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说明这一看法可以提到大量的例子,我选择了一个法国十八世纪的二流——但多产甚至有些放纵——的作家:雷蒂夫·德·拉布勒托纳[5]。我选择他,并不是因为他的才华——他不算才华横溢——而是他针对现实世界的反叛精神是形象和生动的,他表达自己反叛精神的方式是在虚构小说中用他自己不同见解、希望的模式建造的世界来代替现实世界。
在雷蒂夫·德·拉布勒托纳的大量长篇小说中,最著名的是那部多卷本的自传体小说《尼古拉先生》,呈现出十八世纪法国的农村和城市,是一个注意描写细节,认真观察人群、风俗、日常习惯、劳动、节日、偏见、装束、信仰等方面的社会学家,用记录文献的方式写出的。结果他的作品对于研究人员,无论是历史学家还是人类学家、人种学家还是社会学家,都成了真正的宝贝;这些由充满激情的雷蒂夫从他所处的时代矿山上采集起来的宝贝得到了充分利用。但是,当这个大量被描写的社会、历史现实要迁入长篇小说中来的时候,这个现实就经历了一番彻底的改造,而正因为如此才能把它当作虚构小说来谈。的确,在这个话语啰唆的世界里有许多事情酷似给他以灵感的真实世界,男人喜欢女人不是因为她们娇艳的容貌、纤细的腰肢、苗条的身材、文雅的气质和美妙的神韵,而最根本的在于双脚是否美丽,或者鞋袜是否考究。雷蒂夫是个恋足癖,这个毛病在实际生活中把他变成一个具有离心倾向的人,确切地说是脱离了同代人的共性,变成了一个例外,就是说在内心深处对现实是“持不同政见者”。这个不同政见可能是对他发挥自己才能的最大推动力,在他的小说中处处可见,那里面的生活已经按照雷蒂夫本人的模样一一经过修正和改造了。在那个小说世界里如同在现实世界里发生在这个雷蒂夫身上的规矩是:女性美的最基本条件,男性最渴望的快感目标是赏心悦目的脚丫子,再引申些还有裹在脚上的袜子和鞋子。在很少作家身上能如此清楚地看到像这位法国多产作家那样从自己的主观世界——愿望、性欲、梦想、失意、愤怒等等——出发,虚构小说所展开的改造世界的过程。
类似的情况在任何虚构小说家身上都有发生,只是不那么明显和深思熟虑罢了。在小说家的生活里,有某种与雷蒂夫恋足癖相似的东西,它使得小说家强烈渴望有一个与现实生活不同的世界——一位主持正义的利他主义者,一个只知道满足自己最下流的色情虐待或者被虐待欲望的自私自利的家伙,一种富有人性和理性、体验冒险的渴望,一次永不枯竭的爱情——一个感觉自己不得不去用话语编造的世界,在那里一般用密写方式记下他们对现实生活以及另外一种现实的怀疑;而他们不管是自私或者慷慨,早已打算用这后一种现实去代替他们接触的现实了。
朋友,未来的小说家,可能现在应该谈谈一个用在文学上的危险概念了:真实性。什么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实际上,虚构从定义上说就是谎言——一种非实在的伪装现实;实际上,任何小说都是伪装成真理的谎言,都是一种创造,它的说服力仅仅取决于小说家有效使用造成艺术错觉的技巧和类似马戏团或者剧场里魔法师的戏法。那么,既然在小说里最真实的东西就是要迷惑别人,要撒谎,要制造海市蜃楼,那在小说中谈真实性还有什么意义?还是有意义的,不过是这种方式:真正的小说家是那种十分温顺地服从生活下达命令的人,他根据主题的选择而写作,回避那些不是从内心源于自己的体验而是带有必要性来到意识中的主题。小说家的真实性或者真诚态度就在于此:接纳来自内心的魔鬼,按照自己的实力为魔鬼服务。
不写内心深处感到鼓舞和要求的东西,而是冷冰冰地以理智的方式选择主题或者情节的小说家,因为他以为用这种方式可以获得最大成功,是名不副实的作家;很可能因为如此,他才是个蹩脚的小说家(哪怕他获得了成功:正如您清楚地知道的那样,畅销书排行榜上印满许多糟糕的小说家的名字)。但是,我觉得如果不是从生存本身出发,不是在把我们这些小说家变成我们虚构作品中对生活从根本上的反抗者和重建者的那些幽灵(魔鬼)的鼓励和滋养下进行写作,我觉得很难成为创作者,或者说对现实的改造者。我认为,如果接受那个外来强加的命令——根据那个让我们着魔、让我们感到刺激、把我们有时候甚至神秘地与我们的生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写作,可以写得“更好”,更有信心和毅力:如果接受那个外来强加的命令,可以有更多的装备去开始那激动人心但非常艰苦、会产生沮丧和焦虑的工作,即长篇小说创作。
那些躲避自己身上的魔鬼而选择某些主题的作家,由于以为那些魔鬼不够独特或者没有魅力,而这些选中的主题才是独特和有魅力的,实在是大错特错了。一个主题就其本身而言从文学的角度说从来是不分好坏的。任何主题都可能好坏兼而有之,这不取决于主题本身,而是主题通过形式、即文字和叙述结构具体变化为小说时所改变的东西。是具体化的形式使得一个故事变得独特或平庸、深刻或肤浅、复杂或简单,是形式可以让人物变得丰满、性格复杂、似真非真,或者让人物变成死气沉沉的脸谱和艺人手中的木偶。我觉得这是文学领域不多规则的又一条不允许例外的规则:在一部长篇小说中,主题本身没有任何前提条件,因为主题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可能是吸引人的,也可能是乏味的,这完全要看小说家在把主题按照某种秩序变成有组织的话语现实时的方式了。
朋友,我觉得我们今天可以打住了。
拥抱您。
三 说服力
亲爱的朋友:
您说得有道理。我前两封信,由于在文学才能和小说家的主题来源方面的模糊假设,以及那些动物寓言——绦虫和卡托布勒帕斯——的原因,内容过于抽象和犯有令人讨厌的不可证实的毛病。因此,现在应该谈一谈主观性较少、尤其与文学方面联系较多的事情了。
那咱们就谈谈长篇小说的形式吧,小说中最具体的东西就是形式,不管它显得多么怪诞,因为通过小说采取的形式,那具体的东西就具有了可感知的真实特点。但是,在起航驶入您和我喜爱并且操练的小说艺术技巧的水域之前,有必要界定一下您自己很明白但许多读者并不清楚的东西:内容和形式(或者主题、风格和叙述顺序)的分离是人为造成的,只有出于讲解和分析的原因才能成立,实际上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因为小说讲述的内容与讲述的方式不可能分开。正是这个方式决定故事是否可信,是否动人或者可笑,是否滑稽或者悲伤。当然,可以说《白鲸》讲述的是一个老海员被一条白鲸迷住的故事:在所有海域里追捕这条鲸鱼;《堂吉诃德》讲述了一个半疯癫的骑士的冒险和不幸,这位骑士企图在拉曼却平原上再现骑士小说中的英雄业绩。可是有哪位读过这两部小说的人能在“主题”的描写中辨认出麦尔维尔和塞万提斯创造的无限丰富和精致的世界呢?当然,为了说明结构是如何使得故事活起来的,是可以把小说的主题与形式分割开来,条件是确保这一分割绝对不能发生,至少在优秀的小说中如此——在坏小说中可以,所以才是坏小说。优秀的小说讲述的内容和方式构成一个不可摧毁的统一体。这些小说之所以优秀,正是因为借助形式所产生的效果,作品被赋予了一种不可抵抗的说服力。
假如在您还没有读过《变形记》之前,有人告诉您那篇小说的主题就是一个可怜的职员变成令人厌恶的甲虫,那您有可能一面打着哈欠一面心想:立刻放弃阅读这类愚蠢的玩艺儿。可是,由于您读过了这个卡夫卡用魔术般的技巧讲述的故事,您就毫不怀疑地“相信”了格里高尔·萨姆沙的意外事件:您认可这个事情,您同他一道痛苦,您感到毁灭那个可怜人物的绝望情绪同样在使您窒息,直到随着萨姆沙的去世、那不幸的冒险搅乱了的生活又恢复正常为止。您之所以相信了萨姆沙的故事,是因为卡夫卡能为讲述这个故事找到一种方式——安排话语和缄默,揭示秘密,讲述细节,组织素材和叙事的时间,一种让读者接受的方式,以便打消读者面对类似叙事过程可能怀有的保留态度。
为了让小说具有说服力,就必须讲出故事来,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包含在事件和人物中的生活经验,并且努力给读者传达一个幻想:针对现实世界应该自己当家做主。当小说中发生的一切让我们感觉这是根据小说内部结构的运行而不是外部某个意志的强加命令发生的,我们越是觉得小说更加独立自主了,它的说服力就越大。当一部小说给我们的印象是它已经自给自足、已经从真正的现实里解放出来、自身已经包含存在所需要的一切的时候,那它就已经拥有了最大的说服力。于是,它就能够吸引读者,能够让读者相信讲述的故事了;优秀的小说、伟大的小说似乎不是给我们讲述故事,更确切地说,是用它们具有的说服力让我们体验和分享故事。
您一定知道布莱希特[6]著名的间离效果理论。他认为,为了使自己准备写出的史诗性和教化性戏剧能够达到目的,必须在表演中运用一种技术——演员的动作、台词甚至舞台设计本身等方面的演出方式,一种渐渐摧毁“幻想”的技术,它提醒观众舞台上表演的那一切不是生活,而是戏剧,是谎言,是表演,但应该从中吸取可以指导行动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改变生活。我不清楚您对布莱希特是怎么想的。我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虽然他的剧作常常被意识形态的宣传企图弄得令人不快,但还是优秀的,幸亏比他的间离效果理论有说服力。
小说的说服力恰恰追求相反的东西:缩短小说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在抹去二者界线的同时,努力让读者体验那些谎言,仿佛那些谎言就是永恒的真理,那些幻想就是对现实最坚实、可靠的描写。这就是伟大小说所犯下的最大的欺骗行为:让我们相信世界就如同作品中讲述的那样,仿佛虚构并非虚构,仿佛虚构不是一个被沉重地破坏后又重建的世界,以便平息小说家那种本能——无论他本人知道与否——的弑神欲望(对现实进行再创造)。只有坏小说才具备布莱希特为了观众上好他企图通过剧作开设的政治哲学课所需要的保持距离的能力。缺乏说服力或者说服力很小的小说,无法让我们相信讲述出来的谎言中的真实;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谎言还是“谎言”,是造作,是随心所欲但没有生命的编造,它活动起来沉重而又笨拙,仿佛蹩脚艺人手中的木偶,作者牵引的细线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人们看到了人物的滑稽处境,无论这些人物有什么功绩或者痛苦都很难打动我们,因为是毫无自由的欺骗谎言,是被万能主人(作者)赐予生命而操纵的傀儡,难道它们会有那些功绩和痛苦吗?
当然,一部虚构小说的主权不是一种现实,它还是一种虚构。确切地说,一种虚构掌握着一种形象的方式,因此一说到虚构,我总是非常小心翼翼地谈到一种“主权幻想”、“一个独立存在的印象、从现实世界里解放出来的印象”。某人写长篇小说这个事实,即小说不是自发产生的,都必须是从属的,都有一条与现实世界联系的脐带。但是,不仅仅因为小说有作者才与实在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而且还因为在编造和讲述的故事中,如果小说不对读者生活的这个世界发表看法的话,那么读者就会觉得小说是个太遥远的东西,是个很难交流的东西,是个与自身经验格格不入的装置:那小说就会永远没有说服力,永远不会迷惑读者,不会吸引读者,不会说服读者接受书中的道理,使读者体验到讲述的内容,仿佛亲身经历一般。
这就是虚构小说奇特的模糊性:由于小说知道自己受现实性的奴役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希望自主;通过大胆的技巧设想出一种充满幻想的独立自主品格,其空想程度如同歌剧的曲调离开了乐器,或者离开了歌喉一样。
当形式有效时,就能创造这些奇迹。尽管像主题和形式的问题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说是一个不可分开的单位,但形式是由两个同等重要的因素组成的,虽然这两个因素总是缠绕在一起的,出于分析和说明的理由也是可以分离的,它们是:风格和秩序。风格当然是指叙述故事的话语和方式;秩序指的是对小说素材的组织安排,简而言之,就是与整个小说结构的巨大支柱有关系的内容:叙述者、叙述空间和时间。
为了这封信不拉得太长,有些看法我留待下一封信说,例如:风格,讲述虚构故事的话语,决定小说生(或者死)的说服力。
拥抱您。
四 风格
亲爱的朋友:
风格是小说形式中的基本成分,虽然不能说是唯一成分。小说是由话语构成的,因此小说家选择和组织语言的方式就成为书中故事有无说服力的决定因素。那么,小说语言就不能与小说讲述出来的内容、用话语表现出来的主题分离开来了,因为了解小说家在叙事活动中成败如何的唯一办法,就是调查虚构通过文字是否有了生命,小说是否从作者和实在的现实手中解放出来,以及是否作为独立自主的现实而送到读者面前。
这样就要看作品的文字是否有能力,是有创造力,还是死气沉沉。或许我们应该从去掉所谓正确的思想开始,以便紧紧围绕风格特征展开。风格正确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风格要有效力,要与它的任务相适应,这个任务就是给所讲述的故事注入生命的幻想——真实的幻想。有的小说家写起来标准之至,完全按照他们所处时代盛行的语法和文体规范写作,像塞万提斯、司汤达、狄更斯、加西亚·马尔克斯,可也有另外的作家,也很伟大,他们破坏语法和文体规范,犯下各种各样的语法错误;从学院派的角度说,他们作品的风格中充满了不正确的东西,可是这并没有妨碍他们成为好作家、甚至是优秀的作家,像巴尔扎克、乔伊斯、比约·巴罗哈、塞利纳、科塔萨尔和莱萨玛·利马。阿索林是个杰出的散文大家,然而他却是个非常令人讨厌的小说家,他在关于马德里的作品集中写道:“文学家写散文,正规的散文,语言纯正的散文;如果散文缺乏趣味的调料,没有快活的企图、讽刺、傲慢和幽默,那就一钱不值。”[7]这是个正确的看法:文体的正确性就自身而言丝毫不构成小说写作的正确或者谬误的前提条件。
那么,小说语言是否有效到底取决于什么?取决于两个特性:内部的凝聚力和必要性。小说讲述的故事可以是不连贯的,但塑造故事的语言必须是连贯的,为的是让前者的不连贯可以成功地伪装成名副其实的样子并且有生命力。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结尾处莫莉·布卢姆的内心独白,混乱的意识流中充满了回忆、感觉、思考、激情,其令人着迷的魅力之处在于曲折的不连贯的表面叙事行文,以及在这笨拙无序的外表下面保持的一种严密的连贯性,一种这段内心独白文字丝毫不离开的规章、原则体系或者模式指挥的结构。这是对一个流动意识的准确描写吗?不是。这是一种文学创作,其说服力是如此强大,让我们觉得好像是在复制莫莉的意识漫步,而实际上是在创作。
胡利奥·科塔萨尔晚年自负地说自己“越写越糟”。其意思是说,为了表达他长、短篇小说中渴望的东西,他觉得不能不去寻找越来越不大服从形式规则的表达形式,不能不向语言特征挑战和极力把节奏、准则、词汇、畸变强加到语言头上,为的是他的作品可以用更多的可信性表现他创作中的人物和事件。实际上,正是由于科塔萨尔的写法如此“糟糕”,他写的效果才那么出色。他的行文明白而流畅,巧妙地伪装成口语,非常灵活地搀入和吸收口语中的俏皮话和装腔作势的用词,当然也少不了阿根廷方言,但也有法语语汇;同时,他还编造词语,由于非常聪明和动听,所以在上下文中并不走调,反之,有了这些阿索林要求优秀小说家具备的“调味品”(佐料),就更丰富了表达方式。
一个故事的可信性(说服力)并不仅仅取决于前面所说的风格的连贯性——叙述技巧所起的作用丝毫不差。但是如果没有这一连贯性,那可信性要么不存在,要么变得很小。
一种风格可能让人感到不愉快,但是通过连贯性,这种风格就有了效果。例如,路易费迪南·塞利纳的情况就是如此。我不知道您觉得如何,但是对于我来说,他那些短小和结巴的句子,遍布的省略号,间杂的叫嚷和黑话,让我的神经无法忍受。尽管如此,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长夜行》,还有《缓期死亡》,虽然后者不那么显豁,它们都是有极强说服力的长篇小说,它们那肮脏下流和古怪离奇的倾诉,让我们着迷,粉碎了我们可能有意反对他而准备的美学和伦理学思想。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阿莱霍·卡彭铁尔身上,毫无疑问,卡彭铁尔是西班牙语世界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可他的散文,如果不考虑那几部长篇小说(我知道二者不能分开,但是为了说清楚我涉及的问题,我还是把它们分开了),与我欣赏的风格截然相反。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生硬、墨守成规和千篇一律,这时刻让我联想起他是通过仔细地翻检词典来造句的,让我联想起十七世纪的巴洛克作家对古语和技巧的怀古激情。尽管如此,这样的文风在《人间王国》——我反复阅读过三遍的绝对杰作——中讲述蒂·诺埃尔和亨利·克里斯托夫的故事时,却有着一种感染和征服人的力量,它打消了我的保留和反感,让我感到眼花缭乱,毫不怀疑地相信他讲述的一切。阿莱霍·卡彭铁尔这种古板和僵硬的风格怎么会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呢?这是通过他的作品中紧密的连贯性和传达给我们需要阅读的感觉,即那个让读者感到非用这样的话语、句子和节奏才能叙述那个故事的信念办到的。
如果谈一谈风格的连贯性还不算太困难的话,那么说一说必要性——这对于小说语言具有说服力是必不可少的——就困难得多了。可能描写这一必要性的最佳方法是从其反面入手为好,即给我们讲述故事时失败的风格,因为它使得读者与故事保持了一定距离并且让读者保持清醒的意识,也就是说,读者意识到他在阅读别人的东西,既不体验也不分享书中人物的生活。当读者感觉到小说家在写作故事时不能弥合内容与语言之间的鸿沟时,那这种风格上的失败是很容易被察觉的。一个故事的语言和这个故事的内容之间的分岔或者平分秋色,会消灭说服力。读者之所以不相信讲述的内容,是因为那种风格的笨拙和不当使他意识到:语言和内容之间有一种不可逾越的停顿,有一个空隙;一切矫揉造作和随心所欲都乘虚而入,凌驾于小说之上,而只有成功的虚构才能抹去这些人工的痕迹,让这些痕迹不露出来。
这类风格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我们没有感觉到它有存在的必要;恰恰相反,在阅读这类作品时,我们发觉如果用别的方式讲述、用另外的语言道出这些故事,效果可能会好一些(这在文学上说,就是意味着有说服力)。在阅读博尔赫斯的故事、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和伊萨克·迪内森[8]的闲话时,我们从来没有产生过这种内容和语言分岔的感觉。这几位作家的风格,虽然各不相同,却能够说服我们,因为在他们的风格里,语言、人物和事物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即我们丝毫不会想象到可能产生分裂的东西。我说到一部创造性的作品的必要性时,就是指的“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
这些大作家的语言必要性却相反在他们的追随者身上显示为做作和虚假。博尔赫斯是西班牙语世界最具独创性的散文大师,可能是二十世纪西班牙语世界诞生的最伟大的散文家。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果允许的话,我敢说这是不祥的影响。博尔赫斯的风格是不可能混淆的,它具有惊人的功能,有能力赋予他那充满意念、新奇事物、高雅心智和抽象理论的世界以生命和信誉;各种哲学思想体系、各类神学探索、神话、文学象征、思考和推测,以及特别是从文学角度审视的世界历史,构成他编造故事的原料。博尔赫斯的风格与他那不可分割的合金式题材水乳交融、形成一体;读者从阅读他短篇小说的第一行起、从阅读他那具有真正虚构特点的创造才能和自主意识的散文的第一行开始,就感觉到这些内容只能用这种方式讲述,只能用他那睿智、讽刺、数学般准确的——一字不多,一字不少——冷峻高雅、贵族式的狂妄的语言讲述出来,读者还会感觉到他把智力和知识置于激情和感觉之上,他用广博的知识做游戏,显示一种技巧,避开任何形式的多愁善感,漠视肉体和情欲(或者远远地瞥上一眼,好像肉体和情欲是人类生存中最低级的表现),借助精明的讽刺使作品变得有人情味,而讽刺是可以减轻论证复杂性的清风,可以减轻那些思想迷宫或者巴洛克结构的复杂性,而这些巴洛克结构几乎经常是博尔赫斯的故事主题。这一风格的特色与迷人之处尤其表现在修辞的形容词化上,以其大胆、古怪的用词(“没有人看到他踏入那一致的夜晚”),以其强烈和不容置疑的隐喻,即那些除去完善一个想法或者突出一个人物肉体和心理片断之外往往足以创造博尔赫斯气氛的形容词或者副词,来以此震撼读者。而恰恰由于这一必要性,博尔赫斯的风格才是不可模仿的。当博尔赫斯的倾慕者和追随者从他那里借来使用形容词的方法、不礼貌的惊人之语、嘲讽和装腔作势的时候,这些修辞的声音发出种种不和谐的尖叫,如同那粗制滥造的假发不能准确地覆盖头顶、让不幸的脑袋露出一片荒唐一样。由于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是一位惊人的创造大师,因此留给“小博尔赫斯们”的就只有愤怒和烦恼了,在这些模仿者身上因为缺乏行文的需要,尽管他们十分喜爱博尔赫斯身上的独创性、真实性、美和刺激,结果他们自己却变得滑稽可笑、丑陋和虚伪。(真诚或者虚伪在文学领域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美学问题。)
类似事情也发生在我们西班牙语世界的另外一位文学大师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身上。与博尔赫斯的风格不同,他不讲究朴实无华,而是追求丰富多彩;没有智慧化的特色,而是具有感官和快感的特点;他因为语言地道和纯正而属于古典血统,但是并不僵化,也不好用古语,而是更善于吸收民间成语、谚语和使用新词和外来词;他注重丰富的音乐感和思想的明快,拒绝复杂化或者思想上的模棱两可。热情、有味道、充满音乐感、调动全部感觉器官和身体的欲望,这一切都在他的风格中自然而然、毫不矫揉造作地表现出来:他自由地散发出想象的光辉,无拘无束地追求奇特的效果。当我们阅读《百年孤独》或者《霍乱时期的爱情》时,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压倒了我们:只有用这样的语言、这样的情绪和节奏讲述,里面的故事才能令人可信,才具有真实性,才有魅力,才能令人感动;反之,如果撇开这样的语言,就不能像现在这样让我们着迷,因为这些故事就是讲述这些故事的语言。
实际上,这样的语言就是讲述的故事;因此,当别的作家借用这种风格时,运作的结果是文学变得虚假和滑稽可笑。继博尔赫斯之后,加西亚·马尔克斯成为西班牙语世界受到模仿最多的作家;虽然有些弟子获得成功,就是说拥有众多的读者,但不管他们是多么善于学习,其作品都不如加西亚·马尔克斯那样具有鲜活的生命力,而且那奴婢的特征、牵强的态度,都是显而易见的。文学纯粹是一门技艺,但是优秀的文学能够成功地掩饰这一技艺特点,而平庸的文学往往暴露这一特点。
尽管我觉得有了上述的看法,而且我已经道出了关于风格所知道的一切,鉴于您信中强烈要求我提出实际的建议,那么我就说一点吧:既然没有一个连贯而且必需的风格就不可能成为小说家,可您又很想当作家,那么就探索和寻找您自己的风格吧。多多读书,因为如果不阅读大量优美的文学作品就不可能掌握丰富流畅的语言;在衡量自己力量的同时,虽然这并不容易,请不要模仿您最钦佩并且教会您热爱文学的那些小说家的风格。可以学习他们的其他方面:对文学的投入,刻苦勤奋,某些癖好;如果您觉得他们的信念合乎自己的标准,那就可以接受。但是,请您千万避免机械地复制他们作品中的形象和风格,因为假如您不能创造自己的风格、即最适合您要讲述的内容的风格,那么您的故事就很难具有使故事变得生动起来的说服力。
探索和寻找自己的风格是可能的。请您读一读福克纳的第一和第二部长篇小说吧。您会看到从平庸的《蚊群》到出色的《坟墓里的旗帜》,即《沙多里斯》的初稿,这位美国南方作家逐渐找到了他的风格,找到了那种迷宫般、庄严的、介于宗教、神话和史诗间可以赋予“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生命的语言。福楼拜也是从他的《圣安东的诱惑》,一部浪漫抒情、急风暴雨、摧枯拉朽的散文,到《包法利夫人》之间找到了自己的风格;在《包法利夫人》里,从前那种文体上的冲动受到了最严厉的清洗,从前作品中大量抒情和激动的情感受到了无情的镇压,为的是寻找“真实的幻想”。经过五年超乎想象的艰苦劳动之后,果然以无可比拟的方式写出了他第一部传世之作。我不知道您是否知道福楼拜关于风格有一句名言:用词准确。“准确”这个词就是只能用这个词才能完整地表达思想。作家的责任就是要找到这个词。那他怎么知道什么时候找到了这个词呢?耳朵会告诉他:听起来悦耳的时候,用词就是准确的。形式和内容——语言和思想——的完美结合,可以转化为音乐上的和谐。因此,福楼拜常常把写出来的所有句子都经过一番“尖叫”或者“大吼”的考验。他经常走到一条至今尚存于他当年居住在克鲁瓦塞别墅时的椴树林荫道上高声朗诵他的作品,这条路被称为:狂吼的林荫道。他在那里放开喉咙大声地朗读他写出来的东西,让耳朵告诉他用词是否准确,或者应该继续寻找字句,他狂热而顽强地追求艺术的完美,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鲁文·达里奥[9]的那句诗,“一种找不到我风格的形式”,您还记得吗?这句话长期以来让我感到困惑,因为风格和形式难道不是一回事吗?既然已经有了一种形式,怎么还能寻找它呢?如今我明白:这是可能的,因为正如我在前一封信中说的那样,文字仅仅是文学形式的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技巧,也非常重要,因为仅有语言还不足以讲出好的故事来。可这封信实在太长了;谨慎的办法是把这个话题留到以后再说吧。
拥抱您。
五 叙述者空间
亲爱的朋友:
我很高兴您鼓励我谈谈长篇小说的结构,即那个手工艺问题:作为一个和谐又充满活力的整体,这个手工艺支撑着让我们眼花缭乱的虚构故事,其说服力又是如此巨大,以致我们觉得这些故事是独立自主、自然发生、自给自足的产物。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它们仅仅是表面如此而已。实际可不是这样,它们已经成功地通过文字和编造故事的娴熟技巧形成了魔术,并把那种幻觉传染到我们身上。前面我们已经谈过了叙事风格。现在应该考虑一下与组织构成长篇小说素材、小说家为赋予编造的内容以感染力所使用的技巧的有关问题了。
准备写故事的人应该面对的种种问题或者挑战,按照顺序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叙述者
二、空间
三、时间
四、现实的水平
也就是说,这涉及讲述故事的人,涉及出现在整个小说中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三个视角。一部虚构的小说能否令人震惊、感动、兴奋或者讨厌,如同取决于风格是否有效一样,也取决于对这三个角度的选择和把握。
我想今天我们先谈谈叙述者吧。叙述者是任何长篇小说(毫无例外)中最重要的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其他人物的存在都要取决于他。但是,首先应该消除一种误解:经常有人把讲述故事的叙述者与写作故事的人混为一谈。这是个极大的错误,甚至有许多小说家犯有此病,他们因为决定用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并且由于明显使用了自传作为题材,便认为自己是虚构小说的叙述者。这是错误的。叙述者是用话语制作出来的实体,而不是像作者那样通常是个有血有肉的活人;叙述者是为讲述的长篇小说的运转而存在的,在他讲述故事的同时(虚构的界限就是他存在的天地),小说作者的生活更为丰富多彩,他先于小说的写作而存在,并于小说完成后继续存在;甚至在作者写小说时,也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完全吸收进去。
叙述者永远是个编造出来的人物,是个虚构出来的角色,与叙述者“讲述”出来的其他人物是一样的,但他比其他人物重要,因为其他人物能否让我们接受他们的道理、让我们觉得他们是玩偶或者滑稽角色就取决于叙述者的行为方式——或表现或隐藏,或急或慢,或明说或回避,或饶舌或节制,或嬉戏或严肃。叙述者的行为对于一个故事内部的连贯性是具有决定意义的,而连贯性则是故事具有说服力的关键因素。
小说作者应该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谁来讲故事?”这看上去似乎有不计其数的可能性,但就一般情况而言,实际上可以归纳为三种选择:一个由书中人物来充当的叙述者,一个置身于故事之外、无所不知的叙述者,一个不清楚是从故事天地内部还是外部讲述故事的叙述者。前两种是具有古老传统的叙述者,第三种相反,根底极浅,是现代小说的一种产物。
为查明作者的选择,只要验证一下故事是用语法的哪一个人称叙述的即可:是他,是我,还是你。叙述者说话的语法人称表明了他在叙事空间中的位置。如果他用我来叙述(用我们的情况很少,但也不是不可能,想想圣埃克絮佩里的《要塞》,或者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中的许多章节),那么他就是在空间之内,不断地与故事中的人物交往。假如他用第三人称他来叙述,那他就在叙事空间之外,如同在许多古典小说中发生的那样,他是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他模仿万能的上帝,可以看到万物的一切,即叙事天地中无限大和无限小的一切,但他并不属于这个叙事世界,而是从外部向我们展示这个世界,自寰宇鸟瞰人间。
用第二人称你讲故事的叙述者处于空间的哪一个部分?比如,米歇尔·布托[10]的《时间的运用》、卡洛斯·富恩特斯[11]的《清风》、胡安·戈伊迪索罗[12]的《无地的胡安》、米盖尔·德里维斯[13]的《与马里奥在一起的五个小时》以及曼努埃尔·瓦斯盖斯·蒙塔尔万[14]的《卡林德斯》。这没有办法事先知道,只能根据第二人称所处的位置。但是,这个你也有可能是一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置身于叙事世界之外,发号施令,指挥故事的展开,于是事情就会按照他那专制的意志和上帝才享有的无限权力发生。但也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这个叙述者是一种分裂出来的意识。他以你为借口,自言自语,是个有些精神分裂的人物——叙述者,虽然已经卷入情节,却通过精神分裂症的样子装作与读者保持一致(有时是与他自己保持一致)。在用第二人称讲述故事的长篇小说里,没有办法准确地知道谁是叙述者,只有通过小说内部的说明才能推测出来。
我们把任何小说中存在的叙述者占据的空间与叙事空间之间的关系称作空间视角,我们假设它是叙述者根据语法人称确定的,那么有以下三种可能性:
一、人物兼叙述者,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叙述者空间和叙事空间混淆在一个视角里。
二、无所不知的叙述者,用第三人称讲述故事,占据的空间区别并独立于故事发生的空间。
三、含糊不清的叙述者,隐藏在语法第二人称的背后,你可能是无所不知和高高在上的叙述者的声音,他从叙事空间之外神气地命令小说事件的发生;或者他是人物兼叙述者的声音,卷入情节中,由于胆怯、狡诈、精神分裂或者纯粹随心所欲,在对读者说话的同时,大发神经,自言自语。
我猜想,经过上述这番简化之后,您会觉得空间视角是非常清楚的,是只要匆匆扫过小说的前几行之后就可以确定的东西。如果我们就停留在这样抽象的泛论之中的话,事情的确如此;但是当我们接触具体问题、个别情况时,我们会发现:在那个简化的框架之中,还存放着各种各样的变化,这样就使得每个作家选择好一个讲述自己故事的空间视角之后,可以拥有一片发明、创造、改革、调整的广阔天地,即发挥独创与自由的空白。
您还记得《堂吉诃德》的开头吗?可以肯定您是记得的,因为它是我们脑海中最值得记忆的小说开头之一:“在拉曼却地区的某个村镇,地名我就不想提了……”按照上面的分类,毫无疑问,小说的叙述者定位在第一人称,是从我说起的,因此这是个人物兼叙述者,其空间就在故事本身。但是,我们很快就发现这个叙述者虽然不时地像在第一句话里那样插话并且用我来说话,可他根本不是人物兼叙述者,而是一个可与上帝匹敌的典型的无所不知的叙述者,因为他从一个包罗万象的外部视角给我们讲述故事,仿佛是从外界、从他的角度在说话。实际上,他是用他来叙事,只有少数场合例外,比如开头那样,他变成了第一人称,用一种爱出风头、分散人们注意力的我的神情站在读者面前讲话(因为他在一个他并不参与其间的故事里突然出现,是个免费的节目,是故意分散读者对故事所发生事件的注意力)。这种空间视角的变化或者跳跃——从我跳到他,从一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跳到人物兼叙述者身上,或者向相反方向的跳跃——改变着视角,改变着叙事内容的距离,这可以有道理,也可以没有道理。如果没有道理,如果通过这些空间视角的变化,我们只是看了一场叙述者无所不知的廉价炫耀,那么这造成的不连贯性就可能破坏幻觉,从而削弱故事的说服力。
但是,这会让我们产生叙述者享受着变化无常的命运的想法,还会让我们想到:叙述者有可能经受种种变化,不断地通过语法人称的跳跃改变着展开叙事内容的视角。
现在我们来看一些这类变化无常的有趣事例,一些叙述者改变或者调整空间视角的例证。您肯定会记得《白鲸》的开头,这是世界小说中又一个令人震动的开头:“叫我以实玛利好了。”(就假设我叫以实玛利好了。)真是非同寻常的开头,对吗?麦尔维尔就用了三个英语单词[15]成功地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份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兼叙述者的强烈好奇,他的身份隐藏不露,甚至是否真的叫以实玛利都不能肯定。这个空间视角当然是确定无疑的。以实玛利用第一人称讲话,他是故事中的又一个人物,虽然不是最重要的——狂热而自以为才能过人的船长亚哈才是最重要的人物,或许他的敌人,那条时而神秘隐藏、时而出现,让他着迷地四处追捕的白鲸才是最重要的人物——但是,以实玛利却是一个见证,是故事中大部分冒险活动的参加者(他没有参与的活动,也都是亲耳听到的,然后再转述给读者听)。作者在展开整个故事的过程中,是严格遵守这个空间视角规定的,直到最后的情节为止。在此之前空间视角的连贯性是始终如一的,因为以实玛利仅仅讲述(也是仅仅知道)他通过自己亲身体验所了解的故事经过,这样的连贯性加强了小说的说服力。但是,到了最后,正如您会记得的那样,那可怕的大灾难发生了:魔鬼般的白鲸消灭了亚哈船长和裴廓德号船上的全体成员。从客观的角度看,按照故事内在连贯性的名义说,合乎逻辑的结论似乎应该是以实玛利也同他那些冒险的伙伴一道葬身海底了。但是,假如这个合乎逻辑的故事发展得到承认的话,那怎么可能还有一个死于故事之中的人物来给我们讲故事听呢?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不连贯性和不把《白鲸》变成一个幻想故事、其叙述者可能从阴间给我们讲故事,麦尔维尔(奇迹般地)让以实玛利死里逃生,此事我们是从故事后面的附言中得知的。这个附言可不是以实玛利本人写的,而是一位身居叙事世界之外的无所不知的叙述者所写的。因为这时在《白鲸》的最后几页里出现了空间变化,出现了一个从人物兼叙述者的视角(其空间是讲述的故事空间)向另一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的跳跃,后者占据了一个比叙事空间更大的不同空间(因为这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从这个更大的空间里去观察和描写前一个叙事空间)。
如果再说一些前面您可能已经看出来的东西,那就有些多余了:叙述者的变化在小说中并不少见。恰恰相反,小说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叙述者讲述出来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我们不能轻易地分辨出来),叙述者之间如同接力赛一样一个把下一个揭露出来,以便把故事讲下去。
现在我脑海里出现的叙述者这种接力赛——空间变化——的最生动的例子,就是福克纳的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它讲述了本德仑一家为埋葬老母艾迪·本德仑而走过南方神话般的土地的故事,老人家生前希望在她去世后尸骨能够安葬在出生之地。这趟远行具有《圣经》和史诗般的特征,因为老人的遗体在南方炎炎烈日照射下正在腐烂,可是全家毫无畏惧地继续前进,因为福克纳笔下的人物经常闪烁的狂热信念一直在鼓舞着他们。您还记得小说的内容是怎样讲述出来的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由谁讲述出来的吗?是由许多叙述者讲出来的:本德仑一家的每个家人。小说中的故事经过他们每人的意识流淌出来,同时确定了多元的游历视角。这个叙述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个人物兼叙述者,因为他参加了情节活动,置身于叙事空间之中。但即使空间视角在这个意义上始终保持不变,这个叙述者的身份也在从一个人物变成另一个人物,甚至在这种情况下,空间视角的变化也仅仅是从一个人物那里跳出来到另外一个人物身上,而并没有脱离叙事空间——不像《白鲸》或者《堂吉诃德》那样。
如果这些变化是有道理可言的,它们就会赋予作品更丰富的内容、更多的灵性和经验,这些变化的结果就会变得让读者看不见,因为读者被故事所唤起的亢奋和好奇俘虏了。反之,假如变化产生不了这样的效果,结果是相反的:这些技术手段暴露无遗,因此会让我们觉得造作和专断,是一些剥夺了故事人物自然和真实的拘束服。但是,无论《白鲸》还是《堂吉诃德》都不属于这种情况。
美妙的《包法利夫人》也不属于这种情况,它是小说中的另外一座丰碑,我们可以看到那里面也有极有趣的空间变化。您还记得开头吗?“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叙述者是谁?谁在用这个我们说话?我们一直都不清楚。唯一明白无误的是:这是一个人物兼叙述者,其空间就是叙事内容的空间,是对讲述内容的现场目击者,因为讲述的口气是第一人称的复数。由于是用我们来说话的,就不能排除这是个集体性的人物,可能就是小包法利所属的全班同学。(如果您允许我在福楼拜这个巨人身旁举出一个矮子为例,那么我讲过一个《幼崽们》的故事,用的是一个集体人物兼叙述者的空间视角,这个集体人物就是主人公比丘利达·圭亚尔所住街道的朋友们。)但是,也有可能是指一个学生,他可能出于谨慎、谦虚或者胆怯便使用了我们这个人称。可是接下来,这个视角仅仅保持了几页,其中我们听到有两三次是使用第一人称的,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显然是作为见证者的身份目击的故事。但是,有那么难以确定的片刻瞬间——这个诡计中有另外的技术壮举——讲述的声音不再用人物兼叙述者的口气了,而改用一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的声音,他跳到故事之外,置身一个与故事不同的空间,不再用我们说话,而是用语法上的第三人称他来讲话。在这种情况下,变化的是视角:起初,视角是一个人物;后来,换成了一个无所不知、藏而不露的上帝式叙述者,他知道一切,看得到一切,可以讲述一切,但从来不表现自己,也不提自己。这一新视角受到严格遵守,一直坚持到小说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