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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威尼斯厚礼

作者:美-玛琳娜·布雷西/译者:张子漠 当前章节:1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15

而幸福的公主,又将会怎样用她仅会的那支华美舞蹈,来倾倒众生,用一缕金色的晨曦,点亮清晨,再用一抹幽蓝的暮霭,浸染黄昏。

1898,威尼斯>>>

火车呼啸着驶入圣卢西亚,我坐在座位上,久久不愿动弹。往双唇上补了点深红色口红,将蓝色毡帽拉到了眉弓之上,又理了理裙裾,我出了一会儿神,想起了当天清晨同罗马出租车司机说过的话。他问我: “天气如此美妙,您这是要去哪儿?” “我在威尼斯有一场约会。”我淘气地说道,深知这样的场景肯定能让他高兴。

黑色的手提箱,一只后轮早已是一蹶不振,眼见得我就这样拖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箱子走进了车站的大门,他送了我一个飞吻,叫道: “请带上我的拥抱,去那美丽的威尼斯吧。”

就连一名罗马出租车司机也爱上了威尼斯!所有人都爱上了她,但唯独没有我。我从未去过威尼斯,至于在她那慵懒的彩虹之中漫步这档子事,也一直提不起兴致来。不过,兴许我刚刚对那出租车司机所说的话,也并非全是妄言。你看我这一路,活脱脱就像是一个赶赴约会的女子。此时,我终于赶到了这儿——尽管我期待着自己能够对这个拜占庭老女人,再次熟视无睹。

走出早已空空如也的火车,我吃力地拖着那只箱子,下了月台,气恼地踢了那只破轮子一脚,也算是给自己提提心气儿。车站中,贩夫走卒的叫卖声、水上出租车以及旅店老板的揽客声,在聚散别离的感伤之中,此起彼伏。我堂皇地穿过这片喧嚣,走出洞开的大门,踏入了一片湿润的玫瑰色霞光。一段浅浅的阶梯,宽敞而整洁。我拾级而上,脚下的运河,泛着粼粼波光,令人目不暇接。虚幻的威尼斯,就这样在我面前展开了她真实的容颜。狭长的平底船上,一个头戴草帽、身穿条纹衫的船夫,立在船尾,将自己雕刻进了黄澄澄的夕阳之中。一带赤足桥,不动声色地横在左侧,甜美的圣西门教堂,自对岸水畔拔地而起。朴实无华的威尼斯,就这样带着令人心痛的美,犹如一个令人沉醉的女子,不动声色地解除了我所有的伪装,叫我喘不上气来。

我等待着交通艇,等待着1路水上巴士,等待着一条在运河中迤逦而行,在火车站和圣马可广场附近的圣扎卡里亚教堂站之间足足要停靠上十四次的船。上了船,我将箱子扔进甲板上那如山一般的行李之中,随即走到了船头,希望能在外面待上一待。长凳上坐满了人,剩下的寥寥数寸之地,正摆放着一名日本妇女的手包。我笑了笑,她挪开了她的芬迪。于是,我坐了下来,沐浴在清风之中,沿着这条令人难以置信的水道,朝前驶去。不过,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现如今,这种船早已成为我平日里最为平常的交通工具,这条水路也成为了我最为熟悉的路径,不管是出门买菜,还是选购婚纱,不管是去看牙医还是去一座千年教堂之中点上一支蜡烛,都离不开这条水路。

河两岸,各种宏伟建筑,踉跄着,相继撞入了眼帘。憔悴的拜占庭面孔,华丽的哥特式风格,全都密密匝匝地排成了忧郁的一排——倒也不失为一种扼杀隐私的好办法,我暗想。来到距离酒店最近的利亚尔托桥时,我并没有下船,而是待船驶过了圣扎卡里亚教堂,这才起身走下码头,朝钟楼而去。来到钟楼前,我停下了脚步,想要听听那钟声,那最为久远的圣马可钟声。正是这口钟,用它那神圣的声响,每天召唤着工匠们,为他们细数着上下工的时间,足足坚持了十五个世纪。那时的它,曾是敌军来犯前的警钟,国王莅临时的通告,也曾是总督薨逝时的丧钟。有人说这钟通灵,要是有人来威尼斯时有幸能够听到它那高贵而又洪亮的声响,便证明此人有着威尼斯的灵魂,证明这钟曾将此人给记取过。多年前,当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些时,我曾问他,要是有六百人在同一时间相约从这钟楼下走过,那又该如何判定钟声在为谁而鸣?“用不着担心,”他说道,“那钟是不会为你而鸣的。”

果不其然,当我驻足钟楼之下时,那口钟一直在缄默着。我并没有回望身后的八角教堂,也没有去那几步开外的广场上,走上一走。我还没有准备好。没准备好什么?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就这样拉一只摇摇欲坠的箱子,尘埃满面地走进那全世界最为神圣的房间之中,无所事事地闲逛上一番。于是,我转过了身来,乘坐下一班船,朝着车站的方向而去,在利亚尔托下了船。可是,我的心脏为何又在如此慌乱地敲击着我的心房?即便是此刻,我心底里盛着多少对威尼斯的迷恋,便装着多少对她的猜疑。

威尼斯厚礼>>>

小小的房间之中坐着一些德国游客,几个英国人,还有一两张餐桌上坐着几个当地人。1993年11月6日,当天一早,我抵达了威尼斯,两位朋友同行。我们一边轻声说着话,一边啜着阿玛瑞恩⒈。伴随着时光的渐渐流逝,屋里也渐渐空了下来,但我留意到,在离我们最远的一张桌子首行,依然坐着四名男子,其中一人,正在注视着我,目光中满是温柔,毫无恶意。我回过头来,专心致志地面对着我面前的美酒,没再留意那人。很快,那几名绅士便起身离开了,我们三个成为这家餐馆中的唯一食客。几分钟过后,一名侍者走了过来,告诉我说有电话找我。自打来到威尼斯,我们还没来得及知会当地朋友,而且即便是他们知晓了我们的到来,也不可能知道我们会来唯诺维诺餐厅吃午餐。于是我告诉那名侍者,说他搞错了。 “夫人,没错,那个电话就是找您的。”他坚持道。⒈全称为阿玛瑞恩·瓦尔波利切拉,一款经典意大利葡萄酒。

“喂。”我用意大利语说道。橙色的老式墙式电话机上,满是香烟和男式古龙香水的味道。

“喂。明天这个时候可否跟您见上一面?这对我非常重要。”一个深沉的声音,带着浓重的意大利口音,小心翼翼地说道。一个我之前从未听过的嗓音。

在接下来的短暂沉默之中,我突然隐约意识到,此人应该就是刚刚离开餐馆的那几名男子之一。对他这话的意思,我最是明白不过,但我却不能用意大利语作答。于是,我故意嘟囔着说了一些含混不清的词汇: “不行,谢谢。我还不认识你。”不过,心底里着实喜欢他那声音。

翌日,我们决定再次前往唯诺维诺吃饭,因为从我们所住的酒店去那儿,最是方便不过。我并没有想起那个嗓音优美的男子,但他确实出现在了那里,只是这次是孤身一人,看起来更像是彼特·塞勒斯⒈了。我们相视一笑。我径直陪同朋友坐了下来,而他则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了起来,转身走出了房门。随即,昨天那名侍者再次走了过来。这一次,他更加神气了起来,直接注视着我,说道: “夫人,有电话找您。”昨天的场景,再次现场重放了一遍。⒈当代最好的喜剧演员之一,于1925年出生于英国一个富有的表演世家,代表作有《师奶杀手》《一树梨花压海棠》以及《富贵逼人来》等。

我来到电话旁,那个优美的男声磕磕绊绊地说起了英语。兴许,他觉得昨天是他所说的语言妨碍了我们之间的交流。 “明天可否见您,一个人?”

“恐怕不行,”我笨嘴笨舌地说道, “我想我要去那不勒斯了。”

“哦。”这便是那个漂亮声音做出的唯一回应。

“抱歉。”说完我挂断了电话。

不管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我都没去那不勒斯,但我确实去了同一个餐厅吃午餐,而那个彼特·塞勒斯,每一次都毫不意外地出现在了那儿。我们从未曾当面说过一个字,他总是打电话,而我也一直说不能跟他见面。第五天时,正值周五,也是我们威尼斯之行的最后一天,我和朋友整整一个上午都待在弗洛里安酒店中,喝着普洛赛克⒉,就着加了金万利⒊的苦涩而又浓郁的巧克力,谋划着我们剩下的旅程。为了能够当晚在哈利酒吧举行的告别晚宴上大快朵颐,我们决定中午省下一顿午餐。返回酒店时,碰巧路过唯诺维诺,那位彼特·塞勒斯果真在那儿,正将鼻子贴在橱窗上面,像一个迷失的孩子。来到街上,我们逗留了片刻,朋友西尔维娅对我说: “你还是进去跟他说清楚吧,他那张脸可真是叫人心疼。我们在酒店等你。”⒉又名浦西哥,意大利的一种白葡萄酒,用一种名叫普洛赛克的葡萄酿制而成。⒊一种法国名酒。

于是,我坐到了那个不但有着好听的嗓音,而且还有着一张英俊面庞的男子对面,一起喝了一点儿酒。我们说得很少,我记得我们大部分话题都集中在了窗外的雨以及我当天为何没来吃午餐这件事上。他告诉我说他是附近一家意大利商业银行支行的经理,现在时候已经不早了,而且重启安全系统的钥匙在他那儿。我注意到,他不但有着令人沉醉的嗓音、英俊的面庞,还有着一双颇为漂亮的手。不过,那双手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略微有些颤抖。我们约定当晚六点半见面,就在这儿,就在这个“老地方”。“就在这儿。”他用意大利语,夹杂着英语,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我怀着奇妙的心情,走回了酒店。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小屋之中无所事事地来回闲逛,读托马斯·曼⒈时,也是心不在焉。即便是多年后的今天,即便我已身在威尼斯,躺在床上读托马斯·曼,依然是我每天下午必须进行的仪式。身旁的床头柜上,会摆上一些可口的点心以及曲奇饼干,要是午餐没吃好,兴许还会有一块从利诺商店买来的脆皮意大利帕尼尼三明治,夹着意大利熏火腿,裹着包肉用的纸——利诺商店,就在我入住的佩西恩那·阿卡德米亚玛酒店对面的桥头。我将被子掖在了胳膊下,打开了我的书。不过今天,我花了好几个小时,都在盯着同一页纸,像是在看,又像是什么都没看;而且,这一仪式的第二个部分,也一样泡汤了——原本,我是要出去逛逛,看看托马斯·曼曾经看过的那些场景,摸摸他曾经摸过的那些石头的。整整一天,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他。⒈托马斯·曼,德国作家。1924年发表长篇小说《魔山》而誉满全球。后因《布登勃洛克一家》一书而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雨一直浙浙沥沥地下着,不屈不挠。入夜时分,突然间风急雨骤了起来。不过,我早已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去见那个不速之客。潟湖中的水,漫了上来,泛着泡沫,将四处变成了一片泽国,就连广场也成了深沉的湖面;风似乎也恼了,气急败坏地吹着。我来到了摩纳哥酒店那温暖的酒吧之后,便再也前进不了分毫。此处距离唯诺维诺已不过百码之遥,近在咫尺,却又离我那么遥远。我去了前台,要了一本电话大黄页,但唯诺维诺并不在名录之上。我试着呼叫了人工服务,但143号话务员也并没能帮上我什么忙。一场约会眼看着就要化为泡影,但我却联系不上那个彼特·塞勒斯。世事无常,竟至于斯。我掉头回到了酒店酒吧,一位名叫保罗的侍应生往我那湿透的靴筒中塞满了报纸,然后用一种近乎存放皇冠珠宝的手法,将那双靴放到了散热器上。四年前,我第一次来威尼斯时,便认识了保罗。此时的我,脚上只剩下了一双短袜,就这样惶惶不安地喝着茶,坐在我那潮乎乎的裙摆之上,闻着从它散发出来的湿羊羔皮的味道。窗外,一道道闪电,凌厉地划破了一片片浓重的乌云。我注视着窗外,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第一次来威尼斯时的样子。天哪,那是一次多么令人纠结的旅程呀!当时,我在威尼斯住了几天,曾经一度想要留下来。但最终,还是坐进了一列火车的二等车厢之中,一路北上了。

“你这是要去威尼斯吗?”半睡半醒间,有人用轻柔的意大利语试探着问道,惊扰了我关于罗马的美梦。

我睁开双眼看了看窗外,只见车子已驶入蒂泊蒂娜车站。两名脸色红润的德国妇女,正将她们那硕大的行李箱,奋力托向头顶行李架。随后,便将丰满的身躯扔在了我对面的座位上。

“对,”我终于应了一声,说的是英语,目光投向她们两人之间的空白地带。

“第一次。”我补充道。

两人有些羞怯,正严肃而认真地看着一本洛伦泽蒂威尼斯旅行指南,在闷热的车厢中喝着矿泉水。火车在平坦的罗马乡村地带颠簸了一番之后,爬上了翁布里亚山区。我再次闭上了双眼,试图再次梦回我在朱利亚那子虚乌有的生活。梦中,当有巍峨的赭色宅邸,我会选上几间顶层的屋子,临匈牙利艺术学院而居。我已决定,每周五去泰斯塔乔的幸福餐馆,吃上一大碗牛肚;每天清晨,都要去菲奥里广场尽情地逛上一逛。我要在犹太区开上一家二十个座位的餐馆,里面摆上一张大大的餐桌,等待着贩夫走卒和艺术家们,全都来品尝我的手艺;我还要选一位科西嘉王子,来做我的爱人。他的皮肤上, 当有橙花的芬芳,但他的景况,则当如我一般窘迫。我们会在台伯河畔漫步,一起慢慢变老。正当我就要将王子那张精致、帅气的脸给拼凑出来时,那个轻柔的声音又再次传入了我的耳朵: “你去威尼斯做什么呀?你在那儿有朋友吗?”

“没。没有朋友,”我告诉她, “我想我之所以会去那儿,是因为我从未去过,因为我觉得自己应该去上一趟。”我更像是在自言自语。王子的脸,霎时逃得无影无踪,我无比绝望,于是并没有正面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搪塞了过去: “那你们去威尼斯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浪漫啊。”那个“包打听”直截了当地回答道。

而我自己那更为直截了当的真相却是:我去威尼斯纯属受单位委派,去那儿为一系列文章收集素材——两万五千字关于巴卡里,即威尼斯传统酒吧的描写,外加两万五千字关于这个城市是否正渐渐沉入潟湖的探究,还得完成一篇高端餐饮的点评。在阿德里亚诺酒店第四层的屋檐下,藏着一个小小的房间,里边摆放着一张窄窄的绿色小木床。其实我更乐意待在罗马,更想回到我那张小木床上去;我想在那儿入眠,再被那些从百叶窗中洒进来的粉色晨曦,给轻柔地唤醒;我喜欢自己在罗马的心跳声,在那儿,我可以行得更快,看得更真;我喜欢那种回家的感觉,徜徉在她的隐秘和虚幻之中;我为她的古老和幽静,而深深地迷醉;我喜欢她让我明白,我不过就是一丝火花,一抹几于无形而又转瞬即逝的微光;我更喜欢那种嘴里还散发着午餐时的洋蓟气味,心里便已开始期盼起了晚餐的感觉;而晚餐时,我又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想起床头的那只瓷碗,碗中的那汪清水,清水中的那几枚蜜桃。当火车驶过自由大桥时,我差不多已经将王子的脸,给回想起来了。随即,葷,我睁开了眼来,便看到了潟湖。

回想当时,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那个令人痴迷的王子,将会如何将我带入他的部落;而幸福的公主,又将会怎样用她仅会的那支华美舞蹈,来倾倒众生,用一缕金色的晨曦,点亮清晨,再用一抹幽蓝的暮霭,浸染黄昏。我朝着保罗莞尔一笑,是部落人特有的那种笑,一种无声的言语。他就在我身旁,一直在给我的茶壶续水。

一直到了十一点半,方才风停雨歇。我套上了那双被报纸撑得硬邦邦的靴子,将湿漉漉的帽子压在了同样湿漉漉的头发上,穿上了潮乎乎的大衣,鼓起勇气,朝着酒店走了回去。某种尖利的东西,颤抖着潜进了我的意识。我开始试图回忆自己究竟有没有告诉过那个不速之客我们所住的地方。我这到底是怎么了?我的心,早已是一潭死水。即便是此时,我心底里盛了多少对威尼斯的迷恋,便装满了多少对她的怀疑。

看起来我的确曾告诉过他我们所住酒店的名字,因为我在门下发现了一张粉色的信笺,写着每隔半个小时,他便会打一个电话过来,从七点一直打到了半夜,最后一次还留下了口信,说明天正午时分。他会在酒店大堂等我——那正是我们离开酒店,前往机场的时刻。

沐浴粉色晨曦>>>

在威尼斯待了那么多天,清晨终于第一次给我们送来了阳光。推开窗子,一片澄澈而又明媚的天,像是在为昨晚的风急雨骤而表达着歉意。穿上天鹅绒紧身裤,套上了一件高领毛衣,我这就下去见那个彼特·塞勒斯,去看看他那双眼睛,去探探像他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子,为何竟能让我牵挂如斯。不,对此我心底里着实没底,因为他似乎不会说英语,而我唯一能用意大利语说清楚的,也只有食物。到得稍微早了一点,于是我走到了外面,想要感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不料却碰巧看到他沿着玛拉维吉桥爬上来的身影:一袭军式大衣,手上拿着香烟、报纸,外加雨伞。我率先看到了他,我喜欢自己所看到的这幅画面,以及心底里的感觉。

“你这是在逃跑吗?”他问。

“不是,我是来见你的。”我连比带划地说道。

我已经告诉了我的朋友们,让他们等我,因此我只有半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的时间。想要在三点时赶上飞往那不勒斯的航班,我们还得乘坐水上出租车赶到马可波罗机场去,还得办理乘机手续什么的,这都需要不少时间。我注视着他,这还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地打量这个不速之客。湛蓝色的双眸,带着海天的颜色,真像一枚蓝中透紫的意大利蓝莓,我心底里暗想。他立刻又羞涩了起来,羞涩中又带着一种熟悉的感觉。我们毫无目的地一路闲逛着,来到学院桥时,停了一会儿。他几次将报纸给掉到了地上,而当他弯下腰去捡拾时,伞尖又屡次捅到了路过的行人。随即,他将报纸夹在了一条胳膊下面,雨伞也塞到了另外一条胳膊下面——那邪恶的伞尖依然威胁着过往行人——开始在上衣及裤子的口袋中摸索了起来,寻找着火柴。找到了火柴之后,他又以同样的动作,找起了香烟,想要顶替刚刚从他嘴上掉进河里的那支。看来,他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彼特·塞勒斯。

他问我有没有思考过命运,相不相信那种类似于真爱的东西。他说这话时,目光转向了遥远的水面,嗓音低沉,语气纠结,听起来有些犹豫不决,倒更像是在自言自语。除了最后几个字,一生之中,我基本没听懂其他话语。他看起来像是想要吻我的样子,我在想,吻他一下应该也不错。但我知道,那样一来他胳膊下的报纸和雨伞便会掉进河里,更何况,我们也太老了,不适合去演绎这种爱的场面。难道我们不老吗?就算他没有蓝莓般的眼睛,我也想要吻他,就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座桥上,就在这样的空气中,就在这样的阳光之下。来到节礼日广场,我们要了一份冰激凌,沐浴着阳光,在鲍灵餐厅的前排露天餐桌前坐了下来。

“你觉得威尼斯怎么样?”他问道, “你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儿了。”说得像是他正在心底里刷刷地翻阅着我的欧洲旅行档案一般。

“对,对,这不是我第一次来这儿。我1989年时便来过这儿,大约四年前。”我爽快地对他说道。

“1989年?你四年前就来过威尼斯?”他一边问,一边伸出了四根手指,就好像这个“四”字我说得含混不清。

“对,”我说道, “很奇怪么?”

“没什么,只是我直到12月份才见过你。去年12月。1992年12月11日。”他心底里那份关于我的档案,似乎又更加清晰了一些。

“什么?”我有些意外,赶紧回想了一下去年冬天的行程,将我上一次来这儿的具体日期给搜索了出来。没错,我是12月2日到的威尼斯,然后在11日当晚飞往了米兰。不过,他肯定是把我当成别的女人了,我刚想告诉他,他便开始沉浸在了自己的故事当中。

“你当时正在圣马可广场走着,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衣,很长,一直垂到了脚面上;还有你的头发是扎起来的,就像现在这样。你的身旁有一名男子,他并不是威尼斯人,至少我从来没见过他。他是谁?”他有些僵硬地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的第二个问题便又接踵而至:“他是你的爱人吗?”

我知道他其实并不想得到我的答案,于是我也就成全了他。此时,他的语速已经加快了不少,我听起来有些吃力了。我告诉他,让他看着我说,说慢一点儿。他放慢了语速,“我只看到了你的侧脸。我朝着你走了过去,但在几步开外停了下来,静静地站在那儿,默默地观察着你。我一直站在那儿,一直等到你和那名男子离开了广场,朝着码头方向走了过去。”他一边说,一边双手并用,不停地用夸张的姿势给我比划着,双目则急切地注视着我。

“我开始跟着你,但我后来又停了下来,因为我还不知道,万一面对面地碰见了你,我到底该怎么办。我的意思是跟你说什么。我又怎么知道到底该如何跟你开口呢?于是我便任由你走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知道的,老是会错过许多事情。第二天以及第三天,我开始到处找你,但我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要是我再次遇见你,我已经想好了办法,我会把你给拦下来,假装认错了人什么的。不,我会告诉你说我真的觉得你的大衣非常漂亮。不过,不管怎样,我再也没有见到你,于是我只好把这一切给藏在了心里。这么多个月以来,我一直在试图想象你叫什么,从哪儿来。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嫉妒那名跟你在一起的男子,”他缓缓说道, “后来有一天,当我正坐在唯诺维诺中时,你扭了一下身子,头发覆在了脸上,我刚好看到了你的侧脸,于是立刻把你给认了出来。不知为何,我已经爱上了你,从那个下午,从广场上的那天起,我便已经爱上了你。”

我依然一个字也没说。

“现在,在这座桥上,我就想把这些话说给你听,讲讲这一段命中注定的真爱。我爱上了你,并不是一见钟情,因为我只看到了你的半张脸。对我来说,这是一段半见钟情的爱恋。这就够了。要是你觉得我这人疯了,我也不在乎。”

“我说几句好吗?”我柔声问他,但其实并没有想好要说些什么。他的双眸此时已经变成了深蓝色,正在定定地注视着我。我垂下了目光,随即又抬眼看了看,他的目光已经柔和了下来。我听到自己说道: “这是一份非常甜蜜的礼物,我说的是你所讲的这个故事。不过,你看到了我,记住了我,然后一年后又见到了我,这事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威尼斯是一个很小的地方,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并不觉得我们的相遇是命运的安排,也不觉得它有多么了不起。总之,你怎么可能会爱我的侧脸?我并不是只有那半张脸,我四肢健全,还有思想,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女人。我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巧合,一次令人感动的巧合而已。”我直视着他那蓝莓般的双眸,像拍一个面包圈一般,将他那颇具田园风格的幻想,给打回了原形。

“这不是巧合,我爱你,要是这让你不舒服了,我向你道歉。”

“我并没有觉得不舒服,我只是不能理解。至少现在还不能理解。”我如此说道,一时竟不知是推开他还是将他拉近的好。

“今天别走,再待几天。和我在一起。”他说道。

“如果我们两人之间真有什么,真会发生什么的话,那我的去留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我们可以写信,可以聊天。春天时我还会回来,我们可以提前约一下。”我欲言又止,硬生生地将许多话语,给逼回了肚里。周六的广场上,人流如织,而我们俩,则如同两尊雕像一般,坐在喧嚣之外。沉默中,时光渐渐流逝。过了许久,我们这才站起了身来,他并没有叫服务生过来买单,而是直接将里拉⒈压在了他那杯草莓冰激凌下面。杯中的冰激凌,一口未动,杯身上的露珠,滑落到了纸币之上。⒈意大利纸币。

我只觉得双颊火辣辣地烫,心底里有一些莫名的情愫,正在暗暗燃烧,它们更像是害怕,而非甜蜜,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莫非我对威尼斯的那些预感,就要应验?莫非眼前的这个男子,便是那些预感的化身?莫非这就是那场约会?我就这样迷恋上了这个不速之客,就这样怀疑起了这个不速之客。我心底里盛满了多少对威尼斯的迷恋,便又装满了多少对她的怀疑。他和威尼斯是一回事吗?难不成我的科西嘉王子戴上了银行经理的面具?命运之神为何缄口不言?为何就连只言片语也不肯对我讲?我唯一知道的便是,我不能堕入爱河,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半见钟情,不管是轻松愉悦的甜蜜还是岁月经年的爱恋。我这颗心,心门上的铰链早已是锈迹斑斑,无法开启。

我们从马宁街,一直逛到了圣卢卡,一路上话语寥寥。行至半路,我停下了脚步。他也停了下来,将我裹进了双臂之间。他抱住了我,我亦抱住了他。

当我们走出奥尔塞奥洛湾,走进圣马可广场之时,钟声刚好敲响了五下。就是他,我暗想。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子!唯有与他相伴,命运之神和这钟声才能认出我来。不,这太荒唐了,典型的更年期症状。

自打我从酒店出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五个小时。我给那网1豆朋友打电话,赌咒发誓说我会直接去机场同他们见面,让他们帮忙把我的行李直接带到机场去。最后一班飞往那不勒斯的航班七点二十分起飞。大运河上没有了往昔的繁忙,不像平常那般,各种船只往来穿梭,因此水上出租车得以在她那荡漾的水面上,一路飞驰。彼特·塞勒斯陪着我一起站在船舱外,御风而行,驶入了一片低垂的落霞之中。我从手袋中拿出来一只银质的小酒瓶,又从一个天鹅绒小包中拿出来一只小巧的杯子,倒出来一杯科涅克白兰地,两人共品。又一次,他看起来像是想要吻我的样子,只是这次付诸了实践——他吻了我的额头两侧,吻了我的眼睑,然后找到了我的双唇。我们还不算太老。

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名片和地址,交换了身上一切能够交换的东西。他问我下周能不能过来跟我们待在一起,不管我们在哪儿都没关系。这可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告诉他。我能做的,最多便是将我们的详细行程告诉他,以便能够偶尔互相道一声你早,抑或是晚安。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告诉了他。

笔二章 美食、祈祷与爱

喇叭的呜咽、和煦的微风、一只游走的羊羔脖子上的叮当声、烛火熄灭时那最后一缕青烟,晨曦、暮霭、火光,以及每一天中所发现的美,全都能让我流下泪来。

壁炉前芳香四溢>>>

十八天之后,我回到了美国,刚刚安顿下来两天,费尔南多便来到了圣路易斯,开启了他的第一次美国之旅。走出机舱时,他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如灰。肯尼迪国际机场可比他居住的那片海滩大多了,这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没能一路飞奔,故而错过了联运航班。这么长的航线,可真是苦了他了——自打十岁时开始,他这还是头一遭这么长时间没吸上一支烟呢。他接过了我递过去的鲜花,我们两人便一起回家了,自然得就像是一直就是这样,而且还会一直这样下去一样。

还没顾得上脱下大衣,摘下手套,取下围巾,他便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屋中,一副想要认出点儿什么的样子。他拉开了那台“零下”的其中一扇门,想要看看其中的衣服,眼见得那东西竟然不是衣橱而是冰箱,他很是诧异: “我的天!”

“你饿吗?”我一边问,一边在厨房中忙活了起来。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筐我当天下午刚擀好并切好的意大利干面上。

“在美国居然也能吃到现做的意大利面?”他惊讶不已,就像是在肯塔基发现了一座金字塔一般。

我为他放好了洗澡水,一如伺候我的孩子或是爱人那般,倒了檀香油,点了蜡烛,在触手可及的桌子上放上了毛巾,香皂和洗发香波,又准备了一小杯佩佩大叔雪利酒。漫长的一段等待之后,就在我以为他会不会出什么事时,他优哉游哉地走进了客厅,容光焕发,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被整齐地梳向了脑后。一件经典款绿色羊毛浴袍,正披在他身上,裂了口的浴袍的口袋中,塞着他的香烟盒;一双暗红色菱形花纹短袜,被高高地拉到了瘦削的双膝上面,脚上则趿拉着一双硕大的小羊皮拖鞋。我说他看起来像极了鲁道夫·瓦伦蒂诺⒈,他很喜欢。我已在客厅的壁炉前摆好了一张小矮桌,他也喜欢。于是,我就这样同这名不速之客一起享用起了晚餐。⒈美国著名男演员,意法混血儿,为默片时代最为风靡的银幕大情人,曾主演过《启示录四骑士》《茶花女》《酋长》《碧血黄沙》等著名影片。

桌子中央摆放着一只椭圓形的白色圆盘,当中盛的是法国甜酒炖韭葱,热气腾腾,点了伏特加,撒上了金黄酥脆的瑞士多孔干酪和帕玛尔干酪。我不知道“韭葱”这个词在意大利语中究竟该怎么说,于是起身去翻我的字典。 “啊,大葱,”他说道, “我不喜欢大葱。”我又飞快地翻起了字典,假装自己用错了单词。

“不是,这不是大葱,是青葱。”我对他撒谎道。

“我还真没吃过青葱呢。”他一边说,一边尝了一口。结果,这个不速之客很是喜欢韭葱——只要它们还叫青葱就行。接下来便是意大利干面,在烤胡桃汁的映衬下,一根根面条犹如一条条金黄的缎带。我们吃得舒服而又自在。我试图跟他聊聊我的工作,告诉他我是一名记者,主要负责撰写美食以及美酒专栏。但最终,我告诉他的却是我是一名厨子。他宽容地点了点头,但似乎在强迫自己去相信我的话。他似乎对沉默很是满意。我做了甜点,那可是一款我已多年未曾做过的蛋糕,形状稀奇古怪,用面包圈、葡萄干和焦糖制作而成。浓郁的黑色水果汁,混合着焦糖汁,热气腾腾,甜蜜得令人心醉。我们将蛋糕放在两人中间,就着那口烤过蛋糕的平底锅,吃了起来。最后一勺糖浆汁归了他,我们俩一起喝完了最后一口酒。他坐到了我身旁,凝视着我的脸庞,然后温柔地将我的头朝着右边略微转了转,将我的下巴捧在了手心。他低语: “对,这就是你的那张脸。现在,我只想和你共枕而眠。”他一字一句,缓慢而清晰地说着,像是练过了许多遍。

他将脸颊靠在我的肩膀上,一条胳膊环着我的腰,沉入了梦乡。我难以入眠,轻轻地抚弄着他的头发。一个威尼斯人就这样来到了我的枕边,我差点说出了声来。将双唇压在他的头上,我再次想起了多年前从编辑那儿收到过的一次唐突的工作安排: “在威尼斯待上两周,带回来三篇特写,我们会从罗马派一名摄影师过去。”她说完,没说再见便挂断了电话。那是我第一次前往威尼斯,为什么我们没在那时相识?兴许,是因为编辑没告诉我说要带一名威尼斯人回来的缘故吧。好在,此时他便睡在这儿,一名不速之客,一个有着瘦削双腿的威尼斯人。只是现在,我也得睡去了。睡吧,我告诉自己。可我依然无法入眠。我又怎么忍心睡去?往昔对威尼斯那段刻意疏远的岁月,又浮现在了脑海中。曾几何时,我几乎已经抚摸到了她那波光粼粼的裙裾,却又毅然决然地掉头离开了——从贝加莫驾车前往维罗纳,又到了帕多瓦,离她不过二十英里之遥,但我却粗暴地掉转我的白色小菲亚特,掉头北上,去了博洛尼亚。不过,在经历了初次威尼斯之行后,我对她的偏见,便早已是荡然无存。随后,我便开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想尽一切办法,寻求写作任务,在各旅游部门间往来游走,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找到一张便宜而又合适的机票,只是为了能够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去年春暖花开时节,我从加利福尼亚搬到了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一间出租屋中等待了两个月之后,房子终于修葺完毕,一间小餐馆也正式开始运营。到得7月,生活已渐渐有了模样。经营餐馆,每周为《圣路易斯时报》写上一篇美食评论,日益熟悉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这三件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三个支点。不过,流浪的火苗,依然在心中明明灭灭。到得10月初,我再也按捺不住,终于拉上西尔维娅和哈罗德这两个死党,一头扎进了威尼斯那甜蜜的臂弯之中。当时,我并没能想到“甜蜜臂弯”这个词,只是觉得自己离她越来越近了。

炉边谈心>>>

清晨,我们一般都会在厨房的壁炉前度过:在那张嵌着天鹅绒靠背的椅子中,我们相视而坐,各自捧一本双语词典,在身前摆一张小桌,倒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上一小罐奶油,再备上一盘黄油烤饼,就这样,开始谈论起了我们的人生。

“我一直想要回想起一些大事来,好跟你说上一说。你知道的,就是那些关于我的孩提时代、我的青年时代的那些事情。我觉得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简直就是普通人的范本。在电影中,我肯定会被塑造成那种永远也追不到女孩的人。”他如此评价自己,语气倒是不悲也不喜。

一天早晨,他问我: “你还记得你的那些梦么?”

“你说的是我晚上做过的梦?”

“不是,是你白天时的梦想。你原本以为自己想要什么?原本打算成为什么?”他说道。

“我当然记得啦。有许多梦想,一直在陪伴着我。我曾经想要宝宝,那便是我的一个伟大梦想。等到宝宝出生后,我大多数的梦想都是围绕着他们而展开的。等到他们长大了一些之后,我的梦想有了一些细微的不同。不过说真的,也许梦想都仅只是梦想而已,同我的生活没什么关系。但现在的我,却是活在梦想之中。我记得那些梦想是如何在心底里生根发芽的,我全都记得,而且还总会有一些新的梦想,围在我周围蠢蠢欲动。那你呢?”

“没,没那么多。而且即便是现在,也要比你少得多。小时候,一直觉得梦想是大逆不道的东西,我一直就是抱着这样的观念长大的。我的童年,充斥着神父、老师和父亲的长篇大论,除了逻辑、因果、道德和荣誉,再无其他。我想要开飞机,想要演奏萨克斯。我十二岁时便已离家去了学校,而且,相信我,和一群耶稣会会士厮混在一起,对梦想没有任何好处。我不常回家,但每次回到家时,生活只会更加暗无天日。青年时,特别是在青春期,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打压着我。”

他说得非常快,而我则一直在打断他,让他慢一点,给我解释一下这个单词,重复一下那个句子。我正在努力回想着“耶稣会会士”和“萨克斯”这两个词时,他已经讲到了“青春期”了。

他觉得,音量应该是一个解决我那一知半解的理解能力的好法子,于是现在,他就像一名上了年纪的男高音一般,狠狠地吸了一口气,霎时声震屋瓦: “父亲盼望着我能早点成熟起来,去找一份差事,走一条稳妥的路,并坚持下来。、从一开始,我就在努力尝试着把他的愿望当成是自己的愿望。于是伴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我在自己的眼前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绷带,我自己的梦想,就这样被层层叠叠地包裹了起来。”

“等等,”我一边恳求他,一边飞也似的翻起了字典,查找“绷带”这个词, “你的眼睛怎么了?为什么要缠绷带?”我有些不解。

“这是文学修辞。”他咆哮着说道,开始有些不耐烦了起来。我真是一个呆子,同一个意大利人厮混了十二个小时,居然没明白过来这是一个比喻。为了让我更加明白,他开始了一场生动而又立体的表演:站起身来,又是将袜子拉到了皱皱巴巴的膝盖上面,又是摆弄着身上的浴袍,此刻更是将一条洗碗布给蒙在了眼睛上,再透过那洗碗布的边缘,偷偷地看着我。这名不速之客将速度、音量和演员的天赋,全都结合到了一起。当然了,这自然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随后,他继续说道: “不过在更多时候,那些绷带的分量以及它们的种种不便,你几乎是察觉不到的。有时,我会眯起眼睛,瞟一眼那层薄纱外面的世界,想要看看在现实生活中,还能不能捕捉到我那些陈年旧梦的影子。有时,我还是能够瞥见它们的,但大多数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还是躲回到那层绷带后面,反而会更舒服一些。就这样,一直到了现在。”说到最后,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预示着这段演讲的结束。

我想,兴许,他就是那种永远也得不到女孩青睐的男人,除非那个女孩是德伯家的苔丝,或者安娜·卡列尼娜,抑或是伊迪斯·琵雅芙⒈。我又想了想,觉得他应该正深深地沉浸在忧郁之中,否则不会这么多次地提及“岁月”这一话题。⒈法国著名女歌手,1915年出生于巴黎,经历坎坷,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决战前收音机中所播放的曲子《你无处不在》和电影《盗梦空间》中的《不,我一点也不后悔》由她演唱。

当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急匆匆地从大海那边跑了过来时,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不想再等了。

“不想再等了?我刚回家两天你就到这儿啦。”我提醒他。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等不及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生命的意义,生命就像是一个账户,”这个银行家用他自己的方式解释道, “你不知道里边到底存了多少时日,但却一次只准取出宝贵的一天来。不准再存。”这一灵光乍现的讽喻,更是让这个不速之客的舞台表现力大放异彩。 “我的时日已经有好多用在睡觉上,一天又一天,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溜走。兴许,找个安全的角落,就这样了此残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每当我开始检视所有的东西,开始拷问自己的内心,思考我到底想要什么时,总是会心如死灰,似乎一切都无可无不可。我整个人都已经懒散了下来。尘世如潮,而我却总有那么一两步赶不上。不幸,命运。简单,没风险。所有的一切,都是别人的责任,也都是他人的功绩。而现在,我不再等待了。”他像是在对着虚空里某个遥远的天使说话一般。

轮到我时,我跟他讲起了我生命中一些里程碑式的事件,抑或,也是一些不值一提的琐碎小事。我跟他讲了我们是什么时候从纽约搬去加利福尼亚的,讲了我在海德公园上美国烹饪学院时那些捉襟见肘、拮据得可怕的日子,也讲了怀着身孕的我,是如何为了美食或美酒,而远赴法国和意大利最偏远地区的。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一段陈旧的历史,我挨个说下来,心内早已是波澜不惊,于是我便知道,它们早已同我现在的生活无关,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在为此时此刻做着铺垫。即便是我们刚刚聚在一起的这短短几天时间,也胜过了我之前所有的奔忙。我对他的感情,胜过了所有那些我曾想要亲近,抑或是远离的朋友们的总和。对费尔南多的爱,犹如我生命中的一场地震,它震落了我生命之石上的所有的尘埃,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石头上那些曾经困扰过我,抑或是折磨过我的种种图案。我并不想假装自己全都理解了这其中所有的情感,但我更乐意将那些不可名状的东西,供在生命的祭台之上;看起来,我也曾有过那些挥之不去的绷带。想不到的是,竟有一个这样的男子,用他那细腻的温柔,打开了我的心门。

每天上午,他都陪我一起去餐馆,帮着烤面包,剁迷迭香,或是将面粉给倒进霍巴特牌揉面机;他很喜欢拿起木铲,将一个个芳草橄榄味面包,从烤箱中给铲出来,再学着将那些热气腾腾的扁平面包,给干净利落地抖落到晾架上。我们总是会专门做出一个只属于我们的面包,放到烤箱中温度最高的地方,将它烤成榛子一般的焦棕色,再囫囵撕下一块,趁热塞进口中,丝毫不理会指尖上传来的火烧火燎的感觉。他说他喜欢我皮肤上的那些迷迭香和新做面包的香味。

下午时,要是我有专栏要完成,或是需要同编辑一起工作,我们便会在报社办公室中逗留上一段时间。我们会去森林公园散步,然后在我自己的餐馆吃晚餐,要不就去巴拉班餐厅,抑或是佐伊餐吧,然后再去市中心的爵士俱乐部。他对地理位置几乎没什么概念,我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让他相信圣路易斯真的是在密苏里。他说他现在终于明白当初他去找旅行社,说要订一张去蒙大拿的圣路易斯的机票时,人家为什么会那么恼火了。不过,他还是会建议我们去大峡谷来个一日游,当天去当天回,要不,就去新奥尔良吃上一顿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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