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退潮了,希梅娜是走过来的,双腿湿了,鞋上脚上沾满泥巴。她喘着粗气,满头大汗。很显然,从邻村走过来、穿过沙滩、爬上台阶,又被三只狗吓了一跳,这一切让她筋疲力尽。达玛丽斯让她喝点水,但希梅娜指了指她斜背着的背包。
“我带了背包,”她说,然后不耐烦地补充道,“我是来接小狗的。”
达玛丽斯手上沾了漂白剂,她用T恤把手擦干。她抱歉地解释说,因为希梅娜没来接小狗,也没接她的电话,她把小狗给别人了。
“你把我的小狗给别人了?!”
达玛丽斯点了点头,希梅娜生气极了。她指责达玛丽斯怎么可以把一只不属于她的狗送给别人,两个人说好了狗的归属,一送一收,那只狗就归她了,达玛丽斯明明清楚她有多想要那只小母狗,多期待可以照顾它,她已经准备好了小床,还安排好了从布埃纳文图拉寄来的食物。她还说,出于礼貌,达玛丽斯至少应该跟她说一声,这样她就不用大老远地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狗屁地方了。
达玛丽斯冷静地回答说,没必要说脏话,并试图再次说明她的理由。但希梅娜什么都不想听,也不想承担她应负的那部分责任,她打断达玛丽斯的话:“好吧,那你给我换一只吧。”
达玛丽斯不作声,低头看着地面。
“怎么?”希梅娜试探着问道,“一只都没有了?”
达玛丽斯摇了摇头。
“一共有三只,说好把母的给你的时候,就只剩最后一只了。”
希梅娜看着她,好像想用眼睛对她说出世界上所有的脏话。达玛丽斯觉得希梅娜盯着她看得太久了。
“在把我的小母狗给别人前,你应该先给我打个电话的。”希梅娜终于说话了。
“我想过给你打电话,但你之前没接我的电话,所以……”
“怎么?那你就以为这次我也不会接吗?”
达玛丽斯低声说:“或者你已经不想要小狗了。”
“你错了,你心知肚明,你应该先给我打电话的。”
达玛丽斯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说什么都没用了。希梅娜转身要走,恰好遇上达玛丽斯的母狗正沿着台阶往上走。最近它不仅会跑进丛林,还会到村里去。它不喜欢水,但还是学会了游泳,在涨潮时也可以游过小海湾。它的爪子上沾了泥巴,身上湿漉漉的。希梅娜不再生气了,她看向达玛丽斯。
“这就是那几只小狗的妈妈?”她问。
“是的。”达玛丽斯说。
“真好看,我想我的那只小狗也是这么好看的。现在我只能空着手回去了,真让人伤心。”
希梅娜继续往前走。母狗开始朝达玛丽斯摇尾巴,达玛丽斯却讨厌它。它走了一个星期,现在浑身脏兮兮地回来,家里都要被它弄脏了。
※
那天晚上,达玛丽斯不带恶意地盯着母狗看了很久,之后,她把它拴了起来,用手抚过它的背部。自从它生了小狗后,达玛丽斯就再也没有这样摸过它了。
第二天早上,她给母狗拴上绳子,带着它去了村里。海水已经退了下去,她和母狗走过沙滩,巨大的灰色沙滩像大海也像天空。渔夫都坐船出海了,沙滩上只有几个光着身子、流着鼻涕的孩子在垃圾堆里玩耍。大雨下了一整夜,现在还滴着一点毛毛细雨,但就像没下一样,丝毫不耽误人们做事。雨水总是那么清爽,似乎可以将世界洗刷干净,而事实上,正是雨水让所有东西都蒙上了一层霉菌:树干、码头的水泥柱子、电灯杆、木头房子下的桩子、木板墙、用锌板和石棉铺成的屋顶……
她们向前走着,几只流浪狗懒洋洋地从屋子和餐厅下面跑出来,小跑到母狗身边,在它周围嗅来嗅去。让达玛丽斯失望的是,母狗竟然冲它们摇尾巴,这说明它认识它们。看见埃罗迪亚夫人没在店里,达玛丽斯松了一口气: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要去做的事。
她们离开沙滩,走到铺着石子的路上,经过一排房子、商店和小酒馆。那些酒馆都是木头房子,比沙滩上的看起来好一些,涂着五颜六色的油漆,门前的花园里种着兰花。她们穿过军用机场,经过鲸鱼公园——在合适的季节,从那里可以看见鲸鱼跃出水面,然后到了邻村。
天空依旧阴沉沉的,但雨已经停了。希梅娜正在准备摆摊。她小心翼翼地把她的手工艺品放在天鹅绒布上,整齐得像用尺子画的直线。当她们走近,特别是停在她面前时,希梅娜惊讶地抬起头来。
“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来把它带给你。”
“你的这只狗?”希梅娜惊讶地问道。
“如果你要的话。”达玛丽斯说。
“我当然要!”希梅娜高兴地说,蹲下来抚摸母狗,“它是我的小西蒙的姐妹,我怎么会不要它?”
突然,她停住动作,抬头看着达玛丽斯,眼中充满怀疑。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
“因为你比我更爱它。”
这个解释似乎让希梅娜很满意。
“你家的狗太多了,”她说着,又摸了摸母狗,“它叫什么名字?”
“绮里。”
此处用错别字表示说话人发音不准。 “泥好啊,我的小绮里,”希梅娜抚摸着狗的头和背,口齿不清地说着,“泥好啊,美里的小狗狗,你好吗?”
母狗朝她摇了摇尾巴。
“你要拴好它,”达玛丽斯提醒道,“至少要拴到它习惯为止,不然它会跑掉的。”
“当然。”希梅娜说。
※
但几天后,母狗又跑回了悬崖上的房子里。达玛丽斯正在看电视剧,她不得不匆忙关掉电视,走出屋子把母狗赶走,好让它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她做了各种手势,发出威胁的声音,但母狗不怕她,只是躲去了大房子底下。达玛丽斯想用扫帚把它赶出来,母狗就躲到中间,连用来清洁泳池的网杆子也够不着它。
如果达玛丽斯的手机还有话费,她肯定会给希梅娜打电话,让她过来把母狗领走,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她可以继续看她的电视剧。但没有钱,她只能恼火地在心里咒骂希梅娜。“蠢女人,”她说,“怎么回事,我不是跟你说过要拴住它吗?”她继续说着,好像希梅娜回答了似的,“哦,你确实拴了,是吗?但是没拴好,你这个傻子、笨蛋,你都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了,还没学会打个该死的结吗?”达玛丽斯绕着大房子走来走去,一只手把杆子往里捅,另一只手摸索着地面,一边骂骂咧咧,好像真的在和人吵架似的。罗赫略正在外面修剪罗莎夫人家的草坪,如果他瞧见达玛丽斯这会儿的样子,肯定会觉得她疯了。
达玛丽斯很快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她把杆子扔在地上,走到洗衣池前,将家里最大的水桶装满水,抓起一个小瓢,回到大房子边,蹲在离母狗最近的地方朝它泼水。只有几滴溅到了它身上,但母狗非常讨厌水,这足以把它逼出来了。母狗跑到了花园里,达玛丽斯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趁它没留意,看准时机从身后把整桶水倒在了它身上。
母狗吓得跳了起来,困惑地,也或许是惊恐地看着达玛丽斯,然后它小跑着远远躲开了达玛丽斯,离开这个曾经站在它的一边,现在却彻底背叛了它的人。它夹着尾巴,不时回头看,以防她走到身后伤害它。达玛丽斯觉得,这一次,她们之间的纽带彻底断裂了,再也无可挽回。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感到心痛。
它曾经是她的狗:她救了它,抱过它,教它吃东西,教它在哪里大小便,教它听话,直到它长大了,不再需要她了。达玛丽斯一路跟着它穿过花园,看着它跑到悬崖的台阶前,下了台阶,跑过干涸了的海湾,甩甩身子,在放学回家的孩子们中往前走,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村里。达玛丽斯感觉自己快哭了,但她终究没有流下眼泪。
※
第二天早上,母狗回到了凉棚里,躺在原本放着它的床的地方。一看到达玛丽斯,它就站起来跑远了。达玛丽斯想走近抓住它时,它跑出了凉棚,也不管外面下着大雨。于是达玛丽斯假装自己不想理睬它,藏起绳子,点燃柴火,开始煮咖啡,不再看它一眼。
母狗在凉棚屋檐下待不了太久的,雨水沿着屋檐流下,把它淋得透湿,而里面又干爽又安全。凉棚这一侧的门紧挨着炉灶,达玛丽斯耐心地等着母狗进来,看准时机抓住了它,像绑母牛一样套住了它的脖子。她不断收紧手中的活结,控制住母狗,到她可以走近时,才把活结打开,按罗赫略教的方法,把绳子绕过母狗的腿,绑在背部,以防把它勒死。
昨晚又下了一场大雨,现在雨势虽已减弱,但一点没有停的迹象。潮水高涨,海浪翻滚,卷走了沙滩上的棍子和树枝。罗赫略已经醒了有一会儿了,但大雨让他没法走出茅屋。看见达玛丽斯和狗朝悬崖的台阶走去,他把头伸出窗外。
“你要出去?”他惊讶地问道。
达玛丽斯说是,告诉他咖啡已经煮好了,在凉棚里。
“你去哪儿?”
“把狗送走,再买些东西。”
“把狗送去哪儿?”
“要这狗的女人那儿。”
“你把它送人了?为什么?”罗赫略不解地看着她。
她耸了耸肩,他继续问:“你不能等雨停了,海浪小点再去吗?”
“不。”她说。
罗赫略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但他不再劝阻她,也没有继续问下去。
“帮我带四节手电筒的电池。”他说。
达玛丽斯点了点头,继续和母狗往前走。带着狗,她没法坐小船穿过海湾,于是她们顶着趋近尾声的暴风雨,游了过去。游过海湾后,达玛丽斯回头望向悬崖。罗赫略还在窗边看着她们。
※
她们一路冒着雨走到了邻村,到的时候全身湿透,瑟瑟发抖。卖手工艺品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希梅娜不在,其他的原住民也不在。达玛丽斯又往前,走进几米开外的一家大商店。一个高高瘦瘦、浅色眼睛的小伙子告诉她,希梅娜可能住在阿拉斯特德罗湾边上。那是个长长的海湾,一直延伸到下一个村子。
去阿拉斯特德罗湾的路上,达玛丽斯又进另一家店问了一样的问题,确认希梅娜就住在前面岔路的尽头,不到码头的位置,在路左侧的一个蓝色房子里。这时,雨已经变成毛毛细雨。她们到希梅娜家时,雨完全停了。
希梅娜家看上去像个扑通掉进了泥潭里的玩具屋,落在那条通向阿拉斯特德罗湾的脏兮兮的路上。房子刚上了颜色鲜艳的新漆,宝蓝色的墙,红色的门窗、屋顶和门廊栏杆。门开着,屋里传来震耳欲聋的雷鬼音乐。
达玛丽斯走上门廊,可以看见屋里。厨房在屋子尽头,正对着客厅,有个女人在那儿翻动着炉子上锅里的东西。她看上去和希梅娜年龄相仿,甚至更年轻一些,两个人长得很像。客厅里,两个村里的黑人小伙子瘫在沙发上,光着上身,赤着脚。一个只穿着内裤,扎着小辫,另一个剃光了头发,穿着牛仔短裤,脖子上挂着条亮闪闪的项链。希梅娜面对他们坐在一个小木凳上,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香烟。她低着头,头发散乱。此时是早上九点,而他们看上去要么是喝醉了,要么是嗑药了,或者两者兼有。
“早,”达玛丽斯打了声招呼,但没人听见,“嘿!”她提高了音量。
只穿着内裤的小伙子回头看她,达玛丽斯认出了他。他是埃罗迪亚夫人的孙子。他提醒希梅娜看门口,后者用迷蒙的双眼打量着站在门口的达玛丽斯和母狗。她在满是烟蒂的烟灰缸里摁灭香烟,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朝她们走来。她的脚步轻飘飘的,似乎随时都能飞起来。她走到门口,扶住门框。
“我的小狗狗,”她口齿不清地说道,“别告诉我你是从你家里把它带来的。”
“是的。”
“我不小心让门开着,就那么一小会儿,它就跑了。”
“从昨天下午开始,它就一直在我家。”
“我原本想要去找它的,但来了几个朋友——”希梅娜指了指那两个小伙子。
“它是你的狗。”
“我知道。”
“拴住它,锁住它,关好门……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别再让它跑了。”
“好。”
“希望没有下一次了。下一次我就不会再把它带来还给你了。”
喝醉了的希梅娜顺从又殷勤,一点也不像她清醒时那样好斗。
“别担心,我会照顾好它的。”她说。
达玛丽斯将手中的绳子递给她。希梅娜接过绳索,蹲下来想摸摸狗,却一下子跌倒在地上。回家之前,达玛丽斯看到的最后一幕是希梅娜坐在地上,双腿分开,像个碎布料做成的玩偶。母狗夹着尾巴,面朝达玛丽斯,难过地看着她,好像被扔在了屠宰场里。
※
达玛丽斯在海梅先生的店给手机充了钱,给她和罗赫略的手电筒买了电池,还买了很多食物。这星期他们收到了照看罗莎夫人房子的工资,罗赫略用流刺网捕了好多鱼,在合作社卖了个好价钱,所以她才有钱买这么多东西,还能把之前赊的账还上。她从胸罩里拿出一把潮湿的钞票,交给海梅先生,还剩一点钱可以买下个星期的食物。
达玛丽斯整晚都在做饭,她炸了很多鱼,做了汤、米饭和沙拉。她留了一部分作为第二天的早饭和午饭,将剩下的装好给罗赫略——他又要出海了。长长的船就停在码头,装满了各种工具,等待出发。达玛丽斯很高兴。罗赫略可能要离开好几天,她盼着能有一段独处的时间。
天还没亮时罗赫略就走了,达玛丽斯一直睡到下午。那天她什么也没做。前一晚还有剩菜,她甚至不用做饭。她把床垫搬到客厅中间,躺在上面看电视。她没洗澡,只在去厕所、吃饭和喂狗的时候才会离开床垫。如果狗饿了,它们会在门口一直看着她。她直接端着锅吃饭,自慰了两次——一次在上午,一次在下午,看了所有的电视剧、新闻和真人秀。晚上,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暴风雨中,家里断电了,达玛丽斯这才去睡觉。
第二天,天空晴朗,完全看不出暴风雨的痕迹。达玛丽斯精神饱满地醒来,决定要给大房子做个大扫除。她穿上紧身短裤和那件干活穿的褪了色的无袖衬衫。上午,她集中精力打扫了厕所和厨房。她清空了橱柜和厨房的抽屉,好打扫得更彻底,还把餐具和厨房里的所有东西都洗了一遍,擦了窗户和镜子上的油渍,也擦了洗碗池、淋浴间、洗手台、地板、墙壁、阳台的小瓷砖和瓷砖之间的缝隙。一些瓷砖已经有缺口了,镜子上也长了很多小霉点,洗碗池和洗手台上生出了一些锈迹,但除此以外,一切都一尘不染。达玛丽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到了中午,她去凉棚做了她最喜欢的饭菜:米饭、煎鸡蛋、加盐的生番茄片,还有烤青香蕉片。她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看着大海。暴风雨过后的大海风平浪静,一片蔚蓝。她想起了雷伊斯一家。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她希望他们回来那天也有这样的好天气,最好能碰见她正满头大汗地清洁大房子,看见她身上的紧身短裤和干活穿的无袖衬衫被弄得脏兮兮的。这样,他们就会发现,尽管他们一个子儿都没给,但她还是一个那么勤劳善良的人。
她想起了死去的小尼古拉斯,他的笑容,他的脸庞,他在泳池里翻滚的样子。那天,他们像大人一样,严肃地握了手,做了一个约定。他还告诉她,自己房间的窗帘、床单上的动物和孩子来自他最喜欢的电影《森林王子》,它还有一本同名的书,讲的是一个孩子在森林里迷路后被动物救了的故事。“动物救了他?”达玛丽斯疑惑地问。小尼古拉斯说,是的,一头豹子和一群狼救了他。达玛丽斯不禁笑了,她觉得这是不可能的。
这些回忆看上去很快乐,实际上却很可怕,因为它们最后总把她带向同一个场景:瘦削、苍白的小尼古拉斯,站在悬崖边上。“该死的海浪,把他带走了。”达玛丽斯对自己说。不,该死的是她,她没有制止他,没有劝阻他,她就站在那里,却什么都没做,甚至没有喊一声。
达玛丽斯又感到了那份沉重的罪恶感,时间仿佛停滞了。她想起了雷伊斯一家的悲痛,舅舅的鞭打,人们看她的眼神——他们知道她熟悉悬崖,知道有多危险——在指责她本该阻止这场悲剧,还有卢兹米拉的话。悲剧发生的几个月后,一个黑暗的夜里,睡觉前,卢兹米拉暗示达玛丽斯忌妒小尼古拉斯。“因为他有雨鞋呀。”她说。达玛丽斯很生气,回答道:“是你忌妒他吧。”直到卢兹米拉道歉,达玛丽斯才重新和她说话。
现在,达玛丽斯定定地看着打磨光滑的水泥地面出神,她想起了她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去布埃纳文图拉、把她留在埃利克舅舅家的那天。那时她才四岁,穿着一条别人穿过的旧裙子——对她来说有点小了,扎着两条短短的辫子,像两根天线一样竖在头上。那时没有码头,也没有快艇,只有一艘每周来一次的船,人们从沙滩上坐小船到海上登船。达玛丽斯和舅舅在沙滩上,母亲立在浪花尖上,裤腿卷起。她正准备踏上送她去大船的小船,但达玛丽斯的记忆中只有母亲走向大海、消失在海中的情景。那是她最初的记忆之一,总会让她感到孤独,忍不住哭泣。
达玛丽斯擦干眼泪,站了起来。她洗完碗碟,回到大房子继续干活。她将客厅和房间的窗帘拆下,拿到洗衣池里洗干净。她将小尼古拉斯房间的窗帘放在一边——她总是单独洗他房间的窗帘,小心翼翼地、轻轻地搓洗。洗窗帘是件累人的事,不仅要细心,还要力气,尤其是洗客厅的窗帘,它很大,可以遮住从天花板到地面的落地大窗。洗衣池不大,每次只能清洗窗帘的一段,她弓着背,一遍又一遍地用力搓洗,直到泡沫把污渍都带走、水池里的水变得澄澈为止。她就这样分段洗着窗帘,背开始又酸又痛,那双男人般笨拙的手却没有停下,想着他们没付给她一个子儿,想着她确实忌妒小尼古拉斯,但不是因为他的雨鞋或其他漂亮的物件——新衬衫、圣诞节的玩具、房间里以《森林王子》为主题的窗帘和床单,而是忌妒他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路易斯·阿尔弗雷多先生会对他说“好小子,我们来掰手腕吧”,然后总是让他赢;埃尔维拉夫人总在他回到家时微笑着,伸手帮他整理头发。达玛丽斯告诉自己,她活该承受所有的鄙视、怀疑和指责,活该被埃利克舅舅打,埃利克舅舅应该更狠、更久地打她。
当她洗完窗帘时,太阳已经收起了光芒,快要下山了。大海仍然一片平静,像一座巨大的泳池,但达玛丽斯不会被这种表象欺骗。她很清楚,这邪恶的猛兽会把活人吞噬,再把死人吐出来。她在洗衣池那儿洗了个澡,将窗帘挂在凉棚的绳子上晾干,然后吃完了锅里剩下的米饭。她突然想起一直没看见那几只狗,于是想找它们给它们喂食,却到处都没找到。她穿着干活的衣服进了茅屋,躺在电视机前的床垫上,想休息一会儿,但她看着电视剧睡着了,睡得像死人一样沉,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
※
夜里没有下雨,早上天气非常好。达玛丽斯关掉开了一整晚的电视,打开茅屋的窗户,让阳光进来,然后走向凉棚,准备煮一杯咖啡。眼前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小尼古拉斯的窗帘掉到了地上,沾满了泥,支离破碎。达玛丽斯弯腰想把窗帘捡起来,却只捡起了一块碎布。窗帘已经被彻底撕碎了,没法修补了。那可是小尼古拉斯的《森林王子》主题窗帘啊!
她看见了那只母狗。它就在凉棚里,躺在灶台边上,在那些它没碰过的、仍挂着的窗帘后面。达玛丽斯脸色铁青,抓起固定快艇的绳索,打了一个活结,从泳池的一侧走出凉棚,绕了一圈到灶台旁,还没等狗反应过来就从身后套住了它的脖子。达玛丽斯用力扯着绳索,收紧活结。她没有停手,也没有把活结打开套在狗的腿上,而是用尽全身力气继续拉紧绳子。母狗就在她眼前挣扎着。她的眼睛似乎什么都看不到了,只看到母狗那胀大的乳头。
“它又怀上了。”达玛丽斯一边对自己说,一边更用力地拉着绳子,活结越来越紧,直到母狗奄奄一息地倒下,在地上缩成一团,一动不动。一摊散发着呛人气味的黄色尿液慢慢流向达玛丽斯,在地面留下越来越长、越来越细的痕迹,一直淌到她的脚边。达玛丽斯光着脚,这时才回过神来。她松开绳子,躲开那摊液体,走到旁边用脚碰了碰狗。母狗一动不动,达玛丽斯这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她惊慌失措地丢下绳子,盯着死去的母狗和那摊黄色的尿液,绳子像毒蛇一样蜷曲在地上。她惊恐地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又有一种不敢承认、想要掩埋在其他情绪之下的满足感。达玛丽斯筋疲力尽,跌坐在地上。
※
她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坐了多久。对她来说,那段时间似乎没有尽头。她爬到了母狗身边,想把它脖子上的绳结松开。她怎么也打不开。又一段无尽的时光过去,她起身,抓起一把大刀,砍断了绳子。狗脖子上的绳子松开了,达玛丽斯很想摸摸它,但她没有。她只是看着它。狗像是睡着了一样。
接着,浑身酸痛的达玛丽斯抱起它,往丛林中走去。达玛丽斯走过小河,把它留在丛林深处的一棵合欢树旁,地面上覆盖着一层树叶和合欢树毛茸茸的白花。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总会勾起她美好的回忆。以前,她、小尼古拉斯和卢兹米拉三个人总会爬上这棵树找果子。离开前,她又看了母狗好一会儿,仿佛在祷告。
达玛丽斯将小尼古拉斯破碎的窗帘叠好装进塑料袋,放进他房间的衣柜里,和他的衣服、樟脑丸放在一起。看着光秃秃的窗户,想到雷伊斯一家人来到已故儿子的房间,看见窗帘没了时的反应,达玛丽斯感到很心痛。她还想到了罗赫略,他肯定会说“早就知道那家伙会这么做了”之类的话。“该死的母狗,”达玛丽斯一边说着,一边用旧床单遮住窗户,“罪有应得。”
大房子还没打扫完。她还要整理衣柜,给木地板上蜡,洗床单,但那天她没有心情做别的事了,也没有心情做饭吃。那三只狗还没回来,她也不用喂它们。她躺在床垫上,又看了一天的电视。晚上,天开始下雨,屋里又停电了,但到了深夜她还是睡不着。
那晚的雨非常大,但没有风,雨水直直地落到石棉屋顶上,滴滴答答地,盖过了所有其他的声音、所有其他的感觉。达玛丽斯觉得自己再也没法忍受了,一分钟也不行。她无法忘记发生的事情,无法忘记自己对母狗做了什么:扭动着手臂拉扯绳子,母狗奋力反抗,她用尽全身力气拉紧活结,直到母狗不再挣扎。她杀了母狗。达玛丽斯想,这不是件难事,也没花上多长时间。
于是,她想起了那个用斧头将丈夫肢解的女人。她把丈夫的尸体喂给了豹子——新闻里说那动物是美洲豹。事情发生在南圣胡安的一处自然保护区,豹子是关在笼子里的。那个女人说,她没有杀她的丈夫,他是被矛头蝮蛇咬死的,他们周边什么都没有,也没有任何通信工具,她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尸体。她没法将他埋到土里,因为雨林的泥土像黏土一样硬,她挖不出那么大的坑。与其把他扔到海里或让他被兀鹫吃掉,不如把他喂给一直吃不饱的美洲豹。没有人相信她说的话。一个可以将丈夫的尸体剁碎再喂给美洲豹的女人,内心一定充满愤怒,愤怒到必须杀死她的丈夫。
在警察把她从圣胡安带到布埃纳文图拉的路上,他们在村里停留了一下,全村人都跑去码头看她。她戴着手铐,又长又黑的头发遮住了脸庞,但人们还是看见了她的双眼。普通的棕色眼睛,属于白种女人的眼睛,在别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会记得。但她的眼神毫不躲闪,那样锐利的目光,始终直视着眼前的人群,让达玛丽斯永远无法忘怀。那是一个杀人凶手的眼神,她现在一定也是这样的眼神,毫无悔意、如释重负的眼神。
希梅娜没有照看好那只母狗,它又怀上了。不管达玛丽斯将它送走多少次,它总想溜走,想回到它心中的家。它最终会在凉棚里分娩,达玛丽斯又得帮它照顾小狗,它已经证明了它是个糟糕的母亲,会把小狗抛弃,谁知道这次它会生下多少只小狗,其中又有多少只没人想要的母狗呢?到时候她可能真的得把一整窝小狗丢下悬崖。到那时,她杀的就不是一只狗,而是很多只狗了。现在,她只要杀一只狗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了。
达玛丽斯留下母狗的那个地方很完美。离道路很远,藏在茂密的树丛后,没有人会到那儿去。如果村里的人看见兀鹫,只会认为是什么野生动物死了,一只老鼠、一头鹿或是一只树懒,在拉德斯彭萨附近就死过一只树懒。另外,只要两三天,这片雨林就能把尸体变成白骨。到那时,她可以趁着退潮时悄悄把骨头扔到海里,让海水带它到远方,神不知鬼不觉。达玛丽斯祈祷罗赫略在她处理完尸体前不要回来。“我赌他不会。”她乐观地想。
如果希梅娜问起母狗——她肯定会问的,达玛丽斯就说自己没见过。“怎么了?”她会装疯卖傻,“难道它很久没回去了?”“这么久?!”在希梅娜回答前,达玛丽斯会说,“那你今天才来找它?你真是不负责任,天知道那只可怜的母狗现在在哪儿呀!如果我早知道你不会照顾它,我才不会把狗给你。”
现在,达玛丽斯只希望港湾里那些认得它一身灰毛的邻居今早没看见它爬上台阶,希望希梅娜不要抓住这点不放,像那天一样凶巴巴地来找她,或者更糟糕——责怪她,她见识过希梅娜如何无凭无据地说邻居毒死了她的狗。
为什么我要把电话号码给她呢?达玛丽斯自责地想着。为什么我要说,如果狗再跑掉,我就不会再把它带回去呢?为什么我当时坚持要希梅娜自己过来找狗呢?达玛丽斯现在最不想要的就是希梅娜自己过来、出现在这儿了。“不会的,”达玛丽斯冷静下来,“她肯定还和那些小伙子在一起,酩酊大醉,还嗑了药。”
天渐渐亮了,雨势也变小了。达玛丽斯理清思绪,起了床。她整个晚上都没合眼,但她不觉得累。一到凉棚里,她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酸臭的尿味:她忘了清理狗尿了。她没有煮咖啡,而是到洗衣池拿出清洁剂和工具。她跪在地上擦地,不只是沾过狗尿的地方,还有整个凉棚的地面,又用拖把拖干。她深吸了一口气。尿味似乎没有散去。在再次清洁之前,她决定洗个澡,以防味道是从她自己身上发出的——她的手、膝盖和短裤可能沾上了狗尿。
达玛丽斯走到洗衣池旁,用瓢往身上舀水。还是闻得到狗尿味。她用蓝色的洗衣皂搓洗了全身,将泡沫冲干净。味道还是没有散去。于是,她拿起用来梳头和挤粉刺的方镜,想看看自己的眼神是不是变得和那个将丈夫肢解的女人一样。她觉得是的,人们会认出她来,会知道她做了什么。接着,她盯着自己那双宽大、粗糙的手——她就是用这双手杀死了腹中怀着小狗的母狗,她似乎看到了绳子勒在手上的印迹。她痛苦地抬头,似乎在向上天祷告。兀鹫已经来了。
一些兀鹫绕着她留下母狗的地方转圈,另外一些落在合欢树附近一棵高高的枯树上。树上的兀鹫弓起身子,看着树下,似乎只待有人一声令下,它们就会扑向食物。来了很多兀鹫,比乔苏和树懒死的时候多得多。达玛丽斯浑身湿透,散发着狗尿味,从洗衣池穿过花园,跑到悬崖的台阶上,想看看村里的人是不是察觉了山上的兀鹫。
她探头往外看,但没来得及仔细看人们时常聚集的沙滩或码头,或海湾边的房子。首先出现在她视野中的是对面的希梅娜。海浪很高,希梅娜卷起了裤脚,坐在一艘小船上。住在港湾附近的一个渔夫正划着船朝悬崖这边驶来,希梅娜和他说个不停。她什么都有可能说:邻居的闲话,这个天气晴朗的早晨。但达玛丽斯觉得她在说那只母狗,她觉得渔夫在告诉她,昨天见到那只狗爬上了悬崖。达玛丽斯想躲起来,但渔夫指了指悬崖,两人抬头看向天空中乌黑的兀鹫,也看见了来不及躲起来的达玛丽斯。希梅娜举起手,好像在跟她打招呼,但达玛丽斯觉得那是一个威胁的手势。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一开始,达玛丽斯考虑过在原地等希梅娜过来,让她看看自己那凶手的眼神和双手,闻闻狗尿味,而自己就接受应有的罪责和惩罚。但接着她告诉自己,希梅娜和村里的人都不能给她应得的惩罚。于是,她想,也许她应该到山里去,就这么赤着脚、穿着紧身短裤和无袖衬衫到山里去,去拉德斯彭萨、养鱼场和海军基地,去那些她和罗赫略去过的和没去过的地方,像那只母狗和小尼古拉斯窗帘上的小孩一样,消失在丛林最恐怖的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