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缪尔·安德森教授坐在他狭小的大学办公室里,房间里黑洞洞的,电脑屏幕的辉光将他的面庞照成灰色。窗帘拉上了,毛巾堵住门底下的缝隙。他把垃圾桶放在了走廊里,免得夜班勤杂工进来打扰他。他戴着耳机,因此谁也听不见他在干什么。
他登入游戏,熟悉的启动画面上,半兽人和精灵族鏖战正酣。他听见铜管乐队演奏的音乐,欢欣鼓舞的战曲。他输入密码,这个密码设置得比银行账户密码还要用心和复杂。他进入《精灵征途》的世界,他不再是英文系助理教萨缪尔·安德森,而是精灵盗贼道奇,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回到了家。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终于回到家,和乐于见到你回家的人团聚,正是这种感觉让他日复一日地登入,每周游戏时间超过四十小时,精心打扮他的精灵角色,为今天这样一个夜晚做好准备:与网上的匿名伙伴集结,携手杀死某个凶恶的大家伙。
今晚的目标是一条巨龙。
他们身处地下室、办公室、光线昏暗的书房、隔间和工位、公共图书馆、学生宿舍和客房,从厨台上的笔记本登入,从呜呜排出热风、咔嗒作响的电脑登入,就好像有人在塑料电脑机箱里煎炸食物。他们戴上麦克风耳机登录,在游戏世界里现身,他们再次聚首,就像过去这几年的每个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他们几乎全都住在芝加哥或芝加哥周边。他们玩的游戏服务器是遍布全世界的几千台服务器之一,位于芝加哥南城的一座前肉类加工厂仓库之中,基于延迟和反应时间的考虑,《精灵征途》总是把你放进最靠近登录地点的服务器。因此他们全都是货真价实的邻居,只是从没在现实生活中碰过面。
萨缪尔登入游戏,有人用语音打招呼:“嗨,道奇。”
嗨,他输入道。他从不在游戏里说话。他们以为他不说话是因为没有麦克风。其实他当然有麦克风,但他害怕万一他在做任务时开口,而走廊里恰好有同事经过,结果听见他说什么龙不龙的。因此公会对他毫无了解,只知道他从不缺席任何一个任务,另外就是他喜欢拼全字词,不使用已被接受的互联网缩略语。他真的会写“马上回来”而不是更常用的“brb”(be right back)。他会写“不在键盘前”而不是“afk”(away from keyboard)。其他人不清楚他为什么坚持这种与别人唱反调的不合时宜。他们以为“道奇”这个名字和棒球有关,但实际上他是在引用狄更斯[4]。没人看懂这个引用,萨缪尔因此觉得自己很聪明和高人一等——他需要用优越感来抵消羞耻感,因为他花了太多时间玩一个十二岁孩童也玩的游戏。
萨缪尔竭力提醒自己,还有数以百万计的人也玩游戏。每块大陆都有。一天二十四小时。每次他想到自己活成这个样子,难受得撕心裂肺,他就提醒自己,无论哪个时刻,《精灵征途》的在线人数都差不多等于巴黎总人口数。
他在现实生活中从不告诉别人他玩《精灵征途》,原因之一是他们说不定会问这个游戏在玩什么。他该怎么回答?屠龙和杀半兽人。
你也可以在游戏里扮演半兽人,那么目的就变成了杀精灵。
然而这就是要点,这就是情节,这就是基础设定,最本质的阴和阳。
他从精灵一级打起,花了近十个月打到九十级。一路上有过许多冒险,游历了几块大陆,认识了各种人物,找到宝藏,完成任务。打到九十级后,他创办公会,和加入公会的伙伴组队屠龙宰魔,不过主要杀的还是半兽人。哎呀呀,他杀了那么多半兽人。每次击中半兽人的颈部、脑袋或心脏,每次他将匕首送进半兽人的要害,屏幕上就会闪现“致命一击!”。每次发生这种事情,游戏里就会响起好玩的音效,半兽人的惊恐尖叫。他逐渐喜欢上了这个音效。他渴望听见这个音效。他的角色属性是盗贼,意味着他的特别技能包括偷盗、制造炸弹和隐身,他最喜欢做的事情莫过于潜行进入半兽人聚集的领地,在路上埋雷,等半兽人策骑经过就炸他们一个稀巴烂。然后他会劫掠敌人的尸体,搜集武器、钱财和衣物,只留下失败者赤裸裸的尸首。
这种事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引人入胜?他实在说不清楚。
今晚将是十二个全副武装的精灵对战一条龙,因为这条龙特别巨大。牙齿利如剃刀,还会喷火,浑身覆盖着厚如钢板的鳞片,要是你的显卡足够好,就能看得清清楚楚。龙似乎在睡觉,像猫似的蜷缩在遍地熔岩河的巢穴里——可想而知,场景设置在一座中空的火山内。龙穴的屋顶非常高,足以让一条龙飞来飞去,因为龙会在战斗的第二关跃入半空,绕着他们盘旋,朝他们头顶抛掷会爆炸的火球。这将是他们第四次尝试杀死这条龙;他们还没打穿过第二关。他们想杀死它是因为它把守着巢穴另一头成堆的财宝和武器,劫掠龙穴和劫掠半兽人一样令人心旷神怡。亮红色的岩浆如血管般在岩石地表下闪闪发亮。地表会在战斗的第三关,也是最后一关中裂开,但他们还没见过那幅景象,因为他们怎么都过不了闪避火球这一关。
“发给你们的视频都看过了吗?”任务领队问,这位精灵战士名叫庞纳吉。几个玩家的角色点点头。他用电子邮件发给大家的是其他公会成功击败这条恶龙的通关视频。庞纳吉希望他们看看其他玩家是怎么闯过第二关也就是空袭关的,秘诀似乎是不停移动和避免扎堆。
咱们上啊!!!斧人写道,他的角色正在虚操一面石墙。庞纳吉再次解释战斗要点,几个精灵原地跳舞。
萨缪尔用办公室电脑玩《精灵征途》是因为学校的网速比较快,能够将他在这种任务中的伤害输出提高两个百分点——通常如此,除非遇到网络阻塞,比方说学生一窝蜂地登记课程的时候。他在紧靠芝加哥北部的一所小型大学里教文学,主干道到这儿都会分出岔道,通往各种大型百货商店和办公园区,三车道的公路上塞满车辆,驾车的都是送孩子去萨缪尔那所学校念书的父母。
就是劳拉·波茨坦这种孩子——金发,有几粒淡淡的雀斑,穿紧身背心和热裤,背心上印着颜色鲜艳的图案,热裤的臀部位置印着各种字词,主修市场营销和商务沟通。而她今天恰好出现在萨缪尔的文学导论课堂上,交了一篇抄袭而来的文章,然后问她能不能离开。
“要是有测验,”她说,“那我就不走。但要是没测验,我就真的非走不可。”
“有急事吗?”他问。
“没,我主要是不想丢分。今天错过什么事情会扣分吗?”
“我们正在讨论阅读材料。说不定有什么你想知道的内容。”
“不参加会扣分吗?”
“不,应该不会。”
“那就好。我真的非走不可。”
他们在读《哈姆雷特》,萨缪尔凭经验知道今天肯定很难熬。学生会被文本的语言搞得焦头烂额、疲惫不堪。他布置的小论文题目是分辨哈姆雷特思考中的逻辑谬误,连萨缪尔本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个作业狗屁不通。他们会问为什么非得做这个,读这个古老的剧本。他们会问: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难道真有必要知道这些吗?
他对这堂课不抱任何希望。
每逢这种时刻,教授往往在想他曾经有多么风光。二十四岁那年,杂志刊登了他的一个短篇。不是随便哪份杂志,而是那份杂志。他们出了一期年轻作家的特刊。“二十五岁以下最优秀的五位作家,”他们是这么说的,“美国下一代的伟大作家”。他就是其中之一。那是他发表的第一篇小说。结果也是他发表的唯一一篇小说。杂志上有他的照片、小传和了不起的文学成果。第二天,出版业的大人物打来了五十来通电话。他们想要他的其他作品。但他没有更多的作品了。他们不在乎。他签了一份合同,得到好大一笔钱,但他到现在都没动笔写那本书。那是十年前了,早在美国陷入如今的金融泥潭之前,早在房贷和银行业几乎粉碎世界经济之前。萨缪尔有时候觉得他的职业生涯和全球金融急转直下的走势差不多:回头再看,2001年夏天的美好时光仿佛一场令人愉快但异想天开的白日梦。
咱们上啊啊啊啊!!!斧人再次写道。他不再虚操洞穴岩壁,这会儿在原地蹦跳。萨缪尔心想:九年级,满脸青春痘的倒霉蛋,多动症,日后说不定会出现在我的文学导论课堂上。
“你们怎么看《哈姆雷特》?”今天劳拉离开后,萨缪尔当堂提问。
呻吟。皱眉。后排的一个小子高举双手,两根肉乎乎的大拇指齐齐指向下方。“太蠢了。”他说。
“根本说不通。”另一个孩子说。
“太长了。”又一个孩子说。
“太他妈长了。”
萨缪尔向学生提问是希望能激发讨论,随便什么讨论都行:你们认为幽灵是真的还是哈姆雷特的幻觉?你们认为乔特鲁德为什么那么快就再婚?你们认为克劳狄斯是坏人还是哈姆雷特性格糟糕?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但没有。毫无反应。他们只是傻乎乎地望着各自的大腿或电脑。萨缪尔对电脑无能为力,他没法关掉电脑。每一间教室的每一个座位都配备了电脑,寄给父母的所有宣传材料里必然会提到这一点:联网的校园!帮助学生为二十一世纪做好准备!但在萨缪尔看来,学校其实是在帮助学生为分神做好准备。让他们安安静静地坐着假装学习。做出聚精会神的样子,实际上是在查看赛况、读邮件、看视频或发呆。说起来,这或许是学校在美式工作场所方面能教给他们的最重要的一堂课:如何安安静静地坐在位置上上网并保持精神正常。
“你们有多少人读完了整个剧本?”萨缪尔问,全教室二十五个人里只有四个举起手。他们的手举得缓慢而羞涩,因为完成了他布置的作业而感到尴尬。其他人好像在斥责他:轻蔑的眼神,软瘫的身体,都在宣布他们的百无聊赖。他们像是在把他们的冷淡归咎于他。要不是他布置了这么愚蠢的作业,他们也不会选择不去完成它。
“上!”庞纳吉说着,手持巨斧扑向恶龙。任务小队的其他人跟了上去,学着他们在电影里见过的中世纪战争狂呼乱喊。
在此要多说一句,庞纳吉是《精灵征途》的天才玩家。他是电子游戏的大师。今晚这十二个精灵里有六个由他同时操控。他有整整一个村庄的角色供他按战斗内容组合和匹配,这些人物形成了一整个自给自足的微型经济体系。他用一种先进得难以想象的技术同时操纵多个人物,这种技术名叫“多开多控”,也就是将多台联网电脑接到一台中央指令电脑上,他通过键盘和十五键游戏鼠标做出预先设置好的组合动作。庞纳吉对这个游戏可谓知根知底。他将《精灵征途》的秘密变成了自我思想的一部分,就像长在树篱旁的一棵树最终成为树篱的一部分。他屠戮半兽人,使出致命一击时总要高喊他的标志性台词:老子庞你一脸啊菜鸟!!!
战斗的第一关里,他们要当心的主要是甩来甩去拍打岩壁的龙尾。全体队员只需要上去砍龙和闪避龙尾,坚持几分钟,等龙的血条掉到六成,这时候龙就会腾空而起。
“第二关。”庞纳吉冷静地说,声音经过互联网的传输,变得像是来自机器人,“火球要来了。别站错位置。”
火球开始落向玩家。尽管很多人觉得这是个挑战,需要在履行战斗职责的同时躲过火球,但庞纳吉的六个角色都毫不费力地做到了,他们向左或向右轻轻挪动脚步,火球在几个像素外擦身而过。
萨缪尔努力闪避火球,但脑子里想的主要是今天他在课堂上搞的突击测验。劳拉离开后,他确定这个班级没有完成他布置的阅读作业,惩罚的心思油然而起。他命令学生就《哈姆雷特》的第一幕写一份不少于二百五十字的阐释。呻吟声此起彼伏。他本来没打算搞什么突击测验的,但劳拉的态度让他有了消极攻击的念头。这门课是文学导论,但她关心的不是文学,而是分数。在她眼里,重要的不是这门课的内容,而是它的产值。这让萨缪尔想起了华尔街的交易员,他今天会买咖啡期货,明天会抵押资产债券。重要的不是交易了什么,而是如何衡量交易。劳拉的想法就像这样,一个股票经纪人,只在乎能够量化的东西。她在乎的只有及格线和她的成绩。
萨缪尔以前会批改学生的论文,甚至用红笔勾画。他曾经教他们“放”和“躺”的区别,什么时候该用“那个”什么时候该用“那东西”,“效果”和“结果”有什么不同,“然后”和“然而”真的是两码事。等等等等。但有一天他在校门口的加油站给车加油,抬头看见加油站的牌子——“讯速进出”——他望着牌子,心想:
有什么意义呢?
说真的,你说实话,他们为什么非要知道《哈姆雷特》呢?
测验结束,他提前三十分钟下课。他累了。他面前是一群毫无兴趣的人,大多数只顾盯着电脑屏幕或手机,他觉得他体会到了可怜的哈姆雷特在第一段独白里的感受:缥缈如幻。他想消失。他希望自己的血肉能消融成一滴露水。这种事最近经常发生:他觉得他比自己的躯体更渺小,就仿佛他的灵魂开始萎缩,坐飞机会把扶手让给邻座,走在人行道上永远是他给别人让路。
这种感觉恰好符合他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贝萨妮照片的行为——唔,过于明显,没法骗自己。每次他在做什么让自己感到内疚的事情时,他的念头就会转向贝萨妮,就最近而言,这几乎就是每时每刻了,一层又一层难以穿透的负罪感紧紧束缚着他的整个生活。贝萨妮——他最爱的人,他最对不起的人——据他所知,她依然住在纽约。一位小提琴家,参加过所有重要比赛,录制过个人专辑,进行过世界巡演。在网上搜索她就仿佛打开了他内心这个难控的闸门。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惩罚自己,几个月一次,从傍晚到深夜望着贝萨妮美丽的照片,她身穿晚礼服,抱着小提琴和大把玫瑰花,被爱慕她的乐迷团团包围,无论是在巴黎、墨尔本、莫斯科还是伦敦。
她会怎么看待现在的我?她当然会失望。她会认为萨缪尔根本没长大,还是那个在黑暗中玩游戏机的小男孩。还是他们刚认识时的那个孩子。萨缪尔想到贝萨妮的感觉就像其他人想到上帝时那样。换言之:上帝会如何裁断我?萨缪尔也有同样的念头,只是他把上帝换成了另外这个巨大的不在场之物:贝萨妮。有时候,假如他想得太久,就会掉进一个深渊,仿佛在一步一步地体验他的人生,就好像他不是在过自己的生活,而是在估量和品评某个人的生活,只是非常诡异和不幸,这个人凑巧就是他。
公会伙伴的咒骂将他拖回游戏里。精灵们正在迅速死去。巨龙在半空中咆哮,小队尽其所能释放远距伤害——箭、枪弹、飞刀,还有巫师徒手发出的闪电。
“道奇,火球朝你来了。”庞纳吉说,萨缪尔意识到他即将被击中。他向一旁飞扑。火球落在他身旁。他的血条几乎掉到零。
谢谢。萨缪尔写道。
欢呼四起,龙缓缓落地,第三关开始。刚开始的二十名战友只剩下几个:道奇,斧人,小队的治疗牧师,庞纳吉的六个角色里的四个。他们以前还从没打到过第三关。这是他们在这条龙身上打出的最佳战绩。
第三关很像第一关,但龙开始到处移动,撞破地面下的岩浆河,摇下洞顶能插死人的巨大钟乳石。《精灵征途》的大多数关底都是这么打的。考验的不是技巧,而是模式记忆和多线操作:你能不能避开脚下溅起的岩浆,躲过从洞顶坠落的岩石,盯着巨龙的尾巴,免得被它扫到,跟着巨龙在巢穴里跑动,不停用剑使出特定的十操作组合攻击技,得到最高的每秒伤害输出,尽快让龙的血条降到零,否则等它体内的十分钟计时器到头,就会进入狂暴模式,发疯般地干掉洞窟里的所有人。
殊死搏斗的紧要关头,萨缪尔觉得畅快极了。但事后没多久,哪怕胜利的是他们,压倒一切的失望依然会席卷而来,因为他们赢得的财宝只是数据,抢来的武器和盔甲只能帮他们走到这一步,因为随着玩家对这条龙的战胜率越来越高,开发者就会引入新的怪兽——更难杀死,守护着更高级的宝藏:一个永不结束的循环。不存在真正取胜的办法。他看不见尽头。有时候,游戏的空洞和虚无会自己显现出来,就像此时此刻,他望着牧师帮庞纳吉维持生命,巨龙的血条缓慢爬向零,庞纳吉大喊:“上啊上啊上啊!”他们即将取得史诗级的胜利,但萨缪尔心想,实际上发生的只是几个孤独男女在黑暗中猛敲键盘,向芝加哥地区的服务器发送电子信号,服务器处理后返回的一坨坨小小的数据。除此之外的所有东西——巨龙、龙穴、流淌的岩浆、精灵、他们的剑和魔法——都只是橱窗里的陈列品,虚假的表象。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心想,哪怕他被龙尾拍死,坠落的钟乳石插死了斧人,牧师掉进熔岩裂缝,被烧成灰烬,只剩下一个精灵还活着,公会想赢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庞纳吉坚持活下去,耳机里响起了公会成员的欢呼声,龙的血条缓慢地降到百分之四、三、二……
有什么意义呢?萨缪尔心想,尽管他们离胜利只有咫尺之遥。
我在干什么?
贝萨妮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