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综复杂之社会中的自由
19世纪的欧洲文明不是被野蛮人外在或内在的攻击所摧毁的;其生机没有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破坏而逐渐削弱,也没有因社会主义无产者的革命或法西斯主义的低层中产阶级的反叛而逐渐削弱。它的失败也不是一般所谓的经济律的结果,如利润率的下降、消费不足或过度生产。其解体是一全然不同之原因导致,即社会为了避免被自律性市场之行动灭绝而采取的一些措施。除了像存在于开拓时代之北美这样特殊的例子,市场与一个有组织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之间的冲突为19世纪提供了动力,并且产生了最后摧毁社会的紧张与压力。国际战争只是加速其崩解而已。
经过一整个世纪的盲目发展后,人类开始重建其“居住环境”。假如要使工业主义不消灭人性的话,就必须使它顺从人类本性的要求。对市场社会的真正批评,并不是因为它是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之上——就某一程度而言,每一个社会,任何一种社会都须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而是因它的经济是建立在“自利”的观念之上。这样一种经济生活的组织法则是完全不自然的,而且在严格经验意义上是例外的。19世纪的思想家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人们努力争取个人的利润,而且他们的物质主义趋向诱使他们要企求更少而非更多的辛劳,并且期望从劳动中取得报酬。简而言之,在经济领域里,他们会遵循所谓的“经济理性”而行事。所有与之相反的行为则是来自外来的干涉。接下来的推论就是:市场是一个自然的制度。只要让人们自由行事,市场就会自然形成。于是,在他们看来,最正常的东西莫过于其中包括了市场,并只受市场价格控制的经济制度。基于这种市场来建立人类社会就成为进步的目标。不管从道德的观点来看,这种社会是否合适,但它的实用性——这是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不言自明的——乃是建立于人类千古不变的本性上。
事实上,就如我们现在所知的,不论是在原始状态之下或是在历史过程之中,人类实际的社会生活几乎都正好与这个观点相反。一如弗兰克·奈特(Frank H. Knight)所说的:“在人类动机中,没有特殊的经济动机。”这句话不但可以应用到社会生活上,而且可以应用到经济生活本身。交易的本能——亚当·斯密据此而归诸原始人者——在人类经济活动中并不是一个常见的倾向,而是一个不寻常的倾向。不但现代人类学的研究已经指出这些理性主义者想法的虚假性,就是贸易与市场史的研究也都显示其与19世纪社会学所假设者完全相反。经济史显示,全国性市场的形成,并不是政府逐渐放松控制经济活动的结果。相反,市场乃是政府有意识且激烈干涉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它将市场组织加诸社会之上,以达成非经济之目的。仔细研究一下,我们可看出19世纪时自律性市场与其前身极不相同,主要就在于其自律性有赖于经济上的“自利”。19世纪西欧社会的先天弱点并不在于它是工业社会,而在于它是市场社会。当自律性市场这种乌托邦实验已经变成只不过是一个恐怖的回忆时,工业文明却依然存在。
但对许多人来说,将工业转移到一个非市场的基础上,似乎是一个太过冒险的做法。他们担心会产生一种制度上的真空,甚至失去自由。难道真有必要去冒这些危险吗?
19世纪欧洲文明之转变所带来的大规模痛苦,如今已远离我们而成为历史了。我们这个时代曾目睹社会及经济的紊乱、不景气的悲剧性起伏、币值的波动、大规模的失业、社会地位的改变,以及对诸多国家的大规模毁灭等,我们已经经历过最恐怖的阶段。我们曾不智地为这个改变付出代价。人类仍未能适应使用机械,而且尚待完成的改变仍然很巨大。要想重建历史,就有如想将我们的问题转嫁到另一个星球那样不可能。我们不应只强调消除侵略与征服这些邪恶的力量,因为这些措施即使能在军事上将其压服,也只会使这些力量继续存在。由于邪恶的力量能代表各种可行的途径,因此它会在政治上占据决定性的优势,并因而有异于那些虽有良好意图,但无法达成的力量。
传统制度的崩溃并没有将我们遗留在真空中。这并不是在历史上首度出现竟能产生重要而长久之制度的权宜措施。
在有些国家里,我们已看到各种新发展。它们的经济制度不再拟定社会规律,并且也肯定了社会的重要性高于经济制度。这种发展可能发生于下列各种政体下:民主的或封建的,立宪的或集权的,甚或是一些目前尚未想象得到的政体。有些国家的未来景观,现在已出现于某些国家中;而另一些国家则仍保存着其他国家的传统。但是,它们都具有同样的形式:市场制已不自我调节,甚至在理论上都不是如此,因为它已经不包括劳动力、土地及货币。
将劳动力从市场中抽出,就意味着一个基本的转变,其过程一如建立起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那么激烈。工资契约已不再是私人契约,除非是在不重要的工作上。市场之外的因素不但决定了工厂的条件、工作的时间、契约的形式等,甚至决定了基本工资本身。此时,工会、国家及其他公众团体所扮演的角色,不但依这些制度本身的性质而定,并且也依实际管理生产的组织而定。虽然工资的差别必定(也应该)在这个经济体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与金钱无关的其他动机,在意义上仍可能超过劳动的金钱报酬。
将土地从市场中抽出后,即意味着将其划归特定的机构,如田庄、合作社、工厂、市镇、学校、教堂、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等。虽然个人的私有农地仍然普遍存在,但此时土地租佃契约只需涉及次要条文,因为此时各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已经从市场的控制中抽离出来(一如其他主要食品及有机原料,其价格并非任由市场决定)。对各式各样的商品而言,竞争性市场仍继续运作着,而且不干涉这个社会的基本结构。这就有如在市场之外厘定劳动力、土地与货币的价格,而不影响产品的成本支出。当然,财产的性质也会因这些新措施而有所改变,因为此时已不需要为保证就业、生产及使用社会资源,而让从财产权中滋生的收入无限增长。
在今天,所有的国家都已经将对货币的控制从市场中移出来。保证金的产生在无意中促成了这个发展。但20世纪20年代之金本位制的危机却证明商品货币及代用货币之间的联系并没有被切断。自从所有的重要国家引进“功能财政”之后,各国政府已经负起引导投资及调节储蓄率的任务。
只有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才会认为将生产元素,如土地、劳动力与货币从市场中抽离出来是一个一致的措施,因为市场将它们都视为商品。但从人类的本质来看,在打破这种商品神话后重新建立的都是在社会领域之方向中。事实上,由于这种单一性市场经济的瓦解,现在已经产生许多不同形式的新社会。此外,市场社会的终结,也不意味着市场的终结。它们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继续存在,以保障消费者的自由、反映需求的转移、影响生产者的收入,并作为一种会计的工具。但是,它们这时已经不再是经济自律的机关。
19世纪欧洲社会在国际秩序上,一如在其国内秩序上,都受到经济学的限制。固定外汇的领域就等于是文明的领域。只要金本位制及其附属的立宪政府继续运作着,均势制就是一个和平的工具。这个制度借霸权国家为工具而发挥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英国。它此时是世界金融的中心,并迫使落后国家建立代议政体。对于审核负债国的财务及货币而言,代议政体乃是必要的。与之相应而来的是预算的控制,而这只有靠主动负责的政党才能达成。不过,一般而言,这些条件都并不一定会清楚地出现于政治家的脑海里,其原因是金本位制的一些先决条件已经被视为不言自明的。于是当时这种僵化的经济就产生出外表相似的世界货币与代议政治制度。
这个状况就形成19世纪国际政治的两个现象:其一是无政府状态的主权国;其二是对别国之内政“合理的”干涉。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两者互不相容,但它们在实际上却密切相关。当然,“主权”只是一个纯粹的政治学名词。因为在无管治的国际贸易与金本位制之下,各国政府对国际经济没有影响力。它们既不能也不愿将它们的国家与财务上的问题搅在一起,这就是它们在法律上的态度。事实上,只有当一个国家拥有中央银行以控制其货币时,它才被认为是一个主权国家。但在强大的西方国家里,这种无止境且无约束的国家货币主权,却导致完全相反的结果。它产生出持续不断的压力,将市场经济的架构与市场社会传播到其他地方去。其结果是,到19世纪末时,世界各地人民在制度上被统一标准化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
但是,这个世界性的制度却受其精致性与普及性所累。如国际联盟的历史所清楚显示出的,无政府状况的主权国不利于有效的国际合作。而在国内政体上强求一致则可能威胁国家的自由发展,尤其是在那些落后国家,甚至一些较发达,但财政上虚弱的国家。于是经济合作就只限于私人企业之间,而且像自由贸易那样紊乱无效,而各国之间的合作,亦即政府之间的合作却难以推行。
这种情形在外交政策上产生了两种互不相容的需求:其一是需要友好国家之间紧密的合作,其紧密程度是19世纪时想象不到的;其二是由于市场受管制,各国政府对外来干涉较以往更敏感。但是到了金本位制消失之后,各国政府发现它们已不需采用主权国家所能使用的最具妨碍性的措施,也就是在国际经济上不合作。与此同时,它们也可能变为更具容忍性,让其他国家依其本身条件来塑造其内政制度。就这一点而言,20世纪的发展已经超出19世纪之有害的教条,即在世界经济的范围内,各国政体都要完全一致。从旧世界的废墟中浮现出的新世界的奠基石是:各政府之间的经济合作与有组织的国家生活的自由。在自由贸易这种有约束性的体制之下,以上两者是不可能达到的,并因此排除了许多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在市场经济及金本位制下,人们视联邦制的观念为中央集权制与整齐划一的可怕噩梦。但市场经济的终结意味着各国能更有效地合作,以及内政上的自由。
自由这个问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即制度面和道德或宗教面。就制度面而言,主要就是如何维持自由增减的平衡,在此不会有何新的问题出现。但在较基本的层面,维护自由的一些做法却似乎会将其稀释或破坏。要解决吾人当代的自由问题,必须从后一个层面着手。制度只不过体现人类的意义及目标。我们若不能完全理解在复杂社会中自由的真谛,我们不会得到冀求的自由。
就制度面而言,各种生活规范都有可能扩大或限制自由。重要的是如何平衡自由的增减。法学上和实际生活中的自由均是如此。有闲阶级能享受因较多安全保障而带来的更大的自由。他们自然不会像那些收入低且只能勉强维生的人那样,急于扩大社会的自由。但一旦有人建议应以强制的手段来更公平地分配收入、闲暇或安全保障时,情况就不同了。此时,这些特权分子就会抱怨,认为这些做法是针对他们而设。他们称此为奴役,但实际上只不过是试图将他们享有的诸多自由权延伸给他人而已。刚开始时可能会缩减他们的闲暇及安全保障,接着就是他们的自由,这样才能将所有人的自由度提高。但这种对自由权的转移、修正或扩充,却并不意味着此时的自由度不及过往。
但如何维护某些特定的自由权,却有无比的重要性。这些自由如和平一般,是19世纪经济体制的副产品,我们也习惯于珍惜它。如在制度面将政治与经济分割,确实会对社会实体造成严重伤害,几乎也会在牺牲正义与安全保障下,自动产生自由。公民自由、私有财产制及工资制,都搅和在一起,而产生出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道德自主及思想独立。在此,法律上与生活上的自由合流成一个公共体,其具体成分无法明确切割。其中有些可视为邪恶的产品,如失业或投机者的暴利,但另一些则是启蒙时期及宗教改革时期留下来的珍贵传统。我们在市场经济崩溃时,必须尽全力保护这些传承下来的崇高价值。但这也是一大冒险。我们无法在一个经济体制中将自由与和平制度化,因经济的目的是制造利润与福利,而非和平与自由。若我们将来能得到这两者,我们就必须有意识地去维护它们;它们必须成为我们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这也可能是当前全球努力争取和平与自由的真义。一旦衍生了和平的19世纪的经济体制停止运转时,吾人追求和平的意愿会持续多久就只能仰赖我们是否能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秩序。就个人自由而言,我们会刻意拟订新的保护机制以确保其延续,甚至将之扩张。市场经济的隐退,可成为一个前所未有之自由时代的开端。法制与实际的自由能更扩大及普及化,管制与调控不但给少数人带来自由,且泽被群众。科学与艺术都应由学界来督导。强制力不应是绝对的。反对者应能得到一定的空间,让他在此退隐,或是选择次要的生活机会。就此我们可以确认一个自由社会的商标,就是有与众不同的权利。
所有意图整合社会的策略,都理应会增加其自由度。在设计这些策略时,就应考虑如何加强社会成员的权利。他这种基本权利,应在法律保护下有效对抗不论是出自个人或制度性的力量。要能对抗官僚体制可能造成的滥权,就要制定一些受至高无上法规所保障的特殊自由领域。不论我们如何推动地方分权,但在中央却会不断增权,进而危及个人自由。这即便是在一些民主小区里的机构,或是那些以保护会员权益为目的的工商协会中均如此。其组织太过庞大而使得个人无能为力,虽则他没有理由怀疑这是有意如此。但若他的观点或行动冒犯那些有权者时,则可能会有此疑虑。单是宣称有此权利是不够的,必须由制度来确保个人权利。人身保护法不应是法律中维护个人自由的宪法底线。人权宣言中必须加入公民权的保障。他们必须能对抗所有的权威,不论是国家、城市,或职业团体。这份人权清单第一条就是每个人,不论他/她的政治或宗教观点为何,也不论其肤色或种族为何,都应有在适当条件下的工作权。这就能保证个人不会“被牺牲”(victimization),即便这种“被牺牲”是在无意之中造成的。工业仲裁会(industrial tribunals)就曾保护个别工人免于早期强有力的铁路公司迫害。另一个可能算是滥用权力的例子,也曾被工业仲裁会抵制,就是在紧急时期英国颁布的《基本工作令》(Essential Works Order)或美国的“劳工冻结令”(freezing of labor),因其提供几乎无穷的社会歧视机会。一旦公众意见都强力支持公民自由时,工业仲裁会或法庭都能保证个人自由。这应不计成本地去加以保护,即便是牺牲生产效率、消费经济,或行政理性。一个工业社会应能享受真正的自由。
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中,个人不服从社会的权利(nonconformity)必须获得制度性的保障。个人应能自由追随其良知行事,而不必担心在社会生活中会面临某种行政管理制度的干预力量。自由不再是在其源头就已被污染的少数人的特权,而是与生俱来的权利,远远超出狭窄的政治领域,渗入社会每一角落。此时老式的自由就与公民权结合,成为现代工业社会借助休闲与安全保障提供给所有成员的新式自由。这样的社会能同时达成公平与自由。
然而,我们发现道德上的障碍阻挡了这条大道。计划与管制都被抨击为侵犯自由。自由企业及私有财产都被宣称为自由的基础。任何建立于他种基础之上的社会都被视为不自由。即便是管制所带来的自由也被贬斥为不自由。它所提供的公平、自由权与社会福利都被指控为奴役制的伪装品。在此情形下,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便不择手段地宣布了一些自由,如苏联,它使用计划、规范及管制为工具,但至今未能将其宪法所保证的自由付诸实现,且如它的批评者所称,永无可能。但要反对管制,就意味着反对改革。自由主义者所倡导的自由,已沦落为只会歌颂自由企业,而这在今日由于大型托拉斯及垄断性财团的现实之下,已成为神话。这就意味着那些拥有足够收入、闲暇、安全保障的人就会享有完全的自由,而对那些试图用其民主权利,从那些富人手中取得居所而不得其所的人,却只有局部的自由。事实还不止如此。自由主义者未能成功地重建自由企业,它们因内在的因素而注定失败。就是因为他们的努力,几个欧洲国家建立了大企业,而且如奥地利一般,建立了各种法西斯主义。他们认为会危及自由而想要禁止的计划、规律与管制,却被公认的反自由者用来将之废弃。法西斯主义的胜利,就是因这些自由主义者干扰任何涉及计划、规律及管制的改革,而变得无可避免。
在法西斯主义下自由受到挫败,乃是自由主义带来的必然后果,因其辩称权力与管制都是邪恶,而因在人类社会中要有自由,就必须将此两者排斥。但这是不可能的,尤其在一复杂社会中。其两种后果就是:或者保持对自由这种虚幻概念的信念,进而否认社会的存在;或者接受社会实体的存在,并依此排斥自由的观念。前者是自由主义者的结论,而后者是法西斯的看法。此外别无选择。
无可避免的是我们似乎已归结出自由本身似已岌岌可危。若是规律本身就是在复杂社会中唯一能用以扩散和强化自由的手段,而其实际运作却会妨碍自由,那这个社会并不真正享有自由。
此一明显困境的根源就在于自由的意义究竟为何。自由经济给予吾人错误的理念。它几乎就是鼓吹一种如何达成乌托邦的期待。任何社会若无公权力与强制性即不可能存在,或是在现实世界中力量变得无用。一个只依人类的意愿与希望所建构的社会,只不过是幻想。而这正是用市场来看社会的结果:它们将经济等同于契约关系,而契约关系等同于自由。这种极端的幻想培育了一种观点:人类社会所有的东西都是出自人的意志,且不能因人的意志而将之去除。人类的视野因而受制于其市场:它将人类的生活切割成两块,即生产者的一块,其终点是当生产的货品抵达市场时;以及消费者的一块,即取得市场商品之处。前者“自由地”从市场赚取收入,而后者在市场“自由地”消费。此时社会整体就消失不见了。而国家的力量也无足轻重,因为国家的力量越小,市场机制的运转就越顺畅。不论是选民、有产阶级、生产者,或消费者,都不需对如失业或贫困失所这类极端残酷、限制自由的现象负责。任何一个有自尊的人,都可想象他不必为国家所采取的强制暴力负责——虽然他反对这些措施,或是对社会上的经济损伤不需负责——因他个人并未从中得利。他只是尽一己的责任,也不欠任何人人情,因此他不必牵扯入权力的邪恶或经济价值中。他不需对这些措施负责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也在自由之名下否认其存在。
但权力与经济价值都是社会现实的基础,它们并非来自人们的主观意向,若不合作就无法存在。权力的作用就是确保能达成群体生存所需的一致性,而它的源头就是个人观点,而观点几乎可说因人而异。经济价值就在于确保产品的适用性,而这在生产产品前就应决定。这也就决定了社会分工的形态。其决定因素就是人类的需求及匮乏。而吾人又如何能不冀望能得到某种东西而非另一种?所有的意见及需求引导吾人成为参与制造权力者及产生经济价值。自由不可能从别处产生。
我们现在已到达本书论证的最后阶段。
当我们抛弃市场的乌托邦后,就能面对社会现实。这也就是自由主义与法西斯主义或社会主义的不同点。这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经济,而是道德与宗教。如若两者采用相同的经济体制,不同之处则在于其对立的原则,主要分野点就在自由。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同样接受社会现实,而其终极的死亡知识塑造了人类的意识。权力与管制都是这社会现实中的一部分,否认其存在于社会中必然是错的。在此共同点下,它们之间的差异在于自由是否能被维持。自由是一种不现实的口号,一种用以摧毁人类及其成就的诱惑,或者人类真能据此知识而完成其社会责任,并且同时不落入道德的幻境?
这个问题总结了现代人的状况。本书就试图提供一答案。
我们在此已触及西方人意识中的三个基本事实:对死亡的认识,对自由的认识,以及对社会的认识。第一者,根据犹太人的传说,揭示于《旧约》故事中。第二者则是借《新约》所记载的耶稣教诲而来。第三者则是因吾人生活于一工业社会,而向我们揭示。后者无一名人与之联结,可能罗伯特·欧文可被视为其代表。这三者即代表现代人意识里的三个基本元素。
法西斯主义对社会现实的响应就是拒绝了自由的假设。它否定基督教所发现的个人独特性及人类的共同性。这就是当代沉沦的根本原因。
欧文是工业时代第一个看出“福音”否定社会现实的人。他称此为教会的个人主义化,并相信只有在一个合作的社会里,“所有基督教的真正价值”才不会与人分离。他认识到西方人从耶稣的教诲中得到的自由,已不适用于工业社会。欧文的社会主义,就是试图在这种社会里保住人们自由的权利。西方文明超越基督教之后的新世纪已经开始,但基督教仍是我们的文明之基石,尽管它已显得捉襟见肘。
于是认识社会便是自由的终结,抑或自由的重生。法西斯主义者心甘情愿地致力于放弃自由和歌颂作为社会现实的权力,社会主义者屈从于这种现实,尽管也致力于维持自由的主张。在这一复杂社会里,人变得成熟并作为一个真正的人而存在。就如欧文在一个灵感迸发的时辰所说的:“若是人类即将得到的新力量,都无法清除一些邪恶的起因的话,他们就该知道这些邪恶是必然的,而且无可避免。他们于是不再会发出一些幼稚而无意义的抱怨。”
顺从本是人类的力量与希望之泉。他接受死亡的事实,而在其上建立肉体生命的意义。他让自己笃信在肉身的死亡之外还有更重要的灵魂将会失去,并在其上建立他的自由。现在,他顺从于社会现实,尽管它剥夺了他的自由。然而,人性又一次在极度顺从中爆发。不加抱怨地接受社会现实,将赋予人类不屈不挠的勇气与力量来除去所有可以除去的不义和束缚。只要人们仍忠于为全人类创造更多自由的任务,他就无须担心权力或计划会变成自由的障碍,并因其工具性而摧毁他所建构的自由。这就是在复杂社会中自由的意义,它赋予我们渴望的安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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