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小说要有故事(出书版)》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译者:刘文荣【完结】 > 《小说要有故事》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txt

第 5 页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译者:刘文荣 当前章节:1553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04

一八三六年,就在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一篇发表前几天,狄更斯和凯特·霍格斯结了婚。他的岳父乔治·霍格斯是他在报社工作时的同事,有六个儿子和八个女儿。女儿们个个长得娇小而丰满,碧眼金发,脸色红润。大女儿凯特是当时唯一已到结婚年龄的姑娘,也许就是出于这个原因,狄更斯才娶了她,而没有娶她妹妹中的哪一个。他们度过短暂的蜜月后,便在弗涅伏尔客栈住下,并邀请凯特的妹妹、十六岁的玛丽·霍格斯和他们同住。玛丽活泼可爱,狄更斯渐渐爱上了她,尤其是当凯特因怀孕而不在他身边时,他更是整日与玛丽相伴。这时,他已得到撰写另一部长篇小说即《奥列佛·退斯特》的合同,但在他动笔写这部新作的同时,他仍要继续写按月连载的《匹克威克外传》。于是,他就把每月的时间一分为二,上半个月写《奥列佛·退斯特》,下半个月写《匹克威克外传》。绝大多数小说家都需全神贯注地创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余暇再去考虑第二部作品,但狄更斯却能毫不费劲地跳来跳去,同时创作两部作品。他的这种特殊才能,确实是大多数小说家所没有的。

凯特生下了孩子,她一直想多生几个孩子,而此时,他们已搬出客栈,迁居到了道梯大街。玛丽也越长越可爱了。五月的一个夜晚,狄更斯带着凯特和玛丽一起去看戏,戏演得很精彩,回家途中三个人都很兴奋。不料,玛丽却突然病倒了。虽然很快就请来了医生,但没过几个小时她就死了。狄更斯从她手上取下一枚戒指戴在自己的手上,此后他就一直戴着这枚戒指,直到去世。玛丽的死使他悲痛欲绝。他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假如她——这样一个活泼、可爱、迷人的朋友,这样一个我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遇到的、能和我分担忧愁而且能理解我种种情感的人——还能活在我们身边,我愿意为这种欢乐而放弃我的一切。然而,她去了。我恳求仁慈的上帝,让我与她同去吧!”他还打算,自己死后就葬在玛丽的旁边。

玛丽之死引起的悲恸,使再次怀孕的凯特不幸流产。等她康复后,狄更斯和她一起到国外做了一次短暂的旅行,以使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到了六月底,他总算恢复过来,甚至又可以和其他年轻女子逗乐了。

成就卓著的文学家的生活并不一定都是饶有趣味的。狄更斯的生活往往是按某种模式进行的。他的职业要求他每天工作若干小时,而且还得有一套适合于他的工作程序。他时常要和那些文学界、艺术界的上流人物应酬,还要和那些贵夫人交际。他要出席别人的宴会,自己也要设宴回请。他要外出旅行,要在公开场合亮相。大体说来,这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尽管他的幸运和成功几乎没有哪个作家能与之相比。

他生来喜欢戏剧,实际上他还曾认真考虑过是否要去当一名演员。他背诵台词,还专门向一个演员请教发声法。他时常对着镜子练习上台、坐下和鞠躬等舞台动作,而这方面的造诣,确实使他在出入上流社会时得益匪浅。尽管喜欢吹毛求疵的人总嫌他衣着花哨、举止粗俗,但是他的相貌和眼神、横溢的才华和充沛的精力,还有爽朗的笑声,不管怎么说总是富有魅力的。许许多多人恭维他,奉承他,但他的头脑还算清醒,从未被人弄得飘飘然。

使人觉得奇怪的是,他虽然有敏锐的观察力,后来对上流社会的语言也相当熟悉,但是在他的小说中却从来没有成功地塑造出任何真实可信的、属于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描写牧师和医生,显然不及他描写律师及其助手那样真实、那样生动。这是因为,早年他在律师事务所当小职员以及后来在民法博士院当速记时,甚至在他穷苦的童年时代,他就非常熟悉律师之类的人了。如此看来,小说家似乎只有把自己从小熟悉的人作为原型,才有可能创造出鲜明的人物形象。我们常会感觉到,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时代度过的一年,似乎要比成年之后度过的一年来得丰富多彩;我们也常常会把自己熟悉的那些人看作整个世界。对于那些人,我们本来是可以彻底了解他们的内心的,只是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我们只了解了他们一些表面的东西。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无所谓的,但对于小说家来说却至关重要。狄更斯就遇到了这样一种不利情况,那就是他有时不得不进入某个不属于他的世界。他对那里的生活不甚了了,那里的一切都和他自己熟悉的世界截然不同,于是他便失去了汲取创作灵感的源泉。所幸的是他对自己早年丰富多彩的生活有深切的感受,他可以在后来所遇到的男男女女中进行选择,只挑选某些人物,用他自己独特的方式加以处理。

他是个非常勤奋的作家,时常是一部作品尚未完成,第二部作品就已经动手写了。他一边写作,一边还要密切关注读者对杂志的反应,因为他的大部分小说最初都是在杂志上连载的。人们对他的《马丁·朱述尔维特》为什么会在美国出版一直很感兴趣。殊不知,这部小说最初也是在英国的一份杂志上连载的,只是后来狄更斯得知杂志销量下跌,读者对他的这部连载小说不像以前那样感兴趣了,他才考虑要把小说拿到美国去出版。他不属于那种把作品畅销视为不光彩的作家。他的勤奋多产没有使他精疲力竭。除了写作,他还创办并主持了三份周刊,同时又以极大的热情从事其他爱好。他可以毫不费劲地一天步行二十英里;他骑马、跳舞,还喜欢各种各样的玩耍。他在业余剧团演戏,甚至变魔术给孩子们看。他出席宴会,到处演讲,还慷慨大方地设宴招待客人。

有了钱,狄更斯一家便立刻搬进伦敦豪华区的一幢住宅,还从大商行定购了成套家具,精心布置客厅和卧室。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窗前垂挂着绣花的帷帘。他雇用了一个手艺不错的厨师,还雇用了三个女仆和一个男仆。他和妻子各有一辆自备马车,家里经常是晚宴不断,高朋满座。他的奢侈铺张,曾使詹姆斯·卡莱尔的夫人感到震惊,甚至连杰弗里爵士到他家赴宴后也在给朋友科克彭的信中说:“这样的晚宴,对于一个刚刚富起来而且有家有室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铺张浪费了。”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大笔大笔的钱。除此之外,狄更斯还有其他开销:他的父亲和一些亲属的生活全都由他负担,而且还得长期负担下去。老约翰生性浪荡,在他的所作所为中,最使他这个出了名的儿子感到难堪的事情,就是他老是用儿子的名义向人借钱,甚至偷偷地把儿子的手迹和手稿拿去卖掉。狄更斯不久便得出结论:除非让那些人统统搬出伦敦,否则他将永远不得安宁。于是,他不管他们怎样抱怨,在靠近艾塞克斯的奥芬顿镇上找了一幢房子,要他们搬到那里去住。与此同时,他创办了一份名为《汉佛瑞少爷之钟》的刊物,其部分目的就是想挣钱来对付家里的大笔开销。为了给刊物打开销路,他开始写《老古玩店》并在刊物上连载。小说大获成功,一时间人人都在谈论它,连康奈尔、柯勒律治、杰弗里爵士和卡莱尔这样的大文人也被这部小说的哀婉伤感之情所打动。甚至远在纽约,人们都聚集在码头上等着装有这份刊物的客轮进港,而当客轮徐徐靠岸时,他们又迫不及待地大声喊:“小耐儿有没有死?”

一八四二年,狄更斯夫妇去美国访问,临行前他们把四个孩子交托给凯特的妹妹乔治娜照看。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英国作家能像狄更斯那样生前就声名远扬,但是他的美国之行却并不尽如人意。这是因为,那时的美国人对欧洲人仍时时抱有戒心,尤其是对任何批评美国的言论都极为敏感。他们的新闻界和出版界肆无忌惮地侵犯“新闻人物”的隐私权。当时的美国新闻媒介固然也把外国著名人士的来访视为好事,但是只要他们不愿像动物园里的猴子那样被人耍弄而稍稍表示不满,马上就会被说成是自以为是、自高自大。美国的言论自由是不能伤害他人感情或者有损他人利益的。在那里,人人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前提是不反对别人的观点。对这些情况,狄更斯一无所知,于是就不免出错。美国当时还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所以不仅英国作家的作品在那里得不到保护,而且使美国自己的作家也受到损害,因为出版商大肆出版无需支付稿酬的英国作品,需付稿酬的美国作品就不太愿意出版了。狄更斯在欢迎他的宴会上发表演说时,便提出了这一问题。他这样做显然是不明智的。他的演说随即引起一片哗然,报纸上干脆把他说成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毫无绅士风度”。尽管他处处仍有崇拜者簇拥,在费城还花了足足两小时和那些前来向他致敬的群众一一握手,尽管那些争着想从他那儿得到纪念品的人把他身上的新大衣撕成了碎片,但是就他个人形象而言,这次访问并不算成功。因为虽有许多人为他英俊的外貌和充沛的活力所吸引,但仍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他缺乏男子气,认为他的服饰、戒指和钻石别针俗不可耐,甚至认为他举止粗俗,有欠修养。不过,他在那里还是结识了一些朋友,而且后来一直和他们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在美国度过了繁忙而使人精疲力竭的四个多月后,狄更斯夫妇回到英国。孩子们在姨母乔治娜的照顾下生活得很好。疲惫不堪的狄更斯夫妇恳求乔治娜和他们同住,帮助他们料理家务。乔治娜此时十六岁,刚好和玛丽初到弗涅伏尔客栈时一样年龄。她和玛丽长得很相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又一个玛丽。凯特这时又在盘算着生孩子了。乔治娜长得娇小可爱而且和蔼可亲,她还善于模仿别人的动作,常把狄更斯逗得捧腹大笑。于是乎,“一直思念着玛丽并把这种思念看得就像自己的‘心脏搏动’一样重要的狄更斯,从乔治娜身上看到了玛丽的身影,他发现时光似乎在倒流,便更加觉得‘过去与现在是难以分割的’。”(引自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狄更斯》)。

狄更斯曾忍受过长期的贫困,所以一旦有了钱,他就想过过豪华的生活。但不久,他便发现自己已经是债台高筑了。他决定把住宅租出去,自己到意大利去住,因为那里的生活比较省钱。他在意大利度过了一年,大部分时间住在热那亚。他饱览了意大利半岛的旖旎风光。但是,由于想使自己在精神上更为充实,他一直专心致志地读书,再加上他不自觉地总会显露出岛国人的褊狭性格,所以他并没有结交意大利朋友,始终只是个典型的英国旅居者。尽管如此,他还是结识了一位旅居热那亚的瑞士贵妇人,即德·拉·赫伊夫人,并和她友情甚笃。这位夫人的丈夫是瑞士银行家,她当时似乎正为自己的妄想症而苦恼。狄更斯一直对催眠术颇有兴趣,于是便向她保证,只要给她施用催眠术,便能解除她的苦恼。他们天天见面,甚至一天两次,说是为了施用催眠术。对此,凯特深感不安。在他们旅行时,德·拉·赫伊夫人处处跟随着狄更斯一家。后来,狄更斯的催眠术终于使德·拉·赫伊夫人恢复了健康,而凯特,直到他们一家回到英国后才如释重负。

凯特是个性情温和、气质忧郁的女人。她很固执,既不喜欢跟随丈夫旅行和赴宴,也不喜欢作为女主人在家里设宴待客。她既没有迷人的姿色,又显得笨手笨脚。所以,那些常与狄更斯交往的名流要人很快就发现,要和乏味的狄更斯夫人打交道实在是件令人讨厌的事。有些人甚至认为她是个废物。确实,做名人的妻子是不容易的,除非她足够老练或者富有幽默感,否则就难以胜任。凯特既不善于交际,又没有幽默感。她生来就不是那种性格的女人。但是,如果她非常爱自己丈夫的话,这些也算不了什么。不幸的是,凯特似乎从未真正爱过狄更斯。早在他们订婚期间,狄更斯就在信中抱怨过她的冷漠。她之所以嫁给他,原因大概就是女人总得嫁人,也可能因为她是八个女儿中最年长的,父母便把第一个求婚者安排给她了。总之,她善良、文雅、娇弱,却没有必要的修养和才能与丈夫的显赫地位相匹配。

与此同时,乔治娜在狄更斯家里占据了玛丽曾占据过的位置。随着时间的推移,狄更斯越来越离不开她了。他们一起长时间地散步,一起商量他的写作计划。她还充当他的秘书。国外生活的惬意和廉价使狄更斯尝到了甜头,他就开始较长时间地在国外逗留。乔治娜曾随他们一家去过意大利,后来又去了瑞士洛桑、法国的布伦港和巴黎。有一次,他们计划在巴黎住一段时间,于是她便单独和狄更斯一起先到巴黎找了一套公寓住下,等他们把一切安排就绪后再通知凯特,让她带着孩子离开英国。还有,在凯特怀孕期间,乔治娜总是随狄更斯一起外出旅行或者参加宴会,家里设宴招待客人,也由她代替凯特主持家宴。有人可能会以为,凯特对此一定会很不高兴,其实不然,她从未流露过任何不满情绪。

岁月转眼即逝,到一八五七年,查尔斯·狄更斯年满四十五岁,此时他已成为英国最有声望的作家,同时又是享有盛誉的社会改革家。在公众眼里,他的生活富有戏剧性。他的孩子也已长大成人。这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他喜欢演戏,有时为慈善事业义演,经常在一些戏中担任业余演员。这一年,他应邀到曼彻斯特去排演《结冰的深渊》。这出戏是威尔基·柯林斯[44]在他的帮助下编写的。曾为女王陛下夫妇和比利时国王演出过,而且大获成功。狄更斯扮演剧中一个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北极探险者,为此他还蓄起了胡子。他非常喜欢这一角色,因而他的表演极富感情,使许多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后来他同意在曼彻斯特重演这出戏,但他决定把过去由他女儿扮演的角色改由职业演员来演,因为他认为他的女儿不适合在大剧院里演出。于是,一个名叫爱伦·泰尔兰的年轻女演员便应聘前来。狄更斯曾在几个月前看过她演的《亚特兰大》。在她登台前,狄更斯曾去化妆室看她,发现她在哭,原因是她在演出时必须露出大腿。她的羞涩和矜持吸引了狄更斯。

爱伦·泰尔兰年仅十八岁,身材娇小,容貌秀丽,有一双碧蓝的眼睛。排演在狄更斯家里进行,由他亲自担任导演。在排演过程中,爱伦充满敬慕之情的举止和急于讨好他的样子使狄更斯非常得意,所以排演尚未结束,他便深深地爱上了她。他从商店订购一副项链送给她,不料商店却把项链误送到了他妻子手里,于是夫妻间不免闹起风波。看来,狄更斯最后容忍了妻子的怒气,因为她毕竟是无辜的受害者。在像他们这样的婚姻关系中,这也是丈夫用以平息风波的最佳方式。那出戏上演了,狄更斯的表演精彩至极。

由于凯特从未使他感到过满意,现在又迷恋上了爱伦·泰尔兰,狄更斯越来越无法忍受妻子的弱点。他写道:“她温存,随和,但无论怎样我都没法使她理解我。”他开始想到,他们的结合从根本上说就是不合适的。他曾对约翰·福斯特说:“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该那么年轻就结婚,现在时间过去了,情况却没有好转。”他的感情在变化,而她却依然停留在原地。狄更斯相当自信地认为,自己是没有什么地方需要自责的。他觉得可以自我安慰的是,他是一个好父亲,对孩子是尽心尽责的。这么想,倒有点像彼克斯涅夫[45]的处世态度。他其实并不想生育太多孩子,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孩子,完全是凯特一人的主张。不过他对幼儿还是很喜欢的,只是当他们长大后,他便不感兴趣了。大多数男孩到一定年龄,就被他送往国外。

这一时期,他喜怒无常,性情烦躁,除了乔治娜,他对任何人都要发脾气。最后,他决定和凯特分居。但是,由于他的社会地位,他又担心家庭关系的破裂一旦公开,很可能会招来种种谣言。这样的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多年来他一直在大肆宣扬家庭幸福。他比任何人都热衷于在圣诞节撰文颂扬纯真、和谐、美好的家庭生活。有人给了他一些建议:第一种是他和凯特各住各的房间,但凯特仍作为女主人主持家宴,并陪他出入各种公开场合;第二种建议是他住到盖茨山庄(他新近买下的一幢别墅)去,凯特留在伦敦;第三种建议是让凯特住到国外去。但是,所有这些建议都遭到凯特的反对。最后,他们还是决定彻底分居。凯特独自住在坎顿镇附近的一所住宅里,每年能得到六百英镑的津贴。稍后,他们的长子查理去那里和母亲同住。

这样的安排实在令人惊讶。人们总觉得奇怪,为什么凯特会同意丈夫把自己逐出家门,为什么她会同意离开自己的孩子。她明明知道狄更斯和爱伦·泰尔兰有恋情,这样的把柄在手,是完全可以由她来提出种种条件的。也许是她太老实了,也许是她确实有点愚笨;也有可能,就如某些人解释的,狄更斯神奇地使妻子相信自己有点精神失常,从而“使他的妻子觉得,自己最好是离开这个家”。不过,一般认为最可靠的解释是她酗酒。对此,我虽无十分把握,但相信这是真的。她很可能已变成了酒鬼。否则,乔治娜为什么要去掌管家务、照料孩子?为什么母亲离开家,孩子们依然留在家里?为什么乔治娜后来会这样写道:“可怜的凯特无法照看子女,这事已成公开的秘密?”看来,事情是比较清楚的。让长子查理去和他母亲同住,其原因或许就是为了监视她,不让她过分酗酒。

狄更斯名声太大,关于他的隐私,难免会有流言蜚语。他的朋友在私下里说他处理家庭事务有欠考虑。对他怀有敌意的人则到处散播种种无稽之谈,流言蜚语甚至传到了国外。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人们传说的情妇不是爱伦·泰尔兰,而是乔治娜。狄更斯很愤怒。他相信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出自霍格斯家,也就是凯特和乔治娜的家。于是,他逼迫他们声明他和他的妻妹之间没有任何可受指责的事情,并威胁说,如果他们不加以澄清的话,他就把凯特撵出家,而且分文不给。霍格斯一家为此足足用了两星期时间考虑对策。使他们犹豫不决的是:要是狄更斯真那么做的话,凯特能不能态度强硬地去寻求法律支持?如果不想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那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承认错误在凯特一边,而这又是他们最不愿意的。

在这场风波中,乔治娜是谜一般的人物。外面谣传纷纷,狄更斯觉得只有他自己出面,才能向大众解释清楚他与妻子分居的原由。他写了一封公开信,先在《纽约论坛报》发表,后来又由各家报纸转载。他在公开信中提到乔治娜时说:“说实话,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她更纯洁、更完美无缺的人了。”当然,他这么说的目的是要否认他和乔治娜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但完全可能是真话。也许,乔治娜是爱他的。她在狄更斯去世后编辑他的部分书信集时,把狄更斯对凯特的赞扬之词统统删掉了,可见她对姐姐一直存有嫉妒心。不过,在当时,丈夫即使和亡妻的姐妹结婚,也被教会当局认为是乱伦。所以,乔治娜虽然在狄更斯家里住了十五年之久,却很可能从未想过要和姐夫建立任何超出兄妹之情的关系。更何况,狄更斯又一心爱着爱伦·泰尔兰。或许,乔治娜觉得自己能得到一位名人的信任并能完全支配他,也可以满足了。令人困惑的倒是,她在盖茨山庄为狄更斯操持家务时,竟然会欢迎爱伦·泰尔兰到山庄作客,还与她交了朋友。

狄更斯曾以查尔斯·特林海姆的名义在帕克海姆附近为爱伦租了一幢房子。不久前,到那幢房子去的参观者还被带到一棵大树前,因为据说作家“特林海姆先生”生前很喜欢坐在这棵树下。狄更斯去世前,爱伦就一直住在那里。她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盖茨山庄到帕克海姆路不远,狄更斯经常到那里去和爱伦共度良宵。他们还一起去过一次巴黎。

在分居期间,狄更斯仍为公众朗诵他的作品,为此他走遍了英伦三岛,而且再次访问美国。他充分发挥他的表演才能,每次朗诵都大获成功。不幸的是,由于到处奔波,他被弄得精疲力竭。人们开始注意到,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已俨然像个老人,而他的活动还不仅仅是朗诵自己的作品。在和妻子分居后直到他去世的十二年间,狄更斯完成了三部长篇小说,还创办了一份相当成功的杂志《一年四季》。因此,他的健康每况愈下,这也是必然的。医生要他注意休息和静养,但公众的掌声又使他兴奋不已。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坚持要做巡回朗诵表演。就在巡回途中,他病倒了,不得不放弃后面几场朗诵会。他回到盖茨山庄,坐下来写他的长篇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但是,为了补偿朗诵会组织者因他缩减场次而遭受的损失,他又答应在伦敦安排十二场朗诵会。那是在一八七〇年一月,圣·詹姆斯教堂里人山人海,每当他入场和退场时,观众都站起来向他欢呼。朗诵会终于结束,他又回到了盖茨山庄,继续写他的《艾德温·德鲁德》。六月里的一天,在吃晚饭时,乔治娜(她和他同住在盖茨山庄)发现他脸色不对。“哦,你得躺下休息!”她对他说。“好,就躺在地上吧!”他回答说。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就顺着她的胳膊滑下去,躺在地上。乔治娜随即派人到伦敦去把他的两个女儿找来。第二天,这个能干而有主见的女人又派狄更斯的女儿凯蒂去通知她母亲,然后再把爱伦·泰尔兰带到盖茨山庄来。又过了一天,也就是在一八七〇年六月九日,他去世了。他的遗体被安葬在西敏寺墓地里。

在以上关于狄更斯的生平叙述中,我没有提到他在社会改革方面所作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也没有提到他对穷人、对被压迫者的同情和帮助。我尽可能地只谈到他的私人生活,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当你很想了解他的私人生活时,你才会怀着极大的兴趣去读那本我向你推荐的书——《大卫·科波菲尔》,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部自传。不过,狄更斯毕竟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在写自传。他确实从自己的生活中汲取了许多素材,但也仅仅是汲取素材而已,其他一切都来自他丰富的想象力。就如我已经说过的,密考伯先生和朵拉的原型分别是他父亲和他的第一个情人玛丽亚。玛丽·贝德耐儿和艾格妮丝的原型,一部分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人物玛丽·霍格斯,一部分是玛丽的妹妹乔治娜。大卫·科波菲尔十岁时被继父送去当童工,这和狄更斯自己被父亲送去做见习生很相像,而且大卫也像他自己一样,觉得和那些比自己社会地位还要低的同龄孩子混在一起,是一种“屈尊”和“降格”。

大卫·科波菲尔自述自己的故事,这是小说家常用的结构方式。这种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之一是,它迫使叙述者自始至终紧跟自己的叙述线索,也就是说,他只能叙述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亲身所行的事情。狄更斯的小说往往情节很复杂,读者的兴趣经常会被引向和故事进程不相干的人物或事件,而采用这种结构便可予以避免。在《大卫·科波菲尔》里,唯一离题的地方是对斯特朗博士和他的妻子、岳母以及妻子的侄子的关系所作的叙述,这些叙述其实和大卫的故事毫不相干,而且还叙述得相当冗长啰嗦。另一个优点是,可以增强故事的真实感,使你的同情心和叙述者的同情心融为一体。当然,你可以赞同他,也可以不赞同他,但不管怎样你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到他身上,结果便赢得了你的同情。

这种结构的一个缺点是,由于叙述者就是小说主人公,所以他只能毫不谦虚地向你叙述他自己是如何如何英俊,如何如何有魅力。当他叙述到自己的鲁莽行为或者当女主人公已爱上他(这时读者已看得清清楚楚)而他还蒙在鼓里时,他会显得傻里傻气,而他又往往表现得很自负。还有一个更大的缺点是,相对于叙述者即主人公所叙述的其他人物,叙述者自身的形象往往会显得苍白无力。这一缺点是采用这种结构的小说家都无法完全避免的。我经常自问,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结果?所能找到的唯一解释是,由于主人公就是叙述者本人,所以当他叙述到自己时,他是从内部来塑造自身形象的,他会不自觉地表现出种种混乱、怯懦或者犹豫情绪,这无疑是不利于形象塑造的;而当他叙述到其他人物时,他是从外部观察他们的,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想象力来描写他们,而当这种描写又是出自像狄更斯这样才华出众的作家之手时,他们身上最重要的戏剧性特征、他们的个性乃至于怪癖,都会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因而他们的形象生动而鲜明,使叙述者的自画像反而相形见绌了。

狄更斯尽了最大努力想激起读者对主人公的同情。但是,说实话,大卫为寻找贝西姨婆而出逃,在奔往多维尔海港时的那段表现他孤注一掷心情的著名描写,实在是过于夸张了。读者不能不感到惊讶,这个小男孩竟然会愚蠢到这种地步,竟然会听凭别人哄骗他,抢夺他。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在工厂干过几个月,在伦敦街头游荡过,还和密考伯一家同住过,替他们典卖过东西,甚至还去过马夏西监狱探监。读者不禁会想,既然说他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那他在未成年时也多少应该懂得一点人情世故,有一点自卫能力吧。然而,大卫·科波菲尔却自始至终表现得窝窝囊囊。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人欺骗和抢夺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表示过想与此抗争的意愿。他对待朵拉的态度是那样软弱无能,在处理日常家务方面又那样缺乏常识,这些也是让人无法相信的。他还那样迟钝,甚至都猜不出艾格妮丝在爱他。小说结束时,狄更斯告诉我们,大卫成了小说家。这更让我们无法相信了。如果大卫真的在写小说,那么我想,他的小说一定更像是亨利·伍德夫人[46]写的,而绝不会像是狄更斯写的。说来奇怪,大卫的创造者竟没有把自己充沛的活力和横溢的才华赋予他自己创造的人物。大卫全靠文雅俊美的外表吸引人,否则的话,他是不会像现在这样人见人爱的。他诚实、善良、为人正直,但他确实有点傻气。他是这本书里最不生动的人物。

不过,这没有关系,因为书里还有其他人物,他们却是最生动、最丰满和最具个性的。这些人物虽不十分真实,但富有生气。像密考伯、辟提果、巴基斯、特拉德尔斯、贝西·特洛伍德、狄克先生以及尤利亚·希普和他母亲这样的人,在生活中是没有的。他们只是狄更斯丰富想象力的奇异产物。然而,他们却被表现得那样生动、那样协调、那样逼真,简直叫你不可能不相信他们。他们虽表现得有点夸张,却仍然不失其真。你一旦认识他们,便再也不可能忘记他们。他们中最出色的,当然是密考伯先生。他是绝不会让你感到失望的。狄更斯最后让密考伯先生在澳大利亚成了一名可尊敬的官员,但有些批评家认为,这个人物应该自始至终保持他那种浑浑噩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个性。我对这样的苛责并不以为然。澳大利亚是个人烟稀少的国家,而密考伯先生相貌堂堂,受过教育,而且又极有口才,我不明白,像他这样一个具有那么多优点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在那里谋到一官半职?不过,我却不太相信他真能揭穿尤利亚·希普的诡计,因为他没有足够的心计和耐心。

只要有利于故事的发展,狄更斯就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巧合,从不过多地考虑必然性。现代小说家却不同,他们为了表现事物的必然性,不得不把情节叙述得充分可信,而且还要尽可能地逼真。不过,当时的读者都很愿意相信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故事情节。这恰恰是狄更斯的拿手好戏。他讲述故事的技巧是那样高超,以至于到了今天,我们还会相信这些故事。《大卫·科波菲尔》里充满了巧合。譬如,斯提福兹返回英国时,他搭乘的船在雅茅兹海滩遇险,这时为什么偏偏是大卫而不是别人正好到那里去看望朋友?其实,只要狄更斯愿意,凭他的技巧他是完全可以避免使用这类不合理情节的。但是,他还是这样写了,因为他认为这样可以为他提供机会来描写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尽管和狄更斯以前的小说相比,《大卫·科波菲尔》里的戏剧性事件并不多,但是其中有些人物,譬如尤利亚·希普,仍有一种通常被认为低级趣味的闹剧人物的意味。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个人物总体上是刻画得很有力的,是个令人恐惧的人物。还譬如,有个次要人物,即斯提福兹的仆人,他那种神秘、阴险的特点也写得过于可怕。在我看来,这类人物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洛莎·达特尔。这个人物可以说是小说中的一大败笔。我发现狄更斯的本意是想让这个人物在故事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只是他后来没能做到。他之所以没能按原意去做,我猜想(当然没有多少根据)原因是他担心那样会冒犯读者。我曾自问,要是斯提福兹不是达特尔的情人,那会怎样?要是她对他的仇恨中并没有掺杂那种饥渴的、疯狂的爱,那又会怎样?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我又弄不明白还有什么原因可使她那么残忍地对待小爱弥丽?——顺便插一句,我认为小爱弥丽是个影子式的人物,她仅仅起到了一点她能起到的作用而已。

狄更斯曾写道:“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部作品。就像许多慈祥的父母一样,我也有自己偏爱的孩子,他就叫大卫·科波菲尔。”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往往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但这是个例外。狄更斯的判断是正确的。马修·阿诺德和罗斯金都认为《大卫·科波菲尔》是他的最佳作品。对他们的看法,我想我们是会同意的。既然如此,这也就是作家本人、批评家和读者的一致看法。

读《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是一本奇特的书。它既是一本混乱的书,又是一本很好的书。它是丑恶的,却又给人美的感受。它是一本可怕的、痛苦的、充满激情的书。有人认为,一个牧师的女儿是写不出这样一本书的,因为她过的是一种隐士式的单调生活,认识的人很少,对世界几乎一无所知。我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呼啸山庄》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倾向。这种浪漫主义避开现实主义的耐心观察,放纵主观想象,时而兴高采烈,时而意气消沉,沉湎于神秘而恐怖的激情和狂暴行为。这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根据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以及她那种强烈的、受到压抑的感情,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呼啸山庄》就是她写的。但是,从表面上看,这部作品更像是她那个无赖弟弟写的。有不少人确实相信,这本书即便不是全部出自她弟弟之手,至少有一部分是他写的。

她弟弟的几个朋友就是这么认为的。譬如,弗兰西斯·葛隆迪就曾写道:“帕特里克·勃朗特(即勃朗特姐妹的弟弟)对我说,《呼啸山庄》的一大部分是他写的,而且他姐姐也承认……我们一起住在卢登福特时,这位病态的天才时常说些奇思怪想来给我解闷,而那些奇思怪想后来就出现在《呼啸山庄》里。所以,我是倾向于相信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是他而不是他姐姐想出来的。”有一次,帕特里克约两个朋友,即狄尔登和雷兰德,在去奇利的路上的一家旅店里碰头,互相朗诵自己的得意诗作。下面就是狄尔登大约在二十年后为《哈利法克斯监护人报》所写的一篇文章中的一段话:“当时我念了《魔后》的第一幕,可是当帕特里克把手伸进自己的帽子——他通常把自己的即兴之作放在帽子里——把他的诗稿取出来时,他忽然发现不对,取出来的不是诗稿,而是他正在写的一部小说的部分手稿。他对自己放错了东西觉得很懊恼,想把那些手稿放回到帽子里去。这时我们因为觉得好奇,就要求他不妨念一念,让我们看一看他写的小说究竟如何。他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他念起来,念了将近一个小时,每念完一页就把一页手稿放回帽子里。我们听得津津有味,但故事突然中断了,因为手稿是不全的。于是他便大体说了一下故事的结局,还说到几个真人的姓名,说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就是以他们为原型的。由于这几个人中间有个别人至今健在,我不便在此透露他们的姓名。帕特里克说,他还没有把书名定下来,因为他觉得,大概是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有魄力的出版商来出版他这部小说的。帕特里克所念的小说片断,其中的背景和人物——就其发展而言——我觉得和后来出版的《呼啸山庄》中的背景和人物非常相像,而《呼啸山庄》现在由于夏洛蒂·勃朗特的大胆断言,却被认为是她妹妹艾米莉的作品。”很可能,这话既不真也不假。夏洛蒂·勃朗特对此不屑一辩,她虽然一向恪守基督教仁慈原则,但她非常憎恨她的弟弟。这是真的。但是,就如我们所知,即便是基督教也是允许某种善意的、诚实的憎恨的。不管夏洛蒂的话被不被人接受,反正她有权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但是,传说也往往是有点根据的,我们很难想象,有人会毫无理由地凭空杜撰出传说来。那么,怎么解释呢?没法解释。有人暗示说,帕特里克写了前面四章,后来由于酗酒、吸毒,写不下去了,就由艾米莉接着写。这种说法的根据是前面四章的文风要比后面的更为矫饰、夸张。但我一点也看不出来。在我看来,整部书都是用一种习作者的笨拙风格写成的,整部书都是矫饰而夸张的。不要忘记,艾米莉·勃朗特在此之前没有写过一本书。任何习作者,当他或者她坐下来写东西时,开始总喜欢使用华丽的词句,因为生怕使用普通词句会影响作品的效果。只有经过实际练习之后,他或者她才会写得比较自然。

《呼啸山庄》的故事主要是由约克郡的一个女仆讲述的,但是所用词句和她的身份极不相符。也许艾米莉·勃朗特自己也觉察到了,这个狄恩太太说出来的话不是她这种人说得出的,于是她就让狄恩太太说她在侍候人的同时也有机会读过不少书。但是,即便如此,狄恩太太的那种故弄风雅的言词依然令人吃惊。她从来不说“我想试试……”,而是说“我尝试着……”或者“我试图……”;不说“走出房间”,而是说“从房中离去”;不说“碰见”某人,而是说与某人“邂逅相遇”。我敢说,这部小说不管是谁写的,反正前后各部分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如果说前几章的文风真的比后面各部分更加矫饰和夸张的话,我想那也是因为艾米莉·勃朗特想以此来表现洛克乌德是个痴心而自负的年轻人,而她的这种尝试不能说是不成功的。

我在某处曾看到有人推测说,如果小说的前面几章是帕特里克写的,那么根据他的意图,他是要让洛克乌德在故事情节中发挥更大作用的。确实,有一处暗示说,洛克乌德被小凯瑟琳吸引住了。如果他真的爱上了她,那事情显然会变得更加复杂。而现在,洛克乌德在小说中不过是个小小的捣蛋鬼而已。这部小说写得相当笨拙。但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艾米莉讲的是一个涉及两代人的复杂故事,而要讲好这样一个故事并非易事,因为她必须把两套人物和两套情节统一起来,必须处处留神,不能因为对这一套人感兴趣而忽视了对另一套人的兴趣。她还必须有一种居高临下的视角,这样才能像站在某处综观一幅大壁画一样,把在漫长岁月中发生的事情压缩到读者能够接受的某一段时间内。

我并不认为艾米莉·勃朗特一开始就经过缜密构思,知道如何才能在讲一个曲折的故事的同时又给人一种完整的印象。我认为她开始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把故事讲得连贯,后来她才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一个人物向另一个人物讲述一连串的事件。让人物讲故事并不难,也不属艾米莉·勃朗特首创,但就如我已经说过的,这样做有一个不利之处,那就是当人物在讲故事时,他必然要讲到各种各样的事情,譬如需要对景物加以描述,等等。这就很难使他的话听上去仍是在和别人说话,因为没有一个头脑健全的人是会那样说话的。一个有经验的小说家也许会用更好的方式来讲述《呼啸山庄》里的故事,所以我始终不能相信,艾米莉·勃朗特是在别人的创作基础上完成这部作品的。我想,只要你考虑到艾米莉·勃朗特那种极端病态、羞涩和沉闷的性格,就不难想到,这正是她自己的写作方式。

那么,有没有其他方式呢?有一种方式,但需要作家拥有广泛的生活知识,例如《米德尔马契》和《包法利夫人》就是用这种方式写的。我想,如果艾米莉·勃朗特也想到了这种方式,并用它来讲述这个无法无天的故事,那就会把她倔强而不妥协的个性表现得更加惊世骇俗;但是这样做的话,她就不可避免地要讲到,希兹克利夫在离开呼啸山庄后的那些年里,是如何设法使自己受到教育并且发了财的。这是她没法做到的,因为她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生活知识。所以她只能像现在这样,要求读者接受一个既成事实。不管读者信不信,反正她没别的办法。另一种方式是用第一人称,譬如说,让狄恩太太在“我”面前讲述这个故事。但是,我很怀疑艾米莉·勃朗特敢不敢这样做,因为她生性羞涩、敏感,是很害怕直接面对读者的。现在,她先让洛克乌德讲出故事的开头部分,再由狄恩太太把故事进一步展开,她自己则像戴着双重面具似的始终隐藏在幕后。为什么她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却又能讲出这样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我想,这是因为她在故事中把她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泄露了出来。她深入到自己寂寞的内心的最底层,并在那里发现了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与此同时,一种创作冲动又使她不得不把这些秘密遮遮掩掩地讲出来,以此卸下心中的负担。据说,她的想象力最初来自她父亲经常讲起的那些爱尔兰神话故事,以及她自己在霍夫曼小说中读到的那些怪诞故事,尤其是后者,是她在比利时求学时经常读的,据说她回到家乡后,仍然喜欢坐在炉边地毯上,搂着爱犬的脖子继续读霍夫曼的故事。

夏洛蒂·勃朗特曾认真地说明过,尽管人们多方猜测这本书里的某个人物是对生活中的某个人的影射,其实艾米莉并不认识这些人。我相信这是真的,我也相信艾米莉·勃朗特是从那位德国小说家[47]的神秘、恐怖的故事中找到某种迎合她偏执性格的东西的,但我认为,她是从自己的灵魂深处找到希兹克利夫和凯瑟琳这两个人物的。某些次要人物,如林顿和他的妹妹、恩萧的妻子以及希兹克利夫的妻子等(这些人物由于性格软弱而成为她蔑视的对象),说不定是她根据自己认识的某些人为原型加以创造的。问题是人们往往不相信作家的虚构能力,当作家完全凭自己的想象力大胆创造出人物时,他们也不愿承认。我认为,艾米莉·勃朗特本人就是凯瑟琳·恩萧,因为她像她一样任性,一样充满激情;同时我还认为,她又是希兹克利夫。把自己放到两个主要人物身上,是不是有点奇怪?一点也不。我们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统一的,不止一个人居住在我们内心,他们往往还是相互矛盾的。小说家的独特能力,就在于他能把自己拼凑起来的人物表现得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人那样。小说家最大的不幸,就是不能赋予人物以生命,也就是说他的故事对于他的人物来说尽管非常重要,但是和他自己却毫不相干。对于一个以《呼啸山庄》这样的小说作为处女作的作家来说,不仅把自己作为小说主人公是常有的事,就是在小说主题中出现随心所欲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稀奇。这样的作品往往会表现一种自由自在的梦想,一种在独自散步时或者在彻夜不眠时的梦想。他们喜欢把自己想象成圣人或者罪人,伟大的情人或者邪恶的政客,勇武的将军或者冷酷的凶手。而正是因为大多数人的梦想中总有许多荒诞的东西,大多数作家的处女作中也总有不少无稽之谈。我想,《呼啸山庄》就是这样一个梦中的自白。

我认为艾米莉·勃朗特把自己的梦想全放在希兹克利夫身上了。她把自己的激愤、受挫的情欲、无望的爱、妒忌、对人类的憎恨和蔑视、残忍和虐待狂,都给了他。夏洛蒂·勃朗特的朋友艾伦·纽赛曾说到过这样一件不寻常的事:“她(指艾米莉·勃朗特)喜欢把夏洛蒂带到一些地方去,那里是夏洛蒂自己不敢去的。夏洛蒂生来害怕牲口,而艾米莉就是喜欢带她去看牲口,并对她说这说那,只要夏洛蒂一害怕,她就嘲笑她,以此为乐。”我认为,艾米莉·勃朗特就是以希兹克利夫的男性之爱,即一种纯粹的动物本能,来爱凯瑟琳·恩萧的。我觉得,当她作为希兹克利夫对凯瑟琳又踢又踩并按住她的头朝石板上猛撞时,她一定在笑,就像她嘲笑夏洛蒂那样;同样,当她作为希兹克利夫打小凯瑟琳的耳光并对她破口大骂时,她也一定在笑;我想,当她欺凌、辱骂和威吓自己笔下的人物时,她一定是浑身颤动,有一种透心的解脱感,因为她在现实生活中既自卑又抑郁,在人们面前总觉得受到了羞辱。此外,我还认为,她作为凯瑟琳,可以说扮演了一个双重角色,她既和希兹克利夫争吵,看不起他,知道他是个不祥之物,却又从心底里爱着他,为能压倒他感到欣喜若狂,而且觉得他们俩是真正的一对(我说“他们俩”就是指艾米莉·勃朗特本人的两面,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他们当然是天生的一对)。虐待狂往往也有受虐倾向,凯瑟琳被希兹克利夫的桀骜不驯和粗暴残忍的天性深深吸引住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