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之前写小说从来没有像写这本一样疑惑过。我之所以称它为小说,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我再也想不出能叫它什么。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故事的结局既不是死亡,也不是婚姻。死可以了结一切,因而常作为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婚姻来收尾也很恰当;那些世俗所称之的大圆满,自命风雅的人也无须鄙弃。常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男女女,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变迁,最终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实现,其兴趣也就转移到了未来的一代。然而,在我写到结尾时,读者仍然摸不着边际。这本书是我用来回忆我的一个故人的,这人虽然和我非常亲近,却总是好长时间才得以见上一面。他其间的经历我几乎毫不知晓。我想我能杜撰一些情节来补足这些空缺,从而使故事读起来更连贯,这种做法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如此。我只不过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如此而已。
早些年时,我曾经以著名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写过一本名为《月亮与六便士》的小说;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知之甚少,只是基于一点事实的启示,利用了小说家的特权,杜撰出了若干故事来描述我创造的人物。在本书中,我根本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的成分。书中人物的姓氏我都做了改动,务必使人认不出是谁,以免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之后感到不安。我写的这人并非名人;或许他永远不会出名;或许在他生命终结时,留在世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多。到那时候,假如还有人读我写的这本书,那可能是因为书本身引起的兴趣。但是,也许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以及他性格里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会对他人的影响日益加深,若是这样,可能在他去世多年以后,有人会意识到这个时代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到那时候,人们就能看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或许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在我看来,本书虽有如上所述的种种不足,但对于日后将为我朋友作传的人来说,仍不失为一本具有征引参考价值的书。
书中的谈话内容,老实说,我并没有逐字逐句地记录下来。在这类或其他场合下,我从未记录他们的谈话内容;然而,与我有关的事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鉴于这种情况,虽是我写的,但我保证所写内容能忠实地反映他们的谈话。我刚刚也说过,我没有进行杜撰;现在这句话要修正一下。如同希罗多德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加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并非我亲耳所闻,且也不可能亲闻。我这样做,其理由和那些历史学家是一样的,因为有些场合若只是重述,就会毫无生气,加进谈话则会生动、真切得多。既然我想让读者读我的书,我就会尽力让我的书值得一读。私以为做出一些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一看便知哪些地方做了虚构,至于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另一个让我在写这部作品时感到惶恐的理由,是这里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国人。了解人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情;我觉得除本国人之外,你很难说真正了解谁。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亦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会走路的农场或者城市公寓,儿时玩过的游戏,私下听来的荒诞故事,吃过的饭食,上过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诵过的诗篇和信仰的上帝。正是这一切让他们变成现在的模样,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才行。要了解他们,你就得是他们。正如你没有观察就不能了解一个异域的人一样,要在书中把他们真切地刻画出来就更难了。就连亨利·詹姆斯那样一位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居住了四十年,也没有能够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除几篇短篇小说外,从没有打算过写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需粗略勾勒而已;你只需要写出轮廓,细节之处任由读者自己补充。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做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答案很简单,我不能。如果我这样做,这些人物将会失真。我也不假装他们是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也没有试图去重新塑造他们言语的特殊性。许多英国作家尝试这样做,就如同许多美国作家一样试图去塑造英国人所说的语言,不够地道。俚语是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语故事中经常用俚语,但是还是与英国人使用的俚语有很大不同。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他所追求的口语的效果,还给英国读者一种语言混杂的不适感。
二
一九一九年我在去远东的路上,碰巧在芝加哥停留了两三周,停留的原因与该书没有任何关系。不久之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所以在当时也算是个新闻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人来采访。第二天早上,电话响起,我接了电话。
“我是艾略特·坦普尔顿。”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没有,我回来看望我姐姐,我们今天想请你共进午餐。”
“太棒了,我愿意去。”
他把时间和地址告诉了我。
我和艾略特有十五年的交情。他当时年近六旬、身材高挑、气宇轩昂、浓密的卷发稍稍有点花白,这使他看起来愈加与众不同。他总是衣着讲究。普通服饰用品买自夏费[1]商店,可衣服鞋帽要在伦敦买。他在巴黎塞纳河左岸时髦的圣·吉尧姆街上有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都称他为交易商,但是这简直是对他的污蔑,对此他义愤填膺。他有品位,又有学识,坦言他最初定居巴黎的几年,许多财力雄厚的画作收藏家受益于他的建议。后来,在交游中,他了解到一些穷困潦倒的英国的或者法国的贵族愿意出售精品画,碰巧他知道当时美国博物馆的董事正在寻求这些大师的优秀作品,自然很乐意地为双方撮合一下,帮助他们与美国博物馆的董事取得联系。在法国有很多没落家族,英国也有一些,迫于困境,有时他们不得不忍痛割爱,把带有布勒[2]签名的镶嵌工艺品或者是齐本德尔[3]亲自设计的写字台卖掉。但是他们又不愿意声张,不愿惊动别人,碰到他这样一位温文尔雅、举止完美的人能够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自然是梦寐以求的。有人可能自然而然地认为艾略特会在交易中获利。但是他们都是很有教养的人,谁也不愿意提及这件事。一些不友善的人断言他公寓的所有东西都待价而沽,说当他用美酒佳肴款待完美国阔佬们之后,他总有一两张有价值的画找不到了,要不然就是镶嵌细工的柜橱最后却只剩下烤漆表面。当人们问他为什么某件东西不见了,他就会巧言辩解说,他觉得这个还算不上上品,已经拿去更换了一个更好质量的。他又接着说,总是看同一样东西很无聊。
“Nons autres amerricians, [4]”他先张口说了一句法语,“我们美国人就喜欢变换花样,这一点既是我们的弱点,又是我们的优势。”
巴黎的一些美国名媛宣称对他非常了解,说他的家庭原来很穷,他之所以过得如此优渥是源于他的睿智。我不知道他能否算得上有钱,但是他的房东是位公爵,肯定在他的这所公寓上收取了很大一笔房租,公寓是由珍贵的材料装饰而成,墙上镶饰有法国绘画大师的作品,如华托、弗拉戈纳尔、克洛德·洛兰等等,镶木地板上有萨拉内里和奥步松生产的精美毯子。客厅里摆着路易十五时代套房的织锦画,极其精细雅致,正如他所说很可能是路易十五之妾蓬巴杜夫人的收藏。不管怎样,不用拼命赚钱,他就能过上他心目中上流人士过的那种生活。至于他过去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达到这样,如果你足够聪明,不希望与他断了联系,最好不要去提及。他既然没有了物质方面的后顾之忧,就专心致志地致力于他一生中主要的志趣——社会交际。他初到欧洲时,还是个年轻人,带着介绍信去见名流。后来和英国、法国那些家道中落的大家族建立了商务关系,这就巩固了他先前取得的社会地位。因为他出身于古老的弗吉尼亚家族,母系方面还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祖先。当他拿着介绍信去见那些有头有脸的美国名媛时,他的家世使他很受重视。他非常聪明、漂亮,舞跳得好,射击也不错,而且还很擅长打网球。无论什么宴会,他都是一个不可或缺、非常难得的人物。他出手阔绰,鲜花和价格不菲的盒装巧克力任意买来送人。虽然他很少请客,但请起客来,倒也别有情趣。那些阔太太们被他带着去一趟索霍区的波西米亚风味餐厅或者拉丁区的小酒吧,都觉得很开心。他随时准备着为别人效劳,如果你请求他帮忙,不论多么厌烦,没有他不愿意的。他费尽心思来博取那些年长女人的认可,不久,他就成为她们圈内的人,成为豪华贵族人家的宠儿。他和蔼可亲到了极致,假如有人爽约,他从不介意临时被拉出来凑数,而且让他坐在一位令人生厌的老太婆旁边,也完全可以放心,他懂得怎样献殷勤,怎样逗她开心。
过了两年的光景,对于一个年轻的美国人来讲,凡是能在伦敦和巴黎两地能够结交的朋友,他都结识了。他常住在巴黎,只是每年在派对季节要结束时去伦敦,初秋时分拜访有钱人的别墅。当最初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名媛们惊讶地发现他的交际圈是如此之广时,真是喜忧参半:一方面,她们很高兴他们青睐的年轻小伙子竟然如此成功不凡;另一方面,她们又有点儿恼怒,那些能与他打得火热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却仅仅止于形式。尽管他对她们依旧友好并且乐意效劳,她们心里却很不舒服,感觉自己是他在社交界获得威望的垫脚石。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当然他确实是。他是个大大的势利鬼。他是没有任何廉耻之心的势利鬼。为得到他想参加的宴会邀请函或者结识大名鼎鼎但是脾气暴躁的老年贵妇,他愿意容忍任何公开侮辱,他不在意任何冷落怠慢,他能够吞下任何无礼举止。他不知疲倦,不屈不挠。他盯着他的猎物,坚持不懈,搞不到手绝不罢休,如同生物学家为找到某一种珍贵的兰花,宁愿遭受洪水、地震、热病,甚至怀有敌意的当地居民的威胁。一九一四年的战争为他提供了最后一次机会。当战争爆发时,他加入了救护车队,起初在佛兰德斯服役,后来又去了阿尔贡。一年之后,他归来,纽孔上佩戴着红绶带,在巴黎的红十字会谋得一席之地。那时,他已经很富裕,大力协助显赫名流购入上等艺术品。他凭借着敏锐的眼光和与生俱来的组织能力,凡是广为宣传的慈善聚会,都可以看到他贡献其所长。他加入了巴黎最高级的两个私人会所。对法兰西那些最显赫的名媛贵妇而言,他就是亲爱的艾略特[5]。他终于飞黄腾达了。
三
我第一次遇到艾略特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作家,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他辨识人的功夫堪称一流,我们无论在哪里遇到,他总是诚挚地与我握手,但是并没有显示出要与我进一步交往的意愿。譬如,当我在剧院遇到他时,他正与一位显贵在一起,他就会装作没有看到我。但是那时恰巧我的剧本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不久我意识到艾略特对我热情了很多。有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请柬,约我参加在克拉里奇饭店的午餐。这家饭店高端奢华,也是他在伦敦时的落脚之处。此次宴会是一个小型聚会,也少有显赫之人。我觉察出他是在试探我的交际本领。但是从那之后,我的成功使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因此我便能经常见到他。我到巴黎去度秋,逗留了几个星期,在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的家中遇到了他。他问了我的地址,一两天后,我又收到请柬获邀参加午宴。这次是在他的公寓里。我到达那儿,惊讶地发现这全然是一个名流聚会。我不禁暗笑,且我心知肚明,凭他对英国社会的社交了解,我作为一个作家,无足轻重,但是在法国,如果一个作家稍有声望都会被当成贵宾。在之后的几年里,我们之间的交往日渐亲密,但还没有发展为真正的朋友。我也在疑虑艾略特是否曾有过真正的朋友。他只对社会地位感兴趣,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偶尔我去巴黎,或者他正好来伦敦,碰巧当他请客缺人时,或者不得不招待旅游而来的美国人时,他还会邀请我去聚会。我猜想这些人中有些人是老客户,有些人是带有介绍信来拜访他的素不相识的人。他们成了他的负担,他感觉他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但是又不愿意让他们见他极其重要的朋友。当然最好的打发方式便是请他们吃饭,带他们去看戏,可是把他们打发掉也是一件困难事,因为他每晚都有应酬,而且是早在三周前就约好了。他也料想到他们对此并不满意。既然我是作家,而且是无足轻重的作家,他也并不介意把这些烦恼告诉我。
“美国那些写介绍信的人真是太强人所难了。不是我不愿意见他们介绍过来的人,但是我觉得没有理由让我的朋友陪着受罪。”
为了略表歉意,他会送他们大篮的玫瑰花或者大盒的巧克力,这些措施有时也无济于事。有时无法推托掉而不得已请他们吃饭时,他就会给我说一番好话,邀请我去参加他筹备的这类宴会。当他向我发完牢骚后,再让我这样做,这确实有点天真。
“她们非常想见你,”他写信恭维我。“某太太是个很有文学素养的人,你写的书她一字不漏地都读过了。”
然后某太太告诉我她非常喜欢我的书,如《佩兰先生和特雷尔先生》,而且祝贺我的剧本《软体动物》演出成功。这些根本就不是我的作品,前者是休·沃波尔[6]的作品,后者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7]的作品。
四
如果读者因为我的介绍,认为艾略特·坦普尔顿是一个卑鄙小人,那真是对他的不公平。
一方面,他是那种法国人说的“serviable”人,据我所知这个词在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词。查询字典可知“serviable”是个古语词,它的意思就是有帮助的、好施恩的和善良的。艾略特就是这样的人。他慷慨大方,虽则在他早期的社会活动中,他会送给他的熟人鲜花、糖果和礼物,当然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使到后来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他还是坚持这样做,因为这可以给他带来快乐。他热情好客。他的厨师可以和巴黎的任何一个厨师相媲美,而且在他的餐桌上你肯定可以吃到当季最美味的佳肴。再就是他的酒,也是极美妙的,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品酒行家。诚然,他的客人是根据社会地位来选择的,而不是根据亲疏远近。但是他会非常用心地去选择至少一两位能说会道的人来参加,因此他的宴会总是分外有趣。有人在背后嘲笑他,还称他为肮脏的卑鄙小人,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非常乐意接受他的邀请。他的法语说得流利、准确、口音完美。他很努力地把英语说得像英国人一样,只有那些听力特别敏锐的人才能偶尔听出一个美国音。他非常健谈,只要你避开公爵、公爵夫人之类的话题,他就会滔滔不绝。但是,既然目前他在社交领域的地位牢不可破,即使是公爵、公爵夫人这样的话题,他也会以诙谐幽默的方式谈起,特别是当你与他独处时。他有一张逗人的刻薄嘴,关于那些王公贵人的丑闻无一能逃脱他的耳朵。从他那里我知晓了谁是公主X最小孩子的父亲,谁是侯爵Y的情妇。我敢说马塞尔·普鲁斯特[8]知道的显贵秘闻,也并不见得比艾略特·坦普尔顿知道得更多。
在巴黎时,我们经常一起吃午餐,有时是在他的公寓里,有时是在酒店。我喜欢逛古董店,偶尔也买些东西,但更多时候只是看看而已。艾略特总是兴冲冲地陪着我。他很了解这些艺术品,并且对它们充满着热情。他对巴黎每一家这样的商店都非常熟悉,并和经营者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喜欢讨价还价。每次我们出发时,他都会叮嘱我:
“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不要尝试自己去买,只须给我个暗示,剩下的一切我来搞定。”
当他以半价帮我买了我中意的东西,他总是非常得意。看他讨价还价是一种享受。他会争论,以甜言蜜语哄骗,发脾气,想法让卖家心软,嘲弄卖家,吹毛求疵,威胁不再踏进这家店,叹息、耸肩、劝诫,皱着眉头生气地朝外走,最后卖家同意了他的价格,他黯然摇头,好像委曲求全,接受了一个次品。然后,他会用英语向我耳语。
“买吧,这样的价格,即使两倍的话也很便宜。”
艾略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居住在巴黎不久,就遇到了一位神父,这位神父过去成功地使众多异教徒皈依,应酬很多且以智慧见长。他的教育活动只限于富人和贵族。虽然出身卑微,但被许多高门大户尊为座上客。当然不可避免地,艾略特被这样一个人所吸引,于是向一位最近被这位神父说服改变信仰的美国贵妇吐露秘密说,虽然他的全家都是美国圣公会教徒,但他本人一直对天主教很感兴趣。一天晚上这位太太邀请艾略特和这位神父共进晚餐,仅他们三个人,神父果然风趣幽默。贵妇把话题引到天主教义,神父侃侃而谈,口沫横飞。他谈得饶有兴趣,虽为神父却以凡人自称,没有丝毫卖弄所学。艾略特发现神父竟然对他相当了解,有点儿受宠若惊。
“旺多姆公爵夫人前两天提起你,她认为你极其聪明。”
艾略特高兴得满面红光。他曾经拜访过公爵夫人。但是他从没想到她会再次记起他。神父用智慧和善意来谈论信仰;他心胸开阔,见解新颖,并且宽容大度。在艾略特看来,他把教会看成是一个教养良好的人为自己精心选择的俱乐部。六个月后,艾略特就入了教。他的皈依,加之他对天主教的布施,为他打通了更多的人脉。
也许在放弃他父辈们的信仰时,他的动机是复杂的。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他做这个决定时,是极其虔诚的。他每周日去优秀人士频繁光顾的教堂做弥撒,经常去忏悔室忏悔,定期去罗马朝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虔诚得到了回报,成为了罗马教皇的一个御前侍从,他的尽职尽责使他获得了圣墓教堂的勋章。他作为一个天主教徒的事业生涯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业生涯一样成功。
我自己时常困惑于这样的问题,艾略特,一个如此聪明、如此善良、如此有教养的人,为何执着于趋炎附势。他并非新贵,父亲是南部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是显赫的神学家。像艾略特这样聪明的人,绝不会看不出许多应他邀请的人大多只是混他一顿吃喝,有些人很愚蠢、有些人一钱不值。他们响亮头衔的魔力使他对他们的缺点熟视无睹。我只能这样猜想,与这些世袭的绅士们保持亲密的关系,做他们夫人的忠实侍从,给他带来一种永不乏味的胜利感。而且这一切,归根结底源于一种激情浪漫主义: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的法国伯爵身上见到跟随圣路易斯前往圣地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狐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陪伴亨利八世去金缕地的祖先们。和诸如此类的人在一起,他感觉就像生活在英勇古代的广袤天地里一样。我想,每当他翻开哥达年鉴的时候,心就会剧烈跳动,一个个姓氏,使他回想起年代久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城战、著名的争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不管怎样,这就是艾略特。
五
我本打算洗漱完毕,再去赴艾略特之约,共进午餐的,这时旅馆里的前台人员打电话来告诉我他在楼下等我。我有点吃惊,收拾好赶紧下楼。
“我想我自己来接你会更安全些,”他一边与我握手一边说道,“因为我不清楚你是否熟悉芝加哥。”
我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在国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在他们的心目中,美国是一个既复杂又颇具危险的地方,欧洲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摸不透周围环境状况的。
“时候尚早,我们可以走一段路。”他建议道。
外面略有寒意,但是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活动活动筋骨倒也不错。
“我想在你见到我姐姐之前,先把她的情况告诉你。”我们边走,艾略特边说。“在巴黎时,她有一两次住我那儿,但是那时你恰好不在。你知道,今天人不多,只有我姐姐、我姐姐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布拉巴赞。”
“那个室内装潢师?”我问道。
“是的,我姐姐房子的装修太糟糕了。我和伊莎贝尔都让她请人重新装修一下。我碰巧听说格雷·布拉巴赞在芝加哥,便让姐姐今天请他来吃午餐。当然,他不是个上等人,但他很有品位。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堡、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的装修都是他负责的。公爵夫人对他非常满意。你可以亲自去看看我姐姐路易莎的房子。我真不理解,这么多年她是怎么住过来的。不过说起这个来,我也搞不明白她怎么能够在芝加哥住下去。”
我从艾略特的口中得知,他姐姐布拉德利夫人是个寡妇,育有三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结婚成家,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另一个是子承父业,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外交界服务。布拉德利夫人的丈夫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工作过,在罗马做了一段时间部长,然后又在南美洲西海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当专员,在那里去世。
“我姐夫去世的时候,我想让路易莎卖掉在芝加哥的房子。”艾略特接着说,“但是,她对房子有很深的感情,舍不得。这套房子是布兰得利家族的老房子。布兰得利家族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早在一八三九年就从弗吉尼亚州原籍移居至此,在距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产,直到现在这些土地仍属于他们。”艾略特稍有犹豫,看看我是否愿意听他往下讲。“我猜想你可能会认为在这儿定居下来的布拉得利家族是农民,我不确信你是否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美国中西部开始开发,很多弗吉尼亚州的人,那些好人家的子弟受好奇心的驱使,离开他们丰衣足食的家乡,去探求未知的领域。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得利很看好芝加哥的发展前景,来这里进入一个律师事务所,做了律师。不管怎样,他赚的钱也够儿辈吃用的了。”
话虽如此,但从艾略特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离开了他祖传的豪华宅邸、千顷农田来律师事务所,恐怕还有更深的原因。不过,既然他最后积累了一笔财富,总还算弥补了这一点。后来有一次布拉德利夫人拿几张她们所谓的乡间小屋的照片给我们看时,艾略特很是不以为然,称之为“院子”,照片上是一所中等的宅子,有一个漂亮的小花园,但是谷仓、牛棚和猪圈仅隔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芜的草地。我情不自禁地想,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放弃这一切到城市里谋出路,一定是做好万全打算的。
说话间,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一直开到一座褐砂石房子前。房子又窄又高,要登上一段陡峭的石阶才能到前门。这条街道可一直通到湖滨大道,房子便坐落于连栋住宅中。房屋的外表,即使在阳光明媚的秋日里,也还是阴沉沉的。我不知道一个人对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好感。开门的是一个高高的、结实的白头发的黑人管家,他引我们进入客厅,当我们走入时,布拉德利夫人从椅子上起身,艾略特将我引见给她。她年轻时一定非常漂亮,眼眉虽然粗一点,但很好看,眼睛炯炯有神。但是,在那张几乎不施脂粉的脸上,肌肉已经松弛了下来,很明显,她也陷入了中年发胖的危机。我猜想她还不肯服输,因为当她入座时,腰杆在硬背的椅子上挺得笔直,直立的椅背没有软垫,但与绷紧的胸衣相比,已经算得上舒适。她穿了一件深蓝色的长礼服,上面饰带镶缀,高领子,鲸骨撑得笔挺。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波浪形,紧紧束起,发式极其复杂。她请的另一位客人还未到,我们一边等,一边海阔天空地闲谈。
“艾略特告诉我你是由南路来的,”布拉德利夫人说,“你在罗马停留了吗?”
“是的,我在那儿停留了一周。”
“那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好吗?”
对于她的这个问题我有些诧异,只好回答说我不知道。
“哦,难道你没有去看她吗?女王为人很好,我和我先生在罗马时,她曾接待过我们,当时我先生在使馆担任一等秘书职位。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你应该不会像艾略特一样,肤色太黑进不了奎里纳尔宫吧?”
“当然不是,”我笑着说,“事实是我并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布拉德利夫人问道,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不认识?”
“说实话,作家们一般来说不和国王与王后交往的。”
“但是,她不一样啊,她是那么亲切的人,”她劝告道,就好像我很傲慢,不屑于和这位王后交往,“我相信你会喜欢她的。”
这时,门开了,男管家把格雷·布拉巴赞领进房间。
尽管他的名字叫格雷·布拉巴赞,名字可谓雅致,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他又矮又胖,除了在他的耳朵旁边和后颈有一圈黑发外,头秃得如同鸡蛋,满面红光,看上去就像是在冒出一大堆臭汗一样,灰色的眼睛滴溜溜乱转,嘴唇多肉,下巴很厚。他是英国人,我曾经在伦敦波希米亚人的宴会上见到过他。他很和蔼、很热心,也很爱笑,但是即使你不是一个出色的人物性格评判者,也能看出他那聒噪的友善只不过是他作为一个精明商人的面具而已。多年来,他曾经是伦敦最成功的装潢师。他说话时声音洪亮,又有着一双极具表现力的小胖手。只要挥动起双手,说上一连串慷慨激昂的话,他就能打动一个踟蹰不决的客户,使人无法拒绝他那一番热情的话语。
男管家又进来了,端来一个托盘的鸡尾酒。
“我们不用等伊莎贝尔了。”布拉德利夫人端起一杯鸡尾酒说。
“她去哪儿了?”艾略特问道。
“他和拉里去打高尔夫球了。她说她可能晚一点回来。”
艾略特转向我。
“是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应该是已经和他订婚了。”
“艾略特,之前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我说道。
“我不喝的。”他非常严肃地说。他小口把他取的鸡尾酒喝尽,“但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里,你有什么办法?”他叹息道。“巴黎有些人家现在也开始用鸡尾酒来招待客人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可胡说哦,艾略特。”布拉德利夫人说道。
她说这话时非常优雅,但是也暗示了她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我从她看艾略特悠然自得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并没有将他视为了不起的大人物。
我想知道她是怎样看待格雷·布拉巴赞的。布拉巴赞一进来就用审视的眼光环顾四周,而后抬起了他那两道浓眉。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房间,壁纸、窗帘布的印花和软垫家具都是相同的图案;墙壁上的油画镶有大大的金色框架,很明显是布拉德利一家在罗马时买的,包括拉斐尔派的圣母、圭多雷尼派的圣母、祖卡雷利派的风景画、潘尼尼派的古罗马废墟。他们在北京逗留时购买的纪念品、雕刻的黑檀木桌子和巨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在智利和秘鲁买来的硬石上雕刻的胖人儿和陶制花瓶,一张齐本德尔的书桌和一只嵌木细工的马赛克玻璃橱。灯罩是用白色的丝绸做的,不知道是哪位鲁莽的画家在上面画了些华托装束的牧羊男女。屋子看上去令人害怕,但是,不知为什么,却很讨人喜欢。它有一种朴素的、生活的气息,使你觉得那近乎荒诞的大杂烩自有它的道理。所有这些不协调的东西有着相同的属性,他们是布拉得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刚喝完鸡尾酒,这时门被用力推开,进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晚了吗?”她问道,“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什么可以让他吃的东西吗?”
“我想是的,”布拉德利夫人微笑着说,“按下铃,告诉尤金再加一个座位。”
“他为我们开的门,我已经告诉他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拉德利夫人转身对我说,“这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赶快和我握了一下手,然后性急地转向格雷·布拉巴赞。
“你是格雷·布拉巴赞先生吧?一直渴望见到你。我喜欢你为克莱门泰因·多尔梅装修的房子,这个房子是不是很糟糕?多年来,我一直劝说妈妈装修装修,现在你来芝加哥,我们的机会来了,实话实说,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
我知道布拉巴赞死也不会说。他迅速地扫视了布拉德利夫人一眼,但是她泰然自若,没有给他传递任何信息。他断定伊莎贝尔说了算,狂笑一声。
“我相信这个房间的一切都很舒服,”他说道,“但是,如果你让我坦白说的话,我认为它的确很糟糕。”
伊莎贝尔身材高挑、鹅蛋脸、直鼻梁、一双秀目、丰满的嘴唇。这一切看来是布家的特征。她很标致,只是相对于她的年龄而言,显得略微胖了一点,我猜她是越变老越苗条。她有一双有力的、好看的双手,不过也稍稍有点胖;她穿着短裙,正好露出她微胖的双腿。她皮肤很好,是一种很健康的肤色。毫无疑问,这与运动以及开着敞篷车来来回回有着很大的关系。她开朗活泼、活力四射。她快乐、俏皮,热爱生活的开朗性格,和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往往使人心花怒放。她那种神态自如的风度,不管艾略特多么优雅,和她一比都不免有些俗气。她的青春和朝气,使得布拉德利夫人苍白、布满皱纹的脸愈显疲惫和苍老。
我们下楼用午餐,格雷·布拉巴赞一看到餐厅,眼睛就眯起来。餐厅的墙面上贴满了深红色的壁纸,充当花布,布拉德利先生已故的直系祖先的油画像也挂在墙上,个个表情严肃、脸色阴沉,画风极其糟糕。布拉得利先生本人的画像也在,浓密的胡须,穿着双排扣的长礼服,和白色的僵硬的领子,显得很呆板。布拉德利夫人的画像出自一位九十年代的法国艺术家的手笔。画像挂在壁炉架上,身穿浅蓝色丝缎的晚礼服,颈上戴着珠串,发际上有一颗钻石星。一只戴着珠宝的手,抚弄着印花围巾,围巾画得惟妙惟肖,甚至能数出围巾由多少针织成。另一只手很随意地拿着一把鸵鸟羽毛扇子。屋内橡木家具是黑色的,笨重不堪。
我们入座之后,伊莎贝尔问格雷·布拉巴赞:“你觉得这客厅怎么样?”
“我敢说客厅装饰花了很多钱。”他回答道。
“确实是,”布拉德利夫人说,“它是布拉得利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作为结婚礼物,我们带着它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就连意大利玛格丽特王后也羡慕不已。”
“如果是你的,你会怎么做呢?”伊莎贝尔问格雷·布拉巴赞,但还没等他回答,艾略特抢先替他说了。
“烧掉。”他说。
他们三个人开始讨论怎样装修这个房子。艾略特力荐路易十五时代洛可可风格,伊莎贝尔则想要修道院式的长餐桌和一套意大利椅子,布拉巴赞则认为本德尔式更适合布拉德利夫人的个性。
“我总是认为那很重要,”他说,“一个人的个性。”他转向艾略特,“你认识奥利方公爵夫人?”
“玛丽?她是我最亲近的朋友之一。”
“她想让我为她装修餐厅,我一看到她的人,就确定乔治二世时代的风格最适合她。”
“你判断得太对了,我上次在她那儿用餐时,就注意到了,那餐厅可真是雅致。”
谈话继续进行。布拉德利夫人在倾听着,但是你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几乎没说话,伊莎贝尔的男朋友拉里(我忘记他姓什么了),更是一言不发。他坐在我对面的艾略特和布拉巴赞之间,我不时地瞥他一眼。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个头和艾略特差不多高,不到六英尺,瘦瘦的、四肢柔软灵活。他相貌端正,不是特别漂亮但也不普通,腼腆而不引人注目。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虽然,根据我的记忆,自从进入房间,他说的话几乎不到五六句,但是,他很自在,而且很奇怪的是,尽管他没开口,也好像在参与谈话。我注意到,他的手很长,但是相对于他的个头来说,不算大,手型很漂亮,很有力,我想画家一定会喜欢上画这双手。他身材苗条但看起来并不柔弱。相反,我应该说他身材结实。他的脸,恬淡严肃,被太阳晒得黝黑,要不是这样就看不出什么血色。他五官端正,但并不出众。颧骨很高、太阳穴凹陷、深褐色的头发,微微有点卷曲。一双眼睛看起来比实际的要大,因为它们深深地陷于眼窝里,睫毛又浓又长、眼珠颜色非常特别,与伊莎贝尔遗传的她母亲和她舅舅的浓浓的浅褐色不同,而是很深的颜色,虹膜和瞳孔差不多一个颜色,这使得他的眼睛特别深邃。他的体态优雅自然,很具吸引力,难怪伊莎贝尔对他如此倾心。伊莎贝尔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他脸上,从她的表情,我可以看出她对他不只是爱意,更多的是依恋。他们的目光相遇时,他的眼睛满含柔情,特别美。年轻相爱异常动人,这令我这已届中年的人也会产生嫉妒之心。但是,同时,不知怎的,我又为他们感到遗憾。当然这很愚蠢,因为,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阻碍他们的幸福,他们的处境都很优渥,他们没有理由不结婚,也没有理由不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格雷·布拉巴赞继续谈论房子重新装修的问题。试图说服布拉德利夫人,哪怕是得到她的认可,要为装修房子做点什么,但是,她只是和蔼地微笑着。
“你们千万不要催促我,我想好好思考一下。”她转向那个男孩,“拉里,你对这一切怎么看?”
他环顾下众人,眼中露出微笑。
“我认为重新装修或者不重新装修并不重要。”他说。
“你这个浑蛋,拉里,”伊莎贝尔大叫,“我专门告诉过你要支持我们的。”
“如果路易莎伯母对目前的一切非常满意,那改变的目的是什么呢?”
他对问题的回答是如此切中要害,而且很合乎情理,我禁不住笑了,他看了看我,也笑了。
“请你不要把嘴咧成个鬼样子,你自以为讲了一句俏皮的话,但我觉得很蠢。”伊莎贝尔说。但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我注意到他的牙齿很小、很白、很整齐。他望着伊莎贝尔的眼神,不知怎的使她脸红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除非我判断错误,她疯狂地爱上了他。但不知什么缘故,我感觉她对他的情感中,有一种母性的爱。这在这么小年纪的女孩身上,有点儿出乎意料。她莞尔一笑,又把注意力转向格雷·布拉巴赞。
“不用在意他,他很笨拙,完全没有教养,对什么事都不懂,只懂得飞行。”
“飞行?”我问道。
“他在战争中曾经是一名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这么年轻不曾参加过战争。”
“他确实年轻,他太小了,淘气至极,溜出学校,跑到加拿大,编造弥天大谎,人家真的相信他是十八岁,这样他就加入了空军,停战协定签订的时候,他还在法国作战呢。”
“你母亲的客人们可不愿意听你唠叨这些,伊莎贝尔。”拉里说道。
“我从小就认识他,当他从部队回来时,穿着军装特别帅气,他的束腰大衣上有很多漂亮的奖章,于是,我就坐在他门口的台阶上,缠得他一刻不得安宁,只好答应和我结婚;那时候,竞争可真激烈。”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道。
拉里探下身子,对我说。
“我希望你不要相信她说的每一句话,伊莎贝尔不是个坏女孩,但她是个谎话精。”吃完午餐后不久,我和艾略特告辞了。我之前已经告诉他我打算去博物馆看看画展,他说他要带我去。我特别不喜欢有人和我一起去逛博物馆。但是我又不能说我喜欢独自去,所以,只好让他陪着。在路上,我们谈起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到这两个小家伙如此相爱,真让人羡慕。”我说道。
“他们太小了,不适合结婚。”
“为什么呢?趁年轻时恋爱结婚是很有趣的事。”
“不要开玩笑,她十九岁,他也只有二十岁,况且他还没有工作,仅有微薄的收入,路易莎告诉我他一年只挣三千美元,不管怎样说,路易莎也不算多么富裕,她只是自给自足,没有任何剩余。”
“嗯,他可以找份工作的。”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儿,他不努力去找工作,好像对这种无所事事的日子非常满意。”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一定吃了不少苦头,也许需要休息一下。”
“他已经休息了一整年了,时间肯定是足够长了。”
“我觉得他看起来是一个非常好的男孩。”
“哦,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成见,他的出身很好。他的父亲原籍是巴尔的摩,过去是耶鲁大学罗马语助理教授,大致如此,他母亲过去是费城的老贵格会成员。”
“你口口声声地说‘过去’,他们现在都不在世了吗?”
“是的,他母亲在分娩时去世了,他父亲在十二年前离世了。他被他父亲大学时的一个老朋友抚养长大,那人是麻汶的一个医生,所以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和他相识。”
“麻汶在什么地方?”
“那就是布拉德利乡间住所在的地方,路易莎每年夏天都去那儿,她很同情拉里。纳尔逊医生又是个单身汉,连养育孩子的基本常识都不懂。是路易莎坚决要求把他送到圣保罗中学,每年圣诞,她总是把他接来过节。”艾略特法国式地耸了耸肩膀,“我本来应该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这时我们到达了博物馆,注意力被吸引到绘画作品上去。我又一次被艾略特的学识和品位所折服。他领我参观各个画室,好像把我当作初来乍到的游客。他讲起这些画来,使人受益匪浅,任何美术教授都会自叹不如。我决心独自再来一次,那时我可以随意逛逛,现在就由他说去。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手表。
“我们走吧,”他说道,“我待在博物馆的时间从不超过一个小时,那是一个人的欣赏力能持续的最长时间,我们改天再来看完所有的绘画作品。”
我真诚地向他致谢后才与他分别。此行是否受益,我不知道,但确定的是,我正变得烦躁。
我和布拉德利夫人告别的时候,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邀请了她的几位年轻朋友来家吃晚餐,之后一起去跳舞,如果我能参加,等孩子们离开后,我还可以和艾略特好好聊聊天。
“你一直对他很好,”她接着说,“他在国外待了好多年,在这儿他感觉很不习惯,似乎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我接受了,我们在博物馆阶梯上分手时,艾略特告诉我,他很高兴我答应下来。
“在这座大城市里,我好像迷失了灵魂,”他说道,“我向路易莎承诺我要和她在一起待六个星期,自从一九一二年后,我们彼此就没见过面。但是在这里我度日如年,每天都在数日子,希望快点回到巴黎。巴黎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人能居住的城市。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他们这儿的人怎么看我吗?他们把我看作是一个怪物。真是一群野蛮人。”
我笑了笑,离开了。
六
第二天晚上,艾略特打来电话要来接我,我拒绝了他,选择独自前去。因为有人来访,我耽搁了一会儿,但只是迟到了一会儿。上楼时,听到客厅里人声喧哗,我想客人一定很多,结果到了之后,却吃惊地发现包括我在内只有十二个人。布拉德利夫人身着绿色绸缎衣服,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显得雍容华贵。艾略特穿着那件剪裁考究的无尾礼服,看起来很优雅,刚好衬托出他的气质。当他与我握手时,一种混合了多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扑鼻而来。他把一位体态臃肿、身材高大的客人介绍给我,那人一张红红的脸,穿着晚礼服,看起来有些不自在。他是纳尔逊医生。但是在那个时刻这一切对我毫无意义。参加晚会的其他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是我根本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听到之后马上忘记。这些女孩都年轻漂亮,男子也都年少英俊。但对于那些人我都没什么印象,仅有一个男孩吸引了我,因为他又高又魁梧。他一定有六英尺三四英寸高,肩膀宽阔。伊莎贝尔看起来非常可爱,她穿着丝绸做的白色的、长长的窄底裙,正好遮住了她的粗腿。她连衣裙的剪裁样式显得她的胸部很丰满;裸露的胳膊微微有点胖,但是她的颈部很美。她兴高采烈,一双秀目闪闪发光。毫无疑问,她是一位非常漂亮、悦人心意的女孩,但是,很明显如果她继续这样下去,她的身材过于臃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