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斯蒂芬惊悸地跳了起来,好像被开水烫着了似的。然而,叫他的人只不过是托比·史密斯,布兰迪太太店里的伙计。
"啊,布莱克先生!"托比急匆匆地跑过来,说,"您在这儿呀!您平时走得那么快,我还以为您这会儿已经走到哈雷街了呢。布兰迪太太向您致意,先生,她说,您把这个落在您的椅子旁边了。"
托比拿出一顶银制王冠,打造成细细的头箍形状,大小刚刚适合斯蒂芬的脑袋。那上面没有别的装饰,只在表面刻着几个古怪的象形符号和字母。
"但这东西不是我的!"斯蒂芬说。
"哦……"托比先是不解地说。随后,他好像明白过来,认定斯蒂芬是在和他开玩笑:"得了,布莱克先生,好像以前我没有见你上百次地戴着它似的!"说完,他哈哈一笑,鞠了个躬,就跑回店里去了,剩下斯蒂芬手拿王冠怔怔地站在那里。
他穿过皮卡迪利大道,走上邦德街。没走几步,就听见有人大叫大嚷,又见一个小小的身影顺着街道跑过来。从身材上看,他好像不过五六岁的样子,然而那张惨白尖削的面孔却无疑属于一个比那大得多的孩子。远远地有两三个人在后面穷追不舍,边跑边喊:"抓贼呀!""截住他!"
斯蒂芬一个箭步挡住了小偷的去路。那小东西虽然躲不开敏捷的斯蒂芬,但斯蒂芬也没那么容易抓住他(他滑得像条鱼)。小偷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红布包,只见他三闪两晃,不知怎么把那包裹塞进斯蒂芬手里,又猛然一蹿,就冲进海明斯金店门前的一群人当中。这些人刚从金店里出来,并不晓得街头的这番追逐;因此,当那小东西钻进人缝的时候,他们并没有闪开。那小偷一下子就不知去向了。
斯蒂芬站在当地,手里捧着那个包裹。柔软的天鹅绒布料散落开来,露出一枝长长的银杖。
转眼间,后面的人赶了上来,打头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英俊绅士,穿着一身略嫌黯淡、但优雅合体的黑衣。"您刚才已经把他截住了,"他对斯蒂芬说。
"只是,我没能把他抓住,先生,"斯蒂芬说,"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您看,我把您的东西夺回来了。"说着,他就想把那根银杖和红色天鹅绒布料奉还那位先生,但对方却没有伸手来接。
"都怪我的母亲!"那位绅士气乎乎地说。"噢!她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我告诉她足有一千遍了,不能老是开着客厅的窗户。迟早有一天,会从那里爬进小偷的。我是不是说过一百遍了,爱德华?我是不是这么说过,约翰?"他后面这两句话是对他的仆人们说的,他们俩刚刚跑到主人身边,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根本说不出话来。不过,两人还是一脸严肃地向斯蒂芬用力点头,证明主人的话没错。
"大家都知道,我家里收藏着不少珍宝,"那个绅士继续说,"可是她却不顾我的一再恳求,老是开窗户!现在嘛,当然,她正坐在家里为丢失的宝贝痛哭流涕呢。这件东西在我们家族里已经传了好几百年了。我母亲一向有很强的家族荣誉感,也为我们的藏品而骄傲。就拿这根权杖来说吧,它证明我们家族拥有古代威塞克斯皇室的血脉,因为,它原来的主人不是埃德加就是阿尔弗雷迪,或者类似的什么人物。"
"那么请您务必把它收回,先生,"斯蒂芬催促道,"我相信,当您母亲看见它完璧归赵,心里一定会颇感安慰的。"
那人伸手来接银杖,却又忽然缩回去。"不!"他叫道,"我不要了!我发誓我不要了。我若是拿着它回去,把它交给母亲,她就无法吸取教训,永远改不掉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她还是总不记得把窗户关好!谁知道下回丢的又会是什么宝贝呢?哼,说不定我明天回家时,会看见整幢房子被洗劫一空呢!不,先生,这权杖您就留着吧!这是您帮我抓贼应得的回报。"
两个仆人也在旁边不住点头,似乎认为主人的决定再合理不过。随后,一辆马车辘辘地驶过,那位绅士和他的仆人们一道上了车,扬长而去。
斯蒂芬站在雨中,一手拿着王冠,一手拿着权杖。前面是灯火辉煌的邦德街,沿街都是整个英国最时尚的店铺。橱窗里陈列着丝绸和天鹅绒、珍珠和孔雀翎的头饰、钻石、红宝石、珠宝首饰,还有各式各样的金银小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