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伊并不是天生就会遭受这种折磨的。她曾经能够正常社交,各种机能完全正常。某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了一切。
就是她得知家宅精灵的那一天。
那是1958年夏末的一场烧烤宴会。西方的紫色晚霞正在消散,蚊子和萤火虫嗡嗡飞舞,孩子们要么玩捉迷藏,要么看着捕蚊灯完成它可怕的任务,男人和女人在室外喝酒抽烟,有的靠在栅栏上,有的彼此依偎,费伊的父亲在为客人烤肉,他们有的是邻居,有的是他的同事。
这一切都是他妻子的主意。
因为弗兰克·安德烈森名声在外:他有点让人害怕,性格有点冷淡。事情当然和他的口音有关系,也和他是外国人有关系。但更有关系的是他的为人:阴郁,坚忍,内向。邻居看见他打理花园,向他打招呼问好,他连一个字都不说,只是挥挥手,表情像是在说:我断了根肋骨,但我懒得告诉你们。最后他们也不再问候他了。
因此她坚持说咱们要请别人来家里,咱们要让别人认识你,咱们要过得有滋有味的。
于是他们来了,邻居家的男人都在后院里,聊弗兰克一无所知的某个运动队,他只能站在交谈圈子的外围听他们说,因为即便在美国生活了十八年,有些字词他依然不太明白,尤其是与运动相关的诸多词汇。他听着他们交谈,努力在合适的时候做出正确的反应,结果一分神就烤焦了热狗肠。
他示意费伊过来,费伊正在和邻居家的两个男孩玩捉迷藏,她来到父亲身旁,父亲让她“进去拿些热狗肠”。他凑到费伊的耳朵边低声说:“去楼下拿。”
所谓楼下,指的是防空洞。
一尘不染、灯火通明、塞得满满当当的防空洞是他花了过去三年的夏天建成的。他在夜里建造防空洞——只在夜里开工,免得被邻居看见。他会开着卡车出去,满载物资归来。一天夜里是两千枚钉子,另一天夜里是十一包混凝土。他有教他建防空洞的指南。他把水泥灌进塑料模具,费伊喜欢摸模具玩,因为水泥硬化的时候会释放热量。刚开工不久,仅有那么一次,费伊的母亲问他为什么要在自家地下室建造防空洞。他只是用可怕的空洞眼神盯着她,表情像是在说别逼我大声说出来,然后就回到卡车上去了。
费伊说,好的,她去拿热狗肠。父亲刚转过身,她就跑向邻居家的男孩,那年她八岁,迫不及待想讨人喜欢,所以她说:“你们想看点没见过的东西吗?”他们当然想了。于是,费伊和两个男孩走进家里,她领着他们下楼。她父亲挖开了地下室的石板地面后灌注水泥,因此防空洞就像是从泥土里冒出来的潜水艇。一个四四方方的混凝土盒子,钢筋加固的墙壁能承受房屋垮塌的冲力。防空洞的小门上挂着一把挂锁,密码是费伊的生日,她打开挂锁,走下四级台阶,进入密室,打开照明灯。眼前所见犹如超市的一整条过道被神奇地搬进了她家地下室:明亮的白色日光灯,食物罐头沿着墙壁码放。两个男孩齐声惊叹。
“这是什么?”一个男孩问。
“我们家的防空洞。”
“哇。”
货架上塞满了纸板箱、板条箱、玻璃罐头和铁皮罐头,名称标签都面对外侧:番茄,青豆,奶粉。几十桶四十升装的饮用水在门口堆成金字塔。角落里码放着无线电收发器、行军床、氧气瓶、电池和盒装麦片,电视机接线的另一端埋进墙壁。墙上有个标着进气的手摇曲柄。两个男孩目瞪口呆地环顾四周。他们指着上锁的木柜,问毛玻璃罩子里面是什么。
“枪。”费伊说。
“你有钥匙吗?”
“没有。”
“可惜。”
回到楼上,两个男孩欣喜若狂,掩饰不住他们的兴奋。
“爸爸!”他们疯狂地跑进后院,“爸爸!知道他们家地下室有什么吗?防空洞!”
弗兰克·安德烈森盯着费伊,视线太严厉了,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防空洞?”一个男孩的父亲说,“开玩笑吧?”
“不算是,”弗兰克说,“就是一个小小的储藏室,就像酒窖。”
“不,不是的,”一个男孩说,“里面很大!用水泥造的,装满了食物和枪。”
“真的吗?”
“咱们家也能造一个吗?”另一个男孩说。
“你是弄了一套预制组件,”男孩的父亲说,“还是自己从头造的?”
弗兰克似乎考虑了一下要不要回答这个问题,他的态度软了下来,眼睛盯着地面。
“买了施工图纸,”他说,“然后自己造的。”
“有多大?”
“九米乘以三米六。”
“能容纳多少人?”
“六个。”
“太好了!要是俄国人丢氢弹,我们就知道该去哪儿了。”
“呵呵。”弗兰克说,转了过去。他把热狗肠放在烤架上,用长钳翻动它们。
“我到时候负责带啤酒,”男孩的父亲说,“听见孩子说的了吗?咱们得救了。”
“对不起,”弗兰克说,“不行。”
“我们只躲几个星期而已,就像大家又回到了军队里。”
“不,不行。”
“噢,别这样。否则你想怎么样,拒绝我们?”
“已经满员了。”
“能容纳六个人,你自己说的,你们家好像只有三个人。”
“很难说要在底下躲多久。”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
“你在开玩笑。你会让我们进去的,对吧?我是说,要是真的爆了核弹,你肯定会让我们进去的。”
“听我说,”弗兰克说,他放下长钳,转过身,双手叉腰,“要是有人敢走近那扇门,我就开枪打死他们。听懂了吗?我会瞄准头部开枪的。”
所有人都安静了。费伊只能听见空气嘶嘶流出烤肉的声音。
“好吧,天哪,”男孩的父亲说,“我开玩笑而已,弗兰克,别激动。”
他拿着啤酒走进屋里。费伊和其他人也跟着走进屋里,留下弗兰克一个人待在外面。那天夜里,费伊在二楼黑洞洞的窗户里看着父亲,他站在烤架前,默默地让肉肠再次烤焦变黑。
这将是她对父亲的永久性记忆,这幅景象捕捉到了他的重要特质:孤独,愤怒,弯着腰,双臂放在台子上,像是在对着台子祈祷。
那晚剩下的时间里,他一直待在外面。费伊上床睡觉。母亲帮她洗澡,送她上床,给她倒了一杯水。这个水杯总是放在床头,免得她夜里醒来口渴。这是个粗短的厚底大口玻璃杯,成人用的尺寸。她喜欢在炎热的夏日夜晚抓着它,用双手拢住它,感受它的坚实和分量。她喜欢把它贴在面颊上,感受水晶般的光滑和凉意。此刻她就在这么做,将玻璃杯贴在脸上,这时她听见有人轻轻敲门,随后门悄无声息地慢慢打开了,她父亲走进她的卧室。
“有个东西要送给你。”他说,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玻璃雕像:一个老人,白胡子,盘坐在地上,双腿之间是一碗麦片粥,手里拿着木质调羹,皱巴巴的脸上全是满足。
“它非常古老。”他说。
他把小雕像递给费伊。费伊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用手指慢慢抚摩。玻璃很薄,内部中空,看上去很脆弱,颜色发黄,尺寸和小茶杯差不多。小雕像有点像瘦小的圣诞老人,但两者的面貌大不相同。圣诞老人总是显得生气勃勃、喜气洋洋,而这个小东西似乎一肚子坏水。它满脸丑恶的怪笑,也许因为抱碗护食的姿势使然,样子像是一条狗扑在食物上。
“这是什么?”费伊问。他父亲说,它是家宅精灵,以前挪威的一种鬼魂,通常躲在地下室里。在费伊看来,以前那个时代要比现在这个时代更有魔力,世上的一切都是超自然的:空气、大海、山川、荒野和家宅都有各自的精灵。以前你不管走到哪儿都必须当心鬼魂。世上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是另一样东西的化身。一片叶子,一匹马,一块石头。世上的事物,你不能光看它们的表面。你必须去寻找被第一层真相所隐藏的本质真相。
“你的地下室也一样吗?”费伊问,“农场的那幢屋子?”
父亲想起往事,神情变得开朗。想到挪威的老家,他的神情总会变得开朗。他是个严肃的男人,只有在描述老家的时候才会快乐起来。那是一幢宽阔的鲱肉红色三层木屋,位于小镇边缘,后院能望见大海,有一条长长的栈桥,每逢清静的午后他就在那儿钓鱼,门前是一片农田,边界上种着云杉,有一个羊圈,养着他们家的几头山羊和绵羊,还有一匹马。一幢位于全世界顶点的屋子,他说,在挪威哈默费斯特,整个地球最北的城市。谈起老家似乎总能让他恢复精神。
“是啊,”他说,“就连那幢屋子也闹鬼。”
“你希望自己还住在那儿吗?”
“有时候吧,”他说,“闹鬼归闹鬼,但不是坏鬼。”
他解释说,家宅精灵并不邪恶,有时候甚至很善良,会帮忙料理农场,照看庄稼,给马刷毛。它们不与人类来往,但星期四夜里若是没有收到你送去的奶油麦片粥——要加几大坨黄油——就会生气。它们不是友好的鬼魂,但也不凶恶。它们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它们是自私的鬼魂。
“它们就是这个样子吗?”费伊问,在手掌里转动小雕像。
“绝大多数时候它们是隐形的,”弗兰克说,“只有在它们想让你看见的时候,你才会看见它们。因此你不太会经常见到它们。”
“它到底叫什么?”她说。
“尼瑟。”父亲说,她点点头。她喜欢父亲称呼他那些鬼魂的古怪名字:尼瑟,魅魔,冈弗尔德,卓格。费伊知道它们是古老的词语,来自欧洲。父亲有时候会使用这些词语,会在兴奋或生气的时候脱口而出。他曾经给她看过一本书,书里全是这种词语,她完全看不懂。父亲说那是一本《圣经》,书的扉页是族谱树。上面有她的名字,父亲指给她看:费伊。还有她父母的名字,还有父母的先辈的名字,她从来没听过那些带有奇怪符号的陌生名字。纸张泛黄,又脆又薄,黑色油墨已经褪成紫色和蓝色。所有这些人都留在了老家,父亲告诉她,而弗里乔夫·安德烈森把名字改成弗兰克,勇敢地来到美国。
“你说我们这儿会不会也有个尼瑟?”费伊问。
“这就不知道了,”她父亲说,“有时候它们都会跟着你跑来跑去,跟着你度过一生。”
“它们对人好吗?”
“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喜怒无常。你绝对不能侮辱它们。”
“我肯定不会侮辱它们。”她说。
“你有可能不小心就侮辱了它们。”
“怎么可能?”
“你洗澡的时候,有没有把水溅在地上?”
她想了想,承认有,确实有。
“要是你弄洒了水,一定要立刻擦干净。否则水就有可能渗到地下室,滴在你的尼瑟头上。那会是严重的侮辱。”
“然后会怎么样?”
“它会生气。”
“然后呢?”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他说。以下就是他告诉女儿的故事:
许多年以前,哈默费斯特附近的一个农场里住着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名叫弗雷娅(费伊忍不住笑了,因为美丽女孩的名字和她的名字如此接近)。一个星期四晚上,弗雷娅的父亲叫她送奶油麦片粥给尼瑟。小女孩打算听父亲的话,但在去地下室的路上,她忽然觉得特别饿。她母亲那天晚上做的麦片粥特别丰盛,放了红糖、肉桂和葡萄干,最顶上甚至还铺了几片羊肉。弗雷娅觉得把这么好的食物浪费在鬼魂身上实在太可惜了。因此,她走进地下室,躲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把麦片粥喝了个精光。她先从上面舔着吃,然后大口大口喝。她刚擦干净下巴,尼瑟就冲了出来,抓住她开始跳舞。她想挣脱,但尼瑟的力气太大了。它紧紧搂住女孩,唱道:“你敢偷吃尼瑟的东西!那就跳舞直到昏倒吧!”她不停尖叫,但尼瑟把她的脸按在他的大胡子里,所以谁也没有听见。尼瑟搂着她转圈,从地下室的一头跑到另一头。它太快了,女孩跟不上。她一次又一次绊跤跌倒,但尼瑟一次又一次把她拉起来,猛拽她的胳膊,撕扯她的衣服,直到她躺在地上,只剩下喘息的力气,衣服变成了血淋淋的破布。第二天早晨,家里人发现她的时候,她脸色苍白,濒临死亡。她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等她能够重新下地行走之后,她父亲再也不让她送食物给尼瑟了。
父亲讲完故事,费伊说:“对不起,我不该带他们去地下室的。”
“睡吧。”她父亲说。
“以后我要去看你的老家,”费伊说,“哈默费斯特的农场,鲱肉红色的屋子。我会去做客的。”
“不,”他答道,望向她的时候,他显得很疲惫,也可能是哀伤,先前他孤零零地站在外面低头看着那些烧黑的炭块时也是这个样子,“你永远也不会见到那幢屋子了。”
那天夜里她睡不着。她清醒地躺了几个小时,家里的每一声响动都让她提心吊胆:每一声吱嘎轻响,每一声飒飒风声,都让她以为家里有入侵者,或者幽灵。室外的光线从摇曳的树叶之间照进房间,幢幢怪影在墙上显形:盗贼,野狼,恶魔。她觉得热,觉得发烧,想用床头的那杯水冷却身体,把水杯贴在额头和胸口。她喝水,想着父亲的故事,家宅精灵:有时候它们都会跟着你跑来跑去,跟着你度过一生。多么可怕的念头,楼梯底下的野兽,看着他们,用听不懂的语言交谈。
她盯着地板,似乎视线能穿透地板落向地下室,鬼魂就在那里徘徊,贪婪地等待着。她不小心碰翻了玻璃杯,水流了出来。看着自己做出的事情,看着那一摊水渍,浅棕色地毯上的深棕色斑块,她有一瞬间惊慌失措。她想象着水渗进地板,顺着木料的缝隙向下滴淌,滚过金属板、铁钉和胶水,带着灰尘和泥土流向地下室,冷冰冰地落在底下潜伏于黑暗中的愤怒怪物头上。
深夜的某个时刻——没错,就是这样——家里人在地下室里发现了费伊。
死寂的凌晨四点,他们听见一声尖叫。他们在楼下找到了她。她在颤抖,头部抽搐着磕碰地面。父母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她无法说话,无法视物,眼睛翻到了颅骨里面去。她被送进医院,终于镇定下来,医生说她这是神经性发热,神经失调,歇斯底里,也就是说他们诊断不出她究竟得了什么病。卧床休息,他们说,喝牛奶,别太兴奋。
费伊什么都不记得,但她知道发生了什么。她非常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侮辱了鬼魂,鬼魂来找她了。鬼魂跟着她父亲从故国来到这里,现在开始纠缠她了。这个时刻永久性地给她的童年画上了句号,让她觉得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一次次的发作,芝加哥的灾难,母亲身份和婚姻的失败,等等等等——都是无可避免的定数。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创伤打碎你,你变成崭新的碎块。这就是她的这个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