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反思法国大革命》作者:[英]埃德蒙·柏克/译者:张雅楠【完结】 > 反思法国大革命.txt

第五章 意见的实现.25

作者:英-埃德蒙·柏克/译者:张雅楠 当前章节:1543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13

事态很快就证明这种希望何其徒劳。殖民者一有时间就回顾自己的处境,看清了大臣的做法只能有一种解释。美国人一致抵制不列颠茶叶进口。在此期间,走私外国茶叶的商人大发横财。这些商人也许仅仅从商业考虑出发,厌恶东印度公司的生意有政府支持,但美洲大多数民众和开明的爱国者看到并谴责东印度公司的生意,完全因为他们明显有意遵奉不列颠国会拟定的税则。英格兰拒绝在不列颠港口征收出口税,以保证美洲大大减少进口税。这种情况值得注意,暴露了尖刻的恶意,再加上其他不怀好意的迹象,预示着殖民地阴暗的未来。

运茶船抵达的第一批报道传遍美洲,从新罕布什尔到佐治亚。所有殖民地区同仇敌忾,准备抗争。在纽约、费城和其他许多市镇,公司代理人不敢收货。船只面对抵制卸货的有力抗议,只得满载原货调头返回。在波士顿,抗争的精神一开始就最为激烈。赫钦森(Governor Hutchinson)总督采取措施,不准船只在卸货完成前返回,但他的严厉仅仅促使事态恶化,一小撮坚定的反对派登上甲板,打开三百四十二箱茶叶,抛进大海,没有破坏别的东西。

1774年国会刚刚开幕,这些骚乱的纪录就送达英格兰。复仇的渴望立刻压倒了所有其他的感情,所有其他委员会都热衷于维护政府的权利与荣誉,大臣乃至举国心中都充满了这种热忱。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忘了,殖民地忍受了10年之久,受到一系列不怀好意、行险侥幸的措施驱迫,一再受到攻击,对系统的烦扰忍无可忍,正当的义愤才以非法的形式爆发出来。

现在即使对温和派而言,严厉措施的必要性也已经一目了然。然而不幸的是,愤怒冲破了正义的界限,骄傲受到刺激,逾越了策略的限度。波士顿过火行动的肇事者可以受到公正的惩罚,东印度公司可以向殖民地索取正当的补偿,美洲人的暴行显然将自己置于不利地位,他们的错误提供了最有利的机会——可以运用智慧迫使他们就范。但英格兰似乎对目前的一切有利形势不屑一顾,宁愿发动战争,而这场战争对他们自己福利和安全的损害,超过对殖民地反对派的打击。诺斯勋爵的第一项措施就是提出法案——在国王陛下认为适当的时候,关闭波士顿港口,将该地繁荣的商业海关转移到别处。随即提出的第二项法律更深地打击殖民地的首要原则,国会权威最夸张的观念都无法提供正当理由,除了不可避免地驱使因进口税而濒临叛乱的人们铤而走险,不可能有其他后果。这项苛刻的法律宣布马萨诸塞海湾地区的特许状无效,该地应当臣服于绝对依附王室的新政体。迄今为止,对政府而言,马萨诸塞的财富、宪制和居民立场似乎比其他所有地方更危险。同时颁布的另一项国会法案规定,任何人在美洲骚乱当中攻击官吏,总督有理由担心当地可能不公正审判,就应该遣送到英格兰受审。根据不列颠的观念,这项法案完全有资格称为暴政。最后,大臣向国会提交法案:赋予加拿大一部宪法,完全不同于其他殖民地的政体。当时,加拿大仍然处于临时政府管理下。无论政府鉴于最近的事态,采取这种步骤有多少正当理由,只会在殖民地产生最不利的后果。后者相信,邻邦的待遇预示了自己的命运。

皇家军队增援波士顿,各种不愉快事件和压迫随之而来,群情激愤。不列颠国会这些举措传到美洲,民愤更受刺激,并达到最高最危险的地步。一时间,所有殖民地只听到一种声音:美洲和英格兰的争论只能用宝剑裁决。各地不遗余力,最坚定地备战。军事操练变成了公民的唯一事业。1774年9月4日,所有各地区的51位代表在费城集会,会议商议他们共同的苦情和防范共同危险的途径。会议第一项措施就是发布庄严的宣言:国会对波士顿市和马萨诸塞海湾地区的不义压迫,所有殖民地感同身受,建议北美全体居民断绝他们跟大不列颠的一切贸易,直到殖民地的冤情获得公正的补偿。会议就此决定,分别向不列颠国民和英格兰国王陈情。他们的陈情书一面描述北美的苦情,一面以温和节制的语言,继续指斥脱离母邦为大逆不道。

最迟钝的观察者都不会看不出,殖民地争议呈现出可怕的新特征,已经发展到威胁整个不列颠帝国的程度。不过,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刻,尘埃落定仍然有赖于国会收工结穴。消弭巨祸,至少必须废除1766年以来颁布的所有法律,但美洲丧亡只在旦夕之间,理应说服人人接受唯一的补救之道。不幸的是,深厚的懊恼、顽固的骄傲、虚假的雄心、一切狂暴的激情占了上风,引进、滋养、维持了这种残酷的体制。所有这些激情形成不神圣的联盟,犯下了致命的错误——以为征服殖民地毫无悬念且并不困难。1775年初召集的国会破格向国王陈情,两院确信马萨诸塞海湾地区正式爆发叛乱,准备矢忠国王并竭尽全力镇压叛乱臣民。接着,多数派通过了苛刻残酷的法律:剥夺殖民地一切外贸,甚至包括他们生存必不可少的纽芬兰沿岸鱼类。一些最明智、最可敬的政治家反对这些孤注一掷的决策,他们是:上议院的查塔姆勋爵(Chatham)(5)、卡姆登勋爵(Camden)、谢尔本勋爵(Shelburne);下议院的埃德蒙·柏克18、巴里上校(Barré)和其他议员。他们都是卓越的雄辩家,或许后无来者。他们提出几种和解计划,遭到始终不悦、时常轻蔑的拒绝。诺斯勋爵(North)提出的唯一和平步骤显然不能胜任,在争执开始时都满足不了殖民地的要求,在1775年肯定会失败。

1775年5月,第二届大陆会议宣布:“鉴于马萨诸塞海湾地区特许状遭到践踏,殖民地与王室脱离关系。”诺斯勋爵的和解法案遭到拒绝。大陆军和纸币产生,华盛顿上校奉命出任大陆军总司令,诸如此类。这时,战争事实上已经爆发。4月10日,战斗在列克星敦打响。19大陆会议采纳这些决策时,秘密而更加血腥的战斗已经在邦克山展开。英军损失惨重,但不幸没有收到丝毫教训。他们对美洲人的抵抗和军事才能颇有轻蔑之意。

虽然和平的希望已经消失,大陆会议无论受到多少挫折,在这时仍然没有拒绝最后的和平尝试。他们决定第二次向国王陈情,极力保证臣服,并无意废除殖民地与大不列颠的现有联盟,以及迫切恳求国王陛下首肯任何意在平息当前可悲争执的计划。1775年9月1日,陈情书由宾夕法尼亚的宾先生20提交。宾先生是北美最受尊重的公民,获悉“没有任何答复”。大臣向国会提交断绝殖民地贸易的法案不久后,宣布美洲殖民地船只为合法的战利品。人们公正地认为,这项法律就是向美洲公开宣战,正式放弃了统治殖民地的权利。同时,国王跟几位德国君侯结盟,而后者派自己的军队参加大战。每种准备都证明,不列颠帝国的命运就要完全由武力决定了。1776年2月,国会闭幕,积怨登峰造极。大臣和国会甚至没有考虑到外国势力介入美洲乱局的危险性,尤其是法兰西完全可能利用英格兰的窘困处境。1776年初,一些反对党议员宣称,根据非常可靠的纪录,费城大陆会议和法兰西宫廷已经开始谈判。有充分证据否定此说的真实性,甚至可能性。有人坚持说,任何邦国都不可能设想这种“没有先例的乱政”,“任何政府想要维持本国臣民的服从,就不可能支持殖民地”。这种论证本身基于非常公正的原则,在那些始作俑者口中却完全丧失了决定性的分量。他们施行极其相似的乱政,以其愚不可及的顽固,将最珍贵的领地、现存的半个帝国孤注一掷。

1775年最后一个月后,战争风暴在殖民地内部激荡。国会1775—1776年冬季的辞令和决策已经让美洲人明白,这将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战争——一切联合的纽带都破裂了。命运无情的铁手已经关闭了往日幸福时光的所有门户。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宣布十三联合邦独立。

进一步概述历史纲要,并非本文目的所在,因为我在此仅限于谈论美国革命的起源。无论如何,只要了解这一点就够了:战争的发展和结局完全证实了反对派的预见,他们主张不惜一切代价避免战争。战争的后果如何让所有党派的预测信誉扫地,同样众所周知。支持派的基本原则是,为了维持殖民地的占有,一切都可以孤注一掷。反对派的基本原则是,为了避免殖民地的丧失,一切都可以牺牲。因此,双方一致同意,不列颠帝国遭受了惨重的、大概无法挽回的损失。经验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英格兰丧失殖民地几年后,就恢复了强大和繁荣,甚至比以往更强大繁荣。21无论此事对欧洲事务有什么害处,法兰西独受其弊。根据一般的看法,法兰西在美国革命中获益最大。

如果我们适当考虑刚才简要概括的一系列事实,以及其他同样确凿、可靠、影响后继事态的事实,以下的对照就会产生,最清楚地暴露了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的基本差异。

1.美国革命的基本原则一部分是显而易见的,另一部分无论是否正确,至少非常可疑,自始至终无人能够清楚而确定地界定是非。法国革命是无法分割的一连串步骤,不可能有片刻怀疑其严格的原则性谬误。

涉及革命权利的问题,由于革命时期琐屑的思索、肤浅的诡辩、巨大的破坏、愚蠢的冷漠,已经落入学究的空洞消遣范畴。有些人以政治家自恃,认为不值得为此多费事,但明智善良的思想者自始至终关注这个问题。22

一方是遥远殖民地居民和母邦政府的关系,另一方是政府和直接臣民的关系,二者在一切方面都不能相提并论。前者总是存在某些张力、模糊、违背自然之处,因为无可否认,一切主权最坚实的基础都在于统治的必要。政府远在千里以外,统治的必要性更弱,服从其法律就更成问题。必要性自行取消,所见所感自行表达。此外,欧洲所有邦国或者亲自、或者鼓励在地球另一边建立殖民地。它们多多少少认为这些殖民地仅仅是自己富国强兵的手段,而殖民地居民仅仅为自己的幸福和舒适而存在。这种准则不大可能符合社会的总体目的。殖民地的明智不下于母邦,早晚会产生恒久的独立意识。因此,欧洲各邦君临殖民地的权利必然始终动摇不定,模糊不清,经常无法界定。如果母邦政体简单,殖民地建立的条件清楚明确,那么无法避免的扭曲关系就更难觉察。反之,如果母邦有复杂的宪制,而且一开始没有最精确地界定各种规范,困难就会更大,冲突就会更常见,更严重。这些规范是:殖民地和母邦联系的条件,殖民地享受母邦特有宪制的民德,以及殖民地在母邦宪制中所处的地位。

北美英国殖民地同时具备所有这些特点。不列颠人肇造的新邦,在不列颠宪制内理应享有多少权利和自由?新邦居民跟不列颠宪制各组成部分各有什么特定关系?这个问题一开始就应该引起最大的注意。人们从来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殖民地起源时,不列颠宪制本身尚未实现最终的完美与协调。(6)各殖民地的特许状全都来自王室。国会从未参与任何殖民地的建立。23

这些殖民地的内部形式与其建立或形成的环境一样千差万别。授予私人的世袭产业构成了某些最重要的殖民地,业主及其继承人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施行统治,他们对王权的依赖极少超过有名无实的程度。以这种方式,马里兰授予巴尔的摩勋爵(Baltimore),南北卡罗莱纳授予克拉林敦勋爵(Clarendon)。以这种方式,宾夕法尼亚和德拉瓦属于著名的宾家族,其他殖民地称为皇家地区,例如新罕布什尔、纽约、新泽西、弗吉尼亚。在这些殖民地,国王视同直接统治者。最后,还有第三种特权殖民地,王权受到最初特许状的限制。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的宪制就是这样。

王室总督和各地议会的关系,在每个殖民地都有不同的界定和模式,但无论各地源于特许状、王权还是遗产,地方议会到处都惯于行使以下权利:颁布内政治安法律,征税以应本邦急务亟需,参与一切必要国务管理。殖民地对王室的依附各不相同,但政体组织无一遵循不列颠国会授权的合宪、合法形式。特许状缺乏内容,大不列颠从来没有明确颁布的法律,甚至局部的章程宣告,更何况提及这些殖民地当局。

一开始,国会认为,殖民地由王权统治,他们完全排除在外,他们对这些地方极其漠不关心。后来上百年时间里,他们一般性权力的边界几乎未曾明确划定。国王亲自统治或委任他人统治辽阔的美洲大陆,随心所欲赐予、授予、构建、特许、统治的权威没有受到丝毫质疑。这块土地遥远且未开化,极其受人轻视,他们并不关心其宪制。但1688年革命24后,一方面,国会对一切政务的影响越来越强大、坚定、普遍,另一方面,殖民地人口迅速增长,文化不断进步,繁荣昌盛出乎意料,其高度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大家渐渐接受了这样的观念:殖民地是不列颠帝国极其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即使迄今为止的公共事务从未提及,也不可能完全不受国会最高权力的统治。

国会始终对殖民地一切进出口贸易事务行使立法权。这是一项特例,但确实非常重要。殖民地的全部价值似乎就在于强固的垄断权。另一方面,垄断对他们的发展永远不会像自由一样有利。然而,殖民地仍然甘心屈从于国会大量施予他们的所有规章和约束。帝国最高权力规划和指导一项不限于美洲且更大程度上也关系到英格兰的利益,似乎顺理成章。因此,国会制定殖民地贸易以及一切相关事务法律的权利从未受到质疑。

然而,国会一旦逾越这项权利,未经殖民地议会的同意就向美洲征税,就无法遏制最激烈的抵抗的爆发。争执愈演愈烈,冲突几乎肯定会升级。国会依据所谓适用于一切情况的法定最高主权,通过束缚美洲的法案,构成了争执的口实。国会一再大肆宣扬全权,随即引起殖民地的反响。国会主权的原则在英格兰非常正当,在美洲却几乎不堪一击。国会通过贸易制裁的法律,希望殖民地出于理智和需要而屈服,而美洲人几乎置若罔闻。美洲人在国会没有代表。国会不经极大困难,也一向无从对殖民地行使权力。虽然如此,殖民地仍然享有不列颠宪制的一切利益,甚至主要形式。几乎每一个殖民地都有相当于下议院的代表会议和相当于上议院的参议院。这些议会经王权认可,执掌一切政务,其范围与国会在英格兰和爱尔兰的施政相当。他们颁布法律,征收税款,商议紧急情况,管理自己的地区。他们加上国王及其总督,就根据英国宪制的精神一起构成完整的政府,无需英国国会的合作。各地方宪制只知国王和地方议会,参照大不列颠国会并不多于参照法兰西国会。他们存在了100多年,除贸易规章外,不知有英国国会。至于贸易规章,他们远不是一贯衷心赞同。国会声称有权对殖民地立法、征税,但根据一切合法原则,都是针对他们的武断僭越。这种做法确切地相当于美洲各地方议会在国王的赞同下,对英格兰或苏格兰征税、废除伦敦或威斯敏斯特的自治政府。英国国会废除马萨诸塞海湾地区特许状就是这样。

接二连三的攻击最终引起了殖民地的抵抗,叛乱不可避免。正由于他们尊重国会,所以抵抗完全正当。殖民地视国会为外邦权力。只要这种权力保持在默认的施行范围内,殖民地就会继续服从。逾越这个范围的立法几乎毫无权威可言,无异于外邦立法权。美洲人有权利抵制英国国会,正如他们有同等权利抵制荷兰的联省执政官和马德里的西印度枢密院对他们强加工业规范,征收印花税。

下面的问题似乎更加困难:殖民地是否同样有权抵抗国王?无论如何,国王是他们合法、公认的君主。不过,如果他们这方面的合法性很成问题,至少在一处要点上,他们的不合法性不可能清楚地证明。我们通过更精审的核查,得出的结论极其有利于殖民地举措的合法化。

叛乱发生在单一宪制内,还是发生在复合或混合宪制内,区别甚大。在单一宪制内,针对最高权力的每一种抵抗都绝对不合法,无须进一步核查就可以定罪。可以想象,在混合宪制内,情况非常错综复杂,因此判断是可疑和暧昧的。

在混合宪制内,最高权力或合法主权者总是由几个部分联合组成并由宪法规范。每一部分各有其宪法权利与特权,即使自身更加重要,都不可能比其他部分更为神圣。一旦其中某一部分逾越合法边界,压迫或企图毁灭另一部分,除非宪法只是空洞的名义,后者必定有权抵抗,除非另有幸运的权宜手段,战争无法避免。如果原有的平衡不能恢复,宪制解体就是争执必然而合法的结局。一国最高权力的两个独立组成部分起衅,正如两个邦国开战,不可能存在仲裁法官。不言而喻,这是整个邦国最不幸的情况。毫无疑问,最可怕的处境势必随之而来:在这种争执当中,国民永远不知道应该服从谁、抵抗谁、拥戴谁、反对谁。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陷于混乱,地位不清。谁在叛乱一方,谁不在叛乱一方,本身就难以确定。这是混合政体不可避免的害处。(7)无论政体多么伟大,出于宪制的原因,这种可能性永远无法排除。例如,不列颠国会两院企图不经国王批准颁布法律,或是国王未经国会同意颁布法律。这样,受害的一方无疑会积极有力地抵抗。即使这种抵抗以内战和宪制毁灭为结局,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其合法性毫无瑕疵。

在这方面,美洲殖民地的处境完全相同,至少非常相似。他们革命前的宪制显然是,君主多多少少受到地方议会影响力的限制,类似国王和国会两院在英格兰的地位。国王及其总督只有立法否决权。大多数殖民地议会享有相当重要的参政权。所有地区(1700年以后的宾夕法尼亚例外)都分为两院,相应的职能酷似不列颠国会两院。各地下议院或代表会议都独占了征税权。在许多殖民地,国王在特许状中已经明确放弃了征税权,马里兰就是这样。在其他几处殖民地,国王明文规定,只保留君主的虚衔。康涅狄格和罗德岛是纯粹的民主制。这些殖民地的议会自己选举总督,无须国王批准,国王也不能随意解散他们。殖民地法庭有终审权,不允许进一步上诉。他们的法律无须王室首肯。不仅如此,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特许状甚至授予他们战争与和平的权利,证明他们享有绝对的独立。25

因此,国王的权力在所有殖民地都多多少少受到限制。他在某些殖民地的权力完全不足以跟他在大不列颠的合法权力相比。如果国王侵犯殖民地议会的宪法权力,他们有抵抗国王的宪法权利。1764年以来,诸位大臣的举措明显是在攻击这些权力。如前所述,国会有没有建议或批准这些攻击,对殖民地而言,完全无关紧要,他们只能跟国王交涉。根据他们的宪法,国王不能征税,只有地区议会才能提议征税。因此,1764年印花税侵犯了他们的权利。1767年进口税侵犯了他们的权利。1770年法案为国会最高权力保留茶叶税,显然恶劣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公然践踏他们的权利。他们护宪抵抗这些违宪决定,遭到惩罚,这是叛逆性质的不公不义。惩罚的方式(波士顿港口法案,撤销马萨诸塞海湾地区特许状之类)不仅侵犯,而且完全废除了他们的权利。恶劣之尤,莫过于1776年国会宣言的事实:“撤销马萨诸塞特许状,解除该地与王室的关系。”除了以暴制暴,别无救济之道。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召集本身并不是非法的举措。会议最初仅仅行使了同样的权利,无疑没有逾越所有地区议会的权限。会议提出合法抵抗,谋求保存美洲迄今为止享有的宪制。大臣蔑视和平,拒绝所有和解建议,最后要求无条件臣服,也就是废除宪法,大陆会议才进而宣布,以新政体取代遭到破坏的旧政体。

如果殖民地在整个争执过程中策划(不可否认,他们表现得很清楚)将国王完全从国会分化出来,那么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根据这种以分化为基础的体系规范自己的举措。大臣和国会结成最紧密的联盟,不可能抵抗一个却不跟另一个争执。国王批准了国会的敌对法案,就不再是殖民地的立宪君主,而是加入了大臣和国会的联盟。殖民地从合法观念出发,将这种联盟视为篡夺者。26如果英格兰国王与外邦权力结盟(在宪法意义上,国会对殖民地就是外邦权力),反对大不列颠国会,国会拿起武器抵抗外邦权力,怎么可能放过英格兰国王?或者不如说,仅仅同意加盟的事实就立刻证明了受害方一切防御措施的正当性,完全解散了宪制。

我想,我在这里已经充分阐明了拟议的比较研究第一点——北美的相关举措。现在只剩下比较容易的任务,即展示第二点——法兰西的相关举措。

法兰西动乱唯一涉及权利的时期就是国会参与的1787年和1788年。如果这些国会的特权不像他们表明的那样巨大和毋庸置疑,他们诉诸这些特权,至少可以给自己的举措增加一些合法的色彩。不过,公认这个时期只能视为真正革命的预备。27

革命爆发以后,民众领袖的合法性问题就再也没有(这个事实非常奇怪,但毋庸置疑)提出过。权利一词从法兰西语言中消失了,只剩下想象的国民权利。他们无论做什么或是表达什么,都以此替代所有其他权利。

这里不是分析国民权利的地方,这个术语往往也称为——人权某种魔法符咒。与此同时,邦国和人类的一切纽带都遭到无情的消解。有些人认真地推进人民主权的妄诞原则,我已经在其他场合尽力予以阐明。由此相当肯定,革命领袖们在这个符箓的庇护下,免除了审视自己和其他人程序合法性的麻烦,因为在他们的体系中,以人民或人类名义决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根据他们的行为,给予应得的裁决,就要撇开他们为自己设立的法庭,安置另一个审判席。这里的法律有更好的依据:不可腐蚀的理性指示和真正权利的永恒法则。

各等级代表1789年集会时,他们无疑有权利对政府甚至对法兰西君主国的宪制施行重大的改革。不过他们只有遵循以下三项条件,才能行使这种权利。第一,在法兰西邦国议会的普遍形式以合法方式废除或修改以前,他们应该遵守这些形式。第二,君主批准他们的立法以前,这些法律不应生效。第三,他们应该遵守选民的指示。

不到6周,他们就已经破坏了这三项基本条件。第三等级代表没有获得丝毫授权,就可耻地践踏了其他等级的权利,宣布他们自己单独构成国民议会。

国王试图将他们从这种荒谬的篡夺带回正当的界限内。这时,他们公然对国王坚持己见,正式拒绝服从他,最终迫使他只得命令另外两个等级承认篡夺。

两项僭越初步成功,开启了无法测度的大业。此后,他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遭遇抵抗。他们公然宣布,选民的指示不能约束他们。

他们做得如此过分,原因部分在于他们的影响和先例,部分在于宫廷的错误。这里无须考虑这些因素,只关心涉及权利的问题。巴黎和所有各省普遍叛乱,与美洲人民的起义相反,与国民会议的合法目标没有丝毫联系。国民会议执政期间,他们始终没有反对这种叛乱,反而赞赏、纵容,赋予他们合法的力量和支持,授予肇事者公民荣誉,称之为神圣和美德的叛乱,刻意维持叛乱的火焰继续燃烧。

在叛乱的阴影下,他们自居为叛乱首脑并自己承担一切责任。两年来,他们惊人的暴行循环升级,践踏一切公私权利,此乃全世界见所未见。他们从未根据所谓的宪法,征求国王出于本意的批准。这部宪法极其不孚众望、不切实际、荒谬绝伦,甚至连宪法制定者(另一个史无前例但毋庸置疑的事实)都没有一人曾经认真维护它。他们强迫国王签署这部宪法并宣誓遵守,然后立刻践踏无遗。

如果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的继承者还可以依靠这部宪法享有某种合法资格,多少具有类似权威的表象。然而这些人非但没有依据这部宪法安邦定国,反而暗怀不轨之心,逆谋变本加厉,以一切政治措施促成宪法的毁灭。不到一年时间,他们就成功地实现这次新的篡夺。他们没有什么合法的借口,就悬置宪法,废黜国王,独揽大权。他们的权力仍然尊奉人民的名义,称为国民公会。国民公会宣布成立共和国,几乎没有什么合法程序,比一个人换衣服更轻率随意。他们早已习惯了一切权利观的废弃,受到一切狂乱的折磨,陷于自己的妄诞举措不能自拔。他们的罪行和最低贱、罪恶的愚蠢顽固为自己招致了种种灾难。现在,他们公然宣布,正式向人性及其一切权利发动不可调和的战争,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他们关闭了身后可以返回的每一道门,拉断了联接合法性的最后一根线,最后在国王身上谋杀了正义本身。这位国王是自古以来最有良心,最正直的君主。28

因此,法国革命一开始就侵犯权利,每一步发展都侵犯权利。只有到绝对的谬误确定为邦国最高和公认的准则,邦国完全解体并只剩一片血腥的废墟,这一切才会停止。

2.美国革命自始至终局限于美国人当中,仅仅是一场防御性革命。法国革命自始至终,体现了侵略性革命一词的最高意义。

这个差别本身至关紧要,具有决定意义。在两场革命的种种特性当中,这一项或许比其他所有差别都更重要。

不列颠政府决心表明美洲人没有权利,从而激起革命。殖民地竭尽全力,千方百计击退他们。殖民地想要保存他们原有的宪制,政府加以破坏。在这场不幸争执的每一个阶段,殖民地反对母邦的举措跟他们受到的攻击分量恰好相当。他们直到古老制度已经完全不可能保存,才决定彻底分离。

印花税使美洲陷入最激烈的骚乱。所有地区都爆发民变,不过没有伴随血腥的暴行。(8)但各地立法机关无一正式予以认可。1765年,几处殖民地的28名代表在纽约召开小型会议,为后来更大规模的会议提供了范例。这次会议仅仅通过了一项决议:“只有殖民地自己的代表才能向殖民地征税。”他们向国王请愿,表明这项决议完全合法。殖民地随后提出的唯一普遍性措施就是一致停止进口。这是基于自愿的联合,没有政治权威的支持。

1766年宣示法案撤销了所有的印花税。法案明确而严肃地坚持,不列颠国会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利通过法律约束他们,不可能让殖民地满意。如果不列颠政府事先放弃他们不幸的创新,继续依据古老宪制原则统治殖民地,那么宣示法案根本不会引起任何抱怨。殖民地一再遭到种种不遗余力的进攻,为时已久。马萨诸塞海湾地区议会这才宣布法案为压迫。

抵抗1767年进口税,方式与抵抗印花税完全相同。殖民地的新怨伴随着最可憎的情况——增兵。部分军队的行径,某些总督的苛政,地区议会遭到频繁的休会和横暴的解散,所有这一切危险地耗尽了美洲人的耐心。然而,他们丝毫没有逾越宪法和法律为他们划定的边界。他们为数众多的陈情和抗议严格遵循法律允许的范围。1770年,一些皇家军队士兵和几位波士顿市民激烈争执,终于酿成了殖民地和英格兰纠纷期间第一次流血事件。法庭以光荣的不偏不倚,宣布受到指控和起诉的大部分士兵无罪释放。

1770年,国会决定继续征收茶叶税。唯一的后果就是加强了抵制英国茶叶进口的自愿联盟。1773年,东印度公司获得授权,出口他们的茶叶存货,免征关税。执行这个决策就是莫大的不幸。这种举措完全是有计划地挑动殖民地的全面叛乱。然而,他们仍然谨守必要防御的界限。事实上,波士顿倾茶事件不外乎防御性行动。这批茶叶或部分茶叶销售涉及强制征税问题,殖民地宪制和他们的一切权利都会因此而丧失。然而,甚至在那时,他们仍然没有逾越不可避免行动的限度,他们采取抵抗的程度恰好相当于受到攻击的程度。他们只把茶叶倒进海里,再也没有进一步的敌对行动。不仅如此,波士顿和马萨诸塞全区当局以及所有公民都认为这是必要的行动。他们却言之凿凿,保证自己充分赔偿东印度公司的损失。

这时的大臣本来可以满足于公正的补偿。如果他们一定要惩罚,本来可以满足于从宽定刑、罚当其罪。如果情况是这样,美洲人无疑会保留原有的宪制。虽然大批殖民地居民预期风暴将临、来日大难,敦促大家鼓起勇气、拿起武器。但这种态度仍然远非普遍。例如,确凿的事实是:若非国会逾分和不智的苛政在短时间内触犯众怒、为渊驱鱼,重要地区宾夕法尼亚的大多数公民将会投票反对参加波士顿的行动。

国会就此决定,撤销马萨诸塞特许状,随即通过法案,关闭波士顿港口。通过的所有法案似乎不可能清除根深蒂固的怨怼。所有这些条件一起发挥作用,很有可能引起爆炸性后果。但各地议会满足于派出自己的代表,参加共同的会议。在这个艰难困顿的时期,没有一个殖民地采取轻率的步骤破坏他们举措的和平与合法特征。

大陆会议在费城召集。29他们讨论殖民地的宪法权利和国会的压迫手段,慷慨激昂、肆无忌惮。但会议最初的决定极其温和,或许比英格兰预期的更温和。他们只允许自己采取一项积极措施:邀请各殖民地一致抵制所有大不列颠贸易。国会赶尽杀绝以后,这个步骤无足轻重。甚至在那时,他们仍然远没有走到彻底分离的地步。大陆会议在濒临分离前向国王陈情。从下面这份值得注意的陈情书可以看出,殖民地的举措多么配得上合法抵抗的名分:

我们仅仅要求和平、自由与安全。我们无意贬损王室特权,没有新的权利要求。我们寄希望于陛下和国会的慷慨公正,能够补救我们的苦情。我们坚信,一旦目前的怨尤得以解决,我们未来的表现将不至于配不上更温和的待遇。我们在更好的日子里,已经习惯了更温和的待遇。我们衷心呼唤上帝为我们作证:除了恐惧威胁我们的毁灭,我们的决策没有别的原因。陛下身为全体人民的慈父,与人民有血缘、法律、感情和忠诚的纽带相系。因此,我们恳请陛下,不要进一步践踏这些神圣的纽带,这样势必招致不幸,绝非含混的期望所能补赎。愿陛下享国长久、荣耀,享尽尘世一切福佑,愿陛下洪福齐天、君威无损,传诸后嗣、万世无尽。

美洲驻伦敦代理人博兰(Bollan)、富兰克林(Franklin)和李(Lee)请求出席国会,发言支持陈情。他们的要求遭到拒绝。

不久后,国会通过了残酷的法案:以法律的力量剥夺殖民地一切海运甚至渔业。这项苛法通过时,国会恰好提出了唯一的和解议案,史称诺斯勋爵的和解计划。30这项提案规定,所有殖民地根据他们对帝国亟需的贡献比例选出自己的代表,内政开支筹款不计入内。只要国王和国会认可殖民地提供的捐输,他们就可以保证豁免任何其他征敛。英国以武力向殖民地提出这个臭名昭著的计划,唯一目标就是附加条款。一旦有了附加条款,接受和解的有利后果都变得极其可疑了。条款正好确定了争执的真正要点,其方式完全违背了美洲人的基本原则。国会放弃了一项权利,众所周知,这项权利根本就不属于他们。不过,他们放弃这项权利,只是为了移花接木,从而一劳永逸地僭越大权。这项提议不公不义、自相矛盾,没有片刻逃过殖民地的注意。1775年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31召集。会议拒绝了英国的提议,每一个不偏不倚的心灵都能理解他们的正当依据。“如果我们同意这项提议,”他们在答复中说,

“就无异于公然宣布:我们愿意购买国会的青睐,却不知道代价有多大。我们坚持,为了满足邦国一般性亟需,用暴力或威胁勒索我们,纯属多此一举。因为全世界都知道,国会自己一定也明白,无论什么时候有需要,我们都已经以合宪的方式,作出了充分的贡献。只要大不列颠拥有贸易垄断权,向殖民地索取永久性赋税就是不公正的。这种垄断本身就是最沉重的赋税。希望我们承担双重税负,这是不公正的。如果我们必须跟帝国其他部分缴纳同样比例的赋税,请允许我们像他们一样,跟全世界自由贸易。”

这些论据无可争辩,跟骄横的叛乱语言有天壤之别。

最后,大陆会议决定举国武装,防御仍然是他们独一无二的目的。宪制早已破裂,并非他们的过失。他们本来可以在旧宪制的废墟上立刻宣布建立新宪制,但他们付诸武力,还是为了保护殖民地曾经享有但横遭剥夺的宪制。

这种光荣的节制有最确凿的证据:他们自己实际上已经反目成仇后,大多数美洲居民呼吁更有力措施时,还是没有忽略再一次试图通过请愿和进谏,实现他们的目的。他们最积极地准备孤注一掷的防御。在此期间,他们在1775年7月(9)决定:再度向国王请愿。这次请愿享有富于魅力和意义的橄榄枝名义。我们惊讶地读到,甚至在最后的陈情当中,仍然有这样的内容:

我们忠于陛下个人、王室和政府。只有这种原则和感情能激发结合人类社会的最有力纽带,将我们和大不列颠连在一起。每一件事都在削弱这种联系,我们因此深感痛苦。我们最严肃地向陛下保证,我们最热忱的衷心希望莫过于:恢复英格兰和殖民地原有的和谐;在持久的基础上建立新的联盟,延续福佑的和谐、直至千秋万代,让陛下的美名流传到感恩戴德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享受人民救星的不朽光荣。我们向陛下断言,虽然我们在这场不幸的争执中遭受了种种痛苦,您忠诚的殖民地人民仍然衷心反对下面这种和解条件。这种条件跟国家的荣耀与福利不能相容。这个国家养育了他们,他们对这个国家满怀柔情。我们现在蒙受的痛苦已经无以复加、无法言喻。只要苦情得以解除,陛下在任何时候都能在北美找到忠心耿耿的臣民。他们心甘情愿、随时准备,用自己的生命和财产,维护、保存、守卫君主和母邦的权利和利益。

1775年9月1日,宾先生将陈情书交给达特茅茨伯爵(Dartmouth)。几天后,他获悉:没有回复。事实证明,最后的尝试毫无结果。苛刻的法案剥夺了美洲船只的法律保护。外国军队正在征集。此后,殖民地别无选择:要么无条件臣服,解除宪法契约;要么自由选择新宪制,同样解除宪法契约。大陆会议遵循理性和必要的指示,宣布殖民地独立,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依附于武断意志,毋宁独立。他们依据旧法律,极力维护、极力守卫。但大势已去,永远无法挽回。

因此,美国革命在一切意义上都是必要的革命。英格兰单方面的侵犯造成了革命,美洲抗争了10年,不反对英格兰,只反对革命。美洲没有发动革命,而是迫于形势,不得不革命。它的革命不是为了改善原有的条件,而是为了避免为它准备的更坏条件。

在所有这些方面,法兰西的情况都正好相反。法国革命有攻击性的起源和发展,全部范围和时时刻刻的每一项特征都有攻击性。正如美国革命在防御中体现了节制的典范,法国革命在攻击中,为激烈狂暴、势不可当的愤怒体现了无与伦比的典范。正如前者一直谨守藩篱,对紧急情况采取精确的防御措施;后者遭遇的抵抗越来越弱、温和的理由越来越多,却变得越来越狂暴、可怕。

王座的毁灭者是革命时代的主角。他们自己形同君主,对治下的国度施行可怕的实验。从来没有比前任更好的成绩。残酷的命运将前任国王送进了他们手中。路易十六32通过他性格中一切善良和软弱的方面,促成了革命。国王不得不施政的环境和不得不克服的危险,肯定不是他能够胜任的。但他缺乏活力之所以致命,原因恰好在于他的美德。如果他少一些荣誉感、不那么仁慈、不那么人道、少一点良心,或许还能拯救君主制。不幸他肯定做不了暴君,因此陷本人和邦国于最可耻、最狂悖的暴政,全世界闻所未闻。他人格高尚、从谏如流,因而鼓励了一切号称改革的事物,导致他犯下动摇王位的第一个错误。他厌恶暴力,别人才能从他仁慈的手中夺走王杖。他的正直是所有这些美德最好的帮凶,将法兰西和他本人推下悬崖。

他对国会的召集心满意足,而后者心怀不轨、蓄谋已久。他们的回报是:颁布法令,从王国一切政务中排除国王。他不忍用军队镇压第一次叛乱。他们的回报是:在首都和所有各省发动全面叛乱。他甚至在丧失了一切权力,尝到只有废君才能理解的最大痛苦以后,仍然试图转恶为善。他们毫不踟躇,进而给不可征服的人君之德、纯粹和真正的公民精神33定罪。在此期间,他仍然希望:目前忍辱负重,可以指望更好的未来。

人们几乎可以大胆地断言,宫廷和显贵的抵抗以及他们反对革命的密谋和阴谋,不外乎可鄙的无稽之谈。伤害、压迫、掠夺的受害者不可能是压迫者和掠夺者的朋友,这是不证自明的。如果仅仅仇恨就是抵抗,反对革命的抵抗确实为数众多。革命领袖经常抱怨这些内部的秘密仇恨,但这种形势就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他们只有灭绝人性本身,才能保证自己受到宽恕,残暴的行径受到青睐。然而,他们在整个事业期间没有遭遇积极的抵抗。他们没完没了地编造阴谋和反革命之类故事,只有一点可以为这些虚构营造可信的表面:他们假装遭遇的一切抵抗,都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

我们依次探究革命的每一个时期,就会发现篡夺、不义、犯罪愈演愈烈的最强烈动力,始终是后来的大恶取代先前的小恶。迫害的唯一动力是,受害者已经遭受了其他迫害。无论整体还是细节,这都是法国革命的特征。受害者应该受到惩罚,仅仅因为他们已经受害。他们在这场最狠毒的进攻性战争中,似乎刻意避免一切显示抵抗的场面,因此更快地宽恕竭力抗争的敌人,而不是毫无防御的敌人。

旧宪制的遗迹根本不能约束革命无限的破坏性权力,正如边界标志阻止不了它胜利的进军。1791年宪法仅仅是一个短暂和蓄意的间歇,某种休息地点。没有人打算在此长期停留。第二届国民会议直接跨过这部宪法,不再攻击君主制的断壁残垣。共和国的建立满足不了始作俑者的胃口。国王的处决几乎片刻没有平息屠夫的贪欲。1793年,毁灭的饥渴走火入魔。众所周知的俗语说:罗伯斯庇尔34想要将法兰西人口减少一半。迄今为止,这样活生生的不可思议的场面不下于血祭屠场,尚且无法餍足革命的胃口。

等到国内的攻击目标荡然无存,侵略性的狂暴就转向邻邦,最后郑重地向全体文明社会宣战。如果欧洲除了“面包和铁”还保存了什么,那肯定不是因为战争的指挥者缺乏意志。幸运的是,没有任何力量强大到足以长期维持这种意志。社会之所以得救,不是因为抵抗一方的力量和美德,而是因为攻击一方不可避免地耗尽了力量。最后,锻造毁灭性武器的战争机制重新回到有益的约束限制下。

美国革命是防御性革命,因此一旦击退了曾经受到的攻击,自然就会即刻停止。法国革命的性质肯定是最激烈的侵略性革命,只要还有攻击目标存在,自己还有攻击力量,就只能继续进行。

3.美国革命在每一个时期都有固定和明确的目的,在明确的限度内活动,指向明确的目的。法国革命从来没有明确的目标,成千上万种不同方向始终彼此冲突,穿行在武断意志空想的无限天地间和无政府状态的无底深渊中。

美国革命这样的防御性革命,其本性就是:始于明确的对象,追求明确的目标。北美的特殊形势和特殊性格加强和巩固了这场革命发展的温和、有益的特性。

美国革命进程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始于1765年爆发争执,终于1776年《独立宣言》。第二个时期始于《独立宣言》,终于英美达成和议。

在第一个时期,各市镇、地区,然后是大陆会议代表公开宣布: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拯救他们的宪制、权利与自由,因为他们当时正在抵抗不列颠国会的压迫性篡夺。我想,我在本文前面的段落里,已经清楚地展示了他们采取的所有步骤。在这个关键时期,他们的目的不是征服,而是保存;不是革新,而是抵抗革新;不是进攻,而是防御。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