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乱前一天,天气突变。
芝加哥的炎夏终于松开巨手,天气变得像是宜人的春季。人们几周来第一次睡了个整晚的好觉。黎明时分,地上薄薄地结了一层滑溜溜的露水。世界变得生机勃勃,活力四射。感觉起来充满了希望,乐观向上,而全市却在积极备战,数以千计的国民警卫队乘着绿色平板卡车到来,警察忙着清洗防毒面具和枪支,示威者练习逃跑和自卫,装配各种各样的投掷物准备扔向警察,一切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双方所有人都有一种感觉:如此巨大的一场冲突只有更糟糕的天气才配得上。他们觉得他们的恨意应该能够点燃空气。阳光舒舒服服地落在每个人的脸上,谁还有心思闹革命呢?然而这座城市充满了欲望。1968年最盛大、最壮观、最暴力的抗议活动的前一天,欲望渗透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
民主党代表已经抵达。警察护送他们住进康拉德·希尔顿饭店,他们在一楼的干草市场酒吧紧张地碰面,喝得也许稍微多了点,做出了他们在更平常的环境下肯定不会做的事情。后悔,他们发现这是一种具有可塑性和相对性的情绪。平时不会公开酗酒或肆意滥交的人发觉此刻的环境非常适合这两种行为。芝加哥即将爆炸。总统任期就快结束。他们美好的美利坚正在分崩离析。面对灭顶之灾,小小的婚外情简直就像背景噪声,渺小得不会被人记住。尽管打烊时间早就过了,但酒保并没有关门。酒吧人来人往,小费颇为丰厚。
外面,隔着密歇根大道,警察骑马在公园里巡逻。他们声称在找惹祸精和颠覆分子,实际上只发现了成双成对的年轻人——在灌木丛中,在树荫下,在河滩上——这些年轻人的衣服脱到了不同程度,如胶似漆地纠缠在一起,甚至没有听见接近的马蹄声。他们在拥吻(或者更进一步),在格兰特公园的泥地上,在密歇根湖的沙滩上,做不可描述之事。警察叫他们滚蛋,男孩们不情不愿地蹒跚走开。要不是警察知道这些年轻人明天还会回来,喊叫,厮打,扔东西,挨揍,他们或许会觉得挺好玩的呢。今晚,肉欲的狂欢,明天,血腥的屠场。
连艾伦·金斯堡都从抑郁中找到了片刻的慰藉。他赤身裸体地坐在一个皮包骨头、二十来岁的希腊侍者的床上。那天下午,他在一家餐厅里与几位青年领袖密谋和策划,结果却发现了这个小伙子。金斯堡和青年领袖们猜测会有多少人参加游行。五千?一万?五万?他们问他怎么看,他给他们讲了个故事。
“两个男人走进一个花园,”他说,“第一个男人开始数杧果树和每棵树上结了多少颗杧果,计算整个花园的大约价值。第二个男人摘下水果开始吃。请问,这两个人谁更有智慧?”
孩子们都望着他,眼神空洞得活像羔羊。
“吃杧果的那个人!”他说。
他们不明白。话题进行到了当下的重大危机,市政府最终拒绝了他们在市区游行、在街头示威、在公园睡觉的申请。明天将会聚集起大量的人群,这些人除了在公园睡觉外无处可去。他们当然会去公园睡觉,他们当然会上街游行,因此他们讨论的是在缺少许可和资格的情况下,警方有多大的可能性会插手干涉。可能性是百分之百,他们认为。大诗人想集中精神,但他的大部分心思都在琢磨那位侍者如何让他回忆起他在雅典见过的一名海员。他曾经在一个夜晚走在骨白色卫城脚下的古老街道上,看见那名海员热烈而温柔地亲吻一个少年男妓,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在苏格拉底和赫拉克勒斯的土地上,这里所有的雕像都拥有光滑的肌肉。这个侍者面容酷似那名海员,有着相同的肉欲感觉。(大诗人对这种事的直觉向来很好。)大诗人吸引了侍者的注意,他问到他的名字,上楼去他的房间,脱光他的衣服:皮包骨头,但阳具硕大。这难道不是定律吗?事后他们偎依在被单下,他读济慈的诗给年轻人听。明天将开战,但今晚有济慈,有从窗口吹进来的微风,有这个年轻人,有这个年轻人温柔地握着他的手,轻轻地这儿捏一下那儿戳一下,就像正在挑水果。这一切都太美了。
此刻,费伊正在擦洗身体。她买了几本少女杂志,杂志众口一词地推荐新娘在成事前要认真、仔细、不懈地用各种介质清理身体:软布、海绵、指甲锉、粗浮石。她把本周一大半的食品预算花在了这些东西上,希望让自己遍体光滑,散发难以抗拒的芬芳。几个月来第一次,她想到了高中家政课教室里的海报。尽管远隔千里,但那些海报依然无比可怕,因为现在要成事的是她自己。塞巴斯蒂安很快要来了,而费伊依然在洗洗刷刷,还没有涂上某种气味浓郁的油膏,她担心这种软膏会刺痛皮肤,玫瑰和百合的香味强烈得让她想起殡仪馆。因为殡仪馆总是用大量花束掩盖象征着死亡的药剂气息。费伊买了香水、除臭剂、灌洗器,买了应该用来洗澡的浴盐、应该用来擦身的香皂、应该用来含着再吐出来的薄荷味酒精漱口水。她开始理解她为什么会低估磨光、擦洗、清洁、洗头所需要的时间了,挤出和涂抹各种新油膏和乳霜还没有计算在内呢。卧室地上满是漂亮的粉红色空纸盒。她不可能在塞巴斯蒂安敲门前做完所有事情。她还没有涂指甲,没有给头发定型,没有合适的带胸罩的运动上衣。这些细节全都是不能让步的,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她刚磨完左脚的老茧。她决定暂时放过右脚。要是塞巴斯蒂安注意到她一只脚有老茧而另一只脚没有,就只能希望他不会说出来了。她发誓要直到最后一刻才脱鞋。她希望到时候他就不会注意她的脚了。想到这里,想到她真的在这么做,她的心脏像鸟儿似的扑腾不休。她重新把注意力放在新买的美容用品上,它们能让性爱变得模糊、安全和抽象,仿佛某个营销的点子,而不是她的身体将要完成的行为。在约会的时候。今晚。
她有三种颜色的指甲油,都是紫色的变种:有“李子紫”“茄子紫”和更概念性的“宇宙紫”,她最后选的是“宇宙紫”。她给脚指甲涂指甲油,在脚趾之间塞好棉球,用脚跟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卷发器在加热。她用海绵蘸着小瓶装的奶油色粉底涂在脸上。用棉签掏耳朵。拔掉几根眉毛。把白色内衣换成黑色,然后又换回去,然后再换成黑色。她打开窗户,城市凉爽的空气扑面而来,她和其他人一样,感觉到了希望、乐观和肉体上的愉悦。
全城的人们都在这么做。或许曾经存在一个时刻,假如大家抓住这个机会,接下来的所有事情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假如每个人都深吸一口仿佛春天的富饶空气,意识到这是一个征兆。那么市长办公室就会向示威者下发他们申请了几个月的许可,示威者就会和平地聚集起来,不会投掷任何东西,也不会辱骂任何人,警察就会乐呵呵地在远处望着他们,示威者表达完和平愿望后会各自回家,不会留下瘀青、脑震荡、剐伤、噩梦和疤痕。
这么一个时刻或许存在,然而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却是这样的:
凌晨三点,他乘从苏福尔斯来的大巴抵达芝加哥——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漫无目标的漂泊者,来芝加哥很可能是为了参加游行,但具体原因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他衣衫褴褛——旧皮外套的衣领开裂,拎着用胶带纸补破口的旧行李袋,棕色鞋子的鞋底磨平了,肮脏的牛仔裤的底部是如今年轻人最喜欢的喇叭口。但真正让警察将他识别为敌人的是头发。刚过皮外套衣领的缠结长发,很久没有洗过的蓬乱头发,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从眼前撩开的长发,这个动作在受过军事训练的保守派看来非常女性化。娘娘腔,像同性恋。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动作会让他们怒火中烧。他撩开眼前的长发,拉到侧面,像魔术贴似的和胡须粘在一起。在警察眼中,他就像一个本地的嬉皮士。在他们眼中,长发已经给对话画上了句号。
但他不是本地人。他不具备本地反文化运动成员的可预测性。芝加哥左翼分子纵然有种种不好,但他们被逮捕的时候绝对不会折腾得太厉害。他们也许会用难听的词语骂警察,但他们对手铐的反应大体而言都很小,通常只是恼人的不配合,偶尔上升到整个身体的瘫软。
从苏福尔斯来的年轻人却拥有另一套理念。他的人生中发生过一些黑暗而真切的事情。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来芝加哥。他在芝加哥是个陌生人。他孤身一人。也许他听说了抗议的消息,想参与一场对苏福尔斯而言异常遥远的社会运动。生活在南达科他州的一个小地方,你可以想象他心中的孤独。也许他遭受了骚扰、嘲弄、霸凌、殴打。也许他不得不反抗警察或“地狱天使”(所谓“不爱就滚”文化的自封捍卫者)的暴行,而且不止一次。也许他已经受够了。
真相是没有人知道他遇到过什么事,导致他在旧皮外套的口袋里藏了一把六发左轮手枪。警察在宛如春季的蓝黑色凉爽凌晨拦住了他,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拔枪射击。
他肯定不知道芝加哥正在发生什么,不知道警察如何认真看待每一个闲逛的危险分子,不知道连值两个甚至三个班次的警察如何烦躁,不知道嬉皮士宣称要在全市的饮用水里投入LSD致幻剂让整个芝加哥嗨上天,尽管需要五吨LSD才有可能实现这个目标,但警方依然向全市所有的供水泵站派驻了警察,不知道警察已经带着防爆嗅弹犬在康拉德希尔顿饭店巡逻了,因为嬉皮士威胁要炸掉副总统及全体代表下榻的这家饭店。据说嬉皮士计划假扮司机去机场绑架代表们的妻子,让她们吸迷幻药,和她们发生不可描述的关系,因此警察直接从跑道护送贵宾离开。威胁多得数不胜数,那么多的情况,那么多的可能性,警察不可能一一响应。举例来说,你该怎么阻止嬉皮士剃掉胡须和长发,换上正常衣服,用伪造的身份混进圆形剧场后引爆炸弹呢?你该怎么阻止他们学习奥克兰的榜样,聚集起来掀翻马路上的汽车呢?你该怎么阻止他们学习巴黎的榜样,筑起工事,攻占全城的每一个街区呢?你该怎么阻止他们学习纽约的榜样,占领一座建筑物呢?你又该如何当着新闻记者的面把他们从建筑物里驱逐出来,而记者只知道恶意攻击警方野蛮执法能卖掉许多份报纸?反恐斗争的悲哀逻辑弄得他们神经过敏——警察必须为所有可能性做好准备,而嬉皮士只需要成功一次就够了。
于是,警察环绕圆形剧场用铁丝网围起周界,便衣警察在周界内寻找可能惹麻烦的人,命令任何一个似乎不支持目前政府的人出示证件。他们封死窨井盖。直升机上天巡逻。狙击手在高楼就位。准备好催泪瓦斯。召唤国民警卫队前来。穿上沉重的防弹服。他们听说苏联坦克就在这个星期滚滚驶过布拉格的街道,有一小部分怀有复杂难言心思的人对苏联人既嫉妒又佩服。对,他妈的就该这么做,他们心想。压倒性的武力。
但这位从苏福尔斯来的小伙子不可能知道这些事。
否则,他在拔枪前肯定会仔细思考一下。清晨时分,天还没亮,他走在街上,这是一个澄明透彻的时刻,他能看见无数星辰悬在密歇根大道之上。警车从他身旁驶过,警车停下了,两个身穿天蓝色短袖警服的条子下车走向他,腰带上的各种物件起伏不定,他们说什么他违反了宵禁令,请他拿出证件。假如他知道此刻的芝加哥正在发生什么,肯定会觉得因为持有未注册的手枪而蹲几天拘留所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他刚在大巴上度过了可怕的三十个小时,好不容易才来到芝加哥,或许他这辈子一直在等待这场抗议,或许这是他的什么人生转折点,或许错过整个示威活动会让他痛苦得难以承受,或许他实在太仇恨战争了,或许他只是不想失去那把枪。枪说不定是他唯一的安全保障,他在南达科他度过了糟糕的青春期,是个不合群的孤独小子。他脑袋里的想法是这样的:他拔枪,开枪警告,趁着警察躲闪,钻进最近的暗巷逃之夭夭。就这么简单,或许他做过类似的事情。他很年轻,他跑得快,他从小跑到大。
但事实上,警察没有躲闪,也没给他机会逃跑。枪声一响,警察就掏出左轮手枪开始射击。四枪,正中胸口。
消息很快传开了,从警察到特勤处到国民警卫队到联邦调查局:嬉皮士有武器了。他们会开枪。这一点完全改变了局势。离抗议只有短短一天了,他们都同意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兆头。
学生们互相打听,想知道有谁在等从苏福尔斯来的朋友。他是谁?他来芝加哥干什么?自发的烛光守灵活动冒了出来,纪念一个无疑是他们兄弟的年轻人。他们高唱《我们必将胜利》,私下里琢磨他们会不会为了大业而牺牲。他们认为,他的抗议比这漫长的一整年的所有骚乱都要伟大——因其私密、孤独和代价而伟大。他让他们心碎,因为他在芝加哥以这样一种方式死去,在任何人知道他的名字前死去。
塞巴斯蒂安听说消息的时候,正在《芝加哥自由之声》办公室接受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采访。电话铃响起,对方说有个从南达科他来的流浪汉中弹身亡。塞巴斯蒂安的第一个念头,第一个冲进脑海的本能想法,就是这个时机简直绝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人就在他面前,黄金般的机会。于是,他义愤填膺地对记者宣称“条子刚刚冷血谋杀了一名抗议者”。
乖乖,他们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抓住了。
每次讲述他都会修正说辞。他对《芝加哥论坛报》说:“我们的一位弟兄被枪杀了,罪名是不赞成总统。”他对《华盛顿邮报》说:“警察不分青红皂白杀死我们,就像在越南扔炸弹。”他对《纽约时报》说:“芝加哥正在成为斯大林格勒的西方前哨。”他组织烛光守灵,把地点告诉电视台的新闻人员和摄影师,送不同媒体去不同的地点,每一家都以为自己搞到了独家新闻。比起恰当的报道,记者更喜欢的无疑是抢先报道。
这就是他的工作,煽风点火。
抗议前的这几个月,他在《自由之声》上刊登了几篇荒谬绝伦的消息,声称有人要在芝加哥的供水系统里投LSD,要绑架代表们的夫人,要在圆形剧场引爆炸弹。这些计划是否存在并不重要,他早就明白:印在报纸上的文字就是真相。他极大地夸张了预计会参加游行的人数,市长召唤国民警卫队让他倍感自豪。消息已经传出去了。消息,叙述,这才是他在乎的。在他的想象中,这就像是个鸡蛋,他必须把它抱在怀里,细心呵护,保证温度和供养,只要他做得对,这个鸡蛋就能长得像童话里说的那么巨大,闪闪发光,飘浮在众人的头顶上,仿佛信标。
然而,就在抗议前一天的晚上,他才忽然意识到他的所作所为会造成什么后果。年轻人纷纷赶来芝加哥,他们将被警察痛揍,甚至因此而丧命,基本上已经无可避免了。这些念头到此刻还只是构思、幻想和宣传,还只是塑造公众看法的练习,到了明天将成为现实。这是一种孕育,想到这里他不禁颤抖。因此他在这里,孤独一人,做任何人都想不到大胆自信、无所畏惧的塞巴斯蒂安会做的事情:他眼泪汪汪地坐在床上。因为他了解明天会发生什么,了解他在其中扮演的怪异角色,知道事已至此早就无法改变,结局在令人痛苦的过去已经注定。
今晚,他的悔恨犹如一座灯塔。因此他在哭泣。他必须停止思考这些事。他模糊地记得今晚有个约会。他用凉水洗脸,穿上夹克衫。他看着镜子,说:打起精神来。
城市的另一头,一位警察也正在对他自己说这句话。他坐在巡逻车的后保险杠上,巡逻车停在平时那条暗巷里,艾丽丝坐在他身旁,她似乎想和他分手。打起精神来,他对自己说。
和芝加哥所有的人一样,布朗警员今晚也想尽情放纵。然而,他见到艾丽丝之后,她却没有上车,也没有提出任何古怪的要求,而是重重地坐在后备箱上,说:“我认为咱们得停一停了。”
“停一停什么?”他问。
“所有。全部。你和我。咱们这段地下情。”
“能问问为什么吗?”
“我想换点新东西试试。”艾丽丝说。
布朗思考片刻。“你的意思是你想换个新的人试试吧。”他说。
“嗯,对,”艾丽丝说,“我遇到了一个人,我觉得。一个有意思的人。”
“你为了这个人和我分手。”
“严格来说,分手的前提是我们有关系需要中断,忠诚于彼此的某种关系,但显然我们并没有。”
“但——”
“但你说得对。”
布朗警员点点头。他盯着小巷的另一头,一条狗在钻一家小餐馆的垃圾堆。全城无数条流浪狗中的一条,有德国牧羊犬的血统,但被另外几种狗的基因弄成了矮矬子。它从翻倒的垃圾箱里掏出一个黑色垃圾袋,开始用牙齿咬。
“所以假如没有这个新人,你就不会和我分手了?”他问。
“两件事没关系,只是存在这个新人而已。”
“权当迁就我好了。想象一下,假如这个新人不存在,你就没理由结束我们的地下情了。”
“嗯。对。一个合理的假设。”
“我想告诉你,我认为这是个错误。”他说。
她用他最难以忍受的居高临下眼神望着他。这个眼神传达了她这个人多么有趣和时髦,而他却深陷无处可逃的小资式的中产泥潭。
“这个新人能给你什么我无法给你的东西?”他问。
“你不明白。”
“我可以改变。你要我做点什么不一样的?我没问题。我们不需要像现在这样经常见面。可以隔一周见一次,或者一个月一次。或者你要我更粗暴一些?我可以变得更粗暴。”
“我想要的已经不是这些了。”
“咱们可以,怎么说呢,保持自由的关系。非正式的关系。你可以既和这个新人好,也和我好,行不行?”
“行不通的。”
“但为什么呢?你没有告诉我任何好的理由。”
“我不想和你继续下去了。这个理由不够好吗?”
“不够。离好还差得很远呢。因为没有解释。你为什么不想继续下去了?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没什么。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太对了,所以你不能这样惩罚我。”
“我没有想惩罚你。我只是想诚实地对待你。”
“但结果就是惩罚了我。太不公平了。你要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连奇怪的事情都照着做了。我百依百顺,所以你不能拍拍屁股转身就走,你必须给我一个好理由。”
“你就别哀号了好吗?”她说,从车上跳下来,走开了几步。她突然的动作引来了野狗的注意:它绷紧身体,评估她的意图,守护它的剩菜。她说:“就不能像个男人似的面对现实吗?咱们结束了。”
“我们在一起做的那些事情,那些奇怪的事情。它们构成了一个承诺。尽管你从来没有说出来过。但现在你要打破这个承诺。”
“回家去找你老婆吧。”
“我爱你。”
“去你妈的。”
“真的。我爱你。听我说,我爱你。”
“你不爱我。你只是害怕孤独和无聊。”
“我从来没遇到过你这样的人。求你别离开我。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来。我说过了,我爱你。难道没有任何意义吗?”
“我求求你,别说了行不行?”
在艾丽丝看来,他处在某种爆发的边缘,不是痛哭就是暴力。你永远也猜不透男人的反应。小巷对面,流浪狗发觉她对它的食物并没有企图,于是放下心来,继续埋头吃扔掉的汉堡包、变凉发软的炸薯条、卷心菜沙拉和金枪鱼肉泥,吃得狼吞虎咽,搞不好会害得自己呕吐。
“听我说,”她说,“你想要一个好理由?我给你一个理由吧。我想换点新玩意儿试试了。我和你能开始也是因为这个。我想试试我从没试过的玩意儿。”
“这个新玩意儿,具体是什么?”
“姑娘。”
“妈的,别逗了。”
“我想试试姑娘。我明白自己非常想要这么做。”
“哎呀,我的天,”他说,“求你别说你忽然变成了一个女同,求你别说我一直在搞一个女同。”
“谢谢你给我的美好时光。祝你一生平安快乐。”
“不会是你隔壁的那个姑娘吧?叫什么来着?费伊,对不对?”
她盯着他,困惑不已,他放声大笑:“你别告诉我真是她。”
“你怎么知道费伊这个人的?”
“你和她过夜了,星期一,对不对?别跟我说你爱上她了。”
艾丽丝整个人似乎在这个瞬间变成了钢筋水泥。她柔弱的一面,她和他在一起时的放松感觉,一下子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咬紧牙关,攥起拳头。
“你他妈怎么知道?”她问。
“你别说你离开我是为了费伊·安德烈森,”他说,“那就太可笑了。”
“你在监视我?该死的精神变态。”
“你肯定不是同性恋。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否则我一定知道。”
“咱们结束了。我再也不会和你说话了。”
“不可能的。”他说。
“等着瞧。”
“你离开我,我就逮捕你,还会逮捕费伊。我会让你们过得生不如死。你和她两个人。我向你保证。你必须留在我身边。我说结束才能结束。”
“我会告诉你的警察兄弟你有多么喜欢搞我。我会告诉你老婆。”
“我他妈能宰了你。容易得很,”他打个响指,“就这么容易。”
“再见。”
她离开巡逻车向前走。她后背刺痒,等待着某些东西——他的大手,一根警棍,一颗子弹。她没有理会内心的警报,没有转身去看他在干什么。她不想和他对视,不想再次看见他。她向前走。她的耳朵里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她的双手紧紧地攥成拳头,就算她想松开,肌肉也不肯松开。这段路还剩下二十步左右,她听见了:手枪射击时的清脆枪声。
他开枪了。有人开枪了。有东西被击中了。
她转过身,以为会看见他的尸体躺在地上,脑浆涂在墙上。但他就站在那儿,眼睛盯着餐馆后门口的垃圾箱。她明白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他没有自杀,而是打死了那条狗。
她拔腿飞奔。尽其所能地奔跑,还好今天她和平时一样,没有携带任何东西,她不会被任何东西拖慢速度,也不会落下任何东西。轻装逃命。刚跑出去两条马路,他的巡逻车呼啸而过。巡逻车超过她向西而去,朝着圈大校园,朝着宿舍楼的方向而去,而费伊此刻就在那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散发着鲜花的香味,化好妆,穿上了最精致的衣服,等待塞巴斯蒂安的到来。她吃了艾丽丝给她的两粒红药片,暖意和乐观精神正在扩散。此刻她兴奋得难以自制。她孤独了一辈子,被期待着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此刻在等一个仿佛白马王子的男人。塞巴斯蒂安似乎是她人生的答案。紧张已经过去,现在她只感到激动。也许是药片的效果,但谁在乎呢?她想象着和塞巴斯蒂安共度人生,充满艺术和诗歌的人生,他们每天讨论各种社会运动和诸位作家的优劣——她拥护艾伦·金斯堡的早期作品,而他当然更喜欢他的晚期作品——他们会听音乐、旅行、在床上读书,做艾奥瓦州劳工阶层女孩绝对不会去做的所有事情。她幻想着和塞巴斯蒂安一起搬去巴黎,然后回到家乡,让施温格夫人看一看什么是真正的优雅,让她父亲知道她到底有多特别。
她真正想要的生活似乎就要开始了。
因此,当电话铃响起、楼下的门卫说有人找她的时候,她不禁欣喜若狂。她离开房间,蹦蹦跳跳地来到一楼的大堂,却发现找她的人不是塞巴斯蒂安,而是那个警察。
想象一下当时她脸上的表情。
剃平头的大块头警察给她戴上手铐,沉默地押着她走出宿舍楼,所有人都看着他们,费伊大喊:“凭什么抓我?”他怎么能忍心这样伤害她?他怎么能把她塞进巡逻车的后座?去市区的一路上,他怎么能一遍又一遍地骂她婊子?
“你是谁?”她不停地问,但他已经摘下了自己的徽章和名牌,“肯定是弄错了。我没有做任何坏事。”
“你是个婊子,”他说,“一个他妈的婊子。”
他怎么能逮捕她?怎么能因为卖淫而拘留她?怎么能真给她办完全套手续?拍照的时候,她努力挤出冷静和挑衅的表情,但那天晚上在牢房里,她感觉到一阵无比强烈的惊恐即将发作,她蜷缩在角落里,呼吸,祈祷,希望自己别死在这儿。她祈祷,希望能活着出去。求求你了,她对上帝说,或者宇宙,或者任何一尊神灵,她摇晃身体,哭泣,对着湿冷的地面赌咒发誓。求求你,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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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美国报纸连载漫画《花生》(Peanuts),主角也叫查理·布朗,是个三年级小学生,个性单纯正直,但常被别人嘲笑。
[2]Twiggy,本名Lesley Hornby(1949——?),英国著名模特与演员。
[3]原文为safe word,是指在虐恋式性行为中,受虐方提醒施虐方停止施虐的词。
[4]奎师那和罗摩均为印度教中的神,都是毗湿奴的化身。
第八部分 搜索与捕获_2011年夏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