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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宗教方面的从众

作者:英-埃德蒙·柏克/译者:张雅楠 当前章节:1554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13

表达上的妥协;涉及宗教而非政治;休谟对不抵抗理论的看法;言论自由的权利与思想自由的权利不完全一致的原因;从言论自由问题发散开去;意见分歧不再伴随责备和辱骂;现代思想自由同化古老信仰的若干要素之趋势;分歧依旧广泛存在;然而异端不再被描述成堕落行径;怀疑论中的宽容未必等于默许;前文题外话的目的;难得直言不讳说出痛苦的原因;亲子关系里的顺从;夫妻之间的顺从;关于教育儿童;不信教教士的事例;害怕失去影响力的人的事例;既非无害亦非无足轻重的顺从。

谈到表达意见和公开声明方面的妥协,讨论的主要范围在于宗教信仰的领域。在政治活动中没有人会真心声称,为了尊重其他人的感情和成见,我们有必要保持沉默不说出自己的意见。举例来说,一个共和主义者完全有宣布自己立场的自由。如果他觉得值得冒险运用这种自由,没有人会认为他没那种权利;但是当然,如果他的意见与更加感情外露、更有话语权的公众不同,就不得不面对指责攻击。确实在每个安定的社会里,占优势的是正常的信仰,可能招致麻烦的过激分子只是少数,且始终暴露在政体的基础之上。关于社会团结的理论基础的不停讨论,自然被视为比毫无意义地浪费时间更糟糕。很多明智的人觉得,政治思想家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一般论,以便用一种尚可接受的直率引导影响深远而持久的实际改善。因此有些人认为抽象原则不值得费力应付,毕竟它们只是笨拙地表现了维持社会团结的真实条件,然而甚至连那些人也从不会考虑假装沉默或限制别人自由讨论这些原则。让人们注意到理论与现实制度之间的巨大差异的人,不太可能获得感激,然而如今没有人会赞同政治潜规则的概念。对于休谟谈及不抵抗理论时所采取的路线,我们一笑置之。他并不否认一个民族确实有反抗暴君统治的权利,但是他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果对平民百姓隐瞒真理是值得赞许的做法,那么反抗论提供了这样一个例子;所有善于思辨的人都应当注意到,无论何种类型的政府都在法律里规定了这个原则,保持同样谨慎的沉默。”按照这种理论,仿佛只要保持谨慎的沉默,政治思想家就能防止平民百姓感觉到压迫的沉重,不去力求摆脱不公正的负担。好似反抗论才是麻烦的根本原因,只要不让他们知道这个思考命题就万无一失,殊不知任何民族只要天生拥有足够的独立精神,即使没有这个思考命题,也会赞成反抗的权利。凭休谟的敏锐头脑,竟未能察觉这些非常简单明白的道理,而且他犯了极其荒谬的错误,一边承认反抗的权利,一边断言不让民众知道这个真理是值得赞许的做法。我只能认为,自从他一度陷入功利算计的迷宫之后,就变得如此小心谨慎了。1

在宗教方面,将类似的谨慎和沉默强加于人的非理智的习惯尚未完全确立,它在实践中的恶劣影响也尚未清楚地显示出来。若是换成其他问题,许多处事技巧和功利算计的做法会受到谴责,被视为怯懦卑鄙,而若是关乎这些重要的问题,人们就会认为同样的做法值得赞扬。在初级阶段的社会,公众舆论准许每个人拥有形成自己信仰的不受限制的权利,独立于周围的人,可是我们事实上连初级阶段都几乎没有达到。举例来说,任何女人如果怀疑或忘记加诸于她的所有奉献的惯例以及《圣经》和常见信条的基本教规,那么她就会失去别人的信任,甚至同类中有着无畏精神的男人也会怀疑她。不仅如此,有些男人自己已经抛弃了迷信观念,却希望女人仍旧保留那些迷信,将其奉为律法和福音。只要成年人中的任何阶层确实失望了,放弃运用自己的头脑思考最重要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有根据说,思想自由的时代尚未发展成熟,自然地紧随其后的言论自由也无法实现。

言论自由的责任和权利无疑与独立思考的责任和权利完全不同。其中大致的理由还算简单明了。意见的表达直接影响其他人,而意见的形成仅仅影响我们自己。因此在表达方面,妥协的限度相对较为宽松和自由,它直接关系到可能听取我们发言或阅读我们文章的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在形成意见的过程中,我们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或群体。真实是唯一的客体。真实在良心的讲坛上要求得到全心全意的忠诚。发表意见的立足点就不同了。它是一种面向外部的行为,与其他的外部行为一样,对行为者本身和处于影响范围内的每个人都可能造成某些后果。此外,其后果还可能影响意见本身受欢迎的程度。2

由于这种联系,出现了上百个有关适当性、适时性以及互相抵触的权宜的问题,对一位持有与当前成见相反的观念的明智人士而言,如何达到正确目标是最令人忧虑不安的。怎样才能使理智的完善和先见之明、坚定不移和明智的保守都精确地互相一致?虽然看来愚蠢而不合理,但如果我们宣布的意见与劳苦联系在一起——在强烈反对的人眼里它们甚至是某种堕落,那么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吸引了一些最有力的同情和支持。我们感到疑惑,追求真理的义务是否可能要求我们将强烈的苦恼强加于身边的人,通过一种最脆弱又最神圣的纽带,将他们与我们联系在一起。除非已经沉醉于粗陋而绝对的逻辑酿成的淡薄的苦酒,否则没有人会拒绝考虑这一点,这是完全诚实的态度。不过在尝试用这种方式说明良心的事例之前,让我们先冒险稍微岔开话题,谈一下与言论自由截然不同的问题。人们思考宗教问题的方式发生了一两个重要变化,直接影响到他们可能允许自己和其他人谈论这个主题的条件。

当今的宗教信条有名无实,存在各种各样的意见分歧,由于这种奇怪的特征,如果我们试图在保持坚定无畏的诚实的同时,对那些要求我们容忍的人的感情给予公平适宜的尊重,这已经比一百年前容易不少。“如今基督教受到攻击不是什么新鲜事”,不久之前有一位重要的基督教权威承认道,“一个彬彬有礼的冷笑算是好的,更不用说粗鲁的抨击或粗野的言词了”。在教会人士为攻击性质的好转而过分热情地庆贺之前,他们或许应当自问,这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替宗教辩护的一方的地位的改变?真相是,粗鲁和现实主义的批评确实起作用了,伏尔泰就是完美运用批评的大师。古老信仰的辩护者们被迫适应更温和更友善的环境,转向非自然的诠释、历史意识以及对教义的某种灵活的相对论观念。旧式的批评胜利了,然后又消失了。原因之一在于,那些粗鲁和现实主义的信仰形式或是在此之前已经绝迹,或是弃绝了老式的主张,披上了比较谦和的外衣。这个以及其他可知原因引起的后果就是新式的攻击,它与过去一样严肃且激进得多,只不过其形式庄严、得体而可敬。如今只要稍具见识或学问,没有人会以为基督教起源于蓄意行骗。现代的自由思想者不攻击宗教,只是进行解说。而且他说明并指出宗教的发展对人性的益处,而不是害处。他追根溯源,发现宗教的根源是人类对更高道德的渴求,是人们对于无可比拟的事物的感情及其更高尚的表现的强烈愿望;众人共有和广泛分布的宗教信仰网络,具有多种多样互相交织的模式,其背后确实存在着无可比拟的事物。

一个人如果用这种方式看待自己不再相信的宗教信条,就能够从历史角度带着敬意耐心地谈论它。他能够公开表示异议,不会说令人难堪的客套话或者在细节问题上非难对方而招致怨恨,导致正统派的态度更恶劣。现在我们领悟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事实,即对某种细节的迷信是无理性的精神状态导致的后果,合乎逻辑地来源于迷信的前提。我们看到它从错误的目标出发,攻击推理过程的不可能,而不是勤奋地确立一种精神状态,使那种不可能性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如果在摒弃宗教的教义和文献的同时,按照这种观点谈论宗教,就会带来巨大的变化,除此之外在相同方向上还有进一步的考虑。现代自由思想的趋势是越来越明显地从古老信仰中汲取最初和更具永久性的因素,从而构成新信仰的纯净材料。关于孔德的体系是天主教减去基督教,康格里夫博士(William Congreve)读到这段著名讽刺时回应说,其实是天主教加上科学;他用独创的表达方式指出了一个方向,在取代科学和批评削弱宗教的力量之后,不管是用什么非正式的方法,凡是试图替自己构筑可起作用的信仰体系的人,几乎必定都会选择这个方向。现在谁都无法知道,这些尝试最后将以哪种终极形式令绝大多数人接受并流传下去。我们本应像古希伯来人那样,生于信仰之中,死于信仰之中:“我们并非得到应许,而是见其从远方来,被其说服,向其皈依,承认我们是大地上的异乡人和朝圣者。”理性对迷信揭起反旗是公正而必要的,与此同时,最初的狂热和激情犹如黎明时分激动人心的光辉,慢慢淡去,在正午时分相当黯淡的无色天空中消散,于是人们逐渐重拾西方古老宗教的一些思想,愿意甚至高兴地容许一些古老精神再次获得新生。基督教是最后的重要综合宗教。它与我们最切近。有些人在期待圣保罗的人道主义信仰实现的同时,无法满足于理智分析,就暂时收集新信仰的只鳞片爪的例证。如同发现旧信仰的记录一样,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些预言家将极端深刻的感情和崇高纯粹的生活与擅长理性思维和高贵雄辩的才能结合起来,无论他们最终可能给我们在宗教方面的含糊志向强加什么形式,我们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即它会与基督教保持密切关系,正如基督教与古老的犹太教体制密切关联一样。根据通常的假设,拒绝流行宗教的人直接面对它,就像帝国的基督徒直接面对异教的信仰和仪式。这种类推是不准确的。现代的否定论者——姑且假设他比这更好,或是对某种信条抱有希望的人,更加接近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的立场3。科学在自身秩序之内实现了一切胜利后,将不得不重新回归,协助建立一种让人类得以生存的新信条。而其建立者将不得不从净化和升华的思想中寻找材料,它们用更加粗俗的方式表现基督教派的告解和仪式。正如宗教或政治新制度曾经的劝诫,“犹太人与犹太人中的犹太人”(a Judaeos ad Judaeos apud Judaeos),也就是说,新的信仰也必然拥有基督教徒的导师和听众。它几乎就是对隐藏在陈旧形式背后的所有道德和精神之真理的拓张、发展和再适应。真理与我们的理智观念必定和谐一致,适合指导我们的行为举止。“人们对坐倾听彼此的愁叹……思绪微动,心中就充满忧伤和铅灰色的绝望”4,在那样的世界里,很难设想我们竟会对怜悯的主权传说漠不关心。我们不得不将其纳入公正和进步的信条,扩充福音的内容。

希望读者不会怀疑我打算将事情预言得过于顺利。我的目标不是填补庸俗的宗教信仰理论与怀疑论之间的鸿沟;我也从未假装如此。尽管在善意所允许的范围内,自命清高的信仰与自命清高的怀疑论必定进行了接触,但严重的分歧和论战毕竟依旧存在,有些人热烈地坚持正统信仰的一切慰藉、神秘和个性,而我们决心面对最坏的状况,尽可能形成一种生活方式,令普遍信条的最主要的事实无处容身。信仰在未来将一如既往,不会带来和平,只会引起争斗。那不是和睦共处的故事,而是同室操戈的事实。有些人出于慈善的意图不懈努力,试图用旧瓶装新酒,调和水火不容的观念,让《圣经》和各派教义与历史学和批评家友好相处5。同情和温和的担忧会缓和打击,中断突兀的重要变迁。我们知道,这就像儿子反抗父亲,婆婆看不惯媳妇。究竟承认还是否认超自然事物的启示,即使温和的说话方式也无法掩饰双方分歧的不祥征兆。一方宣称如果没有一位永恒存在、具备可理解属性的造物主,这个世界就空虚而毫无意义;而另一方坚持认为,人类有限的智力永远无法理解造物主的任何属性,无论仁慈还是善意都无法弥合理智上的分歧6。通过主张历史的、半保守的、几乎带有同情色彩的无信仰特征,分清当今与一百年前的无信仰的区别,我们的目标仅仅是想表明,无神论者如果不局限于充满仇恨地攻击细节问题,那么即使是最难应付的直言不讳的言论,对虔诚信徒的感情造成的伤害也比较少。简而言之,除了纯粹消极和完全破坏性的流派,现在所有自由思想者都能够用恰当的方式对待他们不以为然的信仰,因此耐心而无偏私的论战并非完全不可能。

我们应当提起更重要的一点。异端信仰是故意作恶的堕落的结果,这种信念已经快要绝迹了。如今人们再也不会当真以为错误的思维与邪恶的道德必定相互关联,或者错误的思想是不道德生活的结果或原因。即使是地位确立的信仰的正式代言人,通常也只是将不道德的心灵描述成不信上帝的诸多可能原因之一。无知愚昧、肤浅的理智、花言巧语的异教首领的不幸影响、罪恶的其他非正统根源,不同缘由的祸害得到了划分。如此就留下了开脱的余地,让人们相信别人即使与自己信仰相异仍然可以拥有善良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些人“无法理解,那些经过仔细考虑拒绝罗马天主教的人,为何在虔诚的天主教信徒眼里,必定是上帝的叛逆者”。他们想让我们相信,“随着意见得以更清楚地表示并与行动相联系,明确表示异议就多少暗示了对持有坚定信仰的人的责难,每个人都察觉到这个明显的事实”。无疑,在新教徒和怀疑论者看来,天主教信仰是对信徒的理解力的责难。而当一个人的全部信仰依赖于奇迹和超自然力量的干预时,在他看来讲究严谨、明确和科学的思想者就是粗陋狭隘的逻辑的附庸。但是如今那不再伴随着道德扭曲的含义。梅斯特(Joseph de Maistre)认为异教徒总是死于名称特别的可怕疾病,而如今只有基督教世界的渣滓才会保留这种相当荒诞的信念。

“宗教差异渐渐成为——并被人们视为——单纯的意见分歧,这是因为论战实际上由怀疑的意义决定”,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例如赞同本书作者的人就不是怀疑论者。他们非常坚定、绝对、毫无保留地拒绝构成流行信仰的客观论点的整个体系,认为它及其所有神学上的表述一概是错误的。他们认为该体系造成的后果对社会有害,理由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它倾向于转移和误导人性之中最具力量的才能。然而他们并未由此怀疑,那些选择相信养育他们成长的信条的人是否动机不良或者道德品行有问题。差异只是意见的差异,如同我们拒绝接受光的波动性理论一样纯粹;我们也如此对待它。那么反过来思考:那些仍留在神学阶段的人,他们没有哪怕最小程度的怀疑,发自内心深处、毫无疑虑地信奉一切宗教神秘,他们的信念与我们一样坚定,为什么他们就不可能像我们那样对待最激进的异议呢?按照常理,责怪他们的矛盾表现或许不难,但是正如我们经常说的那样,矛盾与不诚实、带着怀疑的支持或者沉默的怀疑论完全不同。普通人的信仰是非常微妙的材料组成的复杂产物,让它们结合成整体的不是逻辑,而是逻辑的缺失,不是演绎推理或者诡辩法,而是模糊的不确定性。

通过事实和观察的简单资料,我们可能都察觉到,宗教看法方面的异议中包含的带着严肃意味的责难越来越少了。我们全都了解那些讲究自由主义的天主教徒和不拘泥于教义形式的新教徒,他们抱有相当程度的信仰,与既非自由主义者又不讲宗教宽容的信徒一样坚定和不怀疑。虽然对他们来说,信仰方面的错误与行为方面的美德之间的相容性是难以理解的,其实那是无法解决的邪恶问题的一个分支,得到过全能至善的存在的允许。不管是虔诚的恶徒,还是鄙视神赐真理的有德之人,严格的逻辑可以迅速处理任一种事实。可是在相信神秘奇迹的环境中,逻辑的矛盾会消解。信仰认可对异端者的容忍、对其性格进行宽厚的判断;异端者迎来了真正的春天,部分是因为我们借以互相束缚的人类共有的同情,部分是因为经验教导我们,现实中的正义与思辨范畴的正统观念并非总是发源于同一块土地。世界每天都在成长变大。通过博物学家、历史学家、语言学家、旅行家和评论家的工作,人种的范围事实上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以更大量同时又更有规则的比例,人类过去多种多样的经验每天都向我们展现出来。甚至那些坚持认为在这些经验中,基督教是最高贵、最强大并且独一无二的最终信念的人,也被迫承认在漫长而错综复杂的历史长河中,它只是单一的现象。

前面这些离题的论述,只是意图说明不赞同流行信仰的人越来越少地被迫感受到任何类型或程度的无法忍受的精神痛苦,并思考这种现象的原因。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隐瞒这种异议变成了更平常和更容易的任务。概括起来是这样的:举例来说,假如一位信徒发现自己的儿子不再相信上帝,他不会因为这种怀疑是粗野和不敬的而强行阻止,他也不会以为不信神的儿子必定变成行为不检的浪子,而且在百分之九十九的事例中,他至少不会以为自己的亲属或熟人中的异教徒将被永远禁锢在燃烧的硫磺湖里。

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公开声明的异端主张令很多人真的感到震惊和痛苦,原因之一正是这种声明十分罕见。如果无神论者和怀疑论者更加勇敢,信徒就不会那么胆怯。因为他们生活在日渐衰朽的愚者乐园之中,只看到同意和盲从,诚实和直言不讳的声音才会如此强烈地打击伤害他们的感情。如果他们没有被鼓励相信整个世界是自己精神的投影,如果他们被迫离开充满自我放纵的沉默和伪善的保守环境,摆脱那些系统性灌输的东西,那么他们就可以养成更强健的精神习性。他们将学会判断不同意见的价值。如果异议正巧是重要或有教益的,那么他们既不会随便巩固或放弃自己的意见,也不会驳斥异议没有确实根据,或因其无价值而忽略。只要他们仍在妥协的帷幕遮蔽之下看不清真正的信仰,他们就将继续脆弱不堪,而他们的邻人却敢于在一定程度上独立运用自己的头脑、拥有真正的信仰。如果他们接触那些在适当时机毫不畏缩地说出自己想法的人,即使只是非常短暂的关系,也足以改变听到真话就过度受惊的倾向,只是因为真话太少见,才会经常令人震惊。

无论不信上帝的公开声明造成了多大的苦难,在本书作者看来,生活中只有一种情况是我们保持沉默的正当理由,在其他情况下说真话才是正确的。这种情况就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最明智的父母在养育儿女时总是给予他们最大限度的思考和言论自由——他们从不灌输教义,而是谆谆教诲形成意见的正确方式是至关重要的;他们从不假装如果一种意见是正确的,与之相反的意见就不可能正确,而且必定是谎言、必定带有谎言的全部罪恶性质,而是以身作则,让儿女耐心直率地倾听不受欢迎的意见。然而也有不明智的父母,除了自己的信仰之外,他们不能忍受任何不同的宗教意见。如果听说儿女公开宣布不相信上帝或《圣经》的启示之类,他们会感到真实而深刻的痛苦,于是年轻人似乎就有理由克制自己,即使不接受某种教义也不说出来。当然,前提是儿女对父母的感情是温柔真诚的。如果没有这种感情,父母是自私、冷漠或者残酷的,那么我们正在谈论的这种特殊的忍耐就几乎不可能存在了。不过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对我们的要求是任何其他人都无权要求的,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父母面前退缩不敢扮演使徒,那么他的自尊几乎不会受到伤害。

其实读者可以想象上述设定不成立的情况。如果你被说服相信,荣耀的福音之光和天恩在面前显现,那么向身边最亲近的人传播这种福音的热切渴望恐怕是不可能遏止的。我们的处境并非如此。这种壮丽、明确、动人、“笼罩着无数星辰之美”的幻想还与我们无缘,因此我们不会热衷于用挑衅的争论糟蹋掉亲情的所有甜蜜。人们都同意这一点。可是让我们回忆一下,那些属于更高尚典型的先辈们保持宽宏大量的自由,对希伯来人用古老语言表述的真理的宽宏大量的信心使他们强大,如果《圣经》是人类的忠告或作品,它将一无所是,如果来自上帝,人就不可能推翻它。

即便在父母儿女的场合,尽管我们的新信条仅有基本的雏形,仍然没有好的理由解释我们为何不按照功利算计的方法更进一步,而是保持沉默。任何人都不可能有资格期待我们放弃公开表达异议的权利,并对不真实和伪装的信念十分肯定地表示赞同。对伤害别人的恐惧,抚慰那些我们亏欠最多的人的希望,对执着坚持信仰的先辈的尊重——那种信仰始终伴随着他们的高尚生活,这些都不是颠倒是非真假的理由,不能让我们去相信明知错误的东西。最不严格的道德家也认为谎言是不正当的,即使其动机是无私的,来源于让那些我们有义务取悦的人高兴的愿望。故意公然说谎的行为不会到此为止,因为它涉及心灵。即使说出谎言的人不关心所有心灵方面的事物,其错误也不会减少。信神的谎言像其他种类的谎言一样带有自私的污染,假如有哪种动机能够除去一些这种污染,那就是子女的感情,它倾向于影响性格。这种动机或许可以让行动显得高贵,虽然行动仍然属于被禁止的范畴。但是即便从最好的方面来说,讨好的同意和虚假的确认这两种动机相对而言仍旧比较低等。如果一个人愿意将家族感情的地位置于信仰之上,养成随意看待虚假的习惯,以免真相打击到他的父母或其他任何人的不合逻辑、过分严苛的感性,那么他的精神就不可能真正提升。我们可以理解出于感情的合理想法的意义,承认它适合矫正过于极端的利己主义。然而当感情被利用,让家庭的利己主义代替略微狭隘的个人利己主义时,相对于人类的最大利益,它就基本上只是自我放纵和冷漠无情的好听的代名词而已。

由此我们想到了另一种情况,有一种同样重要的关系经常被利用,或者用来证明宗教方面的因循守旧和从众妥协的合理性。丈夫彻底不再相信宗教,而妻子却坚持信仰决不动摇,这种情况在世间一直发生。我们没必要讨论,为什么众多有文化的男性或是放弃信仰,或是转向先验的、非自然意义的信仰形式,而女性却依然甘受束缚。我们关心的唯一问题是,当男人知道妻子厌恶自己的信念时,他应该在多大限度内自由地主张和实践自己的信念。与父母的问题类似,保持沉默是否合理?实际上抛弃了宗教的人积极肯定地或通过暗示误导自己的妻子,让她以为丈夫和自己的信仰一致,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如果事关正直诚实的人的日常实践和准则,那么我们无法设想任何自诩讲原则或者稍有自尊心的人对这两个问题可能给出不同的回答。从现状看,我们都知道有人经过仔细考虑,拒绝了整个基督教体系,却每天早晚准时放置好周围的全部陈设,下跪献上精心准备的程式化祈祷,尽管其意义对他而言无异于古罗马的异教徒僧侣奉上内脏作为献祭的牺牲品,同时仍然认为这种做法不违背正直的原则。我们看到同一个人勤勉地参与宗教服务,绝对同意做忏悔——虽然他实际上完全拒绝相信,用欺骗别人的庄严方式跪下、起立、鞠躬,甚至带着完美的虔诚参加圣礼;这对于所有不知内情的人非常有教育意义,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只是在愚弄自己的理性和诚实,发自内心地怜悯和鄙视他们试图取悦的对象的错误信仰。

从表面上看,这种行为与明显恶劣的伪善肯定无法辨别。那么表面下是否存在消解这种情况的方法?根据答案的种类及其影响,是否可以指责他们的从众既是非常丢脸的欺骗,也是造成格外伤害的背叛?分担精神上的不愉快的愿望,对其他人来说是否属于有充分依据和可以容许的借口?在我们看来答案都是否定的,接下来将陈述理由。

如果丈夫吸引妻子是由于命运或者其他任何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方式,或许他会巧言善辩地声称,为了给妻子某种有限的保护,他理应有所保留,正如父母的事例那样,我们承认他应当保护父母。但这里情况不同。至少在我们这个国家,婚姻是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假使事实上,男人和女人通常不幸地未曾完全了解对方的资料和性格就草率地作出选择,这也不是诉诸不合法的权宜之计来补救过失的恰当依据。如果一个女人非常在乎宗教信仰,以至当得知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另一半持异议时会感到强烈的悲痛,那么在她准备与另一个人共度一生时,想必有理由不辞辛苦,预先查明那个人的宗教态度。另一方面,如果一个男人对自己的意见有任何程度的重视,如果他的见解在任何实际意义上是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在结婚之前互相熟悉的交往中,即使对方未曾怀疑他的异议,即使他表里不一,蓄意而有计划地瞒骗对方也必定会有罪恶感。如果混社会的人在结婚之前伪装自己,假装相信原本没有的信仰,往后也不得不继续欺骗的丢脸行为,那么他们无疑只能责怪自己。假设一位新教徒遇到一名信仰天主教的女子,因为希望与她结婚就冒充天主教徒,那么每个人都会同意用十分刺耳的词语称呼他。既然如此,如果一位自由思想者不轻易表露想法并且从众,冒充信徒,那么为什么我们要更加宽容地评判他呢?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差异,肯定小于信徒与非信徒之间的差异。我们都承认前一种伪装很卑鄙,为什么后一种伪装的卑鄙程度就较轻?

然而结婚经常是匆忙或未经审视的,或是在人生早期,那时男人或女人对信仰的方式还没有深刻的感知和理解。女人既不知道自己对信仰有何等程度的需求,也不知道它可以带给自己什么安慰。男人不知道反对宗教的全部理由,直到成年后才可能得知并理解它们。最令人遗憾的准则总是发生作用,不言而喻地影响着行为,在一百场婚礼中的九十九场,重要的是金钱、社会地位、人际关系、身体健康、礼仪举止和漂亮的外表,唯一不重要的是观念以及理智和性情方面的特性。现在假如男女双方在结婚时都不关心信仰问题,那么有什么理由预期他们其中一方拥有了认真的信仰,而另一方将仅仅为了讨好就虚伪地自称也有那种信仰?害怕伤害女性对宗教的敏感只是不足为凭的借口,为了证明这点,我们只要设想一两个超出常见经验的事例,即使有适当的依据,也无法利用那个借口。

如果我的妻子改信天主教,为了避免让她以为我注定受到永远毁灭的惩罚而万分痛苦,我应该假装也皈依天主教吗?或者如果她选择信奉来自上天直接启示的教义,听到有声音命令她离开或前去,去做或者被禁止做某些事,我应该也遵照这些幻想的告诫而改变自己的行为吗?如果她全心全意地信奉招魂论的奇迹,为了避免伤害她,我应该装作放弃自己有理的看法,假装转变所有关于人生和超越人生的价值观念,如同去教堂一样正规和严肃地参加降灵会吗?当然在这些例子中,除非恰巧具有给定的特别信仰,否则每个人都会同意,无论意见分歧对妻子的伤害可能有多么严重,可能使她承受多大的痛苦烦恼,与其牺牲丈夫的诚实和自尊,不如让她受苦。那么在更平常的状况下,有什么理由认为虚伪的从众就不那么丢脸呢。如果这种从众原则终究是有益的,它应当同样适用于不常见的事例,就像常见的事例那样。其实在礼貌方面有更多支持从众的理由,女人经历一些重要的变化之后,别人可能以为她的心灵已经深深定位于这个问题。尽管如此,这个借口也会不管用。但是如果我们被要求付出言论自由的代价尊重别人的感情或意见,其动机却不值得赞赏,只是因为害怕背离宗教信仰的一般常规,或是不容异议和非理性的偏执,抑或仅仅由于类型最庸俗的愚蠢,那么借口就会更加无可争议地失去作用7。

对了,读者会说,你忘记了女人没有宗教就活不下去。本书作者同意这个观点,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没有宗教就无法幸福。不过问题不在于此。女人没有宗教就不幸福,可是不能由此推论说,除非丈夫与她的信仰相同,否则她就不可能幸福。更不能说,不诚实的丈夫伪装信仰就可以让她幸福。退一步说,即使以上论点皆可信,即使是为了她的幸福,他也没有义务过一种欺诈的生活;这种做法只是增加了欺骗在世间的总体影响力,越来越不利于真理、光明和人类的发展进步。目前拥有健全智慧和正确判断事物的习惯的女人比男人少得多。因为女人接受最好的文学和科学训练的机会比男人少得多,更加重要的是,按照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所有公共活动都将她们排除在外,而正是公共活动的强大原动力促使男人做出理智判断,并且养成作出理智判断的责任感;在这种环境里女性如何能改变。

读者或许会主张,女性的这种据说更强的宗教虔诚,虽然在形式上粗糙低级,但如果作为反对维护人类性格和生活中宗教成分的理由,却具有始终不变的价值,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它比碰巧与这种宗教虔诚相关联的教义的真实性重要得多。对此无需费力乏味地论证,我就敢于用下述评论作为回应。

首先,不论教义的外表形式及其实践惯例的善恶,宗教虔诚或者虔诚的精神本身具有价值,这种观点不堪一击。在我们的社会里,伊斯兰教或印度教的苦行者基本不会仅仅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正巧是宗教精神的体现,便被视为值得尊敬的人物。如果宗教精神引导我们过一种有价值而美好的生活,如果它表现出欢乐、同情、仁慈、忍耐和宽恕,表现出博大和神秘的感觉,让灵魂得到鼓舞提升,感激和敬畏某种至高存在的权威,那么无论迷信的教义习惯可能有什么缺陷,整体而言,这样的精神仍然是善的存在。反之,即使迷信的精神是善的,没有迷信也将会更好。然而如果宗教精神只是漂亮的装饰,实质上代表了肤浅的认知、不容异议的顽固、徒具形式的社交礼节,由于害怕失去那一点可怜的体面,自己的思想言行就要严格仿效周围人的思想言行,那么宗教精神就不是好东西,而是彻底错误而可憎的东西。我们不应对其使用任何种类的交际手段。任何隐瞒真实的意见而假装从众、在家里出于尊重而顺从宗教精神的人,都应当坦率地对自己和别人承认,他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安逸舒适和不受打扰,而不是真理和保持正直。那才是他“伪善”的真正理由,而不是对神圣事物的顾虑。

现在提到宗教精神更高尚的形式。任何真诚受其激励的人,如果知道她最亲爱的伴侣一生都戴着假面具,静静地扮演角色,虚伪地从事职业,尽力用一种令人震惊的精神上的虚构信仰欺骗她和世间的其他人,我们很难相信她会得到抚慰。有人设想,如果她的宗教感情无法通过这种形式得到满足,那么再没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受到如此苦涩的伤害,或是感到不可原谅的愤怒。如果知道她的感性在破坏男人天性的完整性,摧毁他对她以及对真理的忠诚,还有自由、专一和勇气,那么对一个优秀的人而言,这种痛苦想必不亚于异端邪说将让他堕入地狱的怀疑,或者夫妻之间连表面上的宗教共识都没有就空度一生的失落感。如果有人极力主张,女人永远不会发现男人的虔诚是伪装的,那么我的回答是,除非她自己的虔诚仅仅流于形式,否则她肯定会发现真相。在古老的传说中,化装的魔鬼滔滔不绝地发表关于宗教的辩辞,教堂里的会众却无动于衷,因为那是虚情假意。无神论者在口头上的遵从也是虚情假意,在真正信徒的敏感领悟力面前,其虚伪立刻就会无处遁形8。

请不要以为我们赞同在家庭内部用辩证法不停地争斗。家庭生活应当亲切平静,带来精神上的和谐,而争斗是最具破坏性的,但是大型机构和工具的破坏性有时可能更大。我们的意思并非主张,不论对方是男是女,是亲属还是陌生人,只要他们的信仰与自己不一致,自由思想者有权利时时刻刻地嘲弄、讥笑认真地举行仪式的虔诚信徒。“能够伤害我们的不仅是古老的思想烙印,”帕斯卡说,“新奇事物的魅力也有同样的力量。”新生的怀疑论絮絮叨叨,可能与正统信仰的老套说辞同样令人厌烦。不管是攻击者还是辩护者,都不能总是强迫我们讨论宗教问题。我们的全部请求是:当自由思想者遇到合适的机会,就应该自由讲述自己的想法,仅此而已。平常人养成这种适度的圆融就不会遇到麻烦。我们可以写下自己喜欢的内容,因为是否倾听完全取决于其他人。不过家庭中的情况不同。如果一个男人习惯性地对女人保留的传统信仰横加指责,态度无礼而令人讨厌,那只不过表明自由思想者也可能是个偏执狭隘的人,容不得不同看法。思想观念不一致的人也未必就不可能共同生活,这种条件对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是绝对必要的。如果一个男人不能允许他的家人平和地拥有自己的信仰,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他的信念有些肤浅急躁。

另一方面,如果保持沉默就会被视为持有本人并不同意的见解,那他应当有表达意见的自由。对每位有自尊心和重视真理的人来说,这都是绝对必要的条件。更加确定的是,无论是通过在工作中造假的直接方式,还是间接地卷入并从事被他视为心灵幻影或迷信象征的公共或私人服务,一个人都不应受被伪誓的义务约束。诚实地生活,维护这种正当权利几乎不需要任何英雄式的勇气。我们只需要一点正直,人们习惯称之为男子气概;还有一点在精神方面坦白的勇气,在世俗的事情上,男人通常都愿意这样对待妻子。如果一个人承认自己为了不伤害妻子无法拒绝去教堂和做祈祷,却仍然坚持走自己的路,事无巨细地,在家庭经济的所有问题上大胆阻碍她的愿望、反驳她的意见,这种人肯定让愤世嫉俗者感到非常愉悦。

事情的真相是,伴侣关系中引起痛苦的要素不是意见的差异,而是性情的不协调。关键不在于两人是否抱有相同的信仰,而在于两人应当具备高尚可敬的精神,进而拥有各自的信仰。在生活中达成共识的秘密,在于目标的协调而不是结论的一致,加上保持同样的道德水准——如果可能就尽量高尚,同样满足于对生活和世界的目的和意义的不同解释。虔诚的信仰与虔诚的怀疑这两种的可能性无疑是相当的。应当保持精神的一致,灵魂的自由和崇高相互匹配,对秘密的惊人深度有类似的感知,区别只是一方相信秘密可以得到解答,另一方怀疑秘密永远无解——据说女性比男性更敏感的精神感性在这些方面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而不是依靠丢脸和伪善的从众。只要彼此之间存在这种一致,即使在头脑中仍可能介意对方的迷信或怀疑,那也是宽宏大量的介意,在某种状态下属于人类较好天性中必然包含的部分,可以产生某些效果。

如果有女人脾性不好或者闹别扭,坚持提出比这种和谐更多的要求,大概是因为她们的神学体系与悍妇的特性相差无几。男人必定会拒绝这种要求,正如必定会拒绝挥霍金钱或者性格中的其他恶习一样。如果他屈从,压制了自己的意见,转向伪善从众,那一定是由于意志和原则的软弱。对那种人我们无话可说。男女群体中同样有相当一部分人天生是无脊椎动物,他们必须尽全力站起来继续努力。不过让我们至少提一个条件,他们不应该把根据自己的软弱制定的标准确立为常规,强加给比他们更勇敢、原则更坚定的人。此外,由于个人错误而意外造成的迫切需要,不应成为普遍理论的基础。只因悍妇支持可敬的宗教信仰,真诚的精神就要从世间消失,那只是一个笑话。

对于儿童教育中与一般宗教信仰相关的从众,或许应当在这里略谈几句。如果父母意见不同,一方是信徒,另一方不信上帝,几乎任何人都不可能给这种家庭制定一种普适的规则。本书作者无疑没有野心尝试挑战棘手的任务,给观念混合的婚姻编写一份指南。一切取决于那个笃信宗教的人所希望灌输的信仰的性质,或许这么说就足够了。考虑到让孩子在何种信仰环境中成长的问题,女人与男人在道义上拥有绝对同等的决定权;考虑到孩子的感情和冲动的发展过程中,母亲发挥着何等重要的积极作用,最坚决的否定者或许也会认为,把事情交给母亲的益处要超过迷信偏见可能给孩子的头脑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这种复杂的事例中,诚实公正的男人的直觉或天性倾向于引导他采取正确的做法,而不是不能变通的规则。关于支持妻子负责早期教育的问题,每位郑重对待宗教的人都可能提出两个保留意见。首先,如果女人希望灌输给孩子的宗教理论中包含任何邪恶堕落的教义——经由一些公开宣讲者,那么无论天主教还是加尔文教派都有那种成分;如果该宗教要求身体上的残害,丈夫完全有正当理由将教导孩子的权利运用至最大限度。第二,男人不会亲自参加洗礼或其他宗教仪式,因为在他看来那些只是哑剧表演,不管孩子的年龄多大,他永远不会做任何误导孩子以为他相信宗教的事。在思考有关道德和良知的问题时,都应当考虑这些限制。

让我们转向更平常的事例。如果男人没有明智的远见因而受到束缚,被迫伪装成自己不相信的宗教的热心信徒,或者父母意见一致,都相信流行的信仰,那么无论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什么困难,应当遵循的原则想必如同正午的太阳一般昭然。于是不可能再有借口把明知其虚假的观点故意灌输给孩子了。这种做法不是在敌人的田地里撒播莠草,而是在损害你最珍视的其他一切事物以及对未来的最完整的希望。许可这种做法,结果只不过是让孩子在老套的模式化思想中成长,让年轻一代永远记住老一辈人的盲目和沉闷的精神状况,只是在竭力让虚伪和空洞的职业无限期地逐步消耗社会能量,而不是诚实和全心全意地促进成长9。

在这里与本章的其他地方一样,我们没有试图让家庭变成无休止的论战场所。维持生活的材料、承受物质的压力、激情的游戏、繁忙地补充感情能量、对健康的焦虑,以及别的各种牵挂,无论善良还是卑鄙,每天都吸引着普通民众的注意力,凡是了解实际情况的人,都不可能以为这种理想可取或者可能实现。尤其是在可塑性最强的时候,给人的性格设置喜好辩论的趋向是否可行。仔细地了解我们使用的语言的意义,从中寻找我们持有的信仰的证据,这种习惯与引起争议和否定性的精神状态是不同的。我们有可能培养这种习惯而避免前者。我们也可能在与常见信仰意见相异或不关心信仰的环境中养育下一代,同时避免让年轻人为自己的反常而骄傲,毕竟不管年轻年老,那都不是招人喜欢的特性。然而这种趋向略有过火的风险。对于违背主流而招致的惩罚,年轻人甚至比老人更加焦虑。他们有更多的理由。在他们的场合,类似的惩罚通常更加切近、更加严厉。如果知道那只不过是习俗的一般形式,那么只要具备程度非常适中的坚韧就足以承受和抵抗社会的反对。可惜年轻人来不及发现这一点,虽然老年人有或者应该有时间发现。

我们重要的目标是在宗教问题上让年轻人的思想尽可能保持开放,让他们养成某种源于自我意识的率直和自由,不需要周围的宗教信仰和惯例就能发现自我,将这些方面的差异视为十分自然和平常的事情,容易接受简单的解释。孩子除非在与世隔绝没有纷争的环境中成长,否则当然会无可避免地听说许多各种各样的信仰,尽管我们担心他们不应接受那些观念。他们会问你,创世纪的传说是不是真的,故事里的奇迹是否真的发生过,某个人物是否实际存在,他的那些事迹是否属实。显然正确的做法是告诉他们,这些问题所包含的朴素真理正如自己头脑中所领悟的,不带任何煽动、夸张或强烈情感,也不要太繁杂。没有理由不让他们像了解《圣经》的精华内容一样了解《伊利亚特》(Iliad)或希罗多德(Herodotus)的作品,实际上阅读后者的理由更多。有些人喜欢用怀疑论满足智力上的虚荣,同时又用表面上的从众确保自身的安适,可是他们始终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如果用《圣经》教育孩子的唯一理由是它作为文学作品的崇高和雄伟的纪念价值,那么教育就不应超出这个界限。如果一个人仅仅将其视为最高的文学作品,却要让孩子以为《圣经》是上帝的超自然和启示性的语言以及客观事件的准确记录,那就是最彻底、最令人震惊的不诚实行为。让我们用可以理解和推测的对真理的简单直接的认识培养年轻人,而不是利用关于终极的神秘事物的任何保证。让我们用这种方式培养年轻人的想象力和敬畏感,它们源于自然而非超自然的途径,所以仍然是丰富充足的。让我们教他们了解宗教的历史地位和源头,又不强求他们接受宗教,除非有证据让他们渐渐改变主意。用这种方式培养孩子,他们就有无限机会养成真正的宗教精神和倾向,并使之自然融入他们的性格,远远好过让无神论者用孩子无法理解的准则教育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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