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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凯里·哈德森/译者:黄瑶 当前章节:1536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06

我沿着一长排鸡笼房走到了曾经的学校。我过去经常摘下杨梅丛里的果实,把它们扔到地上,用校鞋的鞋底将它们踩爆。有段时间,妈妈会来接我,还会给我带些零食,然后陪我走路回家,但过段时间又不这么做了。于是我只能独自慢慢走回家。我记不得二者谁先谁后了,也不记得事情是变好了还是更糟了。

此时此刻,我凝视着房子、花园装饰品、网帘、满溢的垃圾箱和整齐的树篱。其中一扇门打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年纪大概不过二十岁。他戴着一顶棒球帽,身穿马球衫和宽松的慢跑裤,脸上有种倔强而渴望的表情。我曾在和我一起长大的那些男性脸上看到过这种表情。他抬起头,与我的目光相遇。那一刻,我明白他已经完成了对我的评估。他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亵渎,或者是否存在威胁,抑或是否存在什么有用之处,然后发现我什么都不是。他走他的路,我走我的路。我不怪他。这很自然。这就是人类的生存之道。永远保持高度警觉。寻找安慰、解脱或利益,抑或寻找可能突然强烈爆发的东西。我敢肯定,现在的我也在不知不觉中这样做着。

远处,我看到了我的学校,一座需要下几级台阶才能到达的低矮建筑。学校的正面是圆形的,有着奇怪的装饰艺术风格,整个建筑都是用令人压抑的同一种灰色花岗岩建造的。一扇门开着,我闻到了氯气的味道,然后看到了与学校相连的新建游泳池——图洛斯游泳池。

我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走来走去。我曾经告诉妈妈,我们会玩一个名叫“亲亲追逐”的游戏。游戏过程中,男孩们会掀起我们的裙子。她让我再也不要玩这个游戏,还说任谁都不能碰我,尤其是男孩子。我拿了两便士换了一截纸条,将它穿在一条巨大的纸链里。纸链如同一条彩虹色的蛇,盘绕在学校的走廊上。我在这所规模不大的学校里度过的时光非常开心,大多数时候都很有安全感。学校总是能让我感到安全,至少在我长大之前是这样的。

能够站在自己四岁时曾经站过的地方,那种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显而易见,我随时都可以乘坐火车或公交车回到这里,但即便如此,以一个成年女性的身份站在这里,回想起曾经的所作所为、所见所闻,回忆起自己曾经如此娇小甜美,大部分时间天真无邪,玩着亲亲追逐游戏,在鲜艳的彩色方块上跳来跳去,似乎不可思议。

穿过操场返回的路上,我经过了一小片略显破旧的区域。那里摆着一张野餐长凳。我看到了一个也许比我年轻一些的女子,带着一个肯定还不满一岁的孩子。这一幕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们坐在巨石上沐浴着阳光。女子轻声地对蹲靠在巨石边、身穿粉红色衣服的婴儿说着话,几乎是在耳语。婴儿抬着沉重缓慢的步子,脚跟摇摇晃晃,却并未跌倒。我望过去,朝两人笑了笑。那个女子也淡然一笑,然后又把目光转回孩子身上。虽然只有转瞬的工夫,但看着那对母子在我曾经待过的地方,仿佛看到了早已逝去的过往和即将到来的未来,我感觉内心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

我的肚子饿了。但要想吃东西,我得步行二十五分钟才能到达一个开设着阿哥斯(Argos)、百安居(B&Q)和阿斯达(Asda)超市的大型购物中心。要想吃点好的,我就得一路走回城里。那时天已经开始下起雨来,在我还没有察觉之前,蒙蒙细雨就已经浸湿了我的衣衫。我在整个住宅区里看不到一家咖啡馆或商店,半路上只看到一个公交车站,那里贴着一张美国运通卡的广告。广告中的女子穿着白色的牛仔裤,在巴黎的一间路边咖啡馆里啜饮浓缩咖啡。我继续往前走,这样一个地方竟会出现这种广告,我感到些许愤怒,这简直是对人的羞辱。是的,我确信这片住宅区里的人都有信用卡——那种利率如同赎金一般和会随时被催债的可怕信用卡。他们会用它去购买食物、缴纳电费、修理坏掉的洗衣机或是购置校鞋。我想起小时候总有人提醒我,外面有一个我无法想象的世界。那里的人们在享受生活,而我们却要精打细算,看自己能否付得起公交车的费用,否则又得冒雨步行。

只不过,毫无疑问,我去过巴黎,而且去过太多次,已经数不清了。我在那里出版了自己的作品,还赢得了一个光鲜亮丽的奖项。我上过电视、上过报纸,还有人为我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派对。派对上摆满了大量的香槟、迷你奶油松饼和开胃小菜。后来我们去吃晚餐,得到了一张位置绝佳的桌子,又获赠了不少免费香槟。请客的是我的经纪人。我担心她的开销有限制,于是点了菜单上最便宜的东西——一碗洋葱汤。

我闪过一个念头:调头回去,试着将那张海报从展示架上取下来,就当是为了原则。但那时我已经过河,离开了托里,而且又饿又累。我去了一家用漂白木头做装饰、特餐板上写着“康普茶”(kombucha)的时髦咖啡馆,点了一个素食烤饼和一杯美式咖啡,然后打开苹果电脑工作了一会儿。这时的托里似乎远在天边,而我对那个愚蠢广告的愤怒也略显尴尬,这两个部分总是固执地割裂开来——如同水与油。

10

坎特伯雷1986年

在前往坎特伯雷(Canterbury)之前,我们乘坐国家快运公司的汽车去了趟伦敦。这趟旅程对妈妈来说充满了艰辛。她一生的财产都塞在几只箱子里,身后还要拖着一个被吓得哭闹不停的孩子。

虽然我们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舍弃,但这是我第一次尝试放弃那些能让家和生活变得完整的东西:我们用来吃薯条的盘子、妈妈为了防止我洒掉热糖茶而买的粉红色大塑料杯(这个方法失败了)、我成年后仍在寻找的我钟爱的橙色天鹅绒窗帘。我的外祖母、舅舅、学校和朋友——突然全都被我们抛在了身后。

我明白了世事无常,明白了一切都是可以牺牲的,明白了你可以在某个清晨醒来时发现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开往伦敦的长途汽车中途在高速公路服务站停了下来。一位老人给我们买了一条格子呢旅行毯。这些年来,妈妈多次讲起这个故事时都会感叹一句:“还带着标签。全新的!”她总是这么说。然后我们都会停下来回想他是个多么好的人。神话中的“好人”。他看到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睡在那样的长途汽车上,想让她们的旅程轻松一些。这肯定花了他一大笔钱。毕竟那是一条全新的毛毯。如果你自己都得坐长途大巴出行,又怎么会有钱可以乱花呢?

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去伦敦的经历了,但似乎还能回味起柠檬蛋白派的味道,以及上唇上的甜酥皮,舌尖上的辛辣。但这也有可能是从另外一趟旅途中偷来的回忆。

我记得的是,当我们来到爸爸最后一个为人所知的地址时(他总是有很多地址,大多属于他的朋友或女朋友),他现在的朋友/女朋友琳恩见到我们很不高兴。她留我们住了一晚,然后就把我们赶走了。

我们无从知晓爸爸是在躲避我们,还是根本就不在。他最擅长随意出现和消失,但在我们需要他时,他却从来不见踪影。

那年我生日,他送了我一本厚厚的诗集、一条昂贵的黑色羊毛披肩和另外几样荒谬的、不适合送给小孩子的礼物。这些礼物说明他花了很多钱,却根本不了解我。多年来,我从没有和他通过电话,也没有见过他。他怎么可能了解我呢?

最终,我们坐上了前往坎特伯雷的大巴车,我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只能买得起到那里的车票。

从阿伯丁出发的途中,妈妈带我们去找过当地的救世军,说我们没有地方过夜。她告诉我,有个“又丑又胖的姜黄色脑袋混蛋”只是耸耸肩,给她拿了一堆毯子就打发了我们。从那以后,妈妈在街上碰到救世军,再也没有给过他们一分钱,即便我总是乐善好施。毕竟我不记得那个晚上,也不记得那些毯子。

到达坎特伯雷之后,我站在电话亭外,看着妈妈抱着从附近商店借来的电话号码簿,一个接一个地拨打民宿的电话,不知怎的竟找到了可以让我们落脚的地方,真是不可思议。

一开始,我以为斯通夫人是个好人。就像童话故事里的人物,比如仙女教母或者好心的女巫,让我们免于露宿街头。

她是个看上去天真幼稚的“童女”,身高比只有五英尺的妈妈还要娇小,但年纪比妈妈大得多。知道“童女”这个词之前,我只觉得她长得像只小鸟。她给人的印象是,仿佛整个身体都是由柔软娇嫩的树枝构成的,如同一只鸡的叉骨——星期天的午餐后,我经常和外祖母一起用小指折断这种骨头。而且她又矮又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永不停歇,还会将头发吹成硬挺的造型。

斯通夫人总是笑个不停,歪着脑袋,爱穿浅色西装,看起来精致漂亮,如同电视里的女人。即便是穿牛仔裤的时候,她也会精心打扮一番,佩戴很多珠宝,身上的香水味在她离开后仍在房间里久久无法散去。

经历过阿伯丁的沉闷,能在坎特伯雷一条像样的街道上住进一幢宏伟高大的住宅,就如同生活在一档电视节目中。

我记得妈妈坐在占据了半个房间的双层床下铺,抬头看着斯通夫人,听她为我们讲述这里的规矩。我则打量着早餐托盘里用保鲜膜包裹的面包片和令人无法抗拒的小盒麦片。

从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半,我们都不能待在房子里。除了住房补贴外,还需要从我们的社会救助金里扣除一笔“补缴”费用。至于每周的早餐托盘,我们也需要付钱让斯通夫人亲自送上门。

我敢肯定,妈妈这时才开始意识到,斯通夫人是想利用我们。

我能从妈妈的话音中听出熟悉的咆哮声。她抿紧了嘴巴,意味着她即将“爆发”。即便是想到这一点,也令我满心恐慌。我什么也不明白,只知道我想留在那个温暖的房间里,和妈妈一起睡在双层床上,吃着那盒小包装的麦片。我不想回到电话亭,或是坐上另一辆大巴,抑或是另找一家我们只能买得起一杯饮料的咖啡馆。我想要留在这个故事里,留在眼前这个迷你女子拥有的、摆着迷你早餐的迷你房间。

我不明白,戴着金戒指、发型如同《王朝》(Dynasty)里的亚历克西斯的斯通夫人居然要占我们便宜。我不明白,她那引以为豪的小小劣质早餐托盘,居然让我们付两倍甚至三倍的价钱;而且加上额外的租金,会让我们那仅够维持生计的福利金一无所有,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都负担不起,而那福利金本身就是算计着能维持生存的最少金额了。我不明白,在被迫离开那个小房间的时间里,漫长的日子有多空虚无聊,也不明白当你妈妈因为已经花了两英镑买一片保鲜膜包着的面包、一块变质的黄油和一小盒早上被你狼吞虎咽吃掉的麦片,而没钱购买足够的零食时,你会有多饿。

我不知道,听到我抱怨那些寒冷乏味的日子,或是抱怨自己有多饥饿、口渴,抑或是听到我恳求她回去拿个玩具或是看看电视,妈妈会有多伤心。

但我很快就学会了闭嘴。

我不明白,在那里住了几个星期后,斯通夫人竟然给我带了一堆包装整齐的生日礼物。妈妈气呼呼地说:“这是她用我们的钱买的。礼物其实是我送给你的。”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在我们离开那家民宿几年后,斯通夫人成了我们家一致认定的反派角色。即使是十年后,我们坐在四管小电炉旁偶尔聊起她时,还是会骂她贱货。我十几岁时,妈妈告诉我,斯通夫人遭到《看门狗》(Watchdog)节目曝光,被指责作为贫民窟房东,收取高额租金却提供恶劣的住宿环境。遗憾的是,我没能找到这方面的任何证据。也许这只是个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本来可以看着她得到应有的惩罚。

坎特伯雷的经历让我第一次接触到那些“有权有势”之人。斯通夫人就算是有权有势。她有地方让我们住,意味着她拥有权力,并选择利用这种权力获得更多的金钱和更多的权力。她在慷慨分发礼物时发出了清脆的笑声,确保我和妈妈在社会秩序中的地位再次下降。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适应在那个小房间里同住的生活的。我记得外祖母曾在我过生日时出现,给我带来了一套化妆工具作为礼物,里面有一支亮粉色的子弹唇膏,然后又突然离开了。

那时我已经六岁了,无时无刻不在吸收知识。我们发现,自己陷入了生活水平不断下降的困境之中。我们身处的地方不再是妈妈熟悉的城市,不住在属于自己的公寓里,也没有家具和家人的陪伴。我们只能自力更生,带着几个行李箱,过着比以往更加穷困潦倒的日子。

我认为妈妈一直天真地以为,她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就能得到一间廉租房。她怎么可能不这么想呢?新闻上总是说,单亲妈妈都能得到这样的照顾。但在坎特伯雷,他们告诉她,她不辞而别地离开阿伯丁的廉租房,是“自愿流浪”。在他们看来,我们在斯通夫人的房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家”(尽管我认为这个词用来形容一个只有一张双层床、一个水槽和一只旅行水壶的房间十分牵强)。

从很小的时候起,几乎在我知道如何写自己的名字之前,我就已经能够背诵错综复杂的住房和福利制度规定。“积分”(指住房积分,与你多久能够得到重新安置有关)、“补缴”(除了住房福利之外必须支付的金额)和“自愿流浪”之类的术语都成了我词汇库的一部分。妈妈什么都会告诉我,我也像其他孩子一样,提问、吸收语言、学习知识。

我不知道我们在斯通夫人的廉价民宿里住了多久。我记得我已经开始上学了,后来又转去了别的学校。我们搬到了距离市区更远的一家民宿。住过斯通夫人的房子之后,觉得这里似乎宽敞了不少。每天早上,我们都会起床和其他房客一起吃油炸的早餐。这些人中包括一个身患癌症的女人,一个来自伦敦的胖老头,还有一个把肾脏给了别人的年轻女子(妈妈对此的评价是“真他妈奇怪”)。我们睡的仍旧是上下铺,但房间更大,就是没什么陈设。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记忆,感觉就是社会福利机构:灰色的胶木,清洁剂的气味,人们消磨时间的闲散心态,金属味道的大杯茶水和我舌头上第一次尝到的炸面包味道。那个从伦敦来的胖子总是穿着一件有点儿脏的T恤衫,负责做早餐。每天早上看到我从楼上跑下来,他都会多给我一片面包。

我们又要搬家了,搬去坎特伯雷的一家民宿——我们最后的落脚点。我哭了,因为我再也吃不到炸面包了。好笑的是,这种东西我如今已经难以下咽了。

无家可归者的临时住所也是存在等级差异的,糟糕的程度参差不齐。最差的要数斯通夫人的那种房子,虽然干净暖和,但其他各方面的设计都是为了尽可能地压榨房客,仅够勉强居住。我们住过的第二家民宿就像医院的候诊室,除了睡觉的地方还有一家只供应油炸早餐的咖啡馆(但至少房租是含早餐的)。坎特伯雷的第三家民宿让我们糟糕的生活有了些许改善。是的,我们仍旧住在房子顶层的一个房间里,里面除了一张双人床和一张给我睡的行军床之外,什么都没有,不过房子里有座小花园,长着雪花莲,附近还有一座步行可至的公园,里面开了间炸鱼薯条店,门口亮着橙色的灯。我经常跑进去要上一袋“锅巴”(从加热玻璃柜的底部铲出的面糊渣)。

民宿的老板名叫马吉德,妈妈似乎很喜欢他。我们在厨房里拥有自己的食品柜,还养了一盆凤仙花。每天早上,妈妈坐在公共餐桌旁和其他住客聊天时,我可以为它浇水。我是这里唯一的孩子,因此十分受宠。大家都说,我让这个地方的气氛活跃了不少。

《闪亮》:一本儿童杂志,为年刊。——编者注 生活似乎在日渐好转。我无疑在这里拥有了不少幸福的回忆:在公园里玩耍;在主干道上的熟食店门口停下脚步,买几片撒上了胡椒粉的火腿,将它们从包装纸里直接拿出来大快朵颐;在厨房的柜台上跳上跳下,把整座房子当成自己的家恣意玩耍。妈妈从一家慈善商店给我买了几本《闪亮》(Twinkle) 杂志和一些可爱的玩具。我连续好几个月扮演南希护士的角色,照顾这些洋娃娃和一只浅粉色的玩具兔子。兔子的毛脏兮兮的,塑料胡须也已被咬烂。

我调整了自己对“家”的看法,家如同孩子柔软的,可塑性强的骨头,即便弯曲到折断,也能毫无痛苦地粘接上,就算粘完后角度不正也无妨。也许这与很多人都是如此,不只是我和妈妈。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小房间,毕竟,在那里我和妈妈更亲近了。

我们的生活其实并不美好,这种暗示来自其他人。每当我们四五个能领学校免费午餐的学生成群结队地去领取绿色代币时,班上同学的反应总是会令我感到羞耻。后来我才明白是为什么。我和一个住在民宿隔壁的男孩成了朋友。他们一家三口和很多成年人住在同一个地方。他们有一个巨大的饼干桶,里面装满了糖果。有一天,我说服那个男孩给我们拿了一些,却被他妈妈发现了。我能从她的脸上看到多种情绪的波动——我不是个好孩子,会带坏别人,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住在旅馆里的穷小孩。她问我:“你是因为饿了才偷东西的吗?如果你饿了,随时都可以来这里要个三明治。我们可以请你吃晚饭,但你不能偷东西。”可我偷东西并不是因为肚子饿。我偷东西是因为我还是个孩子。橱柜里有一整罐糖果,哪个孩子不会去偷呢?

没过多久,那个男孩就不再出来玩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伙伴的父母盯着我时流露出不喜的神色。

妈妈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手头有了现金。她会带我一起去上班,让我趴在地上玩涂色。走进那座富丽堂皇、窗明几净的房子,感觉就像是去了另一个星球。自称吉莉安的女雇主对妈妈,十分尊重。我相信她很想打破彼此迥异的社会地位之间的界限。

有一次,吉莉安带我和她的侄子去看一个金发中年女子——也许是伊莱恩·佩吉(Elaine Paige)——的音乐会,然后去了一家高级餐厅吃“巧克力炸弹”。不知为什么,一个酒杯莫名其妙地碎在了桌子上。虽然我当时并不在旁边,但吉莉安和她的朋友都把目光投向了我,好像是我用意念将它打碎的。“你确定你没有碰到它吗,凯里?”如果我的年龄再大一些,我可能会问,是否因为她们对自己本就不多的自由主义善举感到后悔,才把责任归咎于我。

吉莉安在这座亮堂的多层别墅里悠闲踱步,浴室被妈妈不知疲倦地擦得锃亮。尽管如此,一天的劳作之后,妈妈只能心怀感激地领到几张叠得十分糟乱的钞票,带着我回到只有六平方米的家。我猜,他们在对待花钱请来的清厕工时,已经尽其友好。

就在这段时间前后,妈妈开始“昏睡”,一睡就是好几个小时。我现在才明白那是抑郁,是过去几个月的沉重负担压在她的身上,是她知道我身处安全的环境,于是终于可以安心休息。我明白她为什么选择穿着牛仔裤和T恤衫蜷缩在毯子下面了。我只是继续用洋娃娃玩医生角色扮演的游戏,和手中的玩具编造小段的对话,一遍又一遍地排列我的彩色铅笔,直到妈妈在傍晚时分起床。

妈妈醒来时,我会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女孩,因为我又得到了她的关注。她会捊顺被枕头弄乱的头发,带我去公园。我仍然记得那种兴奋,记得当我从游乐场里唯一的滑梯顶端滑下来时,和其他孩子一样,向自己的妈妈敞开心扉。

他的名字叫作里奇。他的穿着打扮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只穿卡其色的运动服。他当时看起来像个巨人,但我现在知道了,他只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我们总是看到他岔着腿坐在厨房里,抽着灰色的小蠕虫一样的卷烟。他外表不好看,长着一口烂牙和一只大大的鼻子,留着一头金色的卷发。但他是苏格兰人,自信满满、能说会道,颇有魅力,还爱开玩笑。他对妈妈唱道:“我梦见了留着浅棕色头发的珍妮。”他们玩杰克纸牌时,他会让妈妈陪他喝上一杯。有人陪伴与关注的感觉一定很好。

“他会照顾我们的。”妈妈这样说道。他喜欢让我们知道他是退伍军人。他总是早上出去跑步,这就是他一天到晚都穿着运动服坐在那里的原因。他似乎刚来这,就一直待在那里。

后来他找了一份送肉的工作,送肉时他会带上我们一起出门,驾车顺着那条风景优美的路线开到公园,这样我就可以去喂鹅。那段时间,家里冰箱里突然就塞满了肉。每到周日,妈妈都会为房子的所有人做大量的烤肉。

马吉德搬出了民宿,我们和里奇一起搬进了他空出来的一室户公寓。公寓位于一楼,有一扇通往花园的宽大双开门。相比昔日的顶层小屋,这里感觉如同一座宫殿。

里奇还开车带我们去过一座黑莓采摘农场。那里的黑莓是按篮计费的。他把满满一小篮黑莓藏在帆布帽里,站在称重柜台前时,红色的果汁顺着他汗津津的脸滴落了下来。我和妈妈在一旁看着,把双腿交叉起来,以免笑得尿了裤子。

不过,我对这个奇怪的巨人持保留意见。他很严厉,总是开口训斥我,尽管我们都很清楚,只有妈妈才能这么做。他经常挂在嘴巴的话是,“大人说话小孩听”,“不要让傻瓜轻易得逞”。他还经常说“我绝不会碰你一根汗毛”,好像他应该为此得到一枚奖章似的。他总是喝酒,于是妈妈也会跟着他喝。我讨厌妈妈喝酒。

有一次,爸爸短暂地来看望我,给了我一把古董儿童小提琴。我在学校上小提琴课,我把手握成爪形,以试图够到琴上的橙色小贴纸,但他们不鼓励我在家练琴。最终,这把琴被送去典当了几十块钱。他们拿这些钱给我买了一只橙色、中空的冒牌芭比娃娃,还在报亭买了一小套茶具,里面配备了几只套管茶杯。妈妈和里奇一连好几个晚上都在抽烟喝酒。

原来的生活里只有我和妈妈,现在多了这个男人。他在管束孩子上,方式独特,观点激进,无时无刻都如此。他还喜欢放屁和拿我开玩笑。

另外,妈妈有了工作,还有一个她喜欢的人,笑容多了起来,也不再长时间昏睡不起。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公寓,我在学校里也交到了几个朋友。我仿佛拥有了一个家。至少是某一种类型的家。

劳莱与哈台:美国一对搭档演出滑稽片的演员。——编者注 他们并没有把准备结婚的消息告诉我,只是宣布我要有新爸爸了。妈妈和里奇认识的时候,他大概才三十多岁。但在我看来,他的年纪要老得多。他在一个严格的家庭里长大,有一个胆小的母亲,还有好几个能陪他喝酒、打架、开玩笑的兄弟。他一辈子都在干体力活,曾经当过兵。他总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喜欢把自己想象成偶像派男演员,爱用百利发乳把金色的卷发向后梳成一个背头。就算是遇到倾盆大雨也不找地方避雨;相反,他喜欢竖起衣领、慢慢溜达,按照他的说法,“泰然自若”地从缩挤在商店门口的人群面前走过。他喜欢劳莱与哈台(Laurel and Hardy) ,爱听古典音乐,爱玩填字游戏、象棋和纸牌。他想成为一名作家。你经常能在慈善商店的打字机旁发现他像树干一样岔开双腿,用两根被啃秃了的巨大食指打字。我记得他还给妈妈写过诗。

他也可以很友善。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在妈妈情绪波动时耐心陪伴。我明白妈妈为什么会依赖他和他的固执,以及他对万事万物非黑即白的守旧看法,就像抓住了沉船上最大的一块木头。

还有一些事情也令他乐此不疲。他打牌喜欢作弊,哪怕是和六岁的继女一起玩的时候。他喜欢不劳而获,或是从那些足够愚蠢的人身上捞点好处。他喜欢跑步,喜欢抽烟、喝酒、赌博,即使要用上我们吃饭的钱,也毫不吝惜。即使是他错了,他也绝不会认错。他能找到工作,但总是因为懒得去上班而离职。

我如妈妈所愿叫他爸爸,但我们三人在家中的权力关系一直不断变化。他想要成为一家之主,想要得到尊重。妈妈想要一个强壮的男人,但一生中从未尊重或服从过任何人。我既想要一个爸爸,又想要妈妈幸福,同时还想要只属于我们母女俩的生活,怨恨这个突然出现、对我指手画脚的陌生人。

我记得他们认识一两个月后就结婚了。反正是闪婚。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筹到钱的,但我记得被典当的订婚戒指在我们留在坎特伯雷的那几个月里就被赎了回来。他们在婚姻登记处结了婚,在场的见证人包括我的外祖母、里奇家又高又瘦、满头银发的哥哥斯图尔特、我的姨妈艾莉、吉莉安和民宿的几位住客。妈妈希望参加婚礼的人都能穿海蓝色系的衣服,为此和外祖母大吵了一架。多年以后,当我们谈起那天发生的事情,妈妈会说:“她就是不肯照我说的去做,一天也不行。”

我记得我们是坐着吉莉安的车前往婚姻登记处的,也可能是坐出租车。车身周围系着一条丝带。至于当天的情景,只有吉莉安拍摄的一张照片可以见证。妈妈穿着一条二手的绿松石色铅笔裙,头发上插着一朵满天星。我穿着一套从市场买来的淡绿色西装,站在她的腿边,手里抓着我的瓷娃娃(这是爸爸送给我的另一件奢侈礼物,他还是没有为我们支付过食物、衣服和住房方面的费用),眯着眼睛望向太阳。我还记得那套小西装有多呆板,我穿着它转圈时感觉有多特别。涤纶百褶裙沙沙作响,像是在对我低语,说的可能是“避开明火”。

照片中的妈妈看起来很美。年轻苗条,如同一个模特在直视着镜头微笑,眼中充满了希望。我的新爸爸站在那里,一只手插在慈善商店买来的米色夹克口袋里,肚子周围的衬衫绷得略紧,另一只手的袖子卷着。他也在微笑,一种莫名的似笑非笑,看起来像是刚刚侥幸躲过了什么。我很快就会知道这个表情的含义,因为他在利用某件事情惹我生气时,或是在我们玩的杰克纸牌牌面上做标记时,也会露出同样的微笑。

婚礼结束后,他们在民宿的后院里设了顿自助餐。每个人都带了一瓶酒,挤在我们狭小的单身公寓里。我从未吃过如此丰盛的食物,嘴里塞满了薯片和迷你香肠卷。吉莉安也回来了,不太自在地坐在沙发边上。她没有带酒(我们在谈起那天的事情时经常会指出这一点),但带来了一份礼物,一块大理石案板,上面有一根用来切奶酪的金属丝,就好像我们经常会买上一整块布里奶酪作为饭后甜点。我们每次搬家都会带着它(因为试过几次,它根本就卖不出去),之后的几年里一直用它来切会渗出水珠的淡味切达干酪。

我喜欢汽水和香肠卷,喜欢新伯父斯图尔特表演的吉他弹唱。嗓音甜美的艾莉姨妈也一展歌喉,虽然是被大家逼迫的。(因为她非常害羞)一个下午的时光就这样慢慢过去。酒气渗入了每个人的四肢,接着大家闹闹哄哄地你争我吵。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小瓷娃娃被人打碎了。我想和妈妈睡,却不得不和外祖母睡在一起,这让我非常愤怒。

婚礼后不久,我、妈妈和里奇就离开了坎特伯雷和那家民宿。和往常一样,这次搬家几乎没有任何预兆。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离开。也许里奇想要和他的家人住得近点。他被解雇了,所以不可能是工作原因。也许这是必然渺茫的“新起点”的预兆。

我们把民宿里大部分的家具都塞进了一辆租来的面包车后面。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愤怒。在一个孩子眼中,这就像是家里被抢劫。我的新爸爸大笑道:“我们得让她坚强起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经常重复这句话。

我学会了一个新词:“乘夜逃亡”(moonlit flit)。我们开着面包车飞驰而去,车里装着冬天的外套和我上学穿的鞋子,音响里放着一盘我们不打算付钱的《世界大战》(War of the Worlds)磁带。我因为想要坐在妈妈的腿上而大吵大嚷。

里奇喜欢开车,一路都沿着风景优美的路线行驶。我们盖着羽绒被睡在货车后面,吃了很多薯片。我记得我们曾经路过一间奇怪的废弃酒吧。那里的墙壁是血红色的,还挂着一只牡鹿头。离开纽卡斯尔(Newcastle)之后,妈妈意识到我们该走高速公路,而不是一条山峦连绵的乡村公路,因为这样会拉长行程,于是叫他停车。她尖叫着说他是个自私的混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但她能有什么选择呢?她身在乡下,身无分文,肚子里还怀着他的孩子。

我们三人钻回了面包车。等我吃完一袋奶酪和洋葱味的薯片,他们已经和好如初。我们继续在错误的道路上朝着北方飞驰。

11

利物浦2018年

婚礼前两周,我们养了一只黑色的小猫。我在家里感觉十分孤独,想要一些可以去爱的东西。我们为她起名叫朵拉,因为虽然她小得能被彼得托在掌心,却还是想要探索公寓里的每一寸空间。4月12日,我在利物浦市政厅与彼得结了婚。现场只有我们两人和两位挚友作为见证人。我穿了一件二十五英镑的裙子。我费劲地为彼得戴上戒指时,嘲讽了一句“好大的指关节”,这时我们都笑了。但在大楼顶部最小的房间里举行简短仪式的过程中,我们的眼泪却止不住地淌了下来。我们亲手烤了一个波斯爱情蛋糕,并在前往威尔士度“蜜夜”的火车上把它和小塑料杯的香槟一起分给了其他乘客。

我一直害怕婚礼当天没有家人在场。但最后,我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我最喜欢的时刻是第二天在酒店浴室的镜子前化妆的时候。彼得走进来,用一把银壶为我倒了一杯咖啡。他伸手揽住我的腰,轻吻了我的脖子,然后又心不在焉地走出去继续收拾行李。我们一句话也没说,但心知自己是属于彼此的。我从未有过如此脚踏实地的感觉。它如此温暖、如此正面,触及了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12

坎特伯雷2018年

和三十多年前一样,我乘坐国家快运公司的长途大巴到达了坎特伯雷,大巴在市中心一个拥挤的公交车站将乘客放下。几十年间,我发现这长途大巴不曾改变的众多事物之一,就是厕所,所以一下车,我便径直走向了芬威克(Fenwick)百货商场。进入一家如此闪亮耀眼的地方——摆满了名牌化妆品、手袋和面霜,其中有些东西的价格堪比我的房租——那种感觉很不舒服。众所周知,只有手头吃紧的人才会选择长途汽车。坐在汽车上,你只会感觉囊中羞涩,仿佛呜呜地吹着温热空气的旋转风眼式空调里喷出的都是节俭。成年后,我常常羞于承认自己是坐长途汽车到达某个地方的,仿佛买不起火车票是某种道德缺陷的证据。

芬威克百货的厕所门外有一群十几岁的学生,他们的领带松塌塌地挂在脖子上,站在一间展示用的客厅旁。客厅里摆着一张油桶红色的L形沙发,一张镀铬玻璃的咖啡桌,一台巨幕电视和一幅表现主义风格的罂粟田画作。大多数孩子都聚在一起聊着天,其中一个女孩用拇指在手机屏幕上滑动。有个男孩站在后面,双手插在口袋里,盯着那些家具。一个女孩喊他了一声,他才走到他们中间,摇着头说:“想象一下,住在那种地方。”然后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和其他孩子一起离开了。

我看着他走远,心像被一块石头压在了肋骨下面。因为我看得出来——毕竟同类是最了解彼此的——对于他的家庭来说,这种商店的财富可能是遥不可及的。也许这不过是我在以己度人。我很清楚想象别人的生活是什么感觉:渴望又充满怨恨。我考虑过追上去告诉他,他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一切,告诉他那幅罂粟花画作糟糕透顶,要记住,金钱买不来品位。

我打开手机导航,去找爱彼迎上订的那间号称“波希米亚式隐居之所”的民宿。我在走到一个复杂的交通环岛时迷了路,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的脚带着我,走过很长的路。我记得上一次走这样的路,是在越南创作我的第一部小说的时候,我把它重新想象成一条挤满了酒铺、博彩店和烤肉店的路。虽然这里的店面可能稍显华丽——其中一家只卖装饰家具的把手——但毫无疑问,这是那条路。路上有家炸鱼薯条店,也许还有家熟食店。妈妈经常在店里花几便士买上五片意大利蒜味腊肠。是的,还有一家古董店,里奇总是琢磨着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我猜,包括我的小提琴。

1987年大风暴:1987年发生于英国的一场风暴。它始于10月15日夜晚,肆虐至次日早晨。风速高达每小时160千米,席卷了英国南部地区,造成18人死亡,更多人受伤。这场风暴因无人预测到而被人们铭记。——编者注 虽然我并不清楚我订的民宿的位置,但还是为自己碰巧把它订在了曾经住过的社区里感到惊讶。我没有理会手机不断提示我应该走去哪条街的嗡嗡声,而是像只猎犬一样寻遍了每条大街小巷,试图找到我们以前住过的民宿。那里是妈妈举办婚宴的地方,我们一家人还在那儿的厨房里靠着冰箱的食物以及煤气炉取暖,躲避“1987年大风暴” 。

我满头大汗地拖着行李箱,急匆匆地从一条街转到另一条街,但它们看起来都不太对。我面红耳赤、头发凌乱地透过窗户张望,还站上台阶,想看看脚下是不是我、妈妈和里奇曾经手捧茶杯,望着雨燕划过天空的地方。当时里奇转过身来对我说:“它们在空中飞翔的时候会张着嘴吃虫子。”而我愤怒地回答:“不,它们不会的!它们只是在享受飞翔的乐趣。”

当我跟着手机导航,穿街串巷,终于来到我订的住处时,离办理入住的时间已过了半小时。这个房间的确充满了波希米亚风情,挂着好几张大幅的裸体画作,还有成堆落满灰尘的桌面画册。

那天晚上,我进城去吃晚饭。虽然我的确记得我小时候觉得坎特伯雷很美,肯定比托里美得多,但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我们的民宿、肮脏的街道,还有妈妈傍晚带我去的公园,公园里只有孤零零一架滑滑梯,也权当一个游乐场。

我走在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上,翻翻小酒馆里的菜单,看着时髦手工艺品店橱窗里数不胜数的商品,似乎很难相信这里曾经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当然,这里没有我的童年。我的童年是在炸鱼薯条店讨要残羹剩饭,在福利办公室漫长的等待过程中自娱自乐,或是在我和妈妈之前许多无家可归之人都用过的吱嘎作响的金属双层床上度日。

我去了一家装饰着大片天鹅绒,摆着宽大扶手椅和镀金镜子的咖啡馆,点了一份蘸着意大利浓缩香醋的帕尔马火腿烤饼和一壶伯爵茶,却无心下咽。我想要是我能在这番美景中长大,人生会有多大不同。这里有两所大学,到处都是准备大展宏图的聪明年轻人。我想知道它会如何改变我对世界和未来的看法。妈妈为何要从一个似乎充满了机会与可能的地方,搬去当时正在迅速衰落的北拉纳克郡(North Lanarkshire)?也许是因为里奇的想法。但我紧接着想起了芬威克百货里碰到的那个男孩对那间客厅的向往,想起了我曾经交谈过的一位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心理学家说的话——攀比是不满的根源。在一项实验中,同样的人可能会因为处于不同的收入阶层而感觉更加富有或者更加贫穷。他们的收入从未改变,只是变动了上限和下限范围。

事实上,“学生化”是坎特伯雷持续存在的一个问题。当然,拥有两所蓬勃发展的大学对这座城市和贫困的居民都有巨大的好处,这既能促进经济发展(长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又能享受聪明的年轻人带来的活力,而且至少有一部分人有可能在这里安家。事实上,在2017年的大选中,年轻人的投票可能正是确保工党在坎特伯雷取得百年来首胜的原因。

但真实存在的困难同样显而易见。坎特伯雷的自有住房比例位列全英最低,仅43%。当地某知名居民协会的副主席大卫·肯斯利最近表示,他认为该市有九百多套空置的多人居住房屋,而等待申请廉租房的名单上有两千多人。不难理解,像我这种住在临时住所或破烂房屋中的家庭可能会对学生心生怨恨,不过无疑真正应该受到指责的是房东与大学。学生必须有房可住,但让房子一直空置,希望学生房客能够出现,意味着可用的廉价住房被占用,人们在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流浪者的边缘备受煎熬。另一个问题是,许多学生宿舍不必缴纳地方税,通常也没有儿童房客和需要对这些孩子负责的社区机构和资金。因此小学纷纷关闭,夜店则隆重开业。虽然并非总是如此,但这些学生知道他们只是暂时借住,往往不会与当地社区的活动产生太多联系。

当然,英国公共卫生部2017年健康概况的统计数据说明了坎特伯雷的情况:因酗酒和自残而住院、暴力犯罪和法定无家可归者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也许妈妈比我想象中更聪明。因为在艾尔德里,我们可能身处泥沼,但至少大多数人都是一起身处泥沼。而且北拉纳克郡总有廉租房可住,因为没有人想要住这种房子。

我放弃了晚餐的安排,在这个人声鼎沸、酒气冲天的周六夜晚,步行穿过城市,返回住所。我的房间里摆着公羊头骨,还有跳蚤在我的袜子上跳来跳去。我睡着了,如同一个背井离乡的人,进入了时断时续的梦境。

第二天一早,我决定趁着早饭前的工夫上街走走,看看还能回忆起什么。那是个晴朗的日子,头顶是湛蓝的天空,阳光照亮了地上每个角落。

我走到一个类似游乐场的地方,还没看到大门,就听到了孩子们的叫声。大门里是一座全新的游乐场,里面拥有你想要的一切:各种长度的滑梯,网子、隧道和隐蔽的洞口组成的攀爬架,三种秋千,包括一个可以躺在上面仰望天空的圆形扁平秋千,木制的摇摆动物和拉链滑索。

公园中央有一根被砍倒的树干,直径有四五英尺,上面放了一只苹果。我把手放在温热的木头上。这是我十分熟悉的一棵树。我曾绕着它奔跑,在树下做游戏,在斑驳的树荫下把头枕在妈妈的腿上。我走到曾经摆着滑梯,如今却空空如也的地方。我不记得公园里有过其他孩子,只记得我和妈妈,那棵能够遮风挡雨的老树,以及锈迹斑斑的绿色金属滑梯,滑梯的银色滑道上,还留着孩子们脚后跟的凹痕。

我在树干下坐了片刻,看着孩子们玩耍。妈妈们把童车从一个地方拖到另一个地方,眼睛一直紧盯着孩子,一只手始终空着,悬停在他们身边,但还是会让他们尽情地攀爬。

离开公园,我来到那条曾经构成我整个人生的繁忙道路,心想自己也许必须接受一个事实:一个人可以同时是许多不同的角色。

13

艾尔德里1987年

艾尔德里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潮湿的灰色和青苔般的绿色,拥挤的市镇中心,密集的商铺,以及总是充斥着茶缸蒸腾的热气、弥漫着烟雾的咖啡馆。

我和妈妈怀着不安的心情被迎进了这个家庭。里奇最亲近的哥哥是曾来参加婚礼的斯图尔特。他又高又瘦,长着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住在里奇所说的“单身公寓”里,离他们的妈妈家只隔了几条街的距离。

斯图尔特经常失业,和弟弟一样喜欢打牌、喝酒。有一次,里奇和他打赌,把他的裤腿剪了下来当赌注。他在自己狭小的廉租公寓客厅里挂了整整一面墙的摄影作品,画面上都是森林里的水磨坊。

他们的妈妈,也就是我的新祖母家和斯图尔特的公寓布局一模一样,一间局促的客厅、一间卧室、一间浴室、一间小小的厨房,还有一座窄长且似乎总是结霜的后花园。不过,帕特祖母的公寓闻起来充斥着浓郁的茶饼干香气和煮过头的蔬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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