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者的剑:
我们为什么帮助别人?
那是个触目惊心的情景。那三个家伙出现并攻击法恩(Fawn)时,其他人都目瞪口呆,吓得一动也不动。他们殴打她甚至张口咬她。法恩是个柔弱的女孩,攻击她的人在体型上都占尽了优势;然而旁观者却没有介入。这是一场悬殊而激烈的打斗,攻击者还不时环视四周,并以威吓的目光盯着法恩的母亲和姐妹,让她们惊恐不已,法恩自己则吓得完全失去了控制。最后,这几名攻击者终于渐渐失去了继续折磨她的兴致而离开,留下瘫倒在地上的法恩。她趴在地上大声哭喊了好一阵子后,突然跳起来跑离现场。她蜷曲着身子蹲坐在地上,神情悲惨而疲累。这时,她的姐姐来到她的身边,用手臂环抱着她。精神恍惚的法恩毫无反应,姐姐温柔地拉了拉她,像是要唤醒她似的,并再次拥抱了她。最后她们两姐妹紧紧依偎在一起。
这段充满戏剧性的场景是真实的故事,时间是20世纪80年代,地点是位于美国威斯康星州的麦迪逊(Medison),然而警方并未插手,媒体也并未报道。唯一的目击证人只有荷兰人法兰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他在事后陈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原因很清楚:德瓦尔是行为研究学家,法恩攻击事件发生于“威斯康星国家灵长类研究中心”(Wisconsin National Primate Research Center),而法恩、其家人以及攻击者都是猕猴。
德瓦尔从事猿猴的研究已经30年了,刚开始的对象是荷兰安海姆(Arnheim)动物园里的黑猩猩,并且发现了令人惊奇的行为模式。黑猩猩是非常社会化的动物,需要群体生活,这一点现在大概连小孩都知道了,但是当德瓦尔开始研究时,人们仍所知甚少。他发现黑猩猩会使用诡计、说谎和互相欺骗;但它们同时也是温柔而亲密的,而且彼此建立起非常复杂的社会关系。关于安海姆动物园的黑猩猩,德瓦尔的书名很特别,叫《野性的外交家》。
不只是黑猩猩,其他猿猴类也有“同情”或“喜欢”等感觉。法恩的姐姐拥抱和依偎它,显然是因为感觉到妹妹所受的伤而想安慰它。虽然猕猴与人类之间有约3%的基因差别,但这种猿猴却已经具备和移情作用以及“道德”行为有关的能力了。只不过,这些感受是从何而来的,它们又为何存在呢?
这个问题并不像乍看上去那么简单。达尔文在19世纪中期证明了人类是人猿的近亲,也是一种“动物”,也就解释了人类的“恶”是从何而来的:那是继承自动物的本性!达尔文用“为生存而战斗”和“适者生存”的字眼来解释演化的过程;虽然这些概念并非他自己发明的,但他是第一个用它们来描述从草茎到蚂蚁,最后到人类所有物种自身和彼此之间的竞争。简单来看,这意味着无数生物体在世界上忙碌奔走,只为了一个任务:“在我身上的遗传物质是整个地球上最重要的物质。只要它能存活下去,让别人吃亏、受苦甚或死亡,都是公平合理的。”而包括你我的每个人都身处其中,共同参与着这个邪恶、不道德的游戏。
不过达尔文是个很谨慎的人。他发现的原则似乎连他自己也感到可怕,至少他拒绝将生物学的观点推论到人类的共同生活。然而其他的人却这么做,并主张一些骇人听闻的思想,诸如人类也是适者生存,患者和弱者则大可加以铲除。达尔文“人类是动物”的证明在哲学界造成了很大的不安。人类真正的自然天性究竟是什么呢?当卢梭提到“自然天性”时,他所想到的是一个纯粹幸福的理想状态。但是“自然天性”真的是善的吗?它难道不也是野蛮、无情而又残忍的吗?
1893年,达尔文的好朋友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在牛津大学演讲,讲堂里挤满了人,讲题是层次颇高的“演化与伦理”,听众聚精会神地聆听这位伟大的自然科学家的演讲。赫胥黎说,自然并不是善的,而是残忍、险恶、对于人类完全漠视的;人类绝对是一种动物,而且其存在是偶然的。人类的存在不是要感谢一个聪明的理性或“大师的计划”,而是类似猿猴物种的逐步演进。赫胥黎推断,如果说世界只是一片混沌,而没有所谓伟大的计划,那么“追求善或理性的意志”也不会是本性。
对赫胥黎来说,卢梭所谓的“天生对于善的热爱”根本是胡扯。动物和人类的天性都不是善的,而是完全不道德的。不过,即使是赫胥黎也无法忽视人类有道德行为的能力。当时的英国存在着禁止杀人和偷窃的法律,整个国家是有秩序的,人民走在街上也不必随时担心生命会受到威胁。
这个秩序是从哪里来的呢?赫胥黎认为,是文明和文化驯服了人类这群野兽,使他们能够共同生活。这与卢梭的主张恰恰相反,因为对卢梭而言,人是善的,但文明是恶的;对赫胥黎而言,人是恶的,但文明却能看管住他。赫胥黎以华丽优美的辞藻说:道德并不是人类的本性,而是“一把打造锋利的剑,其任务是屠杀其兽性根源的龙”。
像卢梭那样相信人性本善的人,必须解释人世间的恶从何而来;但是对赫胥黎则正好相反。如果说人性本恶的话,那么善这把为了屠杀“其兽性根源之龙而打造的锋利的剑”又是从哪里来的呢?由于赫胥黎并无宗教信仰,因此这把剑对他来说不可能源于上帝。但是它究竟来自何处呢?如果在人类的天性中没有善,那么由这些“人类野兽”所组成的群体生活又怎么可能发展成颇有秩序的社会呢?倘若道德不是人类的天性,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呢?简单地说:为什么人类具有道德的能力呢?
问题也就是:难道人类的天性里没有什么配备让他能善待其他人吗?若是达尔文和赫胥黎关于猴子及人猿所知道的能像德瓦尔一样多的话,他们将更容易做出解释,而有些严重的误会也许就不会发生了。这位灵长类动物学家解释说,道德与演化并不相互矛盾。大自然一般只知道“强者生存”的法则,因此那在某些人眼中看起来像是大自然可笑错误的,其实是生物的巧妙能力。30年的猿猴观察使德瓦尔确信,“善意”和互助都是有益于猿猴个体及群体的行为。猿猴越是互助合作,对于整个群体就越有好处。不过社会互助的种类是有可能非常不同的。单就四种大型人猿——红毛猩猩、黑猩猩、矮黑猩猩和大猩猩而言,它们彼此之间就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对黑猩猩来说,性几乎总是和权力、支配和征服有关;而矮黑猩猩则以频繁的性交来快速缓解各种紧张。矮黑猩猩几乎整天都沉溺在性爱里,而它们最喜欢的体位是可以注视对方的“传教士体位”(其实应该称为“矮黑猩猩体位”才对,毕竟矮黑猩猩比传教士更早就使用它了)。
达尔文和赫胥黎的思想错误是,“为生存而战斗”其实并不只会发生在孤立的动物身上。人类并不是冷酷无情的独行侠(除了少数的例外);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某个家庭的成员,并且在更大的社会群体中活动。在这里并不只有相互排挤的斗争,我们也会去照顾群体中的其他成员。这种为他人着想的行为能力,我们称之为利他主义。人猿中也有利他的行为,而且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德瓦尔将整体的利他行为(例如母亲对孩子本能的爱)和互利行为区别开来。互利行为很有可能就是人类道德的起源。一只人猿帮助另一只人猿,为的是下次也许能够得到帮助。它不做出某些卑劣行为,如此其他人猿也不会对它做出恶劣的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重要的原则显然在人猿的世界里也是通行的。
我们从前的猿猴近亲遗留下来的,不仅有人类的弱点、攻击性、狡诈以及自私等,还有我们“高贵”的性格,它们也属于我们原始的生物天性。其实卢梭早就认为,“向善”的能力必定是一个古老的、史前世界的本能。我们原始的“自爱”让我们配合着本能从善。对卢梭来说,善是人类唯一自然的行为方式;对德瓦尔而言,喜爱、体谅和关怀却都是典型的猿猴本能。虽然存在这些本能,但它们并非单独存在,而是不断地与攻击性、猜疑和自私进行拉锯战。也就是说,人类和猿猴都既非“善”亦非“恶”,他们都有这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也都同样是自然的,也就是“既善且恶”。然而,若是向善的能力只是众多的本能之一,那么是谁或者是什么东西让这个本能得以展现的呢?是什么让它成为人类社会中具有约束力的准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