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和郑家的姑娘订婚了?是不是真的?”常乐本来被她揉来揉去闷得慌,冷不丁听她冒出这么一句,心虚地想扯开话题,但是他二姑却不像常太太那么好糊弄。
他只好继续打太极:“姑姑你听谁说的?哪有这种事。”
“小混蛋你可别骗我!”她乘机又扯了一把常乐的脸皮,“郑家的姑娘人是不错,长得也过得去,就是有点没劲。”
常乐含混地笑笑。
常乐的二姑端详了他一会儿,神色有点黯然:“可惜了乔......”
“姑姑,”常乐突然打断了她的话,“乔关珊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早说了她只是我们公司的一个模特。”
“我说的是......”他二姑待要辩驳,却见大门开了,管家把一个年轻女孩引进来。
“阿姨好,常哥哥。”身着祖母绿复古洋装的郑颖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和他们打招呼。
常乐显然没料到中秋家宴他父母会邀请郑颖,一下子懵了,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一边的楚翘。
常太太做事情向来认真严谨,让人抓不到一点错漏,虽然只是场普通的家宴,也使出了十二分的气力,从鲜花、餐具到菜式都一丝不苟无可挑剔,可是却少了很多温情随意,没有多少家宴的氛围。楚翘觉得那些燕鲍翅参比起四叔爱心满满的红烧蹄髈差得太远了。
常家本来规矩很大,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常先生和常太太以身作则把这一方针贯彻得很好,但是常雅清却全然不受拘束,她一个人聒噪还不算,非要拉着侄子聊天,常乐虽然无奈,但好歹可以借机无视常太太的明示暗示。
常太太只好放弃,转而自己动手,用公筷公勺给郑小姐布菜。郑颖一边大方道谢,一边全神贯注地消灭碗里越堆越高的食物,偶尔与常乐四目相接,脸上飞起红霞,表情瞬间变得很尴尬。
常先生和常太太不知道内情,看在眼里只当他们这是小儿女情态,本来五分的把握到汤上桌的时候竟然变成了八成。
常先生这一天心情似乎很好,碗碟撤下之后居然主动提议大家去温室边赏月边喝茶吃月饼。常雅言眼看着弟弟这些年来越来越沉默,尤其最近三年,几乎没有在他脸上看见过笑影,今天难得有这样的好兴致,一时间觉得既错愕又欣慰,二话不说就越俎代庖地张罗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常公子和小楚的纠葛这几章会逐渐揭开~~
☆、月圆人不圆
常家的温室比普通人家一整套公寓还大,穹顶足有三四米高,为了赏月顶上的铸铁吊灯特意关着,只留了几星幽暗的地灯。常太太喜欢莳花弄草,温室里各种稀有的兰花随处可见,周围一人多高的花架上爬满了龙沙宝石和木香。
别墅所处的位置大约是全城空气最好的地方,能见度也格外高,皓月当空洒下一地清晖,那些花木虽没有白日的十成颜色,沐浴在月光里却别有一番娇妍。
一家人加上准儿媳妇郑小姐在长桌前坐定下来,楚翘这个打酱油的女鬼还是挨着常乐飘在半空中。片刻清茶和月饼上桌,品茶赏月倒也其乐融融。
常先生放下茶杯和蔼地望着郑小姐道:“前些天我和你父亲通了电话,听说你月底回澳洲?”
“29号上午的飞机,常伯伯。”郑颖微笑着答道。
“那也没几天了,”常先生顿了顿,“你小时候我们两家常来常往,自从你们去了澳洲难得有机会走动,这次一回去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看我们。”
“是啊,我们两个老人家寂寞得很,小颖你有时间可要常来陪陪我们。”常太太拍拍郑小姐的手背,也来帮腔。
常雅清见他们一个劲旁敲侧击迂回婉转,郑颖那边只是装傻充愣,实在看不过眼,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哥哥嫂嫂这么喜欢郑小姐,赶早抢来做我们常家的儿媳妇吧。”
郑颖红了脸只微笑不说话,常太太正要顺着常雅清的话说下去,一向少言寡语的常先生却先发话了:“我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从小骄纵,如果他让你受了委屈只管告诉伯伯,我一定替你好好管教他。”这便是先下手为强认下了这个儿媳。
常太太想到前阵子八卦杂志上的风波,觉得自己丈夫这么说未免客套得过了,有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心里不舒坦,但脸上还是端着笑,一丝儿也不显出来。
常雅清对这个侄子一向最护短,也没有那么深的城府,立即就数落弟弟:“别人都是癞痢头儿子自己的好,你这个当爹的倒帮起倒忙来,尽在儿媳妇面前抹黑儿子!”
长辈这么发话,小辈不管心里怎么想都不能当面出言反驳,常乐和郑颖对视了一眼,只是默然。
一桌人又聊了些别的,不知不觉夜已经深了,郑颖起身告辞,常先生和常太太挽留了一番,见她执意要走,便让常乐去送送她。
常乐当着楚翘的面根本不想和郑颖有单独的接触,但又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拒绝,只得顶着女鬼若有所思的目光硬着头皮起身陪郑颖向大门口走去。
“今天也晚了,你今天也别回去了,在家里住一晚吧。”常先生在他背后说道。
“好。”常乐有点惊讶地转过身,笑着应了一声。
******
楚翘踟蹰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跟上去。但她也不想和常家人呆在一起,于是就飘出去坐在大门口的台阶前想心事。
这些日子她和常乐都对郑颖闭口不谈,今天毫无思想准备地见到了,她却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楚翘从来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四叔也从小教导只要看上眼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都先抢过来再说,哪怕以后不喜欢了扔掉,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如果是活着的时候,就是一百个郑颖也阻挡不了她楚翘一颗灼灼求偶的心,把她逼急了说不定真的会打断常公子的腿脚拖回家金屋藏娇,但是眼下她是鬼,便没有这个底气和立场。
楚翘是个一根筋的人,既然当日狠不下心把他弄死,那么就一心希望他好好活着。不管她怎么用那些美好的细节蒙蔽自己的双眼,终究不得不承认常乐和郑小姐才是官配。站在常乐的立场看,若是因为他们之间这段露水情缘影响了他的姻缘,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他要是为了一个女鬼做这种毫无意义的牺牲一定是脑子被门夹了。
想通了这些道理楚翘也就释然了,也不纠结了,专心地坐在台阶上托着腮等常乐回来。
草坪不久前修剪过,夜风带来阵阵青草的涩味,她抬头望着天空,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看到中秋月了,地府虽然保留了中秋的习俗但是那颗呆呼呼的夜明珠可不会时圆时缺,也没有这么好看,想到这里她生出一点眷恋,忍不住贪心地多看了两眼。
常乐不一会儿就回来了,见到坐在阶前的女鬼,便在她身边坐下。
“怎么出来了?”他顺着她的目光抬头望了会儿天,然后转头望着她秀气的侧脸问道。
“看看月亮,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她惆怅地回答。
“难不成你下辈子会投胎成瞎子?”他笑着揶揄她。
楚翘想了想说:“下辈子是下辈子,哪能一样呢。”
“下辈子还不是你,”常乐似乎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样东西递到她眼前,却是那个□的戒盒,“我把这个讨回来了,活到那么大还是第一次把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呢,丢死人了。”
楚翘有点难以置信地看了一眼,看来她不是高估了常公子的智商就是低估了他的真心,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像说什么都不合适,愣了半天才叹口气道:“找个合适的机会再送出去吧,郑颖是个好姑娘,看得出来她挺喜欢你的。”
“别人好不好用不着你操心。”常乐脸上的笑一下子收了,这还是他们认识以来他第一次对她说重话。
楚翘却不能怪他,换了谁被这么兜头一盆凉水浇下来心里都不会好受,但她却说不出别的话来安慰他,只能内疚地朝他笑笑。
“我已经想好了,你下次投胎之前告诉我一声,托个梦也行,等你长大我娶你。”常乐直视她的眼睛说道。
楚翘没想到他会生出这种荒唐的念头,更何况自己根本没有下辈子可以许诺给他,只好苦笑着说:“下辈子是下辈子,过了那么多年早就物是人非了,再说你又怎么知道我下辈子会喜欢你。”
常乐掩藏不住失落:“如果你是这么想,那我不如早点娶了郑颖,现在这样算什么?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
楚翘差点忍不住告诉他自己没有下辈子,不过嘴唇动了动还是忍住了,耐着性子循循善诱:“我没有想那么多,也没有想得那么远,我喜欢你,只想在做得到的时候多看你几眼,下辈子的事我真的不知道,也不想让你白白搭上二十年。”
说完不等他反驳,凑上前去用嘴唇碰了碰他的额头,笑着说道:“说不定下辈子我变成个丑八怪呢?”
“你以为你上辈子就很好看么?”常乐冷冷地扔出一句。
楚翘看他虽然还冷着张脸,但是气已经消了大半,于是顺着杆子往上爬:“是呀是呀,我最难看了,哪有常公子美若天仙羞花闭月。”
作者有话要说:祝所有来看文的好心人元宵快乐~好人有好报~~升官发财人才两得~~中秋节向元宵节发来贺电~庆祝佳节晚上还有一更~~无节操地打滚卖萌泼皮耍赖,没人祝我元宵快乐就不起来~~
☆、哥哥
常乐是三年前搬出去的,他的房间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定期有人打扫,家具和真丝地毯都纤尘不染。他喜欢素雅简洁,家具和陈设虽然仍是古典的式样,但是线条比起其它房间的要硬朗利落一些,织物也多为深浅不一的灰色。
“你多久没回来住了?”楚翘在偌大的房间里飘来飘去,好奇地问道。
“自从搬出去之后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住几天。”
“这房子风水真不错。”女鬼煞有介事地转了转。
“你还懂风水?”常乐饶有趣味地看看她。
“我四叔最在意这些东西,见得多了嘛,多少懂一点,后来去了地府白薪又教了我一点。”
“你怎么老提那个姓白的。”常乐不满地撇撇嘴。
楚翘觉得好笑:“你怎么连个老鬼的醋都吃?”
“他是鬼吗?”常乐每次都揪着师父的话题不放,逮着机会就问东问西。楚翘这才知道男人吃起飞醋来那么没完没了。
“不是鬼还能是什么,不过说起来他是个小鬼差,大概算半仙吧。”
“那他死了多久了?”
“听他说好像死了七八百年了,不过他这个人说话没一句靠得住,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哦。”常乐满腹心事地回了一声,便沉默下来。
楚翘在书柜前徘徊了一会儿,问道:“你这里有没有小时候的照片?我想看看你小时候长什么样。”
其实她一直怀疑跟了她十年的那个男孩鬼魂和常乐存在某种关系,便想趁此机会一探究竟。
“以前的相册应该都收在柜子顶上,你等一下我找找。”说罢他把床尾凳拖到置物柜前,站上去在柜顶摸索了一会儿,搬出厚厚一沓相册放在地毯上。
一人一鬼席地而坐,把两只脑袋凑在一起。常乐有点轻微强迫症和整理癖,相册都按照时间先后编了号。他先翻开第一本,里面都是他周岁前的照片,那时候的常乐脸颊肉鼓鼓的很讨人喜欢,眼睛格外漂亮,眼神清亮而透着灵秀,但是露在外面的胳膊却比一般婴儿要细弱一些。
“你小时候怎么那么瘦,看上去像营养不良。”楚翘一边看一边忍不住伸出手抚着照片上的小细胳膊小细腿,恨不得能亲亲那张粉嘟嘟吹着口水泡的小嘴。
“因为我是早产儿,小时候体质一直不太好,十岁以前每年冬天都要生一场大病。”常乐一边一页页翻着相册一边解释,一本翻到末尾又翻开下一本。
常乐两三岁时已经颇看得出祸水潜质,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朝镜头笑得一脸花,牙还没长齐,只出了上面两颗门牙,像只无害的兔子。大约是家里可着劲给他补身子,看起来也没有周岁前那么瘦弱,脸色也更红润了,白色的棉线钩编小衫长到脚踝,漂亮得好像画册上的孩子。
当常乐翻开五六岁时的相册时,楚翘心里七上八下。第一页是常乐和母亲的合影,年轻时的常太太美艳不可方物,和许思瞳也在伯仲间,常乐坐在母亲腿上,穿着法国宫廷式的衬衫,月白色带刺绣的丝绸马甲和灰蓝色的裤子,脚上瞪着双小皮靴,矜持地抿着嘴微笑,右边的嘴角稍高,露出一深一浅两个酒窝。
那个男孩的鬼魂和常乐确实长得很像,但是笑容和眼神都很不一样,而且那个鬼魂和楚翘差不多大,而常乐比她小了两年,时间也对不上。如果换了别人或许会把他们当做一个人,但他们一个跟了楚翘十年,一个又和她有了这么一段情缘,她是断然不会搞错的。
“你有没有表哥或者堂哥之类的?”楚翘突然想起来,觉得不无可能。
“只有个大堂哥,是大姑的孩子,比我大十年,我妈妈那边只有表姐妹,”常乐皱皱眉,抬起头盯着她,“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这么说来时间也不对,楚翘更疑惑了:“没什么,想起来随口问问。”
“不过我本来有个亲哥哥,”却听常乐慢慢道,“他比我大两年,在我三岁的时候生病死了。”
“对不起……”这些年来她从没听说过常家还有个早夭的长子,不由吃了一惊。
转而一想,时间刚好对得上,但如果那个真是常乐的哥哥,他又怎么会出现在她身边,而且跟了十年之久呢?无论从社会阶层还是从物理空间来讲,他们那时候都是两个世界的人。
“没关系,小时候的事情我都记不太清楚了,说实话连自己有个哥哥还是长大以后偶尔听人说起的。”他不在意地浅浅一笑,又抽出了下一本相册。
作者有话要说:快要揭开谜底了,作者勤奋的耕耘终于开出了狗血的奇葩~~接下来拖把椅子翘起二郎腿边抖边收获接二连三的反转和彩蛋啦~~~~再祝各位元宵快乐~~
☆、毒药
光阴就如手中沙,攒得越紧失得越快,任楚翘再怎么留恋再怎么不舍,自然规律不会为她一缕芳魂网开一面,太阳照旧东升西落。到了最后几天她连眼睛都不敢闭,但是时间还是被毫不留情地偷走了。
又是一夜无眠,终于到了最后一个早晨,过了午夜十二点就是她的生日,也是她的死祭。
常乐早早就出门了,楚翘想跟着一起去,却被他一个吻堵了回去,说是要给她个惊喜。其实她就是活着的时候也不晓得追求这种虚无浪漫的东西,不过她虽然贪恋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却不忍拂了他的心意。
她的视力和听力每况愈下,常常不小心从墙壁家具中穿过而不自知,常乐和她说话也是听一半猜一半,为了不让他看出异样绞尽了脑汁。
前几天常乐旁敲侧击地问她喜欢什么生日礼物,她翻着眼睛想了半天还是给出了个最吗,没创意的答案:金子。怪只能怪四叔教育得太好,她从小到大过生日从来没有收过芭比和洋装之类的女孩子东西,从来只有金条,四叔一根,四叔的手下们凑一根。
楚翘没想过常乐偷偷记下了她的生日,更没想到她都成了鬼还有生日礼物收,心情莫名地忐忑,好几次急不可耐腆着脸问他,他却不肯透露出半点。
等待的时候总是最心焦,楚翘坐立不安,没头苍蝇一样在公寓里兜来转去,突然冷不丁地撞上个软乎乎的东西,她一边搓着额头一边退后,站定了仔细一瞧,居然是白薪。
“你想吓死我啊!”楚翘确实吓得不轻,“怎么突然来了?”
按照白薪的性子必定是要和她抬杠的,但此番居然没有笑话她瞎得跟蝙蝠一样,而是开门见山地道明了来意:“今日是你生辰,为师来送你个大礼。”
楚翘狐疑地看他从袖子里掏出个软木塞玻璃瓶,里面装着七分满碧绿碧绿的液体:“我怎么不知道你有那么好心?” 她和白薪认识也是第三年了,前两年他非但没有送她什么东西还借机敲她一顿竹杠。
“这是为师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从阎君那儿偷来的好东西,”白薪佯装看手里的瓶子,避开她的目光,“饮下去一个时辰之后可以将魂魄凝成实体,骨肉发肤与活人无异,药效可以维持到明天日出......”
“真的?师父你可别骗我。”楚翘死死地盯着他手上的瓶子,目光再挪不开半分,连称谓都一反常态地改作了师父。
“为师怎么会骗你呢,”白薪魅惑地一笑,“乖乖把它喝了,为师知道你对常公子动了真情,旁的也帮不了你,就送你这一刻春宵吧。”
楚翘虽然眼睛和耳朵都已经不大好使,但是凭她对白薪的熟悉程度本应该看出些异样,这三年来她的师父不管是在什么十万火急的情况下都是怡然自得优哉游哉,好像天底下没什么能让他着急的事情,但是此时却一个劲地催促她把瓶子里的东西喝下去。
更何况,他身上缺了往常那缕似有若无的白梅香。
但是此时此刻,楚翘对这些统统视而不见,那绿得妖异的液体此时看起来莹莹发亮,引诱着她飞蛾扑火。
哪怕一个实实在在的拥抱也好,她心想着接过瓶子一饮而尽。
白薪目的达到,也没有再多逗留,和她道了别便急匆匆地走了,楚翘突然想到了什么赶紧叫住他。
“怎么了?”白薪的语气中有压抑的不耐。
“师父,求你件事,”不管是活着的时候还是死了之后她都没有开口求过任何人,“别让我把常乐带走,如果我忍不住,就是把我打得魂飞魄散也别让我把他带走。”
白薪似乎没料到她会提这样的请求,怔了怔答应道:“你放心。”
******
楚翘喝了药之后安心地坐下来等着身体起变化。不一会儿浑身上下就钻心噬骨地疼起来,好像有千万根银针不停地扎她的肌肉皮肤,又像有几百双利爪撕扯她的五脏六腑,她疼得受不住,只能弯下腰蜷成一团。
这时候她想起小时候四叔给她念的小美人鱼的故事,她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除了三打白骨精之外四叔给她讲的唯一半个故事。
在讲到小美人鱼在巫婆怂恿下喝下魔药的时候,楚翘很是不解:“巫婆是好的还是坏的?”
“巫婆当然是坏的。”四叔斩钉截铁地回答。
楚翘又问:“那美人鱼为什么要吃坏人给的东西?”这和三打白骨精的教义不是正相悖么。
四叔想了想回答:“她大概不知道巫婆是好的还是坏的。”
楚翘继续问:“不知道好的坏的就能吃吗?”
四叔想了想果断把安徒生扔到一边:“有一天唐僧师徒一行......”
此时此刻她才明白,原来非分的愿望本身就是毒药,它会一点一滴渗入你的骨髓,啮噬你的血肉,蚕食你的心智,直到你什么都不剩。
过了许久,楚翘终于咬着牙直起身,双脚触到了地板。
时隔三年再一次脚踏实地,她恍若行走在梦境中,如果不是脚上刀割般的痛楚,她简直忍不住要雀跃起来。
楚翘走到镜子前面端详自己,这还是死后第一次在阳间的镜子中看到自己,乌发红裙,脸色有些苍白,形象与做鬼的时候没什么不同,但却不再是个虚空的影子。楚翘对着镜子牵动了下嘴角,笑容便像涟漪一样在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庞上荡漾开。
作者有话要说:师父不对劲呀~~哪有那么大方请常公子吃肉~~
☆、正确死亡指南
常乐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他进门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袋食材,看到楚翘第一眼就觉得哪里不对劲,直到她踮着脚一阵风似地扑到他怀里,他身子蓦地一僵,手上一松,袋子掉到了地上,几个橙从里面滚落出来。
“楚翘......你怎么......”他的声音里没有她料想的惊讶或者兴奋,带着些许茫然,些许绝望。
“我这个样子只能维持到明天早晨日出前,怎么你不高兴?”楚翘松开手仰起头想看清楚他的表情,却被男人无言地紧紧箍住,像要把她嵌进自己身体里去,她原本已经痛得有点麻木了,被猛地这么一抱痛楚又变得尖锐起来,痛得她额头上渗出一层细汗,忍不住在心里诅咒白薪那老鬼果然没安好心,现在这个状态别说春宵一刻了,不痛晕过去就算她福大命大了。
不过女鬼这番心理活动常乐是不知道的,这些日子他压抑得实在太辛苦,此时像行将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一般把她攒得紧紧的,手顺着她的脊背一寸一寸抚摩过去,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确认她的真实性。过了许久他终于把怀抱松开少许,一手仍是紧紧圈住她的腰,另一只手轻轻地捋开她额前的长发,小心翼翼地将她的脸微微抬起,深深地望进她的眼底,然后就势倾身吻上她的唇。
楚翘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这实实在在的吻会是什么感觉,和她想象中一样,这一吻起势风疾雨骤,收于缱倦缠绵,唇齿绞缠之间抽空了她所有念头。只是她万万没料到会有如此熟悉和怀念的感觉,记忆深处好像有什么汹涌翻滚一触即发。
常乐的呼吸渐渐沉重起来,扶在她腰间的手缓缓地顺着她背部的曲线往下游走,覆住她圆润饱满的臀,加了力道揉捏,楚翘也跟着呼吸急促,半是情动半是疼痛地闷哼了一声。常乐闻声再也忍不住,一把将她打横抱起,踢开地板上一只拦路的橙子,朝着沙发走去。
常乐把楚翘放在沙发上,虽然动作温柔,但她的背部一下撞到沙发上还是疼得刷刷冒冷汗,她咬紧牙关,硬是没有吭一声。
常乐经验丰富,在床笫之事上若是有心温柔体贴,实在是能要人命的,但此时他却全然忘了章法,急不可耐地一把将楚翘的衣裙从肩头褪到腰际,楚翘羞臊得一下子红到耳朵根,不由自主想要抬起手臂遮掩乍泄的春光,却被他擒住,她身子微微一扭,丰润的酥胸便颤动起来,映入他的眼里,往熊熊燃烧的欲|火中又添了两把柴火。
他再顾不得轻重,失了魂一般埋头吮吸舔舐咬啮,腾出一只手来将她一条腿抬起,裙摆顺势往下一滑,裙底的景致便一览无余。楚翘的全副心念都集中在他手指和唇舌触及之处,浑然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如痴如醉地用目光描摹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他眼里的寒冰消逝了,眼神如炽,似爱非爱,似恨非恨,像要把她烧成灰烬,她心里突然五味杂陈,忍不住低唤一声:“常安......”
常乐原本已经蓄势待发,抵在她身下准备一举侵入,闻声却突然停住了动作,离开她的身体,脸上神情捉摸不定,眼里的火一瞬间灭了,重新凝结起冰霜。
楚翘惭愧地恨不得打个地洞钻进去,居然在床上叫错男人的名字,更冤的是她根本不认识那个叫常安的。她一边在心里骂自己一边心虚地偷看常乐,只见他抿着薄唇,看不出什么情绪。
老天似乎觉得她闹的乌龙还不够,说时迟那时快,她的肚子突然咕噜咕噜叫起来。她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妄图掩饰,没想到那肚子十分不配合,咕噜咕噜叫个不停,一声更比一声激越高亢。楚翘想死的心都有了,常乐却噗嗤一笑伸手在她头顶心大力揉了两下,温柔似水地说道:“肚子饿了吧,我去做饭。”
说着拾起散落一地的食材走进厨房,穿上围裙忙碌起来。
******
常乐这三年来一直一个人住,又是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人,经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原料简单但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楚翘去洗手间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物,看到脖子和胸口暧昧的红痕不由又是一阵耳热心跳,她打开水龙头俯□掬了捧冷水扑在脸颊上,让自己稍稍冷静了点,然后来到厨房看常乐忙里忙外。
“要不要帮忙?”她问道。她一个人在法国的时候偶尔馋起家乡菜来,也会自己下厨,技术还算不错。
“没事,你去坐会儿,只是下个面,用不了多久。”说罢他回过头在她额头上印了一吻。
“我想在这儿陪着你。”说完她从后面搂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常乐无言地捏了捏她环在他腰间的手。
“我真的是很喜欢你。”这样肉麻的话面对面的时候她说不出口,此时鸵鸟一般埋在他背后却不知不觉说了出来。
“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常乐突然问道,从他的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
“说不清楚......”楚翘仔细想了想,“大概是你边喝酒边等我的那天晚上吧。那天你叫了很多遍我的名字,还说我不是楚翘,楚翘不会忘了你。你以前见过我吗?”
“那你为什么喜欢我?”常乐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抛出又一个问题。
“怎么突然问这个?喜欢就喜欢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当然是有原因的。”常乐不满道。
“既然这样,我倒要反过来问问你,为什么喜欢我?”她学乖了,反将他一军。
“我从来没说过我喜欢你。”常乐笑着说道,楚翘背后莫名地一凉。
“哦...”她木木地回答,细想了一下,事实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
这时汤锅里的水开了,常乐揭开锅盖,雾气一瞬间四下弥漫,他在开水里加了一勺盐之花,把面条放下去,重又盖上锅盖。细细的日式拉面在水里浮浮沉沉。水再次煮开之后常乐用漏勺把面条从锅里捞出来,放进准备好的冰水中降温,然后重新放进沸水里继续煮。
楚翘环绕在他腰间的手臂不知不觉中已经松开了,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看他专注地料理她的那碗生辰面。
“原来下个面还有那么多讲究。”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嘛。”常乐侧过头一笑,“你今晚就要走了,别的我做不到,这碗送你上路的长寿面总是要尽善尽美的。”
他这话说得奇怪,楚翘心里升起一种诡异不安的感觉,待要细思,被猪排入油锅发出的“兹兹”声分了神。
不久之后两碗面上桌,两人相对而坐。
餐桌中间摆着两个碟子,一个装着切成月牙瓣的橙子,另一个摆着块红宝石的鲜奶小方,蛋糕上面插了支生日蜡烛。
常乐把蜡烛点燃,关上所有灯。
微弱而摇曳的烛光映出他嘴角浅淡的微笑,然而他的眼睛却隐藏在黑暗里看不真切,让楚翘感到难以言喻的恐慌。
她低下头出神地看着面前的海碗,切得又匀又细的葱花漂浮在散发着诱人的猪油香味的面汤里,细面条上盖着煎得恰到好处的太阳蛋和猪排。
人死了还吃长寿面,她怎么想怎么觉得讽刺。
“许个愿吧。”面前那有些许陌生的脸上笑意更盛了。
楚翘苦笑道,“都已经死了,还能许什么愿啊。”
“比如求求老天让我陪你一起走啊。”常乐戏谑道。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这种玩笑。”女鬼叹了口气说道,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十指交叉闭上眼睛许了个愿,然后把蜡烛吹熄了。
屋子里仅剩的一点光也熄灭了,两人都没有立即起身去开灯。不过城市的夜晚从来不是漆黑一片,借着窗外星星点点的灯光楚翘还是能看见常乐的轮廓。
楚翘沉默了一会儿,梦呓一般说道:“小时候家里条件差,过生日的时候我爸总是亲手给我做一碗生日面,放一个煎鸡蛋,一块大排,买不起大蛋糕,就买一块红宝石的鲜奶小方,还有这盘橙子,也是过生日的时候不会缺的。”
“你尝尝看面的味道是不是和小时候一样?”常乐从桌上拿起筷子递到她手里,温柔道。
楚翘接过筷子夹起一筷面条放到嘴里,摇摇头:“不一样。小时候吃的没有这个精细,味道也没那么好。”
“喜欢就多吃点。”常乐的声音出奇温柔。
“常乐,我马上就要走了,”楚翘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道,“你能不能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小时候的事,你为什么会准备这些东西?”
对面的人影绷直了身子一动不动,片刻之后捋了捋额发,轻轻笑着道:“看来你是真的忘得一干二净了。”
他站起身打开餐厅灯:“你稍等,我去拿样东西。”
说完他走进房间打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个小巧的雕花木匣子,放到楚翘面前。
“说过要给你个惊喜,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眼前的木匣子看上去很眼熟,不过楚翘却不记得是在哪里看见过。
常乐见她没有接,又把盒子往她面前推了推:“既然三年前的事你不记得了,我就给你个提示吧。”
楚翘慢慢地打开盒子,里面是个婴儿戴的金项圈,中间是长命锁,旁边一溜小铃铛,成色和手工都很好,看得出是以前的东西。
“你说过喜欢金子。”
楚翘木然地点点头,把项圈从盒子里取出来拿在手里细细看,长命锁的背面刻着两个字:“常安。”
“常安是你哥哥的名字?”
“还是想不起来吗?让我来帮帮你。”说话间男人已经绕到她身后,双臂像两条蛇一样从背后绕住她的脖子,他俯□把凉凉的嘴唇贴到她耳边:“我哥哥叫常乐,常安是我的名字。你真的忘了自己是怎么死的吗?”
楚翘的脑子里轰得一声,像是小时候元宵节时四叔放的礼炮,冷不丁地炸得她鼓膜生疼,一瞬间有许多斑斓的画面火花一样四下飞溅,她忍不住推开常乐的脸捂住耳朵。
常乐耐心地把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把她的手腕牢牢攒在手心,俯□去,嘴唇一寸寸耐心地掠过她的额角、眼睑、脸颊、嘴唇,然后缓缓地回到她耳畔,他的气息逗留在她耳垂上,钻心蚀骨得痒:“你还以为自己是死于飞机失事吗?不好意思,三年前是我把你杀死的。”
“为什么?”楚翘颓然地放弃了挣扎。
“因为我讨厌你,”常乐放开了她的手腕。用力咬住她的耳垂,旋即放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次见到你就那么讨厌你。你真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你,楚翘。”
“你真的以为我对你一见钟情吗?呵呵,用用你的脑子吧楚翘,”他的笑声柔和温润,却像带着倒刺一样,一下一下勾得她心上血肉模糊,“那晚在酒店,从你一出现我就看到你了,还和三年前一样傻,当了三年鬼还是没长进啊,我勾勾手指你就迫不及待地贴上来了。”
“不过你动不动就跑还真是麻烦。尤其是那次一消失就是几天,害得我我不得不去找罗三少,用引魂符把你弄回来,烧那件礼服,不过是幌子而已,你是不是被我的苦恋深情感动死了?”他捏住楚翘的下巴把她的脸掰过来:“怎么不敢看我?你不是最爱我这张脸么?好好看个够吧。”
楚翘执拗地紧紧闭上眼睛,嘴角却忍不住向上弯起:“确实是我笨,栽在你手上算我倒霉。”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我都有点喜欢你了。对了,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看得见你么?那也是因为你是我杀的。我刚看见你的时候还以为你终于想起来找我报仇索命了,没想到,你竟然上赶着来以身相许。”
“我都已经死了,你还想把我怎么样?”她已经无法思考,心里只留下钝钝的痛。
“问得好,我想把你怎么样呢?”常乐的声音甜得醉人,他更用力地抱住她,贴着她的脸颊,仿佛极亲密的恋人在说着绪绪的情话。
楚翘的视线开始模糊起来,意识也跟着越来越混沌,常乐似乎还在她耳边说着什么,但是声音却仿佛是从极渺远的地方传来,听不真切,在她完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她隐约听到他说:“你师父难道没告诉过你,要怎么杀死一个鬼吗?”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到了第一卷接近尾声的时候,也出现了承诺中的大反转觉得有几点有必要说明一下,免得喜欢常公子的读者朝我扔臭鸡蛋(尤其是海参姑娘这个坚定的常公子党)1.作者绝对没有因为喜欢师父而故意黑化常公子,大纲一开始就是这样安排的,常公子这么做是有原因的。2.常公子在配角名单里排名第一,不可能早早被炮灰掉,无论他是不是男主戏份都会继续到全剧终。3.常公子哥哥的问题马上会交代,这几章会把这一世的线头收干净,第一次写长篇没经验,也没有考虑到读者每天追文的阅读体验,埋的线索太多,以后会对这点特别注意。4.跪求大家别弃文=。=最后放一首应景的歌“正确死亡指南”
☆、三年前
杀死一个人很容易,杀死一个鬼却很难。
让一个生灵形神俱灭是极重的罪孽,非十恶不赦恶贯满盈之徒享受不到这个待遇。处死一个鬼魂必须经过七十二司会审一致通过,只要有一个反对票就不能施行,哪怕是在地府只手遮天以独|裁铁血闻名的十殿阎君也没有这个权力。
从技术层面来说,要完全毁灭一个人的神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三界之中仅凭一己之力能做到的不会超过三个,连阎君的修为都要差上那么一点。
“那你说的灵魂粉碎机到底是什么东西?”刚到地府的楚翘问过白薪。
“哪有什么灵魂粉碎机,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其实是养在黄泉底下极刑司里的一条万年灵蛟,能够吞食魂魄,”白薪的眸光微不可察地一闪,“算起来它上次进食还是一千多年前,为了这个PETMA(善待神话动物组织)三天两头跑到阎君楼下打横幅示威游行呢。”
“不过呢...”白薪说话向来是要卖个关子的,“听说这一代的魔君秦明是个发明小能手,创造出了一种能灭人神魂的咒术,可以重复死亡过程,缺点是操作复杂,成功率低,所以一直都没有投放市场。”
“呃...为什么呢?”
当时楚翘心心念念的都是白薪手里的肥鸡腿,听得心不在焉,时隔三年,竟然想不起来他究竟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方才失去意识的时候,她以为自己眼前一黑就会魂飞魄散,可是那感觉只维持了短短的一瞬,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常乐连同他的公寓都消失了,她发现自己身处的地方变成一个屋顶露台。
“让你久等了。”
楚翘蓦地回头,就看见常乐端着两杯就推开她身后的玻璃门向她走来。
三年前的常乐没那么瘦,脸上还带着点稚气。
楚翘不由自主地迎上去,从他手里接过一杯酒,朝他嫣然一笑:“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看风景啊。”常乐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揽着她的肩头往栏杆走去,“晚上这里视野特别好。”
“真漂亮。”她靠在栏杆上顺着常乐的目光望向远处的江面,外滩的景观灯已经熄了,大约时候已经不早了。
他们俩的对白、表情、动作都和三年前分毫不差,这一切本来就是已经发生的事,她现在就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不由自主地把三年前的剧目再上演一遍。
她喝了口杯中酒,酒体丰满,单宁柔顺,常乐是个完美主义者,无论是这杯酒还是三年后的那碗长寿面都那么尽善尽美。
记忆的闸门一打开,三年前的一幕幕像漫天纷飞的碎纸片,她已经懒得一片片捡拾起来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那些吻,那些温柔的抚触,那些醉人的情话,那些留在她身体和心上的印记,纵使都是虚的假的,却到底是擦不掉了。
“常乐,我真的很喜欢你,”她听到自己甜蜜含羞的声音,“我想过了,四叔现在虽然反对,但是他从小最疼我,时间长了一定会松口的。”
“他不会松口的。”常乐把酒杯放在一旁的小圆桌上,玩味地望着她的双眼道,“而且我父母也不可能接受你。”
“你昨天不是还说...”她满脸诧异,“为什么?”
“楚翘,你为什么喜欢我?”常乐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看着远处的一栋大楼。
“有什么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就像我接近你也是有原因的。”他再转过脸的时候原本温暖的笑容变得诡异起来,“你是我们常家的仇人。”
“我本来有个哥哥,比我大两岁,可惜他五岁的时候死了,”他的声音出奇平静,“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楚翘?”
楚翘的手心开始冒汗,就像小时候每次被老师点名回答她不懂的问题,她下意识地摇摇头。
“我哥哥是被人绑架的,我爸那时候手上正有一笔大买卖,在生意和儿子之间,他选择了生意,因为晚付了一天赎金,绑匪把我哥哥撕票了,不过反正他还有个儿子。”常乐嘴角的弧度一点一点加大,“你大概也猜到那绑匪是谁了吧。”
“怎么会这样......”三年前心上那重重的一击时至今日感觉仍那么鲜明。
“没错,绑匪的名字叫楚毅,是你爸爸。”
“......你接近我就是为了替你哥哥报仇?”
“你这么想就错了,” 常乐背靠在栏杆上,朝她晃了晃手指,“你爸是常家的仇人,却是我的恩人,我还得谢谢他,不然有我大哥在,继承人怎么也轮不到我。”
“你别告诉我是来报恩的。”她努力地逼自己笑,四叔教过她输人不输阵,一边瞅准时机打算出手。
“呵呵,看来你也不是笨到无可救药,有人愿意出大价钱换你的命,你可以猜猜是谁。”常乐灵巧地躲开她横扫过来的腿,迅速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枪对准她的脑袋。
“要我的命请个杀手不就行了,怎么还要劳常公子大驾?”楚翘淡淡道。
“大概是因为只有我能杀得了你吧,刚好我很讨厌你,他们开出的价码也合适。”说着他用枪把她逼退到角落。
“这种话你信吗?”楚翘心知他有备而来,怕是难以脱身了。
“我信不信无所谓,不过从对方开出的条件看,他们肯定信了。”
“这么说我还真是荣幸,不过你就不怕把自己搭上吗?”夜风吹得她身上冷,她忍不住抱住双臂。
“我当然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比起亲手杀死你的乐趣,那点风险算什么。”他笑得更开,露出整齐的牙齿,“你知道我等这一刻等了多久了吗?整整八年,我每时每刻都想亲手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