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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的美食编年记 1929~1930

作者:美-MFK费雪/译者:苏西 当前章节:127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19

                ◇◆◇  

在第一次抵达巴黎的那年九月末,我便觉得那儿有我梦想中的一切。人们都应该透过一双童真的,或是恋爱中的眼睛去看第一次见到的巴黎。那时我快满二十一岁了,但多半比现在的同龄女孩子幼稚得多,况且我还置身于浪漫的迷雾之中。

艾尔和我住在伏尔泰大街上。那时路边的行道树还没有被砍掉,清晨我会站在阳台上看着他在一个个小书摊前慢慢流连,如果他抬头看到我,我就朝他挥挥手,然后再躺回床上接着睡。

我躺在床上,塞纳河从窗外缓缓流过,鸽子在宫殿的灰色斜屋顶旁咕咕叫着……热巧克力、香浓的可颂面包……那是当年的我吃到过的最美味的东西。确实,结婚以后我头一次品尝出了食物的滋味——那永远留在记忆中的滋味。酒店房间里洋溢着温暖和激动,而它们的滋味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巴黎就在外面等着我们。

但巴黎的熟人太多了。

艾尔的朋友多数都来自英国的大学,在巴黎休长暑假。他们满脑子想的都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古雅的小餐馆地址,在那些餐馆里,人人都操着非常干脆利落的英国口音(多半都是刚学来的),喝着光泽闪耀的勃艮第葡萄酒。

而我的朋友呢,多半都是些中年太太,靠着派驻巴黎的美国丈夫的津贴过日子。她们靡费、慷慨又愚蠢,每日逛街购物过后,必得去丽兹酒店的酒吧里连喝几杯香槟鸡尾酒,靠着每周读上一页莫洛亚⒈的《雪莱传》学法语。艾尔和我在不失礼的情况下尽早离开了巴黎,但我们并不沮丧,因为我们知道,以后一定还会回来的。⒈莫洛亚,即安德烈·莫洛亚( André Maurois,1885~1967),法国传记作家、小说家,传记文学体裁的创始人,著有《雨果传》《雪莱传》《拜伦传》等。

去第戎的路上,我们在阿瓦隆一家老驿站旅馆的庭院里吃了午餐。与我们同车的是两名身材高壮、性格温和的芝加哥女士,她们要去意大利,主要的缘由似乎是她们“在罗马的餐馆里就没法安安生生地坐上五分钟”,因为总有爱意泛滥的军官前去叨扰。“意大利人欣赏成熟女人。”她俩说。两人贞洁的胸脯起伏着,带着某种对色欲的纯真渴望,在她们这个阶层的美国女性身上我经常看到这样的欲念。

我记得在路上的时候,有次司机下车检查轮子,俯身下去时他的外套被风掀开了。两位旅伴看到后尖叫起来,连忙冲下车去。她们用蹩脚的意大利语问了一句,还飞速地翻开了自己旅行外套的衣领。随后,样貌狡诈的胖司机和两名优雅的中年女子站在尘土里,目不转睛地看着彼此衣衫上那仿佛带着魔力的东西——那是法西斯党的珐琅别针,被小心翼翼地掩藏着,直到现在才显露出来。三人庄严地相互敬礼,下巴前伸,就跟新闻影片里的墨索里尼一个样。

艾尔和我感到一阵怪异的尴尬,都没敢对视一眼。

阿瓦隆的这间旅馆有些年头了,它刚好位于从巴黎到里昂的驿道上,于是不可避免地被一位名声响亮的大厨接管,随之而来的还有华丽入时的装修。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又去了好几次,因为它位置便利,而且重新装修过的客房十分舒适。我记得,后厨面向庭院的那面墙被换成了硕大的玻璃,时髦又拉风的司机们停在这儿吃午饭,使用现代化的厕所。隔着玻璃,他们能看见名厨和小跟班们的身影,宛若苍白的游鱼。

旅馆的菜品不坏,但也算不上太好——如果你知道它们出自一度那么有名的厨师之手的话。但1929年9月的那个下午,当艾尔和我,还有那两位和善又愚蠢的女人在庭院里吃午餐,并感觉我们离第戎越来越近的时候,一件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我们饿了,每样菜都挺好吃,但我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具体吃了什么——除了那道土豆舒芙蕾。它滚烫、轻盈,顶着一层金棕色的脆皮,或许里头还拌了香葱碎和磨碎的帕玛森奶酪。但最重要的是,它是单独上桌的——也就是说。它独个儿就是一道菜。

一阵欣慰暗暗盈满我心间(我很少体会到这样的自豪感),因为我这一辈子一直想为土豆平反。大约十一岁前后,我偷偷摸摸地爱上了土豆泥配番茄酱,可这种渴望从来没有被充分地满足过。在那个时期之外,我对土豆毫不关心,实际上,我几乎可以说是憎恨它……更准确地说,是憎恨人们对土豆那满不在乎的、单调的烹调方式。我认为土豆可以是好吃的——如果人们能带着尊重去烹煮它的话。

在家里,我们每天至少要吃一次土豆,配着肉吃。你不会单说今天吃“肉”,你会说吃“肉和土豆”。它们被做成土豆泥、烤土豆、水煮土豆,当外婆不在家的时候,土豆会被切成块放进烤锅,浇上奶油酱(这道菜有个颇为乐观的名字,叫作“奥布莱恩土豆”)。我一直觉得,把一种具备重要潜质的食物贬谪到如此卑下的地位,而且还每天没完没了地花时间,用执拗却又敷衍的方式来烹制它,这简直是种耻辱,也堪称愚蠢。

我总是想,要是按我的法子来,我一定会把土豆这么好吃的东西当成主角,绝对不会把它们当作“肉”之后无趣的补充。如今,在这个洒满阳光的庭院里,在我此生头一回到访的、真正的法国餐馆里,我的理论被人证实了。那真是个心满意足的时刻。

我们在第戎的克洛什酒店住了几天,主要是因为那里是镇上最大、最有名的地方。当时的我们对这家酒店还知之甚少,不懂得欣赏它那著名的酒窖,也觉得那阔大阴沉的餐厅里的饭菜相当沉闷。后来我们才知道,每年11月,第戎举办美食博览会的时候,它将重拾昔日的一切荣耀。酒店里会挤满从法国各个角落赶来的美食家,名厨们在后厨里摇晃着酱汁锅,葡萄酒买手们啜饮着香贝丹、歌顿和罗曼尼康帝这样的名贵佳酿。

但酒店毕竟不是长居之地。艾尔满心喜悦地沉浸到温暖安全的大学生活里去了,他填写着学术调查问卷,寻找着适合写作的图书馆角落(很快他就换到了“巴黎咖啡馆”一张安静的桌子前),而我则在出租马车里跳上跳下,四处寻找房子。

大学附近的街道十分狭窄,还弯弯曲曲的。在那个季节,空气中飘散着来自酒窖的果香、狗屎味,还有不计其数的公厕散发出的气味——在一座酒城里,这种设施必不可少。小小的广场上,发黄的栗树叶子缓缓飘落,喷泉哗哗作响。出发找房的时候我快乐极了,一只手里小心翼翼地捏着一本小字典,另一只手里拿着大学核发的寄宿地推荐清单。马儿头上戴着草编的帽子,帽檐还缝着钩针织出来的红色耳套,好让它把耳朵从“王冠”里伸出来。镇上遍地都是咖啡馆,但凡我灰心丧气地往清单上的下一家瞄上一眼,我的车夫就会逮住空儿去喝上一杯,以保持他的好心情。

现在想来,当时的我是多么疲累、多么沮丧啊,我真应该时不时地就跟他一起去喝一杯才对。

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们要住的地方,就是我看的第一所房子。直到今天,我心中的一部分依然还留在那里。它离大学区很近……简直完美。但当时我哪里晓得,直到继续看了清单上的好几家之后,我才发现它的价值。

那是一所真正的勃艮第式联排房屋,分成了两部分,一座临街,另一座靠后,中间隔着一座狭长的庭院。一座带顶篷的Z字形楼梯把两座房子连在一起,每一层都能互通。我看的出租屋位于后面那所房子的顶层,一间长而深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大床,还有个衣橱;另一间更加狭长的屋子里有一张沙发、一张桌子,还有几个搁架。楼梯下方有个小隔间,装着自来水龙头、极小的洗脸池,还有个单眼煤气灶。每间房里都有大窗,俯瞰着冷峻的、小小的灰色庭院。屋子里通着暖气,卧室里贴着芥末黄与黑色相间的条纹壁纸,条纹大约有二十厘米宽,天花板上围着一圈印着红蔷薇的宽饰带。较小房间的色调是紫色和薰衣草紫,间或点缀着棕色……房东太太说,这间屋的装饰风格更为女性化。

小隔间里放着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一个腰子形状带支腿的便盆——但真正的厕所在院子里,马桶里面放着一大罐水,旁边还整整齐齐地摆着一叠报纸。拉一下马桶后方那个摇摇晃晃的把手,你就能亲眼看着水流汩汩地冲进第戎古老的下水道里(当然,这是我以后才知道的)。

一楼有浴室,房东太太跟我保证,只需交七个法郎(如果我们自备肥皂,就只消六法郎),就能在短短一两个小时内泡上热水澡。

整所房子的入口是一扇正常大小的门,它是在原先大门的基础上切出来的。旧门硕大无比,而且是左右对开的,方便马车进到前院。浴室另一端的那间屋子以前大概是看门人的房间,如今改成了饭厅。房东太太告诉我,我们可以吃得很好,每天管三顿饭,吃饭的人除了我俩,还有她丈夫和继子、一两个精心选择的学生房客,还有她自己。

我猫腰钻进了出租马车,丝毫没有意识到,我漫不经心忽视的居然是一件珍宝。

三四个小时过后,看了十几处没有水、没有供暖,自然也就没有浴室,却全都飘散着阴冷潮湿气味的房子(在薯仔街看到的第一所房子里就没有任何异味),我匆匆冲了回去,催着疲乏的马车能走多快就走多快。正逢大学的新学期啊……第戎镇上满是学生,个个都比我聪敏得多……我真是个傻瓜。中央供暖,真正的厕所,干净的气息……

我最后一次拖着疲惫的腿脚从出租马车中钻出来时,天色已经擦黑。我拍着大门上的小门,有人在里头高声应答。比阿内特夫人从餐厅隔壁的厨房里冲了出来,身上罩着一条脏围裙。我听见有人正在颠动锅子,还有人在切菜、捶打食材。

夫人往后捋了捋棕褐色的额发,说我看上去可真够累的,然后告诉我,房间还没租出去呢。我差点哭了出来。没等征求艾尔的意见,我就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给了她,结结巴巴地说我们明天中午就过来。

“我们?”她嘲讽地尖声说道——日后我将会非常熟悉这个声音,而且渐渐喜欢上它。

“是的……还有我丈夫……我已经结婚了。”

她大笑。“可以,可以,把你的朋友带过来吧。”她说,但声音里丝毫没有刻薄的意思。

“慢走啊,年轻的女士! ”她匆忙地高声叮嘱了一句,消失在厨房里。我关上院门,疲惫地爬进马车。可还没待车子起步,她又高声喊着来到狭窄的人行道上,手里举着一张皱巴巴的、字迹潦草的纸。这是给我的收据。

马车启动时,我扭头朝她微笑。她一只脚踏在高高的门槛上,双手在围裙上擦蹭着,目送我离开。那神情中半是慈爱,半是天生的鄙视——我很快就会知道,她对所有的活物都怀有这种鄙视的心情,但主要是对人类。

                ◇◆◇  

第二天我们搬了进来,也找人把艾尔成箱成箱的书从车站运了过来。晚上,我在字典里查到了“纪念日”这个词儿,告诉夫人这是我们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不可能吧。”她瞪着我大叫。听我说到“是按月算,不是周年纪念”之后,她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想找个好餐厅庆祝一下,我说。

染了红酒渍的桌布上放着一个包裹,她从上头扯下一张纸片,用一个铅笔头在上面潦草地写了几笔——她身上好像总揣着一个铅笔头。她说:“去这里好了……你知道公爵宫吧?军队广场?在那边你会看到一个招牌,上头写着‘三雉’。把这个交给里鲍多先生就行。’

她又大笑起来,好像我笨得可笑。但我并不介意。

我们去陌生的房间里换衣服。吊灯的电线上连着滑轮,可以拉上拉下地调整高度,从灯泡接口处垂下的链条就是 广开关。灯罩是槽纹玻璃的,那起伏的波纹好似派盘的边儿; ,灯罩上覆着一块棕紫相间的方形棉缎,四角各缀着一颗玻璃珠,好让布料服帖地悬垂下来。在这几个淡紫色与芥末黄的房间里,暗影投在陌生的角落,也投在我们脸上,难看又阴沉。

可我们快活极了。我俩换上最好的衣服,蹑手蹑脚地走下宽阔的石头楼梯,经过灯火通明的餐厅。艾尔兜里揣着一把巨大的钥匙,我们的心激动得扑扑跳……我俩要单独去法国的餐厅里吃饭了,这可是头一回呀。

我们先沿着夏博-沙尔尼大街走到戏院旁的巴黎咖啡。这里是艾尔最先爱上的地方,后来他成了常客,我们在第戎生活的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去那里工作。慢慢地,他认识了店里的服务生、每天上午去喝咖啡再打上几局纸牌的应召女郎,也认识了店里的熟客,还有一拨又一拨来戏院演出的演员和歌手。冬天店里很暖和,到了夏天,这里就像任何一间法国外省的咖啡馆一样,清新又凉爽。自从那晚怯生生地第一次走进去,我就喜欢上了它。

我们对法国开胃酒一无所知,服务生过来的时候,艾尔瞧了瞧收银台上方的招贴,说:“蒙大拿鸡尾酒,谢谢。”服务生好像非常高兴,快步冲到了吧台前。过了好一会儿,他端着一个巨大的玻璃杯回来了,杯口上沾了一圈白砂糖,里面盛着金粉色的液体。两支吸管十分艺术地插在结了霜的玻璃杯里,一支朝向艾尔。另一支对着我。

艾尔因为没能清楚地给我俩各点一杯而感到尴尬,但事实证明,幸亏我们只点了一杯,否则必定是场灾难:巴黎咖唧啡馆调出的“蒙大拿鸡尾酒”是我喝过的分量最足、劲儿最大、口味最闹腾的东西。

我们后来才知道,一个浪迹天涯、流落在美国小马戏团里的牛仔拿这个无价的秘密配方跟咖啡馆老板换了啤酒喝。牛仔跟老板保证,这可不像店里那种一个半法郎一杯的寻常饮品,它会让方圆数公里的美国人蜂拥而至……而且愿意掏出九个法郎喝一杯。当然,哪里会有美国人蜂拥而至啊,在第戎驻足停留的寥寥几位美国游客都在“三雉”餐厅或克洛什酒店里虔诚地啜饮着名贵的葡萄酒,他们若是见到那天晚上我俩轮流喝的这杯调制饮料,无论是颜色还是口味,必定都会吓得不寒而栗。

我们无比愉快地喝完了这杯酒(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们甚至还带着怀旧的感伤,又重温了它一两次哪),然后朝着公爵宫走去,心情比之前更加幸福雀跃。

在一家小咖啡馆暗淡的门脸上方,我们瞧见了几个大大的金字:三雉。它的模样跟我们预期中差远了,但我们还是走进门,把比阿内特夫人潦草的字条拿给吧台后的男人看。他笑了,好奇地打量着我们,然后一把挽住艾尔的胳膊,好像我俩是聋哑人似的。他热心地领着我们走到气势恢宏的半圆形广场上,只见那里有一道拱廊,门的两边各摆着一棵种在大桶里的月桂树。穿过拱廊,现出了一片空旷的漂亮庭院,大门口亮着一盏圆灯。

那男子又笑起来,悄无声息地把我俩往灯光处轻轻一推,然后就消失了踪影。此后我们再没见过他,但我记得他的样子是那么愉快,他丢下自己的咖啡店不管,把两个显然茫然不知所措的外国人送到里鲍多的店门口。这位好心肠的勃艮第人大概从没想到,世上竟会有人不知道这家著名的餐厅在哪儿。

第一次在三雉吃饭的时候,我俩既羞怯又无知。后来我们成了那里的常客,也逐渐掌握了点菜和选酒的诀窍,但是,即便没有后来这些经历,那顿饭也是我此生最重要的饮食记忆之一。

我俩确实心里没底。幽暗的楼梯踩上去吱嘎作响;大玻璃柜里铺着冰块,上头摆着鱼、龙虾、蘑菇和葡萄;双开门的洗手间里,男人们大笑着解着裤扣、剔着牙齿;长长的走廊两侧依次是后厨、小餐室和里鲍多的办公室,最后才到餐厅……现在,我对这儿熟悉得就像自己家一样,可在当时,它跟我们去过的任何一家餐馆都不一样。通常餐馆进门就是用餐区,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后厨、办公区和仓库都会被设置在隐秘又安静的地方。而这里的一切都反了过来,因此,当我们经历了重重铺垫——灯光、喧闹、蒸腾的热气、一连串的走廊和房间——终于走进这一切存在的终极目的,也就是那间小小的方形餐厅的时候,眼前的安静和素朴几乎有种反高潮的效果。

屋里大概有九张四人桌(也可能是十一张),角落里还摆着一张六到八人的圆桌。墙上挂着三面大镜子,还有几幅色彩迷蒙的大油画,画的也不知是春景还是秋景,反正没人真会去看。

餐厅尽头正对着门的那张桌子上,立着两个小标牌,其中一个推荐的是某种我们从没点过也从没见其他人喝过的鸡尾酒,另一个标牌上列出的是散装红白葡萄酒的价格,有按整瓶算的,也有按半瓶算的。据我所知,我们是唯一点过这种酒的人:里鲍多餐馆的勃艮第酒窖声名在外,每位食客都很清楚自己要点哪一款美酒,即便这意味着几个星期前就要开始存钱。可那时的我们哪里懂啊。

我俩怯生生地走进屋里,幸运地坐到了尽头角落里的四号桌,一个眼睛亮晶晶的小个子侍者为我们服务,他薄薄的额发上打了发蜡,弯出一道洛可可式的波浪线。

我们后来得知,他名叫查尔斯。我们成了多年老友,我从他那里学到了好多东西。我们第一次去的那个晚上,他照顾我们的态度不只是友善而已。可是,除了用心用意地让我俩不感到自己太过无知之外,显然他能做的也没有多少了。他的手法十分巧妙,而且着实贴心。他把硕大的菜单递到我们手中,推荐了两个方案:一个是二十二法郎的套餐,另一个呢,是二十五法郎的豪华套餐。

我们当然选了后者,虽然另一个已经精彩得很……菜单上写的是一连串语焉不详的、传奇般的词语:勇者查理松露肉酱、三雉招牌鸡、勃艮第红酒炖肉……共有八九道菜之多……

我们自然是晕掉了,但也没觉得特别焦虑。屋里的气氛如此亲切怡人,却又有着令人舒心的距离感,食客们都满心欢喜地埋头享受着美味,而侍者也友善贴心。

查尔斯回来了。如今我已经足够了解他,很清楚他的心思:他喜欢我们,不想让我们感到尴尬。因此,那天晚上他并没有把厚得惊人的酒单拿给我们,而是说:“我想先生今晚可能愿意试试我们自家的散装红酒。这款酒的口味简洁,但相当有趣z:9我建议再来半瓶白葡萄酒做开胃酒,可好?它与第一道菜非常协调,待会儿先生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

这样的事查尔斯只做过这么一次,但我永远感谢他。我亲眼见过一些和我们同样外行的客人,或自命不凡,或畏缩胆怯,点了品质极佳的酒,可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喝那样的好酒纯属浪费。查尔斯给了我们恰到好处的启蒙,此后的数月里,他娴熟地指导我们,眼看着我们渐渐地学会了点酒——知道自己想要哪一种酒,而且为什么想点它。

如今回想起来,那第一个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我们能撑过来的唯一原因就是年轻……或许还有那句老话:你不了解的东西不会伤害你。除了巨大杯的蒙大拿鸡尾酒,那天晚上我们还喝了将近两升的葡萄酒,然后是咖啡,最后是一些相当甜蜜的利口酒,后来我们知道,那大概是杉曼怡或君度橙酒。此外我们还吃了有史以来最丰盛也最为激动人心的一顿饭——在那一天之前,我俩谁都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一道接一道地吃着,毫不费力,旺盛的好奇心始终未减。端上来的每一道菜都那么新颖有趣,烹制手法如此精妙,让我们这两个年轻的外行大快朵颐,味蕾尽得满足,不断刷新着对美食的认知。此后我再没吃过那么多。现在,不管是在法国还是在其他任何地方,只要一想到“套餐”二字,我都会凛然心惊。但在那天晚上,无数美食先驱们和善的灵魂——卢库勒斯、布里亚-萨瓦兰、拉伯雷和其他数百个美食家——纷纷前来,安抚我们富有冒险精神的肠胃,放松我们的味蕾。在被施了魔法的美食光环的保护下,我们百毒不侵,安然无恙。

我们长进得很快,而且再也不曾那样冒险地暴饮暴食……但在那天晚上,一切安好。

现在我已经记不得当晚的具体菜式了,但肯定都是酒香浓郁、加了香料提味的勃艮第特色料理,比如野味十足的肉类,搭配着各式各样的深色酱汁。至于收尾的甜品,应该是樱桃酒舒芙蕾和糖渍水果,要么就是某种轻盈蓬松的奶油水果杯。

在小个子查尔斯的照拂下,我们慢悠悠地、满怀幸福感地吃着,葡萄酒消去了口中和腹中的油腻。

当我们终于回到家,第一次用钥匙打开小门,沿着Z字形的楼梯走回房间的时候,我们的步伐似乎有些踉跄。可我们都感觉到,我们窥见了一个遥远的新世界。那片土地上吹来的微风令我们醺然沉醉,静待着我们的渊博学识令人心生向往。

                ◇◆◇  

比阿内特家的餐厅刚好够放下一张圆桌,六到八把椅子,还有一个扁扁的碗柜。碗柜上方的墙上钉着一个鹿头,台面上摆着两个空弹壳,上面镌刻着“凡尔登战役⒈纪念”的字样。这是个难看的小房间,污渍斑斑,空气滞闷,脏兮兮的桌布上搁着几个盛着芥末酱和其他调味料的小罐子。可每当夫人在的时候,这里的氛围就变得很愉快。她那奇妙又真诚的粗俗感让我们感到自己也充满了生命的活力。饭后,当她终于不再纠缠厨子,把那双疲乏的、钢琴教师的手放到桌布上舒活筋骨的时候,她的谈吐真是妙趣横生。⒈凡尔登战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破坏性最大、时间最长的战役。

吃饭时她总是迟到;她的学生们大多都很年幼,要么就是脑子不够灵光,而她又特别认真负责,即便是面对天资最愚钝的学生,也不肯一下课就放他们回家。在我们房间楼下的琴房里,她在硕大的钢琴上狠狠地敲出哆-唻-咪,时间之长,力度之大,足以把孩子们折腾得精疲力竭,到终于掌握那单调的节奏。此时,她才肯打发他们回去。然后她就匆忙跑上楼来吃饭,红通通的面孔上,皱纹显得格外清晰。

等她来的时候,我们通常已经吃完了两道菜,但我们吃得慢,她总能在我们准备擦嘴或喝一点红酒的时候赶上我们。在她的指示之下,比阿内特先生总会及时地为我们斟上葡萄酒。她像疯子似的风卷残云,嘴角不断地掉出食物的渣子,两个腮帮子填得鼓鼓的,闪闪发光的眼睛来回扫视着桌上的杯盘,一双手撕扯着大块大块的肉和面包。偶尔她会停一下手,拿一小口吃的塞进小梗犬“探戈”那湿乎乎的嘴巴里——每逢吃饭,这只小狗都一声不吭地卧在她的膝盖上。

她高亢的嗓音绕过食物在餐厅中响起。她故意装出粗哑的调调,嘲讽她谨小慎微的丈夫那巴黎式的矫揉造作。她给我们讲笑话,没等我们来得及反应,她自己那生机勃勃的响亮笑声就率先在闷热的空气中荡起;要么她就跟我们扯闲篇儿,一个劲儿地证明贝多芬与巴赫原本是法国人,只不过刚生下来就被德国佬绑架了去。她兴奋地讲着刚结束的大战,或是她前三次婚姻里的某位继女生孩子的事儿,或是上涨的物价,那一连串躁狂的、近似于歇斯底里的词句弄得我们紧张兮兮的,有种愉快的恐惧。

艾尔、我,还有每一位来这里短暂寄宿的房客都被她催眠了。我们兜里余下的法郎是如此诱人。夫人打量着我们的脸孔,就好像我们是她手中的牵线木偶——愚蠢但有利可图的木偶。她用亲切又轻蔑的眼神扫视着我们,估算着我们的价值,琢磨着我们衣服的质地,掂量着我们手指上金戒指的分量,而且自始至终,她都非常用心地确保我们比镇上所有的房客吃得都好——虽然她在我们身上挣到的钱的确比任何房东都多。

她的名声有些奇特。每一个第戎人都知道她是最精明的砍价能手,是市场里最强悍的顾客。她前几任丈夫里有一位是当铺老板……但传言说,他所有的本事都是她教的。所以,她理当有钱,而我觉得她确实富裕。

她对自己相当狠,总是忙个不停,而且显得比许多年纪只有她一半儿的女人还年轻,不过,每当她闭紧嘴巴时,那精致的唇线就透出几分严厉来,泄露了她的年纪。她要管厨房,教音乐课,有音乐剧团来演出时就去伴奏,如果剧团管事的能逗她开心,她就睡了他……这也是传言啊……除此之外,她还负责里里外外的所有采购。

一两年之后我渐渐明白,在第戎这样大小的城镇里,哪怕是只采买两个人的饮食所需,每周也得足足花上两三天时间。你得拎着沉重的物品,一处接一处地奔波:从大市场到街角的熟食店,然后是蔬果店、乳品坊。对于酷爱精打细算的夫人来说,这一整套采购流程就更复杂了。

一看见她来,店主们就会自动报个低价,可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带着蔑视的神情,戳戳摊子上最好的货品,比如香蕉吧,然后要求看老板的存货。夫人掀开地板上的活板门,爬下地窖里去,可怜的小个子水果店老板乖乖地跟在她身后。看着悬挂在阴凉地窖的大串香蕉,她十分懂行地这里敲敲,那里嗅嗅,然后手脚并用地把长在硕大蕉串根部那几根最小的、青绿色的嫩蕉揪下来。

这种货色不值钱呀——水果店老板只得坦白交代,这种东西他都是带给孩子们玩过家家的。就这样,它们进了黑网兜,夫人还慷慨大度地付了二十生丁⒈哩。过不了几天,我们就会吃到用它和奶油(半价买来的,因为已经发酸了)、樱桃酒(价格便宜得很,因为这批货手续不大齐全,而夫人对酒铺老板的私生活已经知道得太多)做成的甜品,味道好极了。⒈生丁,法国货币单位,一个生丁相当于百分之一法郎。

在地窖里,她还会拣上一捧碰伤的橘子,一只已经裂了口的椰子,甚至还会有几个发了芽的土豆。

当夫人终于冲出店门的时候,小个子水果店老板会怀着倾慕的心情,晕头涨脑地摇摇头。

有时候她会戴几只钻戒,那是已故的丈夫们留给她的;去音乐厅演奏的时候,她会染好头发,盘起发髻。余下的时间,在忙得脚不沾地的日常生活里,但凡是需要花钱的打扮,她一概不要,她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外貌。她有一件虽旧却十分像样的毛皮大衣,可她从不穿出去,而是套着两件、三件,甚至四件厚重的毛衣在镇上到处转悠。若是穿成这样都没法抵御第戎的湿冷,她就加多几件内衣。

“欧也妮呀,”有天她丈夫开玩笑地翻着白眼发牢骚,“你这个年纪的女人穿成这样,就好像怀了双胞胎似的,这可不大雅观啊。”

他的儿子阿乔柔柔弱弱的,有些女孩子气。听到这些关于人类生育的下作字眼儿,阿乔霎时红了脸。他已经习惯了继母的粗俗,总是绷着脸默默忍受,但他向来相信父亲会有上流社会的做派——父子两人都诚心诚意地向往那个阶层。

夫人飞快地瞅了他们一眼。她那眼光仿佛在说,这两个男人,没有一个像真爷们儿……

她尖声大笑。“双胞胎!别怕,保罗!第戎人是不会责怪你弄出双胞胎来的。要是我的肚子当真搞大了,那就说明这屋里硬实的不只是鹿头上那俩犄角!”

她的瞳孔聚成了小小的两点,蓬乱的额发之下,一双眼睛显得异常明亮、湛蓝。她很残忍,可我们不得不笑,就连比阿内特先生都咧了咧嘴,轻抚了一下小胡子。

他不情不愿地接受了日渐老去的事实,在昂贵的壮阳补剂的洪流之上,从一个无人提及的生日渐渐漂流到下一个。当然,药瓶的标签上写的都是“风湿”“流感”“痛风”,但我们能看见他身边似乎笼罩着一圈警惕的光晕:欧也妮一直那么年轻……尽管他偏爱皇室做派,而且在她那精力充沛的粗俗气质面前,他因自己的性无能而感到羞惭,但他明白,就算她拔根睫毛,那里头蕴含的生命活力也比他整副畏怯又势利的身躯里多。他保护自己的办法就是嘲笑她的勃艮第口音,同时致力于把娇弱的儿子培养成一名绅士。

夫人总是留不住厨子。厨子们都觉得没珐跟她一起做事,完全没办法。她不相信别人的智商,而且总是操着最尖利高亢的声音,极其直白地评论人家没脑子。她吃饭时总要冲回厨房里好几次,去检查新来的女佣烤肉时有没有刷油脂,是否把咖啡粉放进了滤斗里。

她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管酒的。她的每一个厨子都贪杯,这是迟早的事儿,因为他们全都蔫耷耷的,活得十分绝望。夫人的处理方式相当巧妙:她没有把酒藏起来,而是往渐空的瓶子里灌水,还在餐桌上大声说给我们听,她觉得这就是人类之愚钝的又一个明证。

“可怜的蠢货们,”她那张强悍的、红扑扑的脸上现出一副沉思的神情,几乎变得柔和起来,“若是我……若是我一辈子都在处理别人的残羹剩饭,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只雇到过一个不爱酒的厨子,可她吃掉了那么多好东西,肥得都快走不动路了。我宁愿他们喝得东倒西歪,也不愿他们胡吃海塞。”

出于某些不为人知的理由,夫人只在四旬斋⒈的时候喝酒。加了香料的热红酒(用风车酒庄⒉的葡萄酒做的)一下肚,她就变得闹腾又感伤,最后还会眼泪汪汪。她还喜欢把一种名叫“卡莱姆的小甜点”的油炸面点浸到热红酒里吃,那东西一沾酒就会变得非常湿软,吃起来动静很大。她特别喜欢吃这东西,那拖长了的吸吸溜溜的声音会惹恼她丈夫,也让她满意地印证了那个苦涩的执念:我们都是野兽。⒈四旬斋,基督救教会年历中的一个节期,定于每年复活节前的四十天。⒉风车酒庄,法国波尔多穆利斯产区的酒庄之一。

她用修长优美的大手托着滴滴答答的炸面饼,让小狗“探戈”去咬泡软的部分,然后一人一狗就愈发温柔甜蜜起来,直到可怜的比阿内特先生把《行动法兰西》杂志夹到胳膊底下,怒冲冲地走出房间。

夫人真心喜欢寄宿客人;她觉得这些人很逗,而且能带来稳定的收入,凭她超级节俭的个性,每个月能攒下丰厚的利润。艾尔和我搬进来的时候,我们是唯一的房客,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之内,在她把整个家(连带我们)转租给瑞格涅一家之前,来来去去的客人大约共有二十来个,绝大多数都是外国人。

比阿内特先生特别不喜欢跟付了钱的陌生人同桌吃饭,可因为太太喜欢他们的钱,所以他也不好说什么。但他坚决反对接待德国客人。他讨厌他们。他们让他食不下咽。他说,他宁愿饿死,也不愿和和气气地对待德国人。

夫人耸耸肩:“人都得吃饭。这世道谁说得准?对人家好点,没准哪天他们到第戎来当大爷了,那时候你就知道好处了。”

所以,时不时地会有一两个德国人住进来,但他们总是待不长。保罗·比阿内特赢了,因为他表现出一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样子,实际上却一句话也不肯说,神情中流露出抑制不住的嫌恶。可怜的德国佬很快就另寻住处了。夫人撇嘴笑笑,那笑容中含着爱意,还有点儿骄傲。她很快就补上了空位,新客人里有漂亮的罗马尼亚姑娘,还有壮硕的捷克人。

她喜欢饭桌前至少有一位具备“安全的魅力”的女客,这能把保罗那些装腔作势的小心思转移开,免得他总想着自己各式各样的小病痛,抱怨个不停;这样一来,她也更容易继续过自己那充实的、接地气的日子。而我把这项任务完成得不错……我年轻、有趣,而且还跟丈夫感情很好,安全得很。比阿内特先生在我面前表现得确实很有魅力,就连阿乔都时不时地从他那无性的梦幻世界里走出来,怯生生地跟我开个玩笑。这对我掌握法语很有好处,也让夫人开心。若是没有这些,日子可就太难过了。

吃罢午饭或周日的时候,我们经常坐在餐桌前,聊些鬼故事啊、主教的私生活之类的。偶尔,厨子会打个嗝。

“你们听见没?”夫人会马上止住话头。然后她朝着厨房高喊:“蠢货!”

我们继续聊下去,一边说话一边剥着美味的风干小坚果。这是夫人从某个被她撮哄得昏了头的店老板的地窖里拾来的。我们吃得饱饱的,十足惬意。饭菜非常美味,火候恰到好处,调味的人是个贪心的天才,能把水煮皮鞋做得像乳羊羔般嫩滑鲜腴。

或许那就是水煮皮鞋吧……但是,经过夫人的妙手调理,它就会变成既营养又美味无比的好东西。其他菜式也是一样,都是她凭着某种疯狂的劲头和独有的聪明才智,每天从第戎的三流货摊上采买回来的。

我们在充盈着饭菜香气的小房间里坐着的时候,她会瞧着我们,一边讲她的某个小学生跟牧师跑了的奇异故事,一边在心里盘算我们每个人为这顿好饭付了多少钱,她又赚进了多少。

厨房里又传来无助的打嗝声。“蠢货!”夫人蛮横地冲着厨房大吼。等到我们终于离开桌子,她就飞速冲到水槽前,然后我们就会听到她温柔的声音:“丫头,你够累的了。这些钱给你,够买张电影票了。洗完盘子就去看场电影,歇歇脚吧。但是可别带大兵回来啊。”

随后夫人会大笑一阵,如果那天是周日,她就会走到她的小客厅里去,弹上几段肖邦的伟大作品……充满温柔以及复杂纠结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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