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喝点什么?”酒保说。
“我是来找人的。”我转身走开了。
奈斯特已经代表FBI审讯过这个女人。NCIS应该也找她谈过话了,也许是派奥康纳来的。就算在莫索特刚刚被杀时,她觉得接受审问是种侮辱,但现在应该也平静下来了吧。她和莫索特非常亲密,她对那个男人的记忆应该是很有价值的线索。
酒馆隔壁有一座破旧的建筑,上面挂着“空房出租”的牌子。我记下了房东的电话,一回到红屋顶酒店就拨了过去。已经快到凌晨一点了,我本来只想着在答录机上留个言,谁知道一个男人接起了电话,他是东欧口音,声音浑厚,很难听清。
“明天过来吧。”他说,“早上来,我把钥匙给你。”
“能付现金吗?”我问。
“只能用现金。”
第二天一早,我把保证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交给他——没有租约,按月付款。当天下午我就搬了进去,我的房间在三楼,只有一个卧室,没有电梯。到处都是发霉的味道。我用黄油刀把窗户上的油漆剔下来,这才能拉开窗户。磨损的木地板上了好几层乳霜。厨房水槽的龙头和我印象里祖母家的一样,柜子也差不多。刹那间我有些恍惚,但再一想,这些细节之所以存在,也许只因为观察它们的人是我吧。也许这间房在现实世界里根本不是这样。我把从红屋顶酒店带来的便笺纸铺在写字桌上,信手乱画起来,画了一个钉在空中的骷髅。
我在纸上写:派特里克·莫索特。埃里克·弗里斯。天秤号。
雷马克,“天秤号”的指挥官,她是怎么救下“巨蟹号”的呢?O形圈……难道是“天秤号”的O形圈也出了问题?但雷马克没有注意到吗?如果她救了“巨蟹号”,为什么不能救下“天秤号”呢?
我把草稿纸撕成碎片,重新翻开“天秤号”的成员名单,看着雷马克的照片出神。她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那么潇洒,意气风发的样子简直像要去统治整个世界。你到底去哪儿了?
门罗维尔枪械展就在几周后,我可能会在那儿见到奈斯特,问问他可有派特里克·莫索特和玛丽安案件的线索。我现在还有点时间。大多数早晨,我都在华盛顿市里闲逛,感受着这个城市的质地。我去商场买了几件舒服的衣服,打扮成其他女人的样子——登山装、运动背心、瑜伽裤。我把头发染成驾照照片上的颜色,黑发让我的五官更立体,颧骨突出,下颌线清晰。我觉得自己变得更坚强了,比金发女郎显得更不好惹。
我成了梅滋的常客,妮可也经常在那儿。她在吧台边抽烟喝酒,看看电视。我们两个中间隔了几个座位,谁也不说话,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一周后的礼拜四,时间刚过午夜,我俩都已经喝了不少。这天忽然下起了大雪,好多人躲进梅滋,抖了抖鞋,把衣领上的积雪弹下来。我知道妮可爱喝曼哈顿鸡尾酒,于是给她买了一杯。
“我叫考特妮。”我尽力压着自己的甘敦口音,说,“是时候互相认识一下了。”
“我是可儿。”她的非洲口音轻快而有韵律。我们握了握手,她戴着一个蛇形的手镯,手掌很硬,结满老茧。她往我这边移了一个座位,点上一根“百乐门”香烟。“你住这附近?”
“就在隔壁,”我说,“住那个垃圾楼里,白色那栋。我前几天在这儿租了房,所以等晚上酒馆的人把我赶出去之后,我上楼就能睡觉了。”
“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煤气公司的人呢。”妮可说,“但后来我认出你来了。我们见过吗?”
“没有吧。你在这附近上的中学?我在坎迈克学校。”
“我是在肯尼亚长大的。你说呢?”
“樱桃可乐兑朗姆。”
她请了下一轮酒。她很健谈,说个不停,短短时间内我已经知道了她每天的行程,以及在临终关怀中心的工作。我问她过去的事,甚至直白地提到了她的前男友们,希望她能讲讲和派特里克·莫索特的故事。但她说的还是工作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她的那些同事,和她帮助别人的成就感以及面对死亡时的愧疚心情。说到动情处,她就一口干一杯野格利口酒。
我每次去梅滋都能见到妮可,有时她在吧台喝酒,有时和别人聊天。我试图忘记夏侬·莫斯这个身份,而是作为考特妮·吉姆活着。过去的生活渐渐远离,新的生活近在眼前。这里一切都不急不迫,不管我在这里待多久,现实世界都为我而暂停。我想让时间慢慢过去,随心所欲地生活。我几乎要忘了自己是谁,所以只能不断提醒自己来这儿的目的。每晚睡前,我看着写字台上玛丽安·莫索特的照片,低声祈祷:你还活着,你还活着。红屋顶酒店的便笺纸就压在照片下,我用黑色马克笔写了一行字:生命比时间伟大。
[12]海军及海军陆战队退役士兵组织的联谊会被命名为“尾钩协会”。1991年,尾钩协会在拉斯维加斯举办了第三十五次年会,超过四千人参与了本次活动。然而,活动期间,举办年会的希尔顿酒店里有八十三名女性和七名男性报警声称遭到了性侵犯和骚扰。这就是海军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尾钩事件”。
[13]制造俄克拉荷马爆炸案的凶手,他开着一辆载满炸弹的车闯入当地一间日间看护中心,导致一百六十八人死亡,五百多人受伤。
[14]一种常见的宇宙观,即认为宇宙是有限大的,且同时并行存在着多个世界。
[15]著名的英语儿歌《划船曲》中的歌词。歌词如下:划,划,划小船。顺着溪流慢慢下。快活,快活呀,快活,快活呀。人生就是梦一场。
02
老威廉佩恩公路两边全是广告牌:枪械展——就在本周。会场在门罗维尔购物中心外,旁边紧挨着一家玩具反斗城,停车场挤得水泄不通,我只能把车子停在街对面的小电影院外。进场门票九美元,检票员挨个检查有没有携带武器。
尽管我用了假身份,在这里也没必要隐藏自己,反正奈斯特应该都会认出我来。我掏出徽章:“海军犯罪调查局。”
“你和吉布斯是一起的吗?”他问。
“那是谁?”
“就是电视里那个啊。”他一边说着,撕开了票根,在我的手上印了个老鹰的章。
“我是联邦特工。”
“我说的是那个电视节目。”
会场大厅摆满了一排排呈蛇形排列的折叠桌。我在人群里寻找着奈斯特的脸。展览上来了好多弹药和牛肉干的供应商,一些桌子堆着杂货,就像家里后院的跳蚤市场,只是卖的东西变成了AK47的香蕉形弹匣和生锈的温彻斯特步枪。还有刀具——弹簧刀的刀柄闪着宝石的光泽,荧光绿的斧头贴有“专为狩猎和追杀僵尸设计”的标签。不过世界上真的有僵尸吗?还有人问我要不要买个防身喷雾带在包里。
“你穿这个肯定很好看。”一个满头银色小卷的女人凑过来,举着一件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省布料的粉色背心,上面印了举着AK47的Hello Kitty。
其他T恤上印有戴纳粹臂章的皮尔斯伯里公司面团娃娃和“白色面粉”字样,或代表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咆哮的老鹰。我在枪械展桌中间来回闲逛,我喜欢木质枪柄的触感,那种温度和重量,不是一般半自动步枪的塑料感可比的。我看中一支应该是专为女枪友设计的粉色迷彩霰弹枪,但现场大概只来了六七个女人,况且她们看上去也不像会喜欢这把枪。
“天啊,夏侬·莫斯,是你吗?”
“奈斯特?”
是三十多岁的奈斯特,依旧很英俊。他的眼睛炯炯有神,我几乎要忘了这双眼睛有多么好看。浅浅的蓝色,从内而外地闪着光。他的头发颜色更深了,满脸的胡须,末端微微发白。他过去就很瘦,但现在似乎又掉了几斤,精瘦的身材像个长跑运动员。法兰绒衬衫,蓝色的牛仔裤。他的展桌叫“鹰巢”,桌上什么东西都有。大部分是纳粹的装备——古董步枪、刺刀、玻璃手枪套、瓦尔特P38手枪和鲁格尔手枪,每把枪都配备了原主人(某个军官)的军章和保真证明。还有一些美国军队的玩意儿,一张巴顿将军的签名照片。奈斯特从桌子一边绕过来。
“真的是你。”他抱了抱我,带来一股烟管的呛味。抱着他的感觉真好。“你一点也没变,”他说,“一点也没变。就跟我上次见你时一样。这都过去多久了?”
“十九年,差不多。”我说。
“十九年。你知道吗,我第一眼就认出你来了,但我还以为你是莫斯的女儿。”
“哈哈哈,我没有孩子。”
“我得好好看看你,”奈斯特说,“天啊,你……你看上去也太年轻了。保养得真好。”
“其实我没感觉自己有多年轻。现在也要染头发了。”
“我看出来了,很好看,”奈斯特说,“我喜欢深色头发。”
“头发全白了,不染都不行了。”
“说实话,见到你真的很开心。你刚走的时候,我想你可能去了CJIS。后来,CJIS遭到袭击时,你的办公室也在那儿,对吧?我记得是这样。”
“嗯,”我点了点头,“但出事的时候我在海上。我随船出任务了。”
“你知道布洛克的事吗?”他问,“布洛克的妻子?她在CJIS袭击事件中遇害了,还有她的两个女儿。”
“拉什达。我最后一次见布洛克是在坎农斯堡。他怎么样?”
“他们把孩子送到办公楼的日托中心,”奈斯特说,“母女三人都遇害了。布洛克再也没缓过来,后来也没再结婚什么的。他没日没夜地工作,一直很忙。但状态还不错,上次见面我们还聊了一会儿,你知道吗,他连升了几级。他现在在匡提科。我跟他打听过你的事,但他也不清楚。好像没人知道你去哪儿了。我们都以为你也在那场灾难里去世了……但今天竟然又看见你了!我把那场灾难的受害者名单看了好几遍,还有电视上转播的纪念节目。今天竟然在这儿看见你了。天啊!夏侬,看见你可真高兴!”
奈斯特变得更健谈了,不像以前说话语速那么快。他的声音还是印象里那样温暖。
“你最近怎么样?”我看了看他桌上的东西,问道:“这些都是什么?”
“我一直在鹰巢。这些是我父亲的收藏。他喜欢囤货,喜欢一切和军事相关的东西。一战、二战之类的。我差一点把这些都卖了,但一个朋友说服我来军械展试试。我做这行已经快六年了。主要是英国、美国的战争纪念品,纳粹的东西卖得最好。这行比坐办公室强多了。”
“你不在局里了?”
“走了很久了,”他说,“我会告诉你发生了什么,等我先让隔壁桌帮着照看一下生意。你有时间吗?我请你吃午饭。这边的鸡肉条味道还行。”
我要了一杯咖啡。会场中心的咖啡店在洗手间附近,外面摆了几张桌子。奈斯特把咖啡端来,闻起来有点烧烤酱的味儿,我几乎一口没喝,倒是乐意捧着杯子暖手。奈斯特说话的时候额头一皱一皱,我印象里他之前就是这样,现在的皱纹似乎更深了点。他的眉毛也更浓、更柔软。
“见到你很开心。”我说。
我们两人之间有种奇异的熟悉感——虽然即使在1997年也只有一面之缘,而随后又过去了那么久的时间,我却感觉我们才刚刚见过面,好像正准备要继续一段被迫叫停的聊天。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奈斯特问道。
“来找你,”我说,“你这段时间到底在忙什么?”
“我从FBI辞职了,2008年的时候。先是做了一段时间自由职业,当摄影师。后来找到了这份工作。就是到处跑,能遇见不少人,挺适合我的。我一直都对历史很感兴趣。”
“你瘦了,”我说,“简直是皮包骨头。”
“是啊,唉。”
“搬回西弗吉尼亚了?”我问,“你是在暮光城长大的,对吧?”
“我家一直在那儿。我在一个叫巴克汉诺的小城外有座房子,”他说,“那里安静得很。离什么都很远。每年都要办一场草莓节。”
“我小时候经常去。”我隐约想起了草莓凉糕和当时视为偶像的草莓节选美皇后。也许奈斯特也在那里,带着相机,拍下了不少独具美国风情的照片。“但很多年没去过了。”
“是啊,你在那附近长大的。坎农斯堡,是吗?你家就在那起罪案发生的地方。”
“你为什么跑去巴克汉诺?”
“赶巧了。我想找个带车库的房子存放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里的房子正好有个小谷仓。等有空你可以去看看。好多买家都去那儿挑货。”
“听起来你过得真不错。”
“比之前好太多了,”他说。
“我不想拐弯抹角了,”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离开FBI?”
“你知道吗,你现在做的事和几年前发生在内华达的事一样。所有警力都预备好随时闯入一个男人的牧场——为了什么呢?调查他怎么放牧?调查的意义又是什么?至于动用这些暴力?我只是……我再也不想做其中的一员了。不能成为暴政的一员。”他出神地盯着枪械展上的每个人,会场的喧嚣逐渐远去,他清了清嗓子,咳嗽几声,“我参与了一起‘允许使用武力’的案子。我杀了人。这件事几乎摧毁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些冠冕堂皇的连篇废话——FBI的官方废话。我承认,后来有段时间喝酒喝得太多了……不得不接受现实。”
“你现在还好吗?”我问。
“好了。你跟着我找到这儿来,从门罗维尔一路过来找我?”
“我想和你谈谈玛丽安·莫索特的案子。”
“玛丽安·莫索特,”奈斯特用手抚了抚胸口,似乎这个名字让他很受伤,“为什么是她?”
“我们找到她了。”我说。
“过了很久才找到。”
“我看了案宗调查,但还需要一些细节。”
“已经过去这么久,为什么还追着不放?”奈斯特问,他的额头皱成一团,像是一种祈求怜悯的表情,“为什么?”
“我被分到了审查组,”我说。这是个典型的幌子,既不至于让人起疑,又代表了一种模糊、枯燥的工作性质。“是在黑水瀑布附近发现的?”
“在树林里,对。被埋在黑水旅馆旁,”奈斯特说,“你……忽然出现在这里。像个鬼魂……打听鬼魂的事。你想问的真的是玛丽安·莫索特吗?”
“我得知道关于她的事,你都知道些什么?”
“那为什么不直接去问FBI呢?为什么来这儿找我?布洛克也在啊,就在弗吉尼亚。他也能告诉你。他知道的还更多。”
“我想和你谈谈。”
“那也别在这儿说了,”奈斯特说,“我不想在这里谈起那些事。妈的,这里的人要是知道了我以前是FBI的,肯定以为我在监视他们,以后也不会再搭理我了。我们过会儿再见?今晚行吗?枪械展下午四点结束。”
“在哪儿见都行,”我说,“你住哪儿?”
“我今晚准备回家。我走之前一起吃顿饭吧。就去昨天我刚去过的吾登尼考酒店。”
“你家在巴克汉诺,离黑水不远吧?”我说,“能带我去找到玛丽安尸体的地方看看吗?”
“你真想去?过去这么久,你找到我,就想让我带你去那儿?好,真他妈的……我先带你过去,再回家,”奈斯特说,“等我们到那儿,天也该黑了。你的腿没问题吧?要走很远,你行吗?”
“行。”
“好。那……我们为什么不在旅馆见?就在黑水旅馆。我稍微早点走,和你在那儿见面,大概六点或六点半。也没来得及给你买鸡肉条,还是今晚请你吃饭吧。去我知道的一个店。”
晚上我早早就到了,在车里听着广播,等了二十来分钟。我把从星巴克拿的餐巾纸撕成了一地碎屑——很奇怪,我竟然如此紧张。奈斯特说,我就像个鬼魂,打听其他鬼魂的事。在黑水旅馆外等他的这段时间,天还没有黑透,但我记得这里的晚上有多么黑。旅馆四周的铁杉树林好像比以前更茂密了,到处都有鬼魂的气息,我有种预感,我会再来到二十二号木屋,看见派特里克·莫索特瘫在地上,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
奈斯特把他的福特F150停在我的凯美瑞旁边,招手示意我上车。
“你来开?”我问。
“我们只能开一辆车过去。”
我们离开了主路,沿着小道往山上开,白天的热气逐渐散去,林子里越来越冷。
“夏侬,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还是这么年轻。”
“别闹了。”我说。
“真的,夏侬,”奈斯特说,“我都变成老头子了,再看看你——”
“谢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健身,吃得比较注意。”
“你好好想想,你该写本书,如何永葆青春。到时候你就赚大钱了,还能上脱口秀。”
奈斯特拐进一条刚刚好能走一辆车的小路,像是一条通道或者专走伐木车的路,陡峭地直通山顶。卡车的轮胎在地上打滑,奈斯特踩紧油门,感觉轮胎已经转不动了,整辆车震动着往坡上走。我靠在座位上,抓紧扶手,生怕卡车忽然滑下去,连人带车栽倒在山脚下。
“到了。路上还留着之前的标记。”
奈斯特向前指了指,我看见树桩上缠着橙色的警戒线。他蹭着两边的松树,勉强把车开到一片狭小的空地,停下车。
“卡车最远只能走到这儿了,”他说,“救护车开不上来,所以他们当时用皮卡把玛丽安的尸体送下去。”
尸体,玛丽安的尸体……我看了看脚下,小心翼翼地下了车。松树在天幕上铺陈开黑暗的轮廓,头顶是一圈夜空,像紫罗兰色的瞳孔,盯着我们。这里更冷了。
“我们还要走一段,”奈斯特说,“一小段。”
我们要走的路已经被灌木丛遮挡了七七八八,但奈斯特还是找到了,他踩着杂草,用手拨开树枝,好让我在后面跟着他,一前一后地继续走。我们抓着树干,爬上几级石头。奈斯特把我带到一条看上去干涸了很久的小河旁。这里有五棵铁杉树、黑色的泥土,露出地面一半的石头上长了祖母绿色的苔藓。
“就是这儿。”奈斯特说。
我心想:玛丽安,你的尸体就是在这儿被找到的……
“这个地方是偶然被发现的,”奈斯特说,“两个挖人参的人往山上走的时候迷路了,他俩以为只要朝山下的方向去就能看见河,跟着河就能回到瀑布了。他们在山上找到一片‘石冢’——就是一堆平坦的岩石——还以为是其他挖参的人做的标记,所以又往前走了一段,结果看到了另一片石冢,再走,又是一片。那些石冢把他们引到了这儿,就是我们现在所站的地方。我没看见什么石冢,肯定有人把证据毁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那些标记?”
“嗯,我能猜到,”我说,“垒起来的石头。”
“那两个人在这儿转了一圈,看见几个红色的小果子,估计是地下长着人参。他们开始挖人参,却挖到了骨头。一开始还以为是动物的骨头,后来越想越蹊跷。他们没有继续挖,跑去叫人来了。”
“你们把她挖出来的?”
“公园管理处挖的,”奈斯特说,“发现是人类遗骨后,才把我们叫来。我们几乎立刻就知道这是谁的遗体了。很滑稽……我还记得布洛克走进会议室的那一刻,他说‘我们找到了玛丽安’,可当时我们其实只知道公园管理处挖出了一些骨头,但布洛克却像有感应似的,他知道那是我们要找的女孩。直觉啊。我们立刻把尸体的牙齿和玛丽安的牙科记录做了比对。”
我吸了口气——空气里满是松脂的气味、潮湿的石头的气味。这是一个很适合安息长眠的地方。
“我从报纸上看见了布洛克的说明,”我说,“说莫索特是自杀?他知道派特里克·莫索特是被谋杀的啊。他一直不相信莫索特是灭门案的凶手,对吧?我听说布洛克的说明只是为了掩盖真相。”
奈斯特笑了起来,“是啊,可以这么说。实际上,你不是问我为什么离开FBI吗?还发生了其他的事,当时我们找到了派特里克·莫索特的尸体。很明显是谋杀案,但布洛克却说得像一起自杀案。我们听到的版本是一个男人杀了自己全家,然后又自杀,简直像电影剧本里写好的。我不相信,我不能眼睁睁地看别人撒谎。后来过了几年,找到了玛丽安的尸体,但官方的说明还是那样。派特里克·莫索特就是被谋杀的——多么明显的事实啊。他不是自杀。我不相信这个故事。”
“但是FBI还在调查这起案子,不是吗?”我问,“你去调查了一个女人,尼永奥?”
“妮可。”奈斯特说。
“我们从弗里斯家找到了她的照片,”我说,“我从案宗里得知,她是莫索特的情人,两个人在一起好几年了。”
“嗯,我记得她,”奈斯特说,“如果我没记错,旅馆登记了她的车牌号,我们顺着车牌号找到了她。”
“从她那儿没得到什么线索?”
“完全没有,”奈斯特说,“你发现莫索特尸体的第二天,我们就找到她了,也可能是第三天。我审了她整整两天,但她什么也不肯说。”
“她都说了什么?”
“莫索特从酒馆里勾搭上她,他知道妮可是个护士,所以跟她说自己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她在一个医护中心工作,并不知道怎么能帮助莫索特,但一来二去就爱上了他。他们开始在旅馆私会。”
这是我所熟悉的那个妮可。她无声地栖居在酒吧,就像一间装饰沉闷的房间,墙上挂着的一幅家族画像。也许冥冥之中,命运安排莫索特走进了梅滋酒馆,但他看见她,听到她的声音,就再也不想失去她了。我并不认识莫索特,但我似乎能看到他对妮可一见钟情的样子。
“找到玛丽安后,你和她谈过吗?有没有问过她莫索特失踪女儿的事?”
“没有,”奈斯特说,“找到玛丽安的尸体后,我们又研究了这个案子,害怕漏过什么线索。但那一年是……2003年?2004年?自从‘9·11’事件开始,FBI的首要任务就变了。我们再没有资源继续跟踪未结的案子,我们部门开始专门调查网络犯罪和反恐战争。布洛克那边,早就不再查派特里克·莫索特的事了。NCIS还在调查,但大部分时间也没有我们的参与。我们想联系你,找到你,可没有人知道你在哪儿。我想,在找到玛丽安尸体的时候,你应该也希望能在场吧。”
“是啊,是的,”我说,“她最后在哪儿下葬了?”
“送她回了坎农斯堡,和她的家人葬在一起。”
“还有她爸爸?”
“嗯。他们是一起火化的。”
“你还记得弗里斯的房子吗?”我问,“那艘指甲拼起来的船?”
“记得。”
“那个线索后来怎么样?”
“实际上,我记得当时我们和验尸官合作,”奈斯特说,“想找到一个办法,至少能验证那些手脚指甲里有没有玛丽安的。但这个想法几乎不可能实现。”
“你们找到她的时候,有什么新情况吗?”
“没有。报纸上有些八卦新闻,”奈斯特说,“但布洛克不想公开太多细节,不想让人们知道这里。”
“你一直没想通到底是谁杀了她?这么久以来都没有怀疑对象?”
奈斯特摇了摇头。“毫无头绪。”
暗影聚集在树林深处。我看见了萤火虫。奈斯特坐在石头上,蜷缩进他的羊毛夹克。我们可以守在这里,我想,这里有很多树,方便藏身。我们可以藏起来,看看谁会到这儿来,到底是谁堆起了那些石冢。
“我需要你在地图上给我指出这个地方,”我说,“还有到达这里的详细路线。走哪条路,哪个路线。一定要特别详细,这样等我将来自己找过来,又找不到路上的标记时,不至于迷路。你能帮我吗?”
“我帮你在地图上画出来,”他说,“你一定冻坏了吧?我们往回走吧。我请你吃点东西。”
奈斯特拿着强光手电筒,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很难在下山的路上找稳落脚点。我不知道该把自己的那条假腿踩在哪儿,也试探不出脚下的沙子或石子会不会打滑。我不断踩空,摔倒,摔破了膝盖。我紧紧抓着树枝,手掌全是黏糊糊的松脂,身上落满了松针,还在一个劲地打滑。
“来,”奈斯特伸出一只手。我抓住他的手臂,胳膊环着他,向他那边靠过去,互相依偎着走下山。他一路都在保护我。
“谢谢了,”因为要靠他的帮忙才能走下山,我有点沮丧,“我不喜欢像刚才那样……依靠别人。”
“我不介意。”他说。
我们在巴克汉诺吃了饭,是一个离河不远,叫“小城烧烤”的馆子。我们在卡座坐下,桌上深棕色的方格布上垫着厚厚的塑料垫。这里的装饰就像个乡村厨房——有一个旧屋棚,一个壁炉。木镶板的墙上挂了花环。我们每人点了份牛排和洋葱圈。奈斯特从酒壶里倒出些“云岭”啤酒。
“我挺喜欢这里。”我说。
“是啊,我算是这儿的常客了,他们手艺不错。”
“她很漂亮,”我看了一眼吧台的女酒保,她身上有点爱尔兰人的样子,“你没和她聊聊?”
“那是安妮,我们聊过啊,”他说,“我敢说等下次再来,我非得解释清楚你是谁才行。”
“她是你女朋友吗?我可不想坏了你的事。”
“不,不是女朋友。我有过一个女朋友,是几年前的事了,某天早上一睁眼,我们忽然觉得彼此只是在消耗对方。有时候,就算是正确的人也不能长久啊。有时候能坚持下去。”
暧昧的气息渐渐把气氛变暖。在这里,似乎什么事都不用考虑后果。我想牵他的手。用膝盖轻轻碰他,他没有躲闪。“谢谢你带我来这儿。”我说。
“这就是你需要的全部信息了?”奈斯特问,“你要回去汇报情况,或者写报告?”
“暂时不用,”我说,“我这段时间都在这附近。”
“好。见到你很高兴。”他说。
我随奈斯特一起出门,走到他的卡车前,心里暗暗地想,要是他没有这满脸的胡子就好了。忽然,他说:“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想你。”我失去控制,吻了上去,在那柔软的胡须里吻到他的嘴唇。我能感觉到他对我没有期待,至少并不迫切,但他回吻着我。
“这里有人。”我说。奈斯特后退一步,好像他刚刚侵犯了我或者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对不起。”“你住哪儿?附近吗?”我问。
我跟着他的尾灯,沿一五一公路开到老埃尔金斯路上,二十分钟后,他把车停到一个长长的砾石车道。打开了廊灯。我停在他的卡车后面,跟着从侧门走进屋。“我一直修不好这把锁。”他边说边把门推开。一只狗从屋子里跳了出来,冲进院子的黑暗处。奈斯特一把把我拉过来,就在这间储藏室里开始吻我。我回吻他的眼睛、嘴唇……他抚摸我的左腿,把手放在那儿。我不确定这到底是一种暗示——暗示他不怕我的残缺;还是一个标志——标志着他愿意接受我。
“你是怎么失去这条腿的?”已经过了午夜,奈斯特问,“还是出生就这样了?”
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在微弱的月光下,看见电视上挂的一幅奇怪的画。是一个人的身体,仰卧着,我有点怀疑这是个女人,就像戴维·吉姆房间里贴的泳装海报,但我看清了,这是个死去的男人的尸体。
“那是什么?”我问,“不是你画的吧?”
“嗯,不是我画的。我买下这个房子的时候,那幅画就在那儿了,我一直没摘下来。卖房子的人把那画送给我,说它和一部俄国小说有关。我看只是一幅旧画的海报吧。好像是耶稣。”
“你可以把自己拍的照片挂起来啊!”
“不就是一幅耶稣画像吗?难道还能比罪案现场更可怕?”
“你应该置办点别的东西。”
“嗯,”他说,“也许我将来会把它换下来。我拍过几张黄石公园的照片,很喜欢,其中有一张是大棱镜温泉。但你知道,那幅画……我过去信教,我是在教堂里长大的。”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相信肉体的重生,”我说,“你以为这样说能安慰我吧,毕竟当时目睹了那么多死亡。”
“是啊,这听上去就像我会说的话。但那段时间,我遇到一件事。像是宗教的体验。但你肯定不这么认为。你有过那种宗教体验吗?比如听见上帝的声音?”
我想起从太空看到地球的时候,那一刻,几乎和世界的万物都产生了某种神圣的关联。“没有,”我说,“没有过宗教的体验。我能发现自然的美,但从没听过什么上帝的声音。”
“我有过——上帝出现在我眼前,但他像一个黑洞,”奈斯特说,“让我不知所措。人们都在讨论‘无限’是什么,他们觉得无限是永远不会结束的事,其实不是这样。无限也可以是一种否定。我们从泥土中生长,细胞分裂繁殖,逐渐长大、衰老、腐烂,再被后人取代我们的位置。多恶心啊,无数的尸体和死亡,数十亿人,像潮水涌来又退去。所有宗教,关于上帝的那些废话……就像你小时候对一些事情深信不疑,将来某一天反而会纳闷:我怎么会相信那些狗屁?太幼稚了。自从上帝的样子出现在我眼前后,一切就都变了。我开始喝酒来麻醉自己的恐惧。我太害怕这个世界了。我再也忍受不了FBI的工作,所以辞职搬走了,天天喝到大醉。我看着那幅上帝的画像,想象他会突然坐起来,告诉我一切都是假的,但每天夜里……我看着那张画,可能是上帝刚从十字架上被救下来,他刚死,尸骨未寒,所有人都等着他重生,连他自己也在等着重生,但重生永远也不会发生。我恨那幅画,因为它不像宗教里告诉我的那样,但紧接着,我意识到它真正想传递的信息是什么。我越挖越深,想到的越来越多。”
“你是一个无神论者。”我说。
“不。我信仰上帝,我相信上帝的存在。我有过宗教体验,我见过上帝啊!上帝是一圈黑色星辰围起来的,刺眼而致命的光。我还是个信徒,因为我相信上帝,但我想到上帝的时候,只能想到寄生虫一样的东西。”
他心跳很快,出了一身冷汗。月光下,他的身体是银色的。胸口有几颗黑色的痣,像长在心口的猎户座腰带[16]。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对不起——我不该提到你的腿,对不起,”他说,“我不想冒犯你。你肯定很讨厌身边的人都向你问起它吧?”
“其实,我不记得有谁问过我的腿,”我说,“我在森林里迷路了,体温过低,腿上生了坏疽,医生不得不给我截肢。我还记得那场手术。”
一辆汽车经过一五一公路,车灯在墙上一闪而过,爬过天花板上的窗玻璃网格。我想知道我们之间的激情是否已经退散,就像两个饥渴的男女,在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恢复了冷静。但奈斯特的手还放在我头发上,抚摸我,把我抱得更紧。我用胳膊环着他,他用头枕着我的乳房。我能感受到他呼吸的一起一伏,他在听我的心跳。
“当时打了局部麻醉,但我还醒着。”我记得手术是在失重环境下进行,血珠从伤口迸发四溅,把墙和天花板搞得一塌糊涂。“我醒着,但我看不见。我一直盯着天花板。他们先是切开了我的胫骨,切走脚和脚踝。我现在还时常能感觉到胫骨一阵刺痛。坏疽已经感染到了膝盖,所以他们把剩下的部分也切除了。”
过了一会儿,奈斯特帮我穿上假肢。他说:“我只想告诉你,我一点也不介意你的腿。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和你在一起了——”
“你都不记得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时候了吧?”我说。
“第一次见面,是在罪案现场。我立刻就被你吸引了。然后是第二天早晨,在会议室,我在你面前自我介绍。我已经见过你一面了,知道你有多美,但那天早上……上帝啊,夏侬,那天早上见到你的时候——”
“好了,别再说了。”
“你离开之后,我控制不住一直想你。后来又发生了一起案子,我还想也许能再见你一面,但你没有出现。我做梦都——”
“所以那个案子是什么?”我说。
“对我们来说只是浪费时间。一个哈里斯堡的律师,被人劫车的时候不幸遇害了。我们想去咨询你。”
“他和我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错误的情报。”他说,“我们当时使用的一个弹道数据库显示,从律师尸体里找到的子弹和从莫索特那找到的子弹一致。所以我想到了你。我们一直把枪保存在档案室,想叫你来看看这子弹的匹配有没有问题,但就是找不到你。我也找不到你。”
“控方呢?”
“法官已经尽力了,”奈斯特说,“但数据库里有大把相匹配的弹道结果,一切都不能确定。”
“你会想念以前的工作吗?”我问。
“有时候吧,”他说,“但自从——”
“别说这个了。”
“我朝一个男人开了枪,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我被判无罪,因为这属于正当防卫,可我自己觉得无法接受。他当时拿枪指着我。”
我试着重建奈斯特的心理,重建他的过去——一个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过去。上帝的样子,寄生虫,致命的光。也许他经历了什么打击,也许是那个死去的男人摧毁了他。
“他是谁?”我问。
“一个大人物,计算机行业的——工程师。他的名字出现在调查报告里,是一个为谋取私利而泄露军事秘密的嫌疑人。所以我去审他,就是这样。我们甚至都没有瞄准,只是他太惊慌了。局里让我离职休假,这次枪击被消化成内部事件。他们说我是清白的,我就是清白的;说我有罪,就有罪。即使我身上没有罪名,在局里也遭到了排斥。格雷厄姆和康纳[17]。”
“所以你离开了FBI。”我说。
“我不想被别人同情,”他说,“我在网上找你的消息,哪怕有一张照片也好。但只找到一张照片,其他什么都没有。我不断地想你,幻想和你在一起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甚至到处跟人问起你,但没有一个人知道。连布洛克也不知道。但你现在竟然出现了。”
“我出现了。”我说,“好渴啊,你这儿有什么喝的?”
奈斯特去拿饮料了,留我一个人看着那张耶稣的画像。他的身体发灰。霍尔拜因,画上写着。画布极窄,画上的人体伸展开来。几乎让人无法相信这具尸体还能再活过来。
我们坐在奈斯特家前廊的草坪椅上,裹着被子。咖啡杯里倒满了干邑白兰地,远处的灯星星点点。奈斯特的狗,别克,蜷在他的脚边,可能梦里在追逐一只兔子,偶尔发出几声短促的鼾声。我们之间的沉默舒适而惬意,就这样坐到了凌晨三点。我一会儿想起玛丽安埋在树下的尸体,一会儿想起金字塔形的流动的城市。
“还有什么比基督更神秘?”我问,“你说你看着那幅画,想的越来越多,比之前信仰的宗教还要神秘。那是什么呢?”
“无尽的森林,”奈斯特说,“就在我们周围。我们看到的一切。”
外面太冷了。我和他回到床上,他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而我一直醒着,直到太阳升起,在墙上投下粉橙色的晨光。我想起奈斯特父亲的梦。他梦见自己困在矿井里,爬过黑色的隧道,来到一片迷宫般的森林。挂满镜子的房间,骨头树。我,也在无尽的森林里,迷失。要不要叫醒奈斯特,和他说句话,再最后吻他一次——我犹豫了几秒,在床头柜上留下自己的号码,悄悄离开了。
[16]猎户座的一个星群,包含三颗亮星。
[17]格雷厄姆和康纳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经典案子。格雷厄姆是一名糖尿病患者,他去一家便利店购买果汁以缓解胰岛素反应。结果在店里看到排队的人太多,所以没买果汁就离开了。附近巡查的警察康纳看见了他的可疑行为,产生怀疑,于是给格雷厄姆戴上手铐,扣押起来。后来康纳确定商店里没有发生任何异常,才将格雷厄姆放行。这个案子的结果是,法院认为执法人员不得在调查、审讯或扣押嫌疑人时过度使用武力。
03
天气糟透了,春寒料峭,人行道上的雪泥像冷冻布丁上的一层奶皮。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六个月。我是考特妮,我属于这里。一个靠残疾救助金糊口的瘸子,天天套着登山运动衫和肥大的运动裤,长发邋遢油腻。六个月的时间,我已经和未来融为一体,成为这里的一部分。就像那排废弃的店面,肮脏的窗户上钉着复合板,外墙有雨水冲刷出的条纹。就像古典风格的、如宫殿一般的法院大楼,台阶上站满了在那儿抽烟的人,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无事可做,只能在这儿闲逛。他们的身子佝偻,躲着雨。我的运动衫和头发都被雨雪淋湿了,感觉沉甸甸的,刺骨的寒冷。
不和奈斯特见面的那些晚上,我成了梅滋酒馆的常客,在未来世界活得越来越自在——我在这儿过了圣诞和新年。我抖了抖身上的雪,走到吧台那头坐下,正好能一边看电视一边打量整个房间。吧台后面弯弯曲曲的蓝色霓虹灯亮着“梅滋”的标志,香烟的烟雾像飘在空中的纱布。这里的酒保是个叫拜克斯的年轻女人,她的左臂文了花袖,是风信子和藤蔓的图案。她给我倒了第一杯饮料,樱桃可乐兑朗姆。
“喝完再结账,考特妮?”
“嗯,在这儿等可儿,看她今晚来不来。”
可儿接近七点的时候才冒雨进门,她一向是这个点到。修长的腿,迷人的气质,一种丝毫不受年龄影响的美。即使刚刚下班,又淋了一身的雨,看上去还是那么漂亮。粉蓝色的护士服外套了樱桃红的雨衣。她像往常一样,坐到我身边。
“可儿。”我打招呼。
“吉姆。”
她刚点着一根“百乐门”香烟,此刻拿过一个塑料烟灰缸,在弹烟灰前先朝我吐了个烟圈。我噘起嘴唇,在烟圈中间送了个飞吻。薄荷糖、淋湿的衣服和一股体臭,也许来自她在护理中心擦洗过的那些老年人的身体。她的眼睛通红,似乎昏昏欲睡,第一根烟还没抽完就紧接着点起了第二根,两根香烟都被她扔在烟灰缸里燃烧。维柯丁[18],我猜——不难看出她刚吃了药。
“我得再来一杯曼哈顿,”她揉了揉眼睛说。
“你没事吧?”我问。
“今天真累,”她说话的时候自然带着悦耳的音调。我知道她十几岁时就从蒙巴萨搬来这里了。
“今晚我请你喝酒。”我说。
“哈,发补助了?”她说,“真大方。”
我举起酒杯,说:“感谢国家福利!”顿了一顿,“我想起来了,今天是——”
“4月16日。”
“4月16日。”我说。
十年前的今天,可儿的丈夫因为甲状腺癌去世,没赶上治疗癌症的方法问世。我不认识这个叫贾里德的男人。只知道他们很早就结婚了,而婚姻似乎从一开始就不顺利。他打过她,有一次打碎了她的下巴。贾里德去世前,他们已经分居很久了。妮可和我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越来越亲密,我能感觉到她把全部的生命倾诉给我,仿佛我是她的血管。她毫无顾忌地谈起痛苦的过去,丈夫死后她一度染上毒瘾,每天醒来时,都躺在陌生的房间,身边是陌生的男人,靠出卖肉体换来一小袋海洛因。那段疯狂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她随时间变得柔软,但没有完全戒除毒瘾和酒瘾,仍然试图借此抹去盘旋在她体内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