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当密切的是追随其存在消息的发明的再发现之案例,引入注目的历史例子将说明这一点。在威尼斯,伽利略获悉荷兰人发明了一种光学仪器,使遥远的天体显得更近、更大、更清楚。在他返回帕多瓦后的夜晚,他利用一根铅管和两个透镜成功的改进了望远镜,他把这个刻不容缓的消息寄给他在威尼斯的朋友,他与他讨论了那天前的事情。六天后,他能够在威尼斯展示一个更加完善的仪器。伽利略承认,没有来自荷兰的消息,他永远也不可能想到如此的构造,但是他辩驳这样的反对意见,即仅仅了解荷兰人的仪器存在便大大贬损他自己的发明,因为他的反对者萨尔西(Sarsi)想使人相信:让他们尝试再发明阿契塔(Archytas)的飞鸽或阿基米德的取火镜等等吧。他通过描绘导致他再构造的思想路线诉诸舆论:仪器可以由一片或多片玻璃构成;平玻璃片是无效的,凹玻璃片缩小,凸玻璃片在放大时给出模糊的像;因此,一片玻璃是不充分的,增到两片,撇开平玻璃片,他通过尝试剩下的两种类型的组合获得成功。他似乎以完全模索的方式迈出了最后一步,这在当时是很自然的。开普勒确实是在1604年就发现了眼睛的正确理论,但是比较完备的屈光学叙述,尤其是关于透镜性质的系统概观,直到1611年即伽利略的发明之后两年,也许借助它的帮助,他才能提供出来。至于其余的,伽利略的思想路线没有摆脱主观的机遇因素,它完全可能以另外的方式、特别以比较普遍的和综合的方式出现。设想我们只知道凸透镜的实像,阅读镜和放大镜、凸透镜和凹透镜的经验性质这一切东西当时也都已知。这些对于下面的思考来说是充分的:一个具有长焦距的凸透镜,它的实像能够从比这小的距离清楚地看见,这已经构成了(开普勒)望远镜,它的目镜被眼睛本身代替。如果我们进一步趋近像,并通过在眼睛前面使用放大镜使像避免变模糊,那么我们就拥有实际的开普勒望远镜。如果我们越过像接近物镜,在人眼前的凹镜能恢复清楚的视觉,我们就有荷兰人的望远镜。因此,倘若我们认为像的大小和明晰是构造的目的,我们便达到所有可能的答案。伽利略的路线也许由于他在发现中过于仓促而依然受到限制;由于他把它用来观察天体的机灵观念,他的幸运的、当然也是偶然的拘泥于荷兰人的形式发现变得极其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