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喀耳刻/CIRCE》作者:[美]马德琳·米勒(Madeline Miller)/译者:姜小瑁【完结】 > 《喀耳刻》作者:[美]马德琳·米勒.txt

第一章 直到时间尽头第二章 受刑的普罗米修斯第三章 恐惧的巨链第四章 格劳科斯第五章 因为他是我的第六章 认罪是你的错第七章 我的岛,我的巫术第八章 赫尔墨斯第九章 斯库拉的海峽第十章 克里特岛王后第十一章 代达罗斯第十二章 米诺斯迷宫第十三章 美狄亚第十四章 猪第十五章 奧德修斯第十六章 我愿意收留你第十七章 归乡第十八章 雅典娜第十九章 忒勒戈诺斯第二十章 特里贡的毒尾第二十一章 弑父第二十二章 忒勒玛科斯第二十三章 口信第二十四章 我选择这样的命运第二十五章 我要自由第二十六章 心的裂缝第二十七章 我们在这.4

“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发过誓,称自己的力量是不期而至的,并非刻意求索,并非出自恶意或反叛。他们发现花草的魔力实属偶然。”

感到不可思议的我又朝弟弟的方向瞥了一眼,但他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

“他们每个人都是如此,除了喀耳刻。在她承认自己公然牟取神力的时候,你们都在场。我们已经警告过她不要靠近那些花,然而她违抗了命令。”

我祖母坐在用象牙雕琢的椅子上,表情冷冰冰的。

“她蔑视我的命令,挑战我的权威。她用毒药谋害族人,还做了其他背信弃义的事。”他的目光如一道灼热的白光,落在了我的身上,“她是家族的耻辱。面对我们给予她的关爱,她忘恩负义。我和宙斯达成了共识,她必须为此受到惩罚。她将被流放到一座荒岛上,在那里她再也无法为害世间。她明天就动身。”

上千双眼睛将我钉在原地。我想要哭号,想要求饶,但却喘不上气来。我本就细弱的声音彻底消失了。埃厄忒斯会为我求情的,我想。但当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只是和其他人一样回望着我。

“还有一点,”我父亲说,“如我所言,这股新的力量明显来自我与珀耳塞的结合。”

我母亲因喜悦而满面荣光,灿烂的笑容穿透了笼罩在我四周的阴霾。

“所以我们达成了共识:我不会再与她生育后代。”

我母亲尖叫起来,仰面晕倒在了姐妹们腿上。她的啜泣声在岩石围墙内回荡。

我祖父缓缓站起身来。他揉搓着下巴。“好吧,”他说,“该开餐了。”

燃烧的火把如点点星光,头顶的天花板如苍穹之顶,高耸入云。我最后一次看着众神与宁芙落座晚宴。我不知所措。我应该跟大家道别的,我不停地冒出这样的念头。但我的兄弟姐妹们却像水流绕过岩石一样离我而去。当他们经过我身边时,我听到了他们讥讽的窃窃私语。我发现自己怀念起了斯库拉。至少她敢当面与我对峙。

我祖母,我想,我必须跟她解释一下。但她同样转身离去,脖子上的海蛇也埋下了头。

与此同时,我母亲一直在姐妹们的簇拥下痛哭着。当我靠近她们的时候,她抬起头来,让所有人看到她楚楚动人、梨花带雨的悲伤。难道你做的好事还不够多吗?

这样就只剩下我的叔叔们了,那些头上长着海草、胡子又咸又凌乱的叔叔们。然而,一想到要跪倒在他们脚边,我就狠不下心来干这个事。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收拾行李吧,我对自己说。收拾行李吧,明天你就要动身了。但我的手却无力地垂在身体两边。我怎么会知道该带些什么呢?我几乎没离开过这座神殿。

我强迫自己找了个包,收拾了下衣服和鞋,带上了一把发梳。我端详着墙上的一张挂毯。这张挂毯是某个姨母织的,画面中是一场婚礼和参加婚礼的人。我会有能悬挂它的房子吗?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一座荒岛,我父亲是这样说的。那会不会是暴露在海面上的一块光秃秃的石头,一片遍地是鹅卵石的浅滩,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原?我的包就是个笑话,里面全是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刀,我想,那把狮头图案的刀我得带上。但当我将它握在手上时,它似乎缩小了,只能用来在宴席上叉住小口小口的食物,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情况本可能比这糟糕得多,你知道吗?”埃厄忒斯站在门口,他也要动身了,他已经召唤了魔龙,“听说宙斯想惩罚你以儆效尤。但当然了,父王不会由着他恣意妄为。”

我胳膊上汗毛直立。“你没有告诉他关于普罗米修斯的事吧?”

他笑了笑。“为什么,就因为他说了‘其他背信弃义的事’吗?你知道父王这个人。他只是小心行事罢了,怕你干的其他吓人的事浮出水面。再说,那件事有什么可说的呢?你到底干了什么呢?不就是给他倒了一杯水吗?”

我抬起头来。“你说父王会因为这件事把我扔去喂乌鸦的。”

“只有在你傻到承认它的情况下才会。”

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猜我应该听你的,对一切都矢口否认?”

“是的,”他说,“事情就是这样的,喀耳刻。我告诉父王我的巫术纯属意外,他假装相信我的话,宙斯假装相信他的话,于是世界得以保持平衡。认罪是你的错。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我永远理解不了。”

没错,他理解不了。普罗米修斯遭遇鞭刑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

“我想跟你说,”他说,“昨天晚上我终于见到你的格劳科斯了。我从没见过那么蠢的人。”他咂了咂嘴。“希望今后你别再看走眼了。你总是太容易相信别人。”

我看着他倚在我的门柱上,身披长袍,如狼一般的眼睛炯炯有神。我的心和过往一样,看到他时怦怦直跳。但他就像他曾经对我描述过的那个水柱一样,冷漠又无情,心里只装得下自己。

“谢谢你的建议。”我说。

在他离开之后,我又端详起了那张挂毯。画面中的新郎瞪圆了眼睛,新娘被头纱遮得严严实实。在他们身后,亲友像傻子一样张着大嘴。我向来厌恶这张挂毯。就让它烂在这里好了。

[1] Bitch一词既有辱骂之意,又有“母狗”之意。

[2] 著名神话英雄阿基里斯的母亲。

第二天一早,我迈进父亲的战车。我们一言不发,摇摇晃晃地朝黑暗的天空驶去。风从我们身边掠过。车轮每转一下,夜便褪去一分。我从车身望下去,想追寻溪流和大洋的踪迹,还有被阴影笼罩的山谷的踪迹。但我们的速度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

“我们要去什么岛?”

我父亲没有回答。他的下巴紧绷着,嘴唇气得发白。我之前所受的灼伤因为离他太近又疼了起来。我闭上了眼睛。大地匆匆掠过,风吹打着我的皮肤。我想象着从金色围栏边纵身一跃,跳入半空之中。那感觉会挺不错的,我想,在我着地之前。

我们颠簸着着陆了。我睁开双眼,看到了一座柔美的高山,上面青草密布。我父亲直勾勾地盯着前方。我突然有种冲动,想跪在地上求他带我回去。可相反,我强迫自己迈下战车。我的脚刚一沾地,他连同他的战车就消失不见了。

我独自站在那片青草茵茵的林中空地上。风如刀割般吹打着我的脸颊,空气中有股清新的香气。可我无法享受这美景。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喉咙也开始隐隐作痛。我趔趄了一下。这会儿,埃厄忒斯已经回到了科尔喀斯,喝着他的奶与蜜。姨母们应该正在河畔放声大笑,兄弟姐妹们又开始打闹嬉戏。我父亲当然在我头顶之上,正为世界撒下光明。我和他们共同度过的那些年就像是扔进水池中的一块石头。而涟漪已经消失了。

我还是有一点倔的。如果他们不哭,那我也不会哭。我用手掌揉搓着双眼,直到视野变清晰为止。我强迫自己环视了一下四周。

我面前这座山的山顶上有一栋房子。它的门廊很宽,四壁由严丝合缝的石块整整齐齐堆砌而成,门被切割成了两人高。在它下面一点,森林延伸开来。从此处远眺,我还能瞥见大海。

那片森林吸引了我的目光。那片森林很古老,里面歪歪扭扭地长着橡树、菩提树和橄榄丛,高耸的松柏贯穿其中。清新的香气就是从那里传来的,这香味沿着青草密布的山坡飘浮而上。密密层层的树林在海风中摇曳,鸟不时从林荫中飞出。即便现在,我还是能记起当时感受到的那种惊叹。我一辈子都在同一个昏暗的神殿中度过,在同一片长着光秃秃的树林的荒凉海滩上散步。我没有准备好迎接如此茂盛的景致。我突然有种冲动,想让自己没入其中,就像青蛙投入池塘。

我犹豫了一下。我不是森林宁芙。我没有在盘根错节的树木间摸索、在人迹未至的荆棘间穿梭的本事。我猜不到林荫中可能藏着什么。万一里面有天坑呢?万一里面有熊和狮子呢?

我在原地站了很久,一边为这些事情担惊受怕,一边等待着,好像有人会来给我吃一颗定心丸,对我说没关系,你可以去,里面是安全的。我父亲的战车向海平面滑去,没入海浪之中。林中的阴影更浓了,树干彼此盘绕着。现在去太晚了,我对自己说。明天吧。

* * *

房子的门是用大块橡木做的,四周镶以铁边加固。我轻轻一推,它们就开了。屋里有股焚香的味道。客厅里摆了几张桌子和长椅,好像是为宴席准备的。壁炉嵌在客厅的一头;另一头,一条走廊通向厨房和卧室。这房子大到能容下十多位女神,而我的确以为会在拐角处发现宁芙和我的兄弟姐妹。但不是这样的,流放的意义就在于此。在于彻底只身一人过活。我家人心想,与失去他们这些神的陪伴相比,还有更糟糕的惩罚吗?

这房子本身自然不是什么惩罚。四周全是闪闪发光的宝物:精雕细琢的财宝箱,软绵绵的地毯和金色的帷幔,床铺,高脚凳,精致的三角桌和象牙雕像。窗台是用白色大理石做的,百叶窗用梣木做成了卷轴的样子。在厨房里,我用大拇指摩挲着那些刀,青铜的,铁制的,也有珍珠母和黑曜石的。我找到了用石英和银锻造的碗。虽然房间里空无一人,但却没有一粒尘埃。往后我会发现,没有一粒尘埃能越过那道大理石门槛。不论我怎么在地面上踩踏,它永远干干净净的,桌面也永远亮堂堂的。灰烬会自动从壁炉里消失,碗碟自动把自己清洗干净,柴火一夜之间就会恢复如初。食品储藏室里有大罐的油和酒,大碗的芝士和大麦,永远新鲜可口,装得满满当当。

站在那些空空如也、完美无瑕的房间中,我觉得——我说不上来,失望。我觉得,我心里还是有点希望自己能被发配到高加索山的某个悬崖上,一只老鹰俯冲下来啃噬着我的肝脏。但斯库拉不是宙斯,我也不是普罗米修斯。我们是宁芙,不值得大费周章。

但事实不止于此。我父亲可以把我扔在某个小破屋或某个渔民的破棚子里,可以把我扔在一片除了帐篷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光秃秃的海滩上。我回想起当他转述宙斯的宣判时,明明白白写在他脸上的怒火。我本以为那全都是针对我的,但如今,在与埃厄忒斯谈过之后,我懂了更多。诸神之间之所以相安无事,是因为泰坦神和奥林匹斯神都没有越雷池一步。宙斯要求赫利俄斯管束自己的后代。赫利俄斯不能公然顶撞,但却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表态,用挑衅的行为让他们再次平起平坐。就连我们的流亡犯都比君王活得舒服。你看到我们的实力有多雄厚了吗?如果你对我们出手的话,奥林匹斯佬,我们会比以前反抗得更激烈。

这就是我的新家:一座向我父亲的狂傲致敬的丰碑。

那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我找到了火石,用它敲打着已经候在一旁的火绒。我以前经常见格劳科斯这样做,但自己却从没尝试过。我试了几次才成功,当火苗终于被点燃,而且越烧越旺时,我感觉到了一种全新的满足感。

我很饿,于是来到食品储藏室。碗里的食物盛得满满当当,足够填饱一百个人的肚子。我用勺子挖了一些放到盘子上,然后坐在了客厅的大橡木桌前。我能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我突然意识到,我从没一个人吃过饭。以前,就算没人理我或者往我的方向看,我旁边也总会有个兄弟姐妹。我摩挲着纹理细密的橡木。我哼了哼小曲,听着空气将我的声音吞没。那时我想,我一辈子就这样了。尽管生了火,但阴影还是在角落聚集了起来。屋外,群鸟开始嘶声尖叫。至少我觉得那些是鸟。我又想到了那些阴暗的粗壮树干,脖子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走到窗前,拉上了百叶窗,然后又插上了门闩。我已经习惯了被地壳岩石重重包围的感觉,何况除此之外还有我父亲的神威压顶。这栋房子的四壁在我看来像树叶一样脆弱。任何动物的利爪都能把它们抓破。我想,也许这个地方的秘密就在于此。我真正的惩罚还在后头呢。

别想了,我对自己说。我点上了蜡烛,强迫自己举着它们穿过客厅,往我的房间走去。白天时,这房间看上去很大,弄得我很开心。但现在,我不能同时盯住所有角落。床铺中的羽毛相互低语,百叶窗像暴风雨中船只的绳索一样吱吱作响。在我四周,我感觉这个岛屿上野性未驯的山谷,全都在黑暗中逐渐膨胀开来。

在那一刻以前,我不知道原来我害怕这么多东西。幽灵般的大块头海怪沿山坡滑行;夜行虫从它们的洞穴中蠕动出来,把没有眼睛的脸贴在我的房门上;长着羊脚的神迫不及待地想要满足自己的蛮荒欲望;海盗在我的海湾中悄声划桨,谋划着如何将我掠走。我能做什么呢?法魔客,埃厄忒斯如此称呼我,女巫,但我的力量全都蕴含在那些花中,而它们在几个大洋开外的地方。如果有人来了,我只能尖叫,而在我之前,已经有上千个宁芙见识过这能带来什么好处了。

恐惧流遍我的全身,越发让人不寒而栗。凝结的空气在我身上爬行,阴影探出手来。我凝视着眼前的黑暗,努力想听到除了自己的脉搏声之外的其他声响。每一刻都如同暗夜般漫长,但最后,天空终于变得更加黑暗,边角的地方泛起了白光。阴影渐渐褪去,清晨接踵而至。我站起身来,毫发无损。我走到屋外,那里没有鬼鬼祟祟的脚印,没有尾巴拖行留下的印记,门上也没有爪子抓出的洞。但我并不觉得自己蠢。我觉得仿佛挺过了一场巨大的磨难。

我再次向森林里望去。昨天——才过去一天吗?——我还在等着别人来告诉我那林子是安全的。但那个人会是谁呢?我父亲?埃厄忒斯?流放的意义就在于此:没有人会来,永远都不会有人来。想通此事会让人恐惧,但在过了一个处处险恶的漫漫长夜后,这让人感觉微不足道。我最懦弱的部分已经被耗尽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让人眩晕的火光。我想,我不要做笼中鸟,不要在大门已经敞开的时候还傻得不敢展翅高飞。

踏入那片树林之后,我的人生便开始了。

* * *

我学会了把头发梳到脑后,这样它就不会刮到每根树枝了。我还学会了如何把裙摆系在膝盖的位置,以防刺球扎在上面。我学会了辨别各种鲜花盛开的藤蔓和华丽的玫瑰,学会了去哪里找亮闪闪的蜻蜓和盘曲着身子的蛇。我爬上山巅,那里的松柏直入云霄,遮天蔽日;再下山到果园和葡萄园,那里的紫葡萄密得像珊瑚一样。我沿着山坡散步,走过嗡嗡作响、长着百里香和丁香的草地,还在金黄海滩的各处留下了脚印。我找出了每个海湾和洞穴,找到了风平浪静的海港,以供船只安全停靠。我听到狼在号,青蛙在泥土中鸣叫。我抚摸着亮棕色的蝎子,它们用蝎尾对抗着我。它们的毒液根本不算什么。我醉醺醺的,我父亲神殿中的酒水从没让我有过这样的醉意。怪不得我的反应那么迟钝,我想。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无线可用的织女,一艘无海可巡的船。看看现在我航行到哪儿了。

晚上,我回到自己的房子里。我不再介意那些阴影了,因为它们的存在意味着我父亲的凝视已经从天际消失了,现在这些时间是属于我自己的。我也不介意那种空旷感。一千年以来,我一直努力想要填补我和家人之间的空白。相比之下,填补我房间的空白小菜一碟。我在壁炉里焚烧雪松,燃烧产生的黑烟伴我左右。我放声歌唱,这在以前是从不允许的,因为我母亲嫌弃我的声音像溺水的海鸥。当我的确感觉孤单的时候,当我发现自己思念起我的弟弟,或者曾经的格劳科斯的时候,我总能到森林里去。蜥蜴在树枝间穿梭,群鸟振翅高飞。那些花,当它们看到我的时候,会激动得像小狗一样往前凑,蹦蹦跳跳,吵着要我抚摸。我在它们面前几乎会害羞,但日复一日我的胆子大了起来。最后,我终于在一簇鹿食草[1]前的泥土地上跪了下来。

精致的小花在花茎上随风飘荡。我不需要用刀把它们割下来,只要用指甲掐一下就可以了。我的指甲很快就被点点汁液弄得黏糊糊的。我把花放进篮子里,用布盖上,到家把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之后才把布揭开。我不觉得会有人来阻止我,但我也不想招惹他们。

我看着那些躺我桌子上的花。它们好像干枯了、黄化了。我一点都不清楚该拿它们怎么办。切?煮?烤?我弟弟的药膏是含油的,但我不知道是哪种油。厨房里的橄榄油行吗?肯定不行。必须得是充满魔幻意味的东西才行,比如从金苹果树结的果实里压榨出的籽油。但我拿不到那东西。我用手指揉搓着一根花茎。它翻了个身,像溺亡的蠕虫一样了无生气。

好吧,我对自己说,别傻呆呆地站在那儿。试点什么。煮掉它们吧。为什么不呢?

就像我说的,我还是有一点倔的,这很好。再倔一点就要命了。

让我说说巫术不是什么:它不是神力,不是动动念头、眨个眼就能行的。你必须把它做出来,然后打磨它,要做计划,要去探索,去挖掘,去晾晒,去切切磨磨,去烹煮,要对它说话,要为它唱歌。就算做了所有这一切,它还是有可能会失败,而神就不会。如果花草不够新鲜,如果我走了神,如果我的意志力薄弱,药水就会在我手中变得污浊、腐臭。

按理说,我是不该会巫术的。神讨厌体力活,这是他们的天性。我们干的最接近体力活的事是纺织和锻铁,但这些事情不过是技巧罢了,没有需要费力的地方,因为所有可能会让人不愉快的环节都被神力办妥了。毛线染色的时候无需用勺子在臭烘烘的大桶里不停搅拌,打个响指就行了。采矿也不需要长年累月地采,矿石是自动从山里蹦出来的。没有哪根手指会被擦伤,没有哪块肌肉会被拉伤。

巫术恰恰是这样的苦力。每棵花草都要在其特定的位置被找到,要在其特定的时间被收割,要从土里连根拔起,要精挑细选、除茎剥叶,要好好清洗、以待后续。你必须要先这样、再那样摆弄它,才能摸清它的魔力在哪。你必须耐下心来,日复一日摒弃自己犯过的错误,从头再来。所以为什么我不介意呢?为什么我们都不介意呢?

我无法替我的弟弟妹妹们回答,但我的答案很简单。一百个世纪以来,我一直浑浑噩噩、了无生趣地在世间游走,整个人无所事事,随意而为。我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也没有做成任何伟绩。就连那些曾给予我些许爱意的人,也没有费心留下来。

然后,我发现我可以让世界屈从于我的意志,就像弓屈从于箭。为了把这威力握在手中,这样的苦力我愿意重复上千遍。我想:当宙斯第一次高举雷霆的时候,他的感觉肯定也是如此。

当然,最开始的时候,我熬制出的东西都是错的。毫无功效的药水,结块开裂、在桌子上滩成一坨的糨糊。我以为如果某种芸香科植物管用,那么多多益善;以为十种花草混合的效果比五种要好;以为我可以走神,而咒语不会跟着我跑偏;以为我可以在某种药水做到一半的时候决定去做个新的。我连关于花草最简单的传说都不知道,而这些传说任何一位凡人被母亲抱坐在膝头时就已经知道了:某些草本植物煮沸后可以用来做香皂;在壁炉中烧紫衫木会产生让人窒息的烟尘;罂粟能诱人昏睡;鹿食草能诱发死亡;蓍草能愈合伤口。以上种种,全都需要通过一次次的失败和尝试,通过烫伤的手指头,通过逼得我跑到屋外、在花园里咳嗽不止的臭气团不断打磨、不断习得。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里,我以为至少在我念出一个咒语后,我就不用再温习它了。但就连这想法都不对。不论某种花草我之前使用过多少次,每株现切的花草都有它自己的性格。某朵玫瑰要在碾碎后才会将秘密和盘托出,另一朵需要压榨,还有一朵需要浸泡。每个咒语都是一座需要被征服的新的高山。我能从上一次尝试中得到的只有一种认知,那就是这件事我能做到。

我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如果我的童年有教给了我什么东西,那就是持之以恒。一点一点地,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聆听者:聆听汁液在植物体内流动的声音,聆听血液在血管中流动的声音。我学着了解自己的意图,学着删减与增补,学着感知能量积聚在何处,并用正确的话语将其引致巅峰状态。我正是为这个瞬间而活。那一刻,一切终于变得明晰——咒语为我,而且只为我一人,唱出了最纯粹的音调。

我没有呼唤魔龙,也没有召唤毒蛇。我最开始念的咒语都是些很蠢的东西,脑子里有什么就说什么。我从橡树果开始练起,因为我觉得如果那个东西是绿色的,而且能在水的滋养下生长,那么我的那伊阿得斯血统也许会给我一点帮助。一连几天、几个月,我都用精油和药膏揉搓着那颗橡树果,对着它说话,想让它发芽。我试着模仿埃厄忒斯为我疗伤时发出的声音。我试过诅咒和祈祷,但不论如何,橡树果都得意洋洋地把种子藏在身体中。我把它顺着窗户扔了出去,找了颗新的,然后俯下身子在这上面又耗费了半个世纪。我在生气的时候、平静的时候、开心的时候、三心二意的时候都试了那条咒语。某天我对自己说,我宁可什么神力都没有,也不会再念那条咒语了。再说了,我要橡树的小树苗做什么?岛上遍地都是。我真正想要的是野草莓,想让它们甜甜蜜蜜地滑下我冒烟的喉咙,于是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那个棕色的壳。

变化来得太快了,我的拇指戳进了它软绵绵的红色果肉里。我目瞪口呆,然后发出了胜利的欢呼,吓得群鸟都从林子里飞了出来。

我让一朵干枯的花重新绽放。我把苍蝇从房子中驱逐出去。我让樱花反季节绽放,还把火苗变成了鲜绿色。如果埃厄忒斯在场,他在看到这种过家家的把戏后会被自己的胡子噎到的。但我一无所知,所以并没有感到屈尊俯就。

我的神威像海浪一样,后浪推前浪。我对幻觉情有独钟:我召唤影子变出碎屑的形状,让老鼠蹑手蹑脚地跟在它们身后;我变出浅色的米诺鱼,让它们从鸬鹚喙下的海浪中鱼跃而出。我想得更大胆了一些:用雪貂吓跑鼹鼠,用猫头鹰震慑野兔。我得知收获的最佳时机是在月光之下,那时露水与黑暗会让汁液更加浓缩。我掌握了什么在花园中长得好,什么需要被留在林子里的原始环境中。我抓住了毒蛇,还学会了如何将毒液从它们的毒牙中挤出。我可以从黄蜂的尾巴上引出一滴毒液。我让一棵濒死的树起死回生。我轻轻一碰便杀死了一棵毒蔓藤。

但埃厄忒斯是对的,我最出色的天赋是变形术,我的思绪也总会回到这个上面。我站在一朵玫瑰面前,随后它就变成了鸢尾花。我把药水倒在梣树的根部,于是它变成了圣栎树。我把所有木柴都变成了雪松,这样它们的香气每晚都能在我的客厅里萦绕。我捉住一只蜜蜂,把它变成了蟾蜍,还把一只蝎子变成了老鼠。

正是在这件事上,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神力的极限。不论药效多么强劲,不论咒语多么严谨,蟾蜍还是不停地想要飞起来,老鼠还是不停地想蜇人。变形只改变外部形态,触及不到内心。

我想起了斯库拉。她作为宁芙的那一面,还活在那个六头魔怪的身体里吗?还是说从诸神的鲜血中长出的花草,会让人彻底改变?我不知道。我对着空气说,不论你在哪儿,我都希望你是心满意足的。

当然,现在我知道了,她的确是心满意足的。

* * *

某天,我发现自己正身处森林中最浓密的一片灌木丛中。我喜欢在岛上散步,从低洼的海滩走上我常去的高处,找到隐秘的苔藓、蕨菜和蔓藤,把它们的叶子收集起来施法用。那时已接近黄昏,我的篮子快要装不下了。我绕过一片树丛,面前出现了一头野猪。

岛上有野猪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一段时间。我听到过它们在灌木丛中尖叫着四处冲撞的声音,而且我经常会发现一些杜鹃花被踩坏了,或者某一片小树苗被连根拔起。这是我亲眼见到的第一头野猪。

它的块头很大,比我想象中的野猪还要大。它的脊柱如辛托斯山般漆黑凸翘,肩部满是打架后留下的闪电形疤痕。只有最勇猛的英雄才敢直面这样的生灵,而且他们会有长矛和猎犬、弓箭手和同伴的加持,通常还会有几名斗士相伴左右。我只有一把挖植物的刀和一个篮子,手边一瓶魔药也没有。

野猪跺着脚,白色泡沫顺着它的嘴往下流。它放低了长牙,嘴里咀嚼着什么。它的眼睛在说:我可以击垮一百个青壮年,然后把尸体丢还给他们哭哭啼啼的母亲。我要把你的内脏扯出来当午饭。

我紧盯着他。“有种你就试试看。”我说。

它盯着我看了很久。随后它转过身,穿过灌木丛一溜烟跑掉了。我跟你讲,虽然我念了那么多咒语,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觉得自己像个女巫。

那天晚上我坐在壁炉边,想着那些神采飞扬的女神。她们要么肩头栖着鸟,要么总有小动物拱着她们的手,优雅地跟在她们身后一路小跑。我想,我要让她们自愧不如。我爬上最高的山巅,找到了一排孤零零的足迹:这里一朵花被踩扁了,那里土被翻了一点,还有一点树皮被剥了下来。我用番红花、黄茉莉、鸢尾花和在月色正当头时挖出的松柏树根熬制了一味魔药。我将魔药洒下,吟唱着。我召唤你。

第二天黄昏,它静悄悄地进了我的门,肩膀上的肌肉硬得像石块一样。它躺在我的壁炉边,用舌头磨着我的脚踝。白天时,它为我带来鱼和野兔。晚上时,它从我的指尖舔蜂蜜吃,然后窝在我脚边睡觉。有时我们会嬉戏一番,它会悄悄地跟在我身后,然后蹿出来紧紧抓住我的脖子。我闻着它热乎乎的喘息中的麝香味,感受着她的前爪压在我肩头上的重量。看,说着我把从父亲神殿里带出来的那把刀拿给她看,就是刻着狮头图案的那把。“这是哪个傻瓜做的?他们从没见识过你的容貌。”

它张开棕色的大嘴,打了个哈欠。

我的卧室里有一面青铜做的镜子,高得直抵天花板。当我从它面前经过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自己了。我的目光更亮,下巴更尖,我的野狮佣兽在身后徘徊。我能想象得到,如果我的兄弟姐妹们看到我这副模样会说什么:我的脚因为在花园里劳作而脏兮兮的,裙子在膝盖上打着结,我还会扯着沙哑的嗓子放声高唱。

我希望他们来。我想看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在狼穴中漫步,在鲨鱼捕食的海湾里戏水。我可以将鱼变成鸟,可以跟我的狮子角力,然后披头散发躺在它的肚皮上。我想听他们尖叫,想听他们屏住呼吸,倒吸凉气。啊,她看我了!我会变成青蛙的!

我真的害怕过他们这种存在吗?我真的耗费了一万年的时间,像过街老鼠一样躲躲藏藏吗?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埃厄忒斯那么大胆,为什么他能如巍峨山巅般矗立在我们父亲面前。当我施法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同样的魄力。我目视着父亲燃火的战车横跨天际。怎么?你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你拿我喂乌鸦,但事实证明,跟你比起来我更喜欢与它们为伴。

他没有回答,我的月亮姨母也没有回答。懦夫。我气得浑身通红,咬牙切齿。我的母狮甩动着尾巴。

没人有这个胆量吗?没人有胆量直面我吗?

所以你看,从我的角度来说,我热切期盼着接下来发生的事。

[1] 鹿食草:hellebore,是对六十多种有毒草本植物的通称,包括毛茛科铁筷子属约二十多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和四十多种百合科藜芦属植物,它们的共同点是具有毒性。

那时正值日落,我父亲的面孔已经坠到了树林之下。我正在花园里干活,加固纤细的蔓藤,种迷迭香和乌头。我在唱歌,随口唱着小曲。母狮躺在草地上,它的嘴因为刚刚除掉了一只松鸡而血淋淋的。

“我承认,”一个声音说,“你相貌平平但口气不小,让我挺惊讶的。梳着小辫在花园里种花。跟乡下姑娘没什么两样。”

那年轻男子正倚着我的房子端详着我。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脸像宝石一样明亮。虽然四下并没有光,但他的金色飞靴依然闪闪发亮。

我知道他是谁,我当然知道了。他脸上闪耀的神威如利刃出鞘,错不了的。他是奥林匹斯神,是宙斯之子,是他钦定的信使。众神中就属他嘻嘻哈哈,没个正形:赫耳墨斯。

我感觉自己在颤抖,但我不会让他看出来。厉害的神能嗅到恐惧,就像鲨鱼能嗅到血腥味。他们会将你生吞活剥的。

我站起身来。“你以为呢?”

“哦,你知道的,”一根细细的魔杖在他的指尖旋转,“更花哨一点。龙什么的。斯芬克斯阵容的舞蹈班子。天降血雨。”

我习惯了膀大腰圆、胡子花白的叔叔们,不习惯这么完美无瑕、漫不经心的美男子。雕塑家们为石头塑形的时候,都是以他为参照的。

“他们是这么形容我的吗?”

“当然了。宙斯确定你想把我们全都毒死,你和你弟弟都是。你知道他多容易焦虑。”他优哉游哉、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好像宙斯的怒火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笑话罢了。

“所以你是来给宙斯当间谍的?”

“我更倾向特使这个词。但不是的,这件事我父亲自己能搞定。我来是因为我哥哥生我的气了。”

“你哥哥。”我说。

“是的,”他说,“我想你应该听说过他?”

他从斗篷中掏出一把竖琴,上面镶着金饰和象牙,泛着黎明般的微光。

“恐怕这东西是我偷的,”他说,“我需要找个地方避避风头。我觉得你可能会可怜我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找到这里来。”

我脖颈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明智的人都会惧怕太阳神阿波罗降怒,那怒火如阳光般静谧,却如瘟疫般致命。我有种冲动,想越过肩头看看,确保他没有大步流星、横跨天际朝我而来,确保他镀金的箭矢没有瞄准我的心脏。但我心里有一部分厌倦了心怀敬畏,厌倦了仰望天空、想知道别人允许我做什么。

“进来吧。”我领他进了门。

我是听着赫耳墨斯胆大妄为的故事长大的:他在婴儿时期爬出摇篮,偷走了阿波罗的神牛;他把巨人守卫者阿尔戈斯的一千只眼[1]一只一只地哄睡着,然后手刃了他;他能从石头中窥探到秘密,能蛊惑对手按他的意愿行事。

这些全都是真的。他能像绕线团一样将你死死缠住。他能不紧不慢地给你讲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直到你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几乎从未见识过真正的智慧——我跟普罗米修斯的对话只持续了一小会儿,而在俄刻阿诺斯的神殿里,大多数被当作聪慧的东西不过是俏皮话和毒舌罢了。赫耳墨斯的心智比他们狡猾千倍,脑子转得也更快,像照耀在海浪上的阳光般光亮炫目。那天晚上,他用主神们干的一件又一件蠢事逗我发笑。好色的宙斯为了引诱一位美丽的少女而变成牛。战神阿瑞斯败在了两个巨人手下,那两个巨人把他塞进罐子里关了一年。赫淮斯托斯陷害自己的老婆阿芙洛狄忒,在她赤身裸体与情人阿瑞斯缠绵时将她用金网吊起,给所有的神看。他不停地讲着,从荒唐的罪行讲到酒后斗殴,再讲到小肚鸡肠的拌嘴,语气自始至终模棱两可、笑里藏刀。我感觉自己脸红通通的,头晕目眩,好像喝了自己熬制的药水似的。

“你到这里来,违抗了诸神流放我的旨意,难道不会受罚吗?”

他露出了笑容。“父王知道我向来随心所欲。再说了,我什么都没违抗。被流放的是你。世界上的其他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我很吃惊。“但我以为——更严厉的惩戒,不就是逼着我独自一人生活吗?”

“这取决于拜访你的人是谁,对不对?但流放就是流放。宙斯想限制你的活动范围,于是你被限制了。他们没有想更多。”

“你怎么知道?”

“当时我在场。看宙斯和赫利俄斯周旋向来很有意思。就像两座火山在盘算自己要不要爆发一样。”

我想起来了,他参与过那场大战。他见识过熊熊燃烧的苍穹,还手刃了一个头顶直入云霄的巨人。虽然他如此轻盈,但我能想象出那场景。

“告诉我,”我说,“你会弹那个乐器吗?还是说你只是偷了它而已?”

他用手指拨弄着琴弦。音符在空气中跳跃,活泼又甜蜜。他毫不费力就将它们组合成了一支乐曲,仿佛他就是音乐之神本尊,整个房间似乎都被那支乐曲包裹了起来。

他抬起头,火光映照着他的脸。“你平时唱歌吗?”

这是他的另一个特点。他会让你自愿倾吐自己的秘密。

“只唱给自己听,”我说,“我的声音对别人来说不太好听。据说那听起来像是一只海鸥在扯着嗓子哭号。”

“他们这样说吗?你不是海鸥。你听起来像个凡人。”

我脸上的困惑一定溢于言表,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大多数神的嗓音听上去都像雷霆和巨石。我们对人类说话的时候必须轻声细语才行,不然他们会被震碎的。在我们听来,凡人的声音很轻薄,很虚弱。”

我想起格劳科斯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时,他的声音听上去多么温柔。我还以为那另有隐衷。

“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他说,“但有时,次等宁芙生来就带着凡人的嗓音。你就是这样。”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怎么可能呢?我没有凡人的血统,我是泰坦神的后代。”

他耸了耸肩。“谁能解释得清神的血统怎么运作呢?至于为什么没有人提这件事,我猜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我比大多数神跟凡人相处的时间都多,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嗓音。对我来说那不过是另一番风味而已,就像不同味道的食物。但如果将来你有机会与凡人相处,你就会发现:他们不会像怕其他神那样怕你。”

不过一分钟,他就解开了我生命中最大的谜团之一。我用手指抵着喉咙,好像能触碰到里面蕴藏的怪异感一样。一个有着凡人嗓音的神。这让我很震惊,然而我心里的某一部分感受到了近乎认同感的东西。

“继续弹。”语毕我唱了起来,竖琴毫不费力地跟上了我的歌声。它的音色渐佳,把我唱出的每个句子都衬托得更加甜美。当我唱完的时候,木炭上只剩下零星火光,月亮也被云遮住了。他的眼睛如光源下的黑宝石般闪闪发亮。它们黑黝黝的,是神威雄厚的标志之一,传承自最古老的神灵血脉。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将泰坦神与奥林匹斯神区分开来是多么奇怪,宙斯的父母无疑都是泰坦神,而赫耳墨斯的祖父正是泰坦神阿特拉斯。我们身体里流淌着同样的鲜血。

“你知道这座岛叫什么吗?”我问道。

“如果我不知道这世间的所有地方的话,我这个旅者之神当得也太差劲了。”

“那你能告诉我吗?”

“这地方叫埃阿亚。”他说。

“埃阿亚。”我品味着它的发音。它们很轻柔,像暗夜中悄悄收起的羽翼。

“你知道这个地方。”他边说边仔细打量着我。

“当然。这是我父亲与宙斯联手,向他表忠心的地方。在这座岛屿的正上方,他手刃了一个泰坦巨人,鲜血浸透了这片土地。”

“真巧啊,”他说,“有那么多地方,但你父亲偏偏把你流放到了这里。”

我能感觉出他的力量正向我的秘密触及。过去,我会把答案一股脑和盘托出,把他想知道的全都告诉他。但现在的我跟过去的我不一样了。我不欠他什么。他只能从我这里得到我想给他的东西。

我起身站在他面前。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双眼像水中的石头般黄澄澄的。“告诉我,”我说,“你怎么知道在毒害你们这件事上,你父亲是错的?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在你坐的地方给你下药?”

“我不知道。”

“但你还是敢冒险留下来?”

“我敢冒险做任何事情。”他说。

我们就是这样成为情人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赫耳墨斯经常在黄昏时分脚踏飞翼而来。他从诸神那里带来美味佳肴——从宙斯的酒库里偷来的酒,从海布拉山上带来的香甜至极的蜂蜜——那里的蜜蜂只吃百里香和菩提树的花粉。我们的谈话很让人享受,我们的交欢也是。

“你愿意为我生孩子吗?”他问我。

我笑话了他。“不愿意,想都别想。”

他没有受伤。他喜欢这样的尖酸刻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处软肋。他问只是出于好奇罢了。探寻答案、逼迫他人暴露弱点是他的天性。他想看看我到底被他迷得多神魂颠倒。但我那些小女生的情愫全都消失不见了。白天时我不会躺在床上做关于他的梦,也不会对着枕头呼唤他的名字。他不是我的丈夫,甚至连朋友都不是。他是一条毒蛇,而我是另一条毒蛇。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们把自己哄得很开心。

他把我错过的消息全都告诉了我。他在旅途中走遍了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像裙裾沾染泥土一样招引着八卦。他知道格劳科斯去谁的宴席上喝大酒了。他知道科尔喀斯的牛奶喷泉能喷多高。他告诉我埃厄忒斯过得不错,穿着染过色的猎豹皮草斗篷。他娶了个凡人做老婆,一个小孩还在襁褓里,另一个已经在腹中了。帕西法厄依然用魔药控制着克里特岛,还为她的丈夫生了六个孩子,继承人和女儿都有,已经多到能组队出海了。珀耳塞斯只在东方活动,用一桶一桶的血与蜜膏起死回生。我母亲收起了眼泪,给自己冠上“巫师之母”的头衔,顶着它在我的姨母们中间游手好闲。所有这些都引得我们哈哈大笑。当他离开后,我知道他同样会讲关于我的故事:我塞满泥土的指甲,我那头散发着麝香味的狮子,那些跑到我门前讨残羹剩饭吃、求我给它们挠背的猪。当然,还有我如何红着脸、以处女之身对他投怀送抱。怎么说呢?我没有脸红,但其他的都挺真实的。

我继续追问着,问他埃阿亚在什么地方,它离埃及、埃塞俄比亚和其他有趣的地方有多远。我问他我父亲的心情坏到了什么地步,我的侄子和侄女们叫什么,以及世界上有哪些新的帝国正在崛起。他知无不言。但当我问他,我离当初给格劳科斯和斯库拉的那些花有多远的时候,他笑话了我。你觉得我会帮母狮磨爪子吗?

我让自己的语气尽可能随意。“山岩上的那个远古泰坦神普罗米修斯怎么样了?他过得还好吗?”

“你觉得呢?他每天都少一个肝啊。”

“还是这样吗?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帮助凡人让宙斯这么生气。”

“告诉我,”他说,“谁给的祭品更好?痛苦的人,还是幸福的人?”

“当然是幸福的人了。”

“错了,”他说,“幸福的人只顾过自己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不亏欠任何人。但如果你让他战战兢兢地生活,杀掉他的妻子,弄残他的孩子,那么你就会有他的消息了。为了给你买一头纯白色的小牛犊,他愿意让家人饿一个月的肚子。如果他掏得起那个钱的话,他会给你买一百头的。”

“但是,”我说,“到头来你肯定还是要回报他的。不然他就不会再献祭了。”

“啊,你会被他的毅力惊到的。但没错,到头来最好还是给他点什么。然后他就开心起来了。之后你就可以从头再来了。”

“所以奥林匹斯神就是这样打发时间的。想方设法折磨凡人。”

“别指指点点的,”他说,“你父亲比任何人都擅长这件事。如果他觉得烧杀掠夺一整个村庄能给自己多弄一头牛的话,他会这么做的。”

我曾多少次为我父亲祭坛前堆积如山的祭品而暗自窃喜?我举杯喝了一口酒,好不让他看到我泛红的脸颊。

“我觉得你可以去拜访一下普罗米修斯,”我说,“你的飞翼速度很快。给他带点能慰藉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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