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直到来年六月底,艾略特来伦敦时,我才见到他。我问他,拉里究竟有没有去巴黎,他说去了,艾略特对他的恼怒把我逗乐了。
“我对这孩子抱有同情,他想去巴黎待几年,我不仅不责怪他,还打算帮助他。我告诉他,一到巴黎就通知我,但是直到路易莎给我写信,我才知道他来了。我通过美国运通公司转给他一封信,地址还是路易莎告诉我的,我让他来吃晚饭,并且和几个我认为他应该结识的人见见面,我想让他先试着接触那些法籍美国人,爱米丽·德·蒙塔杜尔,格拉西·德·夏托加亚尔,等等,你知道他是怎么回复我吗?他说很抱歉,他来不了,因为他没带晚礼服。”
艾略特望着我,期望从我脸上看到他这番话给我带来的震惊。当他发现我一脸淡然时,高傲地挑了挑眉。
“他用一张破烂的信纸给我写的回信,上面还印着拉丁区某家咖啡馆的标志,我给他回信,问他的住址,我觉得为了伊莎贝尔,我得为拉里做点什么。我想他可能是腼腆——毕竟我觉着没有一个正常的年轻人来巴黎会不带晚礼服的,不管怎么说,巴黎也有不错的裁缝,所以我邀请他来吃午饭,还特意说这只是个小聚会,可是你信不信?他不仅无视我索要他住址的要求,信仍是由美国运通公司转来的,他还说从来不吃午饭,我简直拿他没辙。
“我想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
“不知道!说真的我也不在乎。他完全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伊莎贝尔不该嫁给他,毕竟如果他过着正常的生活,我总该在里茨酒店或富凯饭店或其他什么地方遇到他。”
有时我会独自去这些时髦的场所,但其他地方我也去。那年初秋,在我去马赛的途中,我计划乘法邮公司的船去新加坡,碰巧在巴黎待了几天。有天晚上,我和朋友们在蒙帕纳司区吃过晚餐,饭后我们一同去多姆咖啡馆去喝啤酒。我环顾四周,不久就注意到拉里独自靠着一张大理石桌子,坐在拥挤的走廊上,他悠闲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在闷热的白天结束后,行人们正享受着夜晚的清凉,我离开朋友们朝他走去,拉里看到我时,脸上露出笑容,他朝我笑笑,示意我坐下,但我说我是和朋友们一起来的,不能久留。
“我只是想问问你近来过得好不好。”
“你住在巴黎吗?”他问道。
“只待几天。”
“明天与我共进午餐如何?”
“我本以为你从不吃午饭的?”
他咯咯地笑了。
“你见到艾略特了。一般来讲我不吃,因为我没有时间,所以我只用一杯牛奶和一个奶油蛋卷来凑合,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吃午饭。”
“好的。”
我们约好第二天在多姆见面,先喝杯开胃酒,再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找个饭店吃饭,我重新回到朋友那里,同他们坐着聊天。我再瞥向拉里的位置时,已不见他的踪迹。
二
第二天上午我过得很愉快。我去了卢森堡博物馆,在那里逛了一个小时,观赏了几张我喜欢的画。然后我在花园里闲逛,回忆起我的少年时光,一切都没有改变,成双结对的学生走在小石子路上,热烈地讨论着那些振奋人心的作家;那些孩子在佣人的监护下,滚着铁环玩;老人晒着太阳,读着晨报;中年妇女坐在长椅上,谈论着食物的价格和佣人的弊病之类的闲话。之后我去了奥台翁剧院,看看长廊上陈列的新书,看到那些青年人就像三十年前的我,在穿着长罩衫侍从不耐烦的目光下,尽量多看几眼他们买不起的书。后来我懒散地穿过那些可爱而沉闷的小街走到蒙帕纳司大街,走进多姆咖啡馆。拉里在那里等我。我们喝了一杯酒,然后沿着马路找到一家可以露天吃饭的饭店。
拉里比我记忆中的更加苍白了,这使得他那深陷入眼窝的眼睛颜色更加深了,但他仍旧一副活得悠然自得的样子,这在他这样年轻的人中实属少见。他笑得仍是那样天真;他点餐时,我发现他法语讲得地道又流利,便称赞了他一番。
“你知道的,我从前就懂一些法语,”他解释道,“路易莎伯母给伊莎贝尔聘的一位家庭教师是法国人,当他们在麻汶时,他要我们始终和他讲法语。”
我问他喜不喜欢巴黎。
“很喜欢。”
“你住在蒙帕纳司吗?”
“是的。”他犹豫了一下,回答道。我认为他不愿透露自己的确切住址。
“你只告诉艾略特一个由美国运通公司转的地址,这让他很不满。”
拉里笑了笑,但是并没有回答。
“你整天都做些什么呢?”
“闲逛。”
“看书吗?”
“是的,看书。”
“你有伊莎贝尔的消息没有?”
“有时候吧。我们俩都不喜欢写信。她在芝加哥过得很愉快。明年她要来和艾略特同住些日子。”
“那对你不是很好吗?”
“我想伊莎贝尔从没来过巴黎。带她去四处转转想必挺有趣的。”
他对我的中国之旅十分好奇,我向他讲述旅程中的奇闻轶事,他听得甚是认真;可是当我试着让他说说自己时,却没能成功。他只字不提自己的事,这使我觉得,他约我共进午餐,只是喜欢我的陪伴。我对此感到高兴却也迷惑。刚用完咖啡,他就要求买单。付了账,他就站了起来。
“嗯,我必须要走了。”他说。
我们分开了。我并没有比从前更了解他。后来我也没有再见过他。
三
直到第二年春天我才重回巴黎,那时,布拉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已经提前到艾略特家住了下来。我绞尽脑汁运用我的想象去填补这几个星期发生的故事。她们在卢堡登陆,艾略特向来考虑周全,亲自去迎接她们。通过海关检查以后,三个人上了火车;火车开动后,艾略特得意扬扬地告诉她们,他雇了一个很得力的女仆照顾她们。当布拉德利夫人说这不必要,因为她们并不需要女佣照顾时,艾略特的表情略显不自然。
“不要一来就惹人生厌,路易莎。一个没有女佣的人就登不了台面,我雇安托瓦内特不仅是为了你们,更为了我自己。你们穿着不得体会让我没脸面。”
他不屑地打量了一眼她们的装束。
“你们当然要买些新裙子。去香奈儿服装店买是万全之策。”
“我以前总是上沃斯服装店。”布拉德利夫人说。
她这话等于白说,因为艾略特根本无动于衷。
“我跟香奈儿店打过招呼了,而且替你们约好明天下午三点钟去试衣服。至于帽子,当然要去在勒布打个转。”
“我不想花这么多钱,艾略特。”
“我知道。由我来买单。你一定要给我挣点面子。哦,路易莎,我已经为你安排了几次宴会,而且告诉我的法国朋友,说迈隆生前当过大使,毕竟如果他活得长一点,肯定会当上大使的。这样能给人留个好印象。我想这件事不会有人提及,不过我还是要给你打个预防针。”
“你真可笑,艾略特。”
“不,这并不可笑。我了解这个社会。我知道一个大使的孀妻要比一个专员的孀妻更有地位。”
火车驶入北站,伊莎贝尔正站在窗口,突然她喊道:
“拉里来了。”
火车刚停住,伊莎贝尔就跳下车,向着拉里跑去。他张开双臂拥抱她。
“他怎么知道你们来了?”艾略特酸溜溜地问他姐姐。
“伊莎贝尔在船上给他发了电报。
布拉德利夫人亲切地吻了拉里,艾略特则怏怏地同他握手。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舅舅,拉里明天能不能来吃午饭?”伊莎贝尔问道,她和拉里手挽着手,目光炯炯,脸上写满了期待。
“我很荣幸,不过,据我所知,拉里不吃午饭。”
“他明天会吃的,是吧,拉里?”
“是的。”他微笑说。
“那请你明天下午一点钟来吧。”
他又伸出手来,打算赶走他,可是拉里却恬不知耻地向他咧着嘴笑。
“我来帮忙搬行李吧,再给你们叫辆出租车。”
“我的车已经在等着了,我的佣人会照管行李的。”艾略特冷漠地说。
“太好了。那我们现在就可以走了。车里还有空间的话,我送你们到家门口吧。”
“好跟我们一起,拉里。”伊莎贝尔说。
两人一起沿月台在前面走,布拉德利夫人和艾略特跟在后面。艾略特脸色冷漠,显得毫不在乎。
“真会看人做事啊。[1]”他用法语喃喃自语道。在某些情况下,他觉得讲法语更能抒情。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钟,艾略特整理好着装——因为他不爱早起——给他姐姐留了一张便条,叫用人约瑟夫和女仆安托瓦内特送去,约她到书房谈话。布拉德利夫人到达后,他小心翼翼地把门关上,把一支香烟装在一根很长的玛瑙烟嘴上,点上香烟,缓缓坐下。
“难道伊莎贝尔和拉里仍是订婚关系吗?”他问。
“据我所知是这样。”
“我对这个年轻人实在没什么好话可说。”接着他就大肆渲染,他是如何准备把拉里拉进社交圈的,以及他计划如何以一种适当和得体的方式帮助他建立声望。“我甚至替他留心到一处住房的底楼[2],这正是他所需。房子是年轻的小德·雷泰侯爵的,他要转租出去,因为他被派到驻马德里的大使馆任职。”
但是,拉里拒绝了艾略特的那些邀请;很显然,说明拉里并不想要他的帮助。
“我实在不能理解,如果你不打算利用巴黎的好资源又为什么要来这里呢?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又人生地不熟的,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
“我们现在掌握的他唯一的通信地址是美国运通公司转的。”
“就像个出差的推销员或者度假的教师。我猜十有八九,他在蒙马特尔租了间房,整日跟荡妇在厮混。”
“哦,艾略特。”
“他整日神秘兮兮的,拒绝与同阶层的人交往,除了这样,还有别的解释吗?”
“这听着可不像拉里,昨天晚上,你没看出拉里像过去一样深爱伊莎贝尔吗?他不会如此离谱的。”
艾略特一耸肩,跟姐姐暗示,男人都口是心非。
“格雷·马图林怎样?他还在追求吗?”
“只要伊莎贝尔点头,他明天就能娶她。”
接着,布拉德利夫人告诉艾略特为什么她们比计划提早来欧洲。她发现自己身体出现了问题,医生告诉她是糖尿病。病情并不严重,但要注意饮食,适当地服用胰岛素,从而延长寿命。可是,当她得知自己得了这种绝症之后,便心急女儿的终身大事。母女两个已经谈过这事了。伊莎贝尔很懂事,同意如果拉里在巴黎待了两年之后,不按照事先说好的回到芝加哥找个正经差事,就和他解除婚约。可是,布拉德利夫人觉得这样要等到两年后,来巴黎像抓逃犯一样把拉里带回去,很折损面子。她感到这对伊莎贝尔来说是种耻辱。但是,母女两个去欧洲避暑却是很自然的事,而且伊莎贝尔幼年时到过巴黎,后来就没有去过。她们逛了巴黎之后,可以找一处海滨地带让布拉德利夫人调养身子,从那里去奥地利地蒂罗尔山区住一段时间,然后慢悠悠地穿过意大利。布拉德利夫人的意思是让拉里同游,看看他和伊莎贝尔分开这许久后,两人的感情是否如旧。拉里浪荡多时后,是否意承担生活责任,到时自有分晓。
“老马图林很恼火拉里不识抬举拒绝了他的好意,但是格雷说服了他,只要拉里回到芝加哥,他马上就能得到一份工作。”
“格雷真是个好人。”
“当然了,”布拉德利夫人叹口气,“我知道他会给伊莎贝尔幸福的。”
然后艾略特告诉布拉德利夫人他替她们安排了什么样的宴会。明天他要请很多人来吃午饭,在周末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还要带她们去参加夏托·加亚尔家的招待会,并且帮她们弄到了两张罗思柴尔德家舞会的邀请函。
“你邀请拉里了,是吧?”
“他说自己没有晚礼服。”艾略特嗤之以鼻道。
“那也要邀请。不管怎么说,他是个很棒的小伙子。你给他冷板凳坐也没什么用处,只会让伊莎贝尔更执迷不悟。”
“当然,既然你谈到了,我邀请便是。”
拉里按约定的时间来吃午饭。艾略特本就是举止得体之人,对他尤为热情。做到这样并不难,因为拉里正在兴头上,要讨厌他是很难的。谈话都是关于芝加哥和熟悉的朋友,对艾略特来说,除了笑脸相迎,装出对这些他认为毫无社交价值的人很有兴趣的样子外,别无选择。他也并不介意听他们聊天。听着他们谈这一对小情侣订婚了,那一对年轻人结婚了,还有一对小夫妻离婚了,他心生怜悯。毕竟没人听说过他们。而艾略特却知道美丽的小德·克兰尚侯爵夫人曾经服毒自杀过,因为她的情人德·科龙贝亲王抛弃了她,娶了一个南美洲百万富翁的女儿。这才是应该谈的。他看着拉里,不得不承认他确有异于常人的魅力:他的眼窝深陷,瞳孔颜色深得出奇,颧骨很高,皮肤苍白,口齿伶俐。这使艾略特联想起波利切利的一幅画像,他想着,如果让拉里穿上那时的戏服,看上去会像从画里走出来一样。他记得自己过去打算撮合拉里和一个有名的法国女人,与此同时,他想起,这星期六晚宴也邀请了玛丽·路易丝·德·弗洛里蒙,就狡黠地笑了。这个女人是社交广泛和作风不正的结合体。她如今四十岁,看上去却像比实际年龄小十岁的样子;纳蒂埃曾经为她的一位美艳的女祖先画过一张肖像画,这张画就是通过艾略特本人展览于一个美国的大博物馆里,玛丽长得和她的那个女祖先一样娇艳,但这个法国女人的性欲永不能被满足。艾略特决定让拉里与她挨着坐。他知道她要不了一会儿就会让拉里懂得她的用心。他还邀请了他认为伊莎贝尔会喜欢的英国大使馆的一位年轻的侍卫。伊莎贝尔很美,而且这人是个条件优越的英国人,伊莎贝尔没有财产也无妨。开饭后,先是上等的蒙特拉夕酒,接着是上好的波尔多酒,艾略特喝得醉醺醺的;他美滋滋地想着那些浮现在他脑海中的种种可能。如果设想成真的话,亲爱的路易莎就放心了。她以前总是不太认同他,可怜的人儿,她太小家子气,可是艾略特喜欢她。他乐于利用自己的经验智慧替她将一切事情安排妥当。
为了节省时间,艾略特计划吃完午饭就带路易莎母女去买衣服,所以当大家离开餐桌时,艾略特就用他最擅长的辞令让拉里知道他该离开了,但与此同时他又热忱地邀请拉里参加自己组织的另外两次盛大宴会。这事毫无困难,拉里爽快答应了。
但是,艾略特的计划失败了。拉里穿了一套很得体的晚餐服赴宴,这让艾略特放心了,因为他有点担心拉里会像上次午饭那样,穿一身蓝色套装就来了。
晚饭后,艾略特把玛丽·德·弗洛里蒙拽到没人的地方,问她喜不喜欢他那位年轻的美国朋友。
“他眼睛迷人,牙齿也整齐。”
“这就完了?我觉得他是你的菜才把他安排在你身边的。”
她望着他,一脸不解。
“他告诉我他已经与你的漂亮外甥女订婚了。”
“得了吧,亲爱的[3],如果你有本事的话,抢走一个有妇之夫不在话下吧。”
“这就是你想让我做的?哼,我不会与你同流合污的,不知羞耻的艾略特呀。”
艾略特干笑一声。
“我猜,你的意思是,你已经勾引过他了,却没有成功。”
“艾略特,你道德败坏,堪比老鸨,这正是我喜欢你的地方。你不想他同你外甥女结婚吧?为什么呢?他天性善良,很有魅力。可是他太天真了。我觉得他一点没有怀疑到我别有用心。”
“你应该再露骨一些,亲爱的朋友。”
“我是老手了,哪种情况是在浪费时间,我是能感觉到的。事实是,他的眼里只有你的小伊莎贝尔,这事你知我知,她的优势在于比我年轻二十岁。另外,她还很甜美。”
“你喜欢她的连衣裙吗?我亲自为她挑的。”
“很美,剪裁得体。但是她不够时髦。”
艾略特把这话认为是对他自己的评价,他可不能轻易放过她,非得戳痛她不可。他温柔地笑了笑。
“亲爱的朋友,一个人一定要像你一样成熟透了,才够得上你的时尚。”
德·弗洛里蒙夫人给了他当头一棒。她的反驳让艾略特怒火中烧。
“但我能肯定,在贵国那片盗匪横行的土地上,人们绝不会讲究高雅,毕竟高雅是如此微妙、无法模仿的东西。”
虽然德·弗洛里蒙夫人吹毛求疵,不过艾略特其他的朋友都很喜欢伊莎贝尔和拉里。他们喜欢伊莎贝尔的年轻、可爱,喜欢她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他们喜欢拉里画中人般的外表、得体的举止,以及淡淡的带有讽刺的幽默。两个人还有个共同的优势,那就是法语都讲得流利准确。在外交圈周旋多年,布拉德利夫人的法语说得虽然足够正确,却带有美国口音。艾略特盛情款待他们。伊莎贝尔很喜欢自己的新衣服、新帽子,对艾略特组织的娱乐活动全都觉得很有趣,和拉里一起也让她感觉幸福。她觉得这辈子从没如此开心过。
四
艾略特不愿与人共进早餐,只有在不得已时才会这样做。布拉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只能在自己的卧房里吃饭,这让布拉德利夫人甚是不快,伊莎贝尔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可是,伊莎贝尔醒来以后会时不时地让安托瓦内特——就是艾略特给她们雇的那个高贵女佣,把她的拿铁咖啡送到她母亲房间里,这样便能一边喝咖啡,一边和母亲谈天。她现在整天没空,这是她一天中唯一能够和母亲单独在一起的时间。
这天早上,也就是他们抵达巴黎后的一个月时间的光景吧,伊莎贝尔讲述前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讲前天晚上,她和拉里以及一群朋友大部分时间都在逛夜总会。在她讲完之后,布拉德利夫人说出了自从到巴黎以来她一直想问的问题。
“他准备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不知道,他没有提。”
“你问过他吗?”
“没有。”
“你害怕问吗?”
“不,当然不害怕。”
布拉德利夫人穿着艾略特硬塞给她的晨袍,正躺在躺椅上修剪指甲。
“你们单独在一起时都在谈论什么?”
“我们很少谈话。相聚就很好。你也知道,拉里总是一言不发。我们交谈时,大部分都是我在说。”
“他最近都在做什么?”
“这我还真不知道。我认为他没有太多的事要做,可能在享受时光。”
“他住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
“他好像很讳莫如深,对吧?”
伊莎贝尔点了根香烟,她一边吐着烟雾,一边镇静地看着母亲。
“妈妈,你说那话是什么意思?”
“你艾略特舅舅认为他有一间公寓,而且是和一个女人住在那儿。”
伊莎贝尔突然放声大笑。
“你并不相信,是吗?”
“是,说实话我确实不信。”
布雷德利夫人一边看着指甲,一边沉思。
“你没有和他提过芝加哥吗?”
“提过多次。”
“他可曾表示打算回芝加哥吗?”
“谈不上有。”
“今年十月他就离开芝加哥两年了。”
“我知道。”
“那好吧,亲爱的,这是你的事。你必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拖延并不能使事情更容易解决。”布拉德利夫人瞥了女儿一眼,但伊莎贝尔避开了母亲的眼神。布拉德利夫人朝她女儿深情地微笑着。“你还是去洗澡吧,要不然,午饭要迟到了。”
“我要和拉里一起吃午餐,我们打算去位于拉丁区的一个地方。”
“玩得愉快。”
一小时后,拉里把伊莎贝尔接走了。他们乘坐出租车去了圣米歇尔桥,漫步在熙熙攘攘的林荫路上,直到他们来到了一家外表像样的咖啡馆。伊莎贝尔和拉里坐在咖啡馆的走廊上,点了两杯杜本内酒,随后再次乘坐出租车去了一家饭店。伊莎贝尔胃口极好,尽情享受拉里为她点的美食。她还喜欢看因空间有限而紧挨着坐在他们身旁的人。看着人们因食物而感到非常快乐,这使她开怀大笑。可是她尤其喜欢与拉里单独坐在小小的餐桌旁。她高兴得滔滔不绝地讲话,拉里听她说话时愉悦的眼神让她非常喜欢。她与他在一起感到非常自在惬意,这着实令人陶醉。然而,她的心中却隐隐约约感到不安。虽然拉里看上去也很惬意自在,但是她觉得与其说是因为和她在一起的缘故,倒不如说是因为周边的环境。伊莎贝尔因母亲的话而稍感困扰。尽管她看起来非常真诚地在闲聊,但她时刻关注着他的每一个表情。这时的他与刚离开芝加哥的时候大相径庭,但伊莎贝尔却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他看起来就像她记忆中的样子,既年轻又直率,可他的神情变了。不是说他变得更加严肃,毕竟他在放松状态下一向如此,而是有种她从未见过的淡然。他仿佛用一种之前从未有过的方式自行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因而自得安逸。
午餐结束后,拉里提议去卢森堡博物馆转一转。
“不,我不想去,也不想去看那些画。”
“那好吧,我们去花园里坐坐吧。”
“我也不想去,我想去看看你住的地方。”
“没什么可看的,我住在旅店一个又小又寒酸的房间里。”
“艾略特舅舅说你有一间公寓,还和一名画家的模特在一起发生了不正常关系。”
“那你亲自去看看。”他大笑着说,“它离这儿很近,我们可以走着去。”
拉里带着伊莎贝尔穿过狭长蜿蜒的街道,街道周围陈旧昏暗。尽管从街两边的高房子中间可以望见些许的蓝色天空,但仍旧尽显寒酸,走了一会儿之后,他们在一家门面很不像样的小旅馆门口停下来。
“我们到啦。”
伊莎贝尔跟着他进了一条狭窄的长廊,长廊的一侧放着一张桌子。一位男士身穿衬衫和黑黄相间的马甲,围着一条很脏的围裙,正在桌旁看报。拉里向他要了自己门房的钥匙,男士马上把钥匙从身后的搁物架上取来递给他,好奇地看了伊莎贝尔一眼,紧接着会心一笑。显然,他认为伊莎贝尔去拉里的房间动机不纯。
他们爬上了两段铺有破旧红地毯的楼梯。拉里打开房门,伊莎贝尔走进了一间较小的带有两扇窗的房间,对面是灰蒙蒙的公寓楼。公寓的一层是文具店。房间里有张单人床,床旁边是一个床头柜,结实的衣柜上镶着一面大镜子,一张配有软垫、椅背笔直的圆椅,两窗之间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台打字机、一沓报纸和一摞书。壁炉架上堆放着许多的平装书。
“你坐在圆椅上吧,虽然不是很舒适,但这是我最好的家什了。”
他拖出另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伊莎贝尔问道。
他看到她脸上的表情,轻声地笑了出来。
“是,自从我来到巴黎就一直住在这儿。”
“但为什么呢?”
“这儿方便,距离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近。”
他的手指向了一扇门,伊莎贝尔之前没有注意到它。“这里有个浴室,我可以在这里吃早饭,但晚饭通常是在我们吃午餐的餐馆解决的。”
“这儿多脏。”
“不,还好,这就是我想要的。”
“但是,什么样的人住在这儿?”
“哦,我不知道。有几个学生住在上面的阁楼里。还住着两三个政府机关里的老单身汉,以及奥台翁剧场的退休女演员。另外一个带有浴室的房间里住着一位风尘女子,她的男朋友每隔一周的周四都来看她。我认为有几个是暂住者。这是个非常安静又体面的地方。”
伊莎贝尔稍稍感到很不自在。因为她知道拉里察觉出了她的不安,并有点存心找碴儿。
“桌子上那本大部头的书是什么?”她问道。
“哪个?哦,那是我的希腊语词典。”
“你的什么?”她大声叫道。
“好啦,它又不会咬你。”
“你在学希腊语?”
“是。”
“为什么?”
“我想是因为我喜欢学习希腊语。”
他目光中流露着柔情,深情地望着她。她也微笑着回应道。
“你难道不想告诉我你来到巴黎后,都在忙什么吗?”
“我读了许多书,每天会读八至十个小时,还去巴黎大学听了讲座。我觉得我已经读了法国文学里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也会拉丁语,至少能读拉丁语的散文,几乎能像读法文一样。当然希腊语更加困难,幸好我有一个非常好的老师。我通常一周三个晚上会去他那儿,直到你来到这儿,才打破我的习惯。”
“你学这个会有什么结果呢?”
“获取知识。”他笑道。
“这听起来非常不切实际。”
“或许是,也可能不是。然而,希腊语极其有趣。你想象不到读原版的《奥德赛》是多么令人兴奋。这让你觉得好像只要踮起脚尖,伸出手臂,就能触碰到天上的星星。”
激动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内心,驱使他站起身来,在小小的房间内走来走去。
“前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在读斯宾诺莎。不敢说能完全读懂,但我仍然觉得非常兴奋,就像乘一架飞机降落在巍峨群山中的一片高原上,独享清静,空气非常清新,像红酒一般,沁人心脾,感觉自己就像百万富翁。”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芝加哥!我不知道,没想过。”
“你说过,如果两年内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你就会像放弃一份糟糕的工作一样放弃这件事。”
“我现在不能回去,我才刚刚开始。我看到一条条布满生机的大道正在我的前方延伸,向我招手。我渴望踏上它们去探索。”
“你期待在这些道路上找到什么?”
“找到我问题的答案。”他顽皮地看了她一眼,期望她能明白自己,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彼此如此熟悉,她可能就会以为他在开玩笑了。
“我决心探索是否有上帝存在,查明罪恶存在的原因。我想知道,我是否拥有不灭的灵魂,或者我在死后是否就不复存在了。”
伊莎贝尔轻叹一声。听到拉里说这些事情,她感到不舒服。令她欣慰的是,拉里用平常说话的语气,轻轻地诉说着。可以让她克服自己的窘境。
“但是,拉里,”她笑着说,“人们几千年来一直在问着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可以回答,那现在肯定就会有答案了。”
拉里低声轻笑。
“别笑了,好像我在说些愚蠢可笑的话。”她严厉地说道。
“相反,我认为你说的话很切中要害,但从另一方面你可以说,如果人类几千年来一直问这些问题,那么就证明他们是不得不去问的,而且必定会继续问下去。此外,没有人找到答案的说法是错误的。答案比起问题要多得多,而且许多人已经找到了令他们十分满意的答案,比如老勒伊斯布鲁克。”
“他是谁?”
“哦,一个我在巴黎大学无缘认识的一个人而已。”拉里随口答道。
尽管伊莎贝尔不明白他的意思,但他继续说了下去。
“对我来说,这一切听起来如此幼稚。那些是不谙世事的学生才会为之激动的事情,他们毕了业就会忘掉,因为他们必须赚钱养家糊口。”
“这也是人之常情。你瞧,多亏我现在还有钱能过活,我如果没有这种条件,我必会像其他人一样去赚钱。”
“但难道钱对你来说一无是处吗?”
“是的。”他咧着嘴笑。
“你认为你多久才能找到答案?”
“我不知道,可能五年,或者十年。”
“那得到答案之后呢?你将用你这种智慧做什么呢?”
“我要是获取了知识,我认为我将足够聪明,知道用它来干什么。”
伊莎贝尔双手十字交错地紧握着,非常激动,身子向前倾了倾。
“拉里,你大错特错。你是美国人。你的用武之地在美国,不在这儿。”
“当我准备好了,我就回去。”
“但你将会错过很多,我们国家正经历着世界上从未经历的宏伟时代,这时,你如何能忍受待在一个闭塞落后之地。欧洲已经完蛋了。我们美国人是世界上最了不起最强大的民族。我们将突飞猛进,拥有一切。促进国家发展是你的责任,可你已经忘记了。你不知道现在的美国生活是多么令人震撼。你确定你不参与这种宏伟事业是因为你没有勇气去担当每一个美国人共同面临的重任吗?哦,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你在努力着。可这种努力难道不是一种责任的逃避吗?难道不是一种勤奋的懒惰吗?如果每个人都像你现在一样去退缩,那么美国将变成什么样子呢?”
“亲爱的,你好严苛。”他笑道,“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每个人感觉都像我一样。对他们而言,这也许是运气,多数人都按部就班行事;你却忘记了,我想学习就像格雷疯狂地赚钱赚得盆满钵溢一样。我想花几年时间来接受教育,难道就因为这个,我就真成了国家的叛徒吗?这是一次机会,可能在我学成之后我所给予人们的,他们都将欣然接受。当然,如果我没有学成,那么我也不比投身商海但没有赚到钱的人损失更多。”
“那我呢?难道我对你一点都不重要吗?”
“你非常重要。我要你嫁给我。”
“什么时候?十年后吗?”
“不,现在,越快越好。”
“拿什么来结婚?妈妈任何东西都给不了我。倘若她能给的话,也不肯给的。她觉得这样鼓励你游手好闲是错误的。”
“我不会从你妈妈那儿拿走任何东西,”拉里说,“我一年能赚三千美元,这在巴黎足够了。我们能有一间小小的公寓和一个全职保姆。亲爱的,我们会生活得很愉快。”
“但是,拉里,一个人一年三千多美元钱是生活不了的。”
“一个人当然可以,许多人一年都用不了三千美元钱。”
“但我不想靠着一年三千美元生活,我没有理由要这样的生活。”
“自从来到巴黎,我一直都靠这一半的钱过活。”
“可你是怎么过的!”
伊莎贝尔看着破旧昏暗的小房间,厌恶地耸了一下肩膀。
“我已经有了一点积蓄,我们可以去卡普里岛去度蜜月。然后,到秋天我们可以去希腊看看。我们过去常常一起谈论如何去环游世界,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我当然想去旅行,但不喜欢你说的这种旅行。我不想坐二等船舱去旅行,不想住在没有浴室的三等宾馆,甚至吃饭都在小饭店里。”
“去年十月份,我用那样的方式游历了整个意大利,玩得很开心。我们可以靠着一年三千美元游遍全世界。”
“但是,拉里,我想要孩子。”
“没关系,我们可以带着他们一起去旅行。”
“你太傻了,”她放声大笑,“你知道养一个孩子要花多少钱吗?去年,维尔利特·托姆林森生了一个孩子。她尽可能地节省开支,还是花了两千五百块钱。你觉得雇用一位保姆要花多少钱?”想法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脑海里,她变得更加激动了。“你太异想天开了。你不知道你正在要我做什么。我年轻,想要尽情玩耍,想做别人做的任何事情,想参加宴会、跳舞、打高尔夫球、骑马,想要穿漂亮的衣服。你可曾想过如果一个女孩穿得不如朋友漂亮,这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拉里,你可曾知道当你买了朋友不再喜欢的旧衣服,当人家出于同情将新衣服作为礼物送给你时,这又是什么滋味吗?我甚至去一个像样的理发师那儿做一个像样的头发,都负担不起。我不想在有轨电车和公共汽车中穿梭。我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你在图书馆读书时,你认为我自己一整天会做什么事来打发时光?在街道上闲逛,看看商店橱窗里的商品,还是坐在卢森堡公园里留心自己的孩子不会调皮惹事,我们将交不到任何一个朋友。”
“哦,伊莎贝尔。”他打断了她。
“至少不会是我过去来往的那些朋友。是啊,艾略特舅舅的朋友看在他的面上,或许会时不时地邀请我们。但是我们不会应邀,因为我没有合适的衣服,我们也无法回请他们。我不想结识许多又寒酸又无知的人。我与他们没有共同语言。拉里,我想要生活。”伊莎贝尔突然意识到拉里眼中的神情。他在看她的时候总是柔情似水,眼笑眉舒。“你认为我愚蠢,是不是?你觉得我现在啰里啰唆,吹毛求疵?”
“不是的,我认为你的话非常自然。”
他正背对着壁炉站着。她起身走到他的跟前,与他面对面。
“拉里,如果你身无分文,但有一份年薪三千美元的工作,那么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你。为你煮饭,为你铺床,不在乎我所穿的。我会别无所求地过下去,将其视为最大的乐趣。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时间的问题,你终将会成功的。但是现在这样结婚,这意味着要以一种非常低贱的方式生活,我们所有的生活也没有了什么指望;也就意味着,我要苦一辈子。为了什么呢?为了你可以多年去努力寻找问题的答案,你说这些问题是你自己无法解决的。这样做太不像话了。人应该去工作,他生到世界上就为的这个,这是他造福社会的方式。”
“总之,我应该在芝加哥安家,进入亨利·马图林的公司工作。让我的朋友去买亨利·马图林看好的股票,难道你认为我这样就会极大地造福于社会了吗?”
“证券这一行总要有人做,它是一种体面又高尚的求生之道。”
“你把巴黎有一般收入的人的生活形容得一塌糊涂。你知道,实际上并非如此。不去香奈儿商店照样可以穿得很漂亮。所有有趣的人都不住在凯旋门和福煦大道上。因为有趣的人通常不会太有钱。在这儿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有画家、作家、学生,有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等等。比起艾略特那些粗俗的侯爵夫人和目中无人的公爵夫人来说,你会发现这些人有趣多了。你思维敏捷,又有幽默感。哪怕只是喝着廉价的葡萄酒,没有管家和男仆服侍,你也会喜欢听他们在饭桌上交流思想。”
“别傻了,拉里。我当然喜欢。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势利的女人。我想去结识有趣的人。”
“是的,穿着香奈儿的衣服。你想他们看见你的这副打扮会不会认为你是来视察贫民区的?你不舒服,他们也不舒服。你除了事后告诉爱米丽·德·蒙塔杜尔和格拉茜·德·夏托加亚尔,说你在拉丁区遇见许多怪里怪气的放荡不羁的人,并为此感到非常好笑,除此之外,别无所获。”
伊莎贝尔微微耸了耸肩。
“你说得没错。他们没有和我一起长大。他们与我不是一路人。”
“你这句话指的是什么?”
“还是我开头所讲的。从我记事起,我就一直住在芝加哥。我所有的朋友都在那儿。我的兴趣爱好也在那儿。我的家在那里,你的家也在那里。我们的根在那儿。妈妈病了,她永远都不会康复。即使我想离开芝加哥,我也不能离开她。”
“如果我准备不回芝加哥,是不是就意味着你不会嫁给我?”
伊莎贝尔犹豫了。她爱拉里,想要嫁给他。她全身心地爱着他,她知道他也渴望得到她。她相信向他摊牌,他会服软的。她害怕,但必须冒险一试。
“是的,拉里,我就是这个意思。”
拉里在壁炉板上划了一根火柴。这是一种带有刺激气味的老式法国硫黄火柴。他点好烟斗后,绕过她,站到窗前,朝窗外看去。他默不作声,就像永远没完没了似的。她仍旧站在她原来面对着他站的地方,看着挂在壁炉架上的一面镜子,但她在镜中却看不见自己。她的心怦怦地乱跳,恐慌极了。最终拉里转过身来。
“我真希望让你明白,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所想象的任何生活都更加充实。我希望能让你看到精神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经历它是多么令人感到充盈,没有边界,这才是一种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情能和它相比,那就是独自乘坐飞机,越飞越高,只有一望无垠的蓝天围绕在你的身边。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会非常兴奋。这种兴奋,即使用世上所有的权力和荣誉来换取,你都不会为之动容。前几日,我在读笛卡儿的作品。天啊!竟是那么舒适、文雅、清新。”
“但是,拉里,”她急忙打断他,“你难道看不出你正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适合做又不感兴趣的事吗?我曾经多次告诉过你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的女孩儿。我现在二十岁了。再过十年,我就老了。在我有机会的时候,我想及时行乐。哦,拉里,我确实非常爱你。但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事。它不会引领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为了你自己,我恳求你放弃它。拉里,身为一个男人,要做他该做的事情。其他人在分秒必争、奋力拼搏时,你只是在虚度宝贵的年华。拉里,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因为一个梦想而放弃我。你已恣情纵欲过了。跟我们一起回美国吧。”
“亲爱的,我不能回去。回去对于我来说如同自杀,如同出卖了我的灵魂。”
“哦,拉里,你为什么那样说?可笑又矫情的女人才那样说话。这有什么意义?毫无意义,毫无意义,毫无意义。”
“这恰恰就是我的感受。”他回答道,这时他的双眸闪闪发光。
“你怎么能笑呢?你可认识到这是极其严肃的事情,我们已经到了十字路口。我们现在所做的决定将会影响我们的一生。”
“我知道。请相信我,我是非常认真的。”
伊莎贝尔叹了口气。
“如果你不听劝,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但我认为这不是理由。我认为你一直在说最没有意义的胡话。”
“我吗?”她倘若不是非常痛苦的话,定会放声大笑。“我可怜的拉里,你就像个疯子一样。”
她慢慢地把订婚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放在手心上,看着它。四四方方的红宝石镶嵌在白金环上。她一直都很喜欢它。
“如果你爱我,你就不会让我如此不开心。”
“我真的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有时候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难免要使他人不快乐。”
她伸出了那只放着红宝石的手,用颤抖的双唇硬是挤出了笑容。
“还给你,拉里。”
“它对我来说没有用处。你留着它来纪念我们的友谊,好不好?你可以戴在小拇指上,我们的友谊不需要结束,是不是?”
“拉里,我会一直关心你的。”
“那留着它吧。我想让你留着。”伊莎贝尔犹豫了片刻,然后把它戴在了右手的小拇指上。
“这太大了。”
“你可以改一下尺寸。我们去里茨酒吧喝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