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里的牧神,掌管牧羊、自然、山林乡野,其形象是人头和身躯,山羊的腿、角和耳朵。生性好色,是创造力、音乐、诗歌与性爱的象征。 放飞的场所一般是在波多贝罗酒店,冬天待在这家酒店是索尼娅所提供的最佳款待。酒店不大,有一种不拘一格的优雅,深受法国戏剧界人士的青睐。当时,它正由一位最近被《星期日电讯报》称为“新胖”的年轻女子管理,因为她讨厌节食,喜欢穿华丽衣服,非常享受自己的富态。索尼娅告诉我,这位女子愿意为简打特价,因为喜欢她写的书(不幸的是,下一个冬天来临时,她就不再负责管理这家酒店了,或许也是她那和蔼可亲、过于大方的个性导致的吧)。我第一次去酒店找简时,在接待处迎接我的,是一个打扮得像潘神 、穿着粉红色T恤的家伙,在两边胸部位置装饰着天鹅绒的拉链小口,全都拉开着,露出乳头。这氛围,与切里顿·菲茨帕因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我有点怀疑,渴望某种改变的简是否会觉得不自在,却没想到她非常喜欢,被女经理和俏皮的“潘神”迷得大惊小怪,几乎想在波多贝罗度过余生。我想正是在那个假期,她萌生了要染红头发的想法。我抗议道,鲜艳的发色会让人的皮肤显得苍老,她说:“但我想骗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啊。”
在索尼娅后来重新选择的酒店里,简就不怎么开心了。当时索尼娅开始感到经济拮据,身体也有了些毛病,这后来导致她的晚年很悲惨。新的酒店位于克伦威尔路附近,舒适却单调,很多年迈的寡妇会选择这里作为永久住所,但简明确地表达了她对此地的厌恶。索尼娅对她的慷慨大方,并没有在她身上激发出多于一个六岁孩子的责任感,即便索尼娅随后很快就将她搬到了一个非常时尚、昂贵的场所,她还是有点闷闷不乐。她不愿待的那个酒店的经理对索尼娅(不是对简)说,他们习惯于,事实上,他们就是专门接待老年人的。但简在跨进门槛的那一刻就开始挑毛病,说绝不原谅索尼娅为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再后来,索尼娅离开伦敦去巴黎过更便宜一点的生活,我和其他人经常向简解释她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时,简往往会说一句“可怜的索尼娅”,以此表示承认朋友的不幸,但她声音冷漠,眼睛里充满距离感。对她来说,已经离开的朋友,不可避免地就是拒绝了她的朋友。
因为简和我在一起时比较沉着镇定,所以当我收到一封来自她在贝肯汉姆的邻居的来信,说他对《藻海无边》受到的赞誉感到不满时,我非常震惊。针对导致她被捕的那次攻击性醉酒行为,他写了整整一篇毫不留情、令人信服的描述文字,还义不容辞地告诉了我有关马克斯的经历,这些,简之前从未向我提到过,因此,我将简的一些行为失检解释为压力下的崩溃。直到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我才开始明白,她成年阶段的大部分时间里,令人厌恶的醉酒状态一直如影相随、断断续续,导致她最终崩溃。在此之前,以我和她相处的经验来看,她有无能和偏执的一面,我知道她需要帮助和安慰,也了解她的感激之情的肤浅本质(她收到弗朗西斯的礼物时,曾告诉玛丽冯说“我弄到了一点钱”,从她礼貌的缝隙中能瞥见这种态度的情况也并不少见);但我也知道她经常很迷人,有一种老式的礼仪及良好的品味(她非常讨厌不友善的八卦),无论她的混乱多么令人厌烦,令人疲累,我依然愿意做她的保姆。
“简委员会”没有为她找到新的住所其实并不重要。由于两个新朋友乔·巴特勒姆和吉尼·史蒂文斯的辛勤工作和聪明才智,她居住的平房逐渐变得更加舒适愉快,这终于让她可以和住在别处一样舒服,对索尼娅和我找来为她打杂的人,还有其他来访者而言,情况也一样。吉尼甚至暂时接手了誊写员的工作(简不会打字,也害怕录音机,所以总是需要帮助)。像简的许多关系一样,这段关系以泪水告终,但在此之前,她已经将短篇小说集《睡吧,女士》完成了,如果没有这段友谊,这也是不可能的。
与此同时,简的财务状况奇迹般地变得有序,因为索尼娅给她推荐了一个既喜欢好文章、也喜欢喝酒的会计师。
有关简的混乱,用塞尔玛·瓦兹·迪亚斯的事儿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位女演员将《早安,午夜》改编成电台广播,视自己为简真正的“重新发现者”,这并非毫无道理。但塞尔玛的问题不仅仅是她宣称如此,而是她因此自认有资格成为强盗。
尽管人到中年,身材敦实,塞尔玛依然是个引人注目的女人,她有一双大胆的黑眼睛,穿着类似西班牙吉普赛人的衣服,精力充沛,非常健谈。简得知她为《早安,午夜》所做的计划后,又高兴又感激,两人见面后就常常混在一起,简还很喜欢她不时的来信。当简带着《藻海无边》的手稿到伦敦时,我知道她们本来计划要见面,所以在她被送进医院后打电话告诉了塞尔玛……随后的事情让我对她友谊的价值产生了怀疑。首先,我花了好大力气才说服她去医院看简,结果见面时间不仅非常短暂,塞尔玛还一直抱怨给自己带来了不便。我开车送她回家时,关于简她几乎只字不提,只说了一句话:“你一定知道她以前做过妓女吧?”
糟糕的事还在后头。《藻海无边》出版后,简对我说起,她很担心塞尔玛逼她签过什么东西。后来我们才发现,1963年塞尔玛去切里顿见简时,曾拿出过“一张纸”,简以为是涉及《早安、午夜》《黑暗中的航行》和《藻海无边》的广播权,但事实上,合同内容包含在全世界范围内,只要这些书还在版权期内,其所有电影、舞台、电视或广播改编收益的百分之五十都必须分给塞尔玛,同时还授予塞尔玛对此类改编的唯一艺术控制权。简反复跟我说,她觉得当时签字就是个玩笑:“你看,我那时候喝得有点多……嗯,有点,其实是非常多。”但两年后,塞尔玛找了一位经纪人以更正规的条款重新拟定了同样的协议,写信问简是否愿意再次签署,简显然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于是还真的签了(那个经纪人从未见过简,所以我猜他不知道她在实际问题上有多愚蠢,否则他会更强硬的)。
起初我并不太担心,因为我无法相信如此离谱的事能站得住脚。我觉得塞尔玛自己肯定也懂的吧,这肯定会被证明是个愚蠢的想法啊。后来安德烈·多伊奇和我一起跟塞尔玛的丈夫谈了谈,他显然非常尴尬,却坚持说自己无能为力。于是安德烈对我说:“你把这件事情写下来,我寄给阿诺德看看。”
“阿诺德”指的是阿诺德·古德曼,当时虽然还不是勋爵,但已经是英国最著名的律师,同时也是安德烈的精神导师。我感到希望重新燃起,阿诺德一定会拯救这一切。但阿诺德说,这是合同,如果有人傻到去签署自己完全不理解的合同,不管签的时候是醉酒还是清醒,都只能说很遗憾。我从此不再期待从律师那里听到任何好消息,大概就源于那天愤怒的无力感吧。
我已经忘了我是怎么知道戏剧经纪人玛格丽特·拉姆齐曾经是塞尔玛的经纪人兼朋友的,但我确实知道此事,于是忽然有了个灵感:“如果有人能解决这个问题,就非那匹小战马莫属了。”玛格丽特讲起话来别人根本插不进去,我一提到塞尔玛的名字,她就开始滔滔不绝地拒绝,过了一两分钟我才打住了她的话头,提到了简,并向她解释了面临的问题,她听懂我的意思之后说:“天哪!这简直太骇人听闻了!不能让塞尔玛得逞,让我来处理!”我真是感激不尽。
但就算是玛格丽特也没能让塞尔玛取消合同,但她确实将百分之五十降到了三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她取消了赋予塞尔玛艺术控制权的条款,办法是以某种方式钻入了她那顽固的脑袋,让她以为这个条款会导致她无法向任何人出售此类权利。
从那时起,玛格丽特·拉姆齐就开始负责处理简所有的电影、舞台、电视和广播版权。几年后,我们将她的其他文学事务交给了经纪人安东尼·谢尔,这真是迟来的、深刻的解脱。因为在此之前,简遇到的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并经常成为她的经纪人,其后果尽管没有再像塞尔玛事件那样可怕,却也经常适得其反,一片混乱,令人发狂。
虽然在简的文本上,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修改工作,但我确实曾阻止过她将一个故事放入《睡吧,女士》中。弗朗西斯也建议她不要这样做,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是谁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了。弗朗西斯的私人文稿目录中,在《皇家大道》的书稿旁有这样一条附注:“里斯小姐已经声明出版商拒绝将此故事列入《睡吧,女士》,认为语气上涉嫌反黑人。”说得没错,只是过于简单了。
简与19世纪末出生的其他多米尼克白人在很多方面态度相同。尽管她经常谈到在孩提时代,她曾多么渴望成为黑人,因为与白人相比,黑人的生活没有那么无聊狭小,但这只是对现有框架的浪漫反叛,而不是拒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说话的方式,有时会不自觉地带着一丝蔑视,就像加勒比种植园的老人们一样,会形容她喜欢的黑人们“忠诚”,还说一旦“我们”不存在,“他们”就会把事情弄得多糟(这就是《皇家大道》的麻烦),诸如此类。我是20世纪60年代典型的白人自由主义者,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语,但她说得如此自然,总让我惊叹她在《藻海无边》里,能做到坚持作家的信念,超越了自我。
她的信念,说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非常难以遵循——必须说实话,必须让真相大白。卡罗尔·安吉尔在简的传记中讲述过,她是如何以这种狂热的努力来促使自己通过写作理解自己受损的本性,并驱使她在最后一部小说中真实地展示了多米尼克的种族痛苦,但在《皇家大道》中,她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奇怪的是,弗朗西斯和我当时都没有意识到她其实根本做不到。我们只是对故事的语气感到不安,却没想到这是我们对简的重大误解(尽管可以解释)。在故事中,简塑造的人物多年后故地重游,想沿着自己童年时就建起的跨岛公路——皇家大道穿越多米尼克,但令她非常沮丧的是,她发现“他们”已经任由它被森林吞没,这条路已经不复存在了。
简在孩提时代,曾亲眼目睹皇家大道的开通仪式,她自然地认为,既然宣布开通,那一定已经完成,没人向她解释过,这条路其实只建到了管理员庄园所在的岛中间的某一位置,只是一条全长仅五英里的碎石路。三十年后,她认为由于“他们”的疏忽而消失的,实际上从未由“我们”建成。所以这个故事比弗朗西斯和我所感觉到的更加“错误”,了解到历史真相后,我就更高兴了,因为她没因固执己见将其包含在内(当然,如果她真的想,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这与《藻海无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那部小说中,故事的讲述者是这样的:他的生活因奴隶解放而遭到破坏,他因黑人现在可以自由地对白人表现出敌意而感到困惑、愤怒和悲伤。但因为观察得精准,黑人和混血儿在其中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读者能够理解为什么库里布里会被烧毁,为什么丹尼尔·科士威会变成这么一个讨厌之人,为什么蒂娅走到了安托瓦内特的对立面,事实上,她从来就没真正成为她的朋友,这对她们两人都非常残酷。安托瓦内特的世界,并不是因这些人的恶意被毒害的,只是因为她的家人一直是他们的主人,像牲口一样对待他们才导致的。简并没有在书里明确地说出这一点,但确实展现了这一点。简写得好的时候,比日常生活中的自己要透彻得多。我不想出版她的《皇家大道》,是因为我不想让任何人将一个能在重要时刻从这样的高度战胜自己局限性的作家,作为种族主义者来鄙视。
简开始写她的最后一本书——自传《请微笑》时,年纪已经很大,需要有人帮助,但并不是我(我只是读她的稿子,并随着故事进展发出点鼓励性的“杂音”)……她总是需要有人帮她打字,而且坚持认为帮她的人所做的事也仅此而已。但小说家大卫·普兰特自愿做这本书的打字员,在从她嘴里套出材料并组织文字方面,确实做了不少事儿,远远超出她承认的范围。有一段时间,她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恐慌,告诉我他已经接管了那本书,要将它变成自己的,但他其实只是用“剪刀”和“糨糊”,将她提供的材料按正确的顺序排列而已。等她开始读书稿,看到依然是用自己的话说着自己的故事,就或多或少放松了。那是一段艰难的时光,是她在伦敦的最后一个冬天,在酒店里她已经无法独自应付了,因此戴安娜·梅莉无比慷慨地将她带回自己家(还将自己的卧室让给了她)住了三个月。享受了几个星期的快乐之后,简陷入一种老糊涂状态,而且继续酗酒。大卫遇到的问题是如果他和她一起喝酒,那她就会很快崩溃;但如果他拒绝一起喝酒,她就会桀骜不驯地发脾气,他必须平衡好两端。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与他和戴安娜一起,三人挤在厨房的桌子旁,大家都同意需要一个人上楼去把酒杯从简房间里拿出来……最后戴安娜说:“天哪,我们加起来都不如一包湿纸巾有用。”不管怎样,这本书完成了,也许不是她想要的,但确实比她预想的更有价值。
事实上,《请微笑》这本书,是简写作凝练能力的一个非凡例子,它囊括了有关简自己的一切重要的东西,尽管有时只是轻描淡写地触及,读者如果不专注就可能忽略。就好像她内心深处的某种与意识完全分离的东西仍在掌控她,仍在帮她做出选择和决定。我一直觉得,就在写那本书约一年前,我就在工作中看到了那东西一闪而过的身影。
《睡吧,女士》的校样是简在伦敦时打印出来的,她告诉我她有点担心自己不再能集中精力,核不了稿。所以我建议由我大声读给她听,用很慢的速度,每次控制在二十分钟。但一旦开始,她立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神色严肃,眼睛半闭,注意力非常集中。当我读到第一稿清样的中途,她忽然说:“等一下,回到开头,应该是第三行左右,那里写着‘以及然后’,用句号代替‘以及’,然后换行。”原来,她早把全部文字都记在脑海里了。
这件小事让我清晰地瞥见了简·里斯的核心奥秘,一个如此无能之人,一个承受了混乱、灾难,甚至毁灭的人,内心是钢铁般坚强的艺术家。
正是这件事让我写下这些文字,是我为“一部永远不会写的传记所写的笔记”。
母亲一个在紧身胸衣外穿着深色哔叽骑马装的女人,沿着穿过森林的小径在棕榈树下的沙滩上慢跑,小径上铺满像手、像锯子、像大象耳朵一样的落叶。
一种加勒比地区的蔬菜菜肴。 她把芒果从早餐桌上撤了下去,让孩子们喝粥,粥是块状的,因为它是由更擅长做卡拉洛 的黝黑的纤长手指煮出来的。她还让孩子们穿上粥色的羊毛内衣。
“你会出什么事呢?”她说。
尽管她非常照顾他们,但他们还是处于看起来不像英国人的危险之中。她的祖父在森林里盖了一所房子,还娶了个长发垂腰的漂亮妻子。但她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
只有一个孩子的皮肤是粉白色,眼睛是蓝色的,这是英国人的证明。但为什么爱她是如此困难的一件事?
那个孩子从不提问,也不说话。她如饥似渴地听着厨房里传来的笑声,管理者的妻子来喝茶时,她就陷入闷闷不乐的沉默中,任由老男人们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
“你会出什么事呢?”一旦问出来,问题就似乎更加紧迫,甚至愤怒。但过了一会儿,就没再追问了,因为所谓的好又是怎样的状态?谁不会因为任性而烦恼,而疲惫?
但孩子顺从了母亲的愿望。听话地梦想着英国。“我抵达那里的时侯,”她这么梦想着,“会像诗一样,而不是像她所描述的。”当她真的抵达那里,她发现了深色哔叽、粥和粥色内衣。“我可怜的母亲。”她后来这么说。她很久以前就决定永远不原谅那个国家的所有人,所以对于那个女人,她只能说这么多。
父亲一个头戴巴拿马草帽、身穿白色亚麻西服的男人,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一点而离开了家。“医生在家吗?”这些声音有时很吓人,只有他能帮忙。他经常不在家,在家时也不能被打搅,所以过了很长时间他才走进房间,发现孩子们正对着那盘块状粥大哭。“这种天气吃这个!”他说。那之后,她的早餐就变成将一个鸡蛋打进牛奶,再加上糖和肉豆蔻调味。
他喜欢她调配的晚间饮料,她仔细地量出朗姆酒和酸橙汁,在玻璃杯上磨碎一点点肉豆蔻,她知道自己穿着白色连衣裙,罩着羊毛背心,会显得非常漂亮。
圣诞节的儿童读物是他母亲寄来的,玻璃柜里所有的成人书籍都是他的,除了那本《撒旦的悲伤》是她母亲的。他还是个孩子时,离家出走当了水手,因为周围的人不友善,他无法忍受。
他死后,没有钱,没有爱,她意识到从此以后没人可以依靠。但是,“我一直很感激父亲, ”她后来说,“因为他让我懂得,如果实在无法忍受某事,还可以逃跑。”
他们的女儿她不想伤害这个男人,但还是跟他一起走了。她的新梦想是巴黎,他能带她去那里。他出现时,她的运气实在太糟了,应该得到点好运来改变命运。她想:“可怜的男人,我对此感到抱歉,但如果他没有出现,让我的生活变得稍好一点儿,我早就完了。”
她不想让孩子死,但当孩子的脸色变得很奇怪,什么也不吃时,她想:“这个可怜的孩子,脸色很奇怪,也不吃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会应付。”所以她把孩子带到医院,直接把孩子留在了那里。医院写信告诉她孩子死了,她看到生活一如既往的残酷。但确实也没那么困难了。
她想要留下另一个孩子,但能把她放在哪儿呢?怎么才能喂饱她?她想:“也许有一天我会时来运转,到那时候再去把她接回来吧。”她的运气确实变好了,之后也不时能见到孩子,但孩子爱父亲胜过爱她。这不公平。但确实让生活变得不那么困难了。
对残忍,她从不感到惊讶,因为她一直能听到残忍在门下东嗅嗅西嗅嗅的声音,这一切困难重重,令人筋疲力尽,全是她的错。她知道那些想要蓝天、漂亮衣服、善良男人的人,都会自己出去寻找,但她不擅长这些,她从来不会干这些事。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自己时来运转,此外还会做梦。“如果非常努力地做梦,有时就会成真”,于是她非常努力地做梦,失败时,就更努力地做梦。但她再努力,也没有摆脱掉自己的才华。她逃跑,她躲避,她隐匿,但才华总是在那里。一次又一次,逼她站起来,听着门嘎嘎作响,把她听到的一切变成了尽可能准确的语言。谈到自己的才华时,她说:“我讨厌它,因为它让我擅长一件如此艰难的事。”
也许她确实是这么认为的。她看不到工作时的自己。那时她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一个完整而无畏的存在——没有自怨自艾,而是非常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
阿尔弗雷德·切斯特(Alfred Chester,1928—1971),美国作家,以具有挑战性的实验型作品闻名,代表作《精致的尸体》(The Exquisite Corpse)、短篇小说《当我上楼梯时》(As I Was Going Up the Stair)入选“美国最佳短篇小说”。
阿尔弗雷德·切斯特
我可能是英国唯一记得阿尔弗雷德·切斯特和他的书的人,他写的东西实在太奇怪了,无法吸引大量读者,而我们一直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他仍然是我因为出版而认识的最杰出的人。自从他1971年去世以来,我和他在美国的朋友们一直在为他寻找新的读者群,也经常想到并说起,认识他是我们最重要的人生经历之一。
1956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二十六岁,那年我们出版了他的小说《杰米是我心中所愿》(Jamie Is My Heart’s Desire)以及他的短篇集《龙在这里》(Here Be Dragons)。我的第一印象?最先的感觉大概是丑,他戴着假发,没有眉毛也没有眼睫毛,眼睛也是浅色的,身材矮胖。但紧接着,我就发现了他的开朗和有趣,没过多久,我就喜欢上了他的长相。
他同时还会让人产生敬畏之感,既因为他的散文,也因为他的个性。阿尔弗雷德戴着假发,从来没戴过面具,但他坐在那里,就是阿尔弗雷德,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如同一块石英般坚定。
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1933—2004),美国著名的作家和评论家,代表作《疾病的隐喻》。辛西娅·欧芝克(Cynthia Ozick,1928— ),美国短篇小说家、散文家,美国笔会奖和纳博科夫与马拉默德小说奖双料得主,同样也是国家图书评论奖得主。代表作《大披巾》(The Shawl)。托尔斯泰的代表作《战争与和平》中的人物。 他从巴黎来到伦敦,在巴黎的日子里,他一直在自由的绿茵上撒欢奔跑,尽力摆脱自己那传统、甚至庸俗的布鲁克林犹太家庭。像苏珊·桑塔格 和辛西娅·欧芝克 这些出色的纽约年轻人,从学生时代就认识他,满怀紧张地注视着他,担心他将来会比自己更出色,但他之后不得不离开。此时,他正处于刚发表了第一部 小说的欢欣状态,准备享受即将发生的一切事、一切人。每次遇到他,无论是单独遇到还是在聚会上,都让我想起托尔斯泰笔下的娜塔莎·罗斯托娃 与自己的诱惑者相遇,立刻意识到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没有任何通常意义上的障碍时所感受到的兴奋和惊恐。有时,在友谊的层面上也可能存在着类似性接触的冲击,即立刻意识到在这个人面前无需隐藏。在阿尔弗雷德面前,我就感受到了这一点(尽管在这种开朗心态的正中有个小小的暗坑——我永远不会和他谈起他的假发)。
他第二次来访时,带着自己的情人,一位非常英俊的年轻钢琴家,名叫亚瑟。我和他们一起去他们租来的洞穴般的公寓吃晚饭,亚瑟长久地、渴望地凝视着李斯特的一幅肖像,我则一直想弄清楚阿尔弗雷德到底是这个家庭里的丈夫还是妻子(异性恋者总是想要归类同性恋者的角色)。我最终认定,无论如何,在那天晚上,他的主要角色是母亲。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谈起身份问题,向我解释没有身份感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如同缺乏基本的“自我”,只能作为一系列行为而存在。他问我是否有关于自我的基本、持续的认同感,我很不想回答说“有”,因为与他所说的情况相比,我这种缺乏焦虑的心态既普遍又无趣,但我最终还是把这种不想承认的心情放在了一边,因为我没太把他这个问题当回事。像石英一样的阿尔弗雷德,怎么会觉得自己没有基本的身份认同感呢?
不管怎么样,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次长长的谈话。也许我不过是马后炮,但现在看来,当时确实有一种轻微的不安在我脑海中浮动。
1956年至1957年间,我们通了很多信,其中有一段现在回看,他明显表现出了精神错乱的迹象。
为了躲避警察,我正穿过美丽得难以置信的卢森堡(位于城市中心的一条山谷),绕道布鲁塞尔又回到巴黎,36个小时不眠不休,结果却发现没人在追我。除非他们真的特别聪明。你是知道的,一旦写完了书,我就能那么干。
这一段就很像偏执狂吧。最后一句和前两句有什么关系呢?但当时这封信并没怎么让我不安。信的其他部分都很正常愉快,相比阿尔弗雷德,我的生活太过清醒了,这一定让我觉得他的生活里很可能包含某些神秘事件吧。
我自己的一封日期为1959年7月的信提醒我,他的某次伦敦来访,结束时没打招呼人就消失了。
……有一次,很久之前的某个时候,伦敦发生了一场非同寻常的恐慌。当时约翰·达文波特一直给我打电话,伊丽莎白·蒙塔古也一直在给我打电话,而我一直给JD和EM打电话,他们俩则一直在互相打电话,最后我们甚至打算集体前往凯旋门,确认你是真的消失了,而不是躺在哪里病得奄奄一息,或死了,或被逮捕了。过了一会儿,我们互相讨论说:“瞧,如果发生了这些事,我们怎么都会听到消息的吧。所以不管他在哪儿,一定没事。”后来我们就放弃寻找了。
失踪大约一年后,一位来访的纽约人告诉我说阿尔弗雷德已经回到纽约,还给了我一个地址。我于是写了前面这封信,阿尔弗雷德回信说的确如此,他厌倦了希腊,现在安顿在格林威治村的一间公寓里,“还有屋顶花园呢!”我随后去纽约出差时再次见到他,就是在这里,就位于沙利文街剧院的上方,一间几乎没有家具的房间,到那里时,我发现我们的友谊完好如初。
阿尔弗雷德不得不在前头领着我上楼梯,因为他正跟房东处在矛盾中,房东经常将扫帚和水桶留在黑暗中绊倒他,让他撞上摇摇晃晃的栏杆。我们向上攀爬时,他津津有味地描述了他们的矛盾发生过程。此刻还是白天,所以他带着我直奔屋顶,展示屋顶花园,只见屋顶表面铺着一层被热气软化的沥青,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狗粪。我尽职尽责地靠在栏杆上享受着景色和清新的微风,同时感到震惊。在我的家庭中,狗儿们是准神圣的动物,我从小就明白它们从未要求自己属于人类,考虑到我们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接管了它们,我们的责任就不仅仅是去爱它们,还应该顺应它们的本性来对待它们。所以,我从不会不去遛狗,或让它们在靠近自己巢穴的地方拉屎——成年狗狗,除了那些不太聪明的,都不喜欢弄脏自己的住处。我很快就看出阿尔弗雷德从希腊救出的两条狗——他心爱的哥伦拜恩和斯库拉——是一对野蛮的夫妇,非常喜欢在屋顶上拉屎。实际上,它们在放着它们床垫的地板上也拉,从来没有接受过居家训练,当然斯库拉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聪明,但看到阿尔弗雷德让他的狗生活成这样,我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等我们就着烛光(估计电线已经被房东切断了)坐下来吃酸奶油蘑菇和优质牛排时,天已经黑了,昏暗的灯光照亮了精心布置的餐桌,掩盖了房间的空荡和尘土。吃到一半,听到有人走上楼梯的声音,阿尔弗雷德示意我别说话,还吹灭了蜡烛。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和拖着脚走路的声音,我们屏住了呼吸,又一次敲门声,我们再次屏息,然后来访者就走了。阿尔弗雷德重新点燃蜡烛,看起来有点自鸣得意:“我知道那是谁。是个我不想再见到的男孩。”
这让我们谈论起他的不幸,他的挚爱中他用情最真、最持久的亚瑟,已经离开了他。他试图强迫自己禁欲般地接受孤独,却像个傻瓜一样,陷入不断的希望、不断的失望或以更糟的情况告终的境地。楼梯上的男孩就是他最新的失望对象,他只是偶然结识了他,结果证明还是不行。我说:“可是阿尔弗雷德,亲爱的,你为什么认为在小便池边随便认识的人会立刻变成你的真爱呢?”对这个问题,他居高临下地回答说我一点都不浪漫。
这次访问,为我打造了我有关纽约最棒的回忆,而它们全是阿尔弗雷德带给我的:首先是向我展示了这座城市只需花五分钱就可以获得的唯一乐趣,之后还带我去了康尼岛。五分钱的乐趣是以单程票价乘坐史坦顿岛渡轮来回,这意味着我在单程旅程快结束时必须躲起来而不是下船。夏日傍晚,水光和浮标上挂铃的叮咚声几乎将曼哈顿变成威尼斯,景色确实非常迷人。康尼岛也非常漂亮,海水拍打着暗褐色的沙子,陷入沉睡,脚底下木板路的咯吱声让人想起了过去的夏日,这场景似乎神秘得似曾相识。我们坐在沙滩上,看着降落伞的白花打开又飘下,打开又飘下……阿尔弗雷德跟我开玩笑,让我也去试着跳伞,但我一向害怕游乐场的各种刺激,就是不肯去。他也不敢去跳,于是就开始讲起各种著名的跳伞事故。还指给我看他小时候经常爬到木板路下的秘密跑道,告诉我各种作弊的方法,如何能在不付费的情况下看到这个、完成那个。他非常喜欢小时候逃学到这里的自己,为自己开发了这个地方的种种乐趣而感到自豪。当我们并排坐地铁回家时,我觉得和之前相比,纽约更轻松地接纳了我。但我不记得他曾谈论过作为一个令人头痛的评论家,在纽约文学界引起很大轰动的乐趣,但这就是他当时的状态。
作为叫好但不叫座的书的出版商是件令人不愉快的事。部分是出于内疚——我们是否错过了机会?可以更有效地这样或那样做吗?部分是出于愤怒——他真的觉得我们为了他的书可以无视所有商业考量吗?阿尔弗雷德以喜欢对出版商和代理商提不合理的要求来迫害他们而闻名。但对我们来说,他不过是脾气暴躁一点而已,我感受到的大部分不安来自我对自己的失望,而不是他的欺凌。在英国,他几乎完全被忽视了,一些评论家对他的聪明才智和本质上不同寻常的想象力敷衍了事地认可了一下,但更多的评论家根本没有提到过他。我们的小说产品线确实受到文学编辑们的好评,我也给他们写了有关阿尔弗雷德的私人信件。我不禁想,这是不是反而让效果适得其反,是否他们确实很不喜欢他的作品,因此决定与其批评,还不如完全不评论?只有优秀的批评家约翰·达文波特因为钦佩阿尔弗雷德的作品而成为他的朋友,以敏锐的热情为他说话。
摩洛哥北部城市。 我已经忘了阿尔弗雷德是在什么时候搬到摩洛哥的,以及他为什么这样做(保罗·鲍尔斯之前在纽约的一个聚会上提出过这个建议)。我现在还保留着我收到的第一封带有丹吉尔 地址的信件,那是1965年初,他的短篇集《看,歌利亚》(Behold Goliath)在英国刚出版后不久他写来的。
亲爱的“老鼠”:
你为什么还不给我写信?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书已经出版了?
你为什么不给我寄样书?
你为什么还没给我寄评论?
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1914—1997),美国“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代表作《裸体午餐》。 我不想为难你,问你为什么不用巴勒斯 的评论,但还是希望你自愿做出解释。请你给我回信。
我打算来一趟英国,要么开着我值得信赖的小奥斯丁,要么坐令我害怕的飞机。我要和我的摩洛哥男朋友一起来,这次旅行的真正目的是给他的脚做手术。因为他有风湿病,有骨刺,左脚后跟骨头有增生。我很怕这里的医生。但请保守这个秘密,因为如果他们发现,可能会不让我们入境英国……如果你能帮我找外科医生、骨外科医生或骨科专家问问,我将不胜感激。我还有点钱,所以不一定是健康保险的事,尽管这也会有所帮助……他们过去总是在边境上对我大惊小怪,所以这次肯定也会对德里斯大惊小怪的。所以我打算告诉他们,我们计划夏天拜访你。希望这对你来说没问题(我只是这么说说,不是为了留下不走),如果他们给你打电话或什么的,请你回答有这么回事。请立即回信。
哦,不知道诺曼[格拉斯]有没有提到过,我已经不戴假发了。我想我还是提前告诉你一声,省得你看到我吓一跳。我更喜欢现在的样子,但还是觉得有点不安。
他在巴黎塞伊出版社的编辑。——原注他在纽约兰登书屋的编辑。——原注 爱德华[菲尔德]说我必须立即给你和莫妮克·内森 一本《精致的尸体》。爱泼斯坦 说:“我非常怀疑自己能否以让你满意的方式出版这本书,我也不想在对《歌利亚》推销失利的情况下再雪上加霜。还有一个原因则与本书有关。我承认它的出众之处,或更准确地说,我看得出你的才华,但必须坦白,我对你的意图感到困惑,我担心自己不知该如何有效地展示它。我不是说这本书对我没有吸引力,而是我只能部分理解它。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它更像一首诗而不是一本小说,尽管这种区别是否能说明什么问题还是个谜。”
这本书对他来说过于简单。就像一本儿童读物,需要读者的天真。但请想象一下要求杰森·爱泼斯坦天真……
我来的时候会让你看看这本书的。请给我回信。爱。
我的回复:
我确实告诉过你出版日期,也给你寄了样书,或更确切地说,按照惯例,样书寄给了你的代理人(如果A. M.希斯还是你的代理人的话,因为合同上是这么写的。我今天早上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今天已经邮寄出六本样书给你了,不知道之前为什么没有寄出)。下面是主要评论的复印版[我没有对此进行评论,为了凸显其令人失望的性质]。我没有在书封上引用巴勒斯的评论,因为销售人员不让我这么做,在这里,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部分人都觉得巴勒斯是个异常危险及淫秽之人,他们不想为了少数人而过度展示。我应该早告诉你这个。对不起。
随信附上一封邀请函,万一你办签证或过境需要。你能来真是太棒了……
你引述的杰森·爱泼斯坦的话让我哈哈大笑,我真的好像看到了一个被逼到墙角的、紧张万分的出版商,我也被他的反应吓到了。等着一个明知不同于一切的东西出现,因为害怕它的不同,而对它的命运产生了可怕的预感,真的没什么比这更让人心惊肉跳的了。我真的很想读读这本书。真好呀,真好呀,你很快就会来了。爱。
他的回信心情极佳,结尾是这么写的:“至于《精致的尸体》与众不同,确实如此,这可能和你从小到大读过的所有书都不同,但同时,也可能是最最美味的一本。”
我不可能拒绝《精致的尸体》,因为在我看来(直到现在仍然这么认为),它似乎在用不可抗拒的诱惑来吸引读者进入自己。阿尔弗雷德说得对,你必须像个孩子一样阅读这本书,必须仅仅为了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阅读,而不是试图将“内在意义”强加于它。书名来自英国的一个名为“结果”(Consequences)的游戏,“精致的尸体”则是超现实主义者给它起的更具异国情调的名字。这个游戏现在还有人玩吗?玩法是一小群人拿着一张白纸,第一个人写下一个微小说的开头第一行,然后把这部分折起来,不让下一个人看到,然后下一个人再写下一行,再折起来……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个人写的内容,必须以“结果是”开头,此时打开整张纸,就会看到一个胡说八道的故事,但通常又具有令人愉悦的奇异效果。可以用文字,也可以用绘画的方式来玩这个游戏,我现在还记得自己童年时,和表兄弟们用这种方式画出的一个绝妙的怪物,比任何人单独想出来的都令人惊异,同时却很令人信服。阿尔弗雷德遵循这个游戏的规则,就好像在每章之间都折了起来,所以,当书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物再次出现时,你并不总能确定他们是同一个人,也许只是同名的其他角色?有时候,他们身上还会发生骇人听闻或淫秽的事(我到现在仍然觉得很难想象一个名叫“泽维尔”的角色看着父亲死去的场景)。通常都非常有趣,写作绝非“难事”,语法也没有任何实验性,读的时候也无需考虑有什么隐含的线索或微妙的联想,就这样,也永远不会对角色身上发生的事情产生怀疑。文字如此自然、自发、精确,使得整本书正如阿尔弗雷德所声称的,美味可口。这本书的奇怪之处完全在于那些事件,就像处于童话故事之中,写来却与汉斯·安徒生相距甚远(已经不能再远了)。
我被迷住了,但同时有两点让我感觉很不安。首先是我们没有比杰森·爱泼斯坦更强的将这本极其“与众不同”的书变成畅销书的能力,所以阿尔弗雷德注定会感到失望;第二是它让我觉得“再疯狂一点,就会显得太疯狂了”。
这与写作的完美空灵和事件的狂野形成的对比有关。整本书的风格轻松、优雅、机智、甜美、理性,营造了幽默的效果,确实如此;营造了极具创造性的氛围,确实如此;但同时也营造了一些凶猛激烈的东西,激烈的、侵略性的,是绝望吗?如果侵略性的绝望朝着你大喊大嚷、乱撞乱摔,虽然痛苦,但也很合理。但如果它只是轻轻地、几乎是开玩笑地弹向你……嗯,你倒未必一定会觉得是胡说八道,因为如此清醒的东西无法称之为胡说八道,但是(就像杰森·爱泼斯坦一样)我不确定它到底形成了什么。我很着迷,同时很不安。我很不安,同时又很着迷。天平摇晃着,最后停在了着迷的一侧。这句话我必须使用现在时,因为多年后我再次重读它,反应就和第一次阅读时一模一样。
阿尔弗雷德和德里斯一同到达时,果然没戴假发。他看起来状态很好,整张脸,连同头皮、耳朵、脖子在内,全被摩洛哥的太阳均匀地晒成了浅黑色。虽然他自己已经打破了禁忌,我还是感到紧张,不得不鼓起勇气祝贺他的出现。不过他接受祝贺时,脸上显露的害羞快乐的表情可不是我捏造出来的。后来我才知道,由于童年的疾病导致他得了无毛症,不得不戴假发,这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可怕的事,是一种几乎无法忍受的、屈辱与愤怒相混合的痛苦。因此将其扔掉,需要很大的勇气,对他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我想,摩洛哥给了他新的平静和自由,他表示同意。他对那个地方的描述是自由和温和。在那里,你可以像英国人喝茶一样自然地抽美味的大麻,异性恋和同性恋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你根本不必戴假发,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完全做自己。我为他感到高兴,因为他找到了自己需要的地方。
几天后,他带着英俊、开朗的德里斯到我家吃晚饭,但因为我不会西班牙语,只能通过微笑与他交流。晚饭后,阿尔弗雷德让他去厨房洗碗,让我吃惊不小,但他们说服我,说他坐在那里听不懂英语也很无聊。不久,德里斯把头探进来,说我这里不应该没人干家务,还向我推荐了他弟弟。但阿尔弗雷德反对,说那个男孩虽然漂亮,却难以掌控,德里斯还经常不得不催着将他从声名狼藉的酒吧里抓出来呢。德里斯本人现在已经成为当地受人尊敬的楷模了,因为身边有个充满爱心、可靠的美国人,而阿尔弗雷德呢,他说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德里斯婚礼上的嘉宾。在摩洛哥,这就是他们关系结束的正确方式,德里斯的妻子未来也可能会为阿尔弗雷德洗衣服,他们的孩子也会成为他的家人。听起来非常田园诗。
当晚的高潮是讲起他们开车前往英国的冒险故事,阿尔弗雷德一边讲一边用西班牙语解释,让德里斯也能参与进来。他们在法国撞了车,警察赶来时,德里斯头上沾满鲜血,躺在地上。真的只有个划痕而已,但看起来很糟,德里斯呻吟着,翻着白眼,那是他脸上唯一能看到的白色。是的,是的,德里斯开心地插话,神采飞扬,阿尔弗雷德随后帮他翻译。此刻,他忽然想起,自己有个朋友在法国也出过车祸,被送进医院后,三餐全部免费!所以德里斯立刻决定自己也要被送去医院,这样就可以为阿尔弗雷德省钱了,而且,他灵机一动,觉得可以可怜巴巴地抱怨自己的脚也是在事故中受的伤,这样一来,就能免费做X光检查,还有饭吃,阿尔弗雷德就不必在伦敦花钱了。可惜这个绝妙的计谋没有成功,因为病房里不准吸烟,所以还没来得及拍X光,他就受不了,自己离开了医院。阿尔弗雷德说,后来他们在街上偶遇,纯粹是运气。
阿尔弗雷德的说法是,因为警察和救护人员一直大惊小怪,德里斯根本就没机会向他解释自己的计划,所以阿尔弗雷德眼睁睁地看着他不知向何处飞驰而去,漫无目的地晃了一天一夜,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但后来我觉得有点奇怪,因为去问警察救护车去了哪里应该很容易,想找一家医院也不难。我想阿尔弗雷德一定是在事故中昏了头,尽管我从未见过他比“微嗨”更不清醒的状态,他总是小心翼翼地给我一种“微嗨”就是他极限的印象。我有时觉得他倾向于认为我有点简·奥斯丁风格,导致他避免在我面前呈现非简·奥斯丁风格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