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之后,星期四那天,信终于到了。与其说这是一个惊喜,不如说是震惊。虽然我已经看见了种种迹象:药剂师店里在卖去头虱洗发水和篦梳,礼品店里有摞得高高的复印书籍、各种颜色的圆珠笔、尺子和制图工具套装;五金店将午餐盒、书包、曲棍球棒摆放在前面,好让女人们看得到。
我们回到家里,喝汤,掰开面包蘸着汤汁吃,现在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吃东西的时候发出一点吧唧吧唧的声音也没关系。之后,我跟着金斯莱进了干草棚,他让我保证不在他用电焊的时候盯着看,因为会伤眼睛。我跟了他一整天了,我意识到了,但是忍不住。邮差已经差不多送过信了,但他不想让我现在就去拿,要我等到晚上,等到挤过牛奶了,挤奶房也打扫干净了再去。
“好了,差不多是时候了。”他一边说,一边用胶皮管冲洗靴子。
我立刻就位,把前门台阶当作起跑器。金斯莱掐着表,手在空中一挥,我就开跑。我跑过院子,跑上小道,拐个急弯,打开邮箱,拿到信,又飞奔回台阶前。我知道我没有昨天跑得快。
“比你第一次跑快了十九秒。”金斯莱说,“也比昨天快了两秒,虽然地不平。你快得像风一样。”
他拆开信看起来,但这次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拿信里的内容开玩笑,而是停了一下。
“是妈妈写来的信吗?
“你知道,”他说,“我想是的。”
“我得回家了吗?”
“噢,信是写给埃德娜的,我们拿给她读吧。”
我们走进客厅,她正跷着脚看一本介绍针织花样的书。炉排上燃着炭火,一小缕黑烟回流进房间。
“这烟囱,我们从来没清理干净,约翰。我敢说里面早都堵上了。”
金斯莱将信朝她腿上扔去,掉在那本书上。她坐直身子,打开信开始读。那是一张小信笺纸,两面都写了字。她读完放下,又拿起来读了一遍。
“哦,”她说,“你有一个新弟弟了,重九磅两盎司。”
“太好了。”我说。
“别这样。”金斯莱说。
“什么?”我说。
“还有,学校星期一开学。”她说,“你妈妈让我们周末送你回去,这样她能给你准备准备。”
“到时候我得回去吗?”
“是啊,”她说,“但你真的不知道吗?”
我点点头,朝她腿上的纸看去。
“你不能永远留在这儿,跟我们两个老家伙在一起。”
我站在那儿,盯着炉火,竭力不哭出来。我很久没有这样了,情绪一到,你就记起来这是所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儿。我没听见金斯莱离开房间,但我知道。
“别伤心了,”女人说,“过来。”
她给我看书上的无袖针织套衫,问我最喜欢哪种花样,也许是因为眼泪,所有花样看起来都很模糊,我随便指了一个,蓝色的,看起来比较容易织。
“好吧,你选了最难的一个。”她说,“我最好这周就开始织,不然等我织好了,你都长大了穿不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