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里使发明和科学问题的解决处于一个水准,这不需要引起诧异:事实上,它们之间的唯一差别——这并非总是容易坚持的——是与理论目的相对照的实际目的。在科学和技术的历史中有许多例子,在那里关于先辈的成功的信息引起同一问题的等同的或不同的解答。如果再发现者较少遮掩,它们甚至会被更充分地了解,这无疑地是因为它们遇到的怀疑。一个问题的多种解答也不是多余的;相反地,它是十分有益的,因为它通常从不同的角度阐明同一问题。例如,荷兰人利珀希(Lippershey)的偶然发现激起伽利略更多的科学发现和开普勒的截然不同的进路。第二个或和第三个发明者是否具有关于它的比较适意的时机,这取决于他碰巧具有的科学眼力、理智工具和经验。即使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从不同的方面提出同一问题,对科学而言也不是无关紧要的,尤其是在问题产生时,倘若它到目前为止一直被视为不可解决的或荒谬的话。在这样的案例中,竞争者相互促进,这决不是成功的最小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