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另一位主要国父同样支持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他就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85—1789年,杰斐逊出任美国驻法公使(代表)。1789年9月法国革命爆发后不久,他离开巴黎。杰斐逊在外交任务许可的范围内,支持革命者。
3.还有一种老生常谈的历史理论“大西洋革命论”,将北大西洋沿岸各国的所有革命归为一类,即“大西洋革命”。
4.根茨指的是1789年7月法国革命开始后雅各宾恐怖统治的时代。
5.根茨将有益的后果归诸美国革命,提醒读者不要将法国革命的恶果仅仅归咎于时运不济、环境不利。
6.亚当·斯密建议让北美殖民地在英国国会中享有代表权。他甚至毫无怨恨地预言:不列颠帝国的首都最终将会迁往美洲。(斯密著书时,美国革命已经开始了。)参见亚当·斯密《国富论》(1776)ed.R.H.Campbell,A.S.Skinner,and W.B.Todd(Oxford:Clarendon Press,1976),IV.,VII.c.74,pp.621—622.
经济学家和政治作家约书亚·塔克(Josiah Tucker,1713—1799年)以塔克教务长(Dean Tucker)的名号著称,出版了《法兰西与大不列颠利弊简论》(A Brief Essay on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which Respectively Attend France and Great Britain,1749)。塔克论及埃德蒙·柏克和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对英属美洲殖民地的政纲和美国独立战争有独到的见解。他早在1766年就认为分离不可避免。然而,他对美国人也怀有敌意。他写过几部小册子,包括《答复一系列反对叛乱殖民地分离的特定流行意见》(A Series of Answers to Certain Popular Objections against Separating from the Rebellious Colonies,1776)。
7.根据根茨的意见,北美殖民地与合众国的重要性与西班牙南美殖民地相反,并不在于可以汲取金银,而在于为欧洲和本地商品形成一个巨大的新市场。根茨早在1795年的论文《论美洲发现对人类财富与文明的影响》中就已经就此展开论述。这篇论文首先发表在1795年8月Neue Deutsche Monatsschrift,pp.269—319上;后来发表在Friedrich Gentz,Gesammelte Schriften(选集)ed.Günther Kronenbitter,(Hildesheim,Zürich,New York:Olms-Weidmann,1998),vol.7,Kleine Schriften,pp.168—217上。
8.根茨提到的七年战争(1756—1763年)在北美称为“法兰西与印第安战争”(French and Indian War)。有些人认为这场战争是第一次“世界性战争”,也就是说,在不止一个大洲进行的战争。这是欧洲列强争夺殖民地领土和欧洲霸权的斗争。1763年《巴黎和约》结束了这场战争。1762年,英、法、西班牙就北美领地路易斯安那、佛罗里达和加拿大分别秘密议和。1762年《枫丹白露条约》甚至在《巴黎和约》签署时仍然保密,直到1764年。无论如何,合理的考虑是:将《枫丹白露条约》视为七年战争的一部分。在这场战争中,普鲁士夺取了奥地利的西里西亚省(目前大部分划归波兰),并跻身欧洲强权之列。
9.根茨强调,控制殖民地政治的冲动和控制殖民地市场的欲望之间存在联系,后者促使母国对殖民地实施贸易垄断。
10.根茨指出,英国总体政策是限制美国人对英贸易,以便偏袒英国商品在北美销售。在美洲征收英国习见的税款,支付公共费用,是上述总体政策的一部分。(前文p.19)根茨比较了英国在殖民地的贸易垄断和北美殖民地征税,(前文p.60)他在这里引用各邦联盟第二届大陆会议的措辞,称英国对殖民地的贸易垄断是“最沉重的贡赋”。
11.“正币”(specie)是指硬通货——金银。
12.乔治·格兰维尔(George Grenville,1712—1770年)是英国辉格党政治家,在相对较短的7年时间内为政府服务。1763年4月,他出任财政部首席大臣和大司库。1763年4月6日至1765年7月13日,他出任大不列颠首相。在此期间,他面对了英属北美日益增长的不满,这种情况最后演变为公开的叛乱。
13.殖民地豁免权在此意味着殖民地居民无须缴税支付母国的开支。
14.罗金汉(Rockingham)侯爵天资卓越,罗金汉在德国汉诺威(Hanover)赫林汉森(Herrenhausen)遇见乔治二世(当时汉诺威是大不列颠的共主邦,汉诺威国王也是大不列颠的国王),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国王对罗金汉的叔父亨利·芬奇(Henry Finch)说,他从未见过如此优秀且前途无量的青年。
15.第一任查塔姆伯爵(Chatham)威廉·皮特(William Pitt,1708—1778年)是英国辉格党政治家,七年战争期间领导英国,由此声名卓著。1766—1768年,他再度(以掌玺大臣身份)领导国家。人们通常称他为老皮特,以便跟他儿子小威廉·皮特相区别。他还以伟大的下议院议员著称,久居下院。1766年以前一直拒绝接受贵族爵位。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以他的名字命名,合众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还有许多城市和市镇也是这样。
16.第二任吉尔福德伯爵(Guilford)弗雷德里克·诺斯(Frederick North,1732—1792年)以经常使用他在1752—1790年的礼仪性头衔诺斯勋爵(Lord North)而著称。1770—1782年,他出任大不列颠首相。他在独立战争大部分时间内领导国家。他也担任过其他一些内阁职位,包括内政国务秘书和司库大臣。
17.东印度公司,又称东印度贸易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后来称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是一家英国早期合股公司。公司一开始从事东印度贸易,但最后事实上主要从事印度次大陆和中国的贸易。
18.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年)是盎格鲁-爱尔兰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多年任英国下议院辉格党议员。他青史留名,主要因为反对法国大革命。他由此成为辉格党保守派首脑,称自己这一派为“老辉格党”,相对于以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为首、赞成法国大革命的“新辉格党”。柏克和查塔姆勋爵威廉·皮特都是公认的伟大国会演说家。柏克的核心著作是1790年出版的《法国革命论》(Considera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是第一批以政治哲学批评法国革命的著作之一。根茨将该书翻译成德文,1793—1794年分两卷出版。
19.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役是美国革命战争的第一次军事交锋。战斗在1775年4月19日爆发,地点在马萨诸塞海湾地区米德尔塞克斯郡(Middlesex),波士顿附近的列克星敦、康科德、林肯、蒙诺托梅【Menotomy,今天的阿尔林顿(Arlington)】范围内。战役标志着大不列颠王国和英属北美大陆13个殖民地公开爆发武装冲突。
20.这封信以“橄榄枝请愿”著称。48位国会议员签署了请愿书,委托给宾夕法尼亚的理查德·宾(Richard Penn)。他是宾州殖民地创始人威廉·宾(William Penn)的后裔。根茨在文中(pp.36—37)大量引用该信。
21.历史理论主张:英国丧失北美领地后,转向印度。美国独立战争后,英国无须在北美用兵,因此可以集中力量巩固它在印度的势力。据说,小威廉·皮特和理查德·威斯利(Richard Marquis Wellesley)为不列颠计,以印度代替北美。1797—1805年,威斯利担任东印度总经理。1809—1812年,他担任英国外交大臣。小皮特(1759—1806)于1783年出任英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首相时,年仅24岁。他于1801年离任,但1804年再度拜相,直到1806年卒于任所。
22.纵观全部历史,革命的权利(ius resistendi,抵抗不公正统治的权利,或称抵抗权)一直有争议。在美国革命前夜,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论证美国人抵抗的正当性:一旦“市民社会基本原则”遭到破坏,“全体国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就需要根据“自然法则”进行抵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农场主的反驳》(The Farmer Refuted),1775年(2月23日)。载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文集》(The Papers of Alexander Hamilton),ed.Harold C.Syrett and Jacob E.Cook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1),vol.1,p.136.】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主张,《独立宣言》是受压迫人民的最后救济。1776年,许多美国人都是这个态度。杰斐逊列举殖民地冤情试图证明,美国人无非是履行自然权利而已。通常,革命权并不列为明示权利(虽然美国某些州,如马萨诸塞州,甚至将它插入宪法),而是视为自然权利的一部分。如果政府破坏自己的法律,侵犯自然权利,那么自然权利就高于明示权利,可以否定明示权利。革命权的批评者,如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质疑明示权利是否能够提供不守法律的权利依据。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虽然确信抵抗权,其他人却指出:如果暴政随时恐惧革命的权利,统治可能更加恶化、更有压迫性。根茨指出种种困难,要求极其谨慎地对待下面这个问题:在特定的历史形势下,是否存在革命的权利。
23.根茨强调,不列颠和北美殖民地宪制发展步调不一致。有时殖民地落在英国后面,有时殖民地率先走向宪政主义。根茨在前文(p.21)强调,北美殖民地处于王室法律治下,没有“不列颠国会既定的合宪合法统治迹象”。有鉴于此,在不列颠和殖民地对立双方之间,各项权利确立于哪一方,甚至更难判断。
24.光荣革命,又称1688年革命,国会党人与荷兰执政威廉·奥兰治-拿骚三世【William III of Orange-Nassau,威廉·奥兰治(William of Orange)】的侵略军联合,推翻了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七世和爱尔兰国王詹姆斯二世)。结果,威廉登基为英格兰国王威廉三世。1688年革命确定了英格兰的国会统治。
25.这些特许状有没有这么多授权以保证殖民地议会享有和平与战争的权利,还有待验证。无论如何,和平与战争的权利是针对外敌,而非英国王室。
26.从殖民地的观点看,不列颠国会不是他们的国会。不列颠国会对殖民地的举措犹如外国或篡位者。如果不列颠国王和国会联盟,他的举措就像外国的盟友与北美殖民地为敌。根据根茨的意见,他由于这种敌对行动,不再是殖民地的国王。
27.1789年7月14日,巴黎政治犯监狱巴士底狱的风暴开启了真正的法国革命。1799年11月9日,或称雾月十八日,拿破仑发动雾月十八日政变,推翻督政府,建立执政府,结束了法国革命。雾月政变导致波拿巴独裁,最后(1804年)称帝,结束了法国革命的共和时期。(共和三年雾月十八日是法兰西共和历或革命历的一部分。)
28.1774—1791年,路易十六(1754—1793年)是法兰西和纳瓦拉(Navarre)国王。接下来的1791—1792年,路易十六是法兰西国王。他在1792年8月10日暴动期间遭到停职和逮捕,受到国民公会的审判,定为叛国罪,1793年1月21日斩于断头台。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路易十六是个诚实的人,有良好的意图,但没有能力完成改造君主国的艰巨任务。根茨对他性格的描写,参见前文(pp.37—38)。
29.根茨指的是第一次大陆会议。1774年9月5日,会议在费城卡彭特大厅(Carpenters' Hall)举行,代表来自北美13个殖民地的12个。会议召集的目的是应对英国政府的强制法案【Coercive Acts,在美洲殖民地也称为不宽容法案(Intolerable Acts)】。13个殖民地的12个派出了56名代表,只有佐治亚省区没有派出代表。
30.不列颠国会通过和解决议,企图抢在美国革命战争爆发前跟13个殖民地达成和平安排。
1775年1月,不列颠国会商议殖民地关于强制法案的请愿书,包括第一届大陆会议给国王的请愿书,讨论如何解决英国跟13个殖民地的危机。威廉·皮特提议承认殖民地自治政府,遭到上议院拒绝。皮特随后提议从波士顿撤军,提议遭到驳回。2月,皮特提出基于双方让步的和解计划,但再次遭到驳回。2月2日,国会不顾某些议员的激烈抗议,宣布新英格兰处于叛乱状态。诺斯勋爵出人意料地扮演了调解人的角色,起草和解决议。2月20日,决议通过。2月27日,决议登记备案。
和解决议宣布:任何殖民地只要为共同防务出力,支持文治和法治(表面上反对针对王室的叛乱),除商业常规的需要外,可以免除一切税收和关税。
决议递交各殖民地,意图撇开大陆会议、否定其合法性。诺斯勋爵希望藉此分化殖民者,由此削弱任何革命独立运动,尤其是大陆会议代表的革命独立运动。事实证明,决议让步太少,为时太晚。1775年4月19日,美国革命战争在列克星敦开始。
31.1775年5月10日,美国革命战争开始后不久,13个殖民地的代表在费城举行第二届大陆会议。第二届大陆会议协调各殖民地的战争努力,采取了导致独立的举措。1776年7月2日,会议采纳了《独立宣言》。会议的举动犹如美国的事实政府。会议于1781年批准了《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因此后来称为邦联会议(Congress of the Confederation)。
32.W.贝尔斯汉姆,《乔治三世王朝到1793年国会闭幕的回忆录》(Memoirs of the Reign of George III.to the Session of Parliament Ending A.D.1793)第一卷(伦敦,1795)。
33.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六,见前文注释28。
34.公民精神,“公心”(civism)是公共精神的古语。
35.马克西米利安·弗朗索瓦·马利·伊西多尔·德·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François Marie Isidore de Robespierre,1758—1794年)是法国革命的核心人物之一,主导治安委员会,导致了通称的恐怖时期,在这期间大批国民死于断头台。1794年7月27日,罗伯斯庇尔被捕,次日处决,恐怖时期随之结束。
36.根茨指的是大卫·拉姆塞(David Ramsay),《美国革命史》(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1789。新版有莱斯特·H.科恩(Lester H.Cohen)的序言(Indianapolis:Liberty Fund,1990),第二卷。
37.根茨认为,天赋和不可让渡的《人权宣言》、人民主权的概念在美国革命中是浮华的修辞,在法国革命中是幻觉和错误。法国革命接受了美国革命的理念,体现于拉法耶特接受了杰斐逊的建议。但根据根茨的意见,它们在法国革命中仅仅造成了严重谬误、政治灾难和人类苦难。
38.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1737—1809年),作家、小册子作者、发明家、美国国父之一,也对法国革命有重大影响。他主要的贡献有:读者众多的小册子《常识》(Common Sense,1776),鼓动殖民地居民脱离大不列颠王国;《人权论》(Rights of Man,1791),介绍启蒙思想。他虽然不会讲法语,仍然于1792年当选为法国国民公会议员。
39.约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1732—180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和德拉瓦州(Delaware)威明顿(Wilmington)的律师和政治家。他相继担任:美国革命期间的民兵指挥官,宾夕法尼亚州和德拉瓦州的大陆会议代表,1787年制宪会议代表,德拉瓦州州长,宾夕法尼亚州州长。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年)是美国政治家,两度担任乔治·华盛顿的首任副总统(1789—1797年)以后,出任合众国第二任总统(1797—1801年)。公认他是最有影响力的国父之一。他的儿子就是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根茨著作的英译者、日后的合众国第六任总统。
约翰·杰伊(John Jay,1745—1829年)是美国政治家、国务活动家、外交家、国父之一、1778—1779年大陆会议主席、1789—1795年美国第一任首席法官。美国革命期间和革命之后,他出使西班牙和法兰西,促进了美国外交政策的形成。他跟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合作,发表系列论文,通称《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参见注释2。
40.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1723—1791年)属于不信奉国教者传统的英国道德哲学家和传道士、政治小册子作者,活跃于激进派、共和派、自由派的事业中,如美国革命。他交往的许多人包括美国宪法的作者。理查德·普莱斯支持法国革命。他在伦敦革命社发表演说,支持新任法国国民公会。埃德蒙·柏克读到普莱斯演说的副本后,立刻着手撰写《法国革命论》。
41.雅克·皮埃尔·布里索(Jacques Pierre Brissot,1754—1793年),承袭德·瓦维尔(de Warville)爵位,是吉伦特派(参见下文注释52,法国革命的不同派别)议员领袖之一。1792年,布里索发表了主要著作三卷本《北美合众国旅程新志》(Nouveau voyage dans les États-Unis de l'Amérique septentrionale),是根茨的参考书之一。布里索是法国革命期间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通过早期立法工作、许多小册子、立法议会和国民公会演讲,传播法国革命的原则。丹东和其他人将布里索付诸审判,在断头台上斩首。
42.第一位查塔姆伯爵、老威廉·皮特(1708—1778年)两度出任英国首相,参见注释15。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1725—1797年)是英国激进派、记者、政治家。
查塔姆伯爵和威尔克斯的论战涉及了威尔克斯受到毁谤指控及其因此被逐出下议院之事。
43.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国父之首,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根茨在《历史杂志》(柏林,1800) pp.300—316上发表过一篇关于华盛顿的论文。他在这篇论文中同样主张,美国革命完全不同于法国革命(ibid.p.303)。
44.他们,是指美国国会议员。
45.德·维吉尼伯爵,查理·格雷夫伯爵(Charles Gravier,comte de Vergennes,1717—1787年)是法国政治家和外交家,在路易十六朝尤其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担任驻外使节,从1774年直到1787年去世。(在同一时期内,大不列颠大约八易外交大臣以及首相。)维吉尼希望法国支持美国叛乱,这样可以在国际舞台上削弱不列颠的主导地位。不列颠在七年战争中赢得胜利,奠定了其国际优势地位。
今天的历史学家同意,法国支持美国革命,产生了复杂的后果。他们证实了根茨的论断——法国支持美国革命,影响了法国自身。法国虽然巩固了美国独立,却无法从美国新政府获得任何重要收获。可以说,战争开支损害了法国国家财政,促进了法国革命爆发。
46.根茨指的是法国革命在国内造成的破坏,以及法国革命军对邻邦开战造成的国际破坏。
47.根茨承认美国对法国革命的影响,但他认为美国方面是无意的,法国方面“魔鬼的恶意”歪曲了美国的理念。
48.斐扬派(The Feuillants)是雅各宾派分裂产生的政治团体。他们反对推翻国王,支持立宪君主制。1791年7月16日,他们公开发表小册子,跟雅各宾派决裂。这个团体在巴黎圣奥诺尔路(the rue Saint-Honoré)以前的斐扬修道院集会,通常称为斐扬俱乐部(Club des Feuillants)。他们自称“宪法之友社”(Amis de la Constitution)。
49.雅各宾派(The Jacobins)就是雅各宾俱乐部(Jacobin Club,1789—1794年)成员,传播激进、民主、平等的理念。法国革命期间,这个术语经常滥用到所有革命宣传家身上。
50.法国革命自称有权促使全欧洲和全世界革命化,根茨在他一生中和大部分著作中反对这种主张。法兰西共和国在革命时期和随后的拿破仑时期怀着侵略性传教精神,一次又一次将战争带给欧洲大陆。这种精神就是根茨的攻击目标。
1801年,法国革命后拿破仑执政府时期,约翰·昆西·亚当斯对欧洲形势的判断,参见约翰·昆西·亚当斯,《致托马斯·博伊斯顿·亚当斯书》(Letter to Thomas Boylston Adams,柏林,1801年2月14日)。载于《约翰·昆西·亚当斯文集》(The Writings of John Quincy Adams,loc.cit.,vol.2,pp.500—501):
10年来,多少君主国由于软弱无能之罪,无力抵抗入侵军队,在漩涡中惨遭灭顶之灾!多少君主国还会遭到同样的命运!欧洲显然走向兼并统一。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转折,不出几年时间,曾经覆盖这部分地球的几百个主权国家就会只剩下四五个。因此,任何欧洲国家若欲长期存在,就必须保持一支军队,正如肺部运动必须有空气。法兰西在革命全过程当中,对此深信不疑,以至它至今仍然以一支武装的群众大军为国本,还在和平时期保持了欧洲最大的军队建制之一。征集、补充、供给这样一支大军,不能没有对国民持续施加强制的理论和手段。因此法兰西在共和国体下以征兵、征发、贷款名义实施强制,比它最专制的敌人更甚。
至于美国,他期望,“我们永远不需要庞大的常备军。只有抵抗外敌,才需要强大的军队。由于我国人口和实力不断增长,这种危险正在日益减少”。(粗体字是原文所加)
51.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从未正式宣布成立。1792年9月21日,新成立的国民公会首次集议,决定在法国废除君主制。1792年9月22日,国民公会决议,法案日期登记为共和元年。通常以此为共和国的开端。1792年9月25日,他们宣布共和国“统一而不可分割”。1804年,拿破仑宣布成立法兰西第一帝国。第一共和国就此结束。
52.参见关于布里索的注释41。
让·保罗-马拉(Jean-Paul Marat,1743—1793年)是瑞士出生的医生、政治理论家、科学家,但更主要以法国革命的激进派记者和政治家著称。他在新闻事业中以毫不妥协的立场著称——主张新政体,反对“革命的敌人”,鼓吹为穷人的利益改革社会。他一开始深受国民的信任,是他们和雅各宾俱乐部非正式的联系人。1793年6月,雅各宾俱乐部掌握了政权。1795年6月,导致吉伦特派倒台的两个月内,他和乔治·丹东(George Danton)、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庇尔并列法国三巨头。吉伦特派同情者夏洛蒂·科黛(Charlotte Corday)在浴盆里将他谋杀。
联邦派:1795年6月,吉伦特派倒台。马赛、里昂、波尔多等各省市一致同意削减巴黎革命政府的权力,偏好更有联邦性质的政府。争论的焦点是:谁代表法兰西国民主权?各省国民还是巴黎国民?
统一派:根茨用统一派这个术语指联邦派的对立面、法国革命的中央集权派,由巴黎的革命俱乐部代表。
吉伦特派【法语Girondins;或者根据他们最著名的领袖命名,称布里索派(Brissotins);或长棍面包派(Baguettes)】:法国革命时期立法议会和国民公会内的政治派别。吉伦特派与其说是意识形态明确的有组织政党,不如说是松散的个人联合。这个非正式的名字一开始是因为他们最著名的代表来自波尔多的吉伦特行省。(行省或法语的départements是法国地方行政区,类似各郡。法国革命用行省取代传统各省。)吉伦特派不如雅各宾派激进,但仍支持法国大革命。
山地派(les Montagnards)或山岳派(La Montagne):国民公会中支持共和国、反对吉伦特派的团体。他们的代表在1791年立法议会中坐在左面的席位,因为位居立法议会最高处而得名“山岳派”。相应的,更温和的议员坐在立法议会较低的席位,因此得名“平原派”(Plaine)或“沼地派”(Marais)。
丹东派:乔治·雅克·丹东(Georges Jacques Danton,1759—1794年)的追随者。丹东跟山岳派结盟,对他们施加温和的影响。他还多次支持吉伦特派。根茨以丹东为例,证明法国革命期间党派斗争翻云覆雨。
赫伯特派(法语Hébertistes):雅克·勒内·赫伯特(Jacques René Hébert,1757—1794年)的追随者。赫伯特是极端激进派报纸《杜歇老爹报》(Le Père Duchesne)的编辑。他自己有时根据报纸自称“杜歇老爹”。赫伯特的无神论运动开启了宗教斗争,目的是法国社会的去基督教化。
53.恐怖统治(或恐怖体制)始于1793年9月5日,终于1794年7月27日。这是法国革命开始后的暴行时期,原因在于敌对政治派别(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的冲突,以大批处决“革命的敌人”为标志。遇害者数目的估计值差别很大,自1万6千人至4万人不等。断头台(国民的剃刀)象征一系列著名的死刑:路易十六、玛丽·安托瓦内特(MarieAntoinette)王后、吉伦特派议员、路易·菲利普第二(Louis Philippe II)、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安托万·拉瓦锡(Antoine Lavoisier,“现代化学之父”),还有其他许多人。
54.1795年8月17日,国民会议投票通过了共和三年宪法。1795年9月,元老院予以批准。宪法从同年9月26日开始生效,将最高权力交给督政府(Directoire)。
55.根茨承认:1792年法兰西共和国建立后,战争不断升级。1795年法军进攻荷兰,建立巴达维亚共和国(Batavian Republic),战争登峰造极。1795年9月,激进的督政府掌握了最高权力。此后,对外战争的开支不断增加。1776年,革命军进攻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向维也纳和米兰进军,军费甚至进一步增加。
56.法兰西共和国根据人民主权和人权的革命原则,取消了君主国臣民服从合法君主及其政府的义务。
57.根据根茨的意见,法国革命以抽象和虚构的革命原则为口实,攻击真实的邦国权利。如果法兰西共和国废除欧洲各邦臣民服从合法政府的义务,就会产生类似宗教战争的形势。那时,教派团体声称:他们有神圣的权利免除信徒作为臣民或公民的服从义务。
58.路易十四,就是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他开始攻击法国的邻邦,征服了西属尼德兰和德国莱茵河左岸的大片土地,特别是哈布斯堡皇室的阿尔萨斯领地(Habsburg land of Alsace)。但他并未实现将法兰西东方边界扩张至莱茵河左岸的野心,1776年法国革命战争后来予以实现。
59.根茨指出,事实是:美国革命跟法国革命相反,并不攻击个人权利和财产。它没有触动财产权和相对于公法的欧洲民法和私法传统。以下的论证可以反驳根茨的论调:美国革命并没有攻击财产权秩序,因为英国革命已经完成了相对于贵族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转型任务。(中译者按:英国革命没有完成贵族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在19世纪中叶和末叶的几次国会改革前,包括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时期,英国在政治和经济上仍然是贵族主导的社会,下议院通常受到上议院贵族小集团操纵。19世纪30年代的废除谷物法—自由贸易运动和国会改革运动正是由此产生的。)
60.照根茨的观点,法国革命是一次激烈的反叛,它反对真实权利的边界和事物的本性,反对可靠和确定的权利及历史依据。
61.在英国政治中,术语“托利”(Tories)用于更保守和支持王权的党派,而术语“辉格”(Whigs)用于更自由和支持国会的党派。这些措辞用于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美国托利党支持英国王室,反对独立战争,而美国辉格党支持北美大陆会议的权利并视之为殖民地的“国会”,公开宣布脱离英国独立。
62.法国革命引入了术语“指券”(assignat)。政府用这种信用单据代替硬通货,支付开支和债务。美国革命甚至更早使用同样供应独立战争的开销——信用券(可以用于未来缴税的纸币)。两场革命都使用特殊的纸币支付战争费用。两国纸币都迅速贬值。参见H.A.斯托克·塔拉斯克(H.A.Scott Trask),《通货膨胀与美国革命》(Inflation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米塞斯日报》(Mises Daily),2003年7月18日(http://mises.org/story/1273);以及威廉·格雷汉姆·萨默(William Graham Sumner),《美国革命的财政与金融家》(The Financier and the Finance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两卷本,1891(reprint New York:Burt Franklin,1970)。
63.关于拉姆塞,参见注释36。
索 引
A
旨在维护殖民地附属性质的1766年宣示法案(“An Act for Securing the Dependence of the Colonies”[Declaratory Act,1766])
约翰·亚当斯(Adams,John)
约翰·昆西·亚当斯(Adams,John Quincy)
履历(biographical information)
论法国大革命后的欧洲(on Europe after French Revolution)
与根茨的关系(Gentz,relationship to)
为根茨的文章作序(preface to essay by)
翻译和出版了根茨的文章(translation and publication of essay by)
托马斯·博伊斯敦·亚当斯(Adams,Thomas Boylston)
美国革命,见北美殖民地;美法革命相似性之错误(American Revolution.See also colonial America;United States false similarities drawn between French Revolution and)
法国革命受其影响(French Revolution influenced by)
法国援助(French support for)
影响和意义(impact and significance)
纸币(paper money in)
根茨对美国革命的论断(American Revolution,Gentz's judgment of)
有利于大不列颠(advantageousness for Great Britain)
运用英国法律下的宪法原则(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under British law,application of)
王权(crown,authority of)
作为防御性革命(as defensive revolution)
政府原则(governmental principles)
源起的合法性(lawfulness of origins)
对道德和品格的影响(morals and character,effect on)
对抵抗和社会转型的狭隘指南(narrow compass of resistance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对象和目的的定性(objects and ends,definiteness of)
议会的权威(parliament,authority of)
政治理想(political ideals)
财产权利(property rights in)
美国革命的起源,发展和进展(American Revolution,origins,development,and progress of)
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
邦克山战役(Bunker Hill,battle of)
关闭波士顿港(closure of port of Boston)
强制法案(不宽容法案)(Coercive Acts[Intolerable Acts])
商业和贸易问题(commerce and trade issues)
安抚决议(Conciliatory Resolution)
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
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宣示法案(DeclaratoryAct),
大不列颠勒令封港、关闭渔业(fisheries closure and embargo imposed by Great Britain)
德国雇佣军(German mercenaries in)
对大不列颠的反抗愈演愈烈(growth of resistance to Great Britain)
1767年的关税(impost duties of 1767)
源起的合法性(lawfulness of origins),
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役(Lexington and Concord,battles of)
反独立派(loyalists in)
撤销马萨诸塞特许状(Massachusetts charter,voiding of)
禁止进口协议(non-importa tionagreements)
橄榄枝请愿(Olive Branch petition)
关于议会辩论(parliamentary debate regarding)
省代表大会(Provincial Congresses)
代表权问题(representation issues)
税收问题(taxation issues)
茶叶案(tea party)
巴黎条约终止(Treaty of Paris ending)
美国革命,暴力和战争(American Revolution,violence and warfare in)
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
波士顿茶叶案(Boston tea party)
开始敌对(commencement of hostilities)
皇家官员的模拟像受刑(effigy,American hanging of crown officers in)
冒犯皇家官员(offenses against crown officers)
《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