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与结果
斯皮纳姆兰制原本不过是一个代用品。但没有一个制度像它那样更具决定性地塑造了整个文明的命运,而后在一个新纪元开始之前被抛弃。它是一个转变时代的典型产物,并值得今天每个研究人类活动的人注意。
在重商主义制度之下,英国的劳工组织是建立在《济贫法》及《工匠法》的基础上。《济贫法》——把它用来称呼从1536年到1601年间的各项法规——很明显是一个错误的名称;这些法规及其后的修正案实际上只构成英国之《劳工法令》的半数;另外的一半则包括1563年的《工匠法》。后者是针对受雇者,《济贫法》则是针对我们所称的失业者及无法就业者(老人及儿童除外)。除此之外,后来还加上了1662年的《定居法》,它关涉人们的法定居所,极度限制人们的迁徙流动。(对于受雇者、失业者及无法就业者之间的精确区分,当然是不符合年代的,因为它意味着一个现代工资制度的存在;而实际上它要再经过二百五十年才出现;我们只是为了简明的目的而在一般的讨论中使用这些名词。)
根据《工匠法》,劳工组织建立在三根支柱之上:强迫劳动、七年的学徒见习期,以及由官员鉴定工人每年的工资。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这个法律同时适用于农业劳动者及工匠,也同时实行于乡村及城镇。在约八十年间,这个法令被严格地遵行着;后来部分学徒见习期的条款废而不用,其效力只限于传统的技艺;对于新兴工业,像棉纺织业,它们并不适用;根据生活费而鉴定每一年工资的条款在1660年王政复辟后的英国大多数地方都被搁置了。形式上,这个法令里的官方鉴定条款一直到1813年才被废止,而有关工资的条款则废于1814年。然而,从许多方面来说,实际之学徒制的规则却比这个法规长命;它仍是英国技术行业中的一般惯例。在乡村的强制劳动则逐渐被废除。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说在这二百五十年之中《工匠法》所规划之全国性劳工组织的轮廓是建立在管制原则与父权主义之上的。
《工匠法》是被《济贫法》(一个现代人听起来最易引起混淆的名词,“贫民”与“穷人”听起来都一样)所补充的。事实上,英国的绅士认为任何没有足够收入以保持悠闲的人,都属于贫民。“贫民”一词实际上就相当于“平民”,而所谓平民则包括所有地主阶层之外的人(当时所有成功的商人都会购买土地产业)。因此,“贫民”一词意指所有仍有所寄的人,以及所有不时有所需的人。这当然包括了穷人,但不只是穷人而已。社会中的老、弱、孤、残等都需要受到照顾,尤其是当这个社会声称在其疆界之内,每一位基督徒都应该有其归宿时。然而,更重要的却是有些我们称为失业者的有工作能力的穷人,他们若能找到工作,就可以凭劳动力谋生。乞丐们受到严酷的惩罚;流浪者,若是个累犯,则可处死罪。1601年的《济贫法》规定有能力工作的穷人必须从事行政教区提供的劳役以赚取生计;救济的重担直接放在行政教区上,它有权从地方税收及财产估值中征取所需的费用。这些税收就是从所有的房主及房客,不论贫富,依其房、地租价格加以征收。
《工匠法》加上《济贫法》就构成所谓的《劳工法》(Code of Labor)。但是,《济贫法》是由各地方自行主管的。每一个行政教区——通常是极小的单位——都有自己的条例以安置有工作能力者工作;或支持一家济贫院,或安插孤儿贫户子女为学徒,或照顾年老弱者,或安葬穷人;并且每一行政教区各有其本身的救济标准。然而,这些设施实际上都是名过其实;许多行政教区没有济贫院;更多的行政教区没有足够的设施以安插有工作能力者工作;此外有更多的问题,如地方纳税人迟不缴税,负责济贫的人漠不关心,以及对济贫兴趣的僵化以致降低了这个法律的效用等。尽管如此,全盘来看,英国近16000个济贫机构仍设法保住了乡村生活的结构,未使其受到破坏和损伤。
但是,在全国性的劳工制度下,这种地方性的失业及救济组织很明显是一种反常。哪个地方救济穷人设施的种类越多,则职业性穷人拥至条件较好之行政教区的可能性也越大。到了王政复辟之后,通过了《定居法》来保护那些“较好”的行政教区,以防止蜂拥而至的穷人。再过一个多世纪,亚当·斯密痛责这个法案,因为它限制了人们的流动性,并因而妨碍他们找到适当的工作,一如它妨碍资本家找到受雇者。只有在地方官及行政教区当局的同意下,一个人才可以居住在他原来的行政教区以外;舍此之外,即使他品行良好而且有职业,也会遭到驱逐出境的下场。是以人们之自由平等的法定地位受到各种清楚界定的限制。在法律之前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就个人而言是自由的。但是,他们并没有为自己及子女选择职业的自由,他们也没有迁徙的自由,并且他们被迫工作。伊丽莎白一世的两大法案加上《定居法》,构成了一般人民的自由宪章,同时也是使他们动弹不得的标志。
工业革命继续进行着,到1795年,在工业需要的压力下,1662年《定居法》的部分条文被废止,教区农奴制被废除,并且工人流动的自由得到恢复。劳动力市场现在在一种全国性规模上建立起来了。但就在同年,如同我们已经知道的,一个类似济贫机构的措施被引进来,这意味着伊丽莎白一世的强制劳动的原则被废除,《斯皮纳姆兰法案》保证了“生存的权利”;工资补贴变得很普遍;家庭津贴也被追加上去;而所有这些都是采取公共救济的形式,亦即不需要让接受救济者到贫民习艺所去。虽然救济的范围很小,但它足以勉强糊口。正当蒸汽机吵吵闹闹地要求自由,以及机器呼吁着要人手的时候,劳工政策却又彻底地回到管制主义及父权主义中去。不过,《斯皮纳姆兰法案》在时间上与取消《定居法》一致。其间的矛盾是很明显的:《定居法》的取消是因为工业革命需要为工资而工作之劳工的全国性供应,而《斯皮纳姆兰法案》则宣称人们无须恐惧饥饿,而且不管其收入多少,行政教区会照顾他和他家属的生活。这两种工业政策之间有显著的矛盾;同时推行这两者时,除了社会罪恶之外还能期待什么呢?
然而,斯皮纳姆兰时代的人却没有意识到他们是走在什么样的道路上。在历史上最伟大之工业革命的前夕,没有出现任何征象或预兆。资本主义没有预告就来了。没有人预料到机器工业的发展,它完全是意外地来到。当水闸迸裂,旧世界被迈向世界性经济的浪潮所吞没时,过些时间英国实际上却在预期着对外贸易的永久性衰退。
但是直到19世纪50年代之前,没有人能说得如此肯定。要了解斯皮纳姆兰的保安官们的这个建议的关键,乃在于这些保安官对他们所面临之发展的广泛意义懵然无知。从现在回过头去看,可能觉得他们不但企图达成不可能的事,并且是以当时明显相互矛盾的方法在做。事实上,他们在保护村落以防止动乱的这个目标上甚为成功,然而他们的政策对其他未曾预见之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则造成了灾难。斯皮纳姆兰政策是发展劳动力市场这一特定时期内的结果,且应从当时那些决策者对当时之处境的看法去加以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津贴制看起来就会像是一种由乡绅所设计的措施,以应付工人的流动性无法再加以限制这个新情势,同时士绅们也希望能在接受一个自由的全国性劳动力市场时,避免造成地方状况的不稳,包括工资的上升。
斯皮纳姆兰制的动力深植于其起源之环境中。农村贫穷的加剧是这个即将来临之变动的第一个征兆。但当时的人没有一个是这样想的。农村贫穷与世界贸易两者之间的关联绝不是明显的。当时的人没有理由将乡村贫民的数目与世界贸易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贫民数目的不能解释的增加,一般归咎于《济贫法》管理的方法,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事实上,在这些表象底下,乡村贫穷的增加,是直接与一般经济历史的趋向相关联的。但这一关联是很难看得出来的。许多作者探讨贫民以什么样的途径渗入乡村,他们提出一些令人惊讶的理由来解释贫民数量的增加。然而,只有少数同时代的作者像我们今天这样从工业革命的角度来指出这些乱象之间的关系。一直到1785年,除了一阵阵贸易的增加及贫穷的增长之外,一般英国人仍然没有觉察到经济生活上的重大改变。
穷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这个问题是当时越来越多的小册子的作者提出来的。贫穷的原因和扑灭它的手段在这类文件——它们是受到这样的信念而写的:只要贫穷这个最明显的罪恶能充分消灭,它就全然不存在——中很难期望分开来。大多数人都同意的一点是:导致贫穷增加的理由相当多。譬如说:粮食不足;高粮价导致农业工资过高;农业工资偏低;城市工资过高;城市就业不稳定;自耕农的消失;城市工人不适合乡村的工作;农民不愿付高工资;地主担心如果付出较高的工资会招致租金的降低;家庭手工业无法与机器竞争;缺少全国性的经济;不适当的居住环境;顽固的饮食习惯;服药的习惯等。有些作者将贫穷归罪于羊的大型新品种,另外一些作者则归罪于马,认为必须以牛来取代,还有人则鼓吹少养狗。有些作者认为穷人应该少吃,或者不吃面包,而另一些作者则认为即使他们“以最好的面包维生也不应该责备他们”。当时有人认为茶会损害穷人的健康,而“自酿的啤酒”则会使之康复;相信这种看法的人认为茶不会比最廉价的酒好。四十年后哈丽雅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1802~1876年,英国女作家,热心于社会改革——译者注)仍然鼓吹戒除饮茶的习惯以减少贫穷。[1]当然,有许多作者抱怨圈地运动的不良后果;另一些人则坚持制造业的兴衰伤害了农村的就业。但总体而言,当时流行的看法是将贫穷视为一种独特的现象,一种因各式各样原因而引起的社会疾病,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济贫法》未能适当地施展补救措施。
贫穷增加及地方税升高的真正原因,必定是我们今日所称的隐藏性失业之增加。在当时那种甚至连就业都是隐藏性的状况下(在家庭工业下,某一程度内必然如此),这样的事实自然不会明显。但是问题却仍然存在:如何解释失业者及隐藏失业者的增加;为什么当时具有洞察力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工业即将改变的迹象?
主要的解释是早期贸易的巨幅波动常常掩盖了贸易之绝对值的增加。虽然后者可以解释就业的增加,但是巨幅的波动却造成了更多的失业。当就业的一般水平增加得很慢时,失业者及隐藏失业者之人数的增加却倾向于加快。因此,建立恩格斯所称之产业后备军的速度,在当时更快于创造工业部队本身的速度。
此趋向更重要的结果是失业与总贸易额增加这两者之间的关联容易被忽视。虽然人们常常称失业的升高是因贸易的大幅度波动而起,但是这仍然没有使人注意到这些波动本身乃是另一个更大过程的一部分,也就是一般商业的成长,逐渐依赖于工业生产。对当时的人而言,他们看不出都市中的工业生产与乡村穷人增加之间有什么关系。
贸易总额之增加自然扩大了就业的数量,而地区的专业分工加上贸易之急剧波动则导致乡村城镇之职业的剧烈变动,其结果是失业人口的快速增长。高工资的谣言使得穷人不再满足于农业的收入,这也造成了人们对农业工作的嫌恶,认为农业的报酬过低。当时的工业地区就像一个新的国家(如美国那样)吸引着无数的移民。移民通常还伴随着值得注意的再移民。乡村之绝对人口并没有减少这个事实似乎可以证明这种往乡村回流的情形必然曾经发生过。因而,当不同的人群在各个时期被吸入商业及工业生产的工作,然后又漂荡回原居之乡村时,一个人口之累积的动荡于焉产生。
对英国乡村社会的许多损伤,起初是贸易直接对乡村本身所造成之混乱秩序的结果。农业革命必然先于工业革命。公有地的圈围及农地的合并,伴随着新引进的农作方法,造成强有力的动荡结果。农舍的争夺,农家果菜园、庭园的合并,使用公有地之权利的没收等措施剥夺了家庭手工业的两大支柱:家庭的收入与农业的底子。只要农村家庭手工业仍能从园圃,一小块地,或放牧权中得到部分收入,他们就不是那么全然地依赖着金钱的收入;一片马铃薯园或“拾穗的鹅群”,在公有地上的一头牛或一匹骡子都会造成重大差别;家庭副业的收入就具有失业保险金的作用。农业生产的合理化无可避免地将劳工的根拔掉,并且不知不觉地伤害了他的社会安全。
在都市里,这种职业波动所造成之新的伤害性影响,自然是很显著的。一般而言,人们视工业为一项没有前途的职业。大卫·戴维斯(David Davies)就曾这么写道:“今天充分就业的工人,明天可能就在街头求人施舍面包……劳工状况的不确定性是这些新发明最凶险的后果。”他还说:“当一个从事于某种工业的城镇失去了这种工业时,其居民就像中了风一样,立即变为行政教区的负担,而且这个不幸并不因这一代人的消逝而终结。”这是因为在那个时候职业分工施展了它的伤害性:失业工人徒劳无益地回到他的村子,因为“纺织工人一无所长”。都市化之致命的不可改变性是基于亚当·斯密所预见的一个事实:他指出产业工人比最庸劣的耕地者还差,后者能从事各种工作。不过,在亚当·斯密出版其《国富论》时,贫穷还没有显著地增加。
其后二十年间,景象却突然改变了。在其《对匮乏的思考与详述》(Thoughts and Details on Scarcity)——这是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年,英国保守主义政治思想家——译者注)在1795年提交给威廉·皮特(William Pitt,1759~1806年,英国政治家及作家,曾任首相——译者注)的著作——一书中,作者承认即使当时一般的进步状况下,仍有“二十年的不良周期”。事实上,七年战争(1763)以后的十年间,失业率明显增加,这可以从公共救济的增加看出来。这是第一次出现贸易突然的景气伴随着贫民的困苦有增无减的迹象。这个明显的矛盾注定成为下一代西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重复现象中最感困惑的现象。人口过多的幽灵开始萦绕在人们的心头。威廉·汤森(William Townsend)在其《济贫法研究》(Dissertation on the Poor Laws)一书中就如此警告道:“姑且不论一般人的臆测为何,在英国有多于我们能供养的人口,而且比我们现有之法律制度下能适当地雇用的还多,这是个事实。”在1776年,亚当·斯密反映着温和进步的心态。但是只在十年之后,汤森就已经意识到了巨浪即将袭来。
然而,许多事情发生了,(仅仅五年后),使得像特尔福德(Telford)这样一个不关心政治,而且事业甚为成功的英格兰造桥者,突然开始尖刻地抱怨起政府的无能,而且认为只有革命才是唯一的希望。一本由特尔福德寄回他家乡的潘恩(Thomas Paine,1737~1809年,美国独立革命的理论家——译者注)著《人类的权利》(Rights of Man),在那里引起了暴动。巴黎在催化着欧洲的动荡。
坎宁(George Canning,1770~1827年,英国政治家,曾任外长——译者注)却坚信《济贫法》将英国从革命的危机中挽救了回来。他谈的主要是18世纪90年代及法国的战争(即拿破仑一世及拿破仑三世时的战争——译者注)。此时复燃的圈地运动更加拉低了乡村地区之穷人的生活水平。J.H.克拉彭(J.H.Clapham)这位圈地运动的护卫者承认:“在工资依赖补贴增加得最快的地方和最近进行大量圈地的地方之间有惊人的巧合。”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工资补贴,英国乡村许多地区的穷人的生活水平会下降到饥饿线以下。焚烧禾草堆非常普遍。暴动经常发生,而关于暴动的谣言则更多。在汉普郡(Hampshire)——但不只是这里而已——法庭威胁着要将任何意图“强使物价下降,不论是在市场上或路上”的人处死;但与此同时,这个郡的地方官却紧急呼吁给予工资补贴。很明显的是,采取防范措施的时机已经到了。
但在各种可行的措施中,为什么选择了这个事后看来最不切实际的措施呢?对此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当时英国的情势及所牵涉的势力。士绅及教士仍然统治着当时的乡村。汤森归结当时的情势,指出拥有土地的士绅将工业生产“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因为“他认为工业生产波动太大,而且由此得到的利益不足以抵消它对财产所造成的负担”。这些负担包括两项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看似互相矛盾的影响:贫穷的增加,以及工资的增加。但这两者只有在假定存在一个竞争性劳动力市场时,才会互相矛盾。它此时当然压低受雇者的工资来减少失业者。假如没有这样的市场——此时《定居法》仍然有效——贫穷与工资可以同时上升。在这一情形下,都市失业的“社会成本”就要由工人的家乡来负担——失业工人通常回到家乡去。城镇里的高工资对乡村经济是更大的负担。农业的工资高于农民所能负担的水平,但低于劳工赖以维生的水平。很明显的是农业工资无法与城镇的工资相较量。另一方面,当时一般的舆论是《定居法》必须被废除,或至少使之松弛,使得劳工能找到职业,雇主能请得到工人。当时认为这样做就会提高所有劳工的生产率,并同时降低工资的真正负担。然而,如果让工资“自动调整到适当之水平”的话,城乡之间工资的差别这个马上面临的问题,很明显就会在乡村形成更迫切的问题。工业雇佣的流动性,加上间歇性的失业,会全面搅动乡村社区。乡绅及教士必须建立起一道堤坝以保护村落免于遭受工资高涨之洪流的冲袭。同时也必须及时设立一些能保护乡村以对抗社会变动的措施,加强传统的权威,防止农村劳动力流失,且提高农村工资而不致过度加重农民的负担。这样的一个措施就是《斯皮纳姆兰法案》。若将它掷入工业革命的狂流里,它必定会产生经济的旋涡。但是,如果从主宰乡村之士绅们的利益这个角度来看,其社会意义却能贴切地应付当时的环境。
从《济贫法》管理的观点来看,《斯皮纳姆兰法案》是一个严重的“开倒车”表现。过去二百五十年的经验已经显示出行政教区对济贫行政而言是太小的单位,因为任何一项措施若不能区分有工作能力而失业的人与年迈者、残疾者及儿童的话,它必定是不适当的。这就像是在现代以一个城镇单独应付失业保险,或像是将失业保险与对老年人的照顾混淆起来一样。因此,只有在一个短暂的时期内,当济贫管理能同时覆盖全国性及地方性两者时,它才多少有用。这样的一个时期是在伯利(William Burleigh,1520~1598年,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一世的首席顾问——译者注)及劳德(William Laud,1573~1645年,英国国教会大主教——译者注)当政的1590~1640年,当时皇室经由治安推事(justice of peace)来主掌《济贫法》,并且推动了一个野心勃勃的计划来建立收容所并实施强迫劳役。但是,共和政体(the Commonwealth,1649~1660年,此即史称清教徒革命后所建立的共和制——译者注)再度摧毁了当时被攻击之皇室的个人统治。讽刺的是其后的王政复辟却完成了共和政体的任务。1662年的《定居法》限制《济贫法》只能以教区为基础单位,而且一直到18世纪30年代,立法机关对贫穷问题只付出不充分的关注。至少,在1722年才建立起区分贫民的措施;贫民习艺所由联合行政教区建立,并与地方上的救济院相区别;此外有时也允许贫民接受公共救济,就如贫民习艺所可以执行检定贫民之需要的真实性。到了1782年,《吉尔伯特法案》(Gilbert’s Act)以鼓励设立联合行政教区而扩大了济贫的行政单位;在那时,各行政教区被敦促替有能力工作者在邻近的行政教区找工作。这个政策得到公共救济以及工资补贴的帮助,以降低救济有能力者的花费。虽然设立联合行政教区并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一个许可,但是它却意味着迈向更大之济贫行政单位,以及对各种被救济之贫民的区分。因此,尽管这个制度有缺陷,但《吉尔伯特法案》代表着正确方向上的一个尝试,而且只要公共救济及工资补贴仅是正面之社会立法的附属品,它们也不一定就会对一个理性的解决方案造成致命的伤害。但《斯皮纳姆兰法案》却扼杀了所有的改革。由于将公共救济及工资补贴普及化,它不但没有承袭《吉尔伯特法案》的路线(有人误以为两者是一致的),而且全然倒转了其意向,并且在实际上摧毁了整个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济贫法》。此时,在贫民习艺所及救济院之间费力建立起来的区分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不同类别的贫民和有工作能力的失业者此时混淆成一群有待救济的穷人。一个与区分过程相对的过程开始了:贫民习艺所合并入救济院;救济院本身逐渐消失;行政教区又再度成为这一制度退化之真正“杰作”下的最终单位。
在一般情形下,《斯皮纳姆兰法案》的影响甚至提高了士绅及教士的权力。贫民救济委员所抱怨的这种“权力之没有区别的慈善”,在扮演“托利社会主义”(Tory socialism)时最为成功:治安推事滥施仁慈,而税负的重担却由农村中产阶级来承担。在农业革命的浪潮下,大多数自耕农都已经消失了,其余的房地产所有人及领地者在乡村统治者眼中已经与手工业者和拾破烂者合并为一个社会阶层。他并不仔细区分真正需要救济的人,及碰巧需要救济的人;从他优雅的山庄中俯视农村里为生活而挣扎的人,他看不出贫民与穷困者之间的区别,并且他可能会很惊讶地发现在年成不好时,一个小农非得依赖救济不可,尤其是当地承受各种灾祸般之税负时。虽然这种例子并不是普遍的,但其存在的可能就已经点出这个事实:许多缴付这种税负的人,本身就是穷人。就社会整体而言,纳税者与贫民之间的关系很像今日失业保险制度下有职业者与失业者之间的关系:有职业的人承担着供养暂时失业的人的责任。不过,一般缴税的人通常不能取得救济,而一般农业工人并不缴税。从政治上来说,士绅对穷人的影响随《斯皮纳姆兰法案》而加强,而农村中产阶级对穷人的影响则转弱。
这个制度最荒唐的地方是在经济上。对于“由谁来支付斯皮纳姆兰制(所需费用)”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无法回答的。当然最主要的负担是直接落在纳税者头上。但农民们也因他们付低工资给雇工而得到部分补偿——这是斯皮纳姆兰制的直接结果。此外,如果农民愿意雇用一个村人——否则此人就会依赖救济——那么他通常可以减除一部分税。结果是造成农家厨房和园子里有过多的帮闲者——他们有些并不是很好的工作者,必须将之置于借方。雇用那些实际上已领取救济的人工作必然更为便宜。他们经常在不同的地点像“巡逻员”一般工作,只需给他们食物作为工资,或在村落的收容所被拍卖,一天只得到几个便士作为工资。这种契约工人到底能值多少钱是另一个问题。除此之外,有时穷人也可以得到房租津贴,而那些无耻的房东则将不洁的房子以苛刻的租金租出去;只要这间破房的税捐源源而来,村政当局通常对此视若无睹。这种纠缠不清的利益必然损及所有财务上的责任感,并鼓励人们在各种小地方舞弊。
然而,在一个更广的意义上,斯皮纳姆兰制仍是值得的。它最初是一种工资津贴,表面上看对被雇者有利,但实际上则是用公款来补助雇主。这种补贴制的主要效果是把工资压低到生存水平之下。在极端贫困的地方,农民不愿意雇用拥有小片田地的农业工人,“因为有田产者不能得到行政教区的救济,而标准工资又是如此之低,如果没有某种救济的话,一个已婚者根本不足以养家”。结果,在有些地方,只有得到救济的人才有受雇的机会;那些试图避免领救济,而靠自己的劳动力维生的人,则难以找到工作。就整个英国来说,属于后者的人还是居多,而作为一个阶级的雇主则从他们头上得到额外的利润,因为他们只需付出低工资,并且不需依救济标准而多支付其差额。长久来说,像这样一个不经济的制度必然会影响工人的生产力并压低标准工资,最后甚至会压低治安推事为造福贫民而制定的“救济尺度”。到了19世纪20年代,面包的救济尺度在许多郡实际上已经逐渐降低,而穷人那可怜的少许收入则更加减少。1815~1830年,斯皮纳姆兰制的救济尺度——当时在全英国甚为平均——约减少了1/3(这个下降实际上是全面性的)。克拉彭甚至怀疑全部税负的负担是否确实像突然增加的抱怨那样严重。他是对的。虽然税负的增加甚为迅速,在有些地方甚至令人感到灾祸临头,但问题之根源所在,最可能的并不是这些税负本身,而是工资补贴对劳动生产率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在情况较严重的英格兰南部,济贫所支付的款项只占总收入的3.3%左右——克拉彭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可以忍受的负担,尤其是考虑到这笔钱的一大部分“本来就应该以工资的形式给予穷人”。事实上,在19世纪30年代,救济金的总额继续下降,而其相对的负担对增长中的国家福利而言也急速地下降。1818年时,实际用于济贫的总金额大约接近800万英镑;到1826年已持续下降到低于600万英镑,而其时英国的全国收入却迅速上升。但这时对斯皮纳姆兰制的批评却日益激烈,因为这种非人性化的措施已经开始使全国瘫痪,尤其是限制了工业本身的权力。
斯皮纳姆兰制加速了社会的灾变。我们现在已经习惯于把早期资本主义“引人一掬同情之泪”的悲惨描述打折扣。但这是无可辩解的。马蒂诺这位改革济贫法的狂热信徒所描述的状况与鼓吹立宪运动(Chartism,1838~1848年的工人改良运动,鼓吹平民宪章,包括平民的投票权及其他改良——译者注)之人所述的一致,而这些鼓吹立宪运动的人却是反对改革济贫法的带头者。著名的《济贫法委员会报告》(1834)之中所陈述的事实,虽然鼓吹立即废止《斯皮纳姆兰法案》,但也同样可用于狄更斯(Dickens)反对这个委员会之政策的运动中。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1819~1875年,英国教士及小说家,鼓吹基督教社会主义——译者注)、恩格斯、布莱克(William Blake,1757~1827年,英国艺术家及诗人——译者注)及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年,英国作家,相信英雄可以挽救人类,著《英雄与英雄崇拜》一书——译者注)等人认为人类的形象已因一些可怖的灾变而玷污,他们所说的并没有错。而比这些诗人及慈善家所喊出的苦痛及愤怒更令人刻骨铭心的,却是马尔萨斯及李嘉图等在目睹惨状时的冷酷无言,他们的入世沉沦哲学就是来自这些惨状。
无疑,由机器所引起的社会变动以及人们被迫为机器服务的状况,必然产生了许多无可避免的后果。英国的乡村文明缺乏那些都市的环境,这种都市的环境产生了后来欧洲大陆的工业城镇。[2]这些新兴市镇里没有定居的中产阶级,没有工匠、技工及令人尊敬的小资产阶级这样的一个核心,以作为同化外来粗工的媒介物——这些粗工是因高工资的吸引力或被狡猾的圈地者所逐出,而来到早期的工厂中做苦工。英国中部及西北部的工业市镇是文化上的荒原,它们的贫民窟缺少原有的传统及市民的自我尊重。这些流动的农民,甚至包括一些早先的自耕农或土地领主,在被逐入这种悲惨的境遇以后,很快就变为泥沼中莫可名状的动物。这不单是因为他的工资过低,或工作时间过长——虽然这两者都经常是过度的——还因为他现在生活在否定他作为人的生活条件下。非洲森林里的黑人发现自己被装在笼子里,并在奴隶贩子的船舱中渴望着新鲜空气时的感受,大概就是这些人的感受。但所有这些并不是无法补救的。只要人能得到一点社会地位,过着一种他的亲人或同伴所珍视的生活方式,他就会为此奋斗,并恢复他的精神。不过,此时对这些劳工而言,可以发展的途径只有一条:把自己变成一个新阶级的成员。他如果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力谋生,他就不再是一个劳工,而是一个贫民。斯皮纳姆兰制的最大坏处就是将他下降到这种状况。这个含混不清的人道主义方案,阻止了劳工组成一个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并因而剥夺了他们唯一能避免这种注定生活在经济磨坊命运中的手段。
斯皮纳姆兰制是一个使公共道德败坏的有效工具。如果一个社会是一部为维护其赖以建立之规范的自我运作的机器,那么斯皮纳姆兰制就是一部为摧毁这种任何社会赖以建立之规范的自动机器。这不只是因它奖励逃避工作或假装无能力,还因其增加了贫穷的吸引力,尤其是当一个人正要挣扎避开贫困的命运时。一旦一个人进入救济院后(他和他的家人依赖救济金一段时间以后,就会被送到此),他就掉进这个陷阱了,而且很难有机会跳出去。多少个世纪的安居生活所培养出来的尊严及自我尊重,在这个混杂的救济院里很快就消磨殆尽了,在这里每个人必须小心,以免被视为高于他人,否则他就会被强迫送出去找工作,而不是做一些琐碎的杂事。马蒂诺如此叙述道:“济贫的费用已经变成公众的赃品……为了得到他们的一份赃物,强悍者恐吓管理人员,淫荡者表示她们的私生子必须喂食,懒人则卷起双手等待他们的一份;无知的男女依此结婚;偷猎者、小偷及娼妓用威胁来强取它;乡村的治安推事滥施救济以抬高名望,而贫民救济委员则为了方便而滥施救济。这就是济贫基金的下落……”“农人并不自己付工资以雇用适当数目的人手来耕种土地,而是被迫雇用一倍以上的人,这些人的工资有一部分是由济贫费用来支付的;他通常无法控制这些被迫雇用的雇工——这些雇工工作与否随他们的高兴——而使得田地的质量降低了,而且还使他无法雇用较好的工人——他们愿意为自己的独立自主而努力工作。那些较好的工人在最低劣者中也随着下沉;那些缴纳税负的小农在经过一番徒劳无益的挣扎后,也到登记处去寻求救济了。”[3]日后,那些腼腆的自主主义者,却毫不领情地忽略了这位他们宗派里的率直信徒。然而即使她有所夸张——这正是他们所害怕的——她仍点出了要害。她自己屈就于那个挣扎的中产阶级:他们有教养的贫穷使他们对《济贫法》道德的复杂性更为敏感。她了解到,并清楚地表达出来,社会需要一个新阶级,“独立劳工”的阶级。他们变成她梦想中的英雄。她还塑造出一个长年失业但拒绝领救济的工人,骄傲地对一个领救济的朋友说:“我堂堂正正地站在这里,拒绝任何轻视我的人。我让我的小孩坐在教堂的中排,而不怕任何人会因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而斥责他们。有些人可能比我聪明,另外有更多的人比我更富裕,但是没有人像我一样拥有更多的光荣。”但这时统治阶级的大人物仍然没有了解到这个新阶级的需要。马蒂诺女士指出:“贵族阶级的粗鄙错误在于认定社会上除了有钱人之外,就只有一个阶级存在,贵族由于责任所在,必须要去应付这些贫民。”她抱怨说埃尔登爵士(Lord Eldon,1751~1838年,英国政治家及法学家,曾任检察长——译者注)与其他见闻广博的人一样:“将这所有收入低于最富裕之银行家的人——企业家、商人、工匠、工人及贫民——都包括到下层阶级里去。”[4]她认为最后两者之间的区分是社会的未来发展所依恃的。她写道:“除了主人及仆役之间的区别外,英国没有其他的社会分野会比独立工人与贫民之间的差别更大了;将这两者混淆在一起,是无知的、不道德的、笨拙的。”这段话当然不是事实的陈述;在斯皮纳姆兰制之下,这两个阶层的区别已经不复存在。这段话毋宁说是以一种先知式之预期为基础的政策性宣言。这个政策由《济贫法》改革委员会提出;预言是期待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以及随之出现的工业无产阶级。废除《斯皮纳姆兰法案》是现代工人阶级真正诞生之日。他们切身的自我利益使他们成为对抗机械文明之内在危机的社会保护者。但是不论他们将来的变化如何,工人阶级与市场经济在历史上一起出现。他们痛恨公共救济,不信任国家的措施,强调尊严及自力更生等,这些成为后世英国工人的特色。
废除《斯皮纳姆兰法案》是一个新阶级——英国的中产阶级——进入历史舞台时的成就。士绅阶级无法完成这个中产阶级注定要达成的使命:将社会转变为一个市场经济社会。在这个转变还没有开始之前,已经有数十条法律被废除掉,而另外的一些则被制定出来。《1832年改革法案》剥夺了陈腐的皇室指派议员的权力,而将国会的权力全部转移到下院。他们第一个重大的议案就是废除《斯皮纳姆兰法案》。现在我们了解到《斯皮纳姆兰法案》之父权式措施与国家命运之密切结合的程度后,就会了解何以最强烈支持渐进改革的人,也不愿提议一个十年或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实际上,废除《斯皮纳姆兰法案》是那么突然,使得后世为对抗激进改革而刻意制造英国人是温文的这种传说毫无意义。这个事件的残酷冲击在以后几个世代内继续出现于英国劳工阶级的梦魇中。然而,这个有伤害性的手术之所以会成功,是因为各阶层的人,包括劳工本身,此时已经更深一层地认识到,这个表面上看是照顾他们的制度,实际上是在腐蚀他们,而“生存的权利”是致命的疾病。
新法律规定以后不得发任何公共救济金给贫民,其行政部门是全国性且有区别的。就此而言,它已经是一项彻底的改革。工资补贴当然停止了。贫民习艺所的测验在新的含义下重新引入。现在是由申请者本人决定他是否确实如此破落,而愿意自动前往收容所。这时收容所已经被刻意弄成一个可怖的地方。贫民习艺所代表着耻辱;居留在那里成为心理上及道德上的痛苦,在那里要照卫生学与礼仪要求的规定行事——事实上这是用以进一步剥夺贫民的借口。在集权式中央管理制度下执行法律者,不再是治安推事或地方监护员,而是较精明的权威者——贫民救济委员。连穷人的葬礼,也包含其同伴甚至在死后与他断绝关系的仪式。
1834年,工业资本主义即将开动,且济贫法改革也正在推进。曾经保护过英国乡村——一般的劳动人民——以防止市场机制之全面冲力的《斯皮纳姆兰法案》已经侵入社会的骨髓。到了它被废止时,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已经像噩梦中出现的鬼魂,不具人形。假如说劳工们是身体上被非人化了的话,那么有财产者则是在道德上沉沦了。基督教社会在传统上的和谐性已经荡然无存,富人们否认对其他同胞们的生活条件负有任何责任。两个对立的国家正在形成。让有思考能力的人困惑的是:前所未闻的财富变成与前所未闻的贫穷无法分开。学者们一致宣称发现了一门科学,这门科学使支配人类世界的法则没有任何被怀疑的余地。在这些法则的引导下,怜悯从人的感情中消除,并以坚毅的决心,凭着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已赢得世俗宗教的地位——之名去抛弃人类的团结。
市场的机制固执己见,并且为其成就——人的劳动力已经成为一种商品——而大声嚷嚷。反动的父权主义徒劳无益地抗拒这一必然的趋势。由于斯皮纳姆兰制的恐怖,人们盲目地奔向一个乌托邦的市场经济的保护罩之下。
[1] Martinearu,H.,The Hamlet,1833.
[2] 厄舍(Usher)教授将都市化的开始时间定为大约1795年。
[3] Martineau,H.,History of England During the Thirty Years’Peace(1816-1846),1849.
[4] Martineau,H.,The Parish,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