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小说的男性人物,倒是经过有力刻画的。老卡拉马佐夫是个头脑糊涂的小丑,他的出场写得很出色;他的私生子斯米尔加科夫是魔鬼的杰作,邪恶的化身;至于阿辽沙,我在前面已经费过一点笔墨了。老恶棍还有两个儿子。德米特里确实属于那种人,可以很明智地把他描写得就像他最最恶毒的敌人一样恶毒。他是个粗俗的、酗酒的、喜欢吹牛的恶棍,不顾一切地肆意挥霍,特别是他一点也不明白自己的钱是怎么得来的,只是愚蠢地胡乱花钱。他那种狂饮暴食的思想像穷学生一样无聊,而他和格鲁申卡的寻欢作乐简直幼稚可笑。他关于荣誉的那些胡言乱语也令人作呕。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小说的主人公,但我觉得这个人物写得并不好。因为他太不值得关注。就像大多数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他被写成是一个对女人很有吸引力的男人,但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并没有写出他到底有怎样的吸引力。在他所做的许多事情中,只有一件事使我觉得有点意思,那就是他偷钱给他倾心爱慕的格鲁申卡,让格鲁申卡去和别的男人结婚。因为这使我回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就曾想为他热恋着的玛丽亚·伊沙耶娃去借钱,好让她和她的情人即那个“心灵高尚,富有同情心”的牧师结婚。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把他那种利己主义者的冷酷心理和色情受虐狂的昏热情绪也赋予了德米特里。我不知道,色情受虐狂是不是他用来维护其自身的一种最好的特殊方式。
我大概有点吹毛求疵了,你或许会问,为什么我提出了那么多异议,却还要宣称《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的,它是最伟大的小说,首先它非常引人入胜。陀思妥耶夫斯基不仅是杰出的小说家,同时还具有独到的戏剧才能。这两种才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是很罕见的,而陀思妥耶夫斯基恰恰是这样一个天才,他善于用戏剧表演的方式讲述小说中的故事。尤其是当他想触动读者内心深处最敏锐的感情时,这样的才能就显得特别难能可贵。他先把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聚合到一起,让他们讨论一些简直令人不可思议的问题,然后又设法让你逐渐理解这些问题,最后又用加博利奥[55]式的技巧向你揭示其神秘性。小说中的那些对话虽然冗长,却常常会使你觉得毛骨悚然;因为他善用各种技巧来渲染出一种恐怖的感觉,譬如让某个人物一边说话一边莫名其妙地浑身发抖(他说的话其实并不需要他如此紧张,而他却激动得脸色发青或者发白,还直打哆嗦),使读者情不自禁地集中起注意力,从而注意到原先可能注意不到的东西。这之后,这个人物很可能会真的被某种越轨行为所激怒,他的神经质也就一触即发。这时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事而他又不能躲避的话,他便准备接受真正的打击。
然而,这些都纯属技巧问题。《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伟大更在于它表现的是重大主题。有不少批评家认为它的主题是寻求上帝;但是,依我之见,与其说是寻求上帝,不如说是讨论人的原罪问题。提到这个问题,我必须引出卡拉马佐夫的第二个儿子伊凡。也许,伊凡并不是这本书里最令人同情的人物,但他最令人感兴趣。我们甚至可以把他看作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言人,他所表达的观点也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的基本信念。在“赞成和反对的论点”以及“俄国修道士”等章节里,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也说到,他的这部小说以及小说讨论到的主题是登峰造极的。这个观点在“赞成和反对的论点”的两个段落里表达得尤为明确,因为就在那里,伊凡提出了原罪问题。他认为,无论是对于人类的才智,还是对于上帝的仁慈,原罪都是使人难以接受的。譬如,孩子何罪之有,他们却也要蒙受种种苦难。成年人受苦受难,似乎还有理由说是因为他们犯有种种罪孽,但无辜的孩子不管从理智上还是从感情上说,都是不应该受苦受难的。对于人类是否由上帝创造、还是上帝由人类创造这样的问题,伊凡不感兴趣,他虽然相信上帝的存在,却拒不相信世上的种种苦难是上帝制造的。他坚持认为,无辜者没有理由要为有罪者的罪孽而和他们一起蒙受苦难,如果无辜者也要蒙受苦难,那么,即便不说上帝不公正,也只能说上帝是不存在的。关于这类问题,我不想在这里多说了,你可以自己去读一下“赞成和反对的论点”那一章。我只想说,陀思妥耶夫斯基过去从未表述过这么强有力的观点,所以写完这一章后,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害怕。他提出的论点是难以辩驳的,然而他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自相矛盾的。为了顺从苦难来自上帝的原罪说,他只好把世上所有的邪恶和苦难都看作是美的和善的。“要是你热爱世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那么你的爱将证明,受苦受难是每个真正的基督教徒应尽的道德义务。”这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要人们相信的人生真谛。在写完“赞成和反对的论点”后,他随即又写了一篇反驳文章,但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地意识到,他的反驳是失败的。那篇文章写得冗长乏味,作为反驳的论点也难以让人信服。总之,原罪问题仍无法解答,伊凡·卡拉马佐夫的起诉也没有得到回复。
读契诃夫
在现今最出名的评论家心目中,没有一个短篇小说家能及得上契诃夫。确实,契诃夫已经把所有的短篇小说家都挤到一边去了。赞赏他,证明你很有鉴赏力;不喜欢他,就等于承认自己是外行,是凡夫俗子。自然,他的短篇小说也成了年轻作家学习的典范。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很明显,写契诃夫那样的短篇小说要比写莫泊桑那样的短篇小说来得容易。撇开叙述技巧不谈,就是要你虚构出一个有趣的故事来,也是一件极难的事,需要有这方面的天赋,单凭苦思冥想是想不出来的。契诃夫固然才智超人,但就是缺少这方面的天赋。如果你想把他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给别人听,会觉得没什么可讲的。他的短篇小说没什么故事,很平淡,甚至有点空洞。有人想写小说而想不出故事,最后发现没有故事也照样能写小说,这当然很了不起。只要你想出两三个人物,然后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讲述一遍,小说就写好了,这实在容易。所以,只要你自信这就是小说艺术,哪还有什么比小说更方便的艺术?
不过,话得说回来,我觉得专找一个作家的短处来谈他的创作总算不上高明。我相信,要是契诃夫想得出故事来的话,他也会写出故事情节新颖而动人的小说来的。但这和他的性格不符。他像所有大作家一样,把自己的短处变成了长处。艺术家只有认识到自己的短处,才能取得巨大成就,这不是歌德说的吗?如果说,短篇小说是一种以描绘想象中的人物肖像为主的散文,那么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是无与伦比的。但是,有人却认为,短篇小说要以有限的篇幅来表现一连串完整的行动。对于这样的要求,契诃夫大不以为然。他曾清楚地说出过自己的想法:“一个男人正乘上潜水艇准备到北极去安家,这时他的情人歇斯底里地一声尖叫从钟楼上纵身跳下,为什么偏要写这种东西?这是极不真实的,现实生活中绝不会发生这种事。我们应该写平凡的事情。譬如,彼得·塞米诺维奇怎样和玛丽亚·伊凡诺夫娜结了婚,如此而已。”但是,没有任何理由说,作家不可以用不寻常的事件作为小说素材。每天发生的事情不见得就是最重要的。写经常发生的事情,可以给人以重温自己熟悉生活的乐趣,但是这种乐趣从美学上讲却是最低级的。没有戏剧性,并不是短篇小说的优点。
莫泊桑也写普通人,但他总是力求把普通人的生活表现得富有戏剧性。他总是选择值得注意的事情,尽量从中汲取戏剧性成分。像其他方法一样,这个方法也很可取,它会使小说更有吸引力。可能性不是检验小说的唯一标准,可能性本身也是经常在变化的。过去人们就曾一度相信,长久离散的亲人可能会由于“血缘”的亲和力而相互认出对方,女人只要穿上男装就可能让人认为她是男人。可能性只是同一时代的读者最愿意相信的一种标准。即使是契诃夫,他也只有在觉得需要时才遵守自己的原则。譬如,他最动人的短篇小说《主教》,虽以强烈的感情描写了死亡的来临,却没有说出导致主教死亡的可能的原因。如果换一个更注重可能性的作家来写,他就会写出死亡的原因,并将此作为小说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契诃夫在指导苏金写作时曾这么说:“与小说无关的一切都要无情地抛弃。要是你在第一章里写了墙上挂着一支枪,那么到了第二或者第三章,这支枪就必须发射子弹。”既然这样,当我们读到《主教》里的那个主教吃了腐烂的鱼、几天后又死于伤寒时,我们是理应把腐烂的鱼当作他的死因的。这就是说,他不是死于伤寒,而是死于食物中毒。但是,小说中的描写又显然不是食物中毒的症状。可见,契诃夫自己也不是永远遵守这一原则的。他决定要让那个温和善良的主教死去,便用他自己觉得合适的方式让他死了。
有人说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是生活的片断,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他的短篇小说为我们展示了真实而典型的生活画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他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即便在当时也没有做到。我认为契诃夫有特殊才能,他的那些短篇小说与其说真实,不如说写得非常生动,但是带有消极、忧郁和倦怠的病人的成见。我这么说并不是想指责他。每个作家都用自己的眼光看待世界,他们给你画出的是他自己的图画。作家受生活的限制,这对于艺术所追求的目标来说是不利的,但它作为一种规范,作家又不得不受其约束,否则他在描写生活时就会夸张而违反常识。在契诃夫看来,生活就像打台球,你永远不能把红球打入袋中,同时又无法使打出的球相撞而落入袋中,好不容易侥幸击中了球,却又十有八九把台布戳穿了。他哀叹无用的人没出息,懒汉不工作,骗子不说真话,酒鬼一天到晚昏昏沉沉,无知的人毫无修养。我想,正是因为他抱着这种态度,他笔下的人物才显得那么消沉。他能寥寥几笔给你勾画出一幅人物肖像,而就是这寥寥几笔,却把人物勾画得那么逼真而自然,使人看不出任何雕琢的痕迹。他笔下的男人都是些影子式的人物,他们满怀空泛的美好理想,却缺乏坚强的意志,往往软弱无能,言行不一,满口豪言壮语,却从来不见其行动。他笔下的已婚女子也是一个个唉声叹气、懒懒散散、意志薄弱,她们既认为通奸是一种罪孽,同时又随随便便地跟人通奸。这不是因为她们情欲难忍,甚至都不是因为她们想要通奸,而是因为她们觉得拒绝男人的通奸要求实在太麻烦。只有写到少女时,他才似乎真正动了恻隐之心。“唉!她们生来命薄,而这些可怜的小东西却玩得那么起劲。”他为她们的秀美、她们的笑颜、她们的天真和她们的活泼感到惋惜,因为这一切最终都将化作泡影。她们没有能力追求幸福,只要在人生途中一遇到障碍,便一个个地任人摆布了。
不过,我想要求读者,不要因为我提出了以上这些看法就认为我对契诃夫是大不敬的。我再说一遍,我认为没有一个作家是尽善尽美的。看到一个作家的长处而赞赏他,这当然不错;但看不到他的短处、甚至对他的短处也一味地赞美,最终会有损他的名誉。我觉得契诃夫的作品有极大的可读性。这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而对此往往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他和莫泊桑的情况是一样的。他们都是职业作家,以写作为生,因此几乎是定期写出小说来的。他们写作,就像医生看病、律师办案一样,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他们写出来的东西必须是读者喜欢看的。他们并不总是凭灵感写作,所以只是偶尔才写出一篇杰作,但是不管怎样,他们写出来的小说至少都是能把读者吸引住的。他们都为报纸或者杂志写稿。有些批评家曾以轻蔑和贬斥的口气把他们的短篇小说称为“报刊小说”。这很愚蠢。任何艺术形式都是因为需要才产生的,要是报纸或者杂志从不刊登短篇小说,那就没人会去写它了。短篇小说最初都是报刊小说。任何作家都是在一定的(而且是经常变化的)条件下写作的,从来也没听说过有哪个优秀作家,因为要以某种方式发表作品而写不出好作品来了。这不过是那些平庸作家为自己写不出好作品而找的一种托词而已。我觉得,契诃夫之所以会有文笔简洁这一优点,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那些报纸或者杂志往往只给他有限的篇幅。
契诃夫说,短篇小说应该无头无尾,但你不能真的照字面意思去理解他的话。否则,等于说你想要一条既没有头又没有尾巴的鱼。没头没尾巴,就不是一条鱼了。实际上,契诃夫的短篇小说都有非常出色的开头。他往往只用几句话就把事情交代清楚,抓住要点,不加修饰,却又十分准确,你一看就知道下面将在怎样的环境中出现怎样的人物。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则常有一段开场白,目的是让读者先进入某种情绪状态。不过这种方法很危险,很容易出毛病,弄不好会显得沉闷,使读者失去耐心;如果你一开始把读者的兴趣引向某些人物,接着却又不对他讲述有关这些人物的情况,反而要他把兴趣转到另一环境中的另一些人物身上去,那就可能会把他搞得晕头转向。契诃夫主张简洁,但在他较长的几篇小说中,他也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人指责他不关心道德和社会问题,他觉得很苦恼。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篇幅许可时,他就抓住机会来表明,他对这些问题的关心程度其实并不亚于任何有正义感的思想家。这样,他就让他的人物发表长篇大论,甚至不厌其烦地表述他自己的信念:不管眼下情况如何,俄国人民在不远的将来(譬如说一九三四年)就会获得自由,那时专制统治将不复存在,穷人将不再挨饿,俄罗斯国家将沐浴在幸福、安宁和友爱之中,如此等等。他说这些题外话的根本原因,就是出于这样一种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其实各国都有),那就是要求小说家同时又是先知、社会改革家和哲学家。
尽管如此,契诃夫在一些较短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简洁风格,则简直可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他有无与伦比的才华,能栩栩如生地描绘出某个地方、某片风景、某段对话或者(在某种情景中的)某个人物。这大概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气氛吧,契诃夫不需要详细解说或者长篇描述,只消精确地把事物勾勒出来便可做到这一点。我想,这是因为他善于用异常质朴的眼光观察事物的缘故。俄罗斯人是个半开化的民族,他们似乎还生活在原始的真实状态中,仍保留着以自然的眼光看待事物的能力;而在西方,由于过去复杂的文化,我们看待事情时总带着千百年来的文明所积累的种种联想。他们好像都能看到“物自体”似的。多数西方作家,尤其是居住在国外的,在最近几年里总会碰到一些流亡的俄罗斯人。这些俄罗斯人常会把自己写的小说拿给他们看,希望找个地方发表,换几个英镑。他们的小说虽然写的是当代题材,读起来却很像是契诃夫写的那些不算太好的作品;他们的小说都写得很真诚,而且对事物都有一种直觉。看来这是民族天赋,只是这种天赋在契诃夫身上比在其他俄罗斯人身上显得更为突出罢了。
说到这里,我还是没能把契诃夫的最大特点讲清楚,因为我不是批评家,不会准确地使用各种术语,只好尽可能地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感受。契诃夫的人物不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形象,他们过着一种奇特的、非人间的生活,但他们又不像莫泊桑的人物那样粗犷而充满几乎是野性的活力。尽管如此,契诃夫却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能力,他能把他的人物笼罩在某种气氛中。他们不是生活在太阳底下的平常人,而是蒙在神秘阴影里的一群游魂。他们在那里面活动着,你所能看到的只是他们的灵魂。他们仿佛是意识的化身,相互之间即使没有语言也能直接交往。这些奇特而无用的人物——对他们的外表描写,只不过是一种说明而已,就像放在博物馆陈列品旁边的说明书一样——他们一个个行动诡秘,神秘莫测。他们就像但丁在地狱里看到的那些受着种种折磨的鬼魂。他们给你的感觉是,你仿佛在一个幽冥世界里看到一群黑乎乎的人影在那里漫无目的地到处游荡。你为此而惊惶不安。契诃夫没有创造各种不同人物的才能,这我在前面已经说了。同样的人物,用不同姓名,在不同的环境里反复出现,你看到的似乎只是一些灵魂,剥去他们不同的外表,剩下的就是大同小异的东西。他的人物没有各自固定的特性,而是通过临时构想奇妙地混合而成的,因此他们实际上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个作家的重要地位,取决于他能否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特性。我觉得,没有任何作家能像契诃夫那样深刻而有力地表现人的精神交流。与他相比,莫泊桑会让人觉得肤浅,甚至有点庸俗。但令人惊异的是,尽管莫泊桑和契诃夫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观察生活,却从中得出了完全一致的结论。莫泊桑满足于观察人们的肉体生活,契诃夫则专注于探究人们的精神生活;然而他们却一致认为,人是卑鄙的、愚蠢的和可怜的;生活是令人厌倦的、毫无意义的。
美国文学漫谈
必须有言在先,我一生中虽然读过许多美国书——确实,我不到十岁就一边笑一边读《阿狄莫斯的书》[56]和《海伦的小娃娃》[57]了——但我并不想装得好像和一个喜欢看书的美国人一样,已经把该读的书都读过了。我没有必要把那些书都读一遍。我是随便读读的。每个国家都有不少只有本国人感兴趣的书,外国人去读是不合适的。譬如,我就觉得没有必要去读乔纳森·爱德华兹[58]的书,而像《里默大叔》[59]里的美国方言,也不是我能完全弄得懂的。所以,我绝不认为我是在发表权威性意见,我只是谈谈我的看法,而且我还得承认,这是一个英国人根据他本国的观点读了一些美国书之后的看法,因此是不免有偏见的。我知道我的有些看法并不符合美国评论界的权威观点,很可能会受到指责。我想谈的是美国文学中那些最富有美国特性的作家,至于那些明显受英国文学影响的作家,我不感兴趣。一本美国书,要我感兴趣就得有美国味。对于那些我将谈到的书,我当然不可能说出连美国人也没听说过的新鲜话来,但是我相信,我至少能给外国人(包括我们英国人)开一张书单,使他们对美国的“美国特性”有个概念,从而了解是哪些东西影响了这个国家的国民性,以便他们往后和这个国家的人民有更多的交往。
我只想谈一些名副其实的文学名著。我对当代的作品将一概不提,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对此不太熟悉,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最近五十年来出现的大量作品中,哪些将被证明是有永久价值的或者是有代表性的,目前还说不上来。和有些批评家的看法不同,我认为不能因为某一本书读者多,成了畅销书,就说它没有价值,《大卫·科波菲尔》《高老头》和《战争与和平》都是畅销书;但也不能因为畅销就说某一本书一定是杰作,一本书受人欢迎可能有许多原因,如果这些原因一旦不复存在,这本书也就没人读了。对于畅销书,我的做法是,在它出版后的两三年内绝不去读它,因为两三年后我会惊喜地发现,许多轰动一时的书已不再需要我费神去读了。
我在这里必须再次强调,我坚决主张为娱乐而读书,不应该把读书当作一项任务。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人生所能给予的最大乐趣之一。如果我在下面谈到的那些书不能使你感动,或者不能使你感兴趣,那你就完全没有必要去读它们。我在动手写这篇文章时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否则的话,我就不敢下笔了,因为我要谈到的那些问题并不是我十分精通的。我知道我在这方面的知识不够,所以在收集资料的同时,还读了两三本有权威性的美国文学史。我本想把自己的看法和那些最权威的观点比较一下,以便在发现他们的观点和我的看法不一致时,是否可以考虑修正我的看法。然而,我却不无惊异地发现,他们谈论的尽是些我认为和文学本身毫不相干的问题。他们大谈特谈某个作家写作时的社会条件和影响他写作的政治环境;他们的评述很有趣,见解也无疑是正确的;他们讨论某个作家对当时重大社会问题的看法,探讨他的思想的哲学意义,等等。但是,对于他的风格,他们好像认为是不必多谈的;对于他的作品结构、写法以及塑造人物的手法,他们也都不大在意;而对于他的作品的可读性如何,他们根本就只字不提。在我看来,这些一本正经的先生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书是可以为娱乐而读的,没有注意到文学是一种艺术。是的,文学是一种艺术,它不是哲学,不是科学,不是社会经济学,也不是政治,它是一种艺术。艺术是为人提供娱乐的。
在我开始谈那些美国书之前,我还有一句话要说:你千万不要指望它们会像我在前面谈到的那些书一样振奋人心。虽然“天才”一词现在用得很滥,但我仍不愿把它随便用在一个写了三四个成功的剧本或者两三部成功的小说的人身上,我认为天才是非常罕见的,所以在我下面将要谈到的所有作家中,没有一个配得上这一称号。在这些人当中,有的很有才华,有的却不太有才华。他们大多需要克服重重困难,不管他们自己是否意识到,为了创造一个国家的文学,他们必须摆脱由教育和社会偏见加在他们身上的束缚,摆脱外国影响的束缚,开辟出一条新路来。他们生活在一个新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文化还刚刚在形成,有许多重要的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因此艺术必然不受重视。我们知道,他们中有些人忍受不了这样的环境,就逃到欧洲来了,因为他们认为欧洲的环境比较适合于艺术。明智的人留了下来,这些人如果条件再有利一些,原是可以创作出更完美的作品来的;不过,尽管障碍重重,他们还是难能可贵地写出了不少优秀作品,这说明他们确实富有精神活力,富有扎实的才能。美国文学的历史还不到一百年,对它应该公正一点。请你想一想,如果在英国文学中去掉整个十八世纪——且不谈乔叟和莎士比亚,还有十七世纪的那些伟大的诗人和散文家——要是我们没有蒲柏,没有斯威夫特,没有菲尔丁,没有约翰逊博士,没有包斯威尔,那么英国文学会成什么样子呢?肯定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成为英国精神的不朽象征。
不过,我还是要从一本十八世纪的书开始谈起。美国文学史上提到的自传寥寥无几,但其中的一本,也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却写得极为有趣。它以质朴的英语写成,流畅可读,就如作者自身的为人。我们知道,富兰克林深受英国语言大师的熏陶,他的《自传》不仅叙述得很流畅,还成功地为自己描绘了一幅既生动又真实可信的肖像。我不明白,为什么在美国一提到富兰克林,人们就有轻蔑之意。他们对他吹毛求疵,说他的箴言其实是常识,他的理想其实很平庸。确实,他不是个浪漫主义者,但他精明而勤奋,是个出色的实干家。他为他的同胞谋福利,同时头脑也很清醒,绝不让他的同胞来欺骗他,而是非常机敏地利用他们的弱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的动机有时确实很自私,但有时也很大公无私。在生活中,他讲究个人享受,同时对种种不幸也能坦然处之。他很仗义,也很慷慨,是个够朋友的人;他谈吐机智泼辣;他喜欢喝酒,也喜欢女人,甚至有点放荡,常找女人寻欢作乐。他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他活得很潇洒,从不虚度时光。他为他的国家、他的州县和他的城镇都做过不少好事。我觉得,就像约翰逊博士是个典型的英国人一样,他是个典型的美国人。那么,为什么他的同胞们会对他没有好感呢?我常这样自问,而且想来想去只想出一种解释:也许是因为他从不虚伪的缘故。
现在让我们直接进入十九世纪。这一百年间,最杰出的作家是赫尔曼·麦尔维尔、瓦尔特·惠特曼和埃德加·爱伦·坡。要是只允许我说出三个最有才华的美国作家,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三个名字。不过,我要暂时把他们搁一搁。因为,我再说一遍,我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也是你的兴趣所在——是要尽我有限的知识和篇幅谈谈美国文学中的美国特点,所以我不想按年代顺序来谈。此外,我还得加上一句,为了避免冗长啰唆,我将只谈那些我有充分理由认为应该读一读的书。那些书谁都不能不读,任何有教养的人读了它们,一定会觉得趣味无穷,受益匪浅。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为写这篇文章,我把《红字》重读一遍之后,却觉得所得的教益和乐趣都很有限。我想,实事求是总没有坏处,所以我坦率地对你说,就在最近的四十年间,美国至少出现了五到六个才华远胜过霍桑的小说家,只是出于成见或者是这些小说家还活着的缘故,我们才不承认这一点。尽管如此,《红字》毕竟很有名气,我想每个读过些书的美国人肯定都读过这部传奇小说。我觉得,这部小说的序言“海关”比小说本身读起来更有意思,因为它写得轻松幽默,很有吸引力。一部小说,首先要让人觉得可信,如果你本能地觉得人物的行为举止不合常理,那么这部小说就完蛋了,小说家也完蛋了。霍桑在《红字》的开头部分就面临这样一个难题:他得找到理由让人相信,那个随便去哪儿都可以的海丝特·白兰为什么偏要留在那个使她备受羞辱的地方。当然,他可以把这归因于她对亚瑟·丁姆斯代尔的爱情,是强烈的爱情使她宁愿含羞忍辱留在那个地方的。但是,他并没有解决另一个更大的难题,因为他要是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小说也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子了。清教徒是虔诚的,同时也是很现实的,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他们不会不懂。天上的鸟是不会使女人怀孕的,只有男人才会,这一点海丝特是理应知道的。既然怀孕了,她又为什么不到远些的地方去把孩子秘密地生下来?这让人无法相信。如果说,是因为情人相爱而舍不得分离,那么,既然他们后来能很容易地乘船返回欧洲,为什么在情况如此严重的时候反而会想不到走这条路呢?真是令人费解。他们也许不知道罗格·齐灵窝斯已经死了,否则的话,他们就会像一个世纪后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可敬的里德小姐那样按习惯法结婚[60]。霍桑没有塑造生动的人物形象的天赋,罗格·齐灵窝斯简直不是一个活人,而是邪恶和狠毒的堆砌物;海丝特不过是一尊精美的雕像;丁姆斯代尔牧师也是死气沉沉的,只有当他和海丝特最后决定私奔之际,在他急切地想知道船究竟在什么时候起航时,才显出一点生气来;他已经为自己的当选写好了布道的讲稿,很不愿意放弃。在这里,霍桑对人性做了非常精彩的刻画。我要你读《红字》,不是去欣赏它的故事,而是要欣赏它的深刻动人的文笔。霍桑的文笔是以十八世纪英国的伟大作家为楷模的,譬如,像“在他心里就是从蝴蝶翅膀上抹下一些绒毛也不忍心”这样的话,完全像出自斯特恩之手,斯特恩见了一定会大加赞赏。霍桑有敏锐的耳朵,又善于遣词造句。他能把一个句子写得长达半页,从句层叠,但结构匀整,就如水晶般明晰,而且读来铿锵有力。他能写得精美而多变。他的散文就像哥特式织锦一样精致、华丽,但他的审美观又很有节制,从不流于浮华或者夸张。他的隐喻意味深长,明喻则恰到好处,他的用词也完全符合他的题材。文学的风尚随时代而变,很可能今天流行的粗俗文风今后会不再流行,很可能读者会重新喜欢典雅的文风。届时,作家们也就会纷纷向霍桑学习如何写好一句不止六七个词的句子,如何写得既庄重又明快,如何使文句读上去富有韵味而又不显得做作。
霍桑属于文学史家所谓的“康科德派”,而这一派的主要成员是爱默生和梭罗,所以我似乎也应该谈谈这两个作家。《瓦尔登湖》的好坏要看读者的口味而定。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既不觉得厌烦,也不觉得兴奋。这本书写得很流畅,文笔轻松文雅,而不是一本正经的。不过,要是我被大雪困在荒无人烟的美国西部草原上,只有一头不会说话的牲口和我做伴的话,要是我在避雪的小木棚里发现一本书而这本书恰恰是梭罗的《瓦尔登湖》的话,我会感到万分沮丧。写这种书是需要有充沛的精力、独特的经验和大量的冷僻学问的,而梭罗这个人生性懒散,生活经验和知识也都有限,书虽然读过不少,却都是些过了时的旧书。我觉得他缺乏激情,所以他尽管大胆使用了这样的主题,却没有从中生发出深刻的含义。他发现了一个“知足常乐”的秘密,说:如果你没有多大追求,就无需付出多大代价,也就容易满足。这些我们早就听说过了。霍桑曾说过:“你若能习惯于跟一些和你不同的人相处,由于他们无视你所追求的东西,你就不得不放下自己所关心的一切而去了解他们的生活和他们的才能,这对于你的道德修养和知性健康来说都是很有益的。”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写书的人尤其应该铭记在心。
和梭罗相比,爱默生的地位当然要高得多。多年前,我在科摩湖畔碰到过一个金发女郎,就是她使我开始读爱默生的。在我们的旅游途中,她身边一直带着一本爱默生的《散文集》,其中她认为重要的句子和段落都用蓝铅笔(也许是为了和她眼睛的颜色相一致)画了出来,每页至少有两三处。她告诉我说,她从爱默生那里得到了莫大的安慰,说她在生活中一遇到难题或者不幸,便求助于他,而且总能如愿以偿。多年后,我在夏威夷又碰到她。她热情地叫我到她在那儿临时租下的寓所里去共进午餐。她本来就很有钱,自从我们上次相遇后,她身份也提高了,因为她丈夫封了爵位,她就成了贵族夫人。她接待我时穿着一身卡洛服装(卡洛姐妹是巴黎最时髦的服装设计师),戴着一条价值至少五万英镑的珍珠项链,但脚上没穿鞋袜。“你看,”她指指她那双赤着的脚说,“我在这里过着简朴的生活。”我见她的两只脚上都患有拇趾囊肿胀,心里很同情。这时,一个穿得像明朝皇帝似的中国管家给我们端来了一大盘各种各样的鸡尾酒。我问她是不是还在读爱默生。她赶紧从桌子上抓起一本书,按在她平坦干瘪的胸口上对我说,是呀!她无论到哪里都一直读爱默生的这本《散文集》。她挥了挥戴着珠宝的手,指着窗外的大海说,要是不读爱默生,她也就不可能真正领略到太平洋的伟大精神意义了。不久前,这个女人寿终正寝,而且至死都是爱默生的忠实信徒。她把她的游艇和藏书都遗赠给她的一个情夫,也算是她晚年的另一种安慰,但她没有给他留下足够的钱来维持那艘游艇,于是他就把它卖了。至于那些旧书,是换不到几个钱的,他可能还保存着。如果真是这样,我希望他能知道,他那位已故贵妇人生前从爱默生的书里也得到过不少安慰。不过,我得承认,我自己从爱默生的书里从来没有得到过什么安慰。我并不想对这位被他的同胞们引以为荣的作家说些大不敬的话,我承认,他的性格很有魅力,而且很仁慈;你读他的日记,不能不钦佩他从小就有深邃的思想,钦佩他竟能把自己的思想表达得那样流畅。他是个演说家,他是为了在讲台上演说而写作的,所以当年他演说时的那种风度和语调,今天在书页上已经领略不到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只能说老实话,我在他那些著名的散文中甚至都没有得到多大的教益或者乐趣。有许多地方,他甚至可以说还很陈腐。他有使用华丽词藻的天赋,但往往华而不实。他就像一个动作敏捷的滑冰运动员,在一片陈词滥调的冰面上滑来滑去,竟然在那上面画出了一幅幅令人眼花缭乱的图案。他要不是那么一个好人,也许会成为一个更好的作家。那么,人们自然会好奇地问,他又为什么会成为一个著名作家的呢?他在世界文坛上也占有重要地位,这又是为何呢?为此,我劝你读一读他的《英国人的性格》一书。在这本书里,由于他不得不写到许多具体事物,也就不像在《散文集》里那样,容易被一些空洞无物的所谓“思想”所框住,这本书比他的其他所有的书都写得更加生动、更加贴切,也更加有趣。读这本书,我才确确实实觉得是一种享受。
也许,美国人对康科特派作家的重视是外国人无法理解的。作为外国人,我们只好把他们忽略掉,去看看别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的情况正好和爱默生相反,他在欧洲其实比在本国更受尊敬。譬如,他对法国文学界的影响至今还很大。也许是因为他的品性和为人不那么高尚,他的同胞才没有给予他应有的尊敬。然而,作家的品性和为人是和读者无关的,读者关心的只是他的作品。爱伦·坡的诗歌非常优美,是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他的诗歌就像威尼斯画派的有些画,以一种意想不到的美使你惊心动魄。你读着他的诗歌,只觉得感官得到了满足,于是也就不去管它到底有没有激发了你的想象力。它给你的是纯粹的美,无与伦比的美。除了是诗人,爱伦·坡还是一个目光敏锐的评论家,尤其是他对短篇小说的看法,长期以来一直是后世小说家的座右铭。至于他自己写的那些短篇小说,也是出类拔萃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他的《黄金虫》和那些杜宾先生的故事开了侦探小说的先河,结果是世界上出现许许多多这种我们大家都喜欢看的书。现在虽然已有许多作家在侦探小说的园地里耕耘,尽管他们一个个各显神通,却没有一个人在爱伦·坡最初开垦出来的这片园地之外开垦出新田地来。他的恐怖小说和神秘小说或许得到过霍夫曼和巴尔扎克的启发,但他是个最自觉的艺术家,他的作品也出色地达到了他自己预期的效果。凭着这些作品,他得到了应有的名声。他的文笔是浮夸的,他喜欢使用浪漫的修饰和夸张的对话,就像他笔下的人物那样——纯属虚构。他的题材也很褊狭,但你必须容忍这些,因为他写出来的是当时世上独一无二的东西。他写得很少,写出来的却几乎篇篇趣味无穷。只是,他的作品没有特殊的美国味。无论是在他的散文中,还是在他的诗歌中,我都找不到什么东西是英国作家不可能写出来的。所以,我们如果想在美国文学中寻找有美国特性的作品,还得到别处去找。
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谈谈一个故意回避美国背景的作家——亨利·詹姆斯。他不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但确实是最出名的作家之一。他才华卓著,可惜的是,他性格上的某种缺点使他的才华没能得到充分发挥。他有幽默感,有洞察力,感觉细腻,又有戏剧感,但是,他平庸的灵魂使他对死亡的恐惧和生命的神秘感到困惑。他观察事物的表面极其敏锐,却不能看透事物的底蕴。他把他的《专使》视为自己最好的长篇小说;最近我重读了一遍,颇为它的空洞感到惊讶。小说使用的那种迂回曲折的文体使人厌烦,人物的语言没有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似乎每个人说的话都是千篇一律的,都是亨利·詹姆斯自己的语言;唯一的一个比较有趣的人物是纽萨姆太太,但她却始终没有出场;还有那个斯特雷切尔,只是个专爱打听别人隐私的愚蠢的老太婆。幸亏亨利·詹姆斯有讲故事的才能,能使读者急于想知道下文如何,再加上他对巴黎的春天和夏天的那种宜人景色的描绘(我从未见过这样精彩的描绘),读者才跟着他一页一页地读下去——这是小说家最重要的才能,否则的话,这部小说简直令人难以卒读。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另一部长篇小说——《美国人》。这部小说写得明快而优美,或许用词稍嫌陈旧(例如,不说人们“走了”,而说“辞别”;不说“回家”,而说“回府”;不说“上床睡觉”,而说“就寝”),但这也可以使人感受到一种历史气氛,并非全然不可取。这部小说的奇特之处在于它讲的是一个没有爱情的爱情故事。克里斯托弗·纽曼娶德·桑特雷女士为妻,本来就只是为了让他的几个孩子有个母亲,使餐桌上有个女主人,从而给家庭增添一点光彩,所以当他们的婚姻破裂时,他内心并不痛苦,只是觉得丢了面子。小说里的人物都不是真实的人,男的就像一件塞满填料的衬衫,女的就像一条撑在裙架上的裙子。桑特雷女士尽管妩媚动人、温文尔雅,却纯粹是个俗套人物,让人觉得不是自然的写生,而是作者悉心研读巴尔扎克的小说后从中移植过来的。只是,巴尔扎克能把自己的激情赋予哪怕是最俗套的人物,亨利·詹姆斯却毫无激情,因而这个人物只能像《妇女杂志》上的时装模特儿一样了无生气。那个美国人纽曼是个西部开拓者,按照故事里的那个特定历史时期,他很可能到加利福尼亚去淘过金,但是亨利·詹姆斯对他所要描写的人物好像太不了解,以至于把这个人物写得显然不近情理。无论在圣路易的赌场里,还是在旧金山海滨,纽曼都不太可能学会写那种文雅的书信。我觉得,亨利·詹姆斯是被自己的人物愚弄了,贵族贝尔加德家拒绝与纽曼联姻,并不是因为纽曼的财产是靠做生意挣来的,而是因为他们及时发现了他原来是哈佛大学的一个英文助理讲师。尽管如此,《美国人》还是值得一读的。亨利·詹姆斯讲故事的才能确实高明,故事中的悬念设计确实奇妙,对戏剧场面的运用也确实娴熟而自如,所以他自始至终都能把你吸引住。小说情节就像侦探小说一样扣人心弦,甚至比侦探小说还要玄乎。此外,你也不时会感受到作者的那种和蔼、文雅、富有教养的性格魅力。《美国人》不是伟大的小说,但读起来非常有味。一部六十年前出版的小说还能这样,真是不可多得。
现在我要谈一部伟大的小说,那就是《白鲸》。我在南洋群岛的时候,一度曾津津有味地读过麦尔维尔的南洋小说《奥穆》和《泰比》,但是后来再没有想要重读。至于《比尔》,我根本就没有读,因为我听一些有见识的批评家说,麦尔维尔写这本书时精力不济,所以写得一塌糊涂。然而,就凭《白鲸》也足以使任何作家成名。有些批评家说它的文笔过于夸张,我却认为这正适合它的题材。夸张手法是得失无凭的,使用得当可以出神入化,使用不当则会荒诞不经。我得承认,麦尔维尔有时确实流于荒诞,但要一个人始终在高空行走是不可能的。只要想一想他那些最好的章节写得何等苍劲有力、何等简洁明快,那么对他的偶尔失足也就不会计较了。有好几章,譬如关于图书馆所藏文物的掌故和详述鲸鱼历史的那几章,我觉得是多余的,麦尔维尔显然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渊博知识。但对一个有杰出才华的作家,你得允许他有怪癖。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莎士比亚有时也会洋洋洒洒地写出一大段废话。麦尔维尔对新贝德福德风光的描写,对事件的叙述,以及对人物的刻画——尤其是对那个可怕的人物艾哈伯的刻画,确实不同凡响。这里有一种惊悸、一种神秘、一种征兆、一种激情,它显示出人生的凶险、命运的不可抗拒以及邪恶的无处不在,而所有这一切都使你凝神屏息、瞠目结舌。你被震倒在地,然而又觉得仿佛高高地升到了空中,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如果你是个作家,当你把自己所从事的艺术提升到了这样的高度,对人们的心灵、思想和感情产生了这样重大的影响时,你也一定会觉得无比自豪的。
尽管麦尔维尔的这部小说一开始写到了新贝德福德,后来的故事也是发生在一艘美国捕鲸船上的,然而我在小说中却找不到我想寻找的那种特殊的、可贵的美国特性。他的教养是欧洲教养,他的文风给你的印象也是十七世纪英国散文家的那种文风。他笔下的人物——至少是主要人物——虽然都是美国人,但他们只是表面上的美国人。他们比任何真实的人都要高大,实际上不属于世界上任何国家,而属于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奇异国度,那里就住着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和《呼啸山庄》中的那些心情烦躁的、相互折磨的人物。
要想说清楚美国特性究竟是什么,这本来就不容易,而我的篇幅又很有限,所以更加不可能了。在文学中,它是这样一种特点,它使一个国家的作品有别于另一个国家的作品,使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样的作品只能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产生出来。让我举一个很好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在马克·吐温的作品中,你就能很明显地感受到极其浓郁的、而且是极为典型的美国气息,譬如在他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这是马克·吐温最好的作品,一部真正的杰作。在马克·吐温生前,人们只把他看作幽默作家,读他的作品也只是为了消遣,而当时的权威批评家对幽默作家往往是不屑一顾的。然而,在他去世之后,人们对他的态度就变了,我想他现在已是一致公认的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这无需我多说。我只想指出一点,当马克·吐温想用正规的文学语言来写作时,他写出来的东西(如《密西西比河上》)往往只是些干巴巴的新闻报道;而当他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他却聪明地想到了用主人公自己的口气来写,于是就开了美国方言文学的先河,而就是这种方言文学,现已证明是当今许多最典型的、最优秀的美国作家汲取灵感的源泉。他们从马克·吐温那里得知,从十七或者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那里是找不到生动的文学语言的,只有到本国人民的语言中去找。然而,如果认为哈克贝利·费恩所说的那种语言,就如画家所谓的“写真”那样,就是方言本身,那也是愚蠢的。一个未受过教育的孩子是绝不可能说出那么干净利落的词句的,也不可能出口就有那么恰当的措辞。很可能,马克·吐温觉得,如果使用方言直接用第一人称叙述,会有损文学的尊严,所以他采用了这种表现方法,让我们觉得这种语言是他的小主人公的真实语言,而当我们很乐意地接受了这种语言时,他也就使美国文学从长期的束缚中解脱了出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其多变而惊人的奇妙构想,以其充沛的活力和饱满的热情,继承了“流浪汉小说”的伟大传统,而且足以和这一传统中的两大杰作,即《吉尔·布拉斯》[61]和《汤姆·琼斯》相媲美。可惜的是,马克·吐温把那个讨厌的小笨蛋汤姆·索亚引进了这部小说,破坏了最后几章,否则的话,这部作品真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