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受到你也感受到的:
值得做个好人吗?
有些人在看到卡尔·麦(Karl May)的小说拍成的电影里维尼图(Winnetou)死去的那一刻掉下泪来;有些人为电影《油炸绿番茄》里露丝(Roth)的死而哭;还有一些人在看到小说《哈利波特》里邓布利多(Dumbledore)教授被杀时流泪。我们在看悲伤的电影或书的时候会哭,是因为我们设身处地去想象故事里那些英雄们的感觉,仿佛他们的痛苦就是我们自己切身的痛苦一般;我们跟着笑,我们也对影片中的怪物和心理变态情节感到害怕,就好像他们威胁到了我们一样。这些是每个人都有过的经验,但它们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什么我们能够了解他人的感觉?为什么我们会在电影院里起鸡皮疙瘩,虽然在那里一点也不危险?为什么他人的感觉会传染到我们身上呢?
答案很简单:我们能够感同身受,是因为他人(在现实世界或电影里)的感觉唤起了我们心中相同的感觉;而这很可能不仅存在于人类。根据德瓦尔在麦迪逊研究中心的观察,母猕猴法恩的姐姐显然也感觉到了法恩的痛苦和恐惧。然而,即使能与他人“感同身受”或“心有戚戚焉”是如此理所当然,对科学界来说,直到近几年,这仍是个完全无解的谜。令人惊讶的是,第一位提出具有科学说服力的学者,在其所属的专业领域之外仍然鲜为人知。
人们经常把贾科莫·里佐拉蒂(Giacomo Rizzolatti)和爱因斯坦相提并论:蓬乱的白发、嘴上同样蓄着的白胡子,以及脸上狡黠的微笑。不过他们的相似处不仅止于外表。对许多脑部学者来说,这位活泼开朗的意大利人是学界里的佼佼者;他将脑部研究推向一个新的层次。不过,他的研究领域并不是最热门的。里佐拉蒂探究控制行为的神经细胞,即所谓的行为神经元,已经超过20年了。这是个比较无趣的领域,因为引导行为的“运动皮质”始终被视为比较迟钝的脑区。大部分的学者都想:如果我们能够研究像语言、智力或感觉等复杂的领域,又何必对简单的肢体动作感兴趣呢?
看来似乎是如此。不过,情况在1992年有所转变,而且这个转变令大家大跌眼镜。里佐拉蒂工作的所在地帕尔玛大学是欧洲最古老的大学,位于城市边缘的医学院却是个非常前卫的雪白色建筑楼群。20世纪90年代初期,里佐拉蒂身边的脑部学者在从事一项很不寻常的研究。他们知道,特定的行为具有“传染”的效果,发笑、打哈欠甚至谈话者的身体姿势,都能立刻引起对方的模仿。在某些猿猴中也出现相同的现象,某些种类甚至以喜欢模仿闻名。不过研究人员偏偏决定以一种一般来说不会模仿同伴的猪尾猕猴作为研究对象。里佐拉蒂和几位较年轻的同事伽列赛(Gallese)、佛格西(Fogassi)和迪派勒吉诺(di Pellegrino),将电极接到一只猪尾猕猴的脑部,然后把一粒核桃放在地上,并观察当猴子快速伸手抓取核桃时某个行为神经元如何反应。至此一切都算正常。不过,这时惊人的情况发生了:研究人员把同一只猴子放到一片玻璃后方,这次它抓不到核桃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里佐拉蒂的助手伸手抓取核桃。这时猴子的脑部发生了什么现象呢?当它注视别人拿它的核桃时,相同的神经元产生反应,就像它之前自己伸手去抓核桃一样。虽然它的手并没有移动,它的精神却想象了这个动作。科学家们无法相信自己所看到的:无论猴子是亲手完成某个动作,或者只是精神想象了训练师所做的动作,其神经细胞都做了完全一样的工作。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观察脑部如何模拟现实里没有发生的动作,而莱奥那多·佛格西(Leonardo Fogassi)则是第一人。不过成功应该是属于整个团队的。里佐拉蒂发明了一个新的概念,他把这个在被动想象时却如真实行为般于脑部引发相同反应的神经细胞称为“镜像神经元”,一个新的神奇术语就此诞生了。首先是意大利,接着是全世界大学和研究中心的脑部学者,都立刻投入镜像神经元的研究行列。如果人的脑部对于我们的“亲身经历”和只是“认真观察并感同身受”的反应没有差别的话,那么这不正是了解我们社会行为的关键吗?
至少镜像神经元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它位于额叶的前额叶皮质,一个称为“脑岛”的区域。然而这个脑岛却不同于“社会中心”,也就是到目前为止所说的“腹侧区”。其中的差别也很清楚,因为镜像神经元虽然和无意识的“移情作用”有关,却和更大范围的计划、决定或意愿无关。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很清楚这些脑区如何交互作用。里佐拉蒂于六年前以图像程序说明,人类的镜像神经元显然也位于负责语言的两个脑区之一(布罗卡区)附近,这使得学界特别振奋。荷兰格罗宁根(Groningen)大学的脑部学者不久前在“听到声响”和“镜像神经元发出信号”之间发现了有趣的关联。当人听到开饮料罐气泡冒出的声音时,脑中的反应就跟他自己开饮料罐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单凭声音就足以让人经历整个情况。而那些在实验里脑部反应特别活跃的受测者,也是自认为特别能与他人感同身受的人。美国多位学者研究有社交障碍的孩子们。他们发现,自闭症的孩子显然在镜像神经元上有问题,不是过于微弱就是根本没有启动。
我们还不确定,镜像神经元作为我们“感觉的导演”是否能在往后的实验中得到证实,因为这方面的研究尚在萌芽阶段。不过,对镜像神经元的理解很可能帮助我们理解同理心、语言,甚至社会行为和道德。如果镜像神经元在自己行为以及在观察他人行为时都发出信号,那么我们可以推测,对他人感觉的想象其实有赖于自身的感受能力。“自我感觉”是“感觉他人的感觉”的先决条件。就像我说的,那是“先决条件”,至于要不要使用它,当然又是另一个问题了。镜像神经元或许可以解释我们一般道德能力的“技术面”;对它的研究也许能指出同理心是如何作用的;而同理心的作用在康德眼中是完全无法描述的过程。现在仍欠缺答案的问题是,对于建立普遍的行为模范甚至具有约束性的行为准则而言,同理心为何如此重要。
在我们的物种发展史里,道德具有规范群体的社会生活的目的。为了使其运行无碍,群体成员必须能够适应其他人、设想他们的感觉甚至他们的思想。显然镜像神经元可以让人们能够为他人着想。无私或利他行为根深蒂固到让人类不仅会帮助别人,而且还感受到“帮助别人是值得的”。当我们安慰一个哭泣的孩子,拥抱、抚摸甚至让他欢笑时,我们也会充满喜悦。同理心是每个健全的人都拥有的本能。看样子是先存在这种道德感,然后才产生道德的原则的。
然而,得到回报的感觉从何而来呢?是什么让我们在使别人快乐时,自己也感到快乐呢?当我们言行符合道德规范时,是什么让我们感到满足?如果我们请教脑部学者,他多半会指向一个很小却非常特殊的脑区,也就是我们在讨论感觉时曾提过的“杏仁体”。它是脑中的“快乐与不快乐中心”,对它的研究成果比镜像神经元要丰硕得多。许多研究团体发现,友善的脸能引起左边杏仁体强烈的反应,产生好的情绪和乐趣。阴沉或带威胁感的脸则特别会刺激右边杏仁体,产生恐惧和不快。这类结果都能在核磁共振图上看到,而且很有启发性。当然,核磁共振图只能捕捉即时的影像,无法呈现影片;不过,让别人高兴会给我们好心情,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对方的笑容和脸上散发的光彩,就是我们做好事的回报;也就是说,做好事经常会带来好心情,特别是当行为的结果能在对方的脸上看到(或至少想象得到)时。
我们可以说,无私的利他行为是以“自我赏报”为基础。对我而言,做好事是值得的;对社会而言,如果这对于个人是值得的话,那就也是值得的。也许这便是康德严重低估的一点,因为他认为,出于责任感的友善要比出于好感或天生的友善更有道德;他还认为,人不能信赖“快感”。这个看法并不完全是错的,不过,难道我们就能够信赖责任感吗?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更行不通,因为和“给别人快乐”得到的快乐相比,“尽一个责任”是比较弱的快乐。
在康德以前,许多哲学家把道德解释为“对上帝负责任”,而一个以上帝悦纳的方式去行为的人就是道德的,其生活就是正确的。然而康德却让道德脱离人对上帝的责任,人应该对自己负责,而非对上帝负责。这就是所谓“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的思想关键。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这意味着“我是否想要从事合乎道德的事”是个“自尊”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康德无疑是对的。虽然在我看来,做好事的乐趣比做好事的责任更为人性化,但是只有当我基于自尊的理由,把这个乐趣的经验作为普遍友善行为准则的基础时,那才会是道德。不过在这里我们也必须承认,“做好事的价值程度”也视我们的社会而定。凭着“定言命令”是无法在监狱里或布朗克斯(Bronx)生存的。在这里,自尊和自我主张的需求以及必要性相抵触。不过,道德能力基本上还是人类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完全没有是非概念的社会,大概是我们所能想象的最悲惨的社会,如果我们能想象得到的话。
“人性”这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遗产,诱使我们把道德视为我们这个物种的本质。人类似乎天生就既非绝对残暴,也非完全高尚的,而是两者兼具。今天,盖吉颅顶的洞透露了脑部道德控制中心的秘密;而镜像神经元则显示了我们的同理心如何在神经细胞层面上运作。然而,没有一种化学过程会自动构成好感、爱和责任,那还需要我们自己去做,尤其是因为它对我们而言是值得的。我们现在还要探讨的一个大问题只有:“做好事是值得的”,是我们由生活经验得知的吗?这个认知是与生俱来的吗?我们真的如康德所说,是带着一种“道德法则”来到世界的吗?毕竟我们大多数人都能不假思索地评断一个行为的是非曲直。我们显然在这方面有个直觉。然而,这个“直觉的道德”背后的真正意义又是什么呢?
布朗克斯为纽约著名的贫民区,犯罪率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