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马车里沿着大道一路小跑,向马德莱娜教堂方向奔去。
“我们该去哪儿呢?”我说。
“哦,随便你,哪儿都可以!”他回答说,“去布洛涅森林的那家餐馆吧,我们在那儿吃顿饭,聊聊你的近况。”
“我倒想先听听你的近况,”我说,“把困扰你的难题告诉我吧。”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镶银的山羊皮盒子递给我。我打开一瞧,里面藏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她有一种奇怪的美:朦胧的大眼睛,披散的秀发,裹着华美厚重的皮毛,看起来就像个灵媒。
“你觉得她长得怎么样?”他问我,“真诚吗?”
我又仔细地看了看照片中的脸。那张脸的主人似乎是个有秘密的人,至于她的秘密是好是坏,我则全然说不出来。她的美就像是由许许多多的谜题凝聚而成。事实上,那种美绝不是肤浅的皮囊之美,而是一种心理层面上的美。她唇间漾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意蕴十分微妙。她并不是那种真正甜美可人的姑娘。
“好吧,”他不耐烦地大声叫道,“你怎么看?”
“她就是穿貂皮的蒙娜丽莎。”我回答说,“把她的故事都说给我听听吧。”
“现在先不讲,”他说,“等用过餐吧。”接着他便开始谈论其他话题了。
侍者给我们送来咖啡和烟卷时,我提醒杰拉尔德兑现他的承诺。他起身离座,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踱步,最后深深跌坐在扶手椅里,给我讲了以下的故事:
“有一天傍晚,”他说,“大概五点钟吧,我走在邦德街上。马车挤得街上水泄不通,车辆几乎寸步难行。人行道附近停着一辆小小的黄色四轮马车。不知什么缘故,那辆车吸引了我的注意。当我经过时,有个人从车里望向我,就是今天下午我给你看的照片里的那张脸。
“我立刻被那张脸迷住了。那天晚上,我不断地想着它,第二天又想了一整天。我在海德公园的那条该死的骑马道[4]上走来走去,往每一辆马车的窗户里窥视,希望能等到那辆黄色的马车,但是,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位不知姓名的美人。最后,我开始怀疑她也许只是我发的一个白日梦。
“大概一个星期以后,我去拉斯特尔夫人那里参加晚宴。晚餐原定八点钟开始,可是到了八点半,我们还在客厅里等迟到的宾客。终于,仆人推开门,宣布奥尔洛漪夫人驾临。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女人!她徐徐地走进来,仿佛一束被灰色蕾丝包裹着的月光。主人嘱咐我负责陪护,她挽着我的胳膊由我领着走向餐桌,这真是太让我高兴了。
“入座以后,我冒失地开了口:‘奥尔洛漪夫人,我想,前一阵子我在邦德街上看到过您。’她闻言脸色变得十分苍白,并且压低了声音对我说:‘请不要这么大声,别人会听见的。’
“想不到我刚开口就把局面搞得这么尴尬,我感觉糟糕极了,于是赶紧话锋一转,不管不顾地谈起法国戏剧来。席间,她很少开口说话,一开口也总是低沉轻柔,仿佛很怕旁人听到我们的谈话。我当场坠入了爱河,满脑子都是愚蠢的热情。奥尔洛漪夫人身上始终洋溢着一种难以描述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激起了我无尽的好奇心。晚餐结束后,她很快起身告辞。我问她以后可不可以登门拜访。她犹豫了片刻,还环顾四周确认附近没人。然后她才对我说:‘可以,明天下午四点五十分。’
“她走后,我请求拉斯特尔夫人给我说说她的情况。我只打听到她是个寡妇,在公园巷有一处美丽的宅邸。后来,某个无聊至极的讨厌鬼开始长篇大论地谈寡妇的问题,说她们比丈夫活得长说明了婚姻中的适者生存原则。我见打听不到什么,就告辞回家了。
“第二天,我准时赶到公园巷,分秒不差。可是,奥尔洛漪夫人的管家却告诉我女主人刚刚外出了。我对她的行为深感不解,闷闷不乐地去了俱乐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给她写了一封信,问她可否允许我在未来的某天下午再去试试运气。一连好几天,我都没有等到她的回信。不过最后她终于给我送来一张短短的便条,说她星期日四点在家。那张便条上还有一段不同寻常的附言:‘请不要写信到此地了。详情我会当面向你解释的。’
“星期日,她终于接待了我。她真是迷人极了。可是当我告辞的时候,她又恳求我遵守这样一条约定:要是我以后需要给她写信,务必将收信地址写为‘格林街,惠塔克图书馆,转诺克斯太太收’。‘因为一些缘故,’她说,‘我不能用自己家的地址收信。’
“在那个社交季中,我们常常见面。萦绕在她周围的神秘气氛从来不曾消散。有的时候,我想她也许是受了某个男人的掌控,可是她看上去那么高不可攀,我又实在无法相信情况会是那样。我左思右想,怎么也下不了结论。她就像博物馆里陈列的那种奇异的水晶一般,前一刻是透明的,后一刻却又模糊朦胧,看不透了。我终于下定决心向她求婚。此前我写过几封信,也多次登门拜访,可她每次都摆出那份神秘莫测的做派,搞得我心力交瘁,现在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写信问她可否在下周一傍晚六点接待我。她回信说可以。我瞬间幸福得如同上了天。我被她迷得晕头转向。
“那个时候我以为,尽管她这么神秘,我还是那么迷恋她;可是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她的神秘,我才会迷恋上她。不,应该说当时我爱的还是她本人。她的秘密让我苦恼,让我疯狂。为什么命运偏要让我撞破它呢?”
“就是说你发现了真相咯?”我大声问道。
“恐怕是的,”他回答说,“我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你自己判断吧。
“到了星期一,我跟我叔父一起用了午餐。下午四点的时候,我已经到了马里波恩路。你知道,我叔父住在摄政公园。我想从那里抄近道去皮卡迪利广场,所以一连穿过了许多条破破烂烂的小街。突然,我看到了奥尔洛漪夫人的身影,她戴着厚厚的面纱,在我前方走得飞快。她走到那条街上的最后一栋房子门前,拾级而上,掏出一把弹簧锁的钥匙,开门进去了。‘这就是她的秘密了。’我心里嘀咕,赶紧走上前去细看那栋房子。那栋房子看起来像是那种对外出租的公寓。门阶上静静地躺着一块手帕,是奥尔洛漪夫人遗落在那儿的,我把它拾起来揣进了口袋。接着,我开始考虑自己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最终我意识到自己无权窥探她的隐私,便乘车去了俱乐部。傍晚六点,我登门拜访奥尔洛漪夫人。她躺在沙发上,身着一件她总爱穿的茶会礼服:银色薄绢的质地,系着一圈奇怪的月光石。那一刻她的模样真的相当可爱。
“‘很高兴见到你,’她说,‘我一整天都没出过门。’我惊异地望着她,从口袋里掏出那块手绢递给她。‘今天下午,你把这个落在卡姆纳街了,奥尔洛漪夫人。’我十分冷静地说。她满面惊惧地望着我,却一点也不打算接过那块手绢。‘你去那儿做什么?’我问道。‘你有什么权力来盘问我?’她这样回答。‘因为我爱你,我就有权力问你,’我回答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向你求婚的。’她用双手遮住面孔,瞬间泪如泉涌。‘你必须告诉我。’我继续逼问道。她站起身来,毫不躲闪地直视着我的脸孔,然后说:‘默奇森勋爵,我没什么可以告诉你的。’‘你是去和某个人会面的,’我大声叫道,‘这就是你的秘密。’她的脸色变得煞白:‘我没有去和任何人会面。’‘你就不能说实话吗?’我对她喊叫起来。‘我已经说了实话。’她如此回答。
“当时,我生气极了,简直就是发了狂;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我肯定对她说了一通极其恶毒的言辞。最后,我冲出了那栋宅邸。
“第二天,我收到一封她写给我的信,可我连信封都没拆就退了回去。我离开伦敦,和艾伦·科尔维尔一起去了挪威。
“一个月以后,我回到伦敦,在《晨邮报》上看到的第一则消息就是奥尔洛漪夫人的死讯。她在看歌剧的时候着了凉,五天后死于肺部充血。得到这个消息以后,我闭门不出,谁也不肯见。我曾经那么爱她,我曾经那么疯狂地爱着她。亲爱的上帝啊!我曾多么如痴如醉地爱过那个女人!”
“你后来去过那条街吗,去过街上的那栋房子吗?”我说。
“我去过。”他回答说。
“有一天,我确实去了卡姆纳街。我没法不去,我控制不住自己,一直被疑惑折磨着。我敲响了那栋房子的门,一位看起来挺体面的女人给我开了门。我问她是否有房间出租。‘是这样的,先生,’她回答说,‘几间客厅本来算是租出去了,可是我已经有三个月没见过租房的那位女士了,房租也欠着没付。你要租的话,可以租那几间。’‘是不是这位女士?’我一边说一边拿出照片给她看。‘是她,绝对是她。’她大声叫道,‘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先生?’‘这位女士已经去世了。’我回答说。‘噢,先生,我真希望她还活着!’那个女人说,‘她是我最好的租客。她每周付我三个几尼,只是为了时不时来我的客厅里坐一坐。’‘她在这里和人见面吗?’我问。那个女人向我保证绝对没有那种事情‘她总是一个人,从来没和任何人见过面。’‘那她究竟在这儿干什么?’我大声叫道。‘她就在客厅里坐着,先生,读读书,有时候喝点茶。’那个女人回答说。我实在不知道对这一幕该说什么好,所以我给了她一个金镑[5]就转身离开了。
“好了,现在我问你:你觉得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个女人说的不是实话吧?你看呢?”
“我看她说的就是实话。”
“那么奥尔洛漪夫人究竟为什么要去那里?”
“我亲爱的杰拉尔德,”我回答说,“奥尔洛漪夫人只是一个对神秘感有着狂热爱好的女人。她租下那些房间,只是为了享受蒙着面纱走去那里、想象自己是故事的女主角的快感。她热爱秘密,可她自己只是一个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6]。”
“你真的这样想?”
“我确信就是这样的。”我回答说。
他掏出那个羊皮小盒子,打开盒盖望着里面的照片。最后,缓缓吐出两个字:“是吗?”
[1]和平咖啡馆:一家历史悠久、许多名人都爱光顾的时髦餐馆,位于巴黎歌剧院附近。
[2]托利党:英国保守派政党。
[3]《摩西五经》:指《旧约全书》的前五卷。
[4]海德公园的骑马道:在海德公园的骑马道上乘马车是当时伦敦上流社会人士喜爱的时髦活动。
[5]金镑:一种面值为一英镑的金币。
[6]斯芬克斯:古埃及神话中的怪物,长着一对翅膀和一张女人的面孔。它会给人出谜语,然后吃掉猜不出谜底的人。在十九世纪晚期的文学艺术作品中,斯芬克斯通常象征一种神秘或具威胁性的女性魅力。
坎特维尔的幽灵
一段万物有灵论的浪漫传奇
The Canterville Ghost
A Hylo-Idealistic Romance
1
当美国公使海勒姆·B.奥蒂斯先生买下坎特维尔猎庄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此举愚蠢至极,因为这幢宅子闹鬼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坎特维尔勋爵行事出了名地恪守规则,在奥蒂斯先生前来商议买卖条件时,他感到自己有义务向买主说明实情。
“自打那件事以后,我们自己就不愿意在这儿住了。”坎特维尔勋爵说,“有一天,我的曾姑母——博尔顿公爵遗孀正为晚餐更衣,突然一只骷髅的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她吓得当场惊厥过去,从此再也没有缓过劲来。奥蒂斯先生,我必须告诉您,我们家的好几位大活人都曾亲眼见过鬼,我们教区的主任牧师——奥古斯都·丹皮尔牧师也见过,他可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院士。自从公爵夫人出了意外,我们家的年轻仆人全都不肯在这个宅子里服务了。坎特维尔夫人夜里常常睡不着觉,因为走廊和图书馆会传来奇怪的声音。”
“勋爵大人,”公使先生答道,“我会让人给您家的家具和幽灵都估个价,然后一起买下来。我来自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在那里,任何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到。我们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对旧世界趋之若鹜,重金把你们顶尖的男女演员都抢到美国去。我估计,要是欧洲真有鬼的话,我们的公共博物馆一定会买一只,在各地巡回展出。”
“恐怕幽灵是真的存在的,”坎特维尔勋爵面带微笑地答道,“也许他还不愿意被您的那些富有进取精神的剧院经纪人请到美国去。但在我们这儿,他出名已经有三百多年了——准确地说是从1584年开始。每当我们的家族有人临终,那个幽灵就会现身。”
“这么说来,坎特维尔勋爵,您家的幽灵就跟家庭医生一样,总在那个时候出现。但是,大人,世界上并没有幽灵这种东西,我估计自然法则并不会对英国贵族网开一面吧。”
“你们美国人的作风确实非常率真[1],”坎特维尔勋爵答道,他还没有完全理解奥蒂斯先生最后那句话的意思,“既然您不介意房子里有幽灵,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只是您别忘了我可警告过您。”
几个星期以后,买卖成交了。那年的社交季末,公使一家搬进了坎特维尔猎庄。
奥蒂斯夫人出嫁前名唤卢克丽霞·R.塔潘小姐,住在纽约市的第五十三街,是城中著名的美人。现在,她仍是一位非常美貌的中年贵妇,有着迷人的眼睛和完美的轮廓。许多美国佳丽离开故土以后便会装出一副终年不退的病容,因为她们误以为那是一种精致的欧洲做派,但奥蒂斯夫则不然。她身材健美,活力四射。事实上,从许多方面来看,奥蒂斯夫人都像个十足的英国人。这个绝佳的例子证明,如今的英国在很多方面都与美国没什么区别了——当然,语言除外。
他们的长子是个长着浅色头发、样貌俊美的年轻人。由于一时的爱国激情,奥蒂斯夫妇为他起名“华盛顿”,年轻人至今仍对这个名字心存芥蒂。他曾连续三季在纽波特娱乐场[2]中领跳日耳曼华尔兹[3],因此打入了美国外交界。就算在伦敦,他也是远近闻名的跳舞好手。他唯一的弱点是过于沉迷社交,渴望贵族头衔。若抛开这一点不谈的话,他是个极为聪明理智的人。
芙吉尼亚·E.奥蒂斯小姐年方十五,像小鹿一般娇柔敏捷,一双碧蓝的大眼睛中闪着迷人的率真神采。她身形高挑矫健,犹如一位亚马孙女战士。她曾与比尔顿老勋爵赛马,骑着自己的小矮马在海德公园里连跑两圈,以一匹半马身长的优势赢了老勋爵,率先到达阿克琉斯像前。年轻的柴郡公爵当时在旁观战,这场胜利让他雀跃不已,于是当场向姑娘求婚,却被他的监护人连夜送回了伊顿[4],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在芙吉尼亚小姐之后,奥蒂斯夫妇又生了一对双胞胎。这两个男孩子通常被唤作“星星”和“条纹”,因为他俩调皮,身上总是被抽打得一条一条的。双胞胎兄弟很讨人喜欢,除了可敬的公使先生之外,他们是这个家里仅有的共和党人。
坎特维尔猎庄离最近的火车站——爱斯科特站有七英里远,因此奥蒂斯先生事先打电报叫了一辆四轮马车来火车站接他们。全家人兴致高昂地坐上了马车。
那是七月的一个迷人的傍晚,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松木芬芳。一路上,他们不时听见斑鸠若有所思的甜美歌声。在沙沙作响的蕨丛深处,有时会闪现出雉鸡毛色光亮的胸膛。小松鼠从山毛榉树上偷瞧他们。野兔飞快地跑过低矮的树丛和布满苔藓的土丘,只有白色的尾巴在空中一闪而过。然而,当他们驶入坎特维尔猎庄前的林荫道时,天空突然变得阴云密布。一种诡异的寂静笼罩了四周。一大群乌鸦悄无声息地飞过他们的头顶。马车还未驶到宅子门前,豆大的雨点便落了下来。
站在门阶上迎接他们的是一位老妇人。她身着整洁的黑绸衣裙,头戴白色帽子,腰系白色围裙。此人是这处宅第的管家——乌姆尼太太。她本来受雇于坎特维尔勋爵,应坎特维尔夫人的强烈嘱托,奥蒂斯夫人同意让她继续留在此处服务。公使一家依次下了马车。每走下一个人,乌姆尼太太就深深地行一个屈膝礼,并用一种古雅老派的语调说:“欢迎来到坎特维尔猎庄。”
一行人在乌姆尼太太的带领下,穿过精美的都铎式前厅,走进了藏书室。藏书室屋顶低矮,形状狭长,墙上镶着黑橡木的壁板,尽头有一扇巨大的彩色玻璃窗。茶点已经为他们摆好了。一家人脱下外套,坐了下来,环顾四周。乌姆尼太太站在一旁听候吩咐。
突然,奥蒂斯夫人发现壁炉旁边的地上有块暗红色的污迹。她浑然不知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便对乌姆尼太太说:“那边恐怕弄洒了什么东西。”
“是的,夫人,”老管家用低沉的声音答道,“曾经有血洒在那个地方。”
“多可怕啊,”奥蒂斯夫人惊叫道,“我绝不能忍受起居室的地上有血迹。你必须马上把它擦干净。”
老妇人闻言微微一笑,继续用那种一成不变、低沉神秘的嗓音答道:“那是埃莉诺·德·坎特维尔夫人的血。1575年,夫人被自己的丈夫——西蒙·德·坎特维尔爵士谋杀了。那里就是事发地点。夫人死后,西蒙爵士又活了九年,在非常神秘的情况下突然消失了。他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但他那罪恶的幽灵一直在猎庄里萦绕不去。不管是游客还是其他人都对这块血迹赞不绝口。这块血迹是擦不掉的。”
“胡说八道!”华盛顿·奥蒂斯大声叫道,“用平克顿[5]公司的冠军牌去污剂和模范牌清洁剂,肯定一下就擦干净了。”深受惊吓的老管家还未及插手,华盛顿已经双膝跪地,拿出一小根像黑色化妆品般的东西,飞快地擦起地板来。不一会儿,地上的血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就知道平克顿的产品管用。”华盛顿一边环顾满脸敬佩的家人,一边得意扬扬地大声宣布。可他话音刚落,一道可怕的闪电突然把这间昏暗的屋子照得雪亮,一声惊雷吓得所有人都跳了起来。乌姆尼太太干脆昏了过去。
“可怕的天气!”美国公使说完冷静地点起雪茄,“我猜,这个古老的国家人口太多,好天气实在不够大家分的。我一直认为移民是英格兰唯一的出路。”
“我亲爱的海勒姆,”奥蒂斯夫人大声说道,“我们该拿这种会晕倒的女人怎么办?”
“就像摔碎东西一样扣她的工钱,”公使回答说,“下次她就不敢再晕了。”过了一会儿,乌姆尼太太完全醒转过来。但她显然极为担忧。她态度凛然地预言宅子里就要出乱子,并警告奥蒂斯先生注意防范。
“我自己亲眼见过那些会让任何一个基督徒头发倒竖的东西,先生,”她说,“这里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吓得我无数个夜晚连眼睛都不敢合上。”然而,奥蒂斯夫妇一齐亲切地向这位诚实的管家保证,他们一点也不害怕幽灵。乌姆尼太太祈求上帝保佑新来的男女主人,又与新东家达成了提高薪水的协议。做完这些事情以后,老管家终于脚步蹒跚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1]此处的“率真”是指没有文化的意思。
[2]纽波特娱乐场:位于美国罗德岛纽波特的著名娱乐场所,里面有戏院、舞池、各种运动场馆等。
[3]日耳曼华尔兹:一种需要频繁交换舞伴的社交舞蹈。
[4]伊顿:指伊顿公学,英国著名的贵族男子公学,招收13岁至18岁的男生。
[5]平克顿:这篇小说里致敬了不少美国的公司名、人名或品牌名。阿伦·平克顿是一位著名的美国侦探,他创办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同时平克顿这个名字还令人想起莉迪亚·平克汉姆夫人。1882年王尔德去美国巡回演讲时,他的照片曾经登在《华盛顿邮报》上。当时,同一页面上就登着平克汉姆夫人的秘方药的广告。
2
狂风暴雨一夜没停,但当晚并没发生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然而第二天早晨当公使一家下楼吃早餐时,他们发现那块可怕的血迹又一次出现在地板上了。
“不可能是模范牌清洁剂不管用,”华盛顿说,“因为我以前试过,它什么都能擦掉。这一定是幽灵作祟了。”说罢他又顺手擦去了地上的血迹。
第二天早上,血迹再次出现。当晚,奥蒂斯先生亲自给藏书室上了锁,并随身带着钥匙。第三天早晨,那个地方又出现了血迹。这下,全家人都对此事重视起来。奥蒂斯先生开始怀疑自己此前坚持幽灵不存在是不是太武断了,奥蒂斯太太表示自己想加入通灵协会[6]。而华盛顿则给迈尔斯先生和波德莫尔先生写了一封长信,主题是“与犯罪有关的血渍之经久不褪性”。当晚,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关于幽灵是否客观存在的所有疑问被永远打消了。
那天白天天气温暖晴朗。傍晚,空气变得凉爽,公使一家坐车出去兜风了。他们一直玩到晚上九点才回到家,用了一点晚餐,根本没有任何人提到鬼——通常,受众是因为有见鬼的预期才会看到超自然现象,而当天并不存在这种闹鬼的重要条件。事后,我从奥蒂斯先生处了解到,当晚聊天的话题只不过是富有教养的美国上层阶级日常会谈到的话题,比如,美国女演员范妮·达文波特[7]远比法国的莎拉·伯恩哈特[8]出色;即使家境很好的英国家庭也很难吃到甜嫩玉米、荞麦饼和美式玉米粥;波士顿对于培育世界精神的重要性[9];在铁路客运中,行李寄存系统的优越性;与伦敦人拉腔拖调的口音相比,纽约口音是多么美好。当晚没有任何人谈到超自然现象,也绝对没人以任何形式提及西蒙·德·坎特维尔爵士。
深夜十一点,全家人都上楼休息了。十一点半,宅子里的所有灯都熄了。不久,奥蒂斯先生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了。那声音来自他卧房外的走廊,像金属叮当作响,并不断向卧室逼近。他立刻起床划了根火柴看了看表——指针正好指向凌晨一点整。他非常冷静地摸了摸自己的脉搏——完全没有犯病的迹象。走廊里的怪声仍未停止,其间还夹杂着脚步声。他穿上拖鞋,从梳妆盒里拿出一个椭圆形的小瓶子,打开了卧室的门。借着苍白的月光,他看到一个形容可怖的老头就站在卧室门口。那人的眼睛像烧红的煤炭一般闪着幽光,花白的鬈发乱蓬蓬地披在肩上。他身穿又脏又破的古装,手腕和脚踝上戴着沉甸甸的、生了锈的手铐和脚镣。
“我亲爱的先生,”奥蒂斯先生对老头说,“我不得不提醒您,您的锁链该上油了。为了帮助您,我给您拿了一小瓶坦慕尼[10]日出牌润滑油。据说本品一用就灵。包装纸上印着好几位本国著名的神职人员的推荐词,佐证它的功效。我给您搁在卧室的蜡烛旁边,要是一瓶不够的话,您尽管再向我要。”美国公使说罢将瓶子放在一个大理石桌子上,然后便关上房门休息去了。
坎特维尔的幽灵气得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心中充满了愤懑。他将那个瓶子重重地扔在打了蜡的地板上,沿着走廊奔逃而去,嘴里发出低沉空洞的呻吟,身上发出阴森森的绿光。当他走到宽阔的橡木楼梯时,一扇门突然打开了。两个身穿白色睡袍的小身影冲出门来,一个大枕头从他的脑袋旁边呼啸而过!显然,此地一刻也不能再留了!于是,他立刻使出四维空间的脱身之术,穿过护墙板消失了。整座宅子再次恢复了宁静。
幽灵逃进宅子左厢的一间小小的密室,倚着月光喘了口气,开始思考自己的处境。在他光辉灿烂、一帆风顺的三百年职业生涯中,他从未受到如此明目张胆的侮辱:
他想起了他在公爵的遗孀对镜穿戴珠宝时吓破了她的胆;
他想起他只不过在一间空卧室里透过窗帘对四个女仆咧嘴一笑,就让她们被吓得歇斯底里;
他想到了有一天深夜,当本教区的主任牧师从藏书室里走出来时,他吹熄了那人手中的蜡烛,从此以后,主任牧师就成了威廉·古尔爵士[11]的病人,一个典型的精神病患者;
他想到了年迈的特莫列克夫人——某天清晨,她早早醒来,看到壁炉旁边的扶手椅中坐着一具骷髅,正在读她的日记,于是她突发脑炎连续六周卧床不起,康复以后便与臭名昭著的怀疑论者伏尔泰[12]先生一刀两断,重新回到了教会的怀抱;
他想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坎特维尔勋爵在更衣室中窒息而死,喉咙里卡着一张方片捷克的纸牌,勋爵在临死之前坦白自己曾在克罗克福德俱乐部用这张牌从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13]那里骗了五万英镑,还发誓说是幽灵让他把牌吞下去的。
他职业生涯中的伟大成就一一从他眼前闪过。
从那位因为看见一只绿手敲着窗玻璃而在食品储藏室里饮弹自尽的管家,到美丽的斯塔菲尔德夫人——她为了掩饰白皙玉颈上的五个指印,不得不终年戴着一个黑丝绒颈箍,最后还是在国王小径尽头的鲤鱼池中自尽了。
他像一位真正的艺术家那样,自负而充满激情地回顾了自己最成功的表演。他最后一次扮演的是“红色鲁本”,又名“被勒死的婴孩”。他初次登台时演的是“瘦骨嶙峋的吉比恩”,又名“贝克斯利荒原上的吸血鬼”。
回想起六月的美好黄昏,他只不过用自己的骨头在草地网球场上玩了一会儿九柱戏[14],便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在他取得这么多丰功伟绩以后,一帮该死的现代美国人居然跑来向他提供日出牌润滑油,还朝他的脑袋扔枕头!
是可忍孰不可忍!想到这里,鬼魂决定实施报复。直到天色破晓,他一直沉浸在深深的思绪中。
[6]通灵协会:全称是通灵研究协会。该组织成立于1882年,目的是寻找灵魂存在的证据。该组织的创办人是弗里德里希·威廉·H.迈尔斯(1843—1901),即下文提到的迈尔斯先生。弗兰克·波德莫尔(1856—1910),即下文提到的波德莫尔先生也是该组织的重要成员。
[7]范妮·达文波特(1850—1898):美国女演员。
[8]莎拉·伯恩哈特(1844—1923):法国女演员,被视为当时最伟大的女演员。
[9]作者在讽刺波士顿自诩宇宙文化“港湾”的做法。在一篇名为《美式入侵》的文章中,王尔德曾说:“波士顿人把学习搞得太过悲伤;他们把文化看作一项成就,而不是一种气氛;他们自诩的‘港湾’不过是自以为优越的学究的天堂而已。”
[10]坦慕尼:坦慕尼协会是纽约市的民主党总部。
[11]威廉·古尔爵士(1816—1890):著名英国医生。
[12]伏尔泰(1694—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1726年到1729年他曾在英国流亡。
[13]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1749—1806):英国著名政治家。克罗克福德俱乐部成立于1828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私人赌博俱乐部,但福克斯在世时这家俱乐部还没有开张。
[14]九柱戏:现代保龄球运动的前身,一种用球击打九根木柱的运动。
3
第二天一早,奥蒂斯一家在早餐时详细地讨论了昨天晚上闹鬼的事。美国公使先生发现幽灵并没有笑纳自己的礼物,自然感到有些恼火。“我无意对这位幽灵进行任何人身伤害。”他说,“而且我必须说,考虑到他已经在这个宅子里待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向他扔枕头实在有些失礼了。”此话说得在理,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读者,那对双胞胎闻言纵声大笑。“但是,”公使先生继续说道,“如果他坚决不肯使用日出牌润滑油,我们就不得不把他的锁链卸了。要是卧室门外总有那种噪声,我们就没法睡觉了。”
然而,在这周接下来的时间中,幽灵并没有来打扰他们。唯一值得注意的是,那块血迹每天都会重新出现在藏书室的地板上。这实在是一桩怪事,因为藏书室的门每天晚上都由奥蒂斯先生亲自锁上,窗户也闩得严严实实。那块血迹还会像变色龙一样改变颜色,此事也让奥蒂斯一家议论纷纷。
在某些早晨,血迹是暗红色的,有时几乎是印度红色;但另一些时候血迹又呈现朱红色或者暗紫色;还有一次,奥蒂斯一家遵从美国自由归正圣公会[15]的简单仪式要求,下楼进行家庭祈祷,发现那块血迹竟变成了鲜艳的翠绿色。这种变色现象自然激起了公使一家的兴趣,每天晚上,大家都自由下注,赌明天早上的血迹会是什么颜色。唯一不肯拿此事开玩笑的是小芙吉尼亚。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她每次看到那块血迹都会露出十分忧虑不安的表情。在地上出现翠绿色血迹的那天早晨,她几乎当场哭了起来。
星期日晚上,幽灵第二次现身了。一家人上床就寝后不久,便惊闻大厅里传来一声可怕的撞击声。大家急忙冲下楼来,只见一副巨大的古老铠甲从架子上掉了下来,摔在石板地上。与此同时,坎特维尔的幽灵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中,表情极为痛苦地揉着膝盖。双胞胎兄弟下楼时随身带着玩具枪,见到幽灵后两人立刻朝他射了两枪——若不是长期拿作文老师当靶子苦练枪法,是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准头的。美国公使则用左轮手枪指着他,并按照加利福尼亚的礼节要求对方举起手来!幽灵跳起身来,发出一声狂怒的尖叫,然后如一团雾般掠过人群,刮灭了华盛顿·奥蒂斯手中的蜡烛,任凭所有人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到楼顶时幽灵定下神来,决定发出远近闻名的魔鬼之笑。
在幽灵过去的经验中,他不止一次发现这种狂笑声极为管用。据说这笑声曾让瑞克尔勋爵的假发一夜变白,还曾实打实地先后让坎特维尔夫人的三位法文女教师到任不足一个月就递上辞呈。
于是,幽灵发出了几百年来他最可怕的笑声,余音在古老的拱形屋顶中久久不散地回荡着。那可怕的回声还未及消退,有人推开了一扇门——奥蒂斯夫人身着一袭浅蓝色的晨衣站在那里。“您的健康状况恐怕不太乐观,”她说,“我给您拿来一瓶多贝尔医生的酊剂。如果是消化不良的话,您会发现它简直药到病除。”幽灵狂怒不已。他恶狠狠地瞪着奥蒂斯夫人,打算变成一只巨大的黑狗,并立刻为变形做起准备来。这套大名鼎鼎的法术绝对名副其实,家庭医生始终认为坎特维尔勋爵的叔叔——尊敬的托马斯·霍顿大人变成永久痴呆的症结全归于此。然而,一阵逐渐逼近的脚步声吓得他一阵迟疑,未能把上述凶险的意图付诸实施。于是,他退而求其次地发出一声仿佛从墓地中传来的呻吟,化作一团微弱的荧光凭空消失了。假使再晚一步的话,双胞胎兄弟可就要扑到他身上去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以后,幽灵彻底崩溃了。剧烈的情绪波动将他完全击溃。那对双胞胎行为实在粗鄙,而奥蒂斯夫人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这些作风自然令他极为恼火。但是,最叫他懊恼的还是自己竟然没能穿上那副铠甲。
他本指望最现代的美国人也一定会被穿铠甲的幽灵吓到——就算没有更合理的原因,出于对他们的国民诗人朗费罗[16]的尊敬也应该被吓到。从前,当坎特维尔一家进城的时候,是朗费罗的那些优美雅致、引人入胜的诗歌帮他消磨了许多无聊的时光。何况,那副铠甲本来就是他的,他曾穿着它在肯纳尔沃斯堡[17]马上比武大会中大展雄风,获得了童贞女王[18]的高度赞扬。然而今晚他穿上铠甲时完全不堪重负,重重地摔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双膝严重擦伤,右手指关节也淤青了。
这次事件以后,幽灵一连多天病得厉害,除了按时维护那块血迹以外,他几乎连房门都没有出过。通过精心的保养,幽灵终于康复,并决心第三次出手惊吓美国公使一家。他选定的显灵日期是八月十七日,星期五。那天白天,他花了很长时间翻看衣柜,最终选定了一顶插着红色羽毛的宽檐大帽,一块手腕和脖子处打着褶边的裹尸布,以及一把生锈的匕首。
傍晚将至,一场暴雨汹汹而来,狂风把这座老宅子的所有门窗都摇得咯咯作响。事实上,这正是幽灵最盼望的那种天气。他的行动计划是这样的:首先,他打算悄悄潜入华盛顿·奥蒂斯的房间,从床尾发出一阵听不懂的鬼语;然后,他会随着低沉的音乐对自己的喉咙猛刺三刀。
幽灵对华盛顿特别怀恨在心,因为他十分清楚,是华盛顿一而再再而三地擦掉那块著名的坎特维尔血迹,用的还是平克顿公司的模范牌清洁剂。等到把这个不知轻重、有勇无谋的年轻人吓个半死以后,他打算继续前往美国公使夫妇的房间。进屋之后,他会一边把一只冰冷黏腻的手放在奥蒂斯夫人的额头上,一边在吓得瑟瑟发抖的丈夫耳边嘶嘶地说出骨灰堂的可怕秘密。至于怎么吓唬小芙吉尼亚,他还没有打定主意。毕竟,小姑娘不仅漂亮温柔,而且从来没有以任何方式冒犯过他。他想,也许只要躲在衣柜里发出几声低沉空洞的呻吟就足够了;要是那种声音没有将她惊醒的话,也许他可以用痉挛抽搐的手指摸索她的床罩。而对于那对双胞胎,他已经打定主意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首先,他当然得坐在他们的胸口上,好让他们有种身陷噩梦、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接着,既然兄弟俩的床挨得那么近,那么他会站在两张床之间,扮作一具绿色的冰冷尸体,直到兄弟俩吓得动弹不得。最后,他会揭掉身上的裹尸布,白骨森森、单眼上翻地在房间里爬来爬去——这个角色叫作“哑巴丹尼尔”,又名“自杀的骷髅”,他曾靠此角色不止一次取得极佳的演出效果。在他的心目中,这个角色即使与他的著名扮相“疯子马丁”,又名“蒙面怪客”相比也毫不逊色。
晚上十点半,幽灵听见奥蒂斯一家都上床休息了。有那么一阵,双胞胎兄弟的尖声狂笑搅得他心烦意乱,显然这对无忧无虑、欢快非常的学童睡前正在自娱自乐。十一点一刻以后,一切都安静下来。
当午夜的钟声响起时,幽灵出动了。猫头鹰的翅膀拍打着窗户上的玻璃;乌鸦在老朽的紫杉树上啼鸣;阵阵阴风在宅子周围呼啸,仿佛迷了路的孤魂。奥蒂斯一家竟然只顾昏睡,丝毫不知末日将至。幽灵听见美国公使先生稳健的鼾声盖过了风雨声。
他蹑手蹑脚地踏出壁板,布满皱纹的嘴角上浮出邪恶而残忍的微笑。大凸肚窗上用金蓝两色装饰着他和被他谋害的妻子的家族纹章,当他悄悄地从窗边走过时,乌云遮住了月亮的脸庞。他不断向前滑行,好像一个邪恶的幻影,但凡他经过的地方,就连周围的黑暗也仿佛露出厌恶的表情。有那么一次,他似乎听见有什么东西在叫唤,因此停下了脚步;但那只不过是红农场上的一只狗在吠叫而已。他继续前进,嘴里咕哝着十六世纪的奇怪咒语,还不时在午夜的空气中挥动那把生锈的匕首。终于来到了走廊的拐角处,再往前就是今晚要倒大霉的华盛顿的卧室了。他在那里驻足了片刻。风吹起他头上花白的鬈发,把死人的裹尸布折成各种扭曲可怖的形状,掀起阵阵难以名状的恐怖。
接着,十二点一刻的钟声响起,粉墨登场的时刻到了,他轻笑着飘过了转角。然而,刚转过弯去,他便凄厉地惨叫一声。他伸出白骨嶙峋的长手遮住惨白的面孔,急速向后退去。他的面前站着另一个可怖的幽灵——像雕像一般一动不动,形状可怖!那个幽灵头秃得发亮,惨白的脸又胖又圆,随着骇人的笑声,整张脸像魔鬼般扭曲着、狞笑着。他眼中映着血红的光,嘴巴像一口熊熊燃烧的深井,庞大的身躯上裹着一件吓人的衣服(和幽灵自己身上穿的那件差不多),还悄无声息地不断往下掉雪片。他的胸前挂着一个招牌,上面用古代的字体写着一些奇怪的字句:看起来是一份劣迹的清单,某种疯狂罪行的记录,某种可怕罪孽的目录。他的右手高高地举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弯刀。
幽灵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鬼,因此他很自然地被此情此景吓得够呛。他再次匆匆瞄了一眼那个可怕的幽灵,便向自己的房间逃去。顺着走廊狂奔的时候,他被自己身上的长裹尸布绊了一跤,还不小心把手上那把生锈的匕首掉进了公使先生的长靴里——第二天早上,才被管家发现。躲进自己的房间以后,他重重地倒在一张小草床[19]上,把脸藏在被褥下面。然而,过了一会儿,古老而英勇的坎特维尔幽灵重新鼓起了勇气,决心天一亮就去和另外一个幽灵对质。
当晓色给群山镀上银边时,他回到了自己第一次见鬼的现场。当时,他心中抱着这样的想法:两个幽灵毕竟比一个幽灵更强大,有了新朋友的帮助,也许他就可以安全地与那对双胞胎兄弟搏斗了。然而,当他走到楼梯拐角处,却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景象:寒光闪闪的弯刀掉在地上,那个幽灵显然出了什么事:那双空空的眼睛里完全没了光亮,它以一种扭曲的、不舒服的姿势倚在墙上。幽灵冲上前去,急忙把它抱在怀里。
谁知它的头竟然瞬间脱落,滚到地上,身体也瘫倒下来一动不动了。
幽灵被吓了一跳,这才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的竟是一条白色凸纹细棉布制成的床帐,脚边躺着一把扫帚、一把菜刀和一个挖空的萝卜!眼前的转变令幽灵无法理解,他发了疯似的一把抓起那个招牌。借着灰白的晨光,只见招牌上写着如下字眼:
奥蒂斯的幽灵
唯一正宗的原版幽灵
谨防假冒
其他鬼怪均属仿冒
昨晚的一切在他眼前一一闪过。他被骗了!他上了大当!他们居然比他更聪明!他的眼中流露出坎特维尔的昔日雄心,他那没有牙齿的牙床紧紧地咬在一起。他把布满皱纹的双手高举过头顶,按照古老的传统,喊出了气势惊人的誓词:
羌得克立[20]欢唱两声,血色将至,杀戮潜行。
这段可怕的誓词话音未落,一只公鸡便在远处农舍的红瓦屋顶上打起鸣来。幽灵低沉而苦涩地长笑一声,等待着公鸡的第二声啼鸣。然而,他等了一小时又一小时,不知为何,那只公鸡再也没叫了。等到七点半,女仆们来了,幽灵终于被迫放弃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驻守。他一边想着自己虚掷的誓言和受挫的计划,一边悄悄地溜回了房间。他翻出几本自己极为喜爱的古代骑士故事细细查找,发现只要有人念出这段誓言,公鸡就一定会叫第二声。
教那恶禽永堕地狱吧!
他喃喃自语道:
必有一天,我要用我有力的长矛刺穿它的咽喉,
让它即便身死,也得为我啼鸣!
他累得躲进一口舒服的棺材里,在那里一直睡到傍晚时分。
[15]美国自由归正圣公会:成立于1873年,该教派不承认耶稣的血亲临在圣餐的葡萄酒中,这与奥蒂斯一家对血迹的态度形成了有趣的对照。
[16]朗费罗:指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1807—1882),美国诗人,他在故事诗《铠甲骷髅》中描绘了一个穿铠甲的幽灵。1882年王尔德去美国演讲时曾和朗费罗见过面。
[17]肯纳尔沃斯堡:位于沃里克郡,是中世纪英格兰的五大受君主特许的马上比武场地之一。
[18]童贞女王:指伊丽莎白一世,她因终身未婚而被称为童贞女王。
[19]草床:一种用稻草或干草制成的床,中世纪时仆人为了守在主人身边,会在主人床边放一张这样的床供自己休息。
[20]羌得克立:列那狐故事里的公鸡,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就提到过公鸡羌得克立。
4
第二天,幽灵感到极为疲惫。过去四周的种种可怕刺激开始影响他的健康了。他的神经衰弱极了,就连最轻微的声响也能把他吓一跳。一连五天他足不出户,并且终于决定不再去修补藏书室地面上的血迹。如果奥蒂斯一家不想要那块血迹,那说明他们根本不配。显然,他们是一群层次很低、停留在唯物论的人,根本不懂欣赏灵异现象的象征价值。但是,塑造鬼怪幽灵和超自然形象的问题自然完全是另一码事,那些事情实在不受他的控制。每周在走廊里出现一次,每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三透过大凸肚窗发出鬼语,这些都是他庄严的责任。在他看来,要想保持荣誉,就不能逃避这些责任。诚然,他作恶多端;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只要是与超自然现象有关的事情,他都恪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