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空间感觉决定个人肢体的动作一样,它们一般而言也可能时常导致移动。小鸡能够注视对象,并啄起它,甚或被这种刺激决定转身向它跑去。当婴儿注视并抓取目标时,他也同样地行动,若目标在能及的距离之外,他便爬到那里,最终有一天站起来,走几步到那里。必须以同一方面考虑所有这样的连续地相互碰见的案例。剧烈的移动和取向变化的诱因不仅出自光刺激,而且也能够由化学的、热的、声音的、电流的以及其他的刺激仿效,甚至在盲动物身上也是这样。实际上,我们在蠕虫之类的天然盲动物和在因适应变盲的动物(鼹鼠、穴居动物)中,都观察到广泛的移动和再定向,除了由于目盲决定运动的距离感知局限于较小的区域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