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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威尼斯厚礼.2

作者:美-玛琳娜·布雷西/译者:张子漠 当前章节:52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15

一天晚上,当我们从佐伊吃完晚饭回来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聊了许多孩子们小时候的生活,我从书桌里拿出来一只小小的装着照片的锦盒,想要找一张照片,给他看看我们当时在纽约冷泉的门巷路的房子。因为那栋房子,我们所有人都非常喜欢。坐在壁炉前,那个不速之客细细地研究起了那些照片。我陪着他看了起来,只见他不停地翻看着一张丽萨的照片。那是一张她刚出生时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正躺在我的臂弯之中。他说她的小脸蛋可真漂亮,而且长大后也没怎么变,变成女人后也还是一样。他告诉我说我的脸蛋也很漂亮,丽萨和我看起来可真像。他还告诉我说他真希望那个时候便已认识我,能够摸一摸我在那张老照片上的脸。

说着,这个不速之客开始解起了我的紧身胸衣。他那双大而漂亮的手,就这样隔着柔软的花边,笨手笨脚地抚摸起了我的肌肤,异常温暖。随后,他从我袒胸露肩的衣服上,扫下来了一些面包渣,又在我的胸脯上,找到了一些。 “这是什么呀?你一整天的活动记录,可全都在这儿啦。你看,它们可是黑麦吐司的铁证哩;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兴许是三种曲奇呢;。还有芳草橄榄味面包,穆哈巧克力饼——全都存在你的内衣里呢。”他一边说,还一边尝了几粒他所说的“铁证”。我笑得流下了泪来,而他则说道: “还有这些眼泪噢,你一天得哭多少次呀?莫非你身上每天除了眼泪便是面包屑?”他将我按倒在了我那凉爽的长绒床单上。他吻我时,我尝到了眼泪混合着浓重姜味的味道。

“莫非你的身上每天除了眼泪便是面包屑?”他是一个聪明的男子,我想。我看着早已入睡的他,依然没有忘记他的问题。没错,面包屑是我一直毫无节制地乱吃东西这一习惯最为永恒的证据,而我的胸部,则成为收集它们的最好的架子。此外,泪水中也有一些恒久不变的东西。我的泪水,总是同笑容一样说来就来,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某些陈年旧事,依然在我心底里隐隐作痛,深入骨髓。但我流下来的,却并不是那种伤痛时在睡梦中出现的泪水,也不是在为了过去的那些伤痛。 “振作起来,那些伤痛都已经过去了。”一天晚上,朋友米沙在连喝两杯伏特加后,如此说道。他的一位病人,刚刚用一把枪柄上镶嵌着珍珠的手枪,自杀了。

我更多的泪水,都是惊喜时留下的,并非全都是为了伤痛。喇叭的呜咽、和煦的微风、一只游走的羊羔脖子上的叮当声、烛火熄灭时那最后一缕青烟,晨曦、暮霭、火光,以及每一天中所发现的美,全都能让我流下泪来。我哭的是生活中那些令人陶醉的物事,兴许,偶尔也会有些许泪水,是为了那些逝者如斯的岁月。

发烧=瘟疫?>>>

一周时间还没过完,一天早晨我醒来时,便患上了严重流感。我从未患上过流感,也已多年没得过感冒。而现在,就在此时此刻,就当这个威尼斯人躺在我那玫瑰色的丝质床单上时,我却浑身火烧火燎,发起了高烧,喉咙犹如着了火一般,胸口也如同压了一块几百吨重的巨石,喘不上气来。咳嗽袭来,为了寻求安慰,我开始试图回想我那药橱中都还剩下什么可用之物,但我心底里清楚,那里边除了维他命c和一瓶足足买了十年的“救救宝宝”,再也没有其他东西。那瓶“救救宝宝”还是当初我从纽约带过来的,油腻的瓶身上,连标签也早已不见了踪影。

“费尔南多,费尔南多,”我用那满是燎泡的嗓子,嘶哑地叫他, “我想我是发烧了。”此时的我,丝毫没有意识到“发烧”这个词,在任何意大利人听来,都不啻于晴天霹雳,基本等同于“瘟疫”。我想这样的现象应该源于中世纪时期的记忆,那时,发烧便意味着病情的慢慢恶化,直至死亡。他马上从床上跳了起来,口中一遍遍地用意大利语重复着“发烧,发烧”,然后又跳回到了床上,将手放到了我的额头和脸颊之上。每隔三秒,他便会用意大利语重复上一句“发烧”,犹如念经一般。随后,他又将自己那尚带着宿睡余温的脸颊贴到了我的脸上,口中那“念经”的节奏,也加快了起来。他说我的心脏跳动得非常剧烈,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迹象。他想知道体温计到底在哪儿,当我告诉他说我这儿没体温计时,相识以来第一次,费尔南多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我问他,你说这体温计是不是也太捣蛋了一点?你想用它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它。

没来得及穿上内裤,他便直接套上了牛仔裤,又往身上套了一件毛衣,穿好了他的“战袍”。他问我体温计用英语怎么说,因为这个单词在英语和意大利语中的发音非常接近,因此他是分不清的。于是,我用便签给他写了下来,还一并写了“羟苯基乙酰胺和一些治疗流感的药物”这样一句话。嗓子疼得太厉害,我实在是笑不出声来,但我好歹还是笑了。费尔南多说我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精神错乱的状况也是正常的。他点了点自己兜里的钱。

他的兜里只有里拉和两枚克鲁格金币。我告诉他说药房只收美元,他双手一摊,说真是越忙越见鬼。他将自己胡乱塞进了夹克,裹上了围巾,将皮帽给扔到了头上,又将一只手套套在了左手上——右手那只,早已丢失在大西洋上空了。就这样,在做好了足够顶着不足五度的寒冷天气穿过三个街区,再一路向西杀至克莱顿的准备之后,这个威尼斯人便出发了。这可是他第一次,独自一人,迎头同美国的社交撞到了一起,而且还涉及了社会经济学方面的知识。随即,他又回来找字典。在亲了我两次之后,他迷惑不解地摇了摇头,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遭遇如此的不幸。

在威尼斯人那温暖的茶水、各种各样的小药片以及药剂连续不断的轰炸下,我一天中的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而且还一觉睡进了夜里。有一次,当我醒来时,发现他正坐在床边,注视着我,目光中溢满了浓情蜜意: “烧已经退了,现在的你,是又可爱又清凉。睡吧,我的爱人,睡吧。”我凝视着他,凝视着他那瘦削高耸的双肩,凝视着他那满脸的焦虑。他起身拉了拉毯子,我看着他就这样穿着那条及膝的朴实无华的短袜,朝着我弯下了腰。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在沙滩上一遍又一遍地书写着“肌肉文化”的瘦削男子,也是我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为健硕的男人。

我问他: “你以为我会死吗?”

他说: “没有,可我真的被吓坏了。你病得太厉害了。你现在也一样病得很重,所以你必须乖乖睡觉。不过你知道,要是万一你死在了我的前面,我也有办法能够找到你。我可不会再等上五十年什么的,我会直接去找圣彼得⒈,问他厨房在哪儿,准确地说,应该问木炭烤箱在哪儿。你觉得天堂里边有没有那种烤面包的烤箱?要是有的话,你肯定就在那儿,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面粉,还带着迷迭香的香味。”他一边跟我说着这样的话语,一边拉着床单,恨不能将它整理出军营中的那种“豆腐块”形状来。随后,他终于满意了,这才再次坐到了我身旁,用低沉的嗓音,给我唱起了催眠曲。此时,这个威尼斯不速之客看起来更加像彼特·塞勒斯了,还有着一丝鲁道夫·瓦伦蒂诺的风采。他又探了探我的额头,说道: “你知道的,我一直盼望着能有一个人来给我唱催眠曲,但我知道,现在我更想要的是能够唱给你听。”⒈耶稣十二门徒之一,为耶稣所收的第一个门徒。

翌日清晨,循着他香烟的味道,我跑到了客厅。 “你不应起床的。”他用英语说道,将我赶回到了床上。随即,他也爬上了床,我们相拥而眠,如同孩童一般。

在他离开威尼斯的那个早晨,我们放弃了炉边谈心,将咖啡原封不动地留在了杯中,也没有在餐馆逗留,甚至不大说话。我们在公园中散步,久久不肯停下;随后,我们又找了一条长凳,坐下来小憩了一会儿。雁鸣阵阵,天空犹如水晶一般,清冽,澄澈。一群大雁正兴高采烈地朝着南方飞去。“它们现在才飞往南方是不是稍微晚了一点?”我问他。

“是有一点,”他说道, “兴许,它们是在等待同伴,兴许,是迷路了。不管怎样,重要的是它们现在已经上路了。就像我们。”

“你真像是一名诗人。”我告诉他。

“几周前,我根本不会抬头去看这些鸟儿,我甚至连它们的鸣叫声,都从未听到过。现在,我觉得自己又有了感觉。对,我又鲜活了起来。我想就是这个词,鲜活。我觉得自己已经娶了你,觉得我们一直就是一对夫妻,只是我之前找不到你了。我甚至觉得,我都不需要去问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而是说,请你别再弄丢自己,反而会更好。不要离开我,陪伴在我身边。”他幽幽地说道,像是一个诉说心事的男孩。

当天晚上从机场回来之后,我在卧室的壁炉中生了火,在前面扔了一个靠垫,一如他每晚所做的那样。我坐在他当初所坐过的地方,在我的睡袍下穿上了他的羊毛短裤,觉得自己是如此地渺小,往昔的脆弱感,再次袭上心头。一切都已定了下来。他回到威尼斯之后,便会开始准备结婚所需的各种文件,而我,则会彻底告别我在美国的生活,尽快前往意大利,7月是他给我下的最后通牒。我决定今晚就睡在壁炉前,于是从床上拉了一床毯子,盖在了身上。一股熟悉的味道,丝丝缕缕沁入心扉,那是他衬衫上的味道。我喜欢这种味道。 “我爱费尔南多。”我告诉自己同这眼前的火光。面对这蓦然而来的爱,我有些不知所措,它来得实在是太快,我来不及细思量。我试图寻找一些两人癫狂的迹象,但却没能找到。都说爱是盲目的,但我却能看清这段爱,看得一清二楚。

我那骑着白马的鬈发情郎,那个将来的国王,那个独一无二却又只属于我的爱人,再也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从未感到天塌地陷过,一丝一毫都没有。我唯一所能感觉到的,便只有平静。除了身处威尼斯的那最初几个小时,我便再也没有了困惑,没有了挫败感,所有一个早已迈过中年大关的正常女人所应有的种种情绪,全都在我身上消失无踪。此时,所有的大门都已敞开,后面洒满了温暖的金色阳光。这并不是一幅新生出来的画面,倒像是一幅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画面。从一开始,它便等待在了那儿,而且,它也只会属于我,不用妥协,也用不着再次来过。费尔南多便是这样的选择。我从来就用不着说服自己去爱他,用不着将他的优缺点都放到天平上,给称上一称;我也用不着再次提醒自己,说你已经不年轻了,面对又一个“好男人”的出现,你应该感激涕零才对。

通常,都是我们自己将事情给搞复杂了。我们为什么非得哭天抢地地找一些理由,来说服自己?我们常常以现实的名义,玷污了事情的清白。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自由自在地行事,忠实于自己的情感和内心。让那些不能理解的人继续目瞪口呆去吧。我就爱他了。爱他那瘦削的双腿,爱他那窄窄的肩膀,爱他的忧郁和温柔,爱他那修长的十指,爱他那迷人的声线,爱他那皱皱巴巴的膝盖。他依然没有萨克斯,也没有飞机,有的,只是那些耶稣会会士的幽灵。

我等候着睡意,但它迟迟没有到来。此时已是凌晨三点,我突然想到五点半时,地产经纪人同她的代理便要登门,一群人会蜂拥而至,只为看一看我这房子。我有些担心同意大利驻圣路易斯领事的会面,我可听说对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西西里岛人。我清楚自己同那个不速之客,都将要承担一些什么,更重要的是,我更加清楚,不管发生什么,我都陷入了这一生中的第一次恋爱。

脆皮韭葱>>>

在圣路易斯同不速之客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吃饭时他曾开宗明义地告诉我说自己不喜欢韭葱。于是,我撒了一个小谎,告诉他说那不是韭葱,而是青葱。结果,他连盘子都给舔干净啦,我几乎都用不着去洗。后来,我还是坦白了,告诉他说那就是韭葱,于是,他花了好几个月,才算是原谅了我。不过现在,去集市时,就连他自己也寻起了韭葱,一买就是一大捆,这样一来,我们便可大快朵颐啦。

事实上,这道菜非常简单,简单得我都很难写出详细的菜谱来。只要是百合科的菜,不管是韭葱、青葱还是洋葱,都可以照葫芦画瓢,按照这个方法去做。而且,你还可以将这几种食材搭配着来做,做好后,在盘底垫上奶油,上面撒上干酪丝,作为开胃菜最是合适不过。不过,我最喜欢吃饭时,找一只加热过的盘子,挖上一大块干酪丝,再在上面摆上现烤的牛肉或是猪肉,这样一来,肉汁便会沁入干酪丝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12棵中等大小韭葱(约3磅重),剪去葱叶,剥出葱白,洗净,切成薄片(也可用2磅洋葱或青葱代替——可尝试将口味柔和的洋葱同口味较重的洋葱混合着来做,如维达利亚、沃拉沃拉或德克萨斯甜洋葱便可同西班牙洋葱搭配)。

2杯马士卡彭奶酪

1茶匙现磨肉豆蔻

1茶匙现磨胡椒粉

1.5茶匙精致海盐

半杯格拉巴⒈或伏特加⒈一种白兰地,烈酒。

三分之二杯帕尔马干酪丝

1茶匙无盐黄油

准备一只大碗,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韭葱,再准备一只小碗,除了帕尔马干酪和黄油,将其他调料全部放入小碗,搅拌均匀。将搅拌好的调料倒入装有韭葱的大碗,取两只叉子,将每一片韭葱都均匀地裹上调料。将拌好的韭葱盛入圆形烤盘,或是分成六份,均匀地撒上帕尔马干酪丝,用400度烤制30分钟,直至表皮金黄为止;小份酌情减去10分钟烤制时间。

分量:6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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