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盛世的奠基(出书版)》作者:[美]劳伦斯·凯斯勒/译者:董建中【完结】 > 《盛世的奠基: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1661—1684)》作者:[美]劳伦斯·凯斯勒.txt

第七章.5

作者:美-劳伦斯·凯斯勒/译者:董建中 当前章节:513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12

⊙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剑桥,1962年,第22页,表5;佚名:《中国政府中汉人和旗人所占份额》,《中国评论》第6卷(1877—1878年),第137页;弗雷布·伯恩:《中国京内外高级官员构成史表》,《中国评论》第7卷(1878—1879年),第315页。

⊙关于中国历史上异族统治性质的讨论的最重要论著:《异民族统治中国史》,东京,1945年,这是16位日本学者的集体著作;费正清:《条约下的共治》,载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第204-231页,总结了这一领域学者的研究(包括上面提到的日本学者),并将在不平等条约体系之下异族统治的历史模式与西方人加入中国政府联系起来;魏特夫、冯家升:《中国社会史:辽(907—1125)》,费城,1949年,呈现了辽、金、元以及清朝作为异族统治模式的比较分析。

⊙例子可见赖世和、费正清、阿尔伯特·克雷格:《东亚文化史》,第2卷《东亚的现代化转型》,波士顿,1965年,第328页;谢保樵:《清朝政府(1644—1911)》,第297页。

⊙1837—1862年这一阶段,可见费正清:《1840年代和1850年代的满汉复职制》,第272-273页;1850—1890年这一阶段,可见梅谷:《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中国的军事组织和权力结构》,第482-483页。

⊙我所知道的第一次使用这种方法的尝试,是由中国台湾学者傅宗懋做出的,见他的《清代督抚制度》一书(台北,1963年,第167-168页)。当然他的统计基于选样,只有督抚总数的约一半,因为他收集的信息来自《清史稿》的传记部分,只有重要的督抚才能入此书传记。

⊙明朝省制的记述,见贺凯:《明代的政府组织》,第38-43页;傅宗懋:《清代督抚制度》,第5-8页。

⊙《清代名人传略》,上册,第358-360页。其他的留用之人是宋权(《清代名人传略》,下册,第688-689页)、李鉴、李栖凤、苗胙土、高斗光。

⊙郧阳巡抚于1676年重设,是三藩之乱爆发之后的临时措施,接着又于1679年裁撤,时任巡抚转任四川;1689年之前,江苏巡抚叫作江宁巡抚;1723年之前,湖北巡抚称湖广巡抚,湖南巡抚称偏沅巡抚;1724年裁撤直隶巡抚,1754年裁撤四川巡抚,1764年裁撤甘肃巡抚。直到清朝末年,巡抚不再变化。

⊙例如1661—1665年每个省会都有总督(《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92页[卷4,第11a页]、第239页[卷15,第14a页])。在1727—1738年这一很短的阶段,福建-浙江、广西-云南-贵州地区督抚职位的人员和辖区的变化之大,令人困惑,其中的人员包括了雍正皇帝最欣赏的鄂尔泰、李卫、史贻直、嵇曾筠、尹继善、张广泗(《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2-5353页[卷23,第12a-13b页])。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100页(卷5,第3b页)、第1361页(卷102,第13a页);也见《皇清名臣奏议》,卷17,第72页。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119页(卷6,第18a页)。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617页(卷44,第17b-18a页);《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1页(卷23,第9a页)。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623页(卷45,第6a页)。清初巡抚职责的变动可以从皇帝给新任命者的谕旨中看出。在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内阁档案中仍然可以看到2000多件这样的谕旨。清朝头两位皇帝是我尤其关注的,总共有441件(128件来自顺治朝,313件来自康熙朝),其中可以找到一些谕督抚的。现存最早1661年之后将军事指挥权从巡抚手中拿走而给巡抚的谕令,是给林天擎的,他1662年被派至延绥(在陕西)(列字16,康熙元年八月二十一日)。林天擎被告知,所有军务都由提督负责,他不应插手。1674年之前皇帝继续发布同样的谕令给其他被任命为巡抚之人。不过,在1674年,杭爱被任命为陕西巡抚,谕令他要与总督、提督在一应军务上同寅协恭(张字5,康熙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2-5355页(卷23,第12a-18a页)。这种安排发生在一些省份的时间是:山西1734年,河南1739年,山东1742年,贵州1747年,江西1749年,安徽1803年。山西、河南、山东不设总督;云南和贵州的云贵总督驻云南府(昆明),江西-江苏-安徽地区的总督驻江宁(南京)。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4页(卷23,第15b页)。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68页(卷2,第24页)、第75页(卷3,第1b 2a页)、第7778页(卷3,第5a7a页)、第79页(卷3,第9b页)。此前这一职位被裁撤并数次重设(《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第647648页[卷55,第13a15b页]、第886页[卷75,第7b8a页]、第990页[卷83,第24a页]、第1062页[卷89,第3b4a页]、第1639页[卷138,第17a页]、第1679页[卷142,第13b 14b页])。

⊙贺凯:《明代的政府组织》,第4243页。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35354页(卷23,第14b15a页)。

⊙傅宗懋:《清代督抚制度》,第176页。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第854页(卷72,第3b-4a页);同样的话,见《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第1021页(卷86,第1b-2b页)、第1070页(卷90,第4a-5b页)。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第1696页(卷144,第3b页);《清代名人传略》,上册,第258页。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第1122-1123页(卷83,第24b-25a页)、第1528页(卷114,第24a页)、第3356-3357页(卷251,第15b-18b页)。

⊙《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第1131-1132页(卷74,第5b-7b页)。

⊙萧一山:《清代通史》,台北,1962—1963年,第2卷,第24页。

⊙《清史》,第3889页第7栏。

⊙康熙皇帝1661—1722年在位,实际掌权是在1669年擒治他的辅政大臣鳌拜之后。

⊙萧一山:《清代通史》,第2卷,第24页。

⊙《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第2734页(卷184,第7b-8a页)。

⊙《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第2734-2735页(卷184,第8a-9a页)。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0页(卷23,第8b页)。我未能在《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中找到这一谕旨。1668年的决定必定是钱穆在《国史大纲》(台北,1960年)第603页所引的那个,是在平定三藩后发布的。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第5351页(卷23,第10a页)。

⊙《八旗通志》,卷339,第1a页。

⊙《清史》,第2846-3288页(卷189-209)。

⊙台北,1961年(1931年原版的重印本)。严懋功督抚表的附录依政治-民族属性开列了清朝所有的总督和巡抚(不列为总督,就列为巡抚)。这些名字构成了潘光旦的《近代苏州的人才》(《社会学刊》第1期[1935年],第70-71页)中清朝督抚总数的基础。潘光旦的数字,又被芮玛丽的《同治中兴: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第二次印刷,补充新的注释,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62年,第55页注k)引用。

⊙《八旗通志》,卷339-340。感谢史景迁提醒我注意清朝一些著名官员的奉天籍和旗籍的关联性,对此问题的发现在他的书中可找到,见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皇帝:奴才与主子》,第71-72页注119。同样,也可以假定辽东籍和旗籍也存在着关联性。翻翻《盛京通志》“人物”的名单,就可以看到太多汉军督抚列为“辽东人”。甚至籍贯是中部省份的一些人也已证明是旗人。举一个例子,汉军镶黄旗人施维翰被列为上海人,见《清史》第3951页第9栏,《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154第33a页,以及福建、浙江、山东的方志。所有这些都没有提到《八旗通志》中所记载的他的旗分。

⊙至少有27位督抚没有在《八旗通志》中开列,但其他的材料可以确认他们是旗人。被遗漏的人中最有名者是洪承畴、张广泗。这些遗漏有些是发生在1790年代,此时编纂人员正在编写《八旗通志》,他们可能没有完备的、最新的关于做官旗人的材料。《八旗通志》的编纂者也混淆了两位直隶巡抚于成龙(同名)。前一位巡抚(1680—1681)开列为汉军镶红旗,尽管《清代名人传略》(下册,第937页)、《清史》(第3968页第1栏)以及《清史列传》(卷8,第20a页)都记载他是山西人。第二位巡抚(1686—1690,1698)不见于《八旗通志》,而《清史》(第3985页)以及《清史列传》(卷8,第43a页)说他是汉军镶黄旗(《清代名人传略》下册第938页说他是镶红旗)。

⊙钱实甫:《清季重要职官年表》,北京,1959年。

⊙我查阅的传记资料是恒慕义编的《清代名人传略》、《国朝耆献类征初编》、《清史列传》、《清史》以及地方志。

⊙在识别旗人的民族出身上,仍然有可能出错。因为一些汉人被列为满洲旗人并采用了满人的名字。此外,一些满人采用了典型的汉人姓名。高斌和侄子高晋是两个有名的例子,他们是汉人却被标记为满洲旗人(《清代名人传略》,上册,第411-412页)。这种情况,我将他们算作汉军旗人。

⊙附录表1督抚的总数(1301)与总督(554)、巡抚(1122)的总和不相等,这是因为总督中有375人(约三分之二)以前做过巡抚,这样一生中在两个职位上任过职的官员在计算“督抚”时仅算作一次。我已经在计算中包括了所有的总督和巡抚,即便他们只有很短的任期。然而,署理不计算在内。

⊙清初汉军旗人的重要性,史景迁已指出过(《曹寅与康熙皇帝:奴才与主子》,第4页以及注释11)。我们二人各自得出了这一结论。

⊙我将清朝分为16个阶段:(1)顺治朝,1644—1661年;(2)康熙朝初期,1662—1683年;(3)康熙朝中期,1684—1702年;(4)康熙朝晚期,1703—1722年;(5)雍正朝,1723—1735年;(6)乾隆朝初期,1736—1755年;(7)乾隆朝中期,1756—1775年;(8)乾隆朝晚期,1776—1795年;(9)嘉庆朝,1796—1820年;(10)道光朝初期,1821—1838年;(11)道光朝晚期,1839—1850年;(12)咸丰朝,1851—1861年;(13)同治朝,1862—1874年;(14)光绪朝初期,1875—1884年;(15)光绪朝中期,1885—1900年;(16)光绪朝晚期和宣统朝,1901—1911年。 鉴于统治时期很长,康熙朝和乾隆朝都做了三等分;1683年当作康熙朝初期结束,因为在这个时候满人最终征服了中原(收复了台湾)。鸦片战争用来将道光朝一分为二。清朝的最后四十年分为了几个阶段,比通常的划分要细致,以便考察督抚构成上有意义的改变,当时中国面临日益紧急的内忧外患。

⊙何炳棣:《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第191-193页。

⊙安徽的情形与湖南差不多:大多数成为督抚的安徽人都是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但还没有达到湖南人排名占比的程度。

⊙这些排名基于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第228页(表28)中的数字。我没有采纳其中旗人的数字,并且在考察各省排名和百分比时,将陕西和甘肃的数字分开计算。

⊙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第229页(表29)、第233-237页。

⊙如果将苏州作为一个代表性例子,可以看到在清初地方职位上,因民族属性不同,任期上也存在着差异。在整个康熙朝,旗人平均任职苏州知府4.3年,知县3年,而汉人平均任职分别只有2.7年(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皇帝:奴才与主子》,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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