逼到墙边,牛从正面猛撞过来,可以躲进两只牛角之间,逃过一劫。可如果没有角的话,就会被它用坚硬的额头吧唧一下,把内脏撞得粉碎。
我们日本人一说到牧场,便会浮想起“牧歌般的”这个词儿来。可作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场所,那儿却出乎意料地是个艰苦的地方。
我曾经拜访过一位住在美国犹他州乡下的熟人。跟他们家的孩子一起驾车出游时,经过一处巨大的牧场。好像是麦当劳连锁餐厅直营的牧场,入口处立着一块无人不识的巨大M招牌。许多散养的牛在和煦的春光下吭哧吭哧地吃草,一派和平景象。这时,一个男孩从车窗探出脑袋,大吼一声:“喂!下次就要把你们吃掉喽!”
日本人大概不会有这种思维方式吧。好可怜哪,牛儿们那么悠闲自得地吃着青草,可不久后就会被宰杀,做成汉堡包啦。对此表示同情,恐怕才是一般日本人的心态。美国人毕竟还是食肉类吗!我感受到轻度的冲击,返回了日本。
此后有一天,我去了水族馆。一大群阿姨正看着水槽里游来游去的大群金枪鱼,在那里高声交谈:“哇,看来味道不错嘛!”“好想带一条回家!”差一点就要垂涎三尺了。假如来自犹他州的人目睹这番景象,只怕也要受到轻度的冲击吧。这句话应该是老生常谈了:这世界真是多彩多样啊。
本周的村上 有食肉系女子,也有食草系男子,那有没有食鱼系阿姨呢?
♨歌剧演员的暹罗猫
我曾经在西西里生活过大概一个月,在巴勒莫市租下短期公寓,在那里写小说。同一层还住着一位女高音歌手。附近有座漂亮的歌剧院,她好像在那里演出。要问我怎么知道她是位女高音歌手,那是因为她每天上午都要大声进行发声练习。
这位歌手养了一只雌暹罗猫。她好像总是携猫同行,辗转于世界各地的歌剧院。早上她“啊啊啊啊,啊……”地开始练习后,那只猫便一副“又来啦又来啦”的表情,竖起尾巴逃出房间。那是一只黏人的猫,呼唤一声,她便跑到我家来了。我把自家的猫留在了日本,正感到寂寥难耐,于是常常跟她一起玩耍。
过了一会儿,发声练习结束后,猫儿似乎说着“啊呀,总算练完啦”,起身回自己房间里去了。她肯定是讨厌发声练习吧。这心情我倒不是不理解。咏叹调倒也罢了,如果是一味上上下下练习音阶,听的人就不会那么愉悦了。兴许连猫儿也懂得其中的区别。抑或是因为猫耳朵难以忍受女高音的频率。倘若如此,歌剧演员家的猫儿就太不幸了。
动物是否懂得音乐?这是个难回答的问题,世间有种种说法。我养过很多猫儿,还从未遇到过只爱好某种音乐的猫。比如播放齐柏林飞艇时总是逃之夭夭,而播放莫扎特时又欣然归来,像这样的猫儿一只也不曾有过。音乐就像时间观念一样,人类以外的动物(至少是猫儿)只怕是感受不到的,我想。
我自小就喜欢音乐,没有它几乎活不下去。与之相应,也养成了无法忍耐刺耳音乐的体质。
有一次,我有事去原宿的时尚大厦Laforet。走在商场里,只听右边的店里传来霍尔与奥茨的《I Can’t Go For That》,左边的店里则传来史蒂夫·旺达的《Part-time Lover》。它们恰好在我耳边毫不客气地迎面相撞。两首歌都挺不错,然而旗鼓相当地混在一起,就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噪音。我仿佛被人用锉刀磨着神经,头痛欲裂。结果造成了心灵创伤(真话哦),从此以后,我轻易不敢再踏入原宿地区。
如今涩谷中央街一带也大致是这种情形(虽然音乐风格大相径庭),并渐渐演化为常态。尤其是那超大电视画面传出的声音在马路上混为一体,几乎就是严刑拷问。但似乎也不见周围的人大为光火。难道都不介意吗?
要是我的话,可就要像那只巴勒莫的暹罗猫一样,将尾巴高高竖起,逃得远远的,跑到那安静的地方去了。
本周的村上 歌剧《魔笛》里,穿着戏装扮演动物的演员随着笛声翩翩起舞,好像很开心嘛。
♨等着上断头台
有一本企鹅出版集团出版的书,叫作《Timeout电影指南》。厚厚的一大本,是英国的资讯杂志《Timeout》编辑的电影指南,每年都推出新版,我手头那一版介绍了大约一万三千部世界各国的新老电影。
这本书与其他诸多电影指南不同的地方,也许该说是非常英国式,挑选作品的口味很乖戾。许多我闻所未闻的电影都有介绍。怪诞的B级片也不少,配上剧情简介和率直简洁的评论。随手翻翻,倒不失为打发闲暇的好东西。
“哎哟,还有这种片子呀,有机会倒想看看。”然而想归想,这类小众作品大多不在日本公映,也不发行DVD。举个例子,有部电影叫作《巡回行刑人》(The Travelling Executioner),导演是杰克·斯迈特,主演是斯塔西·基齐,拍摄于一九七〇年。
一九一八年,基齐饰演的主人公带着便携式电椅(那是什么东西?)在美国南部巡回。一听说哪儿有死刑,就赶过去出租电椅,一次收取一百美元,并承包处刑。然而有一次,他头一回遇到一位女死囚(玛丽安娜·希尔饰),于是可想而知,与她坠入了情网。剧情介绍到此结束。那么,此后剧情如何发展?倘若找不到片子看,好奇心便会越来越膨胀。
说到行刑人,还有一部帕特利斯·勒孔特导演的片子,叫作《雪地里的情人》。在法属加拿大小岛圣皮埃尔岛上发生了一起杀人惨案,凶手被判处死刑。但岛上没有断头台,必须从法国本土运送一台。在断头台运来之前,死囚须为岛民服劳役,其间他洗心革面,渐渐变成一个正派人。岛民也开始对他抱有好感,觉得他是酒后犯过,也可以不判死刑嘛!负责照管囚犯的军官太太(朱丽叶·比诺什饰)甚至爱上了他。可就在这时,运送断头台的船出现在小岛附近的海面上……
看录像刚好看到这里,由于工作关系,我得离开日本两周左右。忙于各种准备,没腾出时间看完结尾。于是整场旅行,我始终心不在焉,一心想知道那个故事后来怎样了。脑子里还天马行空,想象着下文。直到返回日本,才终于看到后面的部分。那么,那个死囚结局究竟如何呢?
不过,结局究竟如何,我却记忆模糊。因为我在大脑里想象过太多的可能性:大概是这样吧?可能会那样吧?结果乱成一笔糊涂账,居然记不清电影真正的结尾是哪一个了。呃,结局是怎样来着?
本周的村上 说成“对马弹琴”、“牛耳东风”就不行么?
♨做西式煎蛋卷
这一阵子我几乎每天早晨都做西式煎蛋卷。很久以前,我就想一定要好好研究一番,可总是没有闲暇,无法付诸实施。如今长篇小说也写完了,有了一点空闲,便下定决心:嗯,该动手啦!呃,说老实话,还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
于是一连做了约莫一个月,水平渐渐提高,总算能做出外表好看,内里松软,怯生生圆溜溜的西式煎蛋卷来了。当然还称不上艺术品。
教我做西式煎蛋卷的师傅是村上信夫,他曾经在帝国饭店做过很长时间的厨师长,如今已经过世。话虽这么说,其实我并不曾当面请他传授西式煎蛋卷的做法。那是许久以前了,我在电视节目里看到村上先生手脚麻利地做着西式煎蛋卷,他那高超的制作手法和做出的煎蛋卷之美都令我深深感动,当时就暗下决心:“好,总有一天我也要做出这样的西式煎蛋卷来!”
据村上师傅说,要做好西式煎蛋卷,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有一只煎蛋卷专用的平底锅。买来一只铸铁平底锅(半径二十厘米),烤热后去除防锈涂层,再洗净。先用它做油炸食品,然后用它炒菜,等到油彻底渗进锅里,就把它当作西式煎蛋卷专用的平底锅。一旦规定好“西式煎蛋卷专用”,就不能再挪作他用了。
动手一做就明白,要达到这种状态既费事又费时。新的平底锅很不适合做西式煎蛋卷。得讨好它,时而恭维时而恐吓,想方设法将它变成自己的东西。就算已经成了自己的东西,每次用过还得细心保养。哪怕只有一点点污垢没洗干净,鸡蛋都会闹别扭,不肯乖乖地滑过来滑过去。非常棘手。想想也是,不过就是早餐的一道小菜嘛。
我设想的最适合做西式煎蛋卷的情景,是在温存后的第二天早晨,女孩还在床上睡着,男孩身穿T恤衫和平角短裤站在厨房里,烧开水,冲咖啡。那浓郁的芳香将女孩唤醒。“抱歉,我这里什么也没有。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就给你做菠菜煎蛋卷。”男孩说着点燃煤气,在平底锅里化开黄油,若无其事轻松自如地做好西式煎蛋卷,装在盘子里端上桌。女孩裹着男式条纹棉衬衫,懒洋洋地爬下床,睡意犹自未消,可煎蛋卷又十分诱人。崭新的太阳让厨房里的一切都闪闪放光,令人目眩。广播里流淌着舒伯特的《阿佩乔尼奏鸣曲》。就是这样一种情景。
那么,你自己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当然没有。如果有的话倒也不坏……只是想想而已啦。
本周的村上 您看过彩虹的两端没有?我看过。那是很不可思议的景象。
♨到法院去!
您有没有担任过陪审员?我还从来没有。
住在美国时,不时收到出任陪审员的传票。没有美国公民权的人是不能担任陪审员的,所以每次我都填好拒绝的理由,将文件寄回去。但是收到过好多次这样的通知,看来美国公民似乎在非常频繁地履行陪审员的义务,虽然有很多人抱怨:“又费精力又费时间,您就饶了我吧。”
关于日本的陪审员制度,存在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但我基本认为是件好事。因为在引入陪审员制度前,我经常旁听审判。还没有见过真实审判的先生女士,不妨去旁听一次。与电视剧里的审判可大不一样。听了几次,我个人有种强烈的感受:“无论发生什么,被送上刑事审判庭这样的事,千万得避而远之。”
我觉得旁听过就会明白,现行的审判制度很难说是完美无缺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也有品行高洁的人物,但另一方面,偶尔也能看到一些令我心生疑念的人:“这家伙只怕相当危险。”“难道不该多掌握点常识吗!”万一被送上审判庭,运气不好遇上这样的法官,那就只能是悲剧了。因此我小心翼翼,尽量不违犯法律。既不沾毒品,也不酒驾。真的,千真万确。
无事不上法院的普通市民假如被选为陪审员参与审判,亲眼目睹法庭的运作过程,从而像我这样下决心“绝不想坐上被告席”,对社会一定有好处。犯罪也会因此减少。
不过就连我这样的人,也对把死刑判决委托给陪审员的现行制度有些疑问。连具体量刑都让普通市民决定,是否有点过分了?
这里有一个被告。二十一岁,男性,失业中。他闯入世田谷区的民宅,用厨房里的菜刀将主妇和五岁的女儿刺死。犯案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
他本人承认有罪,现在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情形A)幸存的丈夫流着眼泪向陪审员控诉:“再没有比这更冷酷的犯罪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两个人惨遭杀害。恳请判处凶手死刑。这种人不配活在世上。”
(情形B)幸存的丈夫流着眼泪向陪审员控诉:“再没有比这更冷酷的犯罪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两个人惨遭杀害。不过,恳请不要判处凶手死刑。我不愿再看到有人死去。”
假如您是陪审员,会分别选择怎样的判决呢?假如由于A与B导致截然不同的判决,那么刑罚的伦理性与必然性何在?您不觉得这是非常困难的问题吗?
本周的村上 边听美国电视版《铁臂阿童木》的英语主题歌《Astro Boy》边跑步,会变得精神抖擞。
♨想吃超级沙拉
大约十年前,有一部米卡·考里斯马基(阿基·考里斯马基的哥哥)导演的电影《情迷洛杉矶》,说的是在英国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开殡葬公司的青年立志要当剧作家,热烈地爱上了一位美国来的刚刚出道的年轻女演员,于是抛弃一切,一路追随她到好莱坞,在那里有了种种荒唐无稽的经历。这是一部有些搞怪、离经叛道的喜剧片。因为是芬兰人导演的,自然将好莱坞文化彻底戏弄了一番。
电影里有个场景,餐馆的女服务员在客人点餐时问道:“超级沙拉?”青年说:“这个不错,就要超级沙拉了。”女服务员满脸不高兴,只是语速飞快地重复道:“超级沙拉!”青年说:“不是说了吗?我就想吃那个超级沙拉。”各说各话,完全无法沟通。
其实她说的是:“Soup or salad(附送汤或沙拉,您要哪一种)?”但说得匆匆忙忙,就连英国人听了,都以为是“super salad”。这个场景很搞笑。我在美国的餐馆里有过多次相同的经历。当真说得飞快,就像有一肚子不开心似的。
我喜欢蔬菜,每天都吃许多沙拉。大如脸盆的碗里装着满满的蔬菜,大口大口地吃。头一回见到的人都非常惊讶:“你当真一个人都吃掉吗?”那当然。当真吃了个一干二净,对方更加吃惊。当然,我并不是为了让人家吃惊才吃的。
因此,如果哪家餐馆的菜单里真有“超级沙拉”这道菜,毫无疑问,我肯定会点。不过,店家到底会端出怎样的沙拉来呢?
虽不是“超级沙拉”这样夸张的东西,但在檀香山哈利库拉尼酒店泳池畔的餐馆HWAK(House Without a Key),从前就上过一道绝妙的沙拉。也无非是将马诺生菜、库拉番茄和毛伊岛洋葱拌一拌,简单之极。然而味道却美极了,午餐时我总是吃这个。只要有热呼呼的面包卷加上这道沙拉,再配上冰啤酒,别的什么都不需要了。
毛伊岛洋葱甜甜的,没有苦味,可以直接入口,只是价格要比普通洋葱贵,而且在夏威夷之外很难买到。据说弗兰克·辛纳屈访问夏威夷时,就成了这种洋葱的狂热追捧者,还特意叫人寄到美国去,供自己食用。
然而不知何故,HWAK将这道魅力无穷的沙拉从菜单上删除了,从此以后我深觉不便。当然,酒店经营和世界运作的目的并不是让我感到幸福,我没有理由大发牢骚……
本周的村上 从名叫“卵[1]与我”的店前经过,心里介意排卵期的,莫非只有我一个人?
* * *
[1]日文中将鸡蛋等各类禽蛋都称作“卵”。
♨献欲手册
我喜欢在健身房里活动身体,因此经常去。心里总是在想:就不能有效利用这里消耗的能量,拿来发电吗?
比如说大约十台固定式健身自行车排成一列,大家正在拼命地踩踏。每次看到这一幕,我就想,要是能用来发电多好。当然,与核电站相比,能量微不足道,可假如有很多健身自行车,让大家轮流拼命去踩,起码能提供街头信号灯所需的电力吧?就连古埃及的金字塔,不也几乎是人力建成的吗?把大家的力量聚集起来,绝不容小觑。
就像“献血手册”一样,不妨做一本“能量手册”。在街角放上一排健身自行车,请志愿者们踩动脚踏板发电,然后在手册上敲上两千点的戳印:“谢谢,您辛苦啦。您今天献的能量是两千大卡。”凑足一定点数,就能领到纪念品。如果制定出这样一套制度,我猜一定有许多人愿意做发电志愿者。既可以多少缓解能源不足,又能达到健身的目的,于是人们变得健康起来,还减少了医疗保险的负担,岂不都是好事?我肯定也会热心地做个街头志愿者。
这种“献能方式”,我很久以前就在提倡,可没有一个人听我的。为什么我每个主张都被人们轻率地漠视呢?
这也是上次闲得无聊时偶发奇想:多余的性欲是否也能有效利用?即便是性欲,也不失为一种能量,白白扔掉未免可惜。
比如说精力充沛的男高中生拿着“献欲手册”来到“献欲中心”,说:“最近性欲过剩,我想献欲。”美貌的女护士便说:“好的,谢谢您。这就帮您抽取。”于是性欲当场顺利地转化为电力(我还没弄明白设备的构造),有多少瓦就在“献欲手册”上记多少点。您不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制度吗?这样一来,没准就能顺利度过电力紧缺的夏季呢。连我也会积极出力……呃,出不出呀?
我想说的是,假如核电站消失了,现实生活中自然会有种种不便,可只要大家拼命努力,集思广益,或者说齐心合力,大概就能渡过难关。我是个典型的文科男,技术上的事情不甚明白,但既然说是集思广益,也就无所谓文科理科了。只要全社会都拥有这种精神,自然就会有光明的前途。我觉得是这样。
假如有这种机会的话,咱们不如来个“献欲手册”大炫耀吧。
本周的村上 闲得无聊时,我常常构思情人旅馆的名字。“马马虎虎”,这名字不赖吧?
♨无聊得要死的交谈
游记作家兼小说家保罗·泰鲁先后换乘汽车、火车和轮船,从开罗直到开普敦,用半年时间纵贯非洲大陆的游记《暗星旅行记》,是一本有趣得令人目瞪口呆的书。我边读边叹边愕然:“啊呀呀,居然还有这种……”一口气读完了全书。我也有过不少危险的旅行,但如此危险的事儿可干不来。
保罗六十五六岁,个子高挑,体格健壮。我不时和他见面聊天。“这么艰苦的旅行,你的身体还真吃得消呢。”我说。“小菜一碟,没啥大不了。”他若无其事地答道。这是个坚忍不拔的男子汉,曾在世界各地患过种种疾病,自称“差不多是一本病原体样本集啦,哈哈哈”,但似乎没有给日常生活造成不便。
这本《暗星旅行记》里有一段好玩的插曲。保罗在东非某国旅行。那是一片极其荒凉的土地,没有娱乐,也没有可以游玩的地方,满街找不到一个说英语的人。正当百无聊赖之时,保罗偶然遇到一个日本人。他是独自一人被日资企业派遣来的工程师,英语说得很好。保罗十分高兴,开始和他聊天,却立刻发现他是个无趣的人,说的话都是老生常谈,毫无深度。于是他觉得,还不如独自一人面壁枯坐呢。
这番场景简直就在眼前。无聊的交谈有时近于拷问。
我头一回远赴海外,差不多三十都已过半,外语自然说得不够好。假如是十来岁,只须身临其境,便能像吸入空气一般自然地掌握语言。可到了一定的年龄,局限便在所难免。至今仍然无法像讲母语那样流利地说话。说上一个小时左右,因为用了没用惯的肌肉,下颚就渐渐发痛。
但要说是否感受到了某种不便,倒也没有。如今,英语已不单单是英美人的语言,它作为lingua franca(世界通用语)的功能更多。说得极端些,就是“只要能沟通,就算万事大吉了”。如此一来,重要的便不是“说得流利”,而是“自己能准确掌握多少要传递给对方的内容”。也就是说,无论英语说得何等流利,假如内容莫名其妙、枯燥无味,谁也不愿意同你交谈。我的英语尽管不流利,但一家之见反正有的是,(名副其实)多得恨不得要标价出售,因此对方似乎也愿意屈尊聆听。
有些日本企业好像打算将英语规定为“公司通用语”。呃,这么做大概也很重要,不过我这种人却以为,培育出拥有“一家之言”的人只怕更重要。这种地方没做好的话,那么在世界的某处,势必又将出现像泰鲁那样可怜的牺牲者了。
本周的村上 上次在某酒店的泳池边看了一眼身旁的人,竟看见了装扮成海盗模样的约翰尼·德普。还会有续集吗?
♨小费难
在国外旅行时,令人头疼的还是小费问题。众所周知,在日本,日常生活中并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我们没办法顺其自然、驾轻就熟地付小费。
加上国度不同、场合不同,小费的金额和付小费时的诀窍都不尽相同,要弄明白颇费周折。尽管旅行指南里写着“此时此地付多少(不付)为妥”,可实际到了那儿一看,便屡屡发现“什么呀?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不大靠得住。
那么该怎么办呢?坦白地说,并没有“照此执行即可”的正解。小费问题太复杂,无法将它的原理总结归纳、普及全球。其扑朔迷离几乎不亚于“次贷危机问题”和“基本粒子理论”。但从我个人的经验出发,不考虑细节问题(考虑了也无益),只是估算一下:“呃,大概就这些吧。”如此处理似乎最好。总之诀窍就在于要充满自信地递出去,切不可战战兢兢哆哆嗦嗦。要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微微一笑说“好的,谢谢你”,毫不犹豫地递到对方手里。
请人帮忙运行李时,先在衣袋里准备好适当的零钱,伸进手去,数也不数便猛然掏出来。这种气势比较重要。一一点清金额再递过去,气氛就难免变得沉重。小费这东西基本是个心情问题,因此得充满自信,唰的一下掏出来,唰的一下递过去。只能如此。虽然不清楚金额是否妥当,但我毕竟是外国人,只能请人家宽宏大量了。
不过有一次,我把左右口袋给弄错了,结果付的小费多得离谱。可一旦递到了人家手里,就很难再开口说:“啊,请把那钱还给我。”所以请务必注意不要出现这种情况。当时对方倒是开心得不得了。
出国旅行本来就是件苦差事。我常常想,要是没有小费之类该多好。在这一点上,日本就省心多了。不过换个观点思考,小费其实就是金钱以肉眼可见的形态,从这一边转移到那一边,要说清晰易懂倒也清晰易懂,在某种意义上还很人性化。我不小心多给了那位宾馆的服务生小费,他也许就用那笔钱给孩子买了蛋糕,对孩子说:“今天有位日本客人给了爸爸很多小费。这是爸爸给你买的礼物。”
相比之下,我们被迫支付的消费税和服务费以何种形式流落到了何方,又是如何被花掉的,只怕连专家都不清楚。如此一想,忽然难以断定究竟哪一种更合理了。就像这样,小费问题总之是难乎其难。准备近期出国旅行的您,就请好自为之,努力渡过这道难关吧。
本周的村上 “购书请来BOOK OFF”。这段旋律萦绕耳际久久不去。谁来救救我!
♨不知道,不明白
当个小说家让我感到不错的地方,就是不必每天通勤,还不必开会。仅仅少了这两样,就可以节约许多人生的时间。世上说不定也有很喜欢通勤和开会的人,可我不是。想必您也不是吧?
还有一点让我深深感到做个小说家的喜悦,就是可以坦率地说出“不知道”的时候。比如说,有人问我:“对今后日本的产业结构来说,精细化改良具有怎样的意义?”“您认为后现代主义的基本精神是什么?”我只消说一句“对不起,这种东西我不知道”就万事大吉了。
假如我是个电视评论员或大学老师,就不能这么大大咧咧地一句“不知道”了事。不管人家问什么,倘若不给出一个像模像样的回答,就将颜面尽失。可是对小说家来说(呃,我是说像我这样的小说家),无知并非特别难为情的事。哪怕什么都不知道,只要能写出有趣的小说来就行了。也许反倒能引以为豪呢:“那种事情嘛,我可是一无所知。”能以这种姿态横行无阻的职业,此外恐怕不多见吧?
这,该怎么说呢,实在是件好事。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物,能坦诚无忌地直言相告:“不知道。”再没有比这更轻松的事情了。仅凭这一点,就足以延长五年寿命。
写完一部小说,将原稿交给编辑和校对进行审阅。他们指出的大多是用词错误,以及事实错误。看到经过审阅核对的校样,我便痛感自己对世界上的事竟是何等无知,是怀揣着何等谬误百出的知识活到今天的。其中有些错误,连以“不知道”为荣的我都深感羞愧。不过,呃,这也是没办法,对吧?要是把世间的知识和讯息都老老实实地往脑袋里塞,光干这个就要忙得焦头烂额,什么大事都做不了了。我就这么想,玩世不恭地面对它。
话虽如此,我从前并不是这样的。上中学时,想多掌握些世上的知识,还把百科全书从头到尾通读了一遍。回想起来,难以相信自己竟然干过那种冒失事,当时应该算是个求知欲过剩的纯朴少年。那么,若问通读百科全书起过什么作用,好像也没有。因为那时候塞进脑袋里的东西,都被吸到某个遥远的地方去了,无影无踪。对知识来说,似乎有那样一种类似大象墓地的场所。
重要的大概不是知识,而是渴望获得知识的愿望与热情。只要有这种东西,我们就会不断前行,仿佛在推动自身一般。事有凑巧的话,也可能成为一个“我啥也不知道哦”式的、以“不知”为荣的作家。人生,还是蛮复杂的。
本周的村上 据说把死囚送上断头台前,要把他脖子上的毛发剃掉。光想一想就令人作呕。
♨美泉宫动物园的狮子
翻译约翰·欧文的长篇小说《放熊归山》时,我参观过维也纳的美泉宫动物园。因为那座动物园是小说的重要舞台,我想亲眼看看那地方究竟是什么模样,去德国时就顺道去了一趟维也纳。也没做别的事儿,一整天净逛动物园来着。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园和洞窟,旅行时只要近处有这类东西,不知不觉便会溜达过去。尤其喜欢人迹全无、冷冷清清的动物园。若是隆冬季节落雪纷飞,还呼呼地吹着寒风,那就更理想了。可以无拘无束地观赏动物。
美泉宫动物园设在皇宫花园里面,本是为了让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子皇孙和贵族公子玩乐而建造的,建于一七五二年。玛丽·安托瓦内特说不定也曾在这里度过少女时代的欢乐时光。
但二十五年前我来这里参观时,它已经沦落为一座十分寒酸的动物园。动物们也全无干劲,一个个没精打采的。我们在这里胡乱放了些动物,感兴趣的话,就请随便看看吧——就是这么一种氛围。我其实蛮喜欢这种漫不经心的派头。
然而前些日子我去了阔别已久的维也纳,顺道又去美泉宫动物园看了看,不禁大吃一惊。它已经改头换面,变成一座美丽的最新式动物园了。又是熊猫又是考拉,其他珍稀动物也应有尽有,设备也焕然一新。好像是游客剧减,难以为继,便委托给民间运营了。
只不过那天维也纳寒潮来袭,几乎一个游客也没有。这里的狮子放养在接近自然的环境中,四周没有铁栅栏,而是用透明塑料板围起来。我把脸贴上去看狮子一家,只见一只母狮子大模大样地走过来,就在我面前站住不动,紧盯着我的脸看。就是说,我和那只狮子隔着一堵透明的墙壁,名副其实地面面相觑。
这是非常出人意料的经历。我从来没有这样近在咫尺地与狮子对视。没准那天狮子也是因为游人太少闲极无聊,或者是东洋小说家身上有种吸引母狮子芳心的东西。她的举止中,能看到猫科动物常常表现出的类似好奇心的东西,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总而言之,在那个冰冷的晚秋午后,我和狮子隔着一堵透明的薄墙,久久地相对无言。我试着微微一笑,狮子却没有回以微笑,她始终面无表情。最终也说不准是谁先离开了那堵薄墙(严寒中,也不可能一整天大眼瞪小眼),回去继续干自己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