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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拿到博士学位后大约一周。有天晚上十点,我们,参加完一个晚餐派对后回家。正走到一半,我俩在寒冷的街道上站定;对视了一分钟。
然后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径直朝火车站奔去。我们买了当晚去斯特拉斯堡的车票,对,当晚,午夜就走,而不是原定计划中的一周后。
我们的大多数家当都已经打包完毕,可以托运了。我们拜托火车站站长帮忙,在一两天之内把那些行李从我们的公寓里运走。紧接着,我们沿着后街跑回家,把一脸不高兴的甜点店老板从床上叫醒——他就住在我们楼下,那个名不副实的、胆敢叫作“真正的美食家”的铺子里。我们在五分钟之内把他原本打算用五个小时处理的问题都谈妥了:退款、税费、租约等等。然后我们把所有还没打包的东西都塞进了行李箱。
我们把亲爱的小公寓的门敞开着,没有回头望一眼——没有遗憾,甚至也没觉得感激。等到终于在车站自助餐厅里坐定,跟一位行李搬运工喝最后一杯咖啡的时候(这几年下来他已经成了我们的朋友),我们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们要逃走。我们要逃离这闻名遐迩的勃艮第美食,要偷偷躲开那些没完没了的晚餐派对,因为我俩都笃定地相信,再这样吃下去的话,到不了下周,我俩就都活不成了。
自打艾尔娴熟又风趣地完成了论文答辩之后——这场答辩在大学阶梯教室里引来的人潮,足以跟上次那位潇洒倜傥的巴尔干摄政王来访时相媲美——我们快被请柬淹没了。绝大多数邀请来自律师、子爵,甚至还有学校里的同侪们。虽然系主任和校长对待我们的热诚态度堪称有目共睹,但这些教授还是从手中报纸的上边沿狐疑地斜睨着,观望着,直到现在才放下心来,认可了我们的社会地位。
将近两年半以来,他们用怀疑的眼光观察着我们,令他们感到惊异的是,我们居然打破了之前的美国留学生树立的所有先例:我们留下来了;我们没有成天醉醺醺的;艾尔果真勤奋认真地学习,拿到了学位;而我也确实没有招蜂引蝶——虽然我口红的颜色跟镇上价码最高的小姐的一模一样。如今,我们是板上钉钉地安全了。艾尔从此有权戴上边缘装饰着兔子毛皮的小圆帽,而我这个幸运的女人,再不是区区一个教员的太太,可以开始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当上全职教授的夫人了。
“他们看起来还真不错,”在第戎口风最严的客厅里,人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我们,“请他们吃个午餐?小型晚宴?”
于是,经过了这么久无人搭理的静好岁月之后,我们突然之间成了抢手的香饽饽。紧闭着的大门轰然洞开,从兰斯⒈的晶莹气泡,到科涅克⒉的灼灼烈火,我们快要淹死在勃艮第最引以为傲的美酒海洋里了。蜗牛、肝酱、梭鱼丸子;卧在大浅盘里冰镇过的、头尾齐整的大鱼;浸在十几种喷香浓郁的棕色酱汁里的鹿肉和雉鸡;复杂的冰品,还有打发到恰到好处的鲜奶油……所有这一切,还要佐以有分量的、彬彬有礼的交谈,而这些交谈里流露出来的腔调,半是屈尊,半是敬畏……我们实在扛不住了。⒈兰斯,法国著名的香槟产地。⒉科涅克,也译作“干邑”,法国最著名的白兰地产地。
先是博士论文答辩的潜在压力,紧接着又是这一阵好心好意的热烈邀请,我们感到,要么赶紧溜走,要么就干脆死了算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十一月那个寒冷的夜晚,我们躲到了火车站的自助餐厅里。突然之间,我们放松下来,因为我们知道,火车已经在那边等着了。我们会发电报的……我会写信通知朋友的……
搬运工朋友帮我们在铺位上安顿好。我们握手道别。火车摇晃了一分钟,然后慢慢地启动,朝着北方进发。
我们听到车窗外传来一声大喊。
搬运工正追着我们的车厢跑,跟他一起奔跑的是保罗·德托尔西。身材矮小还驼背的保罗特别崇拜艾尔,他很富有,却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当地的穷酸文人身上,为他们出版一卷又一卷蹩脚的诗集。在这些人里头,保罗最钟爱艾尔,他带艾尔参观他最隐秘的私人房间,那屋里悬挂着黑色天鹅绒,还摆着……是的,是真的,雕花橡木桌上还摆着一个头骨。保罗总是打着平滑的领带。保罗憎恨我。保罗很小的时候,酗酒的父亲把他扔下了城堡的楼梯。
此刻,他正绝望地沿着月台奔跑,太阳穴深陷的大脑.袋向后仰着,都快碰到了他的驼背。他怎么知道我们要“逃走”的?在充满恳求的狂乱眼神背后,是什么怀疑的念头在嘶嘶作响?
他抽泣着,仰脸望着艾尔。天知道为什么,我们竟然大笑起来,可这并不是我们的本意。在加速驶离的火车上,在我们安全又温暖的小天地里,我们站在车窗边俯视着保罗,大笑着,因为他那双眼睛,如此绝望的大眼睛,酷似几个小时前我们晚餐桌上那条平摊在盘中的多宝鱼。
那条多宝鱼带着帝王般的气度,安然躺在它的亚麻卧榻上,四周装饰着柠檬和新鲜香草。保罗比它更有活气,正沿着灰扑扑的月台狂奔,衣着朴素,未加修饰。可他们的眼睛,那深邃的、玻璃珠般的大眼睛一模一样,透着狂野、静默无声的崇拜,以及可怕的谦卑。
我们病态地不停大笑。当搬运工拽住了保罗的胳膊,不让他再跑的时候,艾尔抬起手指做了一个奇异的手势——半是吻别,半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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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斯特拉斯堡时,天色尚早,而我们已经累得麻木。我们穿过车站前的大广场,住进一家酒店。几乎过了十八小时之后我们才醒过来,发觉自己躺在一张硕大无朋的床上——我俩谁都没睡过这么大的床,它肯定有三米宽吧,非常干净舒适。我们感觉好极了。
我们的表停了,打电话问了前台,才发觉时间早已过了午夜。酒店服务生给我们送来了一些冷香肠、面包卷和啤酒,是相当好的瓦尔斯海姆⒈啤酒。我们吃得连渣都不剩,把啤酒杯口上的泡沫舔干净,然后倒头又睡了好几个小时。…第二次醒来时,我们的心情更好了。艾尔拿到了珍贵的博士学位,我俩相亲相爱,而斯特拉斯堡正等着我们去探索。⒈瓦尔斯海姆,德国西部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一个地区。
我们洗过澡。打扮整齐,出门走到冰冷的街道上。克勒贝尔广场上已经摆起了小小的冷杉树,卖姜饼的小货摊已经为圣诞节做好了准备,就跟前一年我们取道这里去纽伦堡时一样。我们记起了通往那座气势恢宏的玫瑰色大教堂⒉的路,以及教堂旁那座名叫卡玛泽豪斯的餐厅。⒉玫瑰色大教堂,此处指的应当是著名的斯特拉斯堡大教堂,它始建于1176年,直到1439年才全部竣工,使用孚日山脉的粉红色砂岩石料筑成。
卡玛泽豪斯古旧得有点别扭,但它楼下是个非常舒适的小酒吧,楼上小餐厅里的食物总是好吃极了。
我们第一次来这里吃饭是有一年去德国的路上。等待饭菜的工夫,我们坐在楼下的小酒吧里先喝点东西。这里有又大又软的皮椅,幽暗的桌子上摆着一碗薯片——那是我头一回见到欧洲式的薯片。它跟美国那种装在蜡纸包里、每片都同样金黄薄脆的土豆片不同,而是颜色有浅有深,有些薄得像纸一样,有些又挺厚,而且它们是用真正的黄油炸出来的,表面随意地撒上粗盐,在乡下会跟炖牛肉一同上桌。
这种薯片太好吃了,我就像个凌晨三点终于吃到了心心念念的巧克力蛋糕的孕妇般,慢慢地、专心致志地细品着它的滋味。让我很不好意思承认的是,趁着这阵奇异的、私密的狂喜,我还喝掉了两三杯红波特酒。看上去挺不可思议的,可事实确实如此——这是我这辈子里最深切、最愉悦的美食体验之一。
结果,等到服务生叫我们上楼用餐时,艾尔精心选择的菜式我已经完全吃不下了。我抱歉极了,他原谅了我。第二次来到斯特拉斯堡时,我们回到这家店,把那天晚上点的菜重新点了一遍。
城里有名的餐馆还有不少,却让人感到同样困惑:它们既不是法国风味,也不是德国风味,而且,许多阿尔萨斯人强烈渴求的自治在厨房里显然并不成功。几乎每家小酒馆都向客人推荐自家的酸菜香肠腌肉锅,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有些店里做得确实好吃,可有些店里就很糟,把这道菜做得悲哀又濡湿,乱作一团:脏兮兮的一小堆酸菜并不酸。陈年的土豆灰扑扑的,香肠皱巴得像秋天的叶子,但远不如秋叶迷人。
城里还有一间瓦尔斯海姆啤酒公司开的小酒馆。周日下午,艾尔、诺拉和我会在寒冬中沿着莱茵河漫步很久,再去附近的小树林中走走,然后我们就会去那家酒馆里吃点东西。
圣诞节后,诺拉进了城里的修道院。她显然是个适合生活在北方的姑娘——虽然这只是她生命里的第十四个冬天。在斯特拉斯堡的冷冽空气中,她就像一棵秀挺的小松树般生机勃勃,身上散发出一种被束缚已久的生命活力,那个时期过后我再也没如此清楚地看到过她这种状态了。六点前她必须回到修道院,所以太阳刚要落山——三点半甚至是三点——我们就要结束散步,搭上公交车或有轨电车,用最快的方式去往瓦尔斯海姆酒馆。
这家小酒馆非常德国——有那种让人很舒服的德式风情,温暖而热闹。酒馆里坐满了大家庭,他们度过周日的方式跟我们差不多,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活力十足又饥肠辘辘。我们通常会跟其他客人们拼桌,他们冲我们笑笑,打个招呼,然后就继续忙自己的,我们则会点大杯的啤酒,’ 然后在酒馆的两种特色菜里选一样:三明治拼盘(大盘子里摆着一打左右的开放式三明治,个头不大,但都非常实在),或面包配奶酪——散步过程中我们就已经商量好选哪一种了。
这里的奶酪只有一种:软质的、成熟的明斯特奶酪,跟林堡、美国产的利德克兰兹或浓郁的布里奶酪有些类似。通常它会搭配一小堆洋葱碎和香芹籽,这几样放在一起吃的时候,就如同我父亲所说的,“果味浓郁”。
我常想,不知诺拉会给同宿舍的乖巧小姑娘们带去怎样的“嗅觉影响”。到了周日,那些小姑娘们要么是跪下祈祷,要么就领受来访堂亲们的纯洁陪伴。我们把时间掐得极准:正当修女在大门口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诺拉就像一只从新教地狱的出口径直飞出的、穿着制服的快活大蝙蝠般翩然而至,倏地一下钻进门去,留下一阵几乎肉眼可见的,夹杂着啤酒味、奶酪味和上等幽默味道的烟雾。她会回头冲我们挤挤眼,悄声嘀咕一句“谢谢,姐姐”,然后以一种皇室范儿的温驯,微微低下戴着整洁修道院帽子的头,消失在大门那边,直到下个周日。
或许我们不该把这么年轻的姑娘带进公共小酒馆,还给她喝啤酒,但结果其实挺好。从个头上看,她比艾尔和我都要高大壮实……另一方面,我愿意这样认为:长长的散步,小酒馆里诚挚的气息、味道和声响,都会在她心中留下一些美好的东西,就像留在我心中的那些一样。
艾尔和我最常去的另一个地方叫作菲利普餐厅。它是一个又大又奢华的法式餐馆,跟巴黎最好的餐厅几无区别。据说它是由法国政府资助和管理的,是政府宣传项目的一部分,目的是确保阿尔萨斯不被德国拉拢过去。很自然地,它有种几近疯狂的奢华靡费。店里的服务是完美的,从一杯啤酒到搭配了最好葡萄酒的十道菜的晚餐,每样东西不只是品质最好,而且很可能还是法国那个地区里最便宜的。
我们经常跟一个名叫弗朗兹的人一起去那里吃饭,表面上,他在政府设在斯特拉斯堡的烟草厂里当经理,可实际上他是个秘密特工。他告诉我们,菲利普餐厅每天要花掉纳税人的数千法郎,我看得出原因。在别处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牡蛎。它们是每天清早从海岸边空运过来的。还有白酒贻贝……想起这道菜我就想叹气。当然还有斯特拉斯堡的各式肝酱,镶在肉冻里的、包在酥皮里的、做成慕斯的……玻璃瓶散装的葡萄酒是我喝过最好的。弗朗兹说,政府的招儿绝得很——他们买来原装的上好葡萄酒,统统倒进散装的玻璃瓶里当便宜酒卖,这是为了让阿尔萨斯人知道,世上除了啤酒和从德国进口的廉价莱茵葡萄酒之外,还有好东西。
是的,我们经常去菲利普餐厅吃饭,有时我俩去,有时和弗朗兹,还有他那位奇怪的小学徒,一位安南⒈王子,他的政治教育也是弗朗兹的特别任务之一,而且两人的关系显然还掺有情爱的成分。那里的整个氛围有种让人兴奋激动的味道,可同时又非常不对劲,犹如一位身患癌症的漂亮女郎。⒈安南,越南的古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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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和我在橘园大道上的一处顶楼公寓里住了两三个月,可实在住不下去了。
公寓里有个诡异的小厨房。唯一的水龙头上每天早晨都挂着冰柱;阴暗的小客厅里只有一扇圆窗,大小跟感恩节馅饼差不多;长长走廊的尽头是狭小的卧室。这套房子里没法洗澡,虽然可以每两周一次长途跋涉到市里的公共澡堂去,可我还是觉得有一种无法避免的肮脏感偷偷地爬满了全身。
客厅里有个贴了瓷砖的黑色小暖炉,大约能容下一品脱的煤,每隔半小时至少要添一次,可即便如此,它顶多也只能保持微温而已。
这里离市场几乎有五公里远。艾尔很乐意顺路采买回家,而我实在太冷、不愿搭电车出门的时候,也可以走到街角的咖啡店去,打电话订购日常杂货。可是,要想在那间小厨房里做饭,我就必须穿上毛皮外套,再戴上手套,但蒸汽刚碰上那不隔热的斜屋顶,就立马冻成了冰。这样做饭实在太沮丧了。
我试着写些东西……那时我错误地以为,我也能写那种一先令一本的廉价惊险小说,而且肯定比已经出版的那些强……可我太自大了,我的手和脑袋都太冰冷了。
每当觉得坐着不动实在太冷时,我就到街对面的橘园动物园里去逛逛,看着那些皮毛够厚的动物在笼子外面溜达。我站在那儿等啊等,想从栏杆那边缩成一团的动物身上看见点儿活气,可就连豚鼠都冻得直僵僵的,不像平时那样放肆地交配了。鹳鸟是阿尔萨斯的吉祥物,它阴郁地盯着我,偶尔掉下一根疲沓的羽毛,落在结了冰的污秽里。我转身回家,磕磕绊绊地匆忙赶回去,免得炉火又熄灭了。
有时,在绝早的清晨,一对非常老的乞丐会蹒跚着、咒骂着或是高唱着经过公寓外。渐渐地,我开始等待他们出现。有许多次,我哆哆嗦嗦地站在卧室窗前俯瞰着他们。男的有一条木腿,而即便借着雪地上反射的月色,女人的面孔也完全看不清楚。他们经常醉醺醺的,有时会停下来相互爱抚,有时,在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之前,那老头子会把老伴儿打倒在地十几次。
我不再观察他们,可渐渐地,不等远远听到那条木腿敲在冰面上的嗒嗒声,我就知道他们何时会来;然后我终于意识到,我尽管清醒得很,可还是觉得有天晚上他会穿过锁着的院门,穿过楼门,走上楼梯,穿过我们锁得牢牢的房门,走进房间,嗒——嗒——嗒……
有一天艾尔决定做个墨西哥玉米派。我从没吃过这东西(这正是他想做的理由),但他对这道菜的感情大概就像我对卡玛泽豪斯餐厅里的薯片差不多。他花了好些天做准备,买来合适的烤盘和最好的希腊橄榄,从巴黎一家杂货店里订购了辣椒粉,还终于在一家僻静的“健康食品店”里买到了玉米粉。
一切终于齐备。他留在家里没去学校(当时他在大学里做事情),由于他的热情,或许也由于他确实在场,公寓里几乎温暖起来。我很高兴自己没有提起心中那愚蠢的恐惧。我们用淡而无味的比利时菊苣拌了点沙拉,味道跟艾尔香辣浓郁的大菜很搭,还喝了一款紧致硬朗的红酒,那个墨西哥玉米派的味道好极了。
这大概是有史以来最好吃的墨西哥玉米派之一,但我觉得吃一次足矣。
当然,令我崩溃的并不是这道菜本身。我很清楚这一点。吃完后没多长时间——应该说,尚处于四小时的正常消化期内——我哭了起来。那是艾尔头一回看见我哭。以前他从没见我流过一滴泪,可现在成百上千的泪珠从我脸颊上滚落下来,寂静无声,我也没有叹气,鼻头连红都没红。我就这么默默无言地干坐着流眼泪,木呆呆的,都没力气去拿条手帕擦擦湿透了的脸颊。我觉得特别丢人,却无力隐藏自己。
艾尔看着我,然后问了一句任何正常男人都会问的话:“我做错了什么?”他虽然博学,但也是个很实际的人,于是他给炉子里续了煤,又倒了一杯白兰地放在我麻木的手边,就回大学里去了。
我坐在渐渐冷下来的房间里,像个溺水的人一样回顾着过去,那里头混杂着眼前的情景,混杂着冬日的阴冷,那没有面孔的乞妇,那动物园里被冻在自己的排泄物里动弹不得、羽毛脱落的鸟儿……如今我明白了,导致我苦苦挣扎的是某种内分泌的小毛病,是郁结的肝气,是闪现的忧郁症,但在当时我真的吓坏了,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艾尔快回来的时候,我喝掉了白兰地,止住了那些持续不断的、又大又沉的泪珠,我尽可能地把自己收拾得好看点儿。我既绝望又丢脸,还充满困惑。
我们到菲利普餐厅去吃了晚饭,一切都挺好,直到我们起身准备回家,泪水又开始滚落,我全身的骨头都变得酸软无力。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昏眩地瞟一眼可怜的丈夫,然后摇摇头。
他真贴心。他把我领到全城最暖和的旅馆房间里去,那里灯火通明,床上放着蓬松洁白的枕头,羽绒被上罩着带褶边的红色锦缎,硕大的白色浴缸上装着天鹅造型的黄铜水龙头。他为我在浴缸中放满水,趁着我泡澡的功夫——数周以来,我终于第一次觉得自己干净了——他搭上电车回到公寓里。取来了我们两人的睡衣。
第二天,我们就搬进了这家名叫“艾丽莎”的旅馆,他没问任何问题,也没有一句责备,当时没有,后来也从未有过。
艾丽莎旅馆太贵了,可我们没管那么多,在那儿度过了好几周舒适的、冬眠般的日子,随后就动身去了南方。旅馆离大学很近,我跟艾尔相处的时间也多起来了。
一段时期里,我像个康复期的病人般倦怠无力。到了晚上,我总是不由自主地侧耳寻找那木腿乞丐走过来的嗒嗒声。白天,我躺在飘窗后头的卧榻上,听着隔壁思乡的波兰领事弹奏着他的六角手风琴,看着层叠起伏如波浪的白色亚麻窗帘,还有窗外横跨运河的大桥。渐渐地,我熟识了许多斯特拉斯堡人的面孔,每天我都会准时地观望他们:上学的孩子们;裹着皮草的肥胖阔太手里捏着嵌了饰钉的狗绳,绳子那头拴着跟她们十分相称的腊肠狗;面色苍白的职员;矫揉造作的妓女们。
渐渐地,我又开始写作了。写出来的东西很糟糕,但健康。我经常去参观大教堂和博物馆,始终都觉得很暖和;艾尔和我愉快地去小酒馆闲坐,在街上散步,去艾丽莎旅馆暗黑的餐厅里吃饭,那菜式比环境更加暗黑,尽是些烤野猪之类的东西。在我印象中,桌上总是有菜泥,就好像旅馆里的五十多个客人都没长牙似的:豌豆、兵豆、土豆、栗子,统统都压成柔和的泥糊,永不疲倦地饰以同一种酱:无论是浓郁的味道还是那黑褐色的浓稠质地,都从来不曾变过。
没过多久,我就忘记了那场哭泣,忘记了我的泪水汩汩流出的可怕方式,就好像我不是人似的。如今,对于那个邪门的日子,说真的,我能说的只有一点:我再也不想吃墨西哥玉米派了,虽然这个想法完全不合逻辑,但我很满意自己能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