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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琼·西尔伯/译者:秦程程 当前章节:1538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21

回忆录名为《村中的日日夜夜》,主人公是一群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居住在曼哈顿的激进派和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动辄争吵不休,与别人的妻子有染。文笔虽有矫揉造作之嫌,但马库斯却看得津津有味,带有悲剧色彩的过度自信(未来社会大变革!资本主义必死无疑!——总之,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绝说不出这种话),外加真正意义上的阴险与欺诈。尤其是作者的妻子,绝对称得上是吹毛求疵的典型代表。

马库斯同意作者的大部分观点——私有制等同于偷窃——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同样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化身,他真的相信。这些观念占据了他脑海中某个神圣的角落。倘若照此发展,世界非发生暴乱不可,历史上可不乏先例。那就是问题所在,不是吗?马库斯喜欢这本书,足足读了好几个小时。

吃晚饭时,马库斯告诉凯西和卡萝尔,自己找到了挣大钱的路子。“噢。”凯西说,“我看是破产计划才对吧。”

“给我投点资,我会让你成为好莱坞的富翁。”马库斯说,“绝对是一部大型传记电影。”马库斯边说边晃晃手里的书,他们明白,马库斯在开玩笑。“左翼”势力风头日衰,这年月什么钱都赚不来,简直糟糕透了。他们仨全是律师,算不上高薪职业。马库斯的专长是房屋租赁,凯西和卡萝尔这对夫妻则专攻移民法。

也许,马库斯根本不愿和别人分享这本书。他打算细细品读,让书中的情节在脑海中一遍遍地回放。别人无法理解这本书的精妙之处,甚至还会在不该笑的地方笑出声来。马库斯之前的恋人也察觉出了他的神经质倾向: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不仅如此,马库斯还沉默寡言,极端情绪化。面对男友的指控,马库斯始终愤愤不平,但他依然对尼科余情未了,希望他回到自己身边。

这个周末,凯西和卡萝尔对马库斯的照顾简直到了嘘寒问暖的地步——有时,他们真是太热情了——尼科的离开对他打击很大,他需要安慰。今天的晚饭是烤玉米配鲜嫩卤鸡肉,甜点是西瓜。为驱散马库斯内心的悲伤,凯西和卡萝尔宣称应该把西瓜放在炉子上烤烤,因为味道着实不错。马库斯尽情地吃着,但就是做不到开怀二字。他们仨坐在炉旁,边驱赶蚊子边看着夜幕下翻飞的萤火虫。过了会儿,马库斯溜回房间,继续品读《村中的日日夜夜》。

作者怀疑他的妻子贝琪和一位住在格林威治大道公寓楼中的邻居发生了婚外情。究竟是理查德(“来自辛辛那提的犹太佬”——作者在民族问题上存在偏见),还是乔(“乏味的已婚男,让人看不透”)呢?被痛苦包围的作者只好带着难以取悦的妻子来到一家地下酒吧,他们经常待到很晚才回去,尽量避开公寓的邻居。作者的妻子是个性格活泼的女人,她逐渐对夜生活产生了兴趣,也许婚姻还有希望,他想。

终日流连酒吧令他的生活难以为继。他是专职记者,平日里为报纸撰写文章,收入非常微薄。他只好向朋友借钱,包括与妻子关系不明的理查德和乔。再后来,他变得一无所有,每月都要向酒吧赊账。作者并不感到骄傲。“钱从来都是我的假朋友,快看看我妻子,她是那么快乐无忧,大口大口喝着鸡尾酒,对所有人都笑脸相迎。”

“Gay”的本意是快乐无忧,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这样用了。每每读到,马库斯都要显露出惊讶之情。这果真是种讽刺。“我家贝琪越来越像淘金者了。”作者写道,“也许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甘地曾说‘地球能够满足人类的需要,但无法满足人类的贪婪’。”

甘地?这和甘地有什么关系?一想到这位英雄在布利克街的某家酒吧里流连忘返,马库斯就觉得好笑。那时,甘地已经做好了发动“食盐长征(1)”的准备。马库斯是甘地的忠实粉丝。难道在那个时代,这位作者就读过甘地的著作了?也许吧。马库斯想象着那位深受情伤的年轻丈夫,他将甘地的名言奉为精神寄托。这位出生于古吉拉特邦的老人,身材消瘦,一半牙齿都掉光了,竟可以好几十年(甚至包括当时)不碰自己的妻子。马库斯突然想再读一遍甘地的著作。

转天,马库斯起了个大早,他果真去书架上找甘地的书了。《我体验真理的故事》,难道没放这儿?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平装套本与艾比·霍夫曼的《偷去这本书》,中间夹着的那本居然不是?凯西的叔祖父是画家,他长居于此——整栋房子到处是色彩艳丽的风景画——其他人有时来有时不来,居住时间不固定。

甘地一直忙于为自己创造各种形式的痛苦,包括禁食、长征和坐牢。他要为他的理想奉献终生。也许,他真是同性恋,毕竟伟大的灵魂可以容纳任何东西。

大学里的非洲裔美国人很少,马库斯不擅长运动,舞也跳得一般。寝室室友,大一新生凯西称他为“反叛典型”。马库斯最会打扑克,记牌本事一流。倘若换种性格——凯西说——他准能当银行家。最近,他连手机里的单人纸牌游戏都戒了。单人纸牌——孤独爱人的必备品。不!他才不要玩那种游戏呢。

“想去游泳吗?游泳对你有好处。”吃早饭时,凯西说道。

汽车在蜿蜒的山路上横冲直撞,道路两旁荆棘丛生,没准儿还有毒漆藤。马库斯的情绪相当低落,直到看见波光粼粼的小溪,他才稍稍提起点兴趣。一群孩子叫着闹着,在水中嬉戏玩耍。所谓斑驳的宁静,大抵就是如此吧。河边长满蕨类植物,黑色岩石整齐地堆叠着,不远处有个漂亮的小瀑布,可以站到下面玩水。某个地方的水深超过了马库斯的预想,他小心翼翼地迈进沁凉入心的溪水里,随即绕圈跑起来,水花从脚边飞溅而出。

接下来一整天,马库斯都表现得很正常。无论是去比萨店吃午饭,去农场买玉米,还是在回来的路上和亲爱的凯西以及卡萝尔相约散步,马库斯都是兴致勃勃的,没人知道此时此刻,他仍然深陷绝望之中,他只想一个人待着,品读那本回忆录。

阅读开始于晚饭前,情节发展如下:作者(一个叫诺曼·F.雷姆森的男人,他从没出过名)打算向好友多萝西·戴伊(马库斯知道她,当时,多萝西还未创办天主教工人协会,名声也未打响)求助。诺曼心知肚明,多萝西绝不会告诉他贝琪到底跟谁勾搭成奸,但他仍希望对方不小心说漏嘴。对多萝西而言,这是个多灾多难的冬天,她和三岁大的孩子住在位于十四大街的“客房”里,采光很差,空间狭小。多萝西给诺曼倒了杯茶。“例行公事般地夸奖了她那不苟言笑的小女儿后,我说:‘贝琪本该和我一起来的。她之前来过,对吧?’贝琪和我解释过很多次——我不相信她——我必须亲自拜访多萝西,看她是否会为贝琪打掩护。女人总会对朋友保持忠诚。可惜多萝西不善撒谎。事实上,她什么都没说——先为我们准备好薄脆饼干和果酱,紧接着又喂塔玛尔吃零食。”最后,诺曼大发雷霆——摆出高人一等的架势,用恶毒的言语攻击朋友们的政治观点。回家后,诺曼不禁自我反思,多萝西办事一向讲原则,为了信仰宁愿离开丈夫,也不欺骗自己,相比之下,诺曼就愚蠢得多,甘愿自我蒙蔽,也不面对现实。

吃晚饭时,马库斯想和朋友讲讲书里的内容。“他是政客,妻子整天围着他转。这部分写得很神秘,你要猜猜到底谁是白痴。”

“好奇怪的回忆录。”卡萝尔说,“八成是他胡编出来的。”

“他想把心里的悲愤一股脑倾泻出来。”马库斯说,“读着很感人,但在日常生活中,他没准儿是个让人无法忍受的家伙。”

“如果对方不想让你好过,他会想方设法折磨你。”卡萝尔说。

“诉诉苦也未尝不可。”凯西说。

“我觉得他想把妻子暴揍一顿。”马库斯说,“我希望他快点行动。我是不是不该有这种想法?”

“没错。”卡萝尔说。

马库斯和尼科在一起五年,时间不算很长。也许,尼科想找个更有魅力的男人。原先位于布鲁克林的公寓——坐落于科布尔山的半褐色砂石型建筑,带小后院——归尼科所有,马库斯单独住在市中心一个简陋的工作室里。他心底的恨意究竟要持续到何时?偶尔,马库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中满是不屑。那个傻帽真可怜。畏缩的眼神,绷紧的下巴,白天,他只能以这副面貌示人;到了晚上,便连烂泥都不如了。撑着瘦如干草的骨头架子挨过一天又一天。他从不相信尼科会永远留在自己身边,这个念头只能加重他的痛苦。

当然,世上的痛苦绝不仅有这一种。马库斯知道世界是什么样。他每天都读新闻,战争肆虐,平民遭到屠杀,集中营里频频发生强奸案,和毒品有关的谋杀屡见不鲜,以及随时可能爆发的核灾难,就连平日接手的案子也无不暴露出世界的种种阴暗。公寓里老鼠乱窜,管道年久失修导致漏水,油漆含铅量超标,电梯里有人持枪,等等。马库斯到过印度,也看过孟买的街道。他不是傻子。

晚饭后,马库斯没有立刻拿起书本,他还要洗碗。卡萝尔在讲一个有趣的故事:一头小鹿如何钻进了他们的花园。她和凯西竟然在夜幕下玩飞盘,多可笑的游戏。飞盘的行踪飘忽不定,如鬼魅一般,而这两个家伙竟完全忘了自己已是快四十岁的人了,他们又蹦又跳,追着飞盘满处跑。马库斯满身疲惫地回到温馨、泛着霉味的阁楼,准备蒙头大睡。他本不想看书的,但还是打开了书本。

作者和贝琪大吵了一架。因为贝琪取笑他如此“勤俭持家”——把捆包裹的绳子留下待用,他甚至命令贝琪替他补袜子,竖衣领,做各种肉菜。“对你而言,廉价才是最大的美德。”贝琪说。

“没错。想不出卖自己,这是唯一的方法。”

贝琪竟然嘲笑他。她之前从没这样干过——瞧她那幸灾乐祸的嘴脸——他开始对贝琪大喊大叫。“幸好,我已经忘记自己说过什么了,但我清楚地记得,我非常想揍她,但我必须克制自己。我对自己有着清楚的认知,我一向反对暴力和压迫,对于心底的暴力冲动,我感到十分惊恐。我挥舞着手臂,准备给她一巴掌,贝琪吓得惊声尖叫。”

马库斯喜欢贝琪的聪明劲儿,也许,她的反叛精神是天性使然,和政治立场没太大关系。作者根本搞不定她,这是显而易见的。

最终,吵架以这位可怜的丈夫甘愿道歉而终结,但马库斯知道,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凌晨刚破晓,马库斯就读了剩下的部分。悔不当初的丈夫害怕失去贝琪,决定给她买串玻璃珠项链——贝琪最喜欢红色——赔罪。身边朋友们的钱都借遍了,却还不起债,作者只好求助于乔的妻子薇拉,这是他第一次找女人借钱。薇拉是个热情、胆小,又有些虚荣的家伙,她答应得很痛快。得到项链后的贝琪兴奋得要命,她给了丈夫一个大大的拥抱,还吻了他,至于别的,书中并未提及。

就在作者决定打消疑虑,重新信任妻子时,贝琪却说漏嘴了。她要和地下酒吧的老板私奔。这男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马库斯一头雾水,作者居然没给出任何线索,真气人。这对读者不公平。

“你也许觉得这个私下里和酒吧老板勾搭成奸的女人没什么头脑,但贝琪鬼点子多着呢,只是不显露罢了。她要克制自己,尽量低调行事,而我却总想做那些我根本做不到的事。在她眼中,我就是个自命不凡的家伙,但这是我生活的动力所在。”

他确实自命不凡,马库斯大体上认同他的观点。

自觉受到了羞辱的作者急切想要离开美国。他通过省吃俭用,变卖随身物品,也许又借了点外债,总算搞到了去欧洲的船票。“在巴黎,我可以认识真正的激进派。没有贝琪在身边,痛苦是当然的——最初几个月,我一直萎靡不振,浑身散发着负能量。巴黎是爱情之城,这里的人应该懂我,愿意听我倾诉衷肠,但事实却刚好相反。法国人缺乏耐性,从不关心他人的生活。谁会在乎你想什么?我法语不好,他们英语也不灵光。再说,法国人自己还忙不过来呢。他们自愿赶赴意大利,帮当地民众对抗法西斯暴政,许多人都牺牲在了战场上。和喋血异乡相比,我的情伤简直太微不足道了。”

“流浪法国的日子虽有艰难困苦,但巴黎毕竟赐予我新生,让我收获了快乐。我遇到了现在的妻子乔赛特·勒布朗,我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

这不是回忆录的结尾——后面还有一章,介绍作者在密歇根州遇到了昔日的同乡——作者跳过回忆,用简洁的笔触概括了当下的幸福。这纯粹是有感而发。倘若连那个装模作样的年轻蠢蛋都能获得永久的幸福,那所有人都可以。

尼科会喜欢这本书的。事实上 ,马库斯之所以对这本回忆录青睐有加,有一半原因是在模仿尼科——古旧的明信片;纸张发霉、字迹模糊不堪的旧文章,各种野餐聚会的老照片,尼科全都来者不拒。那些染上时光的颜色,被尘埃掩埋的沧桑往事对尼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为营造出爱人未曾离去的假象,马库斯只能尽力保持着爱人的旧习惯,这一切到底能持续多久,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回忆录的作者给贝琪送香槟鸡尾酒,送玻璃项链,他又是怎么想的呢?这是什么样的无政府主义者呀?居然认为钱可以买来爱情?但为爱奋不顾身,这倒也说得通。为支持甘地在南非的事业,赫尔曼·卡伦巴赫甘愿捐出所有土地建造集体农场和医疗中心。

不久之前,在印度孟买,马库斯也效仿了一回卡伦巴赫——用钱向对方表达爱意。他本没打算去印度,但工作上的失败(打官司输了)搞得他灰头土脸的,他只想逃走,远远地逃走。有人告诉过马库斯,印度是个不错的地方。这话很对。印度有造型精巧、令人叹为观止的寺庙群,宝莱坞式广告牌,身穿五彩纱丽的印度女人,以及五彩缤纷的花卉。马库斯居住的经济型酒店就在海滨大道旁,设在门廊内的早餐也很丰富可口,第一眼看到酒店,马库斯就觉得还不赖。他寄了几张明信片回家,大肆赞扬焦伯蒂海滩的日落景象。明信片上印着一栋巨大的哥特式建筑,那是维多利亚火车站。孟买的街道不算太糟,至少对纽约人来说是这样。直到第二天,马库斯才看到印度的另一面——双腿截肢的乞丐坐在带轮子的木板上,自己推着自己走;身材娇小的孩子领着比他更小的孩子沿街行乞;瘦到只剩骨架的老妇人用鹰爪般的双手将婴儿举到车窗前,求车里的人行行好,给她口饭吃。酒店里的一个当地人告诉马库斯,乞丐都是黑帮雇的,故意让他们装惨,好博取同情。“干这活儿吃不胖,对吧?”马库斯说。

马库斯动不动就询问同来印度的旅行者,为什么印度民众一点革命意识都没有。当地人给他的解释五花八门——种姓制度、宿命论、殖民主义、官员腐败——要么就取笑这个问题有多么愚蠢。马库斯越来越认定这是个宗教问题:印度人都怎么搞的?事情绝不会就这样过去,不是吗?

想法归想法,马库斯还是向现实妥协了。他偶尔给穷人点钱,但大部分时候不给。马库斯越来越惧怕穷人,尤其是他们抓他的胳膊或尾随他时,真是要多恐怖有多恐怖。一位总在早餐时间和马库斯聊天,性格相当和蔼的澳大利亚女人曾劝告他说:“你无法拯救每个人。”而马库斯并不认同。

这天艳阳高照,马库斯去参观甘地博物馆(甘地在书中写到,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纪念他的博物馆),这是第一个可以平复他心情的地方。所谓博物馆,就是甘地造访孟买时居住的公寓,房主另有其人。里面堆放了许多展品,还有甘地在阳台上扎营使用的木板。马库斯听过甘地用印地语发言,他告诫民众要净化自身。这段录音发表于甘地被刺杀的前两个星期。离开博物馆后,马库斯想,我要把钱包里的大部分卢比赠送给我碰到的第一个乞丐。

“他们已经把甘地忘了,即便他是个英雄。没人打算继承他的衣钵。”另一位游客看着甘地的护照复印件说道。

“我知道。”马库斯说,“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眼前的男人来自美国,看起来和马库斯差不多大。长相还不赖,头发很短,眼睛半眯着,眼神中透着狡黠。

“侥幸。”男人说,“属于运气好的那类人。”

“历史没有侥幸。”马库斯反驳道。他并非真的相信这句话——也许历史就是由一个个侥幸拼凑而成的——但他似乎很喜欢和眼前的男人聊天。“他不孤独,他不是一个人在奋斗。”

“他是始作俑者。”男人接着说道,“英国人把他当疯子,当傻瓜。”

他们经过一组怪异但还算漂亮的实景模型,所有东西都用黑框装裱着,内容是甘地的生平,展现他从孩提时代偷窃金子,之后向父亲忏悔,到最终躺在檀香木堆上成为一具尸体的事情(从虚幻到真实),一共二十八组微缩人偶。快离开时,马库斯问男人:“去喝杯咖啡吗?或者冷饮?”

走出博物馆时,马库斯并没遇到那个可以供他施舍的幸运乞丐。他压根搞不清第一个乞丐是在哪里出现的,或者到底有没有乞丐出现,因为他心无旁骛,除去身边的男子,他谁都看不到。这位新朋友来自华盛顿,是名医生,很快就要搬去纽约,这的确是个好消息。他主攻肿瘤学,这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职业,但和马库斯认识的其他医生相比,他要活泼开朗得多。那是马库斯度过的最愉快、最具社交味道的下午。他们喝了好多翠鸟啤酒,又在咖啡厅里吹了半天空调,享受不用工作的快乐,虽然这两个男人都很热爱自己的职业。“我本可以挑些简单的事情干,但我偏不。”男人说。他明天就要回国了。

马库斯非要请男人吃顿豪华晚餐,这有错吗?当然没有,马库斯绝算不上爱社交的人——但这回,他必须主动出击,尽量展现得性感、大度(还不是为了这个男人)。

真是美妙的夜晚。波光粼粼的泳池,水面上漂浮的金盏花,令人应接不暇的各色美食:科钦牡蛎配黄瓜和格兰尼它冰糕,法式猪排配克什米尔苹果咖喱和椰子味法式薄饼。最后,马库斯去了男子下榻的酒店,两人展开了一段更为深入、透彻的交流。“遇到你真是我的幸运。”他说。

“我们为何不在美洲大陆重温旧梦呢?”尼科说,男人名叫尼科。

五天后在机场,马库斯才想起来,钱包里的卢比还没有施舍给那位幸运的穷人。他本想把剩下的卢比兑换回美元——大概有十三美元——但最终,他把所有卢比作为小费,送给了机场男卫生间的服务生。从没有人给过那么多小费,马库斯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顿感神清气爽。

在公司里,人人都知道马库斯脾气暴躁,工作拼命,但业务能力绝对一流。从印度回国后,一位秘书对他说:“我希望您能真正静下心来,好好平静平静。”于是,马库斯决定彻底改头换面。他报名参加了半基督教性质的宗教冥想课程(他之前就考虑过),事实证明,这种课很对他胃口。但尼科——马库斯定期去华盛顿看他——却觉得有些怪异。(不是平常的那种祈祷?那是什么?不需要借助药物?为什么?)那时的马库斯不介意他人的嘲笑,甚至不在乎尼科反对与否。

每周五晚上,马库斯都会乘坐长途火车去华盛顿看尼科。车厢里灯光昏暗,所有人都昏昏欲睡。马库斯喜欢这种宁静,满载着秘密的列车穿行于夜幕之下,带着他的期望,还有那全无睡意的喜悦。

六个月后,马库斯和尼科搬去布鲁克林居住,那是间非常不错的公寓。但麻烦却也纷纷找上门来。承包商谎话连篇,线路问题频发,水管工迟迟不见人,尼科实在忍无可忍,大发了顿脾气。

“都会过去的,房子问题迟早能搞定。”

“看来冥想课很管用啊,不是吗?对你尤其有效。听听你都说了些什么。”

“我说什么了?哦,不,和冥想课无关。是印度之行。”马库斯想说,他从印度回来后,貌似宽容了许多,很少心生抱怨;那些露宿街头、蜷缩在人行道旁和衣而眠的可怜孩子们深深影响了他的世界观。相较而言,他和尼科之间并没出现任何问题。

所以这意味着马库斯比尼科更冷静?也许吧。尼科曾说,经历这样一场旅行后,有的人会更看重自己此时所拥有的,也更害怕终有一天会一无所有。为什么马库斯不怕呢?

“房子不能代表一切。”马库斯说。

“少烦我。”尼科说。

某天晚上,马库斯在祖柯蒂公园与攻占华尔街的参与者们一起游行,一个孩子打扮成耶稣的模样(长袍、络腮胡,头上有光环),手上举着牌子:你们失去的只是锁链。马库斯也有标语牌:连律师都游行,可见问题的严重性。若让回忆录里的无政府主义者看到这一幕,肯定深感欣慰。有人拍下了一张马库斯举牌参加游行的照片。身材清瘦,表情凛然,下巴抬得老高,鼻梁上架着太阳镜。他是不是很帅?尼科还保留着这张照片吗?

星期天早晨,卡萝尔夫妇和马库斯都聚在厨房,用笔记本电脑或苹果平板电脑读报纸,几乎没什么人说话。他们仨都是老相识。凯西和马库斯是大学同窗,几年后,凯西邂逅了卡萝尔,马库斯真心觉得兄弟的眼光不错。在尼科看来,他们太过懒散,但倒也招人喜欢。(情况不算很糟。)

尼科酷爱摆绅士架子。他是穿着最讲究的肿瘤科医生,纤尘不染的条纹衬衣,白大褂里打着素雅的领带。是不是唯有如此,才能向病人(没有一个气色好的)证明,他是个称职的大夫?有一次,马库斯在厨房弄伤了手指,是尼科替他包扎的,看着男友娴熟的手法,马库斯居然感动不已。

“没人觉得就业率会上升。”卡萝尔说,她正在看《纽约时报》的星期日评论专栏,“连句好听的话都懒得说了。”

“回忆录的作者压根没提经济大萧条。他的生活没受影响,你们觉得可能吗?”马库斯说。

“叙述自己的经历还叙述不完呢,哪有时间管别的。人都这样。”卡萝尔回答。

“对无政府主义者来说,世界市场自行崩溃算不上新鲜事。”凯西说。

“他没什么像样的经历。”马库斯说。

“比不上我们。”卡萝尔说。

马库斯用谷歌搜索诺曼·F.雷姆森,除了在亚马逊网上销售的一本定价为三点四五美元的二手书外,没有其他相关词条。马库斯还想探查一下甘地的私生活。

马库斯想把《村中的日日夜夜》偷走(凯西不介意),拿给尼科看。他给尼科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得到了一样好东西。哦!他想送尼科当礼物!这难道不是世界上最愚蠢的礼物吗?

“你今天看上去好多了。”卡萝尔说。她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一碗麦片。

“山里空气清新。”马库斯说,“夜晚的星空也漂亮。”

晚上有星星吗?马库斯从没注意过,但他喜欢这个说法。昨天午夜卡萝尔和凯西玩飞盘,他们是不是出去散步了?马库斯记不清。

“是的,你被美景震撼了。”凯西说。

“没到震撼的程度。”

要说热爱大自然,谁都比不上尼科,也许在旁人看来,这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尼科就拉着马库斯去展望公园散步,顺便用随身携带的双筒望远镜观察新近飞来的鸟类。春天最易听到鸟鸣,公园附近聚集了许多不知名的鸟类。尼科捧着沉甸甸的望远镜,完全沉浸在动物世界里,一会儿瞧瞧美国梧桐,一会儿看看橡树群,甚至连铺满落叶的土地都不放过。马库斯深情地望着他,简直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多么认真的男人,对待兴趣又是多么郑重其事。那是二月末的一天,天气阴冷异常,马库斯实在不愿起床步行到中央公园看风景,而尼科却满载着惊喜回家了,他说自己看到了美国丘鹬,那可是第一批迁徙归来的候鸟。除此之外,他还用手机拍了有趣的视频,比如一只带斑点、嘴巴很长的棕色鸟在学火鸡跑。“我是个幸福的人。”尼科笑着说,他的笑容很灿烂。幸福到底是什么,马库斯想。尼科盯着那只鸟看了多久——也许有九十秒钟?当然,这段视频将永远珍藏在尼科的手机里,成为一段美好回忆。幸福与鸟无关,一定是其他东西让他感到了幸福。

尼科是慷慨的,这点毋庸置疑。他给马库斯买了副望远镜,据说质量上乘。搬离公寓时,马库斯把望远镜带走了,但他要望远镜有何用呢?一看到这东西,马库斯就心痛,因为他从未用过。他不想被这东西牵扯精力。马库斯把它放进纸盒,推到橱柜最里面,不用想它,没这必要。

马库斯觉得自己好多了。这有错吗?他为何不能自己待着?逃往巴黎后,回忆录的作者让所有人都不堪其扰,此时此刻的他简直比这位作者还招人烦。摆脱痛苦果真有如此大的诱惑力吗?

最初几个月,马库斯别无选择,他只能拼命挣扎,不让自己陷入悲哀的深渊。有过冥想经历的人知道,思维有时是可以自控的。马库斯并没有机会亲眼得见圣人的做法,可他一点都不遗憾,反而感到庆幸。苦行僧能做到旁人无法想象的事。怪不得西方人不理解甘地。

马库斯依然记得他与尼科一起坐在孟买咖啡馆里的场景。那时,什么都还没发生,未来只是悬在空中的一个闪闪发光的可能性而已。马库斯向尼科说起自己的工作——房屋法庭就是情景喜剧的摄影棚——尼科被逗得哈哈大笑,他眼角堆叠起的皱纹,熠熠发光的双眸,粲然露出的牙齿,这些基于人类情感而引发的肢体活动竟然深深撼动了马库斯。尼科讲了一个关于房东的笑话,他只会讲这个(房东怎么靠他们的性格控制生育率?)——马库斯从不讲笑话的!——他们在一起很开心,真的开心。

早些时候——数小时之前——马库斯的情绪还很低落。印度的所见所闻,在纽约输掉的官司(拒付租金的抗议者被混蛋赶走了,这帮家伙都是有背景的人),他已被生活折腾得筋疲力尽。拐过街角,马库斯朝甘地博物馆走去,真热,疯子的国度,我必须离开,哪里才是更好的地方?

至少博物馆里凉快点,玻璃后面还有抛光的木制品和各种东西。甘地怎么看着那么怪呢,消瘦的身材,鬼魅般的双眼,半裸的身体。这个被时代所遗忘的圣父正在斋戒中,周身一无所有。这是一张关于“食盐长征”的照片,甘地走在最前方,后面是身着白袍的追随者,他们公然违抗法律,坚持去海边获取食盐。英国人吓坏了,“食盐长征”的影响力渐渐波及全国,最终,六万人被捕入狱。骑兵冲散了一组人(马库斯读道),为求自保,许多人只好平躺下来。那是谁的主意?他们训练了多长时间?他们又是何时做出决定,想要超越自身,成为更好的自己?马库斯对后两个问题尤其感兴趣。

找博物馆费了不少时间,印度人不仅说话难懂,还瞎指挥,搞得马库斯迷了两次路。为什么博物馆可以安抚他的情绪呢?但这就是事实。铁一般的事实。他记得相当清楚。

(1) 甘地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一,是反抗英国殖民政府的和平示威活动。

买卖

哪怕是现在,只要想到手头的工作,鲁迪仍会心感惊诧。他成天与富豪打交道,一边阿谀奉承,博得对方的好感,一边哄他们捐钱。都是家财万贯的阔主,做个慈善还不是小菜一碟。到底有多少项目要靠这些款爷慷慨解囊?医院、管弦乐队、大学、给无家可归之人修建的收容所、给饥民提供的食物、为强奸受害者准备的康复中心,以及对印度麻风病人所实施的救助。怪不得有钱人要抱怨,好处都让那些揩油者白白拿去了。

鲁迪就是“专业揩油者”之一——事实上,他负责麻风病人的援助工作——之前,他从未打算涉足慈善业。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少年时代的鲁迪经常混迹于纽约的夜店,他酷爱那种吵死人不偿命的音乐,身边全是搞DJ的朋友。夜店的DJ换得勤,流水似的,鲁迪谁都认识。整整五个区,就没有他没去过的夜店。后来,鲁迪又在哥伦比亚大学混了四年,他很少起早去上课,但写论文却积极得很,大有拼命的架势。毕业后,鲁迪做了个疯狂的决定,去投行工作。当时,许多找不到目标的年轻人都选择进投行。因为招人喜欢,鲁迪顺利进入投行,他的工作是每天坐在电脑前,吭哧吭哧敲击键盘,进行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一年的职场生活让鲁迪性情大变,他整天愁眉不展,性格越发古怪,但收入却翻了几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有幸跟着一位高级银行家去吉隆坡开会,鲁迪开心极了,每天晚上都要逛个痛快——夜市、清真寺、曾经的世界第一高楼!——鲁迪决定辞职,他要来场地地道道的穷游。谁又能阻止他呢?

事实证明,鲁迪这个背包客当得不错,他心思敏捷,为人精明,喜欢猎奇,又擅长精打细算。他很擅长交朋友,还学会好几国语言,他只生过几次病,而且从未遭到抢劫。鲁迪喜欢在路上的日子——泰国、马来西亚、斯里兰卡以及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岛——直到他去了印度。

印度人总缠着他,时刻都不让他消停。穷困的妇女怀抱着婴儿外出乞讨;蹒跚学步的幼儿指着自己的嘴巴,央求你赏口饭吃;瘦成一把骨头,没有鞋和上衣穿的贫穷老人,他们都是迫于生计,鲁迪不忍心责备他们。还有售卖DVD的街头小贩;到处拉人揽活,恨不得立刻为你量体裁衣的裁缝;沿街拉客,拥有漂亮脸蛋的妓女以及兜售红宝石的商人,他们活得也不容易。男学生们以模仿鲁迪为乐,有些家伙则霸道至极,非要亲自告诉鲁迪印度有哪些必看的景观,否则就不许他查地图。

作为土生土长的纽约人,鲁迪已经习惯了冷漠,至少这样,他不会惧怕痛苦。有时,为避免骚扰,他也会给对方些钱。但印度就是如此神奇,前一秒刚捋出点逻辑,下一秒,就被坑得不知所以,毫无头绪。这里的人究竟是怎么生活的?印度的宗教氛围相当浓厚,装饰豪华绚丽,有令人惊艳的庙宇,有用朱砂、烟灰或檀香画在脸上的印记,一切都那么新鲜有趣。在同住旅馆一对夫妇的建议下,鲁迪决定乘坐闷热的长途汽车离开孟买,去往纳西克,在那里可以看到神圣的戈达瓦里河。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鲁迪走下汽车,他立刻就知道自己错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宗教圣地——没有平和!更没有安静!距戈达瓦里河越近,人就越多,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苦行僧,他们在脸和胸膛上涂满印记,浑身破衣烂衫,悲伤中透着警惕。妇女们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浣纱,男孩们在租来的小船上消磨时间,朝圣者们则涉水而行。一看到鲁迪,那些卖手镯的、卖炸食的、卖香的、卖印有印度教神祇明信片的人便纷纷拥过来大搞推销。

鲁迪从人群中穿过,顺着一条狭窄的小路走上岸,突然,一个乞丐挡在了他面前。男人脸上的皮肤出奇干燥,面颊和颈部的皮肤颜色深浅不均,呈斑状分布,他脖子上套着条链子,下面拴着一个碗。男人伸出蜷曲的双手,鲁迪这才看见,男人的手指是畸形的,关节以上的部分都不在了,只剩下圆墩墩的根部。噢,上帝,他是麻风病人,鲁迪想。事实果真如此吗?鲁迪掏出钱包——幸好有张小面额纸币可以施舍给他——男人用布满水状分泌物的眼睛看看鲁迪,以示感谢。

此时此刻,鲁迪只想尽快离开纳西克。第二天,他动身前往普纳,在那里,鲁迪邂逅了一位漂亮、勇敢的英国女孩。她带鲁迪去了果阿海滩,在那儿足足住了一个月。但纳西克的所见所闻开始让鲁迪思考关于慈善的问题,他知道自己做不成伟大的善举,但另一方面,世界上还有很多像麻风病人这种需要帮助的人。

当然,鲁迪不想常住印度,他不喜欢那里。但在金奈,他认识了一个长相甜美、言语幽默的女孩(她叫贝瑞,长着一头红发,来自迈阿密)。贝瑞在一所专门招收流浪儿童的学校当志愿者,鲁迪也被她拉来,专门负责陪孩子们在小操场上玩耍。这项工作很简单,把扬声器连在苹果音乐播放器上,再放几首音乐就大功告成了。除了给孩子们放自己喜欢的音乐外,鲁迪还下载了几首泰米尔语的流行乐以及北印度语的宝莱坞音乐。男孩们跳得很欢(简直是嘻哈音乐的原始版),还净做些花里胡哨的怪动作。

将孩子们跳舞的视频放在学校网站上不是什么难事。当时,鲁迪已经回纽约了——贝瑞写信来说学校收到的捐款数量翻了两三倍,已经有好几百万卢比了。这当然是开玩笑,但在某种程度上,鲁迪还是愿意相信她,因为做慈善真的很酷。

鲁迪又开始找工作了(纽约真是个高消费城市),他在简历上做了些修改,说自己曾为金奈的一所学校做过筹措资金的工作,事实就是这样。他被一所顶级文科大学聘用了(有位吸毒成瘾的朋友在那儿读书),将负责为学校募集捐款。事实证明,鲁迪擅长以鼓励的方式说服捐款人掏钱(虽然他们并不情愿),没过多久,他又跳槽到一个规模更大的学校。如今,担任了十年资金筹措人后,鲁迪自愿放弃高薪,到缺人手的“汉森希望中心”担任负责人。中心设在南亚,是专为麻风病人创建的机构,兼具医疗、住宿和学校的功能。

“麻风病没那么强的传染性。”鲁迪经常强调这句话。他们特意在机构名称中加入希望两个字,这样人们才不会谈麻风色变,甚至连机构的传单也不敢拿。你必须强调病人需要照顾这件事,而不是吓唬甚至恶心对方。上帝,早在二十年前,麻风病就能治愈了。鲁迪特意挑选了几张病人的脸部特写登在时事通讯上,他要找有趣的,不能是恐怖瘆人的照片,大部分文章也由他自己撰写。在这方面,鲁迪还是新手,制作时事通讯可比劝校友们给他们亲爱的、历史悠久且极负盛名的母校捐款有难度多了。面对受苦受难的病人,大家一定会踊跃捐款,你千万别这样想,因为根本不可能。

“汉森希望中心”已经有四十多年历史了,创办人是来自美国和平部队的一位富家子弟,董事会成员大多是他家人的朋友,今天仍然如此。成员虽不年轻,董事会却是新成立不久的。鲁迪和这些女士太太们相交甚欢——好吧,他天生就有异性缘——迪迪便是他的密友之一,这次,她专门请来一位“颇具实力”的朋友参加在中央公园举办的年度派对。最近,肯捐款的金主越来越不好找。迪迪的朋友是位样貌出众的女士,乌黑的头发挽成髻盘在脑后,苍白的皮肤、红艳的双唇、一身缀有珠饰的丝绸套装,穿这样的衣服参加花园派对,有些过于讲究了。但法国人穿衣服素来讲究,这不算什么。

鲁迪开始热情地和她攀谈,只给一块萨莫萨三角饺和一杯潘趣酒显然太过生分。她来自巴黎吗?鲁迪去过巴黎。多美好的城市啊。

从某种程度来说,女人都要笑话鲁迪了。“你一定想和我谈谈羊角面包之类的吧。也许,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纽约。你不会觉得我是个叛国者?”

鲁迪没回答她,而是换了个问题:“你喜欢纽约哪里呢?”

“纽约人不会把优越感挂在脸上,也许他们心里有,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

“但纽约人没有法国人好看。”鲁迪说。

女人笑笑表示赞同。“如果这是基因决定的,我也会有优越感。”女人说。

当初,自己为何接受迪迪的邀请,参加这场花园派对,莉莉安已经记不清了。她喜欢派对,这没错,但近些天来,她却越发提不起兴趣。她希望自己已经没有那种自我炫耀的需求了(七十一岁的老太婆还到处招摇,不得让人笑掉大牙?),况且,她还要努力融入周围的环境,用英语和别人交谈。我为何要听这些傻瓜说话呢?他们知道得还不如我多呢。莉莉安不禁这样想。

倘若看透了一切,你便会无所适从,这是莉莉安每日都要面临的困境。她知道,和其他东西,比如“汉森希望中心”邀请的客户相比,所谓的困境根本算不上真正的问题,但它就是会驱使莉莉安做出一些意料之外的事,花掉本不归她所有的钱。相较之下,还是年轻时候的她更有自知之明 。

莉莉安的儿子埃米尔总说她愤世嫉俗。在儿子面前,莉莉安从不表现得愤世嫉俗,但埃米尔知道,在面对其他事情时,母亲的态度一贯如此。虽然有时,这对母子也会剑拔弩张,但他们的关系绝对算得上亲密。如今,埃米尔已经四十多岁了,住在利穆赞的郊区。和母亲打网络视频电话时,他那张红润、蓄着络腮胡的脸总让人觉得惊讶,却又非常可爱。

埃米尔的童年并不幸福。莉莉安独自抚养他长大——怀孕时长期疏于保养——那时,政府还未制定针对孕妇的补助措施。莉莉安做过兼职英语导游(收入很低),偶尔还要靠男朋友们接济一下。闺蜜会轮流为她带孩子,但大都不怎么可靠。那是段充满艰辛和绝望的日子,埃米尔尚有些记忆。儿子十二岁那年,莉莉安终于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结识了一位“阿拉伯酋长”。当然,他并非真的酋长——那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因为他父母是摩洛哥人,而且他的名字恰好叫艾哈迈德。事实上,艾哈迈德出生于巴黎,在蒙马特的边界地带拥有一家夜店,莉莉安就是在那儿认识他的。夜店很舒适,气氛也活跃,各式各样的音乐家都来这里演出,他们更能接受新鲜事物,喜欢跟随潮流而动。艾哈迈德从未和莉莉安结婚,但他们同居了很多年,几乎没闹过矛盾。他俩住在莉莉安那间杂乱的公寓里,大部分时间,艾哈迈德都要出去工作,不是等着饮品进货,就是在咖啡馆里会见推销商。莉莉安记得,艾哈迈德是家里的独生子,他把大部分钱都交给母亲保管,有次,莉莉安心生抱怨,他们俩大吵了一架,但事后,莉莉安还是把怒火压了下去。但总体来说,艾哈迈德的脾气真的很好,他为人幽默,性格豁达,头脑聪明,对埃米尔呵护有加。他还给莉莉安买过许多漂亮礼物——只要带百合花图案,艾哈迈德通通喜欢——他叱咤商场,令人羡慕的卓越口才、古怪的幽默感、外加带有调情意味的赞扬,这套花活他一玩就是二十年。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夜店风靡一时——突然之间,半个巴黎都成了阿尔及利亚民乐的疯狂粉丝,虽然这种音乐已经在法国存在好多年了——赶来排队的人群把街道都堵死了。艾哈迈德抓住机会,在几个街区外又开了另一家夜店,同样是人满为患,我之前从未见过他如此拼命工作的样子。没准还有第三家?艾哈迈德这个大老板可真忙啊,他是忙并快乐着——那些年,他精力充沛得很,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当时,他俩都是五十多岁的老人了,莉莉安也并非毫无所得,她至少添了许多件高档衣服。一件羊绒质地的黑色插肩大衣,一条由著名设计师设计剪裁的红短裙,与莉莉安的气质非常吻合。直到今天,她还保留着这两件衣服。

一次检查坏掉的聚光灯时,艾哈迈德从梯子上掉下来,当场摔裂了他那俊俏、可爱的颅骨,不幸去世,享年只有六十岁。得知消息后,莉莉安号啕大哭,叫声如野兽一般响。她无法接受这个愚蠢到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意外——艾哈迈德这种人不该在那个年龄死去。他反应敏捷,身体强壮,没有大多数夜店经营者的坏习惯,而且总能给身边的人带来欢乐。

艾哈迈德的朋友——都是些很棒的男人,莉莉安认识他们很多年了——认为莉莉安不该参加葬礼,因为女人不宜出席典礼。所以,她只好待在艾哈迈德的姐妹家(他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帮家族中的女性招待来吊唁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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