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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作者:德-理查德·大卫·普莱斯特 当前章节:5691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5:08

复制人眼中的世界:

可以对人进行复制吗?

雷尔教派(Raelinaner-Sekte)究竟在干什么?那个由极端资本主义、科幻情节、嬉皮梦想和恐怖宗教杂烩而成的混合物,几年前曾于蒙特利尔(Montreal)宣布要制造第一个人类复制宝宝并开启永生之路!那名宝宝夏娃(Eve)如果真的曾经诞生的话,现在应该有四岁了,就像该教派公告的另外两个于2003年1月出生的复制儿二号和三号一样。答案很简单:雷尔教派没什么特别的作为,他们的创始者兼主席,一名法国的体育记者克劳德·佛里伦(Claude Vorilhon),偶尔只会公布一些不重要的消息,例如制造出花生过敏者可以吃的基因改造花生。如果法国小说家米歇尔·维勒贝克(Michel Houellebecq)没有极力推崇该教派的话,大概没有人会再问他们的下落了,因为雷尔教派经常成为被讥笑的对象,而他们就像一整个畸形山脉中的山峰一样,被怪异的世界观所围绕。

如果想看看那第二高的山峰的话,那么我们就要问:那位意大利籍的妇科医生塞维利诺·安提诺里(Severino Antinori)又在忙些什么呢?人们也许还记得他在2002年4月声称已让三名妇女怀有复制宝宝。同年11月底安提诺里还证实此事,并且预告第一名复制宝宝将于2003年1月的第一周诞生。然而安提诺里的复制宝宝却始终没人见过,就这样消失在佛里伦及其教派的旋涡里。安提诺里本人最后一次在媒体上公开的消息是于2003年1月底宣布因为反对意大利健康部长而打算绝食抗议。

接下来要问的问题是:那位位于美国肯塔基州莱克星顿(Lexington)生殖学中心的科学家帕纳伊奥蒂斯·札沃斯(Panayiotis Zavos)现在在做什么呢?2004年夏天,他确实曾复制过一个人类的胚胎,却在四天后将它杀死。据札沃斯当时的说法,那只不过是个练习,是为了一项计划,也就是将一个复制的人类胚胎植入其母亲子宫。不过,这件事确实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以札沃斯“健谈”的个性,若是真的成功的话,肯定会昭告天下。

从十多年前复制羊多莉(Dolly)在苏格兰的一群羊中睁开双眼以来,依然还没有一个复制宝宝秘密或公开地爬行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而这个让某些人觉得兴奋、大部分人却感到讶异或惊恐的想法,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然而复制人的想法到底为什么会让我们不安呢?复制本身有什么在道德上令人忧虑或鄙弃之处呢?更精确地说:复制的“不道德性”在哪里呢?

复制人的批评者认为,对人类进行人工复制是违反人性尊严的,因为根据康德的名言,人类“本身就是目的”,因此是不能被“利用”的。批评者指出,复制行为正是利用人类,使他“物化”并降低了他的尊严。为了检验这样的疑虑,我们得深入探究。基因工程学家今天把复制分成两个不同的概念:“再生性的复制”以及“医疗性的复制”。

“再生复制”指的是创造一个在基因上与其范本几乎相同的有机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首先要从一个人体细胞中取出细胞核,每个细胞核里都含有完整的遗传资料,接下来是要找到一个卵细胞并移除它的细胞核,然后把那个人体细胞的细胞核放入其中,最后将这个被改造过的卵细胞植入一个孕母的子宫内。要是这个实验在人类身上成功的话,那么孕母在九个月后将会生出一个婴儿,而其遗传特征将会与提供细胞核者几乎完全相同。这个方法至今已成功应用在小鼠、大家鼠、牛、山羊、猪、非洲野猫、白尾鹿、野牛、马、狗和绵羊——闻名世界的多莉身上。至于在人类身上呢?如同前面所提到的,还没有一个成功的尝试。

其实只有极少数人希望对人类进行再生复制。虽然联合国还没有通过全球一致性的禁令,但大部分国家以明确的法律禁止制造遗传特征相同的人类。而相对于人类,至少在植物和动物方面已无争议了;自20世纪90年代起,食用植物和动物的复制就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然而,为什么遇到了人类的再生复制问题,无论是在理性或直觉反应上,就会出现道德的疑虑,而这个道德疑虑在面对其他动物时却不存在呢?

当我们想象人类的遗传资料被复制然后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时,许多人本能地会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书本和电影的世界里充斥着这样的幻想,而它们几乎都是恐怖的情节。“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样的观念显然是我们觉得最重要的事实。而个人的独特性也是许多人深信不疑的价值。因此,刻意违反这个“法则”也就像是一种亵渎行为。对于动物我们则不会这么敏感。自家养的狗对我们来说的确是独一无二的,猫和马也是,但金鱼对我们来说就无所谓得多,至于盘子里的猪肉生前是不是独一无二的,大概只有极少数人在乎了。由此看来,我们只把“独一无二”的感觉保留给极少数的生命而已。

还有许多其他的论点支持这个直觉的疑虑,不过只有当我们同意“独特性价值”的论点时,其他的论点才有说服力。想要对一个生物进行再生复制,需要非常多的卵细胞;原因是,在1000个去核并重新填入新核的卵细胞中,只有极少数能够真的发展成进一步的有机体,并成为健康的生物。也就是说,动物的复制成功率非常低,绝大多数卵细胞都会死亡,人类肯定也是如此。就算一切在开始时看起来都很顺利,经由这种方式制造出来的人能够存活的时日也将颇为有限。那只名为多莉的羊只不过活了六年,是正常绵羊平均寿命的一半,当多莉在2003年2月死于严重的肺炎时,其身体是处于相当悲惨的状态的:它深受关节炎之苦,而它的遗传特征也损坏得非常严重。

以多病且早衰的多莉作为论点虽然清楚而明显,但用它来反对再生复制人类却仍然相当薄弱。因为以这个论点为基础的人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如果能够排除“技术”的问题,那么“制造遗传特征相同的人类”这件事是否就完全可以被接受了呢?而指出那些在尝试过程中死亡的众多卵细胞也只能引起特定人士的注意,也就是那些连人类的卵细胞都视为有尊严的生命且应该加以绝对保护的人。在此值得我们暂停一下这个思考,稍后再继续处理;因为人类卵细胞的价值问题会带领我们直接进入复制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对人类而言“医疗性的复制”的优缺点问题。

关于这方面,首先要说的是:这个概念的名称必须更换。首先,“再生性的复制”这个概念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复制总是再生的,所以在这里出现了“意义重复”的问题;而“医疗性的复制”指的是一个医学界梦寐以求的未来境界,也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借助胚胎来培植组织甚至器官,并将其植入病人体内。要完成这个目的,胚胎将在经过少数几次细胞分裂后的最初期阶段被破坏,个别的细胞将被继续培植,以制成一个我们想要的组织。更远大的理想是希望有朝一日能用这些“干细胞”直接植入器官中来取代受损或遭到破坏的细胞。

以上是医疗性复制的想法。不过,就算这个想法有一天能实现(我们稍后将看到实现的可能性很低),这样的复制动作本身也不是“医疗性”的,而是和“再生性的复制”一样是“再生性”的。两者的差别并不在于复制的过程,而是我们借由复制想达到的目的:我是为了制造出遗传特征相同的人类,还是为了医学的目标?由于复制行为本身永远不可能具有医疗性,因此这个概念应该改成“为研究目的所做的复制”,这样才符合事实。

有些科学家对胚胎干细胞表现出的热情来自其理论的极大可能性。我们可以把胚胎干细胞想象成能够变成任何形状和照映出任何颜色的“新雪”,基因工程学家称它们是“全能的”(totipotent)。理论上可以用干细胞培植出任何想得到的组织,但是在这个句子里要强调的是“理论上”三个字,因为至今在这方面仍没有太多的成果。另一个很大的障碍是当陌生的干细胞组织植入时,免疫系统产生的防卫反应,这种排斥状况在动物实验时的发生概率极高,而产生恶性肿瘤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那么,我们该如何评价复制行为呢?让我们从人性尊严的论点开始吧。当我们在复制人类时,是否不认为他是“价值本身”,从而以不道德的方式“利用”他呢?再生复制的情况看起来很单纯。感觉自己是独一无二而有别于其他人的“自我”,显然是人类的自然需求(虽然马赫对此存疑)。我们的整个自我理解和对我们文化的理解都奠基于这个“独一无二”。难以对自己说出“我”的人,通常也都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然而,一个再生复制出来的人却无法体验到自己是个“不可分割的个体”,因为从他的存在来看,他是个“可分割的个体”,他将被贴上“复制品”的标签,而非独一无二;除非(这也是最基本的条件)他永远不认识他的“原型”,并且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复制人。

但是为什么我们要进行这个无论在心理或社会层次都如此残忍的实验呢?满足的只是那些对复制人内心与外貌感兴趣的研究人员,牺牲的却是一个人的命运,而且这个人将来产生心理疾病的风险非常高。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滥用”,也难怪大多数的人和国家都反对再生复制,并立法加以禁止。更何况目前尚未发现任何足以平衡这个巨大缺点的好处。

“为研究目的进行的复制”似乎就不同了,因为那些到目前为止提出的反对理由,在这里都不成立。简单地说:没有人会遭受到心理方面的伤害,受害或死亡的只是些完全处于初期阶段、尚无意识的胚胎。但是如同我们在探讨堕胎的问题时看到的,这样的胚胎在生物学上却也毋庸置疑地算是一个“人的生命”,是人类的成员。根据这个论点,德国以“胚胎保护法”禁止对胚胎进行的研究。

然而,即便是法律也对胚胎有着不同于人类的对待。非法摧毁一个胚胎和杀一个已经出生的人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对于摧毁胚胎的刑罚明显轻得多。而从德国立法者仍然允许某些特定研究者对胚胎进行研究,就更能看出这两种犯罪行为之间的差别,因为国家并没有制定允许研究人员从事谋杀行为的例外情况。由此我们便可看出,立法者并非毫无保留地相信他们自己的论点:胚胎是绝对值得保护的。因此在这里就出现了和堕胎问题一样的矛盾,即将胚胎在生物学和道德意义上定义为人,却又允许这些人在初期阶段被杀死。

因此,胚胎的人性尊严问题还不是完全清楚的,而且若是我们维持前面的论点的话,那么一个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就不在于它所属的物种类别,而是这个生物是否具有意识:一种基本的自我意识以及需求。而这些对于一个经过六次或八次分裂的人类卵细胞来说,肯定都还谈不上,因此也并不存在任何赋予胚胎人性尊严的理由。胚胎的干细胞研究虽然是在生物学上“利用”人类,但不是在道德的意义上。没有了人性尊严,胚胎就是一个物品,是可以被拿来交换其他物品的。虽然研究者所提出的保证不切实际,但是对于他们想以医疗复制来治疗如糖尿病、帕金森症或阿兹海默症等疾病,我们大可安心以功利主义的方式来权衡:一边是被杀胚胎并不存在的痛苦,而另一边却是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万被治愈的病人们无法言喻的快乐。

这个论点极具分量,想推翻它必须得有个很好的反证。有趣的是,对“为研究目的进行的复制”最有力的反证并不够根本,而只是就功利主义而言的反证。过去八年来对“以研究目的之复制”的争论十分激烈,但至今那些“所谓的”基因医疗师却几乎没有取得什么成果。因此以改造的细胞取代病变的组织,虽然是个好主意,但问题是,在这个领域中,胚胎干细胞真的就是最好的途径吗?

干细胞不仅仅存在于胚胎中,我们所有人都拥有干细胞,例如在骨髓、肝脏、脑部、胰脏和皮肤里都有。科学家在此谈的是“成年”的干细胞。成年干细胞也是多面向且富有发展潜力的,它是“多功能的”(pluripotent)。在我们的一生中,成年干细胞都为我们的身体不停制造新的、特殊的细胞,它们还能在研究人员的培养皿内发育成许多不同的细胞组织;不过,和胚胎干细胞不同的是,成年干细胞有其局限性。一个取自脑部的干细胞可以发展成各种神经元神经组织,却极可能无法发展为一个肝脏细胞。不过取自羊水、脐带血和乳牙的干细胞却有可能是例外,然而这些观察目前都还在讨论阶段。

相对于胚胎干细胞,成年干细胞的极大优点是不容置疑的。若是能从我自己的脑部取出干细胞,以生化改造的方式培植成新的脑部组织,然后植回我的脑中取代病变的组织,那么我的免疫系统将不会发生排斥的状况,而且就目前所知也不会提高罹患癌症的风险。从20世纪60年代起,医学界就应用骨髓的造血干细胞来治疗白血病和淋巴瘤;到今天,已有许多以成年干细胞来治疗心脏和血管疾病的临床研究;另外,在瘫痪、帕金森症以及心肌梗死后的恢复上也都有成功的临床研究结果。目前医学界已经可以透过注射成年干细胞来治疗大家鼠的脑瘤。

目前看来,成年干细胞研究的发展前途是好的。基因研究学者经常预测治疗帕金森症的突破将于20年内实现;果真如此的话,人们对成年干细胞的研究便可比胚胎干细胞怀有更大的信心和期待。不过这两个领域的研究计划常常因为公共和私人的研究经费而产生激烈的竞争。支持胚胎干细胞的研究也总是意味着不会把相同的钱投资在成年干细胞这个更有成果的领域上。成年干细胞的研究不仅更有机会达到医疗治愈的目的,而且也没有造成社会问题的疑虑:成年干细胞在取得上没有问题,而胚胎干细胞却必须仰赖人的卵细胞,且大多是作为人工授精的结果,再者还有数量有限的问题。可以想见的是,卵细胞的提供在未来会是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而发展中国家的女性则必须负责“供货”,这无疑是一个有道德争议的问题。

如果我们以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衡量“胚胎干细胞研究”和“成年干细胞研究”的医疗承诺可能带来的快乐,那么后者这条路似乎理想得多。这并不意味着基于道德的理由就不可以对胚胎干细胞进行研究,因为功利主义的衡量总是只能考虑“可能”的成功。不过它还是削弱了对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要求、自我理解和社会意义,虽然这个研究领域在过去几年中引起了如此情绪澎湃的讨论。

基因工程学并不只是个根本的道德问题,它还有很大的社会伦理广度,而这个广度也将随着我们一同面对下一个现代生物医学的问题:“胚胎着床前基因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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