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在其中实际上出现了日益增长的对期望的限制,这些限制逐渐呈现出比较决定的形式。头一批限制在类型上是定性的。决定期望M的因素A,B,C,……是否能够在科学上用单一的命题一起系统阐述,或者科学是否就在植物学表格或化学分析中的例子为一个接一个地引证这些因素提供指导,则是不重要的。如果在质上相似的案例中人们也能够定量地区分各种质,以致定量地被决定的集合A1,B1,C1,……相应地决定定性的期望M,那么我们具有进一步的限制,限制的鲜明性受到由能够达到的观察和测量的准确性限定。在这里,限制可以同时或以相继的阶段出现。如果限制被第二个决定或互补的决定进一步收缩在较小的限度内,那么后者将发生。在具有n个边的凸平面直线多面体中,在欧几里得空间中的内角和是(n-2)·2直角。对于三角形(n=3)而言,这变成2直角,致使每一个角由另外两个角决定。因此,这些最狭窄的限制取决于条件的整个序列,这些条件是相互完备的,其中一些在需要它们首先给予其他条件以任何涵义方面是基本的。在物理学中情况也同样。方程pu/T=常数对于不变质量的气体都成立,就此而言p,u,T在它的所有部分都是相同的,倘若条件与液化足够不同的话。包含在折射定律sina/sinB=n中的限度,通过与确定的一对处于确定的温度和密度或压力以及没有内部的电磁势差的均匀物质联系起来,进一步变狭窄了。如果物理学定律与确定的物质相联系,那么这意味着该定律对这种物质的已知反应在其中也被找到的空间有效。这些条件通常被纯粹的物质名称覆盖和隐蔽起来。对空虚空间(真空、以太)有效的物理定律总是且仅仅与电常数和磁常数等等的确定值联系在一起。通过把命题应用于已知的物质,我们引入进一步的表达条件的决定或方程,恰如当我们就几何学定理谈论或心照不宣地假定,它适用于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或菱形一样。如果人们发现在定律迄今总是发现有效的环境下不再适用的案例,那么这促使我们寻找该定律迄今未知的补充条件。找到这些条件总是重要的发现。因此,电和磁是通过被设想是相互无关的物体的相互吸引和排斥发现的。不仅明晰的假设,而且心照不宣假定的附带条件,都形成几何学论题甚或物理学论题的基础。要始终明确记住,可能存在迄今未知的限定性的条件(它们的可观察的变化迄今逃脱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